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考资源 > 高考成绩查询 >

苏州市安全教育平台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7-29    阅读:

苏州市安全教育平台(一)
苏州市公安局

苏州市公安局 苏州市文明办 苏州市教育局

公交发„2011‟ 11号

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 网络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公安局(分局)、教育局(教育文体局、教育和体育局):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的开展,着力提高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共同营造“安全、快乐、和谐”的交通安全宣传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联合学乐中国教育网,结合第十六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现将《苏州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1

附件:1、《苏州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方案》

2、《苏州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参赛须知》

市公安局 市文明办 市教育局

二 ○ 一 一 年 四 月 二 日

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1年4月18日印发

(共印100份)

2

附件1:

苏州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的开展,着力提高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倡导中小学生绿色上网、健康上网,并通过“小手拉大手”,让孩子来影响家长,共同营造“安全、快乐、和谐”的交通安全宣传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将联合学乐中国教育网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网络竞赛,为确保竞赛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苏州市文明办

苏州市公安局

苏州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学乐中国教育网

为确保此次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苏州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网络大赛组委会。组委会由市文明办邱惠霞副主任担任组委会主任,市公安局王锡忠副局长、市教育局周春良副局长任组委会副主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负责竞赛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

3

二、竞赛时间

大赛启动日为4月18日,时间从2011年4月18日至5月18日。

三、参赛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比赛分小学组低段(1—3年级),小学组高段(4—6年级)和初中组三个组别。

四、大赛平台

学乐中国教育网( )

五、参赛内容及步骤

(一)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为flash游戏式闯关竞赛。大赛将交通安全知识纳入游戏中,每位学生在活动时间内可多次参赛,最高分为比赛最终成绩,系统自动生成。为达到安全教育的效果,网站页面将制作一个“交通安全知识”展厅,即“赛前复习”,参赛者可以先学习、后参赛,在学校在家里都可以完成参赛。具体赛制详见学乐中国平台—“苏州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网络大赛”页面。

(二)参赛步骤

1、学生进入学乐中国网(),点击“免费注册”,选择“我是学生”,免费注册学生账号。

2、注册时,请正确填写个人信息,正确选择所在地区、学校、年级和班级,确保顺利参加比赛,顺利地评奖和颁奖。注册成功后在页面左侧点击“星光大道”,进入“苏州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4

知识网络竞赛”,即可参加比赛。每位学生可多次参赛,取最高分为比赛最终成绩。【苏州市安全教育平台】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各组别设个人一等奖3个(共9个),每份奖品价值人民币500元和证书;二等奖6个(共18个),每份奖品价值人民币300元和证书;三等奖9个(共27个),每份奖品价值人民币100元和证书;优秀组织奖各组8个(共24个),各奖励证书一份。组织奖评选按各市、县(区)学校参赛学生人数及获奖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获奖名单将在大赛平台公示,并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另行确定)。

七、活动分工

(一)学乐中国教育网

1、学乐中国教育网站负责比赛模块制作、运营以及活动页面的设计。

2、2011年4月18日,开通大赛平台,并负责大赛期间网络平台的维护,以确保大赛的顺利进行。

(二)公安交警部门

1、积极协助学乐中国教育网制作和运营网络比赛模块,负责竞赛活动的宣传策划。

【苏州市安全教育平台】

2、各交警大队结合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在竞赛平台开通后,组织民警深入各参赛学校,对参赛学生进行专题宣传和辅导。

(三)教育部门

5

苏州市安全教育平台(二)
2015年苏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意见

附件

2015年苏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意见

2015年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收官之年,也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面临新挑战的一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和手段,提高安全监管质量效益。现就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红线”、“底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示范引领,坚持依法、从严查处,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省、市决策部署,积极研究和探索安全监管新途径、新举措,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积极维护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大局。

二、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和省住建厅下达指标以内,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 -1-【苏州市安全教育平台】

降的目标,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

三、工作要点

1.牢固确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生产任何时候都忽视不得、麻痹不得、侥幸不得”等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认识水平,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2.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督促企业相关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强化现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生产共保制度,坚决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一岗双责”制,认真落实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在岗履职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宣贯和执行新《安全生产法》。把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紧、抓实、抓好。广泛深入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要突出宣传的社会性,做到既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又深入持久、注重实效,形成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的宣传态势。要加强企业单位人员培训,有计划、分层次地推动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2-

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明确各自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学法、知法、懂守、守法。

