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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医学院教务系统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9-23    阅读:

潍坊医学院教务系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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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医学院教务系统(二)
2014年潍坊医学院排名-潍坊医学院在全国排名

2014年潍坊医学院排名(潍坊医学院历年在全国排名)

学校名称 年份 名次 所在地区 类型 总分 科学研究 人才培养 综合声誉
潍坊医学院 2014年 376 山东 医药 61.45分 60.09分 63.07分 60分
  2013年 371 山东 医药 60.13分 0.17分 0.54分 0.07分
  2012年 362 山东 医药 0.31分 0.18分 0.51分 0.05分
潍坊医学院 2011年 373 山东 医药 0.24分 0.03分 0.47分 0.19分
  2010年 375 山东 医药 0.25分 0.03分 0.5分 0.16分
2014年山东的大学排名(含在全国排名)
省内排名 学校名称 在全国排名 类型 总分 科学研究 人才培养 综合声誉
20 齐鲁工业大学 309 理工 61.6 60.42 63.09 60
21 临沂大学 338 师范 61.52 60.28 62.95 60.44
22 潍坊医学院 376 医药 61.45 60.09 63.07 60
23 泰山医学院 384 医药 61.44 60.15 62.99 60
24 山东工商学院 392 财经 61.43 60.18 62.95 60

【潍坊医学院教务系统】 【潍坊医学院教务系统】
潍坊医学院2013年在山东各专业录取分数排名
理科 文科
序号 专业 平均分 最高分 序号 专业 平均分 最高分
1 临床医学 555 604 1 应用心理学 531 554
2 口腔医学 546 602 2 劳动与社会保障 526 563
3 麻醉学 538 587 3 英语 525 560
4 医学影像学 529 575 4 法学 519 543
5 眼视光学 522 545 5 公共事业管理 518 566
6 医学检验技术 519 572 6 市场营销 517 554
7 康复治疗学 519 540        
8 生物技术 516 540        
9 统计学 516 539        
10 生物医学工程 515 540        

潍坊医学院教务系统(三)
【潍坊医学院专业】潍坊医学院招生网站-潍坊医学院分数线

【潍坊医学院专业】潍坊医学院招生网站-潍坊医学院分数线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潍坊医学院   学校代码:10438第四条  学校校址:山东省潍坊市宝通西街7166号第五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拓展研究生教育。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潍坊医学院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第九条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认可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预防医学。 各专业报考执业医师类别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组织领导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 教务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协助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维护招生纪律,保证招生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严肃处理。

【潍坊医学院教务系统】

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当计划所在地区所有学校志愿均未完成招生计划时,经省级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将对未完成的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地区。 第十四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省级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十五条  学费和住宿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第十六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招生条件第十七条  考生须符合报名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十八条  除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专业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有分数要求,具体分数视实际情况再定,无口试要求;所有专业男女比例无限制。 第七章 录 取第十九条  录取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录取批次执行。 第二十条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不满时不拒绝其他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专业分配根据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未满额的专业,再按第二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此类推。 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从高分到低分将其随机调录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通过录取通知书形式通知考生,考生也可到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和我校网站进行录取查询。 第八章 新生入学第二十四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 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凡属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和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设立新生“绿色通道”,对因经济困难暂时缴不上学费的学生可以先入学,再申请有关资助和国家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山东生源的新生入学时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新生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籍与居民身份证中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必须一致。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方式招生部门:潍坊医学院教务处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宝通西街7166号邮政编码: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261053电      话:0536-8462283,8462285学校网址: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潍坊医学院教务系统(四)
潍坊医学院2011-2012学年学生自主选择实习单位事宜

潍坊医学院2011-2012学年学生自主选择实习单位事宜

各院(系)、各实践教学基地:

为更好地完成2011-2012学年实习教学任务、方便就业,经研究决定,允许部分学生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标准及要求:

1.临床医学专业要求实习单位为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优先选择其他医学院校的附属、教学医院,医院开放床位数能满足实习教学需要, 特别是内科、外科、妇产科和儿科的床位数。其他专业按照所在院(系)的要求选择。

