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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忆,花匠,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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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

作家王安忆的《长恨歌》只有三部十二个章节,我却看了四个多月。每晚不忍多翻,只徜徉在那三四页间的细枝末节,合上书本时总要给我无尽的空间,萌发许多的遐想。阅读之始,一个女人的序幕就开始拉开,待到读完,一个生命已经在樯橹间灰飞烟灭,秋风萧瑟中再也没有她残存的世界。

王琦瑶,本是一个追求完美的女人,但纵观其一生,却从来没有完整过。这世界本是残酷,而王琦瑶年轻时就已经将恶果种下,美丽的容颜,再配上一颗虚荣浮华的心,已经为她日后的生活埋下了伏笔。须不知一切要命运来搭载,人生八字载不住,纵然是心比天高,终究是命比纸薄,想要的得不到,生活的琐碎花絮更是剪不断理还乱。在《长恨歌》里,王琦瑶是有两幅写真的,一幅在开头,一幅在结尾,一个是她生命的预兆,另一个是她沉寂消逝的丧钟,全是真实的她自己,别人想替也替不了的。

正如上海的弄堂,“从制高点看,也是一番颇为壮观的景象,点和线恰如中国画的皴法,然而一点一划又似乎细工笔一样。老式的天窗精致乖巧,木棂窗格也是细雕细做,屋披上的瓦也是细工细排的,连窗台上的月季花也是细心细养的。”王琦瑶就是生长在这样的弄堂,日照水洗,是岁月研磨成的小家碧玉,不管怎样摇身变化,底气仍然是上海弄堂里一般人家的女儿。且看弄堂里的景致也如王琦瑶的:花盆里栽的凤仙花、宝石花和青葱青蒜,屋顶上空着的鸽笼,碎了和乱了的瓦片,那沟壑般的弄底,有的是水泥铺的,有的是石卵拼的。那里的路面是饰着裂纹的,阴沟是溢水的,水上浮着鱼鳞片和老菜叶的,还有灶间的油烟气的。——就是这样的气息,这样的底蕴造就了王琦瑶,当通过程先生、蒋丽莉母女的努力使她的艺术照片登上了《上海生活》杂志的封面,并被评上“沪上淑嫒”,继而参加上海小姐竞选,众望所归地被评上“三小姐”时,她的心已经在浮华中膨胀,虚荣塞满了心中的每一个孔眼。尽管还只是铅华洗尽的三小姐,没有大小姐二小姐的雍容华贵,没有她们那样的应酬场面,也没有她们被人们拿来当偶像的魅力,而她王琦瑶却是最大众化的,也是最直接的,就这样的她,她的心也不属于自己了。自从认识了李主任,她的心再也返朴归真不起来,再也由不得她了,隔三差五的吃请,老凤祥的戒指,雕刻西班牙风格花纹的木盒,爱丽丝的公寓,她的心已在开始往外面滑。当她住进爱丽丝公寓的一刹那,她的身份已经更新——她从一个花季少女沦落成了二奶,这是她心甘情愿的,虽然有物质引诱的因素,却彻头彻尾没有一个人逼她。

也正如讲的上海弄堂里的闺阁:通常是做在偏厢房或是亭子间里,总是背阴的窗,拉着花窗帘。纸上的百合花,被面上的金丝草,全都像用细笔描画过的,清楚得不能再清楚。上海弄堂里的闺阁,也是白手起家和拿来主义的,贞女传和好莱坞情话并存,阴丹士林蓝旗袍下是高跟鞋,又古又摩登。“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也念,“当我们年轻的时候”也唱。它也讲男女大防,也讲女性解放。——王琦瑶正是上海旧弄堂人家的女儿,从小拥有的就是这样的闺阁,在这样的闺阁里梳头洗面,在这样的闺阁里略施粉黛,吃的不是鲍鱼燕窝,而只是居家过日子的青菜豆腐千张鱼肉家常菜。这样的闺阁本应是平常心的闺阁,这种环境里出来的王琦瑶也应该是淡雅无痕的王琦瑶。这闺阁养就的心,只要放入这个世界,不受红尘干扰也是无妨的,一旦干扰浸染,就再也洗不干净了。书中说“屋顶上放飞的鸽子,其实放的都是闺阁的心,飞得高高的,看那花窗帘的窗,别时容易见时难的样子,还是高处不胜寒的样子”,这就是王琦瑶的真实感觉。李主任把她安顿在爱丽丝公寓,成了金丝鸟,也成了笼中鸟,她不知道李主任什么时候就会突然回来,当李主任在家的时候,她又担心哪天他会抽身而去,这是一个心里没有底的女人,一切由不得她。她把爱丽丝公寓当成了她的全部,而李主任却只当作人生的一点,是可有可无的一点,有需要就回来,没有需要就让她的心凉着,风干了晾干了全不管,公寓和金条就俘虏了王琦瑶的整座心。当李主任飞机失事后,一个新的局势来临了,一个新的黎明来临了,但王琦瑶的梦还没有彻底醒转,还有残留的痕迹和不灭的梦魇。

