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学院教务处网址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9-26 阅读:
韶关学院教务处网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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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学院教务处网址(二)
2014年韶关初中排名榜单,2015韶关重点初中排名 - 韶关学校大全
下面是中国招生考试网针对韶关初中排名榜单的汇总信息:
1 | 韶关龙仙中学 |
2 | 新丰县沙田中学 |
3 | 南雄市帽子峰中学 |
4 | 始兴县马市中学 |
5 | 武江区重阳中学 |
6 | 韶关雄州中学 |
7 | 韶关第十中学 |
8 | 南雄市苍石中学 |
9 | 乳源瑶族自治县侯公渡镇初级中学 |
10 | 韶关第十一中学 |
11 | 曲江区大塘镇大塘中学 |
12 | 韶关城郊中学 |
13 | 乐昌城关中学 |
14 | 梅花镇梅花中学 |
15 | 广东省翁源县贵联中学 |
16 | 仁化县实验学校 |
17 | 坪石实验学校 |
18 | 韶关马头中学 |
19 | 乳源瑶族自治县大布镇初级中学 |
20 | 韶关丹霞中学 |
21 | 廊田镇中学 |
22 | 南雄市全安中学 |
23 | 韶关金鸡中学 |
24 | 韶关梅杭中学 |
25 | 乐昌实验学校中学部 |
26 | 曲江区马坝镇马坝二中 |
27 | 韶关黄寨中学 |
28 | 南雄市湖口中学 |
29 | 南雄市孔江中学 |
30 | 始兴县隘子中学 |
31 | 浈江区犁市镇初级中学 |
32 | 韶关尚同中学 |
33 | 乳源瑶族自治县民族中学 |
34 | 韶关石塘中学 |
35 | 韶关回龙中学 |
36 | 翁源县附城中学 |
37 | 韶关韶钢大宝山学校 |
38 | 韶关小镇中学 |
39 | 韶关第十四中学 |
40 | 韶关第十三中学 |
41 | 乳源瑶族自治县柳坑乡初级中学 |
42 | 韶关铜山希望中学 |
43 | 仁化县红山中学 |
44 | 翁源县连新中学 |
45 | 韶关田家炳中学初中部 |
46 | 韶关百顺中学 |
47 | 始兴县城南中学 |
48 | 韶关八泉实验学校 |
49 | 韶关龙归中学 |
50 | 乐昌第五中学(中学部) |
51 | 乐昌市云岩镇中学 |
52 | 韶关一中实验学校 |
53 | 韶关江湾中学 |
54 | 韶关格顶中学 |
55 | 乐昌铜山中学 |
56 | 广东北江实验学校 |
57 | 韶关黄磜中学 |
58 | 乳源瑶族自治县古母水镇初级中学 |
59 | 乐昌城东中学 |
60 | 韶关万豪英文中学 |
61 | 南雄市邓坊中学 |
62 | 始兴县罗坝镇罗坝中学 |
63 | 曲江县罗坑中学 |
64 | 仁化县大桥中学 |
65 | 韶关第九中学 |
66 | 南雄市珠玑中学 |
67 | 翁源县坝仔中学 |
68 | 曲江区乌石镇乌石中学 |
69 | 仁化县董塘中学 |
70 | 韶关马坝中学 |
71 | 广东南雄中学(繁荣路) |
72 | 西河镇武江中学 |
73 | 乳源瑶族自治县必背镇初级中学 |
74 | 翁源县红岭学校 |
75 | 乐昌市沙坪镇中学 |
76 | 韶关北乡中学 |
77 | 南雄市梅岭中学 |
78 | 广东二O二子弟学校 |
79 | 翁源县坝仔第二中学 |
80 | 翁源县仙鹤中学 |
81 | 广东省翁源县育英中学 |
82 | 韶关新城王锦辉中学 |
83 | 南雄市黄坑二中 |
84 | 韶关双峰寨中学 |
85 | 马市镇陆源中学 |
86 | 游溪镇柳坑初级中学 |
87 | 龙归镇龙归二中 |
88 | 始兴县顿岗中学 |
89 | 乐昌市两江镇中学 |
90 | 广东省翁源县铁龙中学 |
91 | 韶关始兴中学 |
92 | 韶关万豪中英文学园 |
93 | 韶关电子中学 |
94 | 洛阳镇古母水中心学校 |
95 | 新丰县马头中学 |
96 | 仁化县黄坑中学 |
97 | 韶关罗坑中学 |
98 | 一六国芳中学 |
99 | 乐昌新时代学校中学部 |
韶关学院教务处网址(三)
韶关学院2016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我校2016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和韶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2016〕7号、韶市教(2016)2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条件
凡是我校2016年能如期毕业、普通话水平在二级乙等以上、经韶关市教育局指 定的粤北第二人民医院体检合格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认定。
二、工作流程
一)体检:2016年4月1日前,每天上午8:00开始(周日休息)。体检者要求空腹参加体检。
体检时请自行携带从本通知下载的体检表及个人身份证前往韶关市教育局指定的粤北第二人民医院(步行街大文商场对面,风度南路117号二楼体检办)交费体检。体检表要求贴好相片(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同一底版,建议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填好个人基本信息。
二) 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4月5日至4月13日(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三)报名方法:申请者直接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
四)现场确认:确认时间是4月13日至4月20日。各二级学院指定专人负责确认工作(韶关学院学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QQ群:60416627,仅限各学院负责此工作的教师申请加入)。申请者在各学院进行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报名初核无误后导出,一式两份,按要求双面打印);
2、思想品德鉴定表(鉴定及盖章的单位均为各二级学院);
3、体格检查表(含体检单),表格最后一栏盖有体检合格类字样的医院章印;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学业成绩证明(专科前五、本科前七个学期);
7、小1寸规格、标准证件照相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电子相片同底,背面用铅笔注明班级、姓名。以班或学院为单位收齐)。
材料1-6要求装入统一标准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袋”。所用纸张质量统一要求用80克打印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其中申请表是A3规格,其余均是A4规格。提交材料不得涂改,表格信息与网上填写信息一致。
四)证书领取:申请者毕业时凭毕业证书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机构签章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各学院负责人装入申请者人事档案以供其入职后评定职称职务用。不能按时毕业者的此次申报认定信息将注消。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及有关信息填报说明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的确认工作内容及要求
附件3:_______学院2016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______教师资格网报数据核查一览表等 附件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附件5: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韶关学院教务处
