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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承包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6-14    阅读:

篇一 山林承包
投资山林地承包的5个最佳方案

  什么样的投资是最理智的抉择,主要在于风险性以及收益率。风险与收益是衡量一个项目“性价比”的东西。为什么山林地投资会放到第一位呢?因为这是一种投资产品的性价比排名,而山林地具备的是低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因为是长期投资,所以不被人所关注。在土地资源网平台上可以看到一亩山林地每年租金只有几十块钱,但种植上名贵的树,经过十几年后产出的价值大大超乎他人的想象。同时山林地具备了转租、转包、流转、抵押贷款等特征。除了自个经营外还可以直接在土地资源网上发布流转信息,转给下一个买家,往往会翻好几倍的收益。除了种植树木外,还可以成立家庭农场、休闲农庄、私家庄园、养老庄园等多种用途。流转效率快,成本低,收益大,而目前被很多人低估它的价值,未来几年会处在一个爆发期,要投资山林地要趁早。

  山林地,顾名思义就是就山林之间的地块,有很多丛林,需要进行开发。目前山林地价值潜力大,承包价格低,产值高,可抵押贷款。但不是什么山林地都值得投资的,选择靠近道路有山有水的山林地才是最有价值的,如果选择深山老林,那只能赔钱的份。那么选择好了山林地块后,该如何投资才能盈利呢?接下来小编为你介绍山林地典型的5种投资方案。 

  纯种植树木 

  大部分的山林地每亩每年租金只有几十块钱,但种植上名贵的树,经过十几年后产出的价值大大超乎他人的想象。特种树木或选择观赏性的灌木每颗树木往往就是几百几千块钱的价值,市场需求强烈,主要生长周期长,往往需要8年10年树木才可成型。适合进行长期的投资。可种植的树木品种比如:檀木、黄花梨、红木、银杏、梧桐、杨、柳。。。 

  山林地包装后进行抵押贷款 

  是的,你没看错,山林地可抵押贷款。目前在政策上农用地、集体用地都无法进行抵押贷款。而林地是唯一一种可到银行进行抵押贷款的农地。 

  7月18日,银监会与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了 《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银监发 〔2013〕32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林农和林业生产经营者可以用承包经营的商品林做抵押,从银行贷款用于林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实现了林业资源变资本的历史性突破。 

  《意见》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平诚信、风险可控、惠农利民的原则,探索创新业务品种,加大对林业发展的有效信贷投入,促进林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这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续配套政策的一个突破。 

  对于林权抵押贷款中普遍存在的抵押范围偏窄,贷款期限与林业生产周期不匹配的问题,《意见》均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林权抵押贷款重点满足林业生产经营、森林资源培育和开发、林产品加工及借款人其他生产、生活相关的资金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信用状况和贷款用途等因素合理协商确定林权抵押贷款的期限,贷款资金用于林业生产的,期限要与林业生产周期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周期、信用状况和贷款用途等因素合理协商确定林权抵押贷款的期限,贷款资金用于林业生产的,期限要与林业生产周期相适应。 

  山林地的地块价值都不一样,往往承包几百万的山林地进行精心的包装后可迅速升值可贷到几千万。这几千万可让山林地更好的运作,或去做更多的投资价值的项目。 

  休闲农庄

  休闲农庄是乡村旅游的一种类型是以农民为经营主体,乡村民俗文化为灵魂,城市居民为目标的一种休闲旅游形式。对城市居民而言,观光旅游产品虽然占很大比例,但正在向休闲度假旅游转变。因此,越来越多的休闲农庄在市场是出现,满足用户的休闲旅游需求,市场潜力巨大,更多的数据表明更多的城镇居民在周末的时候都会前往郊外农庄风景区度假,在搞休闲农庄的时候,要注意重点推出休闲度假、亲水体验等旅游产品,同时要加强旅游产品的可参与性。 

