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民族师范学院专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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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 思想政治教育 |
教育学 | 学前教育 小学教育 体育教育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文学 | 汉语言文学 英语 广播电视学 |
历史学 | 历史学 |
理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物理学 化学 应用化学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生物科学 应用心理学 统计学 |
工学 | 电子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管理学 | 财务管理 |
艺术学 | 音乐学 美术学 |
旅游 | 旅游管理 |
思想政治教育(本科类)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业务培养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具备哲学、法学、政治学、管理学和教育学等多学科基本理论知识,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础和特长,能较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本科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业务培养要求:培养具备从事思想政治学科的教学与科研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能力,具有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宣传的基本能力。
通过本专业训练的毕业生应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思想道德方面。能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了解基本的国情省情和法律法规,有较强的民主法治意识;有良好的专业道德素养与热爱教育事业的热情与思想。
2、专业知识方面。较好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能运用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和进行科学研究;有扎实宽厚的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能熟练掌握社会调查、文献检索、资料搜集与整理、运用多媒体的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标准,具有良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能够比较熟练地阅读英语资料及运用英语交流的初步能力。
3、教学与研究方面。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基础,受到教学技能和科研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在中等学校从事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和从事教育研究的能力,达到教师专业化素质的基本要求;掌握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基本理论知识与规范,具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理论宣传、文秘、人事、法律服务和其它管理工作的基本能力。
4、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健康的身心和高尚的审美情操。
二、主干学科
政治学,哲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三、主要课程
1.马克思主义哲学;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3.科学社会主义;4.毛泽东思想概论;5.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6.逻辑学;7.社会学; 8.政治学;9.法理学;10.马克思主义伦理学;11.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12.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法;13.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
四、学制、毕业、学位
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
学生德、智、体合格,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课程和其它教学环节,至少取得179学分(课内153学分、课外26学分),准予毕业。
获准毕业的学生,经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确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院规定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学前教育(本科类)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业务培养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适应本世纪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具有多方面的综合文化素质、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知识、熟悉学前教育的基本工作规范和方法、掌握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并能熟练运用于实践,具有可持续发展的专业能力,能够在幼儿园、托儿所等学前教育机构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师、学前教育行政人员以及其他儿童机构的教学、研究型人才,并为研究生层次的学前教育专业培养合格生源。总体而言主要包括两类人才,一是具有较好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一线学前教育教师;二是具有较强理论研究水平能进入研究生更高层次学习的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学前教育的基本知识,了解学前教育的基本规律,得到学前教育基本技能的训练和开发,具备良好的教师素养和一定的教育研究能力。
通过本专业训练的毕业生应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具备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健康高尚的思想品德,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具备爱心、耐心、细心等优良品质,能够为人师表。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积极乐观,情绪稳定,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能不断进行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
4、熟悉国家和地方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具有编制具体教育方案和实施方案的初步能力,掌握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技能。
6、掌握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及发展动态,具备知识更新能力;掌握音乐、美术、舞蹈等专业基本技能,具备从事幼儿园教学与管理工作的能力。
7、掌握基本的婴幼儿身心保健知识,能够根据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对婴幼儿成长进行科学指导,具备从事育婴师工作的基本技能和能力。
8、掌握家庭教育的相关理论,具备家庭教育的指导能力,能够从事家庭教育指导师工作。
9、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二、主干学科
教育学、心理学
三、主要课程
普通教育学、普通心理学、人体解剖生理学、幼儿心理学、学前教育学、中外学前教育史、学前教育心理学、幼儿园课程论、幼儿卫生学、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学前游戏论、学前比较教育学、现代汉语、儿童文学、儿童家庭教育、幼儿动画设计制作、学前教育管理学、音乐理论基础、钢琴、声乐、舞蹈、美术、幼儿音乐舞蹈创编与技法、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教育、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等。
四、学制、毕业、学位
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
学生德、智、体合格,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课程和其它教学环节,至少取得160学分,准予毕业。
获准毕业的学生,经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确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院规定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体育教育(本科类)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业务培养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良好的体育科学理论素养,掌握较系统的体育教育基本理论和技能,毕业后能胜任中、小学校体育与健康的教学、训练及竞赛工作,并能初步从事学校体育教学研究,学校体育管理、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一专多能的应用型体育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教育学、心理学、运动人体科学、学校体育学、体育技术实践、训练与竞赛等方面的基本理论,掌握体育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术、技能,应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领会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理论素养;熟悉国家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掌握教育科学、心理科学、人体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体育教学、体育锻炼、运动训练与竞赛的基本理论与方法;掌握以健身理论为主的锻炼身体的手段和方法;掌握学校体育工作的规律;具有从事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能力,并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有所专长;具有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与素质。
3、掌握各门专项运动技术课程的裁判理论与方法,具有较强的裁判实践能力。
