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沼气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04    阅读:

《农村沼气安全管理办法》
沼气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篇

石家庄市沼气安全管理办法(讨论稿)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户用沼气池的安全管理

第三章 大中型沼气工程的安全管理

第四章 安全管理组织形式

第五章 安全管理的监管措施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沼气安全管理,规范沼气建设、使用和维护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行为,确保沼气安全,发挥沼气能源的更大效益,根据有关沼气建设国家、行业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结合石家庄市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沼气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将安全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沼气安全管理包括农村户用沼气池(罐)和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使用、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维修的安全管理。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沼气建设及维护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新能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和本办法。

第二章 户用沼气池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 农村沼气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主要包括:《农村家用水压式沼气池标准图集》(GB/T4750—2002)、《农村水压式沼气池质量检查验收标准》(GB/T4751—2002)、《农村家用水压式沼气池施工操作规程》(GB/T4752—2002)、《农村家用沼气管路设计规范》(GB/T7636—87)、《农村家用沼气管路施工安装操作规程》(GB/T7637—87)、《农村家用沼气发酵工艺规程》(GB/T9958—88)、《家用沼气灶》(GB/T3606—83)以及《沼气生产工国家职业标准》等。

第五条 沼气池施工人员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并取得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施工。

第六条 施工前先检查施工环境,要符合建池安全要求,严禁盲目施工。池坑开挖后,要安放醒目警示牌,设置明显障碍物。【沼气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第七条 施工人员着装要符合施工安全要求,佩带安全帽,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坚决杜绝无证施工现象。

第八条 施工时,一定要按工程要求进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能偷工减料,降低标准。

第九条 沼气管路和灶具、灯具的安装必须由沼气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技术规范进行安装。

第十条 沼气用户要严格按照沼气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必须经常检查输气管、阀门、接头、压力表和活动盖是否漏气。不准用明火检查各处接头、开关漏气情况。

第十一条 在沼气池出料或进池内维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无论进入主池还是出料间(水压间),均必须按照规范程序和要求操作,不得违规下池清掏和维修。

第三章 大中型沼气工程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大中型沼气工程(以下简称沼气工程)使用、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维修必须严格执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NY/T1221—2006)标准操作。

第十三条 沼气工程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二)建设施工单位和沼气建设材料生产单位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建立健全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沼气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五)沼气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沼气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建设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需依法经沼气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七)从业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八)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不得从事沼气工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 沼气工程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沼气工程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沼气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第十五条 沼气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六条 沼气工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沼气工程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产生、输送、贮存沼气的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 沼气工程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上,设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沼气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应当明显、保持完好、便于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识别。

第十八条 运行管理人员必须了解沼气工程内的各种有害因素与操作及维修工作的厉害关系。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九条 沼气工程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因素以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县级新能源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条 沼气工程生产经营单位的沼气生产区域、生活区域、储存区域之间应当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使用的贮气柜、发酵罐周边的安全防护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要与员工宿舍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沼气工程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封闭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堵塞员工宿舍的出口。

第四章 安全管理的组织形式

第二十一条 各县(市)区新能源办公室负责农村沼气的安全监督,并实行属地管理。要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农村沼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逐级备案,

新山傈僳族乡开展农村沼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总 结
沼气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第二篇

新山傈僳族乡开展农村沼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总 结

为确保全乡沼气用户安全使用沼气,排除安全隐患,根据攀枝花市农牧局《关于农村沼气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的通知》(攀农牧函〔2013〕87号)精神,按照四川省农村能源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农村沼气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川农能〔2013〕14号要求,新山乡对四个村43个村民小组农村户用沼气;万民农牧公司大、中型沼气;锐华公司果园户用沼气进行了排查,现将排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8月12日乡干部会议上,副乡长罗文杰传达了米府办法〔2013〕55号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农村沼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要求乡干部在8月23日前将调查表交回乡农业服务中心;8月24日起到9月底进行全面整改。参与隐患整改的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决不能走过场,必须在整改调查表上签字确认。

二、认真做好安全排查整改工作、及时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进行整改,乡督查办对整改情况及时进行督查。

三、取得的成绩。 1、摸清了家底,把握了整改的方向和数量。本次摸清了全乡正常使用沼气963口,未使用52口(全家外出务工),

报废池22口(不产气),不适宜建池户26户(无能力修建),需建池户82户,享受补助户694户。

2、进行了全面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设立警示标志700户,管件管路老化漏气整改169户,出料口盖板整改168户,安全使用须知知道1131户。

