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考资源 > 高考成绩查询 >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7-29    阅读: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一)
【湖北医药学院排名】湖北医药学院特色专业-湖北医药学院录取分数线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湖北医药学院排名】湖北医药学院特色专业-湖北医药学院录取分数

线

郧阳医学院地处秦巴余脉、武当北麓、享有“中国汽车城”美誉的湖北省十堰市中心。学院环境幽雅,景色宜人,教学设施齐全,管理服务规范,是鄂豫川陕渝毗邻地区十地(市)唯一的一所医学本科院校。其前身为武汉医学院郧阳分院,1994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为独立设置的本科普通高等院校; 2006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结论;2008年被教育部确定为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占地41.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3.5亿元。图书馆藏书78.24万册,订阅国内外期刊14000多种(含电子期刊)。办有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郧阳医学院学报》,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现有专职教学科研人员652人,其中高级职称者305人;具有博、硕士学位者504人,“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1人、楚天学者4人,省“111”工程人才1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5人,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2人,省市级学科带头人58人。专兼职硕士生导师134名。 学院开设有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含国际护理)、公共事业管理(医疗保险、卫生法学)、药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康复治疗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10个本科专业和临床医学、护理、医疗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4个专科(高职)专业,并有全科医学、急救危重病医学等辅修专业。其中麻醉学、护理学是国家级特色专业,麻醉学、护理学、口腔医学和药学是湖北省本科品牌专业。多个专业与美国莱特州立大学,澳大利亚ACU大学等知名大学开展联合培养、学分互认等国际间合作。学院拥有内科学、外科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麻醉学和药剂学等5个省级重点学科,有5门省级精品课程,8个省硕士点立项建设学科。建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三级(肿瘤)实验室、胚胎干细胞研究省级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所、基础医学研究所、生命科学研究所、肝脏外科与器官移植研究所等多个高水平科研平台,拥有鄂西北地区唯一的 SPF级实验动物中心、生物(医学)基础实验、临床技能培训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及英语语言学习中心、计算机学习中心等多个大型公共实验教学平台。近三年承担科研项目632项,其中国家级14项、省部级32项;发表论文3583篇,SCI等收录215篇;出版专著、

教材117部,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25项、发明专利27项,转让科研成果2项。 学院以本科教育为主,适度发展研究生教育,兼办专科和成人继续教育,具有医学、理学和管理学学士学位授予权。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7000余人。建校四十五年来,学院恪守“厚德勤学、求实创新”校训,坚持以人为本,以生为重,办学质量稳步提高,办学特色日趋鲜明,先后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25000余名合格的毕业生。毕业生就业形势一直保持良好态势,一次性就业率在90%以上,居同类院校前茅。

学院面向除西藏、台湾、香港、澳门之外的三十个省(市、自治区)招生,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学院现有3所均为国家三级甲等医院的附属医院。附属太和医院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先进集体”、“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和“全国文明单位”,在职员工2400余人,高级职称人员近400人,总资产达10亿元,开放病床2200张。附属东风医院为“全国百佳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在职员工1300余人,高级职称人员300余人,总资产5亿元、开放病床1000张。附属人民医院为“全国卫生先进集体”、“湖北省三甲示范医院”,在职员工1800余人,高级职称人员384人,总资产近7亿元,开放病床1550张。三家附院均拥有核磁共振、GE1250mA X光机系列等高精尖医疗设备,实力雄厚,可满足临床教学所需。 学院与国内十多所重点院校建立了广泛、密切的合作关系。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德国、法国、澳大利亚、罗马尼亚等多个国家的高校建立了学术与师生交流关系。先后在主干学科和联合培养硕士点以非全职方式聘用了包括诺贝尔医学或生理学奖获得者Ferid·Murad教授在内的45名海内外学者担任客座教授、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在新的一年里,郧医人正满怀豪情,抢抓机遇,克难进取,加快发展,按照“省内一流,国内知名,国际知晓的区域医科名校”的办学奋斗目标,增实力、添活力、出特色、树品牌,

与时俱进地创造着新的辉煌!  

湖北医药学院招生网站: /daxue-jianjie-2243.html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二)
湖 北 医 药 学 院

湖 北 医 药 学 院

学 生 学 籍 管 理 规 定

为了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教育质量的提高,依法治校、因材施教、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3月25日教育部第21号令),结合我校实行学分制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湖北医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湖北医药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学生注册是学校对学生在校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和学习资格的认定,是对其学籍有效性的认可,也是加强学生行为管理的有效手段和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必要措施。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有关管理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学生实施注册管理,是高校管理制度化、法制化的重要内容。注册管理的工作原则为:“坚持学生本位,践行服务理念,依法实施注册”。注册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各学院、学生工作处和其它相关部门协办。

第三条 学生注册分为新生入学注册和在校学生每学期的学籍注册。学生必须经过注册方能取得湖北医药学院学籍资格认定。注册前,学生应通过有效方式结清与学校的阶

段性经济关系。

第四条 已注册学生享有《湖北医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中所列的各项权利,未注册学生未取得相应学籍,因而不享有上述权利。

