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职业学院教务处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9-26 阅读:
淄博职业学院教务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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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职业学院教务处(二)
2014年山东专科学校排名汇总表
山东专科学校排名 | 学校名称 |
1 |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 |
2 |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 |
3 |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 |
4 | 临沂职业学院 |
5 | 滨州职业学院 |
6 |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
7 |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
8 | 威海职业学院 |
9 | 烟台职业学院 |
10 |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
11 |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
12 |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13 | 枣庄职业学院 |
14 |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
15 |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
16 |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 |
17 | 山东大王职业学院 |
18 | 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 |
19 |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
20 |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
21 | 淄博职业学院 |
22 |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23 |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24 |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
25 | 东营职业学院 |
26 |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
27 | 山东杏林科技职业学院 |
28 | 山东现代职业学院 |
29 |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
30 | 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 |
31 |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 |
32 |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
33 |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 |
34 |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
35 |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
36 |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
37 |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
38 |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39 | 青岛恒星职业技术学院 |
40 |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
41 |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 |
42 |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
43 |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
44 | 山东职业学院 |
45 |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
46 | 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 |
47 |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
48 | 潍坊职业学院 |
49 |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 |
50 |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51 |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52 | 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 |
53 |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
54 |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
55 |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
56 | 济南职业学院 |
57 |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 |
58 |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
59 |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
60 |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61 |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
62 |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
63 |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
64 |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 |
65 |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 |
66 |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 |
67 |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68 |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
69 |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
70 |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
71 |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
72 |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73 |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
淄博职业学院教务处(三)
淄博职业学院2015年度教学工作计划 Word 文档
一、指导思想
