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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 就业创业政策

编辑:huangtingting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6-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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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创业政策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就业是13亿多人口最大的民生

  《意见》指出,就业是13亿多人口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

  面对就业形势的新变化和新挑战,必须把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坚决打好稳定和扩大就业的硬仗。

  5大措施打好稳定和扩大就业的硬仗

  1

  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联动,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区间调控的下限。

  加强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衔接,在制定财税、金融、产业、贸易、投资等重大政策时,要综合评价对就业失业的影响。

  促进产业结构、区域发展与就业协同。

  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搭建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支持小微企业创新。

  缓解重点困难地区就业压力,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对困难地区实施就业援助行动。

  2

  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

  将鼓励创业创新发展的优惠政策面向新兴业态企业开放,推动政府部门带头购买新兴业态企业产品和服务。

  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用工和社保等制度,新兴业态企业的从业者中,签订劳动合同的可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其他从业者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探索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工伤保险保障方式。

  3

  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优化创业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

  发展创业载体,加快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建设,允许各地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一定奖补。

  鼓励地方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开展一次性创业补贴试点。

  拓宽融资渠道,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财政出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服务。

  4

  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扩大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稳妥安置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促进分流职工转岗就业创业。

  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探索对劳动者在农村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并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

  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至少一人稳定就业。

  进一步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

  5

  强化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

  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大力发展技工教育。

  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方式,允许采取整建制购买培训项目、直接补贴培训机构等方式开展集中培训,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促进妇女、残疾人等公平就业。

  简化劳动者求职手续,推动建立入职定点体检和结果互认机制。

  就业创业政策

  一、就业形势及政策

  (一)近几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我市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全国高校毕业生是770万人,比去年增加21万;辽宁省29.3万人,比去年增加0.8万。

  2015年我市接收高校毕业生6.6万人,就业率94.6%。预计接收7万人左右,就业率不低于去年。

  (二)我市有哪些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近两年,我市出台的政策有:《关于做好2015年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沈阳市困难家庭高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沈阳市企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关于沈阳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补贴操作办法的通知》、《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九家单位关于实施沈阳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我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通知》、《关于优化创业环境、鼓励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通知》、《关于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具体业务办理条件、流程

  (一)办理《就业创业证》?

  1、高校毕业生由其本人凭《身份证》、《毕业证》到户籍所在地、常住地、单位注册地、单位经营地社区申领《就业创业证》。

  2、在校生毕业年度内(指毕业生所在自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由本人凭《身份证》、《学生证》向就业创业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

  3、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由其本人凭《身份证》、《学历认定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常住地、单位注册地、单位经营地社区申领《就业创业证》。

  (二)税费减免政策?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在3年内按照相关规定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底前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月销售额(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三)个人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是多少?

  个人贷款额度一般为10万元;对从事高新技术领域的,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当年吸纳新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小微企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四)个人申请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程序?

  1、贷款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认定,并出具认定证明,同时,对申请微利项目性质和财政贴息比例进行审核。

  3、区、县(市)担保机构对贷款申请人反担保措施进行审核。

  4、经办银行对贷款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是否接受贷款申请。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经办银行与担保机构签订担保合同,经办银行与贷款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

  5、贷款申请人应在经办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经办银行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款项划入该账户。

  (五)大学生创业场地补贴程序和审批要件?

  对没有进入到孵化基地或创业园,租赁场地进行首次自主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大中专学生,给予每年6000元的创业场地补贴(其中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按每年1万元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补贴对象:1.毕业5年内的国内各类高中等毕业生或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2.在校期间创业的国内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

  要件:1.国内毕业生或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经营场地相关证件和毕业证(或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持学历认定证明)和缴税证明等。2.在校生需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经营场地相关证件、在校证明和缴税证明等。

  具体程序:1.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持上述材料到经营场地所在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并填写《大学生创业场地补贴申领表》。2.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要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其创办的企业进行现场考核,确认情况属实后,留存相关要件的复印件,为其办理补贴审批手续。3.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审批情况汇总后,每季送区县(市)财政部门复核后拨付。4.创业场地租金补贴资金不能重复申领。

  (六)高校毕业生落户

  按照市有关毕业生办理落户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先落户后就业,专科和中专学历的普通高中等毕业生先就业后可办理落户。凡非沈阳户口或户口在沈阳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可将户口落户亲友家、单位集体户口、市毕业生集体户口。

  程序:(1)将户口落入亲友家、单位集体户口的,持毕业证和报到证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申办毕业生办理落户通知书,后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2)落市毕业生集体户口的,持毕业证和报到证到我局开具毕业生办理落户通知书,收取落户材料后交予公安局驻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人员办理。

  工作要件:(1)落入亲友家、单位集体户口的,需毕业证原件、报到证原件;(2)落市毕业生集体户口的,需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三证原件及复印件,常住人口登记卡,一张一寸近期彩照;(3)户口在沈阳高校的专科和中专学历的,需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三证原件及复印件,常住人口登记卡,一张一寸近期彩照,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非沈阳户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三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大北派出所),一张一寸近期彩照。(5)非沈阳户口的专科和中专学历毕业生,需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三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大北派出所),一张一寸近期彩照,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七)国家为什么要实施就业见习计划?

  国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通过拓展和规范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单位,鼓励毕业生到见习单位参加见习,政府对学生发放生活补贴,帮助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就业见习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

  (八)什么人员能够参加就业见习?

  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开具到我市,两年内未就业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是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学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均可参加就业见习。

  (九)就业见习补贴的标准?

  毕业生参加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市及区、县(市)、开发区财政部门提供基本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我市城镇职工的最低工资水平,市财政根据留用率,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下(含50%)的企业,见习补贴由财政承担60%,其余部分由见习单位承担。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企业,见习补贴由财政承担100%。见习期不足一个月的毕业生不享受见习补贴。

  (十)参加见习人员需要提供哪些要件?

  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

  (十一)如何能查到就业见习岗位信息?

  见习单位名单在沈阳市就业网上公布查询。见习岗位信息在省就业网、市人才网上公布查询。

  就业创业政策

  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享受职业培训(包含就业技能培训及创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③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④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⑤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

  补贴对象及标准

  ①本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失业、就业等实名制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含外省来漳务工人员), 参加经当地人社部门批准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技工院校企业(经工商登记且人社部门培训备案)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培训结业证书或通过社会考试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五类人员。补贴标准为:初级工(五级)每人50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7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000元;技师(二级)每人1600元;高技技师(一级)每人2000元。直接考核认定为高级技师的每人补贴1000元。

  ②在本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失业实名制登记人员,通过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省级重点以上技工院校组织培训或按项目运作培训获得结业证书的,补贴标准为每人350元。实际培训费用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培训费用金额作为培训补贴标准。

  ③直补企业培训,即企业组织签订1年以上期限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员工培训,通过社会化考试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上述“见证补贴”办法补贴,并扣除当年度已享受以上见证补贴的人数。

  承办部门

  培训机构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文件依据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十五条措施的通知》(漳政综〔2015〕160号);《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就业专项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漳财社〔2015〕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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