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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读后感400字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2-04    阅读:

故乡的读后感400字篇一
《故乡的读后感》

故乡的读后感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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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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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就

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记忆中的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像力的。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是平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而非主仆。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是无拘无束的,并没有太多的利益思考。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我”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我”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但这种心灵状态不是固定的,那种美好的幼时友谊也无法得到永恒的维系。生活让闰土变了,“我”自然也变了,之间的情感一下子复杂起来,相处也变得越发困难、沉重起来。回到故乡,但却失去了曾经记忆里的故乡,失去了当年的玩伴,失去了幼时的美好记忆。

读《故乡》有感

读了鲁迅的小说,我印象最深是那篇《故乡》,而此书中印象最深的还数那最后一段话“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

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独到的诠释。首先是对《故乡》这篇文章。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如果人们都为了希望去奋斗,那么就能实现自己的希望,实现自己的理想,迎来美好幸福的新生活。换句话说,就是只有美好的愿望而不去探索实践,希望必然落空,等于没有.虽然实现"希望"困难重重,但只要去探索实践,就有实现的可能。总结的说就是,希望之路是走出来的路,是实践出来的路,是探索得来的路。

其次是要说说这句话单单对故事里的人的总结。鲁迅和闰土而是都是伙伴儿,长大后,鲁迅的机遇与抱负好,比起闰土来,的确是阔点。但这并不意味着闰土不抱有希望。鲁迅的希望是倡导白话文,鞭策封建礼仪;闰土的希望是温饱,一家幸福。个人有个人的希望,这些希望本没有对错之分,好坏之分,都是美好的希望。加之两个人都为之奋斗,可两个人的境况却不同。但是这好像是命运如路一般,你不走你不会知道它的尽头是哪里。人类活了这么久,昭示的各个命运都已出来了,这不得不引人默叹,人的命运就像注定一般,前人的路足矣。不过想一想宏儿与水生,鲁迅先生当然不希望宏儿和水生也像自己与闰土一样之间有如此深的隔膜,由此可以看出末句话也似鲁迅先生的一种无奈,他不希望自己与闰土所走的路也是宏儿与水生所走的路。同样那个豆腐西施显然也是一条路,从文中也可以看出鲁迅先生并没有对她进行鞭策,的确,鲁迅先生充分尊重每一个命运,正如他所表达的每个命运也有各自苦难形成的经历,至少也是个过程。

然后我要谈谈这句话与鲁迅先生一生的信奉的关联。鲁迅先生倡导白话文运动。我想他认为,本来就没有什么白话文,也不存在要不要倡导白话文的争端。白话文原本就是中国人在长期语言文化的积淀与发展,说不出它发展所谓的时间,所谓的地点以及所谓的人。换句话说,白话文的形成过程无所谓有,无所谓无,只是自然而然的形成。并且鲁迅先生相信,白话文也是一条实实在在的路子,说它的人多了,写它的人多了,用它的人多了,大家广泛的使用它也会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

最后,我还想,对我们来说,这是一条经验之路,这不是强求,前人都会自然的碰碰、探探、走走,经过长期的积累,就必定意味着经验的形成。

不过,我还觉得,末句改成这样会更好: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就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不成为路。也许这样反着说,反倒更符合鲁迅先生讽刺激进的文笔,表意也不失清晰,可体现部分人队白话文的不尊重。但是,这也仅是己见,值得商榷。

中国有个很温暖的词语叫落叶归根。漂泊了一生的人,到了垂暮之年,回到阔别多年的家乡,过那种享乐于田园生活的恬淡,闲适生活,是多少人求之而不得的啊。就像作者,自此一别,已是一生。就像无根的浮萍,就算在自由,能游遍千山万水,也始终没有一个最终 的归宿,能让他由身到心安定下来。

故乡的读后感400字篇二
《读后感400字》

《夏洛的网》读后感

在这个寒假里,我看完了一本名字很有趣书,叫《夏洛的网》。讲的是一头小猪和一只蜘蛛的故事,让我重温了爱和友谊。

小猪在年幼时落水被人救了起来,从此成了人的宠物,可长大之后人们也要杀了它,幸好有孩子阻拦,不然,它早就成了一道菜了。小猪很想有个知心朋友来救救它,这时,一只蜘蛛用微小的声音对它说:”你在找朋友吗?“”嗯。“小猪高兴地回答,于是它们成了朋友。这只蜘蛛名叫夏洛,它知道了小猪的苦心事后,很快给它出主意:用网织出几个字,让人们不再以为它是普通的小猪,而是神奇的小猪。于是夏洛出去拾报纸,并把报纸上的大字织出来,挂在网上。天一亮,人们便知道了小猪威尔,很快便有人过来给它拍照,并有记者来采访这户人家。小猪威尔很感激夏洛,夏洛为了它用掉了许多丝。过了几天,夏洛又为威尔织出了几个字,威尔一举成名。