  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一个起源于欧美的舶来名词,在中国,它类似于种养大户的升级版,通常定义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业:。频出的食品安全事件以及雾霾天气,一再刺激着公众的神经,安全健康的有机农产品是人们所亟需的。当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家庭农场”概念后,在资本的催生下,农业的大规模产业化或将成为可能。办家庭农场的优点在于投资稳,成本低;市场庞大;农庄特色明显;竞争小、易成功;国家支持、税收减免;目前从中央到各省市都有大量农业扶持资金,涉及到8-10个部门,项目多,资金多。 

  效益分析: 

  农场仅需先投入养殖项目就可带出其它创业项目,投入少,但效益极大,年利可达100万元。 

  1、餐饮:专营山珍野味及绿色、无污染的蔬菜、水果,收费又低廉,每天中午、晚上合计最少接待6桌,每桌按600元,则一年收入130-150万。 

  2、狩猎:这是最富刺激和吸引人的项目,能把人们征服自然的本能激发出来,一般人 

  需连续猎获5-10只猎物才过瘾,每人按3只算,一天最少接待10人,每只猎物90元计(含服务费),年收入98.5万元。投资仅需在一块大荒地上用鱼网罩起来,放入野鸡、野兔、鹧鸪等动物即可。 

  3、每天零售野味、标本、水果、蔬菜按800元计,一年收入29.2万。 

  以上收入累计约260万元,由于产品大都自产,利润38%以上,约可获利 100万元。这还不包括:①黄金周、双休日、元旦、春节等游客高峰期的收入。②门票及各种参与性比赛项目的收入。只要小型农庄办出特色,最保守年利润50万元,而启动资金仅需100多万元。 

  地块倒卖差价 

  目前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山林地,价格还处于不透明,地块价格差异大。往往在土地资源网流转一块土地,什么都不管它,过几年后资产就升值了好几倍了。而且不想国有用地一样闲置一年必须收回。可长期闲置,等到合适的价格就可直接出售,适合投机行为。

篇二 山林承包
悬崖上种植铁皮石斛 价格一斤一万元

  采药人在悬崖峭壁上栽种铁皮石斛

  今年53岁的徐南京是铅山县汪二镇港沿村农民。喜欢挑战新鲜事物的徐南京2012年发现铁皮石斛市场行情看好,当地仙人寨的丹霞地貌也适合其生长,于是马上去浙江观摩学习种植铁皮石斛技术。2013年,他开始在仙人寨种起铁皮石斛。

  铁皮石斛,是一种名贵的中药材,有药界的“大熊猫”之称。它生长于悬崖峭壁,在民间被誉为“救命仙草”。近年来,徐南京共投入数百万元,种植了十几万株铁皮石斛。预计明年能采摘600斤左右,可加工出100多斤干的铁皮石斛枫斗,按照目前1万多元1斤的市场价计算,可以收入100多万元。

  A 年过半百创业激情不变

  4月25日中午1时许,记者来到位于汪二镇漕源村的仙人寨景区,两名村民正准备下到悬崖峭壁上种植铁皮石斛。其中一位村民陈财枝告诉记者,他们种植铁皮石斛的这座峭壁高约120米,他们先把绳索固定在山顶,坐在一块木板上,然后慢慢将自己往下放。记者看到,两人有时双脚悬空,有时踩在突出的峭壁上,下到可以种植铁皮石斛的地方后,他们用卡扣把自己固定住,用电线扣将石斛苗的根部钉在峭壁上,这样就完成了一株铁皮石斛的种植。两人自上而下,要在悬崖上一直工作到下午5点。

  想出这个铁皮石斛种植方法的人就是徐南京。据徐南京介绍,他今年53岁,是浙江新安江水库的移民,7岁时随父母迁到铅山县汪二镇。记者询问徐南京怎么会与铁皮石斛结缘?徐南京回忆到,他年轻的时候,就听说当地深山的峭壁上出产名贵药材——铁皮石斛,以前也经常有采药人从浙江来到汪二镇深山的悬崖峭壁上“寻宝”。徐南京告诉记者,在70年代工资只有几十元时,野生铁皮石斛的价格就卖到每斤两三百元。从那时起,他就对铁皮石斛产生了兴趣。

