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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健康学院教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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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健康学院教务系统(一)
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试行) 文件

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和改善我省职业学校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根据国家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和本省有关职业教育的条例、规定,遵循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规律,依据科学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制定。

第三条 学校应坚持以学生为本,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

第四条 学校必须重视文化建设。要开发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发挥学科课程、环境课程、活动课程以及各类教学管理制度的育人功能,引入先进的企业文化,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培育良好的教学风气,使学校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

第二章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管理

第五条 专业建设

专业建设是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目标,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应根据本地经济结构和有关行业劳动力市场的需要,结合学校实际设置专业。要通过加强教学管理,推动专业的现代化建设,形成优势,办出特色。

第六条 教学计划

1.教学计划是学校最基本的教学文件,是实现培养目标和组织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

2.教学计划分指导性教学计划和实施性教学计划。指导性教学计划由教育部或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省教育厅制定和颁发。实施性教学计划由学校按照指导性教学计划及有关行业和职业对人才规格的要求制定。

3.对于无指导性教学计划的专业,学校应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吸纳有关行业、企业专家和用人单位的意见,进行专业岗位工作分析和教学分析后制定。

实施性教学计划由以下部分组成:招生对象与学制、培养目标与业务范围、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及要求、课程设置及教学要求、教学活动时间分配表(按周分配)、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实习教学计划表和有关教学计划的说明。

实习教学计划一般包括:实习教学目标(含学生毕业时应达到的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标准)、教学实习课题和实施要求、生产实习安排、时间分配等。

4.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的程序

实施性教学计划的专业名称应科学、准确、规范,体现人才培养规格和专业内涵。专业名称应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

导性专业目录(试行)》。

(1)专业论证。学校通过对有关人才需求的调研以及专业岗位工作分析,明确与专业对应的职业岗位(群)职责和主要工作范围,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和业务范围。

(2)拟订计划。构建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综合职业能力为本位的课程体系。妥善处理各类课程关系;保证必修课程的开设和课时;确定选修课程和课时比例;安排好实践性教学环节。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应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

(3)审核报批。实施性教学计划由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讨论,经分管教学校长审核,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实施性教学计划必须在新生入学前完备。经审批的教学计划须严格执行,不能无原则更动;学校应根据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变化,对实施性教学计划进行适时修订。修订后的教学计划需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5.学校应按教育部的要求开设德育课程。各专业均应开设的文化基础课程有: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与健康。其他文化基础课程,如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综合文科、综合理科等,学校可根据专业需要开设或以任选课的方式开设。专业课程(含实践课程)的教学内容应针对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确定,应能够覆盖职业资格标准的要求。

学校应开设发展学生个性、兴趣和特长,发挥学生潜在能力,增强学生就业能力的任选课程。其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为10-20%。

6.周学时数一般为24—30,教学实习与生产实习可按每周30—40小时安排(一小时折一学时)安排。文化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的比例一般为4:6。专业课程中的实践教学比例一般为50%,生产实习一般安排半年至一年。对文化基础要求较高或对职业技能要求较强的专业,可根据需要对课时比例作适当调整。

实行学分制的学校(专业),以及招收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学员或采用远程教育手段的学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学活动的时间。

第七条 教学大纲

1.教学大纲是学校实施课程教学工作,统一课程教学质量标准的主要依据。

教学大纲由以下部分组成:课程的性质和任务、教学内容和要求、理论教学和实验(实习)的时数、教法和学法建议及必备的教学设施要求、有关教学大纲的说明。

2.教学大纲按课程编写。教学计划中的每门课程(含独立设置的实习和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均应有教学大纲。学校应采用部颁和省颁的教学大纲或市职教教研机构制定的教学纲要。无统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学校应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培养目标、业务范围、教学时数,组织教研组制订教学基本要求,经教务处或专业办(专业部或系)审核,分管教学校长审批后执行。

3.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按照教学大纲(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进行教学。执行中对教学内容和要求有所增删和调整,须经教务处或专业办(专业部或系)批准。一般不得减少实践教学时数。

教学大纲(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应在课程开设前备齐。

第八条 教材

教材是教学内容的重要载体,是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主要依据。

德育课程和主要文化基础课程教材由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确定,专业课程教材由学校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教材目录自主选择。对未作统一规定的,学校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由教务处征求教研组意见后提出教材使用方案,经分管教学校长审核后确定。

学校应有目标、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发校本课程,编写必需的校本教材(讲义)。校本教材(讲义)的内容应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职业岗位变化的要求,体现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具有职业教育特色。

教材必须在开学前备齐。学校配备专人管理,由教务处主任负责。

第三章 教学行政管理

第九条 教学管理体制

学校应建立结构合理、责权清晰、分工协作、精干高效的教学管理体制。

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校长具体负责。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可设立教务处、实训处、专业办(专业部或系)、教科研室等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和研究机构。

教研组为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的基层组织。

第十条 计划管理

1.教学工作计划

【江苏健康学院教务系统】

教学工作计划是学校实施教学目标管理的依据,按学期制定。

教学工作计划主要由学期教学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及其人员、时间、任务安排等基本内容组成。

