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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伤与理智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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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与情感读后感
悲伤与理智读后感 第一篇

《理智与情感》读后感

周小海

放假整整一个星期了,在家适当的做了些打算,其中包括多读几本好书,回来后发现那边《理智与情感》已经蒙上了薄薄的一层灰尘,只是里面完全是崭新的,淡淡的罪恶感油然而生,渴望之情也相伴而生,于是,花了三天时间,读完了这本名着,能吸引我坚持读完的书不多,名着就是名着,它的魅力就在于此。仔细读过之后,才体会到那句脍炙人口的话:一本好书,就等于一次生命之旅……

《理智与情感》塑造了一系列的人物形象,各有各独特的个性,然而就读者接触最多和作者想要着重表现的,那就要数达什伍德家的两姐妹了。

埃丽诺,达什伍德家的大女儿,一个感情丰富而又富于理智的姑娘。从故事一开始就显示出了她比她的母亲和妹妹更加有头脑与理智。埃丽诺办事缜密,考虑周全,谈吐智慧。不论是对他所爱慕的爱德华还是厌恶的露西,在众人面前,她都能以礼相待。而且,不论是埃丽诺好奇,喜爱或是厌恶的话题,大家共同讨论时,她总能保持一定的冷静与思考的头脑,既不显示出异常的过分的关注,也不让大家感到自己是个扫兴的角色。任何事,埃丽诺总是拿捏得那么有分寸,那么合适。此外,埃丽诺还是个善良的姑娘,善于从他人身上发现优点,善于替他人着想。对于詹宁斯太太,虽然她的行为充分说明了她缺乏大脑,但埃丽诺却总在自己的朋友与妹妹面前谈起她的热心,慷慨与正义。并且为了詹宁斯太太在伦敦自己家中的时光能舒适的度过,而不受玛丽安的嘲讽与冷漠,也为了玛丽安不做出过火的事儿而使自身受到伤害,即使自己并不心甘情愿,还是同意接受邀请,陪妹妹一道前往。以上的一切都显示了埃丽诺理智的头脑,但并非说明她是一个缺乏感性的人。相反,埃丽诺同她妹妹一样,拥有一颗富于情感的心,只不过她更善于控制这种情感。她对爱德华的倾心,无论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情况都从未改变过。她没有

因爱德华的不善言谈,行为呆板忧郁以及众人对他的指责而遗弃他,她看中他的正直,诚实,稳重,宽容的人品,为他在家中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而表示不平,为他不幸的第一次订婚表示同情。并且无时无刻不在为爱德华着想,为能使他的境况有所好转而努力。甚至在听说了爱德华早已订婚的消息后,埃丽诺依然钟情于他。得知这消息后即使她极力掩饰,还是不难看出这个消息对她的巨大打击。可见,她对爱德华的感情是强烈的,忠实的,实际的以及是一成不变的。这证明了埃丽诺不仅理智,同样有颗富于情感的心。并有一个清晰而理智的头脑来时刻提醒她去制约一些无谓的感情冲动。理智,善良,机智是她特有的魅力。

同理智思维发达的埃丽诺相比,她的妹妹玛丽安则要显得感性许多。拿中国名着《红楼梦》中的两个女主角与之相比,若把埃丽诺比作八面玲珑的薛宝钗,那么玛丽安当之无愧的要数林黛玉型了。聪明伶俐,却又过于多情善感。看到秋日的落叶与萧瑟,玛丽安会觉得有种悲伤萦绕心头,正如当初葬花的黛玉一般。玛丽安对待爱情总抱着富有浪漫色彩的幻想,总想嫁个“人品出众,风度迷人”的如意郎君,对待感情总追求来的轰轰烈烈,浪漫传奇。对感情的表露也是十分的直白明显,以致于多次被詹宁斯太太拿来取笑。与埃莉诺不同,玛丽安在社交上同她的感情观十分相似,对待自己喜欢的人热情十分,关怀备至,对待不喜欢的连最起码的以礼相待也难以做到,总是冷潮加热讽,给予一副冷漠的面孔。这种情感或许是当时那个时代最推崇的情感观,但简借助玛丽安充分说明了这种情感观的不妥。玛丽安最后被威洛比抛弃,在他们所引以自豪的情感观的支配下限入痛苦的深渊,无法自拔,差一点丢掉性命,也给朋友和家人带来了不可摆脱的痛苦。这就是过于感性的弊端。但抛开玛丽安“感情有余,理智不足”的缺点,她也是个十分优秀的姑娘。,玛丽安聪明机智,有正义感,对于自私狡诈的势力之徒的攻击,总是立即给与不客气的还击。她酷爱读书,头脑充实有思想,不同于缺乏常识的平凡之辈。玛丽安十分爱自己的妈妈和姐妹,无论是感性过头的她,还是后来受到教训,最终变得理智的她,都不愿让自己的朋友,尤其是亲人因为她而感到痛苦和不安。并且,在变得理智后,尽力去弥补自己因过于

感性而带来的损伤。像故事里说的“一但玛丽安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他会用一切行动来弥补自己的过错。”他的确是个好姑娘,不是吗?

说完了故事中的两位女主人公,再来谈一位同样生着俏丽面容,拥有理智头脑的姑娘把,她就是露西。斯蒂尔,詹宁斯太太的亲戚,爱德华的第一个订婚对象。这位小姐既不同于玛丽安,有丰富的情感,也不同于埃莉诺,有理智善良的心。她在感情上可谓是一贫如洗,“理智”上也只能仅仅被称作富有。她是个冷漠自私的人。行事上机关算尽,貌似很有理智,很有情感,实际上满脑子歪门邪道,虚情假意。她财产不多,为了生活的富裕,先与爱德华订婚,当爱德华因为她被剥夺了财产继承权之后,又将其抛弃,转而嫁给爱德华的弟弟。在这同时,还总是对埃丽诺进行恶意中伤,以满足自己的妒忌心理,表面上还装得无比可怜无辜。好在埃丽诺每次都能给予不卑不亢的还击,让露西无法得逞,看时真是大快人心。露西善于拍马奉承,为此赢得了许多人的欢心,被视为掌上明珠。但要问她究竟喜欢谁,爱慕谁,我想出了金钱也别无他人了。

通过这三个人,想必作者已经把自己的观点表达的很清楚了。人要有丰富的情感,但不能感情用事。必要的时候应受到理智的制约。简认为谨慎行事和内心冲动应保持平衡。她对金钱可以买到高雅生活的观点表示尊重,但对简来说更重要的还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这部作品是围绕着理智与情感而展开的,实际上也是为绕着保持自我的完整与满足社会的要求这一主题而延伸的,重在说明人固然是一个情感个体,但也需要融入社会。做一个具体的社会人,既有自己独特的情感与个性,又有必要的理智加以制约,使其能与社会融洽,这样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这是一个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结局,在理智战胜情感的那一刻,所有人都得到了应有的幸福……

理智与情感 读后感
悲伤与理智读后感 第二篇

《理智与情感》—读后感

读这本书之前,我去图书馆借来一本《简·奥斯汀》。此书十分全面地介绍了奥斯汀的生平,也让我对《理智与情感》的创作背景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奥斯汀的其他小说一样,这本书同样以当时英国中产阶级人家女儿们的情感生活为题材。奥斯汀关注女性,尤其是年轻貌美的淑女们的感情与婚事,她的所有小说几乎都离不开这一话题,我想,这正是奥斯汀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所接触到的吧,身临其境,所以有感而发。

小说以Dashwood先生的去世作为开头,他躺在病床上,妻子女儿围着床无助地站着,她们知道床上奄奄一息的病人是她们唯一可以依赖的人。而现在,Dashwood先生即将去世,她们失去的不只是丈夫或父亲,更是这座庄园里的一切。按照当时英国的法律,女性在家中无继承权。所以,Dashwood先生去世后,他拥有的Norland庄园将由其唯一的儿子John继承,这就意味着Dashwood先生的妻子Mary,大女儿Elinor,二女儿Marianne,和小女儿Margaret的生活将由John来安排。老先生似乎了解他去世后妻儿们面临的处境,所以临终前他再三叮嘱John要照顾她们的生活,他的做法让妻儿们很欣慰,但对她们来说,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转眼间将拱手让于他人,这将是多沉重的打击啊!