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指导,坚持学院“培养学生就业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核心任务和“巩固、提高、内涵发展”的思路目标,深化教学改革,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继续推进教学工作精细化管理,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面促进学院人才培养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2015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立德树人,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通过实施专业建设实施平台、教学运行管理平台和教师教学发展平台等“三大”平台建设,不断发掘并满足教师和学生的成长需求,实现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具体工作目标: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理论学习。
2.加强“项目带动、名师引领”的专业建设机制,提升专业发展水平。
3.加强基于CRP的教学运行管理平台建设,提升教学服务水平。
4.加强满足教师成长需求的教师发展平台建设,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三、主要工作任务【淄博职业学院教务处】
(一)优化专业结构,以项目带动专业建设
1.编制学院“十三五”专业发展规划。做好专业现状分析,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操作性,形成优胜劣汰的专业设置机制,提升通过专业规划对专业建设宏观指导和统筹推进的能力。
2.做好金融保险、老年服务与管理等2个新招生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设计;做好学前教育等专业的增设与调整工作。
3.在现有项目建设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与研究。
(1)进一步做好与本科院校合作的应用化工技术和会计专业山东省“3+2”分段联合培养项目的建设工作。
(2)进一步完善做好电气自动化和数控技术等2个专业高等职业教育与技师教育合作培养试点项目的建设工作。
(3)做好与中职学校、民办高职院校对口帮扶工作,进一步探索
构建中高职衔接的课程体系。
4.做好往年特色专业建设和2015年特色专业申报工作。
5.深化校企共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丰富课程设置菜单,深化公共课程教学改革,更好地实现根据学生学业基础和成长需求,分层次开展人才培养工作。
6.全面完成智能装备制造品牌专业群建设任务,加强智能装备制造品牌专业群的人才培养同升级的产业结构相匹配能力,同时带动我院制造类专业群整体水平的提升。
(二)以教研带动课程建设水平,促进课程建设成果的应用
7. 加强教材建设与研究,做好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第二批审定工作;实施人文素养课程立体化教材建设项目立项,实现课程、教材和资源系统化设计与建设。
8. 推进“基于慕课理念的网络课程”建设项目,加大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和应用力度,探索在线开放课程应用和辐射机制。
9. 以项目立项形式建设《形势与政策》在线课程,改革教学手段和教学内容,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学生头脑。
10. 做好省级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项目的调研与实施;加强课程建设研究,实现精品课程建设与应用同步,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
11.加强课堂教学研究,改革教学方法,推进向以学生、问题和探究为中心的教学新模式的转变,实现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
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完成第一批教学设计与实施项目结项工作。
(三)加强“双师型”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全面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
12.制定学院年度教研工作计划,加强专业教学团队的教研工作,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13.建立“学校统筹、名师引领”的建设机制,通过充分发挥校内教学专家的建设引领作用,推进各项项目建设。
14.构建“迎新培训—进阶培训—骨干培训”教师培训体系,强化教师专业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培训,加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以及近3年内新进教师的培训工作。
15.探索以“滚动申报”形式深化教研、教改项目,激发教师教学能力发展内动力,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16.推进“教学团队研讨课--系院级公开课--校级示范课”教研平台建设,系统设计教研实施计划。
17.加强教师技能竞赛工作,重点做好全国信息化教学大赛和全国微课教学比赛,邀请知名专家进行相关培训,在全国比赛中取得新突破。
18.加强教师双师素质培养工作,通过引导教师参加实践锻炼、鼓励教师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等方式,不断提升教师双师素质。
19.做好校外兼职/兼课教师管理工作,在加大校外兼职/兼课教师承担专业课比例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校外兼职/兼课教师的培训工作,加强其教学能力。
20.做好省培和国培项目的组织工作,不断提升我院声誉。
(四)加强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提升实践教学管理水平
21.加强校内实训条件建设,重点建设智能装备制造品牌专业群相关实训室,新(扩)建实训室22个,实现校内实训室总数350个,校外实习基地总数保持600个以上。
22.规范校外实习基地协议签订与利用管理,探索跨专业大类的共享性校外实习基地集约化管理运行机制。
23.规范校内实训基地的日常运行管理,重点做好实训室利用、开放及安全卫生的检查。进一步提高商务实训中心和基础医学实训中心的运行服务水平。
24.强化实践教学过程管理,建立良好的实践教学运行常态。依托学生顶岗实习管理系统,实施顶岗实习课程化管理,半年以上顶岗实习学生占应届毕业生比例达到100%。
25.推进依托我院的淄博市市级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争取年内挂牌并投入运行。
(五)开展学生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提升人才培养水平
26. 创新实践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组织学生积极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系统设计并规范竞赛管理,鼓励以大赛引领教学改革,将各类竞赛的组织、训练、辅导、参赛与课程教学融为一体。建立健全院级--省级--国家级竞赛体系。
27.重点做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
淄博职业学院教务处(四)
淄博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淄博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科学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发展潜力,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综合素质测评应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坚持知识学习与人格培育并重的原则,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考核评价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淄博职业学院正式学籍,在校接受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历教育的高职生和中职生。
第 二 章 测 评 内 容
第四条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学业成绩和操行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计算公式为: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 学业成绩×70%+操行成绩×30%
第五条 学业成绩为每学年学生考试、考查课的平均成绩。