教学工作计划由分管教学校长在开学前一周拟定,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开学前发至各部门。校长每学期应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两次检查。学期结束前由分管教学校长对计划执行情况作出书面总结。

2.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和研究机构工作计划

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和研究机构工作计划是学校组织、实施、协调、检查教学工作的依据,应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按学期制定。

部门工作计划主要由学期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及其人员、时间、任务安排等基本内容组成。

部门工作计划由部门负责人拟定,经分管教学校长审批后在开学第一周执行。每学期由分管教学校长检查两次,学期结束前由各部门负责人对计划执行情况作出书面总结。

3.教研组工作计划

教研组工作计划根据学校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计划按学期制定。

教研组工作计划主要由学期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具体工作安排等基本内

容组成。

教研组工作计划由教研组组长拟定,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教学校长审批后执行。每学期由相关部门检查两次。学期结束前教研组组长对计划执行情况作出书面总结。

4.课程授课计划

课程授课计划是教师组织课程教学的具体安排。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教材和教学进程表按学期编制。

课程授课计划由说明和授课计划表两部分组成。说明部分包括:教学内容、教学目标、学生学习现状分析等;授课计划表包括:周次、授课顺序、章节内容摘要、学时安排、实验安排、作业安排、考核时间和方法等。

课程授课计划在开学前完成,经教研组或备课组讨论,报相关部门审核后执行。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课程授课计划。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应按上述程序报批,并作记录说明。相关部门对任课教师执行课程授课计划情况应定期检查。

第十一条 教学管理制度

学校应建立必要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主要有:各级教学管理机构的职责;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教学过程监控与反馈制度;教学设施管理制度、规定等。教学管理制度由校长责成有关部门制定,由校长办公室颁发。

第十二条 教务常规管理

1.教务常规管理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方面,是稳定教学秩序的重要保证。教务常规管理由教务处负责,应使用计算机辅助管理。

教务常规管理包括制定校历表、作息时间表、教学进程表、课程表、班级日志,下达教学任务书,进行教学文书档案、教学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师业务档案管理等。

2.制定“四表一志”

(1)校历表

校历采用表格形式按学年或学期编制。由寒暑假起讫时间、教学活动周、开学、注册、入学教育、军训、校运动会、考试、毕业教育的日期和法定节假日以及其他全校性活动的日程等部分组成。

校历表在开学前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印发各部门。

(2)作息时间表

作息时间表在每学期开学前发至各部门和班级。执行中如有变更,须提前一周将变更后的作息时间表下发。

(3)教学进程表

教学进程表是每学期班级教学活动的具体安排,由教务处根据校历、各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编制。内容包括班级、班主任、课程名称、学时数、理论和实践教学的周数安排、考试日期等。

教学进程表在开学前一周编好,经分管教学校长审批后执行。教学进程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4)课程表

课程表包括全校总课程表、班级课程表和任课教师课程表。

课程表由教务处编制。班级课程表、任课教师课程表和教学任务书在开学前与作息时间表一并发至班级和任课教师。课程表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动。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由教务处下达调课通知。

(5)班级日志

班级日志由周次、日期、节次、课程、任课教师、教学内容、作业、学生学习及出勤情况等部分组成。

任课教师授课后应逐项认真填写。教务处或专业办(专业部或系)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3.档案、资料和学籍管理

(1)教学文书档案管理

主要内容有:

上级及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决议、通报、指令、批复、条例、规定、制度等文件; 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教学管理职能部门、研究机构和教研组的工作计划与总结;

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学评估的总结;

学校教学工作的各种上报材料;

教学改革方案和总结;

其他有保留价值的教学管理资料。

教学文书档案由教务处负责收集,按学年建档、保管。

(2)教学业务档案管理

主要内容有: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及其执行情况说明表;

教材使用情况说明表;

校历表、教学进程表、课程表、选修课安排表、课程授课计划表、班级日志; 学期教学进度检查表;

课程考核试题、标准答案、样卷和成绩考核质量分析表;

各门课程的学生成绩和学分记载表;

实验、实习、社会调查的计划、大纲及指导书、任务书、教材,能反映实践教学情况的有关资料;

学生专业技能考核情况记载表;

专业设置论证报告;

修订教学计划的论证报告;

毕业生情况调查表及分析报告等。

教学业务档案由教务处负责收集,按专业、年级建档,学生毕业后交学校档案室保管。

江苏健康学院教务系统(二)
江苏教育学院教务处

江苏教育学院教务处

苏教院教务处[2008]27号

关于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草场门校区 公共选修课选课的通知

各系(中心、体育室):

经研究决定,我院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草场门校区公共选修课选课工作将于本学期第4周(9月24日—9月27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

毕业班尚未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2006-2008级草场门校区在籍普高本、专科学生(2008级新生按教务处编制的最新学号及密码选课), 2007、2008级专转本学生不参加选课,但在不影响公选课正常上课的前提下可根据本人意愿听课。