  2012年,徐南京从朋友那里听说,铁皮石斛市场行情很好,而江西境内几乎没有人种植。这个消息点燃了徐南京再次创业的激情。此时年过半百的徐南京,经营着一家效益不错的涂料厂。对于为什么要再次创业?徐南京告诉记者,人活一辈子,就要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混饭吃容易,难的是要干出一番事业来。徐南京告诉记者,他曾经做过木匠,开过餐馆,承包过山林种植果树,还办过制鞋厂。2012年底,他将涂料厂交给儿子打理,自己前往浙江,学习铁皮石斛的种植技术。

  B 大胆创新尝试野外种植

  徐南京告诉记者,浙江人种植铁皮石斛的技术已经十分成熟,所用的方法是以树皮、木屑等材料作为栽种的基质,在大棚内进行种植,但大棚里种植出来的铁皮石斛在药效和价格上远远比不上野生的。

  “懂行的专家一眼就能分辨出铁皮石斛品质的好坏。”据徐南京介绍,温室大棚里种植的铁皮石斛根须垂直向下,而且较为稀疏。野生的铁皮石斛由于必须紧紧地扒在岩壁上,其根须十分发达,形状四散开来。徐南京是一个勇于创新的人,他没有采用温室大棚的种植方法,而是尝试着给铁皮石斛创造一个野生的环境。

  徐南京告诉记者,他家乡的峭壁上,曾经出产过铁皮石斛,这说明当地的丹霞地貌适合铁皮石斛生长。2013年,他从浙江买来600多株铁皮石斛种苗,开始在仙人寨景区的悬崖峭壁上尝试种植铁皮石斛。徐南京说(创业网

  在日常的管理中,徐南京只给铁皮石斛浇一点水,不用任何肥料和农药。徐南京说,野生环境中生长的铁皮石斛通过根系吸收岩壁上的矿物质,通过叶片的光合作用自然生长。虽然生长周期长,但按照古人的说法,这叫汲取天地之精华,所以才能获得更好的品质。

  C 不畏挫折加大投资力度

  试种成功后,徐南京准备放开手脚大干一场。2014年春季,他又在峭壁上种植了2000多株铁皮石斛,正当他信心满满之际,意外却发生了。由于选择的种植地点不当,这片峭壁顶部有一股小瀑布,致使种植在峭壁上的铁皮石斛根部长期浸泡在水里,一些铁皮石斛因根部腐烂而死掉,最终导致2014年种植的这批铁皮石斛有30%没有成活。

  徐南京介绍说,野生铁皮石斛之所以名贵,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对生长环境的要求太苛刻。铁皮石斛需要阳光,但光照时间不能太长,需要雨水,但又不能太潮,所以野生的铁皮石斛数量十分稀少。徐南京告诉记者,这给他的野外种植带来了很大的麻烦,但挫折并没有让他泄气,反而激励他总结经验教训。他随后仔细勘察了数百亩悬崖峭壁,结合光照等因素重新选择了一些比较干燥的种植地点。为了解决浇水的问题,他从山脚下接了一根水管到山顶,定期给铁皮石斛浇水。

  今年3月份,他又投资了200多万元,从浙江买来16万株铁皮石斛种苗。经过七八个采药人40多天的种植,目前已经全部种好。徐南京说:“到明年,第一批种植的铁皮石斛就能采摘了,估计到时能采摘600斤左右,可加工出100多斤干的铁皮石斛枫斗,按照目前1万多元1斤的价格计算,明年可以挣到100多万元。”

  链接:

  铁皮石斛被称“救命仙草”的由来

  铁皮石斛一般生长在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或悬崖峭壁的阴面崖缝间,被列为九大仙草之首。铁皮石斛味甘,性微寒。有生津养胃、滋阴清热、润肺益肾、明目强腰之功效。

  千百年来,在我国南方民间流传着这样的神奇偏方:当人生命濒临垂危之迹,人们会想方设法冒着生命危险到悬崖峭壁上寻找和采摘一种附生于树上或岩石上的神奇“仙草”,得其枝条后将其汁液喂入病人口中,病人就会起死回生。虽然这些传说都近乎带有传奇神话色彩,但根据记载,被民间称为“救命仙草”的就是铁皮石斛。