到了深秋,夏洛产出了卵,并将卵外面用丝做了一个袋子,威尔帮它保管着。再过几天,小猪威尔要出去展示,夏洛用最后的丝给它写了两个字-----谦卑。并对威尔说:”我累了,你回来的时候把我带上就行了,现在我不能跟你旅行,你要好好对待我的孩子啊,拜拜!“夏洛就永远再见了。威尔回来没看见夏洛了,于是它把救了自己命的朋友的唯一寄托,背在背上形影不离,一直到小蜘蛛出生。

这个故事体现了夏洛与威尔之间真挚的友谊,夏洛耗尽毕生精力帮助好朋友威尔,威尔也知恩图报把夏洛后代带大。夏洛不讨”谢谢“,救出了生死中徘徊的威尔,并让他成名,最后它怕自己死了威尔

伤心还找了一个借口,把自己的死讯隐藏起来。威尔为了怀念夏洛帮它带孩子。让人们重新看到了友谊。过去有些人为了金钱,把敌人打倒后,又要把朋友踩在脚下,而有些人为了权力,不顾亲情,把兄弟姐妹全杀死。这些人连这两个小动物都不如。

如果你背叛友谊的话,必然会得到不好的后果。与朋友一起分享快乐,分担压力和苦闷才是最好的。所以要多结交益友,对别人伸出援手,就一定会善有善报,在你危机时刻,你的朋友也会来帮助你。 人间的友谊是最珍贵的。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

寒假里, 我读了杨红樱阿姨写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一翻开书,我竟被吸引住了,常常会情不自禁地笑起来。

从这本书中,我认识了调皮的马小跳,机灵的毛超,大嘴巴张达,还有大肚子唐飞。他们四个“调皮蛋”既调皮捣蛋、惹事生非又聪明活泼、各怀“绝技”。让我看了有点生气又非常喜欢他们,真想成为他们的好朋友。

还有老师的好帮手路曼曼,美丽的“公主”夏林果,文学气十足的学习委员丁文涛„„虽然他们或有些“小大人”气,或有些煞有介事,或有些小心眼„„但每一个人都有各自的可爱之处。不过最有趣的还是马小跳和他的三个死党:张达、唐飞、毛超。他们不仅个个长得“歪瓜裂枣”,其貌不扬,而且还因为过于调皮捣蛋、惹是生非、不太遵守纪律而被老师和同学们视为永恒不变的“后进生”。

我喜欢他们,是因为他们热爱生活、诚实善良、充满爱心。他们

会建立“宠物集中营”,收集照顾所有被人遗弃的或生病的可怜的小动物;放暑假在奶奶家住时,会组织大家一起到山里为“维护环境,保护动物”做义务宣传;在《疯丫头杜真子》中,马小跳、杜真子和唐飞,为了帮助一个三岁大的小女孩“救救妈妈”,卖力地演出,一遍又一遍地大声吆喝:“救救小女孩的妈妈,献点爱心吧!献点爱心吧!”他们拥有无穷的想象力,能够创造“鱼生活在陆地上”这样精彩的童话故事;能把小黑猪“黑旋风”当马骑;甚至想到动物比人更聪明,让动物滑滑板„„

读着他们,我就不停地在想:就让我们理直气壮地做孩子吧!可以放开心扉,在无垠的成长海洋中做我们自己:活泼开朗、聪明伶俐、爱心十足、尊重科学„„可以自由自在做我们自己,对着天空大喊,学学牛顿爷爷,问出心中的“为什么”,像马小跳他们一样,活得简单,活得快乐„„

我真想做一个永远的“淘气包”!

观《暖春》后有感

今天下午,我们全年纪同学一起去看电影,电影的名叫《暖春》。有一个女孩叫小花,本来她是一个野娃娃。有一天,一个老爷爷觉得她很可怜,就把她抱回了家。从那以后她就在老爷爷家生活了。一天,下着蒙蒙细雨,老爷爷上山砍柴,在砍完柴回家的路上不小心摔倒了。小花以为老爷爷死了,很痛苦地哭了。看到这里,我们都哭了。最后,她爷爷没死,小花以后也天天跟爷爷上山去砍柴了。

在那么困难的条件下,小花还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今天我们在这

么好的环境下更应该好好的学习,天天向上。

故乡的读后感400字篇三
《《故乡》读后感》

读《故乡》有感

读了鲁迅的小说,我印象最深是那篇《故乡》,而此书中印象最深的还数那最后一段话“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独到的诠释。首先是对《故乡》这篇文章。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如果人们都为了希望去奋斗,那么就能实现自己的希望,实现自己的理想,迎来美好幸福的新生活。换句话说,就是只有美好的愿望而不去探索实践,希望必然落空,等于没有.虽然实现"希望"困难重重,但只要去探索实践,就有实现的可能。总结的说就是,希望之路是走出来的路,是实践出来的路,是探索得来的路。