篇二:《《繁花》读后感》

读金宇澄《繁花》

这几天读金宇澄的《繁花》,读了整整两天,说这部小说是2013的年度长篇,又是海派文学的标志。

读完最后一行,时近黄昏,心境也像窗外的天色一样黯然,还有几分难以把握的茫然。

《繁花》在叙事语言上的尝试确实令人心悦诚服。首先,小说用上海话来写,作者坦白出版时将稿子逐字逐句通了多遍,为了让北方人也能懂。沪语写作是骨子里的,真是写出了上海人的某种思维或者心理,不懂上海话的北方人也许能看懂,但不一定能体会其中之妙。其次,《繁花》通篇都是短句子,但是很耐读、有韵味;写法上只写人物如何说、如何做。作者说他感兴趣的是,“当下的小说形态,与旧文本之间的夹层,会是什么。”我想说的是那份黯然和茫然。 《繁花》里有三个核心人物,都是男的,阿宝、沪生和小毛。阿宝爷爷曾是大资本家,阿宝爸爸少爷出身参加革命做地下党,不过那个年代资本家和地下党都不会有好日子过;沪生家是军队干部,“文革”中受冲击;小毛家是地地道道的工人,哪个年代都是踏踏实实的底层,没有大起大落。这三个人从小是好朋友,小说由这三个男人牵连出众多的男人和女人,家人、亲戚、朋友、同事、邻居,当然还有时代与社会。小说对这三个男人从懵懂童年一直写到中年老境,故事的时间跨度有半个世纪,从五、六十年代写到九十年代后的当下,但不是连贯写下来,而是分成“过去的故事”与“现在的故事”两条线索来讲。小说共三十一章,凡单数章节讲述“过去的故事”,凡双数章节讲述王安忆,花匠,读后感

“现在的故事”,就这么均衡地交叉隔开。“现在”这部分没有太明显的时间跨度,似乎是一个静止的时空;而“过去”这部分有着清晰的时光流逝,看着这三个少年日渐长大,历经人生的酸甜苦辣,两条线索最后融到一起,是“过去”一步一步地走进了“现在”。小说读了过半,我开始有了比较明确的感觉:喜欢单数章节,不喜欢双数章节。喜欢与不喜欢的理由是一致的,是人。喜欢单数章里的人,包括他们的故事;不喜欢双数章里的人,当然也因为那些故事。王安忆,花匠,读后感

“过去的故事”包括阿婆带阿宝和蓓蒂回乡下老家、蓓蒂和阿婆化鱼遁世的故事;姝华爱书的故事;兰兰和大阿妹的马路游戏故事;小毛和银凤、小毛和春香的故事,等等。这里的女孩儿让人怜爱,这里的少年有情有义。这些故事的背景主要是文革,一个物质贫乏政治残酷的时代,但少男少女们自然有各自的方式,生命的根须从土层中汲取滋养,就算是一棵野草,也有属于它的露水与阳光。即使写到那些伤痛的场景,比如,阿宝家搬到曹阳新村后所用的公用茅厕、阿宝孃孃与离婚丈夫“急吼吼”办事把祖父的床榻弄坍了一个洞,那些伤痛把那个时代的记忆一点一点地复活了,线条与色彩都清晰可辨,读的时候会有一种让你珍惜的感觉。但是,“现在的故事”好像是一个混沌又单调的世界,因为它总是类似的场景,那些没完没了的饭局。饭局上的男人们都是什么什么“总”,康总、陆总、徐总以及宝总,还有台湾人、韩国人、香港小开这样未以“总”冠名但实为“总”的;女人们则是如汪小姐、梅瑞、苏安、玲子、亭子间小阿嫂,风情万种兼具手段谋略。饭局上少不了的是酒和黄段子,男人和女人在一团酒