4.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据《2015年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重点开展春季复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及施工消防等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加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核、审批、实施环节的监管,切实增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效。严防群死群伤事故,严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机械伤害事故。

5.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效。根据省、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不断总结本部门、本单位历年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做法,以提高实效为着力点,深入企业、深入工地现场,大力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传播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文化,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宣传国务院和各级住建部门的工作要求,宣讲事故的危害和惨痛的教训,提高全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6.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市政府《苏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组织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建立建设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机制,结合建筑施工季节特点、施工阶段、危险源类别等实际,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查找和全面治理安全隐患,坚持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7.突出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监管。继续以城市在建轨道交通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为安全监管重点,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狠 -3-

【苏州市安全教育平台】

抓关键部位、关键节点、关键工序等安全监管,继续保持安全监管的高强度、高效益,充分调动参建各方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变被动管理为积极有为,确保重点民生工程安全稳定。

8.加大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力度。认真贯彻落实《苏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共建美丽新苏州、同享美好新生活”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计划》,加大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的控制力度,对检查中发现扬尘防治不到位的,施工单位要坚决停工整改,建设单位作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责任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相关责任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建筑工地现场扬尘管控。各地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要加密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采取“组合拳”监管方式,打赢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的攻坚战。

9.加强开发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认真梳理和理顺建设监管职能,将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依法纳入统一监管,履行法定建设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安全监管的“盲区”和“漏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违规违章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开发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

10.增强安全教育培训实效。坚持把施工现场民工学校作为施工现场一线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首要阵地。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力度,不断创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法手段,进一步增强安全教育培训及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企业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对新入场、转场、转岗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情况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4-

11.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要求,督促企业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强化企业对项目的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改善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有效提高事故预防能力。

12.大力提高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全力推进《苏州市建设工程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系统》与《江苏省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对接工作。认真落实我局《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监管,进一步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的产权备案、安装、检测、使用、拆卸等。充分利用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LBS在岗定位系统,督促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在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确保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

13.探索实行网格化监管模式。严格按照《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网格化监管推进工作方案》、《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全覆盖”监管工作机制,在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领域,构筑“三纵两横”网格化监管工作网络。建立全市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在科学划分监管网格的基础上,明确网格责任人的监管职责和考核办法,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奖惩分明。构建建设工程施工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通过网格及时协调、督办和跟踪隐患的治理。

14.积极探索第三方协同管理方式。针对我市建设规模大、安全监管力量不足、安全监管难度增大等特点,充分发挥第三方 -5-

苏州市安全教育平台(三)
2014年苏州市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2014年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理念,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专项整治,健全建筑工程安全监管机制,保证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总体目标

1.通过扎实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夯实安全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达到减少一般伤亡事故发生起数,实现较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和有重大影响事故的“零发生”的工作目标。

2.促使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自身的安全保证体系,积极指导施工项目创建安全标准化工地引导施工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企业自身的安全意识,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3.以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为安全监管重点,开展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继续扎实开展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安全监管,继续加强工程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程序监控。

4.根据•苏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继续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整治“联防联控”力度,确保

5.继续运用LBS在岗定位系统等科技手段,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队伍的日常监管,创新安监工作,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

三、组织领导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为相关处室和单位的负责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质量安全监管处。

四、整治重点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情况。重点是•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164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通知‣(建质„2012‟6号)、•省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全面提升全省安全发展水平的意见‣(苏政发„2012‟112号)、•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158号)、•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关于实施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考核的通知‣(苏住建规„2012‟15号)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2.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批

审核、实施,安全告知、挂牌公示、安全技术交底等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对春季复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和施工消防等开展专项整治。

3.加强安全培训教育。落实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主体责任和持证上岗、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施工企业是否对新进工人进行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教育,每年对原有工人是否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是否100%培训合格后上岗;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100%持证上岗和施工现场民工学校开展情况。

4.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城建民生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管。重点督查现场人员到岗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安全措施到位,隐患排查整改闭合等情况,确保不发生事故。

五、整治内容

1.预防高处坠落整治。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等,开展“三宝四口五临边”和卸料平台等易发高处坠落的部位和安全防护情况的专项检查;深入分析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的确定施工现场监控的重点,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和工具化水平;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高处作业安全、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等培训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2.预防坍塌专项整治。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工程预防坍塌