2016年3月18日
韶关学院教务处网址(四)
韶关学院定位
韶关学院的比较优势: 建优势学科 为地方服务
“学院将培养粤北地区主导产业所需人才作为学校办学的宗旨,具体来说,就是立足地方建立学科优势,突出办学特色,以满足周边地区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在谈起学院的办学情况时,韶关学院教务处处长龚洵禹如是说。据介绍,近年来,学校结合粤北、广东省乃至粤湘赣“红三角”等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要求,逐步形成合理的专业层次机构。目前学校已发展建设9个一级学科,60个本专科专业,其中本科专业从2000年的5个发展到29个。
韶关自然生态资源丰富,在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先生的支持下成立的英东生物工程学院,历经3年建成生物、食品、农业三大工程9个专业,培养的第一届毕业生如今正在粤北“三高”农业的建设中崭露头角,大展身手。学院还根据所在地是广东省传统重工业基地的情况,开办了机电系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毕业,毕业的人才成为当地工矿企业的骨干力量。韶关近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学院旅游系开办十几年来,除了为当地培养了大批旅游管理人才外,该系的老师在教学之余,还积极为韶关景区景点建设出谋划策,旅游系宋会群教授帮助韶关市设计的十里艺术雕塑长廊,已经成为当地城市景观的一大亮点。 在人才培养体系上,学院深入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构筑教学创新体系,重视实践,加强能力培养。2001年,该院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活动中获全国二等奖。在2003年中南六省与港澳特区首届大学生创新设计与制造大赛中,该院学生参赛的6件作品均获得决赛资格,并于11月中旬在武汉大学进行决赛。
院长林立芳教授说:“我们坚持„立足地方、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强‟的特色办学方针,是与韶关学院地方性院校性质分不开的,学院发展离不开当地政府的支持,我们有责任回报社会。”林立芳本人就牵头带领五六个教授,研究整理当地的语言文化,如客家话、白话、土话等,特别是土话是濒危方言,对丰富我国的语言文化宝库大有好处。
名师出高徒 实践出真知
近年来,韶关学院以建设漂亮的校园环境这一“硬件”和引进、培养人才双轮驱动,吸引高素质人才,并以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使一大批专家学者和青年才俊来学院干事创业,该院学生的综合素质不断得到提高。历年来,学生英语考试过级率与计算机等级考试过级率居广东省同类院校前列,学生获得的奖项更是数不胜数: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专科组)一等奖、广东省第六届“挑战杯”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集体三等奖……
每年一到寒暑假,粤北大地的农村、街道、厂矿企业就活跃着韶关学院学生的身影,那是学生们在进行社会实践活动。他们给农民传授新技术,为街道的阿姨们表演自编的文艺节目,帮助工厂解决技术难题,为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学生处长姚红光介绍说,学校目前毕业生在社会上受欢迎,近3年有200
多家单位来学校要人,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在全省同类院校中排在前列,先后被评为“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韶关学院简介:
校歌歌词:
迎着丹霞的朝阳,带着北江的激浪,来到韶关学院校园,社会也是我们的课堂。以知识美丽我们的年华,以勤奋绣美我们的青春。立志崇德 勤学创新,学好本领报效人民,立志崇德勤学创新,学好本领报效人民,热血浇出祖国的繁荣。
牢记人民的嘱吒,肩负时代的重任,面向四化 面向未来,在竞争中闪出光芒,用创作增进人类的幸福,用奉献表达我们的爱心,团结向上,育好品性。为驱除愚昧和贫困,团结向上,育好品性。为驱除愚昧和贫困,奋发铸造祖国的繁荣。【韶关学院教务处网址】
广东韶关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大学,是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座落在举世闻名的世界地质公园丹霞山和禅宗祖庭南华寺所在地、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粤北历史文化名城—— 韶关市。韶关市位于广东省北部,距离广州市200公里,交通便捷,有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武广高速铁路贯通南北,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韶关至广州车程约2.5小时,武广高速铁路韶关至广州车程约40分钟。
学校占地面积2511亩,校舍建筑总面积51.5万平方米,校园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环境优美,集校园、林园、公园"三园"为一体,营造了优良的育人环境。学校的办学声誉和社会影响不断扩大,近年来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大学生文明教育月活动"、"成长论坛"分别荣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三等奖。学校还被韶关市人民政府命名为"韶城新十景"之一,图书馆大楼荣获国家建筑最高奖——鲁班奖,校园风光图片入编全国绿化委员会出版的大型画册《绿色辉煌》。
学校的前身是创办于1958年的韶关师专。经过五十一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和综合性学科格局,已成为粤北乃至"红三角"地区人才培养和知识、技术创新的重要基地。目前,学校设有文学院、外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英东生命科学学院、英东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英东农业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体育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法学院、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旅游与地理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教育学院、韶州师范分院、医学院、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等21个二级学院和教辅部门,设有50个本科专业,30个专科专业。此外,学校还设有粤北经济研究室、粤北动物研究室、生物技术研究所、应用化学研究所、自动化研究所、电子技术研究所、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汉语方言研究所、旅游文化研究所、动物疫病研究所、韶文化研究院等35个研究机构。学校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条件优良,拥有一大批先进的实验设备和应用软件,有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拥有现代化、智能化的图书馆,馆藏纸质藏书187.72万册,电子图书3310.30GB,计算机流通、光盘检索和电子文献信息设备齐全。
学校坚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教职工1510人,
其中教授96人、副教授480人、博士82人、硕士528人,为办学实力、办学水平的提升提供了