第五条 各学院(系)必须于注册截止日的次日,向学生工作处、教务处报告学生到校情况(附请假学生名单和未注册学生名单)。

第六条 新生入学与注册

1.按国家招生规定,经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凭《湖北医药学院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假期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未经请假或请假后逾期两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进行体检复查患有疾病不宜在校学习,经校医保中心(或附院)诊断,并确定通过治疗一年内可达健康标准者,由本人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应立即回家治疗,并在规定期限内离校,否则不再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限内经治疗康复者,可在下一学年新生入学前向学校教务处提出入学申请(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由学校医保中心(或

附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申请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4.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

第七条 在校学生注册

1.每学期注册前,教务处为相关学院提供准确的《班级学生名单》。

2.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各学院在第一周核查学生报到情况,填写《学期报到情况表》报送教务处、学生工作处。

3.学生自开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学校规定交纳相关费用后,持有效证件到所在院(系)办理注册手续。

4.学生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自开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附有关证明向所在学院办理请假手续或暂缓注册手续。暂缓注册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二周。

5.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时缴纳学费的贫困生可以按照《湖北医药学院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办法》申请贷款或其它形式资助,并到所在学院提出缓缴费申请,由学院提出意见,经贫困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报学校批准,取得《学生缓缴学费证明》后办理注册手续。

6.辅导员收集本班学生的《学生证》、《学生缓缴学费证明》以及延期注册申请送交所在学院学生管理部门并由其汇总后报所在学院教学管理部门。

7.计划财务处为学院提供准确的《学生缴费情况清单》。

8.各学院教学管理部门对照《班级学生名单》、《学生

缴费情况清单》以及《学生缓缴学费证明》进行注册资格审查,对符合注册资格的学生在其《学生证》注册栏内加盖“已注册”印章。

9.开学后第三周,各学院学生、教学管理部门向所辖各班级通报注册情况,并将结果报送教务处和抄送学生工作处。

10.注册结束后,教务处将关闭未注册学生的信息查询系统。

第八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不予注册,未注册学生不享受在校学生的权利,学校对其学习效果也不予评价:

1.未按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或其它应缴费用且未办理缓缴手续者。

2.应当休学而没有履行休学手续者。

3.因学籍变动,《学生证》未予更换者。

4.应当留级、降级而没有履行留、降级手续者。

5.因出国留学、应征入伍、因病或其它原因申请暂不注册者。

第九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予以暂缓注册,暂缓注册学生享受湖北医药学院在籍学生的待遇。

1.未能按时报到但已办理请假手续者。

2.前一学期(含假期)有违法、违纪行为,组织上未作处理结论者。

3.因特殊情况申请暂缓注册者。

第十条 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

未注册者,视为学生主动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在籍本科学生、专科(高职)学生。【湖北医药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第二章 学制、修业年限

第十二条 各专业的学制以教育部的规定为准。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弹性学制,可延长修业年限。

第十三条 学生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为三年制专业五年、四年制专业六年、五年制专业七年。

第十四条 延长学习年限者,须按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 考勤与请假

第十五条 教学计划规定的课堂讲授、考试、实验、见习、实习、社会调查、军事训练等教学活动都要进行考勤,学生因故不能参加的,事先必须请假。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出勤者,均以旷课论处。

教研室可以根据本《规定》的原则、所授课程的特点和学生人数多少等情况制定本门课程考勤办法(如点名、签到等)进行考勤,并将学生考勤情况按所占成绩的比例评定学生的平时成绩;对学生旷课等情况应及时向学生所在院(系)反映。

采取全程或抽查方式记载考勤,对所发现的旷课现象,教研室可参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2、3款处理。

学生旷课时间,一般以课表规定的上课学时计算;无故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三)
2015年湖北医药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及工作细则

2015年湖北医药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及工作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15〕11号)文件精神,2015年我校将继续开展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本科教育工作。现将招生及相关事宜介绍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

选拔对象: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以及成人高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报名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二、招生计划及相关信息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

我校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具体方式如下: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11日18:00

(2)报名网址:

(3)要求: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全面填报个人信息(包括高考考生号等)

2.现场报名确认

(1)报名时间:分两个时段进行。2015年5月13日,接受校内专升本考生报名,由所在学院集中报送资料;2015年5月14日,接受校外专升本考生报名,报名手续必须由申请者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报名地点: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教务处教务科(勤政楼一楼)。(公交路线:在十堰市火车站广场乘车,可选择4路、5路公汽,到太和医院站下车即到;在十堰市三堰客运站门口乘车,可选择4路、5路、8路、10路公汽,到太和医院站下车过街即到。)

(3)报名资料:符合报名条件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请持以下资料报名: ①身份证原件。

②《2015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学生报名申请表》原件(附件1)一式三份,申请者、申请者所在高校和举办学校各留存一份。考生根据要求如实填写,所在院校相关部门需盖章确认。

③已修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考生所在院校教务部门需盖章确认。

④在省、部级及以上赛事中获得优异成绩的考生,或在统计源及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的考生,可申请加分,加分标准见下表2。申请者填写《2015年湖北医药学院普通专升本考生加分申请表》(附件2)一份,考生所在院校相关部门需盖章确认。报名时还请携带证书或期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通过审核者,给予相应加分。