篇三 山林承包
关于承包荒山、山林问题

篇四 山林承包
山林承包合同范本

篇一:山林承包合同

山林承包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山林资源,发展林业生产,振兴经济,现经甲方召开群众会议,经讨论决定将山林发包给乙方承包砍伐种植经营管理,为明确甲、乙双方职责,使今后便于管理使用,有利于团结维护好各方的合法利益,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方式:乙方利用承包的林地有权砍伐和种植、割油等投资经营项目,有权开发地面上下各种品质方面的资源,发展林业生产,乙方自主经营权,可自由转包,合股其它承包者仍按原合同执行。

二、承包土地范围: ,承包期限为二十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实际面积按林业部门勾图为准。

三、付款方式:合同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待林业部门实地勾图边界、政府认可后,乙方一次性将承包款项付清给甲方。

四、乙方将承包费付清给甲方后,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林木归乙方所有,乙方如何经营,甲方不得干涉。

五、在承包期间双方应遵守的事项:1、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到乙方承包范围内砍树、开荒种地等有损承包者利益的活动,如有损害乙方利益行为的,甲方要协助乙方对损害者追查责任,如果由甲方造成的,限期按实际损失一至三倍赔偿给乙方损失。

2、甲方不得以各种借口另行收取乙方的各种费用,有关承包地内的经营手续及费用开支,由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所有费用与甲方无关。

3、现有通往该承包地内的道路要保持畅通,今后乙方有权继续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封闭。需增修改的新路,甲方要给予提供方便和支持,在加宽、改直原有道路时,如有损坏现耕田地及农作物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4、如果发生权属纠纷,直接影响到乙方正常经营,给乙方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协助有关部门负责调处,如遇阻挠、调处不下,造成长期间不能经营的,甲方按不能经营期间顺延受损面积承包期。

六、此合同一经签订成立,双方不得违约或中途终止协议,甲方中途终止合同的,要双倍退还给乙方已交的承包金及有关费用,还要按承包地面上当年收益产值(以有资质的部门评估为准)的五倍赔偿给乙方。如乙方中途终止合同的,甲方不再退还给已交的承包金,并无偿收回承包地及地面上的所有财产。

七、其它条款:1、国家有关该承包地所能享受的各种政策属乙方所有。

2、甲方干部换届、换人、基层组织名称更改及户主的变更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合同的执行。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国家政策有变化,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由此产生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承包期满后,甲方继续发包此地,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甲方不再发包,乙方无条件地将承包土地及管理权交还给甲方。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含家主)签字按印公认后,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在场村民代表:

年月日

附:1、土地承包范围地形确定面积图。

2、同意发包土地山林户主代表全家签认统计名单表。篇二:山林承包合同

山林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承包范围(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 年,即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年共计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 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乙方:签字篇三:农村集体山林承包合同

农村集体山林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发挥双方的优势,增加农民集体收入,经双方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甲方同意将其集体所有的土地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双方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山林土地的位置、面积和范围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地段,实用面积亩,以现状四周范围及双方签字盖章的红线图确认为准,现状不明确的以红线图为准。

二、 承包期限

双方议定承包期限为。承包期届满,土地上附(定)着物所有权、产权按使用状态无条件、无偿归甲方所有;到期土地再次承包,同等条件乙方有承包优先权。

三、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1、

2、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的标准为: 乙方应在月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承包款人民币 。

四、 承包山林土地的用途

1、 本合同范围内山林土地的用途包括:各种林木种植、农牧业种养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审批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其他经营项目,开发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均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2、

乙方应依法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在承包地经营有严重污染的项目。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

1、 甲方的权利义务 保证本合同山林土地发包程序合法,保证本合同所有条款已取得本集体

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

3、

营活动。

4、 保证发包给乙方的山林土地为其集体所有,保证与其他方无任何争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 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正常进行的经议、纠纷或债务,未设置抵押担保。

5、 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时办妥发包范围内山地与第三方原承包合同的解除,将山地移交给乙方使用。

6、 协助处理山林土地权属纠份和林木盗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

7、 乙方在承包期间,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并协助做好相关的政策处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补偿费按当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