二.选课时间:

本次公选课采取网上选课(jwc.jsie.edu.cn或jwc.jsie.edu.cn/jwmis),选课时间:9月24日(星期三)14∶00—9月27日(星期六)14∶00,学生参照本班级的课表时间及供选修的课程上课时间选课。

三.选课要求:

(一)各系学生跨类(系)选课(即文选理、理选文、文理选体艺、体艺选文理),多选不限,具体安排为:

本科学生在校期间跨类(系)选修至少6门(学分:8 分),选修课程安排如下:【江苏健康学院教务系统】

(1)文科类学生:须选修“人文类”(跨系选)至少2门(学分:2*1.5=3)+“科学类”至少2门(学分:2*1.5=3)+“体艺类”至少2门(学分:2*1=2)。

(2)理科类学生:须选修“人文类”至少2门(学分:2*1.5=3)+“科学类”(跨系选)至少2门(学分:2*1.5=3)+ “体艺类”至少2门(学分:2*1=2)。

(3)体艺类学生:须选修“人文类”至少2门(学分:2*1.5=3)+“科学类”至少2门(学分:2*1.5=3)+ “体艺类”(跨系选)至少2门(学分:2*1=2)。【江苏健康学院教务系统】

在校期间合计选修8学分以上

专科学生在校期间跨类(系)选修至少4门(学分:5 分),选修课程安排如下: 必选人文类、科学类、体艺类各一门(学分:1.5+1.5+1=4)后,在三类课程中再任选一门(学分:1-1.5),在校期间合计选修5学分以上。

(二)原则上学生每学期至多选两门。

(三)教务科根据选课人数,对选课人数不符合开课条件的课程重新安排选课,具体改选时间另行通知。选课的最终结果学生自行在网上查询。

(四)毕业班最后一学期一律不予选课。

四.其它事项:

1.本学期公选课集中安排在星期一、星期二、星期四、星期五8-9节(15∶40—17∶10)或10-11节(18∶30—20∶00)授课(此时间段内各系一般不不安排其它课程,学生参照本班级的课表时间及供选修的课程上课时间选课)。

2.选课相关原则详见院发《关于颁布〈江苏教育学院学分制〉(试行)的通知》(苏教院[2000]89号文件)及教务处发《江苏教育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暂行)》(苏教院教务处[2000]13号文件)。

3.学生登录网络选课的帐号为本人学号,密码遗忘可至各系办公室查询。

五.各系务必通知到位,让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学期草场门校区公选课的选课工作。

六.未尽事宜请与教务科应正兴联系,电话:83758140。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江苏健康学院教务系统(三)
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试行)

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试行)

(2005年7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和改善我省职业学校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根据国家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和本省有关职业教育的条例、规定,遵循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规律,依据科学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制定。

第三条 学校应坚持以学生为本,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

第四条 学校必须重视文化建设。要开发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发挥学科课程、环境课程、活动课程以及各类教学管理制度的育人功能,引入先进的企业文化,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培育良好的教学风气,使学校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

第二章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管理

第五条 专业建设

专业建设是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目标,科学合理地设臵专业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应根据本地经济结构和有关行业劳动力市场的需要,结合学校实际设臵专业。要通过加强教学管理,推动专业的现代化建设,形成优势,办出特色。

第六条 教学计划

1.教学计划是学校最基本的教学文件,是实现培养目标和组织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

2.教学计划分指导性教学计划和实施性教学计划。指导性教学计划由教育部或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省教育厅制定和颁发。实施性教学计划由学校按照指导性教学计划及有关行业和职业对人才规格的要求制定。

3.对于无指导性教学计划的专业,学校应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吸纳有关行业、企业专家和用人单位的意见,进行专业岗位工作分析和教学分析后制定。

实施性教学计划由以下部分组成:招生对象与学制、培养目标与业务范围、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及要求、课程设臵及教学要求、教学活动时间分配表(按周分配)、课程设臵与教学时间安排表、实习教学计划表和有关教学计划的说明。

实习教学计划一般包括:实习教学目标(含学生毕业时应达到的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标准)、教学实习课题和实施要求、生产实习安排、时间分配等。

4.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的程序

实施性教学计划的专业名称应科学、准确、规范,体现人才培养规格和专业内涵。专业名称应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

(1)专业论证。学校通过对有关人才需求的调研以及专业岗位工作分析,明确与专业对应的职业岗位(群)职责和主要工作范围,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和业务范围。

(2)拟订计划。构建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综合职业能力为本位的课程体系。妥善处理各类课程关系;保证必修课程的开设和课时;确定选修课程和课时比例;安排好实践性教学环节。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应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

(3)审核报批。实施性教学计划由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讨论,经分管教学校长审核,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实施性教学计划必须在新生入学前完备。经审批的教学计划须严格执行,不能无原则更动;学校应根据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变化,对实施性教学计划进行适时修订。修订后的教学计划需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5.学校应按教育部的要求开设德育课程。各专业均应开设的文化基础课程有: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与健康。其他文化基础课程,如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综合文科、综合理科等,学校可根据专业需要开设或以任选课的方式开设。专业课程(含实践课程)的教学内容应针对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确定,应能够覆盖职业资格标准的要求。