其次是要说说这句话单单对故事里的人的总结。鲁迅和闰土而是都是伙伴儿,长大后,鲁迅的机遇与抱负好,比起闰土来,的确是阔点。但这并不意味着闰土不抱有希望。鲁迅的希望是倡导白话文,鞭策封建礼仪;闰土的希望是温饱,一家幸福。个人有个人的希望,这些希望本没有对错之分,好坏之分,都是美好的希望。加之两个人都为之奋斗,可两个人的境况却不同。但是这好像是命运如路一般,你不走你不会知道它的尽头是哪里。人类活了这么久,昭示的各个命运都已出来了,这不得不引人默叹,人的命运就像注定一般,前人的路

足矣。不过想一想宏儿与水生,鲁迅先生当然不希望宏儿和水生也像自己与闰土一样之间有如此深的隔膜,由此可以看出末句话也似鲁迅先生的一种无奈,他不希望自己与闰土所走的路也是宏儿与水生所走的路。同样那个豆腐西施显然也是一条路,从文中也可以看出鲁迅先生并没有对她进行鞭策,的确,鲁迅先生充分尊重每一个命运,正如他所表达的每个命运也有各自苦难形成的经历,至少也是个过程。

然后我要谈谈这句话与鲁迅先生一生的信奉的关联。鲁迅先生倡导白话文运动。我想他认为,本来就没有什么白话文,也不存在要不要倡导白话文的争端。白话文原本就是中国人在长期语言文化的积淀与发展,说不出它发展所谓的时间,所谓的地点以及所谓的人。换句话说,白话文的形成过程无所谓有,无所谓无,只是自然而然的形成。并且鲁迅先生相信,白话文也是一条实实在在的路子,说它的人多了,写它的人多了,用它的人多了,大家广泛的使用它也会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

最后,我还想,对我们来说,这是一条经验之路,这不是强求,前人都会自然的碰碰、探探、走走,经过长期的积累,就必定意味着经验的形成。

不过,我还觉得,末句改成这样会更好: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就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不成为路。也许这样反着说,反倒更符合鲁迅先生讽刺激进的文笔,表意也不失清晰,可体现部分人队白话文的不尊重。但是,这也仅是己见,值得商榷。

故乡的读后感400字篇四
《《故乡》读后感1000字》

《故乡》读后感

在我看来,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么变成鬼的。

首先说到闰土,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闰土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去受难。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己。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黄巾军、白莲教、天地会,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闰土同志的少年多美好!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美好的生活。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这又是怎样不幸!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悲剧?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拜神!?拜神又有何用?!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悲剧?

而杨二嫂则不是悲剧了,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她无疑是《故乡》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无论是语言、动作还是经历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电视剧中的反面角色。不但令人反感还令人可笑。第一次读“阿呀阿呀„„”的时候,差点笑翻。鲁迅这货绝对不是人民艺术家,起码余秋雨、巴金、冰心这些艺术家们绝不会用这样的笔调,用个“哼哼”就已经翻了天,他们绝不让这样的“阿呀阿呀”进入他们的生活。他们甚至要对鲁迅竖起人民艺术的中指。让我怎么说呢?他们把鲁迅的东西割掉了,我相信鲁迅一定不会认为自己的东西仅仅只有《故乡》那么长。而杨二嫂作为鲁迅“冷酷形象”的一大败笔,她绝不是只是一个笑话,她还是个符号,代表了无数市井小民。或许她唯利是图造谣生事,但在文中鲁迅并没有呵斥她,也没有对她说:“杨二嫂,你不能这样,你要讲八荣八耻,你要五讲四美„„。”为什么?或许在鲁迅看来,市井小民就是如此,不杀人放火,不陷害他人。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攮攮皆为利往。我们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圣。贪点小便宜,嚼点小舌头,又何妨?这才是真正的世俗。因此杨二嫂会一直存在,对于这种人,不理即是,又何必批判?