2013年9月25日

2016县农业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沼气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第三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省、市、县领导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国、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把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深刻吸取事故血的教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采取更加坚决、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措施,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业安全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从2016年6月至9月底,在全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

三、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和中央、省、市领导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及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安排部署情况。

(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是否落实“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管生产、管行业领域必须管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

(三)落实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改情况;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制情况,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

(四)农村沼气安全。检查农村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以农村户用沼气池的各类沼气工程安全检查为重点,检查管线灶具是否合理、池体醒目位置是否设置相关安全警示标识、是否向农户培训传授沼气安全使用常识、是否发放户用沼气池安全使用须知、是否科学安全进出料和维修维护,是否在制定安全使用手册或采取其它宣传手段。切实开展汛期、高温时期农村沼气安全关键环节和易发人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类沼气工程防雷防爆防火安全设施配套和使用、运行维护等情况,严防沼气中毒和爆炸事故发生。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农产品“打非”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农业投入品经销使用监管等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对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进行全程监管,农产品“三品”生产基地、农产品直采直供基地的农产品检测工作。

(六)机关单位安全。重点检查机关单位所属办公场所用水用电的消防安全、防盗保安和车辆使用管理等情况,及其上述相关领域涉及安全生产的从业人员培训、资质和监管等情况。

四、检查方式

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交叉检查”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夜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

(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在本行业内部认真进行检查的同时,自觉接受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直接监管的农业行业领域做到全覆盖,局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负责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专项检查、督导。

(三)要把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五、检查步骤

(一)自查自纠(6月5日—6月30日):按照本方案要求,抓好组织发动,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督促检查(7月1日—9月30日):采取抽查方式,对全局开展督查或检查。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局长负责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职尽责,围绕检查的重点和主要内容,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

(三)务求取得实效。安全大检查工作要严格细致,切实做到全面彻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从操作层面倒查倒逼,一查到底。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隐患排查体系及整改制度,着力提升农业安全保障水平。

2014安全生产回头看工作方案
沼气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第四篇

方案一:安全生产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巩固和深化大检查活动成果,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大局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8月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回头看范围

宏达矿业公司、金龙玉珠茶业公司、路达双高石材、加油站、三龙井电站、龙井河电站、大寨水库、三龙井水库、邬冲水库、赵湾码头、秦湾码头、乡卫生院、村医疗室、勋贤中心校、各村小学、车辆运输单位。

二、回头看内容

1、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各村、镇直各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布署与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

2、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5、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6、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7、查处事故和责任追究情况;

8、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

9、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爆炸、泄漏、中毒事故发生。

烟花爆竹:逐户严格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的小作坊、小商店,严格落实高温雷雨天气停产制度。

道路(水上)交通:打击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劳动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船舶、通信、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渡口船只安全管理及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情况等。

建筑施工:房屋建筑、水利、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水利:堤防、涵、闸、库病险除险加固和维修保护情况;

医疗卫生: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仓储和住院部房屋、食堂卫生、用电、消防、氧气使用和饮食服务业卫生状况等。

学校(幼儿园):教学楼、宿舍楼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状况、食堂卫生、实验室危险品管理、集体活动安全以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状况等。

三、时间安排

回头看活动从20xx年7月8日开始,8月20日结束。

四、工作分工

为确保工作成效,乡决定成立6个工作组,由汪承金、余述珍、邓敏、柯方云、赵彬、方志先分别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分工为:

(一)汪承金负责建筑工程、集镇公共设施、敬老院、五保户、特困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众中存在的隐患排查与整改。

(二)余述珍负责教育系统(含幼儿园及校车)隐患排查及整改。

(三)邓敏负责电力、通讯隐患排查及整改。

(四)柯方云负责水库、河道、堤防、水利设施、农用车、农村沼气隐患排查及整改。

(五)赵彬负责矿产、石材、加油站、烟花爆竹、公路、桥梁、渡口和水上交通等隐患排查及整改,县6月份第一次检查的督促落实。

(六)方志先负责药品、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

五、工作方法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工作组要全面听取所到单位和企业的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

2、普查抽查,实地查验。采取普查形式,进行逐行业、逐企业、逐环节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不留后患;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隐患,特别要对事故多发的地区、发生过事故的企业强化督查、抽查。

3、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要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督查意见,并要求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消除事故隐患。

4、总结情况,提出建议。回头看工作结束后,要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好的做法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对策措施建议。