小说第一卷的第一章节就开门见山地交代了Elinor和Marianne这两位女主角的性格。姐姐Elinor多才多艺,虽只有十九岁,但做事理性谨慎,为人善良体贴,显得比同龄人更成熟。十七岁的妹妹Marianne的才艺与姐姐相比毫不逊色,妹妹的性格与母亲很像,浪漫又多情,所有的悲伤与愉悦都直接表现在脸上。因此,当得知John的妻子Fanny要住进Norland时,她无法接受这一事实。相比之下,Elinor就显得十分淡定,她甚至安慰起母亲和妹妹们来。姐妹俩的性格如此不同,似乎分别代表了“理智”与“情感”。《简·奥斯汀》中提到,《理智与情感》这本书的原名是《Elinor与Marianne》,这更让我坚信了之前的猜测:奥斯汀把Elinor定义为“理智”,把Marianne定义为“情感”。

【悲伤与理智读后感】

虽然John与三个妹妹并非同母所生,但他想过要遵循父亲的遗愿,照顾后母和妹妹们的生活。可以看出他对父亲很尊敬,继承了这样一份巨大的财产他也应该很感激父亲。然而,我想,若John真的承担起了做哥哥的责任悉心照料继母和妹妹们的生活的话,那这本小说似乎就少了一些看点。Fanny想方设法说服

丈夫降低给妹妹们的生活费,还以Norland庄园新女主人的身份在庄园里我行我素,她太爱炫耀,一味的追求财富与荣耀,虽然表面上看来她是在为自己的丈夫和儿子维护财产,似乎是个懂得持家的好妻子,但她夸张做作的行为显得自私又虚伪,让人实在无法喜欢上她。

小说开头中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Elinor的妈妈Mrs.Dashwood。能成为Dashwood先生的妻子,她显然也是出身名门。习惯了享受惬意的她无法忍受Fanny的冷嘲热讽,最终带着女儿们离开了装满回忆的Norland庄园。她尊重女儿们的想法,面对Fanny的我行我素,她没有正面攻击,表现得优雅又从容,正式当时英国社会典型淑女的代表。【悲伤与理智读后感】

Fanny的弟弟Edward在Norland借宿时与Elinor相遇。Edward性格沉稳,亲切又随和,向往简单平凡的生活,Elinor渐渐喜欢上他。但Marianne却觉得他身上缺少浪漫气息,又没什么才艺和志向。对啊,这样一个“淡定”的男子自然不会入她的眼。Edward和Elinor都将对彼此的喜欢深深藏在心里,机灵的Marianne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能看出两人彼此钟情,就连年仅十三岁的小妹妹Margrate都看出了其中的暧昧,但他两人谁都没有向对方表明心意。姐姐Elinor做事一向沉稳镇定,她并未完全信任Edward,所以,除非是他先向她示爱,她是不会主动追求爱情的。

然而,爱情面前谁都会迷失方向,面对爱情谁都无法做到完全理智。母亲和女儿们找到了合适的新住处便立刻搬走了。刚刚陷入爱河的Elinor不得不和Edward分别,两人以朋友的名义简单地挥别,似乎什么都不曾发生。母亲和妹妹Marianne都替Elinor感到惋惜,但她却表现得十分镇定。搬入新家后,她立即适应了新环境,在家人面前很少主动提到Edward。其实,分别让她很失落,她仍爱着Edward,盼着他能来看她,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年仅十九岁的Elinor面对生活环境的巨变,面对朦胧爱情的幻灭时怎能表现的如此沉着冷静!在母亲和妹妹眼里,她如此理性有时甚至显得不够通情达理。她正是“理智”的象征,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成熟她都具备了,她体贴入微心思缜密,但却懂事得如此让人心疼。

Marianne又结识了三十四岁的Brandon上校,她的美貌和气质感染了上校,上校喜爱他,也大胆地追求她。但Marianne却钟情于大雨中英雄救美的

Willoughby,对上校接二连三的殷情表示不屑。Willoughby勇敢又不乏浪漫,正是Marianne心目中的“如意郎君”,她全身心投入到爱情中,沉醉在甜蜜的热恋里不能自拔,Willoughby在大雨中英雄救美,又坚持每天拜访受伤的Marianne,短短几天内就得到了Dashwood太太的肯定,也得到了Marianne的芳心。他年轻貌美、才华横溢,和Marianne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们爱好相同的名著、相同的作者、甚至是相同的文章节选;他们的性格也出奇地相似,两人都毫不掩盖自己的语言和情绪,对待某一话题的看法也惊人地同步。他们的结合像是年轻女孩心中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与公主,十分梦幻,令人向往。

在我看来,Willoughby有时是幼稚的。她一心追求Marianne, 似乎忽略了其他人的感受。众人聚会时,他只顾与Marianne你侬我侬,沉浸在二人世界中,还时不时丢出几句话嘲讽木讷的Branton上校。他对Branton上校太过刻薄,几乎句句话都很针对他,就像一个赢得比赛的孩子蔑视失败的对手一样,还希望带动周围人一起讨厌Branton。当然,在Marianne眼里,他集天下英气与浪漫与一身,他是完美的!

不幸的是,Marianne和Willoughby的爱情未能如童话般圆满。Willoughby来辞别了,这样突然放弃令人无比羡慕的爱情,他怎么舍得?定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吧。失去了心爱的王子,Marianne一蹶不振,陷入漫长的思念与等待中,整日以泪洗面,寝食难安,她相信Willoughby会回来找她。但是,故事并没有这么简单。到伦敦后,Marianne不停歇地给Willoughby写信,希望与他再次相聚,最终两人在一场聚会中见面。分别数日后再次与恋人重逢的Marianne别提有多高兴了,她一向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见到朝思暮想的恋人更是激动地大叫他的名字,姐姐拉都拉不住。可是呢,Willoughby却出奇地冷漠!似乎他不曾结识过这位姑娘,见面时一再躲闪Marianne热情的目光,始终面无表情。与Elinor一番客套寒暄之后,他丢下不知所措的Marianne,假装什么时候未曾发生过,就这样离开了。

这次聚会上的相遇对Marianne的打击是致命的,这还不够,几天后Willoughby送来的分手信更让可怜的Marianne深陷悲痛之中。事情传开后,Willoughby的身世和恶行也被一一揭发了:他是个名副其实的负心汉,一度沉迷于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感情泛滥的他玩弄过年幼的少女后残忍地将其抛弃,又

为得到财富与上流社会女子结婚。如今真像水落石出,这无疑摧毁了Marianne的全部憧憬,以至后来她无法从痛苦中走出,身体极度虚弱的她不幸染上重病,悲剧达到顶峰。幸好上帝是对她是公平的,没有让年仅16岁半的她就此倒下,反而让她有机会重新审视成熟稳重的Branton上校,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甜蜜爱情。【悲伤与理智读后感】

Marianne的悲剧让我想起了曾听过的一句话:“在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性来领会则是个悲剧”。按照这句话来分析,Marianne的“感性”会酿成悲剧,而Elinor的“理性”可能会迎来圆满的结局。但读完本书的第二部分,我发现其实“理性”的Elinor也难逃悲剧的命运。

自诺兰庄园分别数日后,Edward的突然造访让原本死寂的家庭重现活力,一家人热情迎接了这位期待已久的客人。Elinor仍然拼命克制自己的情感,她就是这样,必须要得到充分的证据证明Edward真的钟情于她,否则她不会表现出来。同Elinor一样,Edward也是个理性之人,善于隐藏内心情感。原本以为Edward的到来会使两人的感情有所升温,可事实却不尽如人意。Edward不追求名利,一心想过简单舒适的生活,只希望做一名牧师满足自己的兴趣,但来自家族的压力和母亲的众望压得他喘不过气,无奈只能暂时逃离家庭。

偶然间结识了一位叫Lucy的机灵姑娘,Elinor从她口中得知了心爱的Edward已有四年婚约,而且订婚对象正是眼前这会视她为贴心好友的Lucy。那一刻,理智的她仍坚信在没有得到充分证据之前Lucy口中的Edward与她所爱的Edward不是同一个人,但当她看到那张再熟悉不过的袖珍肖像时,她倔强的自信心终于被击垮了。面对如此沉重的打击,她仍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Lucy有所察觉,并答应为她保守秘密,甚至没有向至亲的妹妹宣泄一丝悲伤。

她的选择是明智的。眼下妹妹正被爱情深深折磨,她不忍心让她任何更加悲惨的消息。她要一个人承担起所有的痛苦,她要默默忍受他姐姐的刻薄冷漠,他妈妈的蛮横无理,还要一遍遍故作坚强地听着Lucy的愿望和自鸣得意,一边拼命掩饰深知自己无法与Edward相爱的痛苦,一边又不停歇地安慰伤心欲绝的妹妹。终于,在Marianne的逼问下,她吐露了掩埋了四个月的心声,那一刻,年仅19岁的她终于忍不住了,她向妹妹宣泄了所有的痛苦,直到这里,我才发现其实我和Marianne一样,一直忽视了Elinor。

与Marianne轰轰烈烈的性格相比,Elinor显得不温不火,有时似乎太过冷淡。父亲去世后,她承受的痛苦有增无减。母亲和妹妹一样过于冲动,Elinor常常要站出来帮母亲收拾残局,她要协助母亲管理家庭开支,帮助妹妹度过感情难关,还要孤身一人带着妹妹应付在伦敦上流社会中的种种应酬与调侃。她善良体贴,几乎没有心思和时间为自己考虑。她答应为Lucy保守秘密,就真的履行了诺言;她得知Edward因坚持履行婚约而被逐出家门,不但没有埋怨他辜负了自己,反而担心起他的未来生活,并一心希望帮助他渡过难关。最终,Lucy因贪恋财富与名利主动要求解除婚约,Edward顺利在Branton上校家附近的教堂求得牧师职位。摆脱了婚约与家族的束缚,他如重获自由的骏马径直奔向Elinor并毫不犹豫地向她求婚。尽管书中奥斯汀没有描写求婚片段,但我似乎可以想象出Elinor感动得泣不成声的画面,那一刻,我明白了爱情的艰辛。