而《故乡》中最大的悲剧,莫过于失去故乡这个美好地方的“我”。其实故乡没变,变得只是“我”心中的一些观念罢了。

故乡的读后感400字篇五
《400字读后感》

400字读后感

篇一:成语>故事400字>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成语故事》的书,他是围绕着一个成语来说的一个故事,最后把成语的意思写在最后一段。比如说:亡羊补牢,这个故事写了楚襄王当上了国君很开心,整天吃喝玩乐,敌军打下了都城,在内的不少土地也被占领了,他还沉迷在享乐之中,到快要攻入城池,他心里才后悔万分,于是他去请回庄辛向他道歉,希望可以挽回局面。庄辛告诉他只要把破掉的羊圈赶紧补上就不算迟,只要齐心协力,还是有希望的。楚襄王最后用了庄辛的方法,终于收复了大部分的地盘。这个成语的意思是比喻在收到损失之后,要想办法补救,免得再受损失。

杨时和游酢去请教老师,游酢要敲门时,杨时说:“让老师在休息一会”,于是他们便在外面等候,不一会儿,下雪了,越下越大,他们的身上挤满了雪,当老师推开门看见大雪中屹立着杨时和游酢时,感动得说不出话来。这个成语的意思是:以颂扬尊师敬道的可贵精神。

这两个故事让我记忆很深,因为这两个故事让我知道了两个道理,第一个是:我们在学习时,如果上课没有认真听讲,要尽力去补习;第二个是:要尊敬老师。

这本书真好看,又能让我们知道许多道理,还可以让我们了解历史故事,所以我建议大家都去买这本书。

篇二:海伦凯勒400字读后感

海伦·凯勒是美国的着名作家,她的一生是非常不幸的。当她一岁半的时候,一场大病使她变成了一个又聋、又哑、又瞎的小孩,从此她进入了一个黑暗、沉寂的世界。面对如此大的打击,她不仅没有灰心,而是更加坚强。

海伦·凯勒非常热爱学习,为了获取更多的知识,她常常要付出比别人多十倍、二十倍甚至百倍的努力,当她第一次意识到人类的语言是怎么回事时,她感到非常>幸福,对此她说:“想找到一个比我还要幸福的人,那肯定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通过她的努力,海伦·凯勒不仅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完成大学教育的残疾人,她还写了许多着名的作品,如《乐观》、《走出黑暗》、《我的信仰》等,在她的作品中最有名的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些自强不息的作品都深深的感动了读者的心。

自从认识了海伦·凯勒以后,我不仅被她热爱生活,热爱学习的精神所折服,更加为她在面对困难、>挫折时的坚强所感动,她就像一盏明灯,照亮着我,使我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变得更加坚强!

篇三:神犬探长400字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叫《神犬探长》。这本书主要讲了:在警察局里,有一只很棒的神犬,在一次执行任务中受伤——腿断了,被迫退出警察这个工作。神犬走的时候,警长送了他一个警犬徽章,于是他当上了探长,大家都称他神犬探长。

有一天,神犬探长在河边看到一只青蛙,那只青蛙很聪明,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河里游的,没有他不知道的。青蛙看到神犬探长高兴得说:“我叫青蛙博士,想做你的跟班,行吗?”神犬探长说“可以。”他们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一只大象被食蚁兽咬。他们扔了个闪光弹,把食蚁兽炸死了。忽然一粒子弹向神犬探长射来,他的腿受伤了,原来是人类射来的子弹。神犬探长奋力还击,射死了三个人。可是还有一个没有人被射死,他立即向探长发子弹。这时候,大象跑过来把剩下的人撞倒了,然后把探长送去医院。

我很喜欢神犬探长,他为了保护大象差点就牺牲了。所以我们应该保护动物,不能随便伤害动物。

篇四:沙与沫400字读后感

“我们所有的词语,不过是思想筵席上散落下的碎食屑。”纪伯伦曾这么说过。这部《沙与沫》就是他创作的,虽然我并不能读懂每一句,但却依然能从字里行间读得一些深奥与纪伯伦的沉思哲理。

纪伯伦是黎巴嫩阿拉伯诗人、画家,被称为“艺术天才、”黎巴嫩文坛娇子“。这部《沙与沫》是纪伯伦用英语写的。有人说:”在这部诗集中诗人以自然景物“沙”与“沫”为象征,暗喻人在浩瀚世界如尘沙般微小,诸般事物如同泡沫般虚幻。是呀!我们在这个宇宙中是多么微小,金钱、地位以及一切事物不过是浮光掠影罢了!如“泡沫“一样虚幻,即使美丽诱人,但终究一碰就碎,不能永久保存。

“沿着海岸,我漫步了很久很久,在那细沙和泡沫之间,涨起的潮汐抺洗了我的足迹,海风也将泡沫拂掠而去,但是,浩瀚沧海与伟岸长堤将会永恒„„”

我读了几百句,可就偏爱这句:粒沙即为广漠,广漠即为粒沙。也许诗人将我们比作粒沙,我们本是世界中的微小一份,可若没有这“微小一份“何有世界呢?兴许诗人也想告诉我们,我们或许是广漠中的粒沙,属于这个世界,或许世界不过是我们心中的粒沙,而我们则是广漠„„谁也不知是什么意思,但也许可以领悟一些。这仅仅是其中的粒沙,可这每粒沙中都蕴含着一样的哲理。

这本诗集就是如此奇妙,令人不禁赞叹,却又舍不得放下。所以,去看看这本《沙与沫》吧!我讲得不过是沧海一栗而已,快随我一起探究去吧!