2.实习单位能按实习大纲要求完成实习教学任务,实习期间对实习学生严格要求和管理,保障实习学生的实习教学质量和安全等问题。

3.自主选择实习单位者不占用学校派遣实习计划名额,实习费用、食宿等问题由学生个人与实习单位协商解决,学校按照60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实习费用,其他费用自理。

4.实习期间的学生管理,执行2009年4月修订的《潍坊医学院医学类专业学生毕业实习管理条例》,其它专业参照执行。实习学生与所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系,每月需定期向学工办汇报实习情况,各学工办负责日常实习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报送工作。

5.学生充分利用寒假自主选择实习单位,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 3月8日前交所在院系审批。

二、办理流程:

1.学生本着自愿原则,与具备带教资历的接收单位协定实习事宜,并签订《潍坊医学院学生自主选择实习单位协议》(一式两份),并加盖医院教学管理部门公章。

2. 学生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填写《潍坊医学院学生自主选择实习单位审批表》,学生家长出具书面保证书并签字。

3.学生工作办公室、院(系)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

4.上述实习协议、审批表等材料统一报送实践教学办公室。

三、审核汇总:

1.学生所在院(系)审批

2011年3月8日至3月10日,学生工作办公室、院(系)负责人审批,

按学号由小到大顺序进行编号,填写《潍坊医学院学生自主选择实习单位情况汇总表》。3月10日前将协议、审批表、汇总表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和书面版(加盖公章)报实践教学办公室;

2.实践教学办公室汇总核实

2011年3月11日,实践教学办公室对协议、审批表、汇总表等相关材料进行汇总核实;

3.审批标准和要求

(1)协议原件(一式两份)、审批表齐全。

(2)协议上各项目填写完整准确,贴有照片,写明具体事由并签字,有学生家长同意签字。

(3)协议由实习单位教学管理部门盖章,审批表有所在院(系)审批意见。

审核完毕后,协议一份留实践教学办公室存档,另一份返还学生本人。

四、实习学生自主选择实习单位是我院2011-2012学年实习学生派遣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五、下列16家附属、教学医院不作为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范围: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附属潍坊市人民医院、附属淄博市第一医院、附属益都中心医院、附属莱阳中心医院、附属胶州中心医院、附属文登中心医院、附属齐鲁石化医院集团中心医院、附属解放军第八十九医院、附属平度市人民医院、附属寿光市人民医院、附属诸城市人民医院、附属胶南市人民医院、附属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附属青岛市口腔医院、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医院。

联系电话:0536-8462195,0536-8462197;联系人:陈峰、刘其涛、王涛;Email:shxpq@126.com。

潍坊医学院教务处

实践教学办公室【潍坊医学院教务系统】

2011年1月4日

潍坊医学院教务系统(五)
潍坊医学院

潍坊医学院

潍坊医学院是一所以医学为主,管理学、法学、理学、

文学等多学科门类相结合,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综合发

展的省属高等医学院校。前身是成立于1951年的山东省昌潍

医士学校,1958年在青岛医学院(现青岛大学医学院)支援下扩建为昌潍医学院,1987年更名为潍坊医学院,学校同时具有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留学生招生资格。 经过60余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医学为主,管理学、法学、理学、文学等多学科门类相融合,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综合发展的办学格局,同时具有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授予权、留学生招生资格,公共卫生危机管理博士人才培养项目作为卫生部唯一推荐项目进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终审并获得审批。 学校现占地13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5万余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5.15万平方米,学生宿舍9.97万平方米,运动场所面积8.62万平方米。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亿元,图书馆藏书220万册(含电子图书)。有各类实践教学基地140余个,其中附属医院15所,开放床位达9478张。先后获得50余项国家、省级荣誉称号,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1]展开 创办时间 1951年 学校类型 医药