事故若干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管,强化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的论证、审批审核、现场实施情况监督;积极开展针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重点跟踪加强监管,提高检查频率频次等措施,督促责任主体全面履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控制重大危险源,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专项整治。在认真总结以往安全监管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目前轨道施工现状和特点,继续研究和探索在新形势下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监管的工作机制和监管模式,完善内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轨道交通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通过“一般监管”和“重点监管”、“行为监管”和“实体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在建立“深基坑开挖、盾构进出站、旁通道开挖”等关键工序节点验收制度的基础上,对安全风险较大的分部工程,实施重点监管。继续通过轨道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分析研究、解决轨道交通建设中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项检查,形成多方合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开展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确保轨道工程建设安全、快速、有序推进。

4.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166号令)、•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严格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和使用登记制度;加强对租赁、安装、使用、检测单位的监督管理,重点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和完

善“一机一档”资料、施工现场指派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落实维修保养、组织定期检测等工作;加强从事起重机械设备相关企业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管,强化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继续保持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目标明、频率高、查处严的高压态度,严格参建各方的责任落实和追究制,保障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监管,积极探索起重机械监管方法手段,着力解决起重机械监管工作重难点问题,升级起重机械设备监管系统,从单一的起重机械设备的登记备案提升为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相对应的监管系统,形成人机联动的监管机制。

5.施工消防专项整治。切实提高施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意识,按照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积极开展施工消防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完善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体系。重点排查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的制定、安排专人负责的落实情况;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总分包单位应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职责。在工人宿舍、木工间、油漆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位应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并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灵敏有效。建筑电工以及电焊、气焊作业人员应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接受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并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施工现场动火应履行报批手续,明火作业前,应已消除周围可燃物,落实明火作业监护人员和措施,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应根据施工消防的特点,对施工作业人员专门开展加强灭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消防常识的培训教育,并组织开展消防救援演练,杜绝较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6.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

苏州市安全教育平台(四)
苏州市平江实验学校校历

苏州市中小学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校历

作者:a…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563 更新时间:2009/2/7

注:

(1)2009年春季,市中、小学均于2月9日正式开学。

(2)全市初中、小学于2009年6月30日学期结束,7月1日放暑假;高中于2009年7月12日学期结束,7月13日放暑假。 (3)2009年秋季,全市中小学均于9月1日正式开学。

第一周工作安排(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第一周工作安排(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42 更新时

间:2015/8/29

苏州市平江实验学校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

第一周工作安排

本周校长寄语:祝全校师生新学期学习进步,工作顺利!

8月26日(周三)

管理

全体教师上班。

9:00-12:00全体教师开学工作会议。 8月27日(周四)

苏州市安全教育平台(五)
苏州市安全生产

苏州市安全生产 “三项行动”简报

2009年第7期(总第7期) 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7月10日 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编

目 录

1.我市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月活动

2.我市维护农民工权益安全在行动

3.我市对汛期化工生产企业加强检查

4.我市危化企业将签诚信公约

5.张家港市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实现管理常态化

6.常熟市举行危险化学品事故远程应急救援演习

7.昆山市启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及建立目录库工作【苏州市安全教育平台】

8.相城区“四方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9.金阊区部署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月活动

10.关爱生命 安全发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在高新区广泛开展 工作动态 简讯

【工作动态】

我市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月活动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有效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苏州市确定每年7月份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月”,在全市各行业、各领域集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并于近日发出通知和召开经贸委、建设局、交通局、教育局、工商局、房管局、质监局、文广新局、卫生局、安监局、消防支队、交巡警支队等12部门工作会议进行了具体部署。这是我市提出的第一个安全生产主题月活动。

此次活动的内容包括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督促落实高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检查、建立健全重大隐患目录和工作台帐、加快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进度等。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此次活动的工作分工、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

活动是在企业单位隐患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各地区各部门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进一步完善企业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部门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加快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基础管理台帐,确定明年各级政府挂牌重大隐患目录,为有效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故,促进我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市安委办)

我市维护农民工权益安全在行动

根据我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2009年维护农民工权益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市安监局、建设局、总工会

等三部门将联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维护农民工权益安全专项督查,并成立了安全督查行动小组。

此次督查的目的是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提高企业农民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专项督查范围将重点涉及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及职业危害重点监管企业的农民工聚集行业、企业,内容包括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企业对职工(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日常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依照国家规定的持证上岗情况等。(市安监局)

我市对汛期化工生产企业加强检查

目前,苏州市已经进入梅雨和汛期,给化工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带来了诸多不确定因素。为了认真吸取常熟市农药厂雷击事故教训,做好汛期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苏州市分批开展了化工生产企业汛期安全检查。检查主要突出以下几点:

