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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务系统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9-21    阅读: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务系统(一)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

2014年全日制本科新生入学须知

亲爱的同学:

祝贺你成为我院2014级新生!现将入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定于9月19日(星期五),请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及本人档案报到入学。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者,应写信或发传真并附家长签名书,向学院学工办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逾期报到者,以旷课论处,旷课一周者,取消入学资格。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731-85819541;李老师,电话:0731—85819542。

二、党、团员自带当地县(市)党(团)委组织部的党、团关系介绍信、团员证,外省的新生党员将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注明为“湖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具体单位注明为“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党委办公室”;湖南省的新生党员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党委办公室”。党员档案请寄我院党委办公室,团员档案入学报到后一周内交学院团委。

三、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学生自愿决定是否迁户口,如迁户口,《户口关系迁移证》必须有居民身份证编号,无编号的不能在长沙市落户。《户口关系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原户口和录取名册一致,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县(市、区)的招生部门领取高考纸介质档案,入学报到后一周内交学院学工办。

四、除音乐表演专业外其它专业的新生一年级在张公岭校区学习、生活;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在桃花坪校区学习、生活(音乐表演专业学生报到和军训都安排在张公岭校区)。

五、根据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全省普通高等教育收费结构、进一步规范大中专学校收费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价教[2009]56号及湘价教[2013]103号)精神,外省新生入学时需缴纳下列费用,湖南省新生因在录取期间已经缴纳学费则不再重复缴纳。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2014年新生收费标准

单位:元

备注:

1、标注“※”为热门专业,根据湘价教【2013】103号文件,经省物价局审批同意我院学费上调15%。【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务系统】

2、2014级学费标准依据湘价教【2014】76号文件。 3、代收费含教材费800元、体检费45元。

4、住宿费、教材费为预收费,今后按实际结算多退少补。 5、湖南省外新生报名时须一次性交清第一年的学杂费。 6、其他费用:根据湖南省、长沙市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学生需统一参加长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度个人缴费70元,本科四年共280元,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共350元,入学时一次缴清。

7、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军训是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必修课、是大学生履行兵役业务的基本形式,学院对2014级本科新生进行集中军事训练,军训服装由学校统一定制,学生报到时自行购买。

六、请带好衣物和日常生活用品。学校有关部门按成本价提供床上用品,学生自愿认购。[温馨提示:请购买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生活用品,我院将按国家规定(国质检执联[2008]168号)杜绝黑心棉等不合格产品进入学生宿舍。]

七、凡乘火车来我院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向车站购买学生半价票。

八、新生入院后,学校将进行政审、体检复查,合格者将取得学籍。根据国家教育部文件精神,凡查实属徇私舞弊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九、新生入校时请带10张一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务系统】

十、报到地点为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张公岭校区迎新总站,集中办理入学手续。9月19日学院在汽车东站、火车站设有迎新点。

十一、请勿提前来院,旅途请注意安全。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

二○一四年八月

附张公岭校区乘车路线说明:

长沙火车站:乘127路公共汽车到张公岭校区下。

长沙汽车东站:乘127路或501路公共汽车到张公岭校区下。 长沙汽车西站:乘312路公交车到火车站再转乘127路公共汽车到张公岭。

长沙汽车南站:乘107路或7路公交车到火车站再转乘127路公共汽车到张公岭校区下。

长沙高铁南站:先坐152路、703路、 新107路到长沙汽车东站再转。亦可乘坐地铁2号线,考生可以坐到长沙火车站后转公交车。

联系电话:0731-85819541,85819542,88653759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务系统(二)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专业】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招生网站-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分数线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专业】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招生网站-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分数线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树达学院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举办、2001年8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4年1月获教育部确认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三条  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长沙市, 2014年所招的新生除医学类专业和音乐表演专业外,第一学年均安排在张公岭校区住宿、学习,一学年以后搬至桃花坪校区住宿、学习。 医学类专业学生安排在咸嘉湖校区住宿、学习。 音乐表演专业军训后安排在桃花坪校区住宿、学习。     第四条  树达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学院学生的录取和毕业分别进入国家教育部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和普通本科学历电子注册系统。 第五条  树达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  成立树达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规程,领导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成立树达学院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等各项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  树达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的指导和协调。 第八条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编制、上报年度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协助远程网上录取、负责解释、咨询有关招生政策、做好与上级招生部门的工作衔接、做好招生期间来信来访工作和录取通知书的印制与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通讯地址为:      湖

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桃花坪1号      邮编:410012

     联系电话:0731—88653759  88636979  88637686传真: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树达学院根据本院的发展规划和社会需求、教学条件和生源状况就业率等情况,提出专业设置及年度招生计划,并组织各专业学院及时申报专业招生计划和汇总,报树达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上报省教育厅,并通过相应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2014年树达学院招生计划为1620人,分别在湖南省、广东省、江西省、河北省、湖北省、山西省投放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和专业方向有英语、日语、音乐表演、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艺术设计学、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视觉传达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科学(师范类)、土地资源管理、应用心理学、学前教育(师范类)、历史学(师范类)、文化产业管理、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播音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法学、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行政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生物科学(师范类)、生物技术、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学等39个。 第四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四条  学院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根据考生的填报志愿情况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五条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高低和志愿填报顺序预录取,如填报志愿所有专业均不能预录,则实行调剂预录,不愿调剂的予以退档。 湖南省内已预录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按照安排的专业交费确认,未交费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外省考生开学时交清学费。 有关树达学院交费确认的具体方案以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和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网站发布的为准。  第十六条  学院执行生源所在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日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其他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均为英语。 第十八条  体检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标准执行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九条  音乐表演、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艺术设计学、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视觉传达设计、学前教育(师范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有术科考试成绩的专业,录取办法是在术科考试和高考文化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处理。 凡属徇私舞弊者,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报有关部门查究。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第二十一条  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审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如有变动,则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院设立各类学生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全面发展。 第六章  毕业证书及毕业待遇第二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生在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学习期满,修完规定的学分,颁发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生毕业后,享受国家规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2014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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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全景地图: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历年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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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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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人气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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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务系统(三)
证 明 -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树达网

证 明

同学 ,系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 专业 身份证号为: ,因 证已遗失,情况属实,特此证明。【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务系统】

辅导员签字:

月 日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务系统(四)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排名】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特色专业-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录取分数线

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录取分数线

树达学院是由湖南师范大学举办,2001年8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4年1月获国家教育部审核确认的一所实行新的办学体制和机制,旨在培养适应国家和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本科应用型人才的独立学院。 学院紧紧依托湖南师范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丰富的图书资料,优良的校风和办学传统,独特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以及优秀的校园文化,坚持“以学生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为生命,以管理为重心”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综合素质高、专业基础好、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 学院开办的专业均为湖南师范大学的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涵盖文、理、工、艺、医等48个专业和专业方向。学院的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属国家计划招生。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招生网站: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务系统(五)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表格-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务系统】

学科分类号

树达学院

本 科 毕 业 论 文

题 目: 姓 名 学 号 院 (系) 专业、年级指导教师

年 月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诚信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本科毕业论文,是本人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本科毕业论文作者签名: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务系统】

年 月 日

一、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务系统(六)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务系统入口:http://sdjw.hu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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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务系统(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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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系统http://jwweb.kdvtc-edu.cn/jwweb/  该院校设有应用汽车工程系、自动化系、安管系、计算机系、经济系、会计系、管理系、外语系、艺术系等9个教学系,开设安全管理技术、商务英语等46个热门专业或专业方向。学院实行“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教育制度,学历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有机结合、学科技术教育与人文精神培养相结合。请点击进入>>>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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