篇五:恐龙世界历险记400字读后感

《恐龙世界历险记》这本书主要说了阿楚、世娜表姐和世娜的爸爸,他们在海上遇到龙卷风和一道奇异的光,飓风把他们带到了远古的恐龙时代。

在恐龙时代,他们遇到了许多恐龙:有风神翼龙、镰刀龙、慈母龙、迅猛龙、重抓

龙和肉食性恐龙。其中最可怕的就是肉食性恐龙。但是他们仨凭借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战胜了肉食恐龙,化险为夷。最后,他们仨再次遇到了一阵飓风,这阵飓风把他们仨又卷回了自己的家乡。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非常敬佩阿楚他们三个人,因为他们不怕任何艰难险阻。阿楚刚到恐龙时代就有一个愿望,他想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摸过活恐龙的人。当他面临危机时,他的思维和反应能力总是比别人快一拍,只要一遇到肉食恐龙,阿楚跑得比豹子还快,一眨眼他就跑得无影无踪。

《恐龙世界历险记》这本书里我最喜欢“大石头上的生死决斗”一段。因为阿楚和世娜团结合作,与迅猛龙激烈的战了一场,虽然阿楚连最后一根竹枪也短了,但是经过世娜的提醒,阿楚把三节棍拿出来,继续和迅猛龙搏斗,最后,他们终于把迅猛龙打到。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团结合作的精神,遇到困难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才能战胜困难。

篇六:>孤独之旅400字读后感

每天,当你睁开眼,除了风声,周围一片寂静;除了蓝天和一望无际的芦苇荡,就只剩下鸭群的陪伴;除了父亲排徊的身影,就只剩下自己孤身一人。那是多么的孤独啊!然而这篇文章的小主人公就是在这孤独的环境中成长,学会了坚强。

小主人公杜小康,因为家庭变故,不仅失学,还要离开母亲和>小伙伴去放鸭。在这孤独的旅程中,他哀求过。哭过。甚至连做梦都想回家。渐渐的,他明白回家是不可能的事情,他开始没有那么恐惧了。但是厄运却在一次降临——一场暴风雨,使他的鸭群走散和父亲走失,可是他并没有哭,他变了,他变得坚强起来了。

小主人公经历了许多跌荡起伏,但是他没有放弃生活,最终在一场暴风雨中学会了坚强。从主人公的遭遇,我们可以明白,逆境不是末日,在逆境中磨练出来的是一把“宝剑”。着名的音乐家——贝多芬,因为失聪,使他变得孤僻,甚至狂躁,但是他仍然坚持创作,在那孤独的日子里,他没有沮丧,反而是逆境,让他谱写出了不朽的乐章。

不要害怕逆境,要像逆境勇往直前!

篇七:傲慢与偏见400字读后感

早就听说这是本极好的书,一日,偶得此书,即迫不及待地翻下去了。如果说开始是抱着猎奇的态度来看此书的话,那么到了后来,便是迫不及待地想翻下去了。

这本书主要是通过贝内特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描写,反映了几种不同的婚姻观念。在爱情中,究竟是应该把美貌、金钱、地位还是爱情本身放在第一位呢?作者并没有死板地采用说理的方法来阐明自己的观点,而是通过几桩不同的婚姻描写,让读者自己去琢磨„„

在这本书中,描写的人物尽管很多,但作者安排得很巧妙,显得有主有次。虽然这里面的人除了简·贝内特和伊丽沙白·贝内特以及宾利先生和达西先生外,其它的人几乎都存在很多缺点。但正因为对这些小人物的描写,更让我们觉得它的真实,因为在生活中,我们其实或多或少地也在扮演着这些并不光彩的角色,不是吗?扪心自问,无论是贝内特太太的自私、势利、放荡;威克姆的恩将仇报;柯林斯的虚伪愚蠢、奴颜婢膝还是凯瑟琳夫人的独断专行、自私自利;以及其它人的„„,我们是不是都能从自己或周围人的身上找出些原型来?

当然,书中所描写的人物并不是都那么猥琐。简是贝内特家的大小姐,她美貌而又性格温和,甚至有些天真,从来都不会把别人往坏处想——哪怕她明知别人在欺骗她!其实这样的人虽然看似完美,但我觉得,她似乎缺少应有的是非鉴别能力,倘若她生存当今的中国,只怕被人骗得连东南西北都不知道了!其实做人不仅仅要有宽容之心,还要有起码的判断能力,知道什么时候该忍,什么时候该退!