4、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自学能力和社会适应的能力。能及时了解学校体育改革与发展的动态和应用成果,具有学校体育教育教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5、具有一定的教学实践与社会实践的感受和体验,并在交往与合作中表现出良好的个性和高尚的人格。
6、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好的听、说、读、写能力;掌握计算机应用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有信息获得及处理能力。
7、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良好的保健意识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及适应社会需求和胜任基层工作的能力。
8、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和一定的艺术欣赏能力。
二、主干学科
教育学、心理学、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运动训练学、 民族传统体育学。
三、主要课程与实验
(一)主要课程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育学、心理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保健学、体育心理学、学校体育学、体育史、体育概论、体育科研与方法、运动生物力学、体育教学论、运动营养学、健康教育学、体育绘图、运动训练学、田径、体操、篮球、足球、武术、健美操、乒乓球、体育舞蹈、体育游戏、游泳、民族体育。
(二)主要专业实验
运动解剖生理学实验、体育保健学实验、体育心理学实验。
四、学制、毕业、学位
(一)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
(二)毕业
学生德、智、体合格,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课程和其它教学环节,至少取得175学分,准予毕业。
(三)学位
获准毕业的学生,经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确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院规定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汉语言文学(本科类)
汉语言文学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文艺理论素养和系统的汉语言文学知识,能在新闻文艺出版部门、高校、科研机构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学评论、汉语言文学教学与研究工作,以及文化、宣传方面的实际工作的汉语言文学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汉语和中国文学方面的基本知识,受到有关理论、发展历史、研究现状等方面的系统教育和业务能力的基本训练。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关于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
2.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以及新闻、历史、哲学、艺术等学科的相关知识;
3.具有文学修养和鉴赏能力以及较强的写作能力;
4.了解我国关于语言文字和文学艺术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本学科的前沿成就和发展前景;
6.能阅读古典文献,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中国语言文学
主要课程:语言学概论、古代汉语、现代汉语、文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史、中国现当代文学史、马克思主义文论、中国古典文献学、外国文学史、汉语史、语言学史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教学实习、论文写作等,-般安排8周左右。
就业前景:主要到新闻文艺出版部门、高校、科研机构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从事文学评论、汉语言文学教学与研究工作,以及文化、宣传方面的实际工作。
英语(本科类)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业务培养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新形势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知识和较强的英语语言实践能力,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技术,并具有广博的人文素养和良好道德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初步的科研能力,较强的适应性和创新精神,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符合需要、服务地方、扎根基层的高素质应用型英语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英语语言基础知识,了解本学科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接受英语听、说、读、写、译等方面的语言基本技能系统训练,能够熟练地使用计算机进行英语及汉语语言文字处理,通过教育理论课程和教育实习环节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获得从事英语教学的基本能力和英语教育研究的基本能力,具有能胜任中小学英语教学工作且从事外事、旅游、文化等领域工作的业务水平,具备良好的素质和能力。
通过本专业训练的毕业生应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第一,正确理解并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的理想和为人民服务、勇于开拓、艰苦创业的事业心与责任感。
第二,熟悉教育法规,掌握并能够初步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理论、英语教学基本理论,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和从事英语教学的基本能力。
第三,掌握现代教育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使用现代教育技术的基本能力以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研究能力。
第四,按照《高等学校英语专业教学大纲》规定,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知识和理论,熟练地掌握英语听、说、读、写、译等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英语应用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终身自主学习的观念和能力。
第五,了解我国及主要英语国家的社会文化以及科技的发展状况,具有从事基本跨文化交际活动能力。掌握英语语言、文学、文化,翻译等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化敏感性和文学鉴赏能力。
第六,掌握一门第二外国语,能使用第二外语阅读同种语言类中等难度以上的书刊。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有效的学习策略,有自主学习的能力。
第七, 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得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第八,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主干学科
英语语言文学。
三、主要课程
综合英语、高级英语、英语语音、英语听力、英语语法、翻译理论与实践、英语口语、英语写作、英语阅读、第二外国语、英美文学、语言学概论、英语教学论、英语国家概况、教育学、心理学等。
四、学制、毕业、学位
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
学生德、智、体合格,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课程和其它教学环节,至少取得166学分(课内141学分、课外25学分),准予毕业。
获准毕业的学生,经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确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院规定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历史学(本科类)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业务培养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历史学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能够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历史学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历史科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的基本史实及历史研究的基本训练,以及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基本训练,具有从事历史学教学和教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通过本专业训练的毕业生应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二、主干学科
1.掌握历史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对有关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有一定的了解;
2.掌握历史学科的基本研究方法与分析方法;
3.具有从事历史研究的初步能力和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4.熟悉教育法规,能够初步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理论与历史学教学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和从事历史学教学、教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5.了解国内外史学发展及历史学教学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三、主要课程
1.中国古代史;2.世界古代史; 3.中国近代史; 4.世界近代史; 5.自然科学史;.6.中国现当代史; 7.世界现当代史; 8.中国史学史; 9.史学概论; 10.中国思想史; 11.中国经济史;.12.中国文化史; 13.中国史学名著介绍; 14.西方文化史; 15.历史教育学
四、学制、毕业、学位
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
学生德、智、体合格,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课程和其它教学环节,至少取得178学分(课内52学分、课外26学分),准予毕业。
获准毕业的学生,经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确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院规定者,授予历史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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