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程学院教务网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9-22 阅读:
宁波工程学院教务网(一)
宁波工程学院教务处文件
宁工教务〔2014〕22 号
关于公布2014届校级本科优秀 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经各学院推荐,学校研究决定,授予理学院易君君等39位同学获得2014届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称号,具体如下:
理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10-2班易君君同学 交通学院:交通运输10-2班巩芳等2位同学 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10-2班施奕磊等3位同学 外国语学院:英语10-2李玉婷等7位同学
机械学院: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10-3刘畅等4位同学 人文学院:汉语言文学10-1杜颖莹等6位同学 经管学院:物流管理10-1陈微微等9位同学 建工学院:建筑学09-1张梦蝶等2位同学 电信学院:电子信息工程10-3张海涛等5位同学
附件: 宁波工程学院2014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宁波工程学院教务网】
宁波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4年7月2日
宁波工程学院2014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宁波工程学院教务网】
宁波工程学院教务网(二)
宁波工程学院取消考试资格认定表
宁波工程学院取消考试资格认定表
注: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给学生本人、一份学生所在学院存档、一份教务处存档
宁波工程学院教务网(三)
宁波工程学院学生证补做申请单_26893
宁 波 工 程 学 院 学生证补做申请单
2、申请人必须准备两张一寸免冠照,申请单请在4月、6月、10月、12月的第二周前送交教务处集中办理。
宁波工程学院教务网(四)
宁波工程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与作弊认定处理表
宁波工程学院
学生考试违纪与作弊认定处理表
宁波工程学院教务网(五)
宁波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宁波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为有效帮助青年教师尽快胜任教学岗位需要,切实保障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等学校全面实施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2〕16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的内涵和意义
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是指以提高职业道德修养、现代教育理论水平和基本教学技能为主要目的,对新进高校从事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专门进行一个时期相对集中培养培训的制度。
建立和实施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是继承和弘扬学校优良办学传统,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我校青年教师培养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参加助讲培养是青年教师的一项基本权利和义务。
二、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对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作为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的培养对象:
(一)新聘用到高校从事教学工作(含理论教学和实验、实践教学)的在岗教师;
(二)高校教学经历不足3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未接受过助讲培养培训的在岗教师;
(三)学校认为有必要参加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中青年教师。
三、培养对象的基本要求
(一)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忠诚于教育事业,遵守高校教师行为规范,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
(二)虚心向导师和其他教师学习,尽快掌握教学各个环节的基本要求和方法,了解教学管理和运行的规章制度,明确人才培养的目标、规格要求和学校办学定位,掌握教学计划的基本结构、课程构成等。
(三)完成导师指定的学习任务,全程跟听导师讲授的课程,并参加答疑、作业批改、实验指导及其他教学研究相关工作,全面接受教学基本技能训练。
(四)助讲培养教师原则上不独立安排教学任务,在助讲培养后期可以在导师指导下试教一门课程的部分教学任务,按导师要求认真备课、撰写教案及制作多媒体课件。试教前与导师沟通试教内容、要点及主要教学方法,课后征求导师及学生意见,及时改进教学中的不足。
(五)积极参加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和教学研究等教研活动。
(六)参加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参加学校新教师入职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七)培养期满,培养对象需提交一份助讲培养的总结报告。
四、指导导师的条件与职责
(一)担任指导教师的条件
1、指导导师应具有高尚的师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高校教龄5年以上。
2、与被指导教师属同一学科或相近学科。
1
优先推荐教学名师、教学优秀奖教师、各类教学比赛获奖教师担任导师。
(二)担任指导教师的职责
1、关心青年教师的思想状况和师德修养,培养青年教师严谨的教学态度和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执教精神,指导其适应教师岗位。