有力的保障。近年来,教师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5项,其中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6项、国家星火计划项目1项;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93项,市厅级科研项目226项,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横向课题74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近8000篇,其中:核心期刊近3000篇、被SCI、EI、ISTP、CSSCI收录的论文255篇;获得国家、省、市科技奖19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获得中国发明专利博览会金奖2项,国家专利34项。主持国家级教改课题7项,广东省面向21世纪教学改革工程项目15项,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1项;出版专著、主(参)编教材近300部。学校为地方乃至全省及周边省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办学规模稳步扩大,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建校五十一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人才10万余人。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1573人,成人教育在校生8565人。学生在全国、省级数学建模竞赛、大学英语竞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物理实验竞赛、视觉艺术大赛等学科专业竞赛活动中,获得包括国家、省一等奖在内的省级以上奖项400余项。毕业生深受社会欢迎,近几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保持在98%以上,居于省内本科院校前列,学校被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分别授予"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7年,学校顺利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受到专家组的一致好评。
学校注重对外交流与合作,与日本、澳大利亚、俄罗斯、乌克兰、英国、韩国、香港、澳门等多个国家与地区的大学以及学术文化团体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有力地促进了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和教育国际化水平的提高。
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得到了省市政府、社会各界和港澳热心人士的大力支持。2003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时任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来校视察时对学校寄予殷切希望,提出了"建设一流的校园,争创一流的质量,培养一流的人才"的重要指示。学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三个一流"为目标,秉承"立志、崇德、勤学、创新"的校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抢抓高等教育发展新机遇,深入推进内涵发展,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和办学环境,在继续办好本、专科师范教育专业的同时,加大对生物、食品、农业、机械、旅游等专业的投入,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应用型地方大学。
韶关学院历史沿革要览
韶关学院教务处网址(五)
韶关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
韶学院„2008‟143号
韶关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韶关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韶学院„2006‟130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学生工作处(招生办)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取得学籍的学生可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查询本人的学籍基本信息。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教务处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学生编入下一级相关专业学习。
第五条 每学期开学,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报到日期内到校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并到所在院系办理注册手续。未经学校批准而不缴纳学费者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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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注册时须持本人学生证,到所在院系办公室报到注册,工作人员在学生证上加盖注册专用章,作为已注册凭证和学生证有效凭证。
2、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注册,须事先请假(病假须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说明请假时间。请假时间从规定注册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周。因病确需续假者,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办理续假手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3、未办理请假、续假手续超过两周以上(含两周)或请假后逾期未注册者,视为学生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4、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三章 学习年限、课程与学分
第六条 学生的学习年限,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标准学习年限(本科四年,专科三年)为参考,实行弹性学制。提前修满规定学分,可以提前毕业。在规定的年限内难以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允许延长学习年限。本科学生的学习年限最少三年,最多八年;专科学生学习年限最少二年,最多六年。
![【韶关学院教务处网址】](http://mis.sgu.edu.cn/xxfbfile/2015/07/04/20150704150230876.jpg)
第七条 对于有特殊原因或困难的学生,经过批准可以边工作边学习,实行间修制。获准间修的学生,可按休学的方式中断学习,保留学籍。每次中断时间,以一年为限,累计中断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