气中将一个个黄段子演绎成活报剧。汪小姐最后怀了怪胎、梅瑞落入自己母亲与情人的陷阱而倾家荡产,她们的结局固然可哀,但未必让人同情,因为她们本也是处心积虑惯于玩弄别人的。所以,从那个有着鲜活记忆的“过去的故事”一步步迈入晦暗无聊的“现在的故事”,读到最后,心境是越来越沉的。

上世纪90年代中期,王安忆写《长恨歌》、陈丹燕写“上海三部曲”,还可以再列上程乃珊、王小鹰、卫慧等一群女作家,开创了某种“上海书写”的格局,而且统领了近二十年之久。希望这格局有所突围,相信是很多人的期待。对于这座城市的精神内涵,王安忆用上海女人的务实与韧性来解读,陈丹燕从欧洲文化和殖民历史来破译,她们都做出了属于自己的阐释。但王安忆和陈丹燕那“革命后代”的“外来户”出身总使得她们看取城市的眼光与这座城市里占人口比例最高的市民阶层有所疏离,从这个角度来说,金宇澄的《繁花》正弥补了这层缺失。《繁花》里市中心的石库门弄堂场景和郊区新村的工房模式写得繁复多彩又扎实有力(手绘地图更增添了趣味)。阿宝、沪生和小毛三个人里最寄深情的是小毛,从小毛为申师太排队领票,到小毛跟师傅学拳,再到小毛与银凤、春香的情缘,直到小毛又凄凉又自得的晚景,读小毛一生里这些大大小小的故事,就像走进一个菜市场,青青的绿叶菜还带着泥巴和露水,鱼盆扑溅的水花泛着腥气,杀鸡宰鸭热气腾腾。这份市井声浪不正是对“上海书写”格局之突围的期待吗?且慢,读到后来,我越来越被一种泔水桶的气味所包围。这么说吧,我的阅读感觉是,那些“过去的故事”散发着各种食材本

身新鲜的气味,菠菜的甜、小白菜的爽、豌豆苗的香还有芥菜的鲜,个个不同,是愉悦的;但“现在的故事”散发出的是泔水桶的味道,不能说不浓烈可难闻,桶里的东西也不少可混杂后散发出来的是同一种气味。

人们批评,女性化的“上海书写”过于精致优雅,丝绸的手感,钻石的光亮,还有飘忽而过的香水味道。批评得有理。但是,我们要找的是泔水桶吗?哪些新鲜食材去哪里了?为什么它们没有变成美味菜肴?茫然。

篇三:《安稳现世 忆君初遇——浅谈王安忆《长恨歌》》

安稳现世 忆君初遇

——浅谈王安忆《长恨歌》

看完这本书,很久了,却一直不敢写读书笔记,怕有些淡淡而缱绻的情怀,一写就碎了。王安忆笔下的旧上海,就像一件满是灰尘的古董,岁月的痕迹磨去了鲜明的棱角,却掩不住愈积愈厚的沧桑韵味;又像是一件虫蛀过的云锦旗袍,黯淡的是曾经光鲜的色彩,尘封的是女子的凄凉心事,不变的是故事之外的绮丽风情。

细细长长的上海旧弄堂里,卖桂花糖的梆子敲着亘古不变的调子,窗里的王琦瑶轻轻地拨弄了一下好久不曾打理的头发,莫不是真的“时间千年,如我一瞬,繁华如梦,杳然无痕”?在旧上海,每条弄堂里,每个雕花窗里,都坐着一个王琦瑶。

聪明如王琦瑶,可谓“心较比干多一窍”,却终无法逃脱反被聪明误终身的命运,莫非真的“自古红颜多薄命”? 王琦瑶从来是孤独的。在娘家待字闺中的时候,她是不甘心的,不甘心于这小弄堂里的家,她厌倦自己过于市侩的妈和懦弱的爸。所以当蒋丽莉要她搬去与自己同住时,她假装推辞了一番,也就顺水推舟了。然而在友谊的世界里,她王安忆,花匠,读后感

是孤独的,无论是吴佩珍,蒋丽莉,还是严家师母,她都无法真心以对,哪怕人家对她再好,她这边有的也只是报答,并无将心比心。她从心底瞧不起这些女人,明明什么都不如自己,却有比自己好的命。她躲吴佩珍,因为佩珍见证过她的失败;她喜欢蒋丽莉来找她,因为她在蒋丽莉面前她是一个胜利者;她喜欢严家师母的来访,因为和她的每一次“斗衣”的胜利,都会让她很满足。她不喜欢程先生,可是有不断地给他希望,好让他不放弃,好让他可以成为自己的