读完全书,我不禁想将“理智”与“情感”做一番比较。在我看来,奥斯汀在书中是倾向于“理智”的。

Elinor是“理智”的最典型代表,她的言行举止无一不经过慎重考虑,无论是在大型聚会上还是简单的家庭聚餐中,她都慎言慎行,仔细观察周围人的脸色与语气,尽量不暴露自己的不良情绪。在与妹妹一同参加的伦敦聚会上,面对Fanny一家的冷言冷语,她并没有向妹妹一样当中立场以示气愤,没有表现出些许的不满,因为在她看来,因自己的个人情绪影响到聚会的整体氛围是不礼貌的,所以即使内心无比气愤,她也会极力掩饰,撑到最后。同时,她对待新事物与新消息也十分“理智”,这一点让我相当敬佩。搬离诺兰庄园应该算得上是她人生中一件重大的转折,她明白来到破旧的巴顿公寓后必须节衣缩食,生活不可能像以前一样荣华富贵,身为贵族家的千金大小姐,习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的她很快适应了新的生活方式,并多次告诫母亲和姐姐不得铺张浪费,这个巨大的转变对于一个年仅19岁的女孩来说是不容易的。Elinor一直用“理智”的眼光审视世界,她相信证据,相信亲眼所见,她不相信任何道听途说的小道消息,更看不起别人隔墙偷听来的流言蜚语,她善于理性地分析,任何缺乏证据的新消息都不会得到它充分的信任,所以她也不会轻易受到某些不良消息的冲击,不会因为Lucy口中的婚约丧失了对Edward的爱慕与信任。虽然过于“理智”让她与Edward错过了一次又一次表明心意的机会,但最终两人机缘巧合走到一起也肯定了她“理智”的正确

病隙碎笔读后感 三篇
悲伤与理智读后感 第三篇

病隙碎笔读后感(一)

许久没有把一本小说能从头到尾看完过,五一放假期间,偶尔的一个机会,从朋友处看到了史铁生的《病隙碎笔》,刚看了几页,已被作者那种写作与生命完全同构在一起的语言所吸引,竟用了能用的全部时间把这本散文随笔集看完,深深为他那深遂的思想和坚强的意志所感动。他,一个双腿瘫痪,双肾衰竭而停止工作,又患上了尿毒症,人生的苦难几乎都找上了他,而他,却在那轮椅上,用生的意志探寻着生命的终极意义;用理性的文笔,甚至是幽默的语调,述说着他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疾病的抗争;他体验到的是人生的苦难,表达出来的却是存在的欢乐和充实。【悲伤与理智读后感】

他在生病中,领悟出一种很现实的人生观:生病也是生活体验之一种,甚或算得上一项别开生面的游历。生病的经验是一步步懂得满足。发烧了,才知道不发烧的日子多么清爽。咳嗽了,才体会到不咳嗽的嗓子多么安详。他后来患了尿毒症,经常昏昏然不能思想,使他更加怀念起往日时光,他醒悟到,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因为任何灾难的前面都可能再加一个更字。

他在谈到精神时写道:精神,当其仅限于个体生命之时,便更像是生理的一种机能,肉身的附属,甚至累赘。但当他联通了那无限之在,追随了那绝对价值,他就会因自身的局限而谦逊,因人性的丑陋而忏悔,视固有的困苦为锤炼,看琳琅的美物为道具,既知不断地超越自身才是目的,又知这样的超越乃是永远的过程。这样,他就再不是肉身的附属了,而成为命运的引领——那就是他已经升华为灵魂,进入了不拘于一己的关怀与祈祷。所以那些只是随着肉身的欲望而活的,你会说他没有灵魂。这个不能用脚走路,而是要以屁股,要不就以全身,与它摩擦(指坐着,躺着,死)的人,不甘心命运强加于他的苦难,把心灵托付给笔,把痛苦与烦恼凝聚在笔端,不断地叩问生命的意义,呼唤光明的到来。他就这样孜孜不倦地探索着生命的意义,用支离破碎的身体阐述着健全而丰满的思想。他已经把写作融入了自己的生命,他已找到一种方式,以他残损的身体表达他美丽的心愿,可以为爱的祈告创造出丰富多的乃至独领风流的语言。或者说,他已经把自己的生命融入了写作。

我认为《病隙碎笔》——这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作者体验到的是生命的苦难,表达出的却是存在的明朗与欢乐,在书中,他用睿智的语言,犀利的文笔,把自己的灵魂一一解剖开来,照亮的反而是我们日益幽暗的内心,这是一般人不能做到的,而他做到了,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他要为残疾的肉身续上一个健全的心途,为隔离的灵魂开放一条爱的通路,他的碎言碎语就是怀着这样一种崇高的理想开始的。作家韩少功评论《病隙碎笔》说:《病隙碎笔》几乎是一个爱好科普知识的耶稣,一篇可以在教堂管风琴乐柳中朗读的童话,是一种在尘世中重建天国的艰巨努力。

当我把书的最末一页看完,轻轻地把书合上的时候,我觉得意犹未尽,此书的碎语拼凑起来不就是一部生命体验的百科全书吗,就好比一个漂亮而好吃的美食拼盘,给人视觉上的享受,精神上的愉悦,又有一定的实用性。当我把书的最末一页看完,轻轻地把书合上的时候,我已经被它感动了。

病隙碎笔读后感(二)

这篇文章是史铁生写于生病治疗间隙的片断随笔,篇幅很长,语言十分通俗易懂,主要涉及到了人生、命运、爱情、金钱、道义、信仰等方方面面的思考,没有繁琐的考证、推理或判断,也没有精彩优美的语词、段落或引文,只有作者于病痛的折磨中记录下的文字和思考,是平易的又是精辟的,是朴实无华的,又是鲜活无比的。

文章开始的第一句话就谈到了命运,命运,就是说,这一出‘人间戏剧’需要各种各样的角色,你只能是其中之一,不可以随意调换。他把生活比作戏剧,诠释的那么准确,要让一出戏剧吸引人,必要有矛盾、有人物间的冲突,矛盾和冲突的前提,是人物的性格、境遇各异,乃至天壤之异然而生活何尝不是这样呢,生活就是由不同的人,不同的人生,不同的命运来组合的。每个人的命运不同造成了人生的差异,才显示出生活的五彩缤纷。所以每个人的命运都不可以随意调换,也不可能千般一律。正如他在《我与地坛》说的就算我们连丑陋,连愚昧和卑鄙和一切我们所不喜欢的事物和行为,也都可以统统消灭掉,所有的人都一样健康、漂亮、聪慧、高尚,结果会怎样呢?怕是人间的剧目就全要收场了,一个失去差别的世界将是一条死水,是一块没有感觉没有肥力的沙漠。人类的全部剧目需要它,存在的本身需要它。所以我们必须要承认生活存在差别的,必须接受上帝安排的命运,不要过于埋怨上帝对自己的不公。

之所以喜欢他的作品,是因为他对生活的坦然豁达。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因为任何灾难的前面都可能再加一个‘更'字。面对命运的玩笑,他是那样理智,直面命运的挑战与不公。他那调侃的言语,让人觉得这仿佛不是一个身患残疾的人,而是一个在人生旅途中都十分顺利的成功人士。我们这些四肢健全的人都无法把人生的意义想得透彻,而史铁生却把人生的许多哲理问题阐析得那样简单明了。每个活着的人都害怕死亡,甚至不敢提及死亡,而史铁生却把死亡想得那么简单。文章的第二部分谈到了作者想用徐志摩的诗我轻轻地走,正如我轻轻地来作为自己的墓志铭,这是何其正确啊。人初来这个世界时,有几个人会在意你的到来,然而当你走了又有几个人为你流下悲伤的眼泪呢?人生本来就应该是平静地出场然后默然地离场。史铁生以一种调侃的口吻说到生病也是生活体验之一种,甚或算得一项别开生面的游历,经过了这么多的挫折,史铁生不再像《我与地坛》里描述的那样,为自己残缺的躯体而发愁,没办法接受身边发生的一切,而是以一种很平静的心态面对病魔,并为自己的生病冠上了另一种名称生活体验,曾经那些忐忑不安的想法早已灰飞烟灭,满腔的爱,让他重拾对生活的信心,他学会了以乐观的态度诠释自己的命运。然而试想如果换做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恐怕早已痛不欲生了,不可能还以笑脸来迎接这个世界。也许这是中国人的一种特殊情愫吧,生活中很多人一旦遇上挫折或灾难感到无可奈何时,情不自禁地把希望寄托于在我们观念上主宰人类的佛主,求神明保佑,然而史铁生在面临接踵而来的灾难,也从不曾像平常人一样,把希望寄托于佛,他觉得怀着满腔的功利之心去拜佛是对佛的不敬,为求实惠去烧香磕头念颂词,总让人摆脱不掉阿谀、行贿的感觉。