学校应开设发展学生个性、兴趣和特长,发挥学生潜在能力,增强学生就业能力的任选课程。其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为10-20%。

6.周学时数一般为24—30,教学实习与生产实习可按每周30—40小时安排(一小时折一学时)安排。文化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的比例一般为4:6。专业课程中的实践教学比例一般为50%,生产实习一般安排半年至一年。对文化基础要求较高或对职业技能要求较强的专业,可根据需要对课时比例作适当调整。

实行学分制的学校(专业),以及招收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学员或采用远程教育手段的学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学活动的时间。

第七条 教学大纲

1.教学大纲是学校实施课程教学工作,统一课程教学质量标准的主要依据。 教学大纲由以下部分组成:课程的性质和任务、教学内容和要求、理论教学和实验(实习)的时数、教法和学法建议及必备的教学设施要求、有关教学大纲的说明。

2.教学大纲按课程编写。教学计划中的每门课程(含独立设臵的实习和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均应有教学大纲。学校应采用部颁和省颁的教学大纲或市职教教研机构制定的教学纲要。无统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学校应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培养目标、业务范围、教学时数,组织教研组制订教学基本要求,经教务处或专业办(专业部或系)

审核,分管教学校长审批后执行。

3.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按照教学大纲(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进行教学。执行中对教学内容和要求有所增删和调整,须经教务处或专业办(专业部或系)批准。一般不得减少实践教学时数。

教学大纲(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应在课程开设前备齐。

第八条 教材

教材是教学内容的重要载体,是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主要依据。

德育课程和主要文化基础课程教材由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确定,专业课程教材由学校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教材目录自主选择。对未作统一规定的,学校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由教务处征求教研组意见后提出教材使用方案,经分管教学校长审核后确定。

学校应有目标、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发校本课程,编写必需的校本教材(讲义)。校本教材(讲义)的内容应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职业岗位变化的要求,体现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具有职业教育特色。

教材必须在开学前备齐。学校配备专人管理,由教务处主任负责。

第三章 教学行政管理

第九条 教学管理体制

学校应建立结构合理、责权清晰、分工协作、精干高效的教学管理体制。

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校长具体负责。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可设立教务处、实训处、专业办(专业部或系)、教科研室等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和研究机构。

教研组为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的基层组织。

第十条 计划管理

1.教学工作计划

教学工作计划是学校实施教学目标管理的依据,按学期制定。

教学工作计划主要由学期教学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及其人员、时间、任务安排等基本内容组成。

教学工作计划由分管教学校长在开学前一周拟定,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开学前发至各部门。校长每学期应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两次检查。学期结束前由分管教学校长对计划执行情况作出书面总结。

2.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和研究机构工作计划

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和研究机构工作计划是学校组织、实施、协调、检查教学工作的依据,应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按学期制定。

部门工作计划主要由学期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及其人员、时间、任务

安排等基本内容组成。

部门工作计划由部门负责人拟定,经分管教学校长审批后在开学第一周执行。每学期由分管教学校长检查两次,学期结束前由各部门负责人对计划执行情况作出书面总结。

3.教研组工作计划

教研组工作计划根据学校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计划按学期制定。

教研组工作计划主要由学期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具体工作安排等基本内容组成。

教研组工作计划由教研组组长拟定,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教学校长审批后执行。每学期由相关部门检查两次。学期结束前教研组组长对计划执行情况作出书面总结。

4.课程授课计划

课程授课计划是教师组织课程教学的具体安排。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教材和教学进程表按学期编制。

课程授课计划由说明和授课计划表两部分组成。说明部分包括:教学内容、教学目标、学生学习现状分析等;授课计划表包括:周次、授课顺序、章节内容摘要、学时安排、实验安排、作业安排、考核时间和方法等。

课程授课计划在开学前完成,经教研组或备课组讨论,报相关部门审核后执行。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课程授课计划。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应按上述程序报批,并作记录说明。相关部门对任课教师执行课程授课计划情况应定期检查。

第十一条 教学管理制度

学校应建立必要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主要有:各级教学管理机构的职责;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教学过程监控与反馈制度;教学设施管理制度、规定等。教学管理制度由校长责成有关部门制定,由校长办公室颁发。

第十二条 教务常规管理

1.教务常规管理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方面,是稳定教学秩序的重要保证。教务常规管理由教务处负责,应使用计算机辅助管理。

教务常规管理包括制定校历表、作息时间表、教学进程表、课程表、班级日志,下达教学任务书,进行教学文书档案、教学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师业务档案管理等。

2.制定“四表一志”

(1)校历表

校历采用表格形式按学年或学期编制。由寒暑假起讫时间、教学活动周、开学、注册、入学教育、军训、校运动会、考试、毕业教育的日期和法定节假日以及其他全校性活动的日程等部分组成。