篇八:屋顶上的猫400字读后感

这本书是我考试前几天卖的没读完的,因为我要复习功课,妈妈把这本书放到了书架上,让我暑假的时候再读。就在今天早上,我在书架里翻出了这本书,写出了这篇文章。

翠湖公园里有一座美丽的白塔,伴着春天第一朵白云,一只美丽的虎皮猫突然出现在塔顶上。这只猫惹怒了一群着名的“资格猫”,他们开会诅咒她,愤怒地游行„„这些疯狂的行为,受到了老老鼠的嘲弄。

而笑猫每一次见到美丽的虎皮猫,都会听到自己的心跳声。杜真子说,笑猫恋爱了。每天,虎皮猫都会在塔顶上幸福的发呆。但是,笑猫只能远远地看着,因为它爬不上去。就在这一天,那群着名的“资格猫”突然对她发出疯狂的攻击,尽管什么东西都伤不到虎皮猫,但是,有一只箭射在了虎皮猫身上。虎皮猫不想在这个城市里了,就在她伤口刚刚愈合的时候,虎皮猫就消失在笑猫的眼前。

读后感想:当我看到带省略号的结尾时,我多么想让虎皮猫和笑猫在一起幸福的生活。

故乡的读后感400字篇六
《《故乡》读后感》

没有春天的故乡

——《故乡》读后感

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期间的中国,日本的入侵,大革命的失败,新军阀的成立,把当时者处于动荡之中的中国,拽入了黑暗的深渊,而在这种黑暗之中,有的人在黑暗中沉沦,而有的人则想在黑暗之中找出一丝的光明,但这种人往往是徒劳无功的。

小桥,流水,人家,故时的好友,充斥着鲁迅对故乡的美好记忆,可是,当鲁迅再次回到故乡的时候,发现一切都变了,社会变得无情了,人与人之间也多了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富与穷的不同。使得人与人之间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哎,人们的内心的变化人让鲁迅的那份对故乡的美好记忆破碎了。世界在变,人也在变。人们的内心中,少了份童真,多了份贪婪;少了份善良,多了份狡诈。

那朴实、勇敢的儿时好友——闰土,也消失了,那机智勇敢,见多识广的少年形象,被一个脸色灰黄,眼睛通红,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的中年人所代替。一句恭恭敬敬的“老爷”被封建礼教牢牢束缚, 麻木不仁。那当时的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 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20年前的杨二嫂年轻美丽,因此她的豆腐店异常红火,人称“豆腐西施”;20年后,她成了“凸颧骨,薄嘴唇”的“细脚伶仃的圆规”,变成了自私、尖刻、贪婪、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的小市民形象。并想方设法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虚伪地吹捧、尖酸地嘲讽,还从中期骗我说闰土偷碗碟。 书中的鲁迅,从严冬中来,带来的是期待,带走的,则是悲凉。古往今来,人事沧桑,故乡在每一个游子的心底都是种最深的隐痛。而鲁迅先生心中这是一个“没有春天的故乡”故事的结尾,鲁迅离开了,对于这样的故乡,他难以再有美好的期待·······

故乡的读后感400字篇七
《5篇读后感400字》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这本书看完好几天了,那感觉就像是有一团说不清是什么的东西一直堵在心里,很想找人和自己探讨,很想让它澄清。书里面的经典情节很多很多,那里面展示的很多,我不能一一的重复,就这样借着几个点,简单的说几句好了, 让我印象深刻的场景是作者笔下的当时的那些建筑,那些奢华的象征权力的教堂,人们还不知道可以拥有自己的思想,以及为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做什么事情,一切都假借神圣的宗教,一切都假借神圣的教堂来展现,展现建筑家的审美观,也就是个人的才华,或者展示自己的能力,我想那时的人们,把人性深深地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的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从那许多的错综复杂的毫无章法的建筑群,我们不难看出,当时人们的内心是怎样的压抑,怎样狂躁,那些像雨后春笋一般从地下冒出来的教堂的尖顶,正是人们扭曲的灵魂在对着苍天做这无声的哀号! 教堂里面是那么的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和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形成了强烈的感官刺激。通篇都是在这样的对照下进行的,让人的心灵深刻的体会出迷茫,困惑,和不安,如果有一把利剑,你会尽你的全力去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空的阴云,那阴云是邪恶的,你对它充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面的那些流浪汉们对待社会的疯狂的报复。可是你不能,因为如果你想刺痛那些邪恶,你就先要将代表着真善美的上帝打倒在地,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还有比人丧失本性更悲哀的么! 印象深刻的是这样的几个人物,代表美丽善良的姑娘--爱斯梅拉达。她不仅有迷人的外貌,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从她对待那只山羊,救下那个落魄的诗人,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齐莫多,送上的水和怜悯,对待爱情的牺牲,等,我们看到她是美丽的,她的身上心灵上没有污垢,她是没有被污染的。可是,这样的天使一样的姑娘,受到的是怎么样的对待呢?流浪,在最肮脏的环境里面生活,被所谓的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被玩弄,被抛弃,被诬陷,被威胁,最后,作了彻底的牺牲。 书中描写了一个那样的社会,和在那个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人物的状态,麻木的如那个弗比斯,最底层的如老鼠洞里的那几个隐修女,疯狂的副主教,还有尽全力反抗的最丑陋的卡齐莫多,副主教和卡齐莫多形成了人性上的鲜明对比,同样爱上了美丽的姑娘,同样的遭到了拒绝,他们的爱都是那么的热烈,那么的诚挚,可是,一个是占有,一个是奉献,已占有为目的