主管部门 山东省教育厅 所处城市 中国 山东 属 性 省属高等院校 学校官网

基本信息编辑 中文名

潍坊医学院

英文名

Weifang Medical University

简 称

潍医

创办时间

1951年

类 别

公立大学

学校类型

医药

属 性

省属高等院校

所属地区

中国 山东

现任校长

马安宁

知名校友

谢立信院士、于金明院士

主管部门

山东省教育厅

硕士点

51个

博士点

1个

校 训

厚德、博学、笃行、济世

专职院士【潍坊医学院教务系统】

2人

主要院系

基础医学院、护理学系、麻醉学系、医学影像学、公共卫生学院

学校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宝通西街7166号

院校代码 10438

学校邮编

261053

本科专业

23个

历史沿革编辑 1951年,成立山东省昌潍医士学校;

1958年,扩建为昌潍医学院,开始本科教育;

198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全国第三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1987年,更名为潍坊医学院;

2012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单位,

2012年,被教育部、卫生部批准为全国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

2013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

2013年,获批为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 [2]

办学规模编辑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1096人,其中,专任教师814人,博士、硕士学位人员482人;有“泰山学者”特聘教授5人,博士研究生导师6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00余人。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教学团队是山东省省级教学团队。先

后有2名教师分别当选为党的十五大代表和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3名教师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2名教师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获得五一劳动奖章,6名教师被评为全国模范教师或全国优秀教师,4名教师分别被评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精神文明先进工作者,11名教师分别被评为山东省十大优秀教师、教学名师或优秀教师,18名教师被评为山东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23名教师被评为省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3名教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学校名誉院长、首席专家、山东省眼科研究所所长谢立信教授,2001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成为目前国内眼科学界唯一、山东省医学领域第一个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工程院8日上午在北京公布2011年院士增选结果,我校肿瘤研究所所长、特聘教授、79级优秀毕业生于金明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至此,我校已有2名优秀校友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师资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教师队伍中有博士研究生导师6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00余人,省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3人,省级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1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9人;有2名教师分别当选为党的十五大代表、九届、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有10余名教师分别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或称号。 [2]

博士生导师:李和、黄岩、王滨、管英俊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米嘉祥、尤毓陆、康凤英、李贵仁、李在连、洪舜华、李直、姚君慎、朱世杰、吕欣然、唐胜建、李武修、井西学

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李武修

国家卫生部中青年科技人才:管英俊

省级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高尔、孙兴国、陈景武、康凤英、王滨、程秀臻、刘长云、冯永堂、曲春枫、黄岩、吕世军、王艳华、高佃军、孙宏伟、管英俊、陈宁珊、李大启、王继兵

省卫生系统杰出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科技人才:王滨、梁淑娟、尹文强

省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李武修、康凤英、唐胜建、吕世军、王滨、陈景武、李秀艳、孙宏伟、姜维茂、管英俊、李大启、闫芳、曲春枫、黄岩、尤毓陆、李贵仁、李鼎文、刘学功、孙兴国、吕欣然

十五大代表:黄岩

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唐凤英

全国优秀教师:洪舜华、姜维茂、唐胜建、管英俊、王凤斌

全国模范教师:王滨

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姜维茂

全国劳动模范:谢立信、康凤英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康凤英

全国先进工作者:米嘉祥、谢立信、康凤英

全国卫生系统先进个人:孙希志

全国“三八”红旗手:洪舜华

全国精神文明先进工作者:陈伟东

省级教学名师:唐胜建、王金平、李武修

省级优秀教师:杨明立、洪舜华、张伟栋、陈景武、迟心志、黄岩、王金才

省高校十大优秀教师:管英俊

省劳动模范:洪舜华、吴树人

省“三八”红旗手:康凤英

省师德标兵:黄岩

省十佳师德标兵:姜维茂

省师德先进个人:付文玉 [1]

院系专业

潍坊医学院 学院景色(15张)

学校现有1个教学部、系(院),设有21个本科专业。

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运动康复与健康、眼视光学

管理学院:公共事业管理、法学、市场营销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

公共卫生学院:预防医学、统计学、食品质量与安全、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检验技术