8、 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各种作物,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

1、 乙方的权利义务 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上述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有权在承包土地范围内依法自主开发经营。

2、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费。逾期支付,按应付金额向甲方支付每日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3、 乙方在承包该土地时,可根据经营需要依法规划建设道路网络及搭建相关临时建筑,但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录用当地村民参加乙方的工作。5、 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土地上附着物及乙方投资建造的经营设施拥有所有权。

6、 在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在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承包范围内山地上的林木。

7、 承包期间内如遇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乙方所承包的山地时,甲方应负责协助配合乙方办理该土地各项补偿手续,附(定)着物补偿收益总收入归乙方所有,其他土地征收补偿款归甲方。同时,甲方按实际承包期间计收承包费,以每年人民币 计算,多收部分承包款甲方应在土地被征用后30天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将乙方支付的承包款全部退还给乙方。

8、 承包期间内乙方若要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无需支付任何征地补偿款给甲方。

9、 承包期间内,甲方同意乙方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可对承包的土地采取改变土地性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也包括经营其它项目,如农家乐、休闲旅游、养生会所、农牧种养等。

六、 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条款

1、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若由于设定有其他权利瑕疵、山林土地权属不清或相邻界限导致乙方无法使用所承包的山地,应全额退回已收取的承包款。

2、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不足额支付承包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甲方已经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

3、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致使本

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会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

责任,并全部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4、 如出现地震、战争、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则双方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责违约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 其他

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给乙方办理相关证件,办理相关证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取得项目落户政府批文和用地指标后,在符合惠州市土地使用地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可依法办理项目征地手续。甲方应配合提交有关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的法律文件及村民代表签名等。

3、

4、

八、 纠纷处理

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同处理,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补充议定内容作为合同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向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山林土地征用手续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范围土地的水电等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附件:

1、 甲方发包山地的林权证;

2、 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本承包合同条款的签名表;

3、 甲方签字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 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5、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承包山地范围的红线图。

篇五 山林承包
山林合伙经营协议

山林合伙经营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丁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规范合伙行为,保护合伙项目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丁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

原则,共同经营事务。

二、 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江油市康道农业综合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 详林权证所示山地范围内

经营范围:经济林(含速生林、果树林)、种植/养殖、观光休闲经济

三、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林权证有效期内,自2013 年03月01日起,至 2043年03月01日止。

四、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85000元,以 现金 方式出资(付清30年承包期的全部租金),占出资资本的58.6%;

2、乙方:出资额为50000元,以 现金 方式出资,占出资资本的 34.9%;

3、丙方:出资额为10000元,以 实物 方式出资(主要以羊作价形式出资),占出资资本的6.5%;

本合伙出资(现金+实物)共计人民币145000元(大写:拾肆万伍仟元整)。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在每次产品出售后结算后终止。如有意继续合作,再行本协议为原则的基础上添加附加协议即可。

合伙经营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山林承包】

五、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2013年02月05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

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 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 作为申请代理人(企业法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

七、 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由其中之一合伙人担任出纳和会计职务。

八、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 入股股份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另行投资金各30%;

(2)提取继续发展基金2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决定。方式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分歧比较大的情况下最终由企业法人决定。

九、 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决定。

4、执行合伙企业日常事务的执行人,应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十、 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执行合伙企业全权事务,全体合伙人在合伙委托书上签字盖章为准。

十一、 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山林承包】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具体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十二、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经共同商议表决后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十三、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十四、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篇六 山林承包
山林种植承包合同

篇一:山林承包合同书

山林承包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山林资源,发展林业生产,振兴经济,现经甲方召开群众会议,经讨论决定将山林发包给乙方承包砍伐种植经营管理,为明确甲、乙双方职责,使今后便于管理使用,有利于团结维护好各方的合法利益,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方式:乙方利用承包的林地有权砍伐和种植、割油等投资经营项目,有权开发地面上下各种品质方面的资源,发展林业生产,乙方自主经营权,可自由转包,合股其它承包者仍按原合同执行。

二、承包土地范围: ,承包期限为二十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实际面积按林业部门勾图为准。