第八条 学生应修读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 必修课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基本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所确定的该专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
选修课是学生根据本人的兴趣爱好并按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可在本院系或全校范围内选修的课程。
第九条 每门课程的学分,以该门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每学期计算一次。课程学分计算办法如下:
1、理论性课程:学时数除以18—15;
2、独立开设的实验课:学时数除以18—36;
3、各类实习和社会调查等课程,每周计1学分;
4、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每周计1学分,一般不超过10学分。
第十条 学分累计达到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总学分要求是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各年级各专业总学分要求按相应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第四章 课程修读、选修和免听、免修
第十一条 学生入学后,应确定自己的学习年限和课程修读方式(如间修方式等),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院系开课计划,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修课计划,分学期完成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习。
第十二条 必修课原则上在本院系修读,跨院系修课须经院系和教务处批准。选修课有一定的选择自由度,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数和门数,学生可在本院系或学校所开设的允许选择的有关课程内选修。选修课程一旦选定,不得随意更改。如学生所选课程过于集中或过于分散,学校和院系可令学生重选。选修课超过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按每学分80元交费修读。
第十三条 允许学习成绩好(上一学期最低单科绩点2.5,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且自学能力强的学生申请免听自学,经过任课教师同意和院系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后,免听有关课程的全部或部分。获准免听的学生仍须参加该课程的平时测验和实践教学环节,按时完成教师布臵的作业,参加跟班考试,成绩在合格以上者才能获得该课程学分。
第十四条 学生已修读过或自学过的课程,可以申请免修。申请免修的学生在教务处主页学籍管理下载《韶关学院学生课程免修申请表》填写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过院系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并参加教务处组织的该课程的考试,成绩在合格以上者方可获得免修资格。免修申请、考核及审定,必须在前一个学期的期末考试前办理。
第十五条 学生在获得与所学某门课程相应的科技创新、素质能力方面的奖励时,如该课程属于选修课程,可以申请免修该门课程。
第十六条 政治理论课、德育课、体育课、实验课、实习(教育实习、毕业实习、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不得免听与免修。
第五章 成绩考核、补考、升留级
第十七条 课程修读完毕,学生必须参加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课程考核成绩与平时学习成绩相结合所评定的成绩达及格以上,方可获得相关课程的学分。
第十八条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形式。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臵的课程一般都进行考试,少数难以命题考试的实践性课程实行考查。考试与考查具有同等效力。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口试笔试兼用、实际操作等不同方式进行。某些实践性课程(如体育、实验、实习、社会调查等)可根据平时测验、课内外作业、实验报告等评定成绩。
第十九条 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和鉴定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有关规章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综合评议的形式写出有关具体表现的评语或测评分值。对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其他方面犯有错误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体育课的成绩以考勤、课内教学、国家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验以及课外锻炼活动等进行综合评定。学生因身体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经医院证明不宜上体育课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在教务处主页学籍管理下载《韶关学院学生体育保健申请表》填写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医院证明,并经院系领导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可免予跟班上课,由体育学院公共体育部和体育教师安排其它体育项目的学习和锻炼,进行力所能及的保健活动。经考核及格给予相应的成绩和学分。
韶关学院教务处网址(六)
韶关学院学士学位工作细则
韶 关 学 院 文 件
韶学院〔 2013〕13号
韶关学院学士学位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授予学士学位实施办法》以及《广东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校本科各专业学士学位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规定的学科门类分类。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含专升本)学生。
第二章 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为做好学位授予及管理工作,成立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会由9至25人左右组成,任期3年。委员会成员由学 - 1 -
校校长、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具有本科专业的二级学院院长或主持工作的院领导、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科研处处长、成教处处长等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学校校长担任,副主任1名由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担任,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学位评定工作日常事务,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教务处处长兼任,副主任2名由教务处副处长担任。
第五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制定、修订、解释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及实施细则。
