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专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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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专业介绍
本科类
哲学(本科类)
经济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基础,熟悉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知识面较宽,具有向经济学相关领域扩展渗透能力,能熟练运用外语和计算机,在公共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管理工作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比较经济学、特区经济学、公共经济学(英文版)、公共管理学、政府采购、市场营销、统计学、金融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实训、专业实习、撰写毕业论文等。 就业前景:本专业的主要就业去向有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各类企业等。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金融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现代经济与金融理论、专业业务知识与技能,尤其是银行、证券、保险、投资、融资、结算、理财税收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和实践技能,能在各类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公司财务部门和政府部门从事金融业务和管理工作以及金融教育、科研工作的复合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金融学、计量经济学、银行经营业务与管理、证券投资学、公司理财学原理、金融衍生工具、商业银行会计、金融工程、国际金融、国际结算、风险管理原理、保险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实训、专业实习、撰写毕业论文等。 就业前景:本专业的主要就业去向有金融领域的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期货、外汇、保险等机构,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政府机关公务员。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类)
培养目标:培养能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原理和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基本理论,掌握国际贸易业务知识和技能,了解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现状,熟悉国际经济贸易规则惯例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政策法规,了解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经济情况,熟练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能胜任在外经外贸、政府机关、金融证券等部门从事实际业务、经营管理、调研策划和理论研究工作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商务决策模型、金融学、国际贸易、发展经济学、国际贸易实务与结算、国际经济学、市场营销、国际商法、国际金融实务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实训、专业实习、撰写毕业论文等。 就业前景:本专业的就业面比较广泛,分布在各个领域,尤以国际贸易、金融、政府机关、外资企业和物流行业居多。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法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坚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国内立法动态,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有较高的文字表述、口头表达能力,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广泛的适应能力,能较熟练地运用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从事各类法律工作的专业性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仲裁法、合同法、公司法、海商法、婚姻家庭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香港法、国际金融法、司法文书写作、WTO法律制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假期进行社会实践,包括社会考察与调研、社区服务、专业见习、普法宣传、挂职锻炼等;为期三个月的专业实习,主要安排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进行。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社会工作(本科类)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基本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熟练的社会工作技能和很强的社会工作实务能力,能够胜任在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和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法律咨询和调解、心理咨询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社会学概论、西方社会学理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社会心理学、社会统计学、社会问题、社会工作概论、社会政策、社会福利与保障、犯罪社会学、法律社会学、民法学、刑法学、心理咨询与治疗、社会工作价值与理念、个案工作、团体工作、社区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残疾人社会工作、学校社会工作、医务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矫治社会工作、企业社会工作等。 主要实践环节:安排800小时以上的专业实习,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安排学生到香港专业机构进行实习;二是在深圳实习,聘请香港专业督导提供指导。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哲学 | 哲学 |
经济学 | 经济学 金融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法学 | 法学 社会工作 |
教育学 | 教育技术学 体育教育 运动训练 |
文学 | 汉语言文学 英语 日语 新闻学 广告学 传播学 |
历史学 | 历史学 |
理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物理学 应用物理学 化学 应用化学 海洋科学 生物科学 生物技术 应用心理学 |
工学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汽车服务工程 测控技术与仪器 材料科学与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光源与照明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通信工程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自动化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网络工程 物联网工程 土木工程 服装设计与工程 交通运输 交通工程 核工程与核技术 环境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建筑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药学 |
管理学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工程管理 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 会计学 人力资源管理 行政管理 物流管理 电子商务 |
艺术学 | 音乐学 舞蹈编导 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 动画 美术学 艺术设计学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
哲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真挚的爱国情感、广阔的社会视野、深厚的人文素养,具备坚实的哲学理论基础和系统的哲学方法训练,具备与哲学相关的伦理、宗教、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的知识,具备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胜任行政管理、公共事务、基础教育、文化产业、出版编辑、宣传策划等方面工作的现代化专门人才。
专业方向:哲学方向,思想政治教育方向。
主要课程:哲学原理、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科学哲学导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选读、中国哲学经典选读、西方哲学经典选读、宗教学、伦理学、美学、形式逻辑、社会学、行政管理学等。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本专业含哲学方向和思想政治教育方向。哲学方向的实践教学,主要是党政机关、新闻出版机构和相关的事业单位等。思想政治教育方向的专业实习,包括见习和实训两个部分。
授予学位:哲学学士。
经济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基础,熟悉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知识面较宽,具有向经济学相关领域扩展渗透能力,能熟练运用外语和计算机,在公共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管理工作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比较经济学、特区经济学、公共经济学(英文版)、公共管理学、政府采购、市场营销、统计学、金融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实训、专业实习、撰写毕业论文等。 就业前景:本专业的主要就业去向有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各类企业等。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金融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现代经济与金融理论、专业业务知识与技能,尤其是银行、证券、保险、投资、融资、结算、理财税收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和实践技能,能在各类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公司财务部门和政府部门从事金融业务和管理工作以及金融教育、科研工作的复合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金融学、计量经济学、银行经营业务与管理、证券投资学、公司理财学原理、金融衍生工具、商业银行会计、金融工程、国际金融、国际结算、风险管理原理、保险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实训、专业实习、撰写毕业论文等。 就业前景:本专业的主要就业去向有金融领域的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期货、外汇、保险等机构,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政府机关公务员。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类)
培养目标:培养能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原理和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基本理论,掌握国际贸易业务知识和技能,了解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现状,熟悉国际经济贸易规则惯例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政策法规,了解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经济情况,熟练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能胜任在外经外贸、政府机关、金融证券等部门从事实际业务、经营管理、调研策划和理论研究工作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商务决策模型、金融学、国际贸易、发展经济学、国际贸易实务与结算、国际经济学、市场营销、国际商法、国际金融实务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实训、专业实习、撰写毕业论文等。 就业前景:本专业的就业面比较广泛,分布在各个领域,尤以国际贸易、金融、政府机关、外资企业和物流行业居多。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法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坚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国内立法动态,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有较高的文字表述、口头表达能力,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广泛的适应能力,能较熟练地运用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从事各类法律工作的专业性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仲裁法、合同法、公司法、海商法、婚姻家庭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香港法、国际金融法、司法文书写作、WTO法律制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假期进行社会实践,包括社会考察与调研、社区服务、专业见习、普法宣传、挂职锻炼等;为期三个月的专业实习,主要安排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进行。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社会工作(本科类)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基本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熟练的社会工作技能和很强的社会工作实务能力,能够胜任在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和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法律咨询和调解、心理咨询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社会学概论、西方社会学理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社会心理学、社会统计学、社会问题、社会工作概论、社会政策、社会福利与保障、犯罪社会学、法律社会学、民法学、刑法学、心理咨询与治疗、社会工作价值与理念、个案工作、团体工作、社区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残疾人社会工作、学校社会工作、医务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矫治社会工作、企业社会工作等。 主要实践环节:安排800小时以上的专业实习,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安排学生到香港专业机构进行实习;二是在深圳实习,聘请香港专业督导提供指导。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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