史铁生认为我们应该接受包含苦难的世界,谁也不能摆脱苦难,生而为人,终难免苦弱无助,你便是多么英勇无敌,多么厚学博闻,多么风流倜傥,世界还是要以其巨大的神秘置你于无知无能的地位。作为一个虔诚的信者就应该遭受苦难,因为不断的苦难才是不断地需要信心的原因,倘若没有了苦难,信心很容易被福乐蜕变为谋略,终究会与众人同流合污;倘若没有了苦难,信心很可能被光荣腐蚀。后来上帝让撒旦夺走了约伯的儿女和财产,也使其身染恶病,但是信者约伯始终没有怨言,这就是苦难对信心的作用,但是在约伯的思想里涌出了另一种念头你之所以遭受苦难,料必是你得罪过上帝,约伯开始觉得委屈,开始埋怨上帝的不公,开始对生活丧失信心。这种埋怨在我们生活中屡见不鲜了,正如作者在文中提

到好几次有人对我说过,也许是我什么时候不留神,说了对佛不够恭敬的话,所以才病而又病。然而作者领悟到了生活从来就布设了凶险和苦难的,不会因为谁不因谁虔敬就给谁特别的优惠。只要生活的希望不灭就有机会化解苦难,找到生存的意义。

忏悔意识并非人人都有的,即使有他们也不会轻易说来。然而史铁生的忏悔意识随处可见,自己对母亲的任性和年少轻狂感到悔恨以及对奶奶满满的悔意我们在《我与地坛》和《老海棠树》都深深感受到了。文革期间出现的暴力事件出来证明的只是那些被打者,而那些打人者却没有出来忏悔,只是把这种事情的发生归咎于当时的历史。对于文革,作者认为那些主导者过于强调区分我们与他们而导致出的一场历史悲剧,文革在那些受害者的内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痕。其实‘我们’的位置并不在与‘他们’的对立之中,而在与神的对照之时。

对于死亡后是否存在灵魂之说,作者认为信其者有,不信其者无,这不是正确与错误之分,因为两者皆不能被证实。相信有神论的认为会有地狱,会有天堂,会有末日审判,总之善恶终归要有个结论,然而这只是人内心对自己的行为的一种约束,对自身的监督,也相当于当今所说的以德治国。相信无神论的当然是没有什么因果报应,没有地狱,没有天堂,也没有末日审判,然而这就促使人的恶念的产生,使人的所作所为更加肆无忌惮,有恃无恐。作恶者往往会相信无神论,因为死即是一切的结束,恶行便告轻松他们便可以无所畏惧地为所欲为。作者认为无神论难以证实是一个好消息,对于那些作恶者有一种精神的监督和良心的审判。

理智与情感读后感
悲伤与理智读后感 第四篇

[篇一:<理智与情感>读后感]

简·奥斯汀以反讽刺的手法写了她的第一部小说<理智与情感>,但写作技巧相当熟练。故事中的每一个情节,人物个性描述的都非常真实细腻,让人由衷地感叹简·奥斯汀对人性的洞察。情节围绕着两位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揭露当时英国资本主义社会,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一种风俗,重门第而不顾儿女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如同书名展现的那样,整个故事集中表现了“理智”与“情感”的矛盾冲突。理智与情感读后感

玛丽安是理智不足而感情有余;约翰·达什伍德夫妇是理智有余而感情不足;而威洛比是感情上十分虚伪,表面上似乎很有情感,实际上却冷漠无情,自私透顶。简·奥斯汀在故事里对珍重感情的人物加以赞扬,尽管对哪些人在理智上的欠缺也不时加以讽刺;然而对缺少感情仅有理智或是在感情上虚伪的人,却表现出极度鄙视的态度。简·奥斯汀最赞赏的是埃莉诺,因为她即重感情又有理智。这里也阐述了简·奥斯汀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即不能没有感情,是超越理智的。即使成熟如布兰登上校,在二十年后看到“与自己初恋情人容貌和性情都很相似”的玛丽安时,任会有无法掩饰的挂念担心与爱慕。

与所有简·奥斯汀的小说一样,这位有着无比细腻情感的女作家还是给予了它一个完美的结局,也许在她心中,如她的小说一样,对爱情始终怀抱着希望,憧憬着美好。

此外书中优美的描写也为小说增色不少,作者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展现了英国乡绅的悠闲的生活和乡村美丽的田园风光。为小说铺置了闲适、恬静的故事背景。人物的语言和心理描写恰到好处,个性鲜明。

掩卷而思,理智与情感这两个词,一直就如小说中一样,深深的影响着我们,左右着我们,稍有偏差就会可能使我们痛苦、迷茫。但生活不是小说,上帝不会总仁慈地带给我们一个美好的结局。我们只有走在这窄小的独木桥上,摇摇晃晃,不让自己受伤,想让自己和埃莉诺一样用理智控制着自己的情感。但是,有时想,像玛丽安又何妨呢?大胆的付出真心的不顾一切的去爱人,也许会受伤,但施比受有福,当某天回首往事时,我们还可以欣慰的告诉自己我们曾经如此热烈的爱过。相比另一些自私虚伪的威洛比日后的懊恼愧疚,如此的坦荡不是幸福多了吗?

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感
悲伤与理智读后感 第五篇

[篇一: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感]

<沉默的大多数>是我接触过的王小波的第二本书(第一本是<黄金时代>),所以对他也是有了一定的了解,幽默的笔调,独特的见解,足以争取到了一大批像我这样的读者。

看到这本书的标题时,我便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因为我平时也是不怎么爱说话的,或者说不怎么爱在公共场合说话。套用书中的一句话就是:“在公众场合什么都不说,到了私下里则妙语连珠。”现在的大学生活里,总有一些人干什么都特别积极,争先恐后的表达自己的观点,生怕自己的才华被埋没。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感。福克先生说过,话语即权力,可见他们很乐忠于使用这种权利。但我喜欢听他们都说完,自己在内心思考,,班上都是这样的好同学,背着手听讲,当上了小班长,再去管别人。现在也是这样,先是好好地求学,当了知名理论家或批评家,再去匡正世道人心。当然,这是做人的诀窍。做个知识分子,似乎稍嫌不够;除了把世道人心匡得正正的,还该干点别的。由这样的模式,自然会产生一种学堂式的气氛,先是求学,受教,攒到了一定程度,就来教别人。如此一种学堂开办数千年来,总是同一些知识在其中循环,并未产生一种面向未来,超越人类的文化。

看完之后,最大的感慨还是自己的成长,从一个叛逆偏激的孩子到如今还算客观平衡的成年人。而最欣慰的还是自己一直保持着思考的习惯。对王小波本人的一些思考结论我虽然不再赞同,但对他敢于质疑善于批判的态度是绝对尊敬的,这是一个群体精神进步的源泉。一个群体需要斗士,需要斗士一样的战斗精神,但同时,必须健康的引导这种精神推动力是车轮前进,而不要让这种精神把整个车都给砸烂,就需要还有一个将军,一个理智客观的领导者。至于将军是谁,怎么做,恐怕就不是斗士所能知道的了。

[篇三: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感]

上课时看,自习时看无聊时看,孤独时看

每一次都是拿起了放不下,放下了心里又有连丝的默默感

在仔细阅读王小波的<沉默的大多数>的一个月里,我几乎没有碰其他消遣文本。他的文字给我清澈的顿悟感和沉默的镇定。

这种力量是一种站在生活之上的明确和感悟,我会在读到某段某句文字时突然激动——原来这就是我,我的人性,我的感受,我的理想和信念。

他在书中一直强调智慧,知识,尊严,生活

智慧永远指向虚无之境,从虚无中产生出知识和美;而不是死死盯住现时现事和现在的人。

知识本身是多么的诱人。学习本身就可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学习文史知识目的在于“温故”,有文史修养的人生活在从过去到现在一个漫长的时间段里。学习科学知识目的在于“知新”,有科学知识的人可以预见从现在到广阔无垠的未来。

所谓为智慧,我指的是一种进行理性思维时的快乐。

在中国做知识分子,有一种传统的模式,可能是孔孟,也可能是程朱传下来的,那就是自己先去做个循规蹈矩的人,做出了模样,做出了乐趣,再去管别人。我小的时候,从小学到中学,班上都是这样的好同学,背着手听讲,当上了小班长,再去管别人。现在也是这样,先是好好地求学,当了知名理论家或批评家,再去匡正世道人心。当然,这是做人的诀窍。做个知识分子,似乎稍嫌不够;除了把世道人心匡得正正的,还该干点别的。由这样的模式,自然会产生一种学堂式的气氛,先是求学,受教,攒到了一定程度,就来教别人。如此一种学堂开办数千年来,总是同一些知识在其中循环,并未产生一种面向未来,超越人类的文化。

一个人不在单位,不在家里,不代表国家民族单独存在时,居然不算一个人,就算一块肉。

我个人以为,做爱做的事才是“有”,做自己也不知为什么要做的事则是“无”。

但我还想指出,到岁数了,找合适的人,正常的性生活,这些都是从norm的角度来判断的——属于个人的,只是一片虚无。我总觉得,把不是生活的事叫做"生活”,这是在巧言掩饰。

我们现在经历的时代很浮躁,越来越缺少沉得住气的智慧与理智,利益和金钱的诱惑也已早早得开始腐化学生的灵魂。我们外强中干,以为华丽个性的衣饰可以裹住脆弱的内心,于是穿着奇装异服,表情冷漠。内心又常常空洞肤浅,在虚无的网络中寻找虚无的知己,在现实的社会中面对封闭的自我。