三、付款方式:合同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待林业部门实地勾图边界、政府认可后,乙方一次性将承包款项付清给甲方。

四、乙方将承包费付清给甲方后,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林木归乙方所有,乙方如何经营,甲方不得干涉。

五、在承包期间双方应遵守的事项:1、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到乙方承包范围内砍树、开荒种地等有损承包者利益的活动,如有损害乙方利益行为的,甲方要协助乙方对损害者追查责任,如果由甲方造成的,限期按实际损失一至三倍赔偿给乙方损失。

2、甲方不得以各种借口另行收取乙方的各种费用,有关承包地内的经营手续及费用开支,由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所有费用与甲方无关。

3、现有通往该承包地内的道路要保持畅通,今后乙方有权继续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封闭。需增修改的新路,甲方要给予提供方便和支持,在加宽、改直原有道路时,如有损坏现耕田地及农作物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4、如果发生权属纠纷,直接影响到乙方正常经营,给乙方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协助有关部门负责调处,如遇阻挠、调处不下,造成长期间不能经营的,甲方按不能经营期间顺延受损面积承包期。

六、此合同一经签订成立,双方不得违约或中途终止协议,甲方中途终止合同的,要双倍退还给乙方已交的承包金及有关费用,还要按承包地面上当年收益产值(以有资质的部门评估为准)的五倍赔偿给乙方。如乙方中途终止合同的,甲方不再退还给已交的承包金,并无偿收回承包地及地面上的所有财产。

七、其它条款:1、国家有关该承包地所能享受的各种政策属乙方所有。

2、甲方干部换届、换人、基层组织名称更改及户主的变更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合同的执行。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国家政策有变化,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由此产生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承包期满后,甲方继续发包此地,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甲方不再发包,乙方无条件地将承包土地及管理权交还给甲方。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含家主)签字按印公认后,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在场村民代表:

年月日

附:1、土地承包范围地形确定面积图。

2、同意发包土地山林户主代表全家签认统计名单表。篇二:山林承包合同书

山林承包合同书

发包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_____。 承包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充分利用山林资源,发展林业生产,经甲方召开家庭会议充分考虑,决定将田谷头的林地发包给乙方经营管理(见后附的林权证复印件),为明确甲、乙双方职责,从利于团结及维护好甲乙双方合法利益考虑,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方式

承包期内,乙方对其承包的山林土地有林业、种植或养植方面的投资经营权。承包期内,在遵守合同其他条款的条件下,乙方可自由转包或合股经营自己种植的林木(不允许转包土地)。

二、承包林地地址及面积

1、承包的山林土地坐落******,小地名叫****,林权证号为:******,承包期限为二十一年,自2015年月日至月日止,双方共有的实际面积按林业部门勾图的***亩计。

2、林地中*****原种植了一些八角,另外,部份山林已被他人占用,对这两部份山林,暂不列入承包范围,双方约定这部份面积为****亩,则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山林土地面积为:*****。 对****原种植的八角,乙方在炼山和种植时,不得破坏。

三、承包款及付款方式

承包款:第一个5年按45元/亩计,以后每一个5年递增10%(即第二个5年为49.5元/亩,第三个5年为54.45元/亩,第4个5年为59.895元/亩,第21年为65.8845元/亩),以每5年为一个付款周期,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之日,乙方即付给甲方第一个5年的承包金的50%,在乙方炼山结束后,乙方即把第一个5年的全部承包金补足给甲方。在第二个5年开始前,乙方即要把第二个5年的承包金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后继的付款,均按第二个5年的付款方式执行。

四、因林地纠纷导致不能按合同顺利承包的,乙方照付第一年的承包金给甲方,如因纠纷导致在2016年5月前还不能顺利承包的,则本合同终止,甲方要退回乙方所付的其余承包金(第一年承包金除外)。

五、在承包期间双方应遵守的事项

1、乙方要按时付承包款,对已付清承包款的承包时间段,乙方在林业、种植或养植方面的投资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

2、有关承包地内的经营手续及费用开支,由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所有费用与甲方无关。此外,甲方不得以各种借口另行收取乙方的其他费用。