2、从教学的各个环节(包括听课、备课、编写教案或讲义、试讲、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与实习等)入手,对青年教师进行认真具体的指导。尤其要精心指导青年教师的试讲环节,做到课前指导备课,深入课堂听课,课后认真讲评,所有记录由二级教学单位整理后放入《青年教师成长档案》。
3、指导青年教师参加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和教学研究等教研活动。指导青年教师参与学生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工作。
4、参与或负责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对青年教师是否具有开课能力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达不到培养要求的青年教师提出延长培养期等建议。若同意开课,导师有确保青年教师正常执教的责任。
五、指导教师的选聘
(一)指导教师的选聘实行单位推荐与指导教师申报相结合。二级教学单位要根据选聘条件建立青年教师指导教师库,相应名单报教师发展中心备案。每名导师一般只指导1名青年教师,因特殊情况可增加被指导人数,但至多不超过2名。【宁波工程学院教务网】
(二)二级教学单位将指导教师与青年教师结对申报表上报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正式确立指导关系,二级教学单位、指导教师、青年教师三方签订指导协议,启动助讲培养工作。
(三)导师和被指导的青年教师如中途提出终止指导关系的,需提出正当理由,经二级教学单位同意后,报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六、管理与考核
(一)学校教师发展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青年教师的助讲培养工作的指导。教师发展中心具体负责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考核,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办公室负责对二级教学单位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级教学单位院长(主任)为本单位助讲制第一负责人,建立导师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确保青年教师助讲制取得实效。
(二)培养对象的培养期限一般为一学年。由青年教师申请和导师推荐,经考核成绩优异者可缩短为半年。培养期满,经指导教师和学院推荐,由教师发展中心会同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办公室、教务处等单位组织专家通过试讲、查阅《青年教师成长档案》等方式对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良好以上不超过60%,其中优秀不超过20%),考核合格并通过岗前培训课程考试者颁发由浙江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教学上岗资格证书。教学上岗资格证书是教师参加职称评聘和相关职务晋升的必要条件。考核不合格的,延长助讲培养期至一年半或两年。
特别优秀的青年教师也可以申请免修助讲培养,直接申请考核认定,经学校认定合格的,直接颁发教学上岗资格证书。每年直接申请免修的教师数控制在当年新进教师数的10%以内。
(三)青年教师参加助讲培养期间,二级教学单位原则上不安排其独立承担教学2
任务,其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根据助讲考核结果及相关工作表现确定。确因师资紧张,需要安排独立承担教学任务的,需经教务处和人事处审核同意,且第一学期授课门数不得超过1门,每周教学工作量不得超过周4学时,青年教师必须在导师指导下担任该课程的教学任务,开课前需将全部授课教案报导师批阅。同时,随堂听课次数每学期必须在10次以上,听课记录由导师签名后交二级教学单位备案。
(四)对助讲工作突出的二级教学单位和导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并作为二级教学单位年度师资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青年教师第一学年未独立承担教学任务并经考核合格的,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缺编费补助。对于考核优秀的青年教师,学校给予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每对奖励2000元。
(五)青年教师参加助讲培养是学校的重要工作,二级教学单位要给予充分重视,并参考本学院(单位)平均工作量给予一定补助,切实保障青年教师在助讲期间的收入水平。二级教学单位对导师承担的培养工作应计入其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并给与一定的指导工作补贴,对优秀导师予以一定奖励,优先推荐各类评优评奖。
七、其他
1、本试行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
2、本试行办法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3
宁波工程学院教务网(六)
宁波工程学院教务网入口:http://jwxt.nbut.cn/
下面中国招生考试网小编给各位考生整理:
宁波工程学院教务网入口:http://jwxt.nbut.cn/
更多校园信息,请关注>>>校园快讯>>>
宁波工程学院教务网(七)
宁波工程学院教务系统入口
宁波工程学院教务系统入口:http://jwxt.nbut.cn/(w4xp2v45drnivub1gb0rjr45)/Default2.aspx
登录请点击下图
宁波工程学院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是一所以工科为主,文、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学院前身宁波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83年,是原联邦德国援助中国合作建设的四所高专之一,1997年被原国家教委确定为中国示范性普通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2004年5月升格更名为宁波工程学院。现有教职工753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近8000人。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
邮编: 315211
电话:0574-8761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