护理学院: 护理学

外语系:英语

口腔医学院:口腔医学

医学影像学系: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医学检验学系:医学检验

麻醉学系:麻醉学

心理学系:心理学

药学与生物科学学院:药学、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 [3]

学科建设

潍坊医学院智和湖 [4]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2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0个。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是山东省“泰山学者”设岗学科,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眼科学、口腔医学是山东省省级重点学科,整形外科学、眼科学是山东省学科带头人设岗学科,眼科学、肛肠外科学是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外科学、

潍坊医学院教务系统(六)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滨 州 医 学 院 教 务 处

教字„2009‟98号

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

和专升本考试报名等工作的通知

有关院(系):

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和专升本考试报名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类别及范围

(一)选拔类别:分为学分互认、普通专升本两个类别。

(二)选拔范围:

1.学分互认:2009级普通专科学生。

2.普通专升本:我校2007级普通专科在校学生及往届普通专科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

2.学习勤奋,努力掌握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具有较强的学习和运用知识能力。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记过及以上行政纪律处分和考试作弊行为。

4.身体健康。

三、报名要求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学生可自愿报名。

学分互认、普通专升本考生在本院(系)报名并由各院系根据以上要求负责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我校往届普通专科毕业生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到济南大学报名,由济南大学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允许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师范类专业,考生报考专业可与毕业专业不同,但每个考生只能报考师范类或非师范类中的一个专业。

各院(系)学分互认、普通专升本考生的报名及信息上报工作均应在2009年12月5日前完成。

四、填报志愿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填写《2010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考生报名表》(见附件)并交本院(系)进行报名。

参加普通专升本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如果同一专业的招生学校有2所以上,考生可填报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不超过3个(平行志愿),并在“是否服从调剂录取”栏中填写“是”或“否”,

若不填写,视为不服从调剂。

参加学分互认的考生填报志愿时,报考学校志愿只能填写我校,报考专业只能填报所学专业。

五、报名工作日程安排

1、2009年12月2日前,教务处下发基本报名数据及报名表。 2、2009年12月3日-5日,各院系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报名表,并根据报名情况将本单位报名数据补充完整(非本单位数据直接删除掉即可)。

3、2009年12月5日前,各院系将报名数据和报名表报送教务处。

4、2009年12月8日前,教务处下发《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由各院系组织考生进行签名确认。

5、2009年12月9日至11日,教务处张榜公示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

六、报名费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85元/人)由各院(系)代收,12月5日前以院(系)为单位统一交学校财务处,并将报名费收据交教务处。

七、考试时间及科目要求

普通专升本考试时间为2010年1月16日、17日。

1月16日:上午8:30 —10:30 科目:计算机(高等数学) 1月16日:下午14:00—16:00 科目:外语(大学语文)

1月17日:上午8:30 —11:30 科目:专业综合一

1月17日:下午14:00—17:00 科目:专业综合二

英语(公共课)考试要求以《山东省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大纲》为依据,计算机、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的公共课考试要求分别见附件。

学分互认考试时间安排在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前,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考前准备

2010年1月10日前,考生可从本院系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缺一不可)参加考试。

普通专升本考试按专业由主考学校组织实施,报名考生应根据各专业主考学校地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

2010年1月14日起,考生可登录网站sdheems.ujn.edu.cn查询有关考试信息,并提前一天到主考学校现场查询考试地点。

九、录取

普通专升本在同类别同一专业内确定考生录取资格,按考生志愿择优录取。考生志愿录取顺序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调剂志愿。

(一)确定录取分数线

录取前分别设定公共课(外语、计算机、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专业综合课和考生总成绩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所有考试科目及总成绩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为非受限考生。非受限

考生中,按照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1:1确定录取分数线,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具备录取资格。

(二)第一志愿录取

对具备录取资格的考生,按不超过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1:1的比例,依据其总成绩由高到低,向招生学校提供第一志愿报考该校各专业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由学校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具备录取资格的考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则不能录取其他志愿报考该校或没有报考该校的考生。

(三)第二志愿录取

对具备录取资格但未被第一志愿所报学校录取的考生,按其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向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第二志愿招生学校提供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由学校择优录取。