3、现有通往该承包地内的道路要保持畅通,今后乙方有权继续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封闭。需增修新路,费用由乙方负责,但甲方要给予提供方便和支持。

4、如果发生权属纠纷,直接影响到乙方正常经营,主要由乙方负责调处,但甲方应予协助。

六、违约处理1、此合同一经签订成立,双方不得违约或中途终止协议,如乙方中途终止合同的,甲方不再退还给已交的承包金,并无偿收回承包地及地面上的所有财产;甲方中途终止合同的,要双倍退还给乙方已交的承包金并赔偿投资损失,还要按承包地面上当年收益产值(以有资质的部门评估为准)的三倍赔偿给乙方。

2、如乙方不能按时付清承包金,则要付给甲方滞纳金,滞纳金按月息2%计,且甲方有权收回承包权。

七、其它条款:

1、承包期内,乙方种养所享受的补贴,由乙方全额拥有。

2、甲乙双方户主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合同的执行。

【山林承包】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国家政策有变化,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由此产生的补充协议与本

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承包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甲方不再发包,乙方无条件地将承包的林地及地上种植物交还给甲方。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含家庭主要成员)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家庭主要成员:乙方家庭主要成员:

年月日

附:林权证及相关材料(复印件)篇三:农村集体山林承包合同

农村集体山林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发挥双方的优势,增加农民集体收入,经双方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甲方同意将其集体所有的土地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双方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山林承包】

一、 承包山林土地的位置、面积和范围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地段,实用面积亩,以现状四周范围及双方签字盖章的红线图确认为准,现状不明确的以红线图为准。

二、 承包期限

双方议定承包期限为。承包期届满,土地上附(定)着物所有权、产权按使用状态无条件、无偿归甲方所有;到期土地再次承包,同等条件乙方有承包优先权。

三、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1、

2、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的标准为: 乙方应在月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承包款人民币 。

四、 承包山林土地的用途

1、 本合同范围内山林土地的用途包括:各种林木种植、农牧业种养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审批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其他经营项目,开发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均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2、

乙方应依法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在承包地经营有严重污染的项目。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

1、 甲方的权利义务 保证本合同山林土地发包程序合法,保证本合同所有条款已取得本集体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

3、

营活动。

4、 保证发包给乙方的山林土地为其集体所有,保证与其他方无任何争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 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正常进行的经议、纠纷或债务,未设置抵押担保。

5、 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时办妥发包范围内山地与第三方原承包合同的解除,将山地移交给乙方使用。

6、 协助处理山林土地权属纠份和林木盗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

7、 乙方在承包期间,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并协助做好相关的政策处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补偿费按当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

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

8、 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各种作物,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

1、 乙方的权利义务 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上述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有权在承包土地范围内依法自主开发经营。

2、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费。逾期支付,按应付金额向甲方支付每日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3、 乙方在承包该土地时,可根据经营需要依法规划建设道路网络及搭建相关临时建筑,但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录用当地村民参加乙方的工作。5、 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土地上附着物及乙方投资建造的经营设施拥有所有权。

6、 在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在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承包范围内山地上的林木。

7、 承包期间内如遇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乙方所承包的山地时,甲方应负责协助配合乙方办理该土地各项补偿手续,附(定)着物补偿收益总收入归乙方所有,其他土地征收补偿款归甲方。同时,甲方按实际承包期间计收承包费,以每年人民币 计算,多收部分承包款甲方应在土地被征用后30天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将乙方支付的承包款全部退还给乙方。

8、 承包期间内乙方若要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无需支付任何征地补偿款给甲方。

9、 承包期间内,甲方同意乙方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可对承包的土地采取改变土地性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也包括经营其它项目,如农家乐、休闲旅游、养生会所、农牧种养等。

六、 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条款

1、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若由于设定有其他权利瑕疵、山林土地权属不清或相邻界限导致乙方无法使用所承包的山地,应全额退回已收取的承包款。

2、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不足额支付承包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甲方已经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

3、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致使本

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会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

责任,并全部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4、 如出现地震、战争、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则双方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责违约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 其他

