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学费(共5篇)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9-02 阅读:
【篇一】:重庆工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2014年4月修订)
重庆工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尽快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优秀人才,根据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学金种类 学生奖学金分为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四类。
二、参评资格
凡属国家计划招入我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均可申报奖学金。
三、校长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是校内设立的学生最高荣誉,表彰在思想道德、学习学术、文艺体育、社会服务等方面特别优秀,或者对学校有重大争光贡献的学生或学生团队。其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制定。
四、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
(一)获得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评定期内未受任何处分。
2.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名次在班上前24%以内(一等奖3%,二等奖6%以内,三等奖15%以内),学年内按教学计划规定修满应修的学分且课程无补考记录。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成绩合格(体育课免修者除外);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体育课成绩或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成绩须在80分或良好以上。
(二)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等级、标准及评定比例
一等奖 2000元/人.学年 3%
【篇二】:重庆工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重庆工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尽快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优秀人才;根据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学金种类
学生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师范专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四类。
二、参评资格
凡属国家计划招入我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均可申报奖学金。实行学分制年级学生中,由于违纪或学习成绩不佳,超过五年以上(含五年)仍在读的学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三、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
(一)获得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名次在班上前18%以内(一等奖前3%以内,二等奖前8%以内,三等奖前18%以内),学期内按教学计划规定修满应修的学分且课程无补考记录。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成绩合格。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体育课成绩或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成绩须在80分或良好以上。
(二)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等级、标准及评定比例
一等奖 500元/人.学期 3%
二等奖 400元/人.学期 5%
三等奖 250元/人.学期 10%
上述比例以班为单位评选。
(三)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时间
1.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每学期开学四周以内评定上一学期的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毕业学期不评定奖学金。 1
【篇三】:重庆工商大学学年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重工商大〔2012〕224号
关于印发《重庆工商大学学年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
规定》的通知
校内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高等教育的要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国家合格公民,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修订后的《重庆工商大学学年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工商大学学年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2012年10月9日
重庆工商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2年10月9日印发 - 1 -
【篇四】:重庆工商大学萧丽玉奖学金评奖办法
重庆工商大学萧丽玉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重庆工商大学萧丽玉奖学金的来源及管理
重庆工商大学萧丽玉奖学金由重庆工商大学萧丽玉奖学基金提供,评选工作由学工部(处)组织实施,每年年终向重庆工商大学萧丽玉奖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报告开支情况,并接受重庆工商大学萧丽玉奖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监督。
二、评定范围
凡属国家计划招入我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一年级学生除外),均可申报重庆工商大学萧丽玉奖学金。
三、评定等级、名额及标准
一等奖,每人奖3000元;二等奖,每人奖2000元;三等奖,每人奖1000元。具体评选名额随当年的奖学金总金额和申报学生的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不超支,若有结余则累积到下一年使用。
四、申报评奖条件
1.各等级奖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认真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参评年度无违纪行为,道德品质优良。
2.参评年度未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参评年度获得了其他类型奖学金的学生可以申报,但应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学院应在同等条件下降等推荐。
3.参评一等奖的学生,原则上二年级应获得过一次以上,三年级应获得两次以上,四年级应获得三次以上一等优秀综合奖学金,并同时符合下列两项及以上条件:
(1)本科生大学英语CET-6等级考试成绩达到总分的60%及以上,专科生大学英语CET-4等级考试成绩达到总分的60%及以上;计算机通过二级考试;
(2)在省(市)级公开发行的刊物正刊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
(3)全国、全市性的专业知识和文体竞赛中获前二名;
(4)具有经科研机构组织鉴定(或认定)的科技发明创造;
(5)获得国家专利;
(6)参评学年度获得市级及以上个人荣誉。
4. 参评二等奖的学生,原则上应获得过两次以上二等优秀综合奖学金,并同时符合下列两项及以上条件:
(1)本科生大学英语CET-6等级考试成绩达到总分的60%及以上,专科生大学英语CET-4等级考试成绩达到总分的60%及以上;计算机通过二级考试;
(2)参评学年度在省(市)级公开发行的刊物正刊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 1
【篇五】:重庆工商大学新生报到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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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分
析
小组成员:
邓 静 2010032303 李腾蔚 2010032314 蒋兰心 201003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