被告知他已经逝世十一年的时候,我感觉狠狠地被欺骗了。

[篇四: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感]

沉默是个双面的词语,鲁迅说过:“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而由沉默导致的悲剧往往是令人痛心的。这样的故事进场发生在我们身边:公交车上,一位凶神恶煞的乘客因为一两块钱车钱的问题,殴打公交车司机,或者是小偷形迹败露之后殴打、威胁受害人,而在公交车上的,往往都是“沉默的大多数”,他们的“沉默”,是人性的冷漠,是怯懦,助长的是恶人的气焰。扼杀的,是他们自己的灵魂。

有一种言论认为,中国人是这世界上忍耐力和抗压能力最好的人群之一。我们长期生活在各种重压之下,他人的重压,社会给你的重压,权力的重压,金钱的重压。面对苦难,面对灾祸,我们仿佛都是那么的敦厚善良,大多数人总是选择逆来顺受,总是学会服从和屈服。用学者的话来说:这就是中国人的奴性。孕育形成臻至完美的过程长达几千年之久,这期间,中国人已经逐步的失去了自由的灵魂,失去了独立的人格。不会独立的思考,没有自由的魂灵。

面对社会的不公与苦难,太多的人选择了沉默,这是个悲剧。这沉默的大多数,在王小波的杂文<一致特立独行的猪>中就成了普通猪的原型,这猪是高度拟人化的猪,普通的猪就如同普通的人一样,麻木,无论他们愿意或不愿意,都屈服于他人的设置安排,按照他人所规划的去生活,肉猪阉掉只为长肉,种猪只为当“花花公子”,对周遭的一切漠不关心。

而这其中作者描写了一只特立独行的猪,这猪有很多拟人化的特征:

1、象山羊一样敏捷;

2、不安于命运,不向命运低头;

3、习惯于特立独行;

4、对知识青年好;

5、善于斗争,敢于斗争;

6、对邪恶的势力有着高度的警惕性;

7、岁月的磨难使猪的本性发生了改变,对人变得更加冷漠和不信任。

但无论是屈服于他人的普通猪,还是对人变得更加冷漠和不信任的猪,最后,他们还是猪,我们不要做猪,我们要做“人”,所以在他人安排的生活中,不能失去独立的思考和灵魂。在生活的磨难之后,不能灭失掉人性中那些美好的东西,包容,善良,宽容,正义,这时,我们不能做“沉默的大多数”。

不做沉默的大多数,不做他人跳楼时的起哄鼓掌者,不做他人蒙受苦难时讥讽者,不甘屈服,敢于争取自己微小的权利。曾经听过这样一个事情,有个律师在列车上买了瓶一块五毛钱的水,他问卖水的列车员要发票,列车员说自古以来就没有发票,律师毫不犹豫的将铁路局告上了法庭,胜诉了。大家以为他以后做火车会遭受到很大的困难么?没有,相反的,每次他坐火车,列车长会亲自把东西送上来,然后问他:“您是现在就要发票还是等下要下车了我给您送过来?”。权利,就是这样自己争取来的,尽管是微末的权利,你也不能放弃,因为一旦你放弃,你就会放弃得越来越多。不能做沉默的人,看着自己的权利慢慢被夺走,只留下自己自怨自艾。

“沉默”是精神癌症,打双引号是为了区别前者。沉默造就了怯懦的人,这些怯懦的、为人父母的人,他们会在克拉玛依大火时,说出令人心疼的“让领dǎo xiān走”。沉默造就冷漠的人,他们是跳楼者楼下的起哄者、鼓掌者,他们是在他人面对歹徒的时候那些袖手旁观的人。沉默造就一个又一个的“中国式悲剧”,让我们感叹人性的丑陋,而谁又知到我们人性的丑陋,是我们自己亲自展示给别人看的,满脸堆笑的对别人说:“看,我多丑陋。”

有很多的人在该沉默的时候不沉默,在不该沉默的时候沉默。面对强权,他们忌惮。面对弱者,他们鄙夷。前阵子因为钓鱼岛,很多所谓“爱国人士”上街游行。对他们我不做出正面评价,这里完全引用他人的话语:“一个连街头小偷都不敢喝斥的人,居然嚷嚷着要踏平东京,灭了小日本。”你应在何时沉默?何时不沉默?

我们需要沉默的大多数,不需要“沉默”的大多数!

[篇五: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感]

<沉默的大多数>是收录王小波杂文最全的一本。我个人比较喜欢他的杂文,作为一个自由人文主义者,王小波终其一生思考并快乐着。

王小波说:我正在出一本杂文集,名为<沉默的大多数>。大体意思是说:自从我成人以来,所见到的一切全是颠倒着的。在一个喧嚣的话语圈下面,始终有个沉默的大多数。既然精神原子弹在一颗又一颗地炸着,哪里有我们说话的份?但我辈现在开始说话,以前说过的一切和我们都无关系——总而言之,是个一刀两断的意思。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中国要有自由派,就从我辈开始。

“在公众场合什么都不说,到了私下里则妙语连珠,换言之,对信得过的人什么都说,对信不过的人什么都不说。起初我以为这是因为经历了严酷的时期(文革),后来才发现,这是中国人的通病。龙应台女士就大发感慨,问中国人为什么不说话。她在国外住了很多年,几乎变成了个心直口快的外国人。她把保持沉默看做怯懦,但这是不对的。沉默是一种人类学意义上的文化,一种生活方式。它的价值观很简单:开口是银,沉默是金。一种文化之内,往往有一种交流信息的独特方式,甚至是特有的语言,有一些独有的信息,文化可以传播等等。”

王小波的杂文别具特色,自成一体。幽默的笔调,使得文章妙趣横生,捧腹之余更多的是深深地思索。品读时,你能体会到阅读的快感和思维的乐趣。如<椰子树与平等>、<卡拉ok与驴鸣镇>、<驴和人的新寓言>和<一只特立独行的猪>等都是异常幽默犀利的好文章。椰子树与平等;卡拉ok与驴鸣镇,这些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被他拉到一起,说出了特别的味道,有点化腐朽为神奇的效果。如在<驴和人的新寓言>一文中,他从驴的角度去谈父子与路人的行为,说他要替受罪的驴说话,当翻译义不容辞。文中驴被老子和儿子四脚抬起的时候叫喊,“我得罪谁了,你们这么捏咕我!”得出了这篇新寓言的寓意是:“闭上你的臭嘴,让别人走路”,与原来寓言的寓意:“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大相径庭,但同样意味深长。而且,在论述的过程中,幽默诙谐之处信手拈来。许多口语的使用,让文章更为生动,不但没有削弱反而大大加强了文章的穿透力和说服力。

王小波说,选择沉默的人应该是有什么隐衷或者干脆是因为对语言产生了厌恶感。

我并非如此,只是觉得在被这个社会同化着。年小时口没遮拦别人还可以不予计较,因为把你看做孩子。等有一天真正走进了社会,这种特权就自动被剥夺了。说话不小心?很好,请自己承担祸从口出的后果。于是我们终于变得沉默,同时年少时的锋芒毕露、棱棱角角也就被慢慢磨圆了。当然沉默只属于成年人,小孩子们是不屑于此的,他们总是天真可爱的,有话要说时,完全是“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心中想说的话,不一次说尽是绝不会罢休的。我真是羡慕孩子们的执着,也希望自己能够再回到童年时代,不是为了逃避现实,只是因为我对那时的真实有着一种特殊的怀念,那时的我是不沉默的。

我很喜欢王小波,调侃、睿智,在玩笑中说着智慧和讽刺,这是一种洒脱和无奈。<沉默的大多数>很不错,王小波是比较深切体会什么是自由的并且努力过着一种内心自由的生活,可以说他很有观察力也很诙谐。

[篇六: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感]

王小波说:“享受自己的生活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头等重要的事。”

对我这种远未进入不惑境界的人而言,每次读王小波,都要被他一再地颠覆。

仔细想来,真正颠覆我的,并不是他说的那些有趣的话儿,而是隐藏在语言背后的那种生活态度。

小波说:“享受自己的生活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头等重要的事。”

就我个人而言,有时间阅读自己喜欢的书籍,安静地观察周遭的一切,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发表些许个人看法,就是最大的生活享受。不幸的是,由于养家(饣胡)口的压力和粗放的时间管理,“享受生活”竟然成了一件奢侈的事。

嗟乎,长此以往,人将不人!