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给乙方办理相关证件,办理相关证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取得项目落户政府批文和用地指标后,在符合惠州市土地使用地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可依法办理项目征地手续。甲方应配合提交有关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的法律文件及村民代表签名等。

3、

4、

八、 纠纷处理

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同处理,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当地政府

【山林承包】

和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补充议定内容作为合同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山林承包】

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向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山林土地征用手续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范围土地的水电等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附件:

1、 甲方发包山地的林权证;

2、 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本承包合同条款的签名表;

3、 甲方签字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 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5、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承包山地范围的红线图。

篇七 山林承包
农村集体山林承包合同

农村集体山林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发挥双方的优势,增加农民集体收入,经双方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甲方同意将其集体所有的土地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双方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山林土地的位置、面积和范围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位于 地段,实用面积 亩,以现状四周范围及双方签字盖章的红线图确认为准,现状不明确的以红线图为准。

二、 承包期限

双方议定承包期限为。承包期届满,土地上附(定)着物所有权、产权按使用状态无条件、无偿归甲方所有;到期土地再次承包,同等条件乙方有承包优先权。

三、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1、

2、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的标准为: 乙方应在月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承包款人民币 。

四、 承包山林土地的用途

1、 本合同范围内山林土地的用途包括:各种林木种植、农牧业种养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审批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其他经营项目,开发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均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2、

乙方应依法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在承包地经营有严重污染的项目。

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

1、 甲方的权利义务 保证本合同山林土地发包程序合法,保证本合同所有条款已取得本集体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

3、

营活动。

4、 保证发包给乙方的山林土地为其集体所有,保证与其他方无任何争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 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正常进行的经议、纠纷或债务,未设置抵押担保。

5、 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时办妥发包范围内山地与第三方原承包合同的解除,将山地移交给乙方使用。

6、 协助处理山林土地权属纠份和林木盗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

7、 乙方在承包期间,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并协助做好相关的政策处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补偿费按当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

8、 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各种作物,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

1、 乙方的权利义务 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上述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有权在承包土地范围内依法自主开发经营。

2、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费。逾期支付,按应付金额向甲方支付每日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3、 乙方在承包该土地时,可根据经营需要依法规划建设道路网络及搭建相关临时建筑,但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录用当地村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5、 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土地上附着物及乙方投资建造的经营设施拥有所有权。

6、 在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在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承包范围内山地上的林木。

7、 承包期间内如遇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乙方所承包的山地时,甲方应负责协助配合乙方办理该土地各项补偿手续,附(定)着物补偿收益总收入归乙方所有,其他土地征收补偿款归甲方。同时,甲方按实际承包期间计收承包费,以每年人民币 计算,多收部分承包款甲方应在土地被征用后30天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将乙方支付的承包款全部退还给乙方。

8、 承包期间内乙方若要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无需支付任何征地补偿款给甲方。

9、 承包期间内,甲方同意乙方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可对承包的土地采取改变土地性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也包括经营其它项目,如农家乐、休闲旅游、养生会所、农牧种养等。

六、 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条款

1、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若由于设定有其他权利瑕疵、山林土地权属不清或相邻界限导致乙方无法使用所承包的山地,应全额退回已收取的承包款。

2、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不足额支付承包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甲方已经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

3、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致使本

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会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

责任,并全部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4、 如出现地震、战争、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则双方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责违约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 其他

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给乙方办理相关证件,办理相关证件所

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取得项目落户政府批文和用地指标后,在符合惠州市土地使用地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可依法办理项目征地手续。甲方应配合提交有关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的法律文件及村民代表签名等。

3、

4、

八、 纠纷处理

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同处理,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补充议定内容作为合同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向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山林土地征用手续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范围土地的水电等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附件:

1、 甲方发包山地的林权证;

2、 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本承包合同条款的签名表;

3、 甲方签字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 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5、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承包山地范围的红线图。

  • ·山林承包,用途(2017-06-21)
  • ·如何承包山林(2017-06-21)
  • ·承包山林注意事项(2017-07-03)
  • ·承包地、山林地、整改方案(2017-07-05)
  •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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