的,当目的无法达到的时候,他想到的是毁灭,毁灭别人;以奉献为目的的,当无法奉献的时候,想到的也是毁灭,毁灭自己。 我想这也就是世界名著的真正魅力所在,他让人看到的不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他深刻的揭示了人类内心深处的一些活动,无论放在什么时候,什么社会,人的共性是始终存在的,对美好的向往,对美好的追求,对美好的赞美,人是一个天使和魔鬼的综合体,人和人的经历没有相同的,也就是说,社会本身就不可能让所有人享受到同等的待遇,这种不一样的待遇,让多少人的内心失去了平衡,失去了对美好的追求阿!林林总总的肮脏的巧取豪夺,充斥着我们的眼睛,振荡着我们心灵,我们该怎么办? 我想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答案。 《复活》读后感 近期,我读完了俄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著作——《复活》。 “复活”,故明思意指死去的人再一次或得生命,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其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军旅生涯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末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才渐有所悟: 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他(她)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从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军旅生涯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这又体现出了当时俄国政治的腐败。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著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匆匆》读后感 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的《匆匆》,细腻是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之情. 时间

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客观形式,是由过去,现在,将来构成的连绵不断的系统.是物质的运动,变化的持续性的表现.时间没有声音,没有影子,没有踪迹.每个人都拥有时间,但是,有些人却无法合理支配时间,只能让时间从他们的身边悄悄溜走. 我记得有这么一句话:"时间最不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时间也最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你是否觉得这句话自相矛盾呢?不,不矛盾.我们都知道一天有二十四小时,这是时间的公平之处.那为什么时间又是偏私的呢?因为这些人随意浪费时间,任凭时间飞快地流逝,一天一事无成.他抛弃了时间,时间也抛弃了他.因此,他的二十四小时是短暂的.而有些人合理安排时间,珍惜时间,不虚度时光,利用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并且达到事半功倍的效率,他们用二十四小时做了平常人需要二十五小时,二十六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他们的二十四小时是漫长的. "赢得了时间,就赢得了一切."列宁的这句话彻底地反映了时间的珍贵."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就说明了一个人年青时不珍惜大好时光,到老了只能白白地叹息.如果年青力壮的时候就努力学习,那他就赢得了时间,也就赢得了一切,也不会为年老时碌碌无为,而感到悲伤. 有些人虽然知道应珍惜时间,却不知如何去做.有些人以为每天都慌忙地做许多工作,就是珍惜时间;有些人以为把一天的时间都塞满事情,也不管事情是否有意义,就是珍惜时间;也有些人以为从早到晚一心一意忙着票子,房子,位子,车子,就是珍惜时间.他们统统都有错了,珍惜时间不是整天都忙碌地去工作,不是去干些毫无意义的事情,更不是视庸俗为潮流,视利已为高尚,一生只为自己谋求利益.既然来到这个世界就应该抓紧时间成就一番事业,抓紧时间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建设祖国,造福于民,用仅有的时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才是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 燕子去了又来,杨柳枯了再青,桃花谢了又开.我们曾经赤裸裸地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偏走这一遭啊?我们何不趁此大好时光,珍惜时间,努力学习,为达成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而奋斗呢? 古人曾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长歌行一诗中也提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每当我听到这珍惜时间的句子时,我就想起了朱子清的散文《匆匆》。 这篇文章讲的是时间一去不复返,不要虚度光阴。从中我体会到时间就是金钱,联想到了自己已度过了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而这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我却干了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四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