校历表在开学前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印发各部门。

(2)作息时间表

作息时间表在每学期开学前发至各部门和班级。执行中如有变更,须提前一周将变更后的作息时间表下发。

(3)教学进程表

教学进程表是每学期班级教学活动的具体安排,由教务处根据校历、各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编制。内容包括班级、班主任、课程名称、学时数、理论和实践教学的周数安排、考试日期等。

教学进程表在开学前一周编好,经分管教学校长审批后执行。教学进程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4)课程表

课程表包括全校总课程表、班级课程表和任课教师课程表。

课程表由教务处编制。班级课程表、任课教师课程表和教学任务书在开学前与作息时间表一并发至班级和任课教师。课程表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动。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由教务处下达调课通知。

(5)班级日志

班级日志由周次、日期、节次、课程、任课教师、教学内容、作业、学生学习及出勤情况等部分组成。

任课教师授课后应逐项认真填写。教务处或专业办(专业部或系)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3.档案、资料和学籍管理

(1)教学文书档案管理

主要内容有:

上级及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决议、通报、指令、批复、条例、规定、制度等文件; 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教学管理职能部门、研究机构和教研组的工作计划与总结;

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学评估的总结;

学校教学工作的各种上报材料;

教学改革方案和总结;

其他有保留价值的教学管理资料。

教学文书档案由教务处负责收集,按学年建档、保管。

(2)教学业务档案管理

主要内容有: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及其执行情况说明表; 教材使用情况说明表;

校历表、教学进程表、课程表、选修课安排表、课程授课计划表、班级日志; 学期教学进度检查表;

江苏健康学院教务系统(四)
江 苏 大 学 教 务 处 文 件

江苏大学教务处文件

江大教„2013‟39号

关于做好2013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

四六级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苏教考社[2013]10号)文件精神,

2013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定于6月15日(第十六周周六)举行,为做好本次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考试能够顺利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场安排

本次考试我校共设考场738个,其中四级考场共338个、六

级考场共400个。具体的考试时间与地点安排见下表:

准考证上已标明考试时间和地点,请通知考生在考试前予以

确认。

二、监考工作

(1)本次考试继续实行多题多卷,即在同一考场内使用多

套试卷,试卷随机发放,其类型通过试题册背面的条形码区分。考试时,监考老师须指导学生正确粘贴条形码。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请各学院通知监考教师务必登录教务处网页查看“多题多卷模式说明(更新版)”。

(2)监考教师请按下表准时到指定教室集中,接受监考培

训并领取试卷及相关考试用品。考试结束后按下表到指定教室交考卷和考生签到表等。(友情提醒:六级考试部分考场领卷和交卷地点不同,请相关监考教师注意!)

(3)各学院必须确保本学院监考教师准时到位。监考教师

必须认真遵守《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员守则》,履行监考职责。

1

(4)为方便教师准时参加六级监考工作,特安排由五棵松

至京江教学楼的往返班车。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下午:13:50(五棵松), 18:00(京江教学楼)

三、听力考试

本次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听力考试采用的播放频率分别

为:

(1)三江楼、三山楼、主楼和主A楼采用84.5MHz的频率

播放;

(2)京江学院教学楼采用75.4MHz的频率播放;

外国语学院发射台将于6月7-9日下午15:00—16:00、13-14

日下午15:00—17:00试播音,每个考生务必在这期间到考场所在教室调试耳机。语音室(主楼503)于周四至周五为考生维修耳机。

四、考试纪律

请考生在正式开考前15分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

(或一卡通)及耳机、2B铅笔和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并请注意以下几点:

学生考试应做到准考证、身份证与学生证(或一卡通)“三

证齐全”,若有遗失等特殊情况,考生必须到所在学院开出有关证明;

考试时,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遵守《大学英语四、六

级考试考生守则》,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或有存贮功能的电子设备以及数字接收装置进入考场,如有考生带入考场,须交监考教师保管,否则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2

考生参加四级考试必须在上午9: 00前进入考场,参加六级

考试必须在下午3:00前进入考场,过后一律不得入场并以缺考论处。考试全过程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请各学院的党委副书记和教学副院长,务必在6月15日上

午和下午分别按照指定时间要求到J110集中领取本学院教师和学生的考场分布表,做好巡视工作。

为确保做好本次四、六级英语的考试工作,学校成立以梅强

副校长为组长,由纪委、教务处、学工处、保卫处、后勤集团和外国语学院等负责人组成的“江苏大学四、六级外语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风、考纪和考务工作。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考试前组织、动员和教育工作,坚决杜绝代考等作弊行为的发生。

2013年6月4日

江苏大学教务处 2013年6月4日印发 3

江苏健康学院教务系统(五)
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

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试行)

[作者:江苏徐州第二职业中学[国家标准-省级重点] 来源:江苏徐州第二职业中学[国家标准-省级

重点] 发表:2010-9-28 8:50:22 点击数:380 录入:admin 评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和改善我省职业学校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根据国家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和本省有关职业教育的条例、规定,遵循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规律,依据科学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制定。