(4)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批准的标准执行。护理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药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报名考试费均为130元。详见下表。

(5)电子采像:考生报名后进行现场电子采像,采像费用自理。

(6)学籍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对报名学生的专科学籍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者,取消其考试资格。通过学籍资格审核的学生名单,我校将及时在学校、教务处主页上公布。

(二)考试

1.考试科目

(1)大学英语:总分100,题型包括选择题、阅读题、综合填空和写作。所有专业均须考核。

(2)专业课程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2.考试安排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考试时间为2015年6月6日-6月7日,详见下表。通过学籍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2015年6月4日-5日,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教务处领取准考证。

(三)录取

1.各专业均设定英语资格线,达到英语资格线者按照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最后一名若出现排名并列情况,则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若英语成绩亦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课程考试中综合分析题得分高者。

3.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四)
湖北医药学院选修课学生网报通知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关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选修课程选报的通知

根据教学安排和学校有关要求精神,我院将开展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选修课程选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修报名时间:(9月5日13:00——9月11日晚上12:00)。选修时间过后本系统将关闭。

二、选修办法:通过网络选修,打开IE浏览器,输入以下网址:

(

三、由于学生选课过于集中,可能会造成网络拥挤,如出现不能选课时,关闭浏览器后,

稍后再次进入(建议使用校园网进入)。

四、此次选课如果部分课程选修人数过少,不能开课时,将安排改选,改选时间另定。 五、进入该系统,只能以本人的账号登录,严禁使用他人帐号登录。如果恶意修改他人

信息,将通过网络日志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选修报名要求:

1、每位同学最多选修课程不得大于2门,多选课程将随机删除。 2、公共选修课在校本部开设,全院各专业各年级打通选修报名。

3、网上选修课课表见下发纸质课表前页,请同学们根据自己的时间选择相应的临

时班级。

4、禁止报名选修以前报名选修过的课程,即使同一门课程多次通过考试,也仅给

予一次学分。【湖北医药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5、实际进入课表选修课不需要网上选报,如本班有超过2门进入课表选修课,不

得在网上进行选课。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处 2011年8月29日

2011-2012-1学期选修课(已进入班级课表)

2011-2012-1学期选修课(网上选课)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五)
【湖北医药学院专业】湖北医药学院招生网站-湖北医药学院分数线

【湖北医药学院专业】湖北医药学院招生网站-湖北医药学院分数线 第四章 录取条件 第九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 临床专业均不录取色弱、色盲、嗅觉迟钝或丧失、听觉全失的考生,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如有上述身体缺陷的考生,学校将按照规定,取消其学籍,或将其转入非医学类专业就读。 第十一条   鉴于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我校明确提出,不鼓励躯干和肢体残疾考生报考我校医学类专业。 第十二条   我校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左利手考生。 第十三条   学校各专业的公共课程均为大学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四条 护理类专业男女生不限,女生身高在1.6米以下者慎报。 第十五条  各专业均不规定男女比例。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院严格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机构划定的录取批次及投档资格线等相关规定,独立进行远程网上录取。在湖北省招生本科专业为第二批,专科(高职)为四批(一)。 第十七条 严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优先录取学校志愿第一的考生。第一志愿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符合条件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以加分或降分后的分数排序,再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八条 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按考生报考专业的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再依次安排第二志愿,直至专业计划完成。 第十九条 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对原无志愿但经调剂进档的考生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安排。不录取未填报我校志愿又不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录取十堰地区生源考生(含原始分数上线考生和加分后上线考生),其人数不超过在鄂招生计划的50%。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二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人的准考证原件和入学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手续不全者不予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新生进校后必须每学年向学院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收费严格按湖北省有关文件要求,并经十堰市物价部门审批后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我院将进行新

生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学院将酌情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湖北医药学院重点专业:

湖北医药学院全景地图:

湖北医药学院历年分数线:

湖北医药学院报考指南:

湖北医药学院招生计划:

湖北医药学院人气校友: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六)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教务系统入口:http://jwc.hbmu.edu.cn/structure/ ...

下面中国招生考试网小编给各位考生整理: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教务系统入口:http://jwc.hbmu.edu.cn/structure/


更多校园信息,请关注>>>校园快讯>>>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七)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处入口:http://jwc.hbmu.edu.cn/structure/

下面中国招生考试网小编给各位考生整理: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处入口:http://jwc.hbmu.edu.cn/structure/


更多校园信息,请关注>>>校园快讯>>>
  • ·攀枝花学院教务管理系统(2016-07-29)
  •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最新成考报名

  • 海南省考试局成绩查询
  • 宁夏教育网成绩查询 宁夏教育网考生登录
  • 云南省招考频道成绩查询 云南省招考...
  • 云南省招考频道录取 云南招考频道录...
  • 云南招考频道成绩查询入口 云南招考...
  • 四川教育网成绩查询官网
  • 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查询
  • 上海招考热线成绩查询 上海招考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