么呢? 我曾听说过这样一个笑话:一个公司人员向老板请假,公司老板对他说,一年365天,52个双休日,减去这104天,还剩261天,你每天还有16个小时不在工作岗位上,减去这170天,还剩91天,你每天用30分钟喝咖啡,用掉23天,还剩68天,你每天吃饭用1小时,用去46天,还剩22天,你通常每年向公司请2天病假,只剩20天,每年有5个节假日,公司不上班,减去这5天,还剩下15天,公司每年慷慨地向你放14天假,这样算下来,你工作时间只剩1天,而你还要请这1天假。读完这则笑话,我不仅哈哈大笑起来,笑完又有一丝寒意,虽然这位老板计算时间的办法不一定准确,但是这足以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朋友,每当你打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过去,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从屏幕里闪去。朋友,人生虽短暂,但细细地算一算,一生中我们有多少时间是用在工作、学习上呢?记得陈忠实曾经说过:无论往后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挫折、怎样的委屈,不要动摇,不必辩解,走你自己的路吧!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心力,耗费时间,耗费生命,不要耽搁自己的行程。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而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呀。”同学们,珍惜时间吧!时间就是金钱!就是生命!《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 这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文中写了一个重病缠身的母亲,为了儿子能坚强地生活下去,隐瞒了自己“到了那种田地”的肝癌,无微不至地照顾双腿瘫痪的儿子,最后母亲猝然去世,连最后一面“我”也没有见到,只能给“我”留下了无尽的伤痛和怀念…… 母爱是包容的。“我”因为难以接受这突如其来的失去双腿,脾气变得异常暴躁,“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但是“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红红的,看着我。”看到这,使我想起了我的母亲----一位同样有着海量的包容的母亲。 那时我只有八岁,读一年级,中午放学回家,妈妈正在喂猪,见了我回来,笑眯眯地对我说:“耀仔,粥在锅里,自己盛来吃吧,我待会才吃。”我以往一直很乖,那天不知那冒出的怪念头:“ 妈妈,我想吃饭,吃菜椒。”我知道母亲种了菜椒,前天炒了给我吃,很可口。母亲迟疑了一下,说:“现在我还没有空,明天再做给

你吃,好吗?”我就是不依,母亲没有法子,只好将猪潲放下,向菜地走去……当我吃着可口的菜椒的时候,却没有发现母亲走路一颠一颠的…… 后来我才知道,母亲去摘菜的时候,因走得急,不小心让一块石头绊倒了,膝盖给划开了一道口子,但她却不告诉儿子。她对姐姐说:“我没能买肉给耀吃,他想吃菜椒,我不想让他失望。”啊,母亲,可爱的母亲,如果我知道你为了我而受伤,我宁愿不吃菜椒!不再淘气! 母爱又是无私的。作者的母亲无私到自己“到了那步田地”的肝病也不告诉儿子,为的就是不想给儿子增添痛苦。我的母亲又何尝不是如此。 太阳火辣辣地炙烤着大地,妈妈将只有五岁的我安置在田边林子里,然后去插秧了。淘气的我在林子里乱走乱窜,将那些小树摇得东荡西晃。突然,“嗡”的一声,一群状似蜜蜂的东西向我袭过来,我只觉得手臂上像被针狠力地刺了一下、两下……我“哇”的大声哭了出来,向母亲的方向跑去,那群东西跟在我身后乱窜。母亲正弯着腰在插秧,一见这情形,脸色大变,对着我大声喊:“趴低!别动!”我痛得要命,还以为母亲不管我了呢,跑得更加快了……母亲见我这样,疯了一般向我冲过来,用帽子将周围的黄蜂(后来才知道是黄蜂)拍开,用身体把我罩在怀里,嘴里说:“耀,别怕,别怕……” 那次,母亲被黄蜂蜇得满身红肿,神智不清,发冷发热,但她的嘴里还在迷迷糊糊地喊着:“耀,别怕,别怕……”啊,母亲,可爱的母亲,为了儿子而不惜用自己的身躯去驱赶黄蜂! 啊,包容的母亲,无私的母亲! 史铁生的母亲猝然地去世了,我的母亲还健在,我知道我自己以后该怎样去报答母亲…《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格列佛游记》是美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伟大的讽刺小说,据说伏尔泰、拜伦、高尔基和鲁迅也很推崇斯威夫特的作品。我深深地崇拜着鲁迅,他用枯黄却瘦劲的手指着青年前进的方向,于是我便朝着那个方向,看上了《格列佛游记》--爱屋及乌。但是看过之后,大呼"上当"也于事无补,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可以问问别人对斯威夫特怎么看,来显示自己是"文学青年",更实际地是写一篇不伦不类的读后感交上去凑数。 每当回想起当年看这本名著的时候,历史的沧桑感便涌上了心头,那些日子真是没有成就感受,很失败。一天仅仅十几页,举"目"维艰,冷不防冒上一句"往事不堪回首",发自于肺腑啊! 打个比方,读《围城》是一种愉悦的享受,就像是用地道战地雷战打鬼子,越打越过瘾,正打在关头上,钱钟书先生将大笔一搁,鬼子投降了;读《骆驼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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