(四)调剂志愿录取

对具备录取资格但未被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所报学校录取的考生,如果服从调剂录取,则向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随机提供其名单及相关信息,由学校择优录取。

因考生不服从调剂录取产生的计划缺额,在剩余的非受限考生中,分类别分专业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直至录满学校招生计划为止。

十、其他事项

专升本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专升本考试成绩公布、成绩复查、录取信息公布、录取通知

潍坊医学院教务系统(七)
潍坊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潍坊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方案

各位考生:

潍坊医学院2015考研复试安排已经公布,凯程考研第一时间为大家发布。各位报考该校的同学应详细阅读下文,做好充分准备,预祝大家顺利赢取复试,取得理想的成绩!

为促进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完善、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四)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量化业务课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要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增强服务意识,严格工作程序,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

(一)复试准备工作

1.制订并公布复试工作方案

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订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工作方案包括复试程序、方式、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和使用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复试工作方案确定后,在本校网站、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并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遴选培训复试工作人员

选派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办事公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教师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工作行为。

3.命制复试试题

包括笔试、实践能力考核和面试试题。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4.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和复试名单的确定

参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基本要求以及我校今年各专业的招生规模,一般按照1:1.2左右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人数。

(1)生源调剂

坚持“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我校生源充足的专业不接收报考外单位考生调剂。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经考生本人同意,可以从相关学科的合格生源中调剂录取;合格生源不足且校内无法满足调剂的,可以从报考外单位的合格生源中

调剂,调剂考生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报考第一志愿单位同意,经研究生处审核并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参加复试。生源调剂中,优先考虑毕业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或第一志愿所报考学校是“985工程”或“211工程”大学的全日制本科考生。

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外调剂考生和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与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之间的调剂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进行。

(2)体检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要求,所有复试考生复试前均须到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3)复试前考试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英语考试,采取百分制,考试时间为2小时。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符合招生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大学主干课程,采取百分制,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方式为笔试。成绩及格(60分为及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4)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A.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政审表(往届考生由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出具;应届考生由所在院系出具证明,鉴定中要对考生诚信做出评判),可从学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下载;

B.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D.全日制在校应届考生必须持学生证、学校或所在院系证明(为在校应届考生,可于2015年7月毕业)并加盖公章、大学本科期间的成绩单(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并附教育部“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打印)。

E.往届考生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教育部“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打印)。

F.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带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可于2015年7月获得毕业证书的证明,并附教育部“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打印)。

G.1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

H.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交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应届考生复试合格被录取后,到入学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复试名单确定后,由研究生处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书。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隐瞒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二)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主要方式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2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和专业英语测试(2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

(3)面试

包括专业课口试、英语口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

具体要求:

(1)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成员要由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的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设复试工作负责人1人,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秘书1人,负责记录复试情况。

(3)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2.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B.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C.外语听说能力;

D.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毕);

B.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

D.心理健康情况;

E.人文素养;

F.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由校医院负责。

3.复试结束后,各学科复试小组认真填写《潍坊医学院研究生复试记录表》、《潍坊医学院研究生复试成绩表》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研究生处。

4.考生的学位类型由各学科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志愿、初试复试成绩、教育背景等情况综合确定。确定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应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含应届),同时必须符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要求。

5.导师的确定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由学科统筹安排。

6.复试过程由学科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送研究生处保存备查。

(三)复试成绩的计算和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测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00分×100×45% +复试成绩/400分×100×55%。

3.其他考核内容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

(一)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同时,兼顾各学科的培养计划和招生需要。

(二)考生政治思想合格、身心健康,复试成绩合格方可录取。

(三)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取时,同时参考:(1)政审结果;(2)英语考试成绩;(3)体检结果。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

(四)复试合格的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须签订“定向(委托)培养协议书”后,方有资格进入录取工作程序。

(五)复试工作结束后,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通过后,在学校网站、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10个工作日,如无异议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

四、复试录取工作组织领导和工作制度

(一)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二)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学校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三)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四)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五)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六)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七)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八)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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