考察小波短暂的一生,可以发现,有一些不可抗拒的力量无情地将其生命掐头去尾地夺去了。若非如此,谁知道这家伙还会带给我们怎样的惊喜呢。这使我们得到一个教训:时间是知识分子最宝贵的资源。

逝者长已矣,来者犹可追!今天的知识分子,一定要做好两件事:一是将工作和学习控制在身体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尽可能延长生命本身;二是要将时间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无论如何都不要轻易地花费在那些虚头八脑的事情上。

附录:王小波不会同意李银河老师换夫的一个证据

前一段时间李银河老师大谈换妻,引起了广泛的讨论。我想,如果小波活着的话,自己一定不会换妻,也一定不会同意李银河老师换夫。证据如下:

“一般来说,乱性是社会里的负面现象,是一种既不安定又有危险性的生活方式。一个有理性的人总能相信,这种生活方式并不可取。”

雷雨读后感
悲伤与理智读后感 第六篇

[篇一:读<雷雨>有感]

静静的闲坐在书桌前,将一本曾经感慨万分的书从最底层抽出来回味。翻开<雷雨>,那一张张飞转的页码将我拉回到那堆积了灰尘的记忆里。我读着读着,就来到了故事里面,我悄悄地行走其中。带着怜悯和惋惜的心情看着那些令我悲伤的画面。雷雨读后感。故事中的他们现在谁都不知道那个看似平静的表象到最后会演绎出一场“雷雨”般声嘶力竭的悲剧。我犹幽灵般的带着我漂泊的心在充斥着悲凉的寒意的故事中游弋着,我从每个悲剧色彩的人物身边飘过。我像位先知者,知道着他们的命运,悲伤着他们的悲伤,虽然我疼惜着这里的每个人,但我不想改变故事任何情节和那让我悲痛的结局。也许我不想违背那本该属于悲剧的故事,不想傻傻的做些无谓的愚蠢的改变;也许我骨子里就是喜欢那带有刺骨“寒味”的“悲”,我向来不喜欢看那些为了迎合人们心里的安慰而编造的不真切的欢喜结局。我喜欢品味“苦”,有种诗意般的苦涩更能让我们拥有清朗的思想,进入真正的思考,也让我们更理智的明白什么是“真”。

悄然来到故事中最有威严和地位的人物面前。看着他衣着整齐,。即使他们悲剧结束,至少没有背叛自己、没有太多内心的折磨。简单而纯真的人是幸福的,即使社会多么昏暗,内心仍然是简单的可爱。关上<雷雨>这本书,我从书中跳出,终于摆脱了重重心理折磨。回到现代有如挣脱了大山的压负。我十分庆幸我活在这样一个时代,我可以经营我自己的生活;可以掌握自己航行的方向盘;我们可以谈理想、谈追求。我们是女性,但我们不是被压迫者,不是服从者。我们拥有自己的明天。我们张扬着自己的个性,将我们女人们的聪明才智发挥出来。我们也不曾少夺过胜利的光环。生活在这里比<雷雨>中的每个角色都幸福。我们即使命途坎坷、即使面对种种现实的不公,我们敢于反抗、敢于追求,我们仍然风雨无阻的拼搏自己的未来。“彩虹会出现在我们绝望或希望的尽头!”

[篇二:雷雨读后感]

今天花了一天时间看<雷雨>,<雷雨>是禺先生话最著名剧之一,它与<日出>、<原野>、<北京人>被称为曹禺先生的四大经典名著。<雷雨>写于1933年,一共有四幕,是意在批判封建社会的黑暗之处,同时一表达了新的社会制度一定会取代尘封已久的封建主义制度。从书序终究可以看出曹禺现身出身在一个封建主义家庭中,在小时后就目睹了半殖民地封建社会的中国,那是黑暗的社会,就是由于这样,他从小就有很强的反抗情绪,希望打破这尘封已久的社会,为人民赢得一个新的天地。所以在1933年时,正在度大学的曹禺先生谢下了自己的第一个剧本——<雷雨>。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早上四凤正在给太太煎药,赌博输了钱的父亲以秘密做为要挟问女儿要钱,在得到钱以后把周萍与太太的情史说给了四凤听。这时,二少爷周冲对太太说要把一半的学费分给四凤来让她去上学,因为他爱上了四凤。而四凤真正爱的大少爷周萍正在与父亲交涉要去矿上,解决工人罢工这件事。而周萍就是二太太的情人,对于只比自己大7岁的女人,周萍是不感冒的,这个二太太就是叫四凤的母亲来把她带走,以免干扰了他和少爷的事了,而周萍却越来越反感这个女人了,字里行间透露着对她的不写和讨厌。下午,四凤的母亲鲁侍萍来到了周公馆,在于老爷相见在小客厅的时候,两人的一番激烈对话让老爷认出了这就是30年前“死去”的自己的情人,从前的他很怀念,就连小客厅里的摆设都与30年一以前一模一样,而再见到鲁侍萍时他却厉声说:“你来这里干什么?”“是谁指使你来的?”侍萍愤怒地回答他:“命,不公平的命指使我来的。”老爷周朴园决定用钱来解决他们的恩怨,而不巧的是鲁侍萍当面撕碎了支票,只说自己想件周萍。正当此时矿上罢工代表代表鲁大海闯了进来,周朴园拿出复工合同,原来他用钱收买了另外几个罢工代表,而准备开除鲁大海。鲁大海恼怒的说出他在包哈尔滨江桥时,故意让江堤决堤,害死了几千工友,而发了一笔大财。周萍上来打了鲁大海两个巴掌,而作为母亲的鲁侍萍在旁边黯然看着,晚上,真正的雷雨来了。

周冲送来的前四凤没有要,鲁贵却厚着脸收下了,鲁大海知道这件事后,带着鲁贵把钱退还给周冲,并把周冲赶出了家门。周萍却冒雨来到鲁家,周萍从窗子翻到四凤的房间,跟着来的太太把窗户锁上了,进屋拿东西的鲁大海发出了周萍,并一路追打周萍,四凤也跟着跑了。鲁侍萍和鲁大海去周公馆找周萍和四凤,鲁侍萍要带四凤回家,四凤不得已向侍萍说出了事实,她已经怀了周萍的孩子。在四凤的苦苦哀求下鲁侍萍答应让周萍带四凤走,永远不要再见到周萍和四凤。太太带周冲来阻止周萍带走四凤,周朴园也随后下来,周朴园以为侍萍前来认儿子,让周萍跪下认自己的生母。而这些尖锐的现实同时爆发而出,她悲伤的跑去花园,不巧的被到漏电的电线电死,周冲去救她也触电身亡。周萍由于经受不了这矛盾的事实开qiāng自杀了,两个女人真正的疯了。

读起来就是纠结,在字里行间总是在流露着很强的矛盾,或者说是一种激烈的对抗,不论是周萍和鲁四凤的爱情,还是经历三十年洗刷,周朴园和鲁侍萍的孽缘,以及夹杂的种种矛盾与,与费解都是令人琢磨不透的,你永远也无法猜出下一秒会发生什么,这一桩桩爱情之间的矛盾与冲突,都是无法表达的,更是琢磨不透的。偏偏不巧的是就集中在这一天爆发,所有的一切都在这其中爆发,两个藕断丝连的家庭中8个人的恩恩怨怨集中表现,在小小的一个家中体现,不仅仅是一个家庭,却在反映着整个社会的矛盾,不论是爱情,地位都足以影响一个人的一切。而在旧社会,旧制度下,反抗是会被压迫,被戕害的,所以往往像太太,鲁大海这样的人往往是最受伤的。从最初太太被安上的精神病,到罢工的鲁大海被开除都是在表现着旧社会,旧制度的恐怖之处,而作者意在利用他们降读者,观众的反抗情绪勾出来,就像<让子弹飞>中姜文一样,将人们心中的怒火勾出来才会让统治者,独裁者恐惧,并且打败他们。结尾处写道死的死,疯的疯,就剩下周朴园这个封建制度的守护者,试问,2012要是真的来了,世界上就剩一个人了,你说是死者孤独还是生者孤独呢?

[篇三:<雷雨>读后感1000字]

在封建权威的笼罩下,人们如同跌在沼泽里的马,愈挣扎,愈深沉地陷落在死亡的沼泽里。掌权者也失掉了可贵的本真。周朴园生活在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断层中。年轻时,他曾经试过跳出封建的束缚,追逐自由,真心地对待所爱的侍萍,然而他的懦弱使他背叛了自己的理想,背叛了侍萍,饱受摧残的侍萍便是这个社会的牺牲品。她没有权力去爱她所爱,恨她所恨,而是将一切罪责都担在了自己身上,这既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又是一位对封建权威的臣服者。

气氛沉重得有些透不过气来,人似乎在受着情感的捉弄,这是怎样可怜的动物,带着踌躇的心情,本应主宰自己,却发现自己时常被环境所主宰着。在这样的环境中,周府的豪宅,侍萍的陋室,极端的痛苦与爱情在一天中强烈的碰撞。随着阵阵雷雨滚滚而来,抑郁,绝望,充斥在空气中,一幕幕就如暴风雨中的波涛,恶狠狠的撞向人们,人们无处可逃。

在这样一群随波逐流的人中,蘩漪是一只独自绽放的花,她更让人们所接受,因为人经常身不由己,回归到原始的路,流着血,不是恨就是爱,一切走向极端,要轰轰的烧一场,中间不轻易有一条折中的路。当她嫁给了被封建思想腐蚀了多年的朴园时,她奋力地要跳出紧缩的牢笼。在茫茫寻找中,她阴错阳差地爱上了丈夫前妻所生的长子,周萍。她的生命如火一般的白热。也是一般短促。情感,境遇,激成一朵朵火花,在周萍身上交织成了最残酷的爱和最不忍的恨。然而她很勇敢,站在滚烫的砂岩上,她用火热的情和那颗强悍的心做了一回困兽之斗。当时有许多女人也都有漂亮 的心灵,是环境的窒息使她们乖戾,抑郁终身。蘩漪虽然最终回到了火坑,但这更值得人们去尊敬和怜悯。