第三条 学校应坚持以学生为本,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

第四条 学校必须重视文化建设。要开发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发挥学科课程、环境课程、活动课程以及各类教学管理制度的育人功能,引入先进的企业文化,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培育良好的教学风气,使学校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

第二章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管理

第五条 专业建设

专业建设是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目标,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应根据本地经济结构和有关行业劳动力市场的需要,结合学校实际设置专业。要通过加强教学管理,推动专业的现代化建设,形成优势,办出特色。

第六条 教学计划

1.教学计划是学校最基本的教学文件,是实现培养目标和组织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

2.教学计划分指导性教学计划和实施性教学计划。指导性教学计划由教育部或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省教育厅制定和颁发。实施性教学计划由学校按照指导性教学计划及有关行业和职业对人才规格的要求制定。

3.对于无指导性教学计划的专业,学校应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吸纳有关行业、企业专家和用人单位的意见,进行专业岗位工作分析和教学分析后制定。

实施性教学计划由以下部分组成:招生对象与学制、培养目标与业务范围、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及要求、课程设置及教学要求、教学活动时间分配表(按周分配)、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实习教学计划表和有关教学计划的说明。

实习教学计划一般包括:实习教学目标(含学生毕业时应达到的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标准)、教学实习课题和实施要求、生产实习安排、时间分配等。

4.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的程序

实施性教学计划的专业名称应科学、准确、规范,体现人才培养规格和专业内涵。专业名称应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

(1)专业论证。学校通过对有关人才需求的调研以及专业岗位工作分析,明确与专业对应的职业岗位(群)职责和主要工作范围,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和业务范围。

(2)拟订计划。构建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综合职业能力为本位的课程体系。妥善处理各类课程关系;保证必修课程的开设和课时;确定选修课程和课时比例;安排好实践性教学环节。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应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

(3)审核报批。实施性教学计划由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讨论,经分管教学校长审核,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实施性教学计划必须在新生入学前完备。经审批的教学计划须严格执行,不能无原则更动;学校应根据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变化,对实施性教学计划进行适时修订。修订后的教学计划需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5.学校应按教育部的要求开设德育课程。各专业均应开设的文化基础课程有: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与健康。其他文化基础课程,如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综合文科、综合理科等,学校可根据专业需要开设或以任选课的方式开设。专业课程(含实践课程)的教学内容应针对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确定,应能够覆盖职业资格标准的要求。

学校应开设发展学生个性、兴趣和特长,发挥学生潜在能力,增强学生就业能力的任选课程。其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为10-20%。

6.周学时数一般为24—30,教学实习与生产实习可按每周30—40小时安排(一小时折一学时)安排。文化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的比例一般为4:6。专业课程中的实践教学比例一般为50%,生产实习一般安排半年至一年。对文化基础要求较高或对职业技能要求较强的专业,可根据需要对课时比例作适当调整。 实行学分制的学校(专业),以及招收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学员或采用远程教育手段的学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学活动的时间。

第七条 教学大纲

1.教学大纲是学校实施课程教学工作,统一课程教学质量标准的主要依据。

教学大纲由以下部分组成:课程的性质和任务、教学内容和要求、理论教学和实验(实习)的时数、教法和学法建议及必备的教学设施要求、有关教学大纲的说明。

2.教学大纲按课程编写。教学计划中的每门课程(含独立设置的实习和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均应有教学大纲。学校应采用部颁和省颁的教学大纲或市职教教研机构制定的教学纲要。无统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学校应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培养目标、业务范围、教学时数,组织教研组制订教学基本要求,经教务处或专业办(专业部或系)审核,分管教学校长审批后执行。

3.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按照教学大纲(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进行教学。执行中对教学内容和要求有所增删和调整,须经教务处或专业办(专业部或系)批准。一般不得减少实践教学时数。

教学大纲(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应在课程开设前备齐。

第八条 教材

教材是教学内容的重要载体,是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主要依据。

德育课程和主要文化基础课程教材由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确定,专业课程教材由学校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教材目录自主选择。对未作统一规定的,学校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由教务处征求教研组意见后提出教材使用方案,经分管教学校长审核后确定。

学校应有目标、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发校本课程,编写必需的校本教材(讲义)。校本教材(讲义)的内容应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职业岗位变化的要求,体现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具有职业教育特色。

教材必须在开学前备齐。学校配备专人管理,由教务处主任负责。

第三章 教学行政管理

第九条 教学管理体制

学校应建立结构合理、责权清晰、分工协作、精干高效的教学管理体制。

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校长具体负责。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可设立教务处、实训处、专业办(专业部或系)、教科研室等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和研究机构。

教研组为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的基层组织。

第十条 计划管理

1.教学工作计划

教学工作计划是学校实施教学目标管理的依据,按学期制定。

教学工作计划主要由学期教学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及其人员、时间、任务安排等基本内容组成。 教学工作计划由分管教学校长在开学前一周拟定,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开学前发至各部门。校长每学期应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两次检查。学期结束前由分管教学校长对计划执行情况作出书面总结。