“底”,“反正再怎么样,还有一个程先生”,这样她在蒋丽莉面前,就有足够的资本来同情。

无论是李主任,康明逊,萨沙,还是老克腊,从来没有谁可以真正的抚慰王琦瑶内心的孤独,也没有谁真正想过去抚慰王琦瑶的孤独。

李主任的爱,像火,来得快,去得快,不给任何人停留,思考的机会,在这场爱情中,李主任掌握着绝对的主动权,而王琦瑶就像是李主任手中摆弄的娃娃,没有思想,没有利益冲突,所以才会有淡淡的怜惜和挂念。但这少得可怜的怜惜和挂念,也在动荡时局的冲击下,随着硝烟战火,灰飞烟灭。这是王琦瑶的初恋,她很清楚,自己在李主任心中的地位,她只是他众多女人中的一个,不会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也许是最喜欢的一个,但不会是唯一的一个,也王安忆,花匠,读后感

不会是最爱的一个,他那样的男人,自始至终,只爱自己,只爱自己的事业,自己的江山。他需要女人的抚慰,也需要女人依靠自己,因为他太明白,自己在如履薄冰地走一条不归路,他太缺乏安全感,所以他需要从他的女人向他寻求安全感的过程中,获取某种平衡,这样一个男人,自身难保,又怎么可能给他人幸福呢?爱上李主任,是王琦瑶一生悲剧的开始,也是她错的第一步。一步错,步步错。也许正如蒋丽莉母亲所说:“这样出身的女孩子,不见世面还好;见过世面的就只有走这条路了。”

与李主任的过往,燃尽了王琦瑶所有的爱,只剩下落寞,她身心具疲,在邬桥,她得到了短暂的疗养。“长得好其实是骗人的,又骗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长得好,自己要不知道还好,几年一过,便蒙混过去了。可偏偏是在上海那地方,都是争着抢着告诉你,唯恐你不知道的。所以,不仅是自己骗自己,还是齐打伙地骗你,让你以为花好月好,长聚不散。帮着你一起做梦,人事皆非了,梦还做不醒。”外婆看得比谁都清楚,但又不能对王琦瑶说,因为说也没用,有些事必须自己经历过了,才能清醒。也许,这就是老的好,阅历多了,心就明了。

真正触动到王琦瑶的,不是外婆而是阿二,单纯的少年,单纯如水的爱,纯净得如同苏州的水。可是苏州的水是留不

住王琦瑶这样的女子的。王琦瑶,是海上花,是注定要生长,漂泊在上海的,无根,亦是她的根。

后来的康明逊,萨沙,老克腊,不想多说,因为他们和王琦瑶的故事,无关爱,只与寂寞,欲望,诱惑有关。这些情事,就像王琦瑶手中的烟,点燃是因为寂寞,燃尽了青春,却是愈加寂寞了。好在有个薇薇陪伴。

倒是薇薇这丫头惹人怜爱,貌似傻人有傻福,嫁了个金龟婿,羡煞了张永红,甚至王琦瑶。可是她这样无原则的惯小林,去美国后,她的命运已让人堪忧。

王琦瑶最终死在“长脚”手里,而且湮没了所有的证据,可以说是死无对证。其实,她是自己害死自己的,倘若她得饶人处且饶人,放“长脚”走,倘若她退财消灾,那么或许就不是这么个结局了,可是她就不是王琦瑶了。

想不通为什么王琦瑶不爱程先生,这个青年才俊,爱王琦瑶爱得死心塌地,而且是柏拉图式,光明磊落。王琦瑶对他却只有感激,没有爱。是因为李主任拿走了她所有的爱吗?是因为太敬,所以不能爱吗?是因为太熟悉,所以无法爱吗?没有答案,相信王琦瑶自己也无法说清楚。

有王琦瑶突然想到另一个女子,张爱玲《倾城之恋》中的白流苏。同样是上海女儿,却是琦瑶放纵,流苏温婉,两

人都是在斤斤计较的算计着得与失,在爱情中,小心翼翼,又步步为营,却终不免袒露真心,却失了真正的主动权。我想,如果,没有一座城市的倾覆来成全,或许,白流苏,就是另一个王琦瑶。因为没有依靠,身处乱世,一个弱女子,能怎么样呢?