(二)根据学位条例规定,审定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
(三)审批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名单。
(四)审定授予学士学位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并公布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韶关学院教务处网址】
(五)撤消因违反规定而授予的学士学位。
(六)研究和处理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中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六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各二级学院设臵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委员会由5-7人组成,任期3年,成员由各二级学院领导和具有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教师、专家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秘书1名。分委员会主任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或各二级学院院长担任,委员由各二级学院提名,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第七条 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职责:
(一)协助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韶关学院教务处网址】
(二)审查本学院本科毕业生的成绩及表现,提出授予学士学位和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的建议名单。
(三)研究、处理有关学位问题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
第八条 学校本科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 2 -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完成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取得相应学分,经审核准予毕业。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了本学科、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及其相关知识,并具备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违反本细则第八条第一款的具体行为者。
(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拘留10天(含10天)以上行政处罚或受到刑事处罚者。
(三)在校期间受过党、团、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无悔改表现(在大学三、四年级考试作弊视为无悔改表现)者。
(四)按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大学体育、军事理论、军事训练、形势政策、毕业生就业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不计入总学分、总学时的课程除外)有6门以上(含6门,按学期计算门数的跨学期课程需累积计算)考试不及格者。
因上述情况不授予学士学位者,毕业后一律不补授学位。
第十条 因本细则第九条第三款、第四款原因不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确有情况特殊(如考取硕士研究生或国家公务员),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由办公室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是否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一条 准予结业后一年内回学校补修课程、补做毕业论文者,如取得毕业资格,同时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补授学士学位证书。补授学位的时间按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之日签署日期。
第四章 授予学士学位的程序
第十二条 学校授予学士学位的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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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根据本细则第八条和第九条所列各款条件逐个审核本科毕业生历年学习成绩、学年鉴定、毕业鉴定等有关材料,提出授予和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的建议名单,经教务处核实,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审查各二级学院上报名单,确定授予相应学科门类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
(三)教务处根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确定的名单,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四)学校于每年九月将学士学位授予情况上报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2011级本科(含专升本)学生起执行,本细则若与学校此前制定的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以本细则为准。辅修学位工作细则另行规定。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韶关学院
2013年1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送:校领导,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韶关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3年1月17日印发 (电子发文,书面印10份) - 4 -
韶关学院教务处网址(七)
2015年韶关学院寒假机关人员值班安排表
韶关学院2015年寒假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安排表
(1月23日至3月1日)
1、总值班天数38天,请各单位于1月16日前将本单位值班人员安排表分别报送校长办公室和保卫处备案。
2、组长负责安排好值班人员并要求准时到达值班点值班,值班点设在行政楼2楼206室,电话:8120024、8120025(传真)。
3、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纪律,按现行上班休息时间准时到位,做好值班记录,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因事需调整值班时间的同志,请自行与有关组长协调并备案,不得由家属代值班。
4、学校公章由张洁珍(13509866233/666233)、刘珺(15992980589/687011)负责保管。
校长办公室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