计算公式为:
学业成绩=(考试、考查课成绩之和/考试考查课门数)×70%
各考试、考查(实践)课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以教务处提供的成绩为准),等级制记载成绩的按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0分、不及格30分计算。
第六条 操行成绩为学生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院规章制度的基本测评分以及CRP记录的学生加或减记实分。计算公式为:
操行成绩= 基本要求分(500分)+ 记实加分 + 记实减分,总分为
在校期间的累积得分。
第 三 章 测 评 标 准
第七条 学业成绩的测评标准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规定标准,凡是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必修课、选修课、实践课等均按照学业成绩计算。
第八条 操行成绩的测评标准是《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院规章制度的规定(见附件)。
第 四 章 组 织 实 施
第九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系(院、部)为单位组织实施。各系(院、部)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副院长)为组长,团总支书记(学生科长)、教育教学部分管学生的负责人为副组长,导师、任课教师(2—3人)、学生代表(不少于5人)为成员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院、部)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第十条 各系(院、部)在本办法基础上,广泛听取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可结合本部门专业特点制定实施细则,报学生处备案。
第十一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新学年开使后四周内完成。各系(院、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本部门测评工作。导师为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导班级做好测评日常材料的记录及组织测评工作的实施。班级成立由班长、团支书、班(团)委委员和学生代表(5-8人)组成的测评小组,开展本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其中学生代表由学生投票产生。导师CRP记录应实事求是、严谨仔细,对本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负责。
第十二条 导师对CRP系统中学生的加、减分,要适时进行,并定期进行公示,接受学生的监督。
第 五 章 测 评 流 程
第十三条 测评工作分班级测评、教育教学部年级(专业或班级)排名、系(院、部)审查汇总和学校终审四个步骤进行。
(一)班级测评:根据每名同学的日常表现和相关证明,班级测评小组按照测评办法进行测评。学业成绩按照教务处提供的考试(考查)成绩确定,操行成绩根据CRP记实和学生实际参与各类活动情况(包括相关考核成绩、活动证明等)及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得出。导师对测评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发现问题,及时修正。
(二)教育教学部年级(专业或班级)排名:导师带领各班级测评小组,结合学业成绩,计算得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并根据测评成绩进行教育教学部年级、专业或班级排名。
(三)系(院、部)审查汇总:教育教学部将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报送系(院、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无误后,公示3天,确保测评结果的公平公正。若学生对测评过程、结果存有疑义,可在公示期内向导师、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副院长)或学生处反映,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学生评奖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各系(院、部)将结果造册报学生处备案,同时将原始材料整理归档,妥善保存。
(四)学院终审:学院对各系(院、部)上交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对测评情况进行督导和通报。
第 六 章 测评结果及使用
第十四条 测评成绩分为优秀(总分前20%)、良好(总分前21-50%)、合格(总分前51-95或100%)和不合格(各部门根据实际确定)四个等次。
第十五条 测评成绩作为评价学生表现、学年鉴定、毕业鉴定、评
优评先、奖学金评定、推优入党、推荐就业等对学生名次进行排定的单一指标,不再进行其他类型的排名。
第十六条 测评成绩达不到良好(含良好)以上者,不能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荣誉,不能推优入党。
测评成绩达不到合格(含合格)以上者,不能担任团委、各级学生会、班委会、团支部等学生干部。
第 七 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学生干部的加分按照层级、职务和工作实绩进行。
院级学生干部的加分由团委和学生处负责,每学年开学后两周内提供给系(院、部);系(院、部)级学生干部加分由系(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育教学部学生干部加分由教育教学部学生工作小组负责;班级学生干部加分由班级导师负责。
兼多职学生干部的加分,按照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
第十八条 同类项目(比赛、奖励表彰、处分等)加减分按其中最高分加分或减分,不累计。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2013—2014学年起开始执行。原《淄博职业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考核办法》和《淄博职业学院学生操行考核办法》停止执行。
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标准
附件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标准
(一)基本要求分(满分500分)
淄博职业学院教务处(五)
淄博职业学院就业推荐表 2
★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院 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 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 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中心
淄博职业学院教务处(六)
科 室 实 习 小 结 - 淄博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欢迎您!
山 东 大 学 继 续 教 育
临 床 专 业 学 生 实 习 报 表
学 号【淄博职业学院教务处】
专 业: 临
床 医 学
年 级 :
姓 名: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说 明
一、 表内各项要认真填写,实事求是,字迹
要清晰、端正,一律用钢笔填写。 二、 主要收获和存在的问题:包括政治思想、
工作及业务理论学习情况,临床实践中的收获及实习中发生的问题。
三、 此表在该科室实习结束前2天由学生本人填写好,交指导教师填写评语和评定成绩。
教师签字后由主管实习单位审阅盖章。 四、 成绩评定按以下四项计分:满分100分
1、病历书写水平(病史、体检、按时完成病历及病程记录)计25分 2、理论水平(诊断能力、自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30分 3、临床操作技能 计25分
4、工作态度(组织纪律性,服务态度,完成任务)计20分
五、 本表要妥善保存,实习全部结束后将教会学校审阅后装入本人档案
淄博职业学院教务处(七)
2014年度系(院、部)绩效考核指标
附件1: 淄博职业学院2014年度系(院、部)绩效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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