假如说迷走在爱恨中的是蘩漪,那么沉浸在自己的伊甸园中的就是周冲了。也许是从小的高高在上让他一直被埋藏在理想的堡垒之中,对社会,家庭,以及对四凤的爱情都天真得像是在心中编织的一个个漂亮的童话。然而现实的残酷让他不得不感到理想幻灭的悲哀。从父亲逼迫母亲喝药的那一刹那,他已经感受到了现实的丑陋。直到慈爱的母亲变成了站在眼前神志不清的女人时,他的梦惊醒了,心中的激荡早已不再。终于,这个悲情故事在雷雨的轰鸣声中达到了高潮,一根电线,结束了四凤和周冲的生命,扼杀了蘩漪和侍萍的意志,击溃了一个罪恶的家庭。周萍在知道自己的身世后,崩溃了。但他平静得如一潭死水,也许是知道了自己的命运,终于可以不再被命运完弄,以死来结束自己内心的折磨是最好的解脱,这是大厦轰然倒塌后的死寂。

看了这本书,我最大的读后感是:是时代和命运在扭曲的人性中塑造的这一出悲剧。

[篇四:雷雨读后感]

<雷雨>,“到底什么才是公正”这个问题在我脑中徘徊了好久。为什么故事的结局那个最该死、最该疯的人安然无恙?为什么那么多无辜的人就死的死,疯的疯呢?

周朴园,故事的源头,作为一个旧社会的资本家,言行所表现出来的都是商人唯利是图和阴险狡诈。假如当初他没有抛弃鲁侍萍,那鲁四凤、繁漪就不会出现,那么周萍的两段恋情就不会发生,那么惨剧也不会发生。可这只是个假设,事实上因为他的贪婪,他的无情,使他做出了一切,导致悲剧的发生,但是到了最后,鲁四凤、周冲、周萍死了,鲁侍萍、繁漪疯了,鲁大海不见了,唯独他完整无缺。可我们知道事实上他失去了一切……

那么周朴园到底爱不爱鲁侍萍呢?从一直随身带着的旧家具一直保留着夏天关窗的习惯,到几十年都一直穿着的旧衬衣,都可以看出,朴园对侍萍仍有感情,可事实朴园爱的是他印象中三十几年前那个美丽温柔的侍萍,而不是出现在他眼前的这个女人。周朴园所期望的是“最圆满、最有秩序”的家庭,实际上它是一个丑陋的、混乱的家庭。妻子繁漪与他感情不和,处处与他针锋相对,并且与大儿子周萍有私情。二儿子表面上对他毕恭毕敬,实际又敬又怕,不愿与他多接触,周朴园在这个家里,空有家长的尊严却享受不到夫妻、父子间的真情。所以当年那个侍萍自然成了他感情上的依托。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补自己空虚的心,当他思念的侍萍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慌了阵脚,资本家的势利、狡诈暴露无疑。他认为侍萍会来勒索他,害怕侍萍向他算旧帐,害怕自己的名誉和财产受到威胁。这样,一前一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便把他的嘴脸暴露了出来,鲜明的性格跃然纸上。

雷雨从开始似乎就注定了这个是一个悲剧。然而悲剧的造成者便是故事的男主人公:元锡公馆的大少爷——周朴园。

就像众多中国悲剧那样,一个风流的少年看上了自家的女佣,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倘若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两人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然而刺骨始终的女主角侍萍就更苦命了,周朴园这个风流少爷虽被她的青春美丽与温柔打动,但他那颗只懂爱自己的心又怎会与她厮守一生?他为了自己的前途最终放弃了侍萍。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伤心的离开,原一味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在一起。

重读<雷雨>时,吸引我的就不只是它那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情节了,而是曹禺用细腻的手法塑造出来的一个又一个丰满生动的人物形象。他对于这些形象的描述可谓增一分则长,减一分则短,多一分则胖,少一分则瘦,真是恰到好处。

[篇五:<雷雨>读后感800字]

如果说,鲁迅的<呐喊>是中国现代小说的开山之作,郭沫若的<女神>代表了新诗的辉煌,那么曹禺的<雷雨>可说是中国话剧创作第一次成熟而优美的收获。

<雷雨>所展示的是一幕人生大悲剧,是命运对人残忍的作弄。专制、伪善的家长,热情、单纯的青年,被情爱烧疯了心的魅惑的女人,痛恨着罪孽却又不自知的犯下更大罪孽的公子哥,还有家族的秘密,身世的秘密,所有这一切在一个雷雨夜爆发。有罪的,无辜的人一起走向毁灭。曹禺以极端的雷雨般狂飙恣肆的方式,发泄被抑压的愤懑,毁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

<雷雨>的戏剧冲突具有夏日雷雨的征候。开始是郁闷燠热,乌云聚合,继而有隐隐的雷声,有诡谲的闪电煽动着渐趋紧张的空气,忽地,天地间万物止息,纹风不动,静极了,就在人刚刚觉察到异样还来不急思忖,当头响起一个炸雷,电闪雷鸣,雨横风狂,宇宙发怒了。达到此种戏剧效果全凭剧作家牵动剧中人物之间“危险”关系。比如周萍,对父亲是欺骗与罪孽感,对蘩漪是悔恨与惧胆怯,对周冲是歉意,对四凤是希望振作,对侍萍是难逃宿命。

<雷雨>确是才华横溢之作,在戏剧艺术上臻于完美之境。<雷雨>成功塑造了剧中人物。如果一出戏没有令人难忘的人物,那么无论它的剧情冲突多么紧张激烈都不过是一时的热闹。<雷雨>中的人物是丰满而复杂的。即如周朴园,曹禺将他归于伪善却仍然还要为他分辨出刹那间幻出的一点真诚颜色。而对周冲,曹禺也细心区分着单纯与痴憨,让现实的铁锤一次次敲醒他的梦。

当然,在<雷雨>中最独特最耀眼的人物是蘩漪。她是一个最“雷雨的”性格。她的热情是浇不灭的火。上帝偏罚她干枯地生长在砂上,她的美丽的心灵被环境窒息变成了乖戾。她有一颗强悍的心,她满蓄着受压抑的阴鸷的力,她不是所谓的“可爱的”女性,她是辛辣的,尖锐的,她有她的“魔”,她的魅惑性。

<雷雨>具有一种诗意之美。这不单单得自文辞的优美,许多段落被人们反复背诵,也不仅是得自剧中人物诗意的性格,或者也可以说,是所有这一切,包括舞台提示、角色分析,汇总而后升发出的一种形而上的气质和品位。

[篇六:<雷雨>读后感]

雷雨从开始似乎就注定了这个是一个悲剧。然而悲剧的造成者便是故事的男主人公:元锡公馆的大少爷——周朴园。

就像众多中国悲剧那样,一个风流的少年看上了自家的女佣,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倘若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两人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然而刺骨始终的女主角侍萍就更苦命了,周朴园这个风流少爷虽被她的青春美丽与温柔打动,但他那颗只懂爱自己的心又怎会与她厮守一生?他为了自己的前途最终放弃了侍萍。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伤心的离开,原一味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在一起。错综复杂的关系又上演了,简直就是一团糟,最终导致了同母异父的兄妹相爱。身为他们的母亲,侍萍只能接受命运的捉弄,也只能埋怨自己给孩子带来的命运,似乎一切该终结了,偏偏当年的风流少年周朴园在误会下道出了他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妹。这件事害死了3个人……

这样一段揪心的人生怎不让人心痛?历史上这样的故事几乎是久演不衰,在类似故事下的牺牲者不在少数,我想,这并不是简单的故事而已,社会的真实情况应该是故事的原型。这与当时人民的道德准则、思想观念密不可分。在现今社会,人思想的改变,女人变得坚强、勇敢,绝不会无声无息受命运的压制,必会反抗。除了科技发达以外,人文思想的进步也是时代进步的一大标志。人们常常在知道过去的不幸后,暗自庆幸自己生活在这样美好的时代。然而,我不但要感谢新时代,新中国给予我们的幸福生活,而更应感激丽时代给我们的觉悟。没有过去的凄惨,哪来现在的幸福甜美?