2.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和研究机构工作计划

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和研究机构工作计划是学校组织、实施、协调、检查教学工作的依据,应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按学期制定。

部门工作计划主要由学期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及其人员、时间、任务安排等基本内容组成。 部门工作计划由部门负责人拟定,经分管教学校长审批后在开学第一周执行。每学期由分管教学校长检查两次,学期结束前由各部门负责人对计划执行情况作出书面总结。

3.教研组工作计划

教研组工作计划根据学校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计划按学期制定。

教研组工作计划主要由学期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具体工作安排等基本内容组成。

教研组工作计划由教研组组长拟定,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教学校长审批后执行。每学期由相关部门检查两次。学期结束前教研组组长对计划执行情况作出书面总结。

【江苏健康学院教务系统】

4.课程授课计划

课程授课计划是教师组织课程教学的具体安排。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教材和教学进程表按学期编制。

课程授课计划由说明和授课计划表两部分组成。说明部分包括:教学内容、教学目标、学生学习现状分析等;授课计划表包括:周次、授课顺序、章节内容摘要、学时安排、实验安排、作业安排、考核时间和方法等。

课程授课计划在开学前完成,经教研组或备课组讨论,报相关部门审核后执行。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课程授课计划。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应按上述程序报批,并作记录说明。相关部门对任课教师执行课程授课计划情况应定期检查。

第十一条 教学管理制度

学校应建立必要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主要有:各级教学管理机构的职责;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教学过程监控与反馈制度;教学设施管理制度、规定等。教学管理制度由校长责成有关部门制定,由校长办公室颁发。

第十二条 教务常规管理

1.教务常规管理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方面,是稳定教学秩序的重要保证。教务常规管理由教务处负责,应使用计算机辅助管理。

教务常规管理包括制定校历表、作息时间表、教学进程表、课程表、班级日志,下达教学任务书,进行教学文书档案、教学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师业务档案管理等。

2.制定“四表一志”

(1)校历表

校历采用表格形式按学年或学期编制。由寒暑假起讫时间、教学活动周、开学、注册、入学教育、军训、校运动会、考试、毕业教育的日期和法定节假日以及其他全校性活动的日程等部分组成。

校历表在开学前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印发各部门。

(2)作息时间表

作息时间表在每学期开学前发至各部门和班级。执行中如有变更,须提前一周将变更后的作息时间表下发。

(3)教学进程表

教学进程表是每学期班级教学活动的具体安排,由教务处根据校历、各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编制。内容包括班级、班主任、课程名称、学时数、理论和实践教学的周数安排、考试日期等。

教学进程表在开学前一周编好,经分管教学校长审批后执行。教学进程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4)课程表

课程表包括全校总课程表、班级课程表和任课教师课程表。

课程表由教务处编制。班级课程表、任课教师课程表和教学任务书在开学前与作息时间表一并发至班级和任课教师。课程表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动。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由教务处下达调课通知。

(5)班级日志

班级日志由周次、日期、节次、课程、任课教师、教学内容、作业、学生学习及出勤情况等部分组成。 任课教师授课后应逐项认真填写。教务处或专业办(专业部或系)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3.档案、资料和学籍管理

(1)教学文书档案管理

主要内容有:

上级及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决议、通报、指令、批复、条例、规定、制度等文件;

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教学管理职能部门、研究机构和教研组的工作计划与总结;

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学评估的总结;

学校教学工作的各种上报材料;

教学改革方案和总结;

其他有保留价值的教学管理资料。

教学文书档案由教务处负责收集,按学年建档、保管。

(2)教学业务档案管理

主要内容有: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及其执行情况说明表;

教材使用情况说明表;【江苏健康学院教务系统】

校历表、教学进程表、课程表、选修课安排表、课程授课计划表、班级日志;

学期教学进度检查表;

课程考核试题、标准答案、样卷和成绩考核质量分析表;

各门课程的学生成绩和学分记载表;

实验、实习、社会调查的计划、大纲及指导书、任务书、教材,能反映实践教学情况的有关资料; 学生专业技能考核情况记载表;

专业设置论证报告;

修订教学计划的论证报告;

毕业生情况调查表及分析报告等。

教学业务档案由教务处负责收集,按专业、年级建档,学生毕业后交学校档案室保管。毕业生情况调查表按专业每届选留10份。不及格试卷和补考试卷须保留至学生毕业后一年。

(3)学生学籍档案管理

主要内容有:

全校学生总名册;

学籍卡;

招生办公室批准的录取名单;

保留入学资格、休学、复学、退学、试读等文件;

在校学生人数变动统计表。

学生学籍档案由校长指定部门负责。学籍卡按班级建档,其余材料按学年建档。学生毕业后交学校档案室保管。

(4)教师业务档案管理

主要内容有:

教师工作情况登记表;

教师的教学经验总结、论文、专著、编写的教材及参考书、译文、教科研成果材料等;

有关教学质量、业务水平的考评及奖惩材料;

业务、技术培训等继续教育材料;