当王琦瑶第一次遇见李主任时,如果知道这一世的纠缠,她还会如此飞蛾扑火吗?会,还是不会?弄堂上空盘旋的鸽子和弄堂里带着脂粉味的流言或许能给我们答案。

张爱玲说:“现世安稳,岁月静好。”却被这句话误了一生;纳兰容若说:“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却也凑不出一段金玉良缘;我说:“安稳现世,忆君初遇”,但愿下个关于上海的故事,有个好结局。

篇四:《乞丐囝仔读后感》

带着对赖东进先生的敬佩之情,我再一次从头到尾地看了这本<乞丐囝仔>,赖先生的坚强再一次感动了我,泪无声无息的从脸上滑落。看完这本书,作家莫言说:“赖东进先生是一个难以摹仿的榜样,但正因为世上有不可摹仿的榜样,才使我们的凡俗生活偶尔就被超凡脱俗的光芒所照亮”;看完这本书,奥运金牌得主李宁说:“命运,要用坚定的恒心和毅力才能转化”;同样是看完这本书,大陆作家王安忆说:“一个从最卑微的处境里生长出来的自尊是强大的。”

赖东进生在乞丐家庭,全家14口人靠乞讨为生。在他刚学会走路之时,就要跟着姐姐去乞讨,十岁之前全家居无定所,四处流浪,每天过着风餐露宿的日子,看完了这本书,我有一个疑点。赖先生出生在这样一个贫困到极点,不正常到极点的家庭里,居然能有这么大的成就。在这种家庭里,孵化出一只危害社会的大鳄是很正常的,可为什么会出了赖先生这样的人呢?他在四岁时就能克制自己的食欲,把自己的食物省出来给弟弟妹妹,这样的行为,没有人来教他,也没有可以借鉴的榜样,只能用“天生善良”来解释了。“百日床头无孝子”,这是人之常情,但赖先生侍奉痴母几十年,连她的下衣及一些妇人之事都是他亲手料里的,这样的行为,也只能用“天生孝悌”来解释了。赖先生十岁后,从泥污和粪水中爬出来,走进学校,以超人的毅力和极为大度的胸怀,忍辱负重,刻苦学习,迎来一连串荣誉,这样的行为,也只能用“天生俊才”来解释了。

赖先生是好样的,我们应该学习他的榜样,才能对祖国有所作为。乞丐囝仔读后感


乞丐囝仔读后感(二)

每次逛街都能看到血多可怜的乞丐,他们或腿断了,或没了胳膊,或是去家人无路可走。他们的样子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中,于是一直想替他们说说话,用文章让身边的人关注他们,来到图书馆寻找参考资料,就这样我与<乞丐囝仔>邂逅,并且比在想分开。

<乞丐囝仔>讲述的是一台湾一个叫赖东进的真实人生历程。现在在中美防火公司厂长兼生产部经理。他出生在乞丐家庭,父亲双眼全盲,母亲与大弟重度智障,全家十四口人全靠乞讨为生。从会走路开始,他就跟着大姐开始乞讨,世俗之前全家居无定所,四处流浪,每天过着三餐不济,餐风露宿的生活,经常以坟墓为家,但他始终未向命运曲阜,身为长子,他不但一肩挑起照顾家人的担子,更努力求学,发奋工作,终于娶妻生子,并且能够安顿一家大小的生活了。人生至此,阿进总算苦尽甘来虽尝尽了最苦涩的滋味,却结出最坚实美味的果子,获得1999年十大杰出青年奖。

当别的小朋友快乐的唱着‘我的家庭真可爱,整洁美满又安康’时,赖东进却只是感觉到我的家庭真奇怪。赖东进说:虽然四十多年来我的父母没有能力给我一丝一毫的爱,照顾和关怀,但我无怨无悔,甚至我之所以有今天的成就,还必须要感谢老天给了我这么一个充满磨练的生活环境,坎坷的际遇,以及我重残的双亲!孟子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二七塔副,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其所不能。而赖东进的前半身艰苦的历程,正是孟子这段话的最佳写照。