珍爱生命读后感
悲伤与理智读后感 第七篇

生命是美丽的,要学会欣赏;生命是善良的,要学会感恩;生命是和谐的,要学会相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善待生命,珍惜生命,热爱生命,让生命更加精彩,更加有意义。

读了“珍爱生命”一文后,使我懂得生命无处不在,无处不有,生命又是何其珍贵!有了生命,才有竞争和拼搏;有了生命,才会有快乐和悲伤;有了生命,才有希望和理想,奥斯特洛夫斯基曾经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珍爱生命读后感。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青少年的生命是含苞欲放的花朵,即将绽放出绚丽的光彩,美丽却又娇弱,应好好珍惜,精心呵护,不要让它过早的凋谢。生命是父母赐给我们最好的礼物,生命是为了每一个人。生命,牵系着太多的灵魂和血肉,包含着太多太多的爱,他们把所有的感情,所有的爱,所有的梦想与希望都寄托在我们身上,这一切都是因为爱。我们不仅要为自己坚强的、健康的、快乐地活着,更应该为爱我们的每一个人活着。一个人不仅要珍爱生命,更应该学会保护生命。从“流星雨事件”中,给我的启示是:学会自我保护对我们青少年朋友是多么重要,所以,这就更加需要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善于自我保护。珍爱生命读后感。为了我们的安全健康着想,广大青少年更应该积极参加“认识社会,拒绝诱惑,远离危险,防范侵害”等方面的教育和训练,学习必要的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方法,具备应有的预防侵害的意识、心理素质,掌握必要的防护技能与手段,以及寻求援助的措施,避免自身受到伤害。当你独自在偏僻的街巷行走时,当你遇到陌生人借故接近你时,当你到银行去取钱时,很可能危险就在你身边,我们随时具有可能被侵害,应保持较高的警惕性。

在校园里,学生也要重视自身的安全,防范各种意外的伤害,使自己在校园里快乐学习,健康成长。在校园里还要格外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听从老师指挥,使自己免受任何安全事故的伤害。在校园安全防范事故方面,安全意识和文明举止尤为重要,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养成文明良好的习惯。

中小学生在校内校外活动时,还可能遇到别人遭遇事故,受到伤害的情况。如看到有人落水时,应大声呼救,请求大人支援;遇到火灾,应及时报警,而不是盲目救火等等。如果遇到这类事,都是“见义勇为”的话,贸然行事,可能会因为体力不支,经验不足,考虑不周,方法不当而受到伤害。所以,在帮助他人的同时,前提就是保护好自己。

生命是宝贵的,神圣的,也是高贵的,美丽的。

生命是有价值的,有尊严的。生命理应得到珍惜和尊重,无论是自己的生命,还是他人的生命。

尊重生命就是尊重自己,善待生命就是善待自己,维护生命就是保护自己,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生命世界的一部分。想想在2010年10月20日晚,药家鑫事件,听了多么令人心寒呀!所以,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毁灭和伤害如同恶魔一样有罪,让我们珍惜生命,尊重生命吧!无论是自己的生命,还是别人的生命,乃至大自然的一草一木等一切人类应当爱护生命。

青少年为了健康成长,应当主动培养自身法律意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律思维去辩证地识别事物,用法律武器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在法律的保护下健康成长。

青少年自身,首先要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要做到遵纪守法,并且在日常生活学习中,积极宣传法律常识,其次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无论在做什么事情之前,都一定要考虑清楚再去做,不要因为自己一时的冲动,而给自己,给他人造成一生的伤害。

生命,属于你,却又不仅仅属于你。是母亲的十月怀胎,将你带到这个世界;是父母的含辛茹苦养育长大的;是老师,同学,亲友的关爱,陪伴着你的成长。所以,让我们学会珍爱生命——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那么在我们精神的上空,就会永远灿烂晴朗。在曲折的道路上跋涉前进,也会时时有心情观赏美丽风景!

学会珍爱他人的生命。如此,才能在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中快乐成长。

是啊!生命是自己的,我们可以让它有价值,也可以让它有价值,也可以让它黯淡无光。所以,我们要对自己负责,我们应好好珍惜生命,让有限的生命创造出无限的辉煌!


珍爱生命读后感(二)

天色已晚,我坐在窗前阅读<善待自己,珍爱生命>这篇文章,读过这篇文章后,我对生命有了更深的认识。

这篇文章从邻居家的小妹喝下四包鼠药想结束自己人的生命,但最终非常后悔说起,讲了我和邻居家的小妹在病中苦苦挣扎,但看着母亲那饱含期待的目光,谁能狠心离去?我母亲和她母亲结伴带我们出入大小医院。因此最后,我们更多时候想,既然痛苦离不开我们,我们为什么不能让快乐点缀我们的生活呢?

也许更多的时候,坚持是最重要的。正如文中所说,“让我们选择坚持吧,无论怎样,让我们带泪微笑,去感受生活,努力过好生命中的每一天”。在我们的生命中无率受到什么挫折,都要用笑去面对生活,快乐永远是生活中的主角,而快乐的一种最直接的表达方式就是笑,用笑和坚持过好生命中的每一天,去善待自己吧。

这样珍惜生命的人还有很多,比如海伦凯勒,她在19个月大的时间就失明失聪了,但她非常乐观,抓紧时间学习,考上了哈佛大学

着名的理论物理学家霍金,患有严惩的肌肉萎缩症,使他不会说话、不会写字,不会走路,他同样非常乐观,甚至还有些调皮。有一次,他与英国王子会面时,他为了“炫耀”自己,不用人帮他推轮椅,自己推着轮椅往会议室“走”去,由于他只有一个手指头能动,所以控制不住轮椅,结果扎了英国王子的脚趾头。他自强不息,虽然高度残疾,只有大脑和心脏还在运动,但他微笑着面对生活,被誉为现在在世的最着名的物理学家。

18世纪最着名的音乐家贝多芬,他的作品几乎涉及了当时的所有音乐体裁,被尊为“乐圣”、“交响乐之王”。可是,在他是受欢迎的时候,突然开始耳聋。但他坚持与病魔抗争,最终,他用笑扼住了命运的咽喉,成了名扬四海的音乐家。

生命中不是永远快乐,也不是永远痛苦,快乐与痛苦相辅而成。虽然有些事我们避免不了,我,但我们要去善待自己,要把生命中的每一刻过得充实,让生命之花永远快乐的绽放!


珍爱生命读后感(三)

杰克·伦敦(1876——1916)是读者熟悉和喜爱的美国作家,<热爱生命>是以作者亲历的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的一篇短篇小说。

小说叙述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进着。面对着恶劣的自然环境,他吞食浆果、草根、生鱼、活松鸡、被狼啃剩的动物骨头。为了节省体力,他理智地选择抛弃辛苦得来的黄金;为了与路遇的棕熊抗争,他振奋精神,摆出一副威风凛凛的样子,吓跑了虎视耽耽地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他的大棕熊。

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发现了一匹灰色的丑陋的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一幕你死我活的悲剧上演了,其情节之残酷,实为罕见——前头爬着一个生命垂危的人,后面跟着一条奄奄一息的狼。两个生灵在荒野拖曳着自己危在旦夕的躯壳,都想猎取对方的性命,而他前面已经望到那条救命的船,但现在离船还有四英里,尽管已经到了弥留之际,他还是不愿意死去,哪怕已经被死神攥在手里,他要跟死神较量一下,不能这样坐而待毙。他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后他幸运地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小说清晰地展示了一个人在荒原中历尽艰难的求生过程,不动声色地描绘了生命的伟岸和强大,是一曲生命的礼赞。()<热爱生命>得到读者的热捧,不是偶然的,因为从中我们可以看到面对恶劣环境时人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敢于挑战和超越生命极限,创造生命奇迹。特别是在病榻上和病魔作斗争的人们,从中可以汲取生命的力量。要像书中的主人公那样,永不放弃,永不言败,扼住生命的咽喉,成为生活的强者。

热爱生命,就要珍爱自己的生命,遇到挫折,不能自暴自弃,生命既是脆弱的,又是剽悍与强大的,只有热爱生命的人,才能敬畏生命,拥抱伟大的生命,尽享生命的美丽和神奇。

热爱生命,同样要善待他人的生命,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唯一的,不可复制的。关爱他人,才是人间的大爱。药家鑫之所以受到全国网民们的一致声讨,是因为他在开车撞伤别人时,不是想到自己的责任,及时地弥补自己的过错。而是对苦苦哀求他放过自己的受害人张妙连捅八刀。这种漠视别人生命的行为,最终使他成为人人喊杀的对象。正是因为他挑战了国人的道德底线,犯下了不可宽宥的罪行,最终也把自己推向了绝境。一个不尊重他人的生命的人,想要保住自己的生命,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正如有网友指出的:药家鑫能够不判死刑,除非中国彻底废除死刑,大家无话可说;否则,只要中国存在死刑,第一个判的就是他。那些拿出药家鑫数十张获奖证书为他辩护的人,能证明他是个好学生吗?只能证明药家鑫所在学校的教育彻底失败。因为他们没有教会药家鑫最起码的一点,怎样做人。一个没有人性的人,获奖证书又有什么用呢!

热爱生命,就要牢记生命是最重要的。小说中的主人公之所以能够重新获救,是因为他意识到了这一点。为此,他抛弃了他辛苦淘来的黄金。而他的朋友比尔原本比他更有希望走出困境,因为舍不得丢掉黄金,轻装上阵,而最终黄金反成了累赘,并为此而丢了命。这使我们想到我国频发的矿难,这背后就是对gdp的盲目崇拜和对生命的蔑视。如果管理者们把职工的生命放在第一位,那么,矿难一定会减少许多。

热爱生命,珍爱生命,才能使我们避免一切伤害,才能使每一个生命都生气勃勃,散发出耀眼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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