学历证书复印件,任职资格、聘约等材料。

教师的业务档案由校长指定有关部门收集、建档、保管。

第四章 教学过程管理

第十三条 教学管理指导思想

学校要确立正确的职业教育人才观和质量观,促进教师更新教学观念,树立课程意识,改革教学模式,在教学中以促进学生发展为本,使学生增强学习的自信心,提高学习的积极性,获得学习的成就感。 第十四条 教学常规

学校应加强教学常规的管理,使教师的备课、授课、作业、辅导、考核等各个环节更为科学、规范、有效。

1.备课

备课分五个阶段,即学期备课(了解本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掌握本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学期课程授课计划)、单元备课(理清章节教学内容的关联,确定重点、难点)、课次备课、课前备课、课后反思。提倡集体备课。

备课要做到备学生、备内容、备方法。“备学生”是指了解学生的知识基础、学习态度、学习需要、学习方式和习惯;“备内容”要求正确地把握教学内容的基本要求、重点和难点,处理好相关课程的关系。教学内容应反映行业一线的实际,突出应用性、实践性,注意补充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备方法”要求因材施教,重视学生的非智力因素,考虑适合学生实际情况的教学方法和现代教学手段。 教案包括首页、教学过程设计二部分。

理论课程教案的首页有课题序号、授课班级、授课课时、授课形式、授课章节名称、教学目标、教学重点与难点、更新、补充、删节内容、课外作业和授课主要内容或板书设计;教学过程设计应有教学程序与时间分配、教学内容、师生活动设计、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实验(实践)设计、课堂小结、作业安排。 实习课程教案有实习课题、职业技能训练目标、有关的工艺规范要求、安全要求、形成职业技能的要领及注意事项、教学过程、课内训练作业、课外训练作业、教学场所及设施要求等部分。

教师开学前应提前写好两周教案,学期中应提前写好一周教案。理论课程教案根据课程授课计划按课次编写。实习课程一般编写日教案。不准沿用旧教案,禁止无教案上课。学校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教案检查。

2.授课

理论课程教师授课应做到以下几点:

(1)娴熟运用基本教学技能:导入技能、语言技能、提问技能、板书技能、运用教具及现代化教学手段技能、演示技能、强化技能、反馈技能、练习技能、课堂组织技能、变化技能、结束技能等。

(2)要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水平等运用正确的教学方法。教师必须注重增强学生的自尊与自信;必须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必须重视指导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教学活动的整体优化。

(3)重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实现现代教育技术与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营造学生为主体的和谐学习氛围。

实习课程教师授课包括如下基本环节:

(1)组织教学。检查本课题技能训练设施和实习材料是否齐备,学生准备工作是否就绪。

(2)结合相关理论讲解本课题训练目标、工艺规程和操作要领,明确有关安全事项,并讲解示范。

(3)指导学生训练,巡回辅导。

(4)集中讲评。

江苏健康学院教务系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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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健康学院教务系统(七)
江苏广播校园行活动正式启动

        5月27日晚上,江苏电台六十年台庆系列活动之江苏广播校园行启动仪式在南京工业大学举行,包括江苏新闻广播在内的多位主持人来到现场与大学生们展开互动。同时,大学生音超联赛城市决赛也于当晚举行。

“我们由请下一位主持人,AM702、FM93.7《新闻早高峰》的主播汪玲,最及时的资讯,最独到的见解,每天早晨七点半到九点,尽在《新闻早高峰》(掌声减弱)”

晚上六点半,启动仪式在众多主持人走秀中拉开序幕,南京工业大学的音乐台周围也是坐满了大学生,不少学生特地赶来,与喜爱的主持人见面:“学生一:最喜欢听FM937,比较喜欢听新闻资讯类的,让我们更好的了解生活,接触社会。学生二:最喜欢听101.1,还喜欢听星期六下午的101.1阿束的节目。”

而重回大学校园也让众多名主持感慨万千。江苏音乐广播主持人陆莹:“谢谢大家的热情,南京工业大学的同学非常活跃,大学毕业已经有十年了,就好像再一次回到了读书时代。”

江苏新闻广播主持人汪玲:“刚才大家不知道有没有听到那个背景声,真的很热烈,刚才在路上也在讲,像我们这个年纪的主持人离开校园也已经有十年左右了,回到校园还是那么的舒服,看到校园里走的都是一群穿着T恤牛仔的神情很纯真的学生,感觉特别舒服。”

“学生歌手演唱现场,现场掌声欢呼声。”

同时,在当晚的“音超联赛”的决赛中,南京工业大学代表队对战淮海工学院代表队,校园歌手们精湛的演出也让现场一次又一次掀起高潮。

据了解,今年是江苏电台60周年台庆之年,江苏电台陆续推出校园行活动,包括江苏交通广播网的“音超联赛”、江苏新闻广播的“舌战金陵”、江苏文艺广播的“戏曲进校园”、江苏健康广播的“健康咨询面对面”等活动,并开展江苏广播校园收听状况调查,进一步开拓校园收听市场。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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