赖东进的爸爸常说母亲是被他捡回来的,赖东进父亲在二十二岁那年瞎了双眼,无家可归之后,街上便多了一个拄着拐杖,拿着一个破碗和一把月琴,一天暗地为家的乞丐。知道三十七岁那年,父亲来到一个小镇遇到被父母抛弃的智障母亲,处于同情可怜,父亲便将母亲带回家,后来在乌日乡简单的结了婚,生下结界后两年赖东进出生了,接着又生下了一打的孩子,在这样的情形下,赖东进在一岁iduo刚学会走路十九摇摇晃晃的跟着姐姐讨饭。从他有记忆开始,他的生活哦便是无尽的流浪,以天地为家,四处乞讨,有时还得与他人争抢食物,别人的嘲笑他们早已麻木了,只要能吃饱饭对他们来说就是最幸福的的事了。运气好时可以多乞讨一点,不好的话只能全家一起挨饿。

生活对他们来说就是每天能起逃到饭,哪怕是别家白喜事过后,剩下的东西,那也是美味了。对于明天会怎么样,()他们从来没有想过,也不敢去想。毕竟赖东进还只是个孩子,面对这么艰苦的环境,沉重的负担,他也会抱怨,甚至想过去死。

他苦恼于父母没有避孕观念不停地怀孕生子。每一个新生儿的诞生,不仅不会带给他丝毫的喜悦,反而只是多了一张吃饭的嘴的苦恼。要他负起抚养全家十四口人的重债,仿佛也是永远走不完的坎坷路。面对悲惨的命运,阿进不是不曾恨过,他在受不了的时候,借着自虐来让自己忘记,这不堪的处境,也有好几次想要自杀的冲动,想全家一起喝农药死了算了,一了百了,谁也不必在担负这样痛苦的责任了。割腕、上吊、喝农药,这些阿进都曾想过,可以想到一家人团结在一起的这几年,他有心软了——

穷则变,变则通,这就是赖东进的生存法则。也许是上天可怜这一家人,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十岁的赖东进开始上学了。虽然今后的路依然坎坎坷坷,困难重重,但是他们的生活有了希望的曙光,快乐和痛苦交织的生活才是最真实的,有意义的。

这是一本励志类的好书,读完后,就在当当网上买了一本属于自己的。起初很想其给尚在念高中的弟弟,可半年过去了,书依然放在我这里。不是因为他没有太大的价值,而是赖东进的一生苦难太多了,不想让快要高考的次第有太大的压力,也不想让<乞丐男仔>就此消失在我的记忆力。我要将他现珍藏在心里,到合适的时候在和弟弟分享。


乞丐囝仔读后感(三)

读了<乞丐囝仔>这本书后,我发现自己和他比起来,实在是幸福多了。他生在一个乞丐世家,家里爸爸是瞎眼的乞丐,妈妈则是重度智障加上精神异常还患有羊癫疯。又生了一大堆孩子,为了全家的生存,作为长子,他开始了乞讨的道路,不求温饱只求一家十四口人能够活下去。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卫生不卫生,流浪的人没有受伤的权利,引出了穷则变的生存法则。他乞讨在哪就回去问有没有丧家,需不需要人来抬连钟、连竹,因为对于他来说葬礼上抬连钟、连竹有四点好处:首先人家会给你包一个红包;其次丧家会给你做一身衣裳,拖下来就可以带走;然后葬礼上会有人撒糖果饼干捡来就可以吃;最后还可以轻松地要到菜尾。虽然鱼龙混杂,但是填饱肚子才是最重要的。

后来他十岁了,别人都在他爸爸行乞的时候跟他说:“行乞是没有出头之日的,这里是十块钱,让他读书吧,要不然世世代代都将是乞丐。”上学的我次次考试都是第一,各种比赛都是全校的第一名,还当上了班长。在上学的时候他偶然看到了贴在宣传板上的书法比赛前三名,他暗暗下定决心三年级也要向他们一样把自己的名字贴在上面。经过一年的沙地练字,他在三年级的时候拿着全村最差的毛笔和最便宜的砚台就打败了高年级的学生,夺得了第一。然而灾难再次降临这个不幸的家庭,没有学费了,姐姐毅然决定把自己推下火坑——去私娼寮卖身从而为他赚取学费。考入初中他加入了田径队,成为了全校里跑得最快的学生。但是练习跑步把他的韧带拉伤了,还得了鼻窦炎,伴随而来的还有姐姐的突然从私娼寮逃跑,失踪了,彻底击溃了他的意志力,让他满心消沉、荒废了自己。

他最后选择了职业学校,一边打工一边上课,毕业之后他去了中美公司当了厂长,和自己的心上人结了婚,买了一套房子。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乞丐都能好好读书,后来有了出头之日,我一定要学习他这种精神好好读书,天天向上。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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