一是联合有关部门对企业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装和检验检测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要求企业着重做好雷雨天气的事故预防,防止雷击引发爆炸或爆燃等安全事故;

二是对企业防汛措施进行检查,要求企业储存足量的防汛物资,加高加固防汛岸堤,定期检查厂区内雨水排放情况,防止雨水积聚造成有毒有害物质泄漏;

三是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的监管和监控,企业要增加值班和巡查频次,特别是重要储罐和储存设施的防雷和防汛措施必须到位,坚决杜绝雷击和泄漏事故的发生;

四是加快对高危工艺的改造步伐。(市安监局)

我市危化企业将签诚信公约

根据《关于在我市危险化学品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市现有的约600家危化企业,将签订安全诚信公约,接受职工和社会公众监督。此举是我市进一步落实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新尝试。

公约内容主要包括“十不一做到”。“十不”分别是:不缺失劳动者对作业场所安全健康风险知情权,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岗位危险危害因素、事故应急措施和自我保护方法,提供有效的紧急避险措施和装备;不将宿舍等非作业场所与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生产、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涉爆、泄漏等危险区域内;不私自在合法产品的生产装置中试制(或加工)其他化学品;不私自改变生产工艺的装备、流程、原料、安全控制指标等参数;不超负荷生产,保证生产系统在设备额定负荷下运行;不私自进行新改扩建危化品建设项目;不私自将厂区内闲置厂房、生产装置租赁(或提供)给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加工活动,或储存危险物品;不私自销售、转让(移)生产经营产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不私自处置危化品及其容器、包装物等废弃物;不实施未将强制性安全标准具体化的吊装、动火、动土、断路、高处、设备检修、盲板抽堵、受限空间等作业。同时,“一做到”是做到应急管理体系完整,应急处置装备物资充足,抢险队伍训练有素,紧急状态下安全可靠的自动控制(或切断)能量源。(市安监局)

张家港市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实现管理常态化

今年,张家港市安监局在巩固2008“隐患排查治理年”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广泛宣传,深入发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入常态化管理。

(一)全力推进重大隐患挂牌整改工作。今年确定了61家重大隐患挂牌单位(苏州市级5家,张家港市级22家,镇级34家),为确保挂牌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张家港市对三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单位实行项目整改“前、中、后”三阶段跟踪督办,并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细化整改措施,同时建立了定期通报制度,确保按期保质保量整改到位。目前,已有2家苏州市级、11家张家港市级和16家镇级挂牌重大隐患完成了整改。

(二)全面强化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继续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与体系,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加大安全投入,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治理工作。今年以来,市、镇安监部门共检查企业3816家,排查隐患2887条,督促整改隐患2371条;发出检查意见2231份,责令整改通知书664份,责令暂时停产停业24家,执行事前处罚61起。通过高频次的检查与督促,及时有效地消除了一大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大改善了安全生产环境。

(三)突出重点,保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化工安全监管方面,张家港全市已有44家重大危险源单位完成监控设施建设工作,力争今年8月前完成所有64家化工企业(加油站除外)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设施建设工作,并且完成和区域性监控平台的联网。多次组织不定期的专项检查,持续保持严密监管状态;冶金安全监管方面,重点关注委外单位,对沙钢等大型企业的百余家委外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指导,共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15份,检查意

苏州市安全教育平台(六)
苏州安全教育平台入口:http://jinan.safetree.com.cn/

苏州安全教育平台入口:http://jinan.safetree.com.cn/

苏州安全教育平台【点击进入>>>】


苏州市安全教育平台(七)
2015江苏苏州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入口:http://suzhou.safetree.com.cn/

    江苏苏州学校安排教育平台入口网址:http://suzhou.safetree.com.cn/    为了让安全能与孩子通行,让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家长应该担负起孩子长期的保护责任。下面是中国招生考试网给大家整理的2015江苏苏州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入口,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2015江苏苏州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入口:

    点击上图即可进入苏州学校安全教育平台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最新成考报名

  • 海南省考试局成绩查询
  • 宁夏教育网成绩查询 宁夏教育网考生登录
  • 云南省招考频道成绩查询 云南省招考...
  • 云南省招考频道录取 云南招考频道录...
  • 云南招考频道成绩查询入口 云南招考...
  • 四川教育网成绩查询官网
  • 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查询
  • 上海招考热线成绩查询 上海招考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