六、几点要求

1、被检查单位和企业要全力配合,主动提供备查档案资料,并陪同现场检查。

2、检查工作要细致周到,按照检查内容逐一查看,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

3、各检查组工作要制定各自检查表,结束后要有督办表和检查总结,检查情况报乡安全生产办公室备案。

方案二:安全生产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介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阶段工作实施方案》(介安字[20xx]34号)文件精神,巩固我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前三个阶段的工作成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四阶段取得预期成效,经局办公会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分类整治工作,对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单位(新设立、新运营)坚决予以取缔;对证照不全(包括证照过期)或虽然证照齐全,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并就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对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其依法搞好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档案的健全完善和汇总整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集中整理。

二,范围和要求

“回头看“阶段工作范围是我市建设行业、领域内的各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公用设施运营企业。

工作重点:

1、新设立、新运营的无证无照(包括外地新入住介休的企业)的一类企业。

2、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存在重大隐患未整改的二类企业。

3、在“省、市、县“三级联动检查中提出问题的生产经营单位。

4、进入冬季,各企业是否按冬季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做好了冬季采暖用火、用电的保障措施等。

三、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再动员再部署阶段(xx年11月5日前)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次“回头看”工作事关我建设系统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成败,要按照我局的统一安排,结合前三阶段工作实际制定企业具体的工作方案,对本企业“回头看”工作进行部署,对企业所属的项目、科室、运营设施、设备再深入进行一次自查自整,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作好迎接省市“回头看”检查组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集中行动阶段(xx年11月5日——11月30日)

为做好专项整治“回头看”再检查工作,强调以下几方面工作:

1、我局将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再进行一次排查摸底,对新设立、新运营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入驻介休的外地企业)按规定进行分类并加以整治,同时将分类情况按程序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2、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一类企业(新出现)按照标准予以取缔,并进一步明确跟踪检查的责任人。

3、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二类企业一律停产停业,逐个进行一次检查,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对证照过期或证照不全的,督促其尽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未取得合法、有效地证照之前,不得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虽然证照齐全,但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隐患经过整改仍难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列入取缔名单,组织实施取缔。

4、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三类企业逐个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整体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其依法搞好生产经营活动;对其中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整改。

5、对在“省、市、县”三级联动检查组的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要重点督办,对查出的隐患要整改到位,对新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治。

6、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档案资料的健全完善和汇总整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集中管理,各企业要按照《介休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逐条审查、落实好未完成的工作,补充完善各类档案资料。

集中行动阶段,我局对各单位的“回头看”工作进行检查,对不制定方案,不积极部署“回头看”工作的单位,要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总结阶段

我局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此项内容作为企业和个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之一,同时也是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进行动态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回头看”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我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成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理解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严密的工作方案,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2)明确责任,严格追究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法人代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车间班组及每个岗位,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期限、资金、责任人、应急预案“五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隐患不解决或因此发生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沼气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3)加强交流,强化沟通

专项整治“回头看”期间,局安委办要加强本系统专项整治资料、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及时向市安委办、市专项整治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的信息。

方案三:安全生产回头看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和“三个一百”(各级部门检查面达到100%、企业自查自纠面达到100%、隐患排查整改面达到100%)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在前段大检查活动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回头看”活动,对照检查标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再检查,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做到检查全覆盖,整改全到位;认真总结大检查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归纳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大检查的长效机制。通过“回头看”活动,进一步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强化基础,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回头看”活动范围

全镇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单位”)。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民爆器材、消防、食品药品、学校、等行业领域,突出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回头看”检查。

三、“回头看”活动内容

(一)各村、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大检查大整治要做到本辖区内全覆盖、排查隐患全整治;明确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联合开展“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活动;健全完善与行业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监管工作机构、人员、车辆、装备和工作运行机制。

(二)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标准要求,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是否符合标准并得到强化。

(三)对市、县和我镇部署开展的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危化品专项整治、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和建设工程施工专项整治、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等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是否做到了有方案、有检查、有整改、有验收、有台帐。

四、“回头看”活动实施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 “回头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对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进行“回头看”排查,确保重点防范措施到位;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回头看”检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报送至属地镇安监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二)各部门认真开展全面检查和综合督查“回头看”活动。按照职责分工,各部门对本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回头看”检查情况进行督查,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对辖区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覆盖到每个企业和场所。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和督查“回头看”活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针对本行业本领域工作实际和“打非治违”职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本领域的“回头看”活动督查,对“回头看”活动开展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并组织互查,将“回头看”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提请镇政府挂牌督办。

(四)“回头看”活动中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各相关部门必须现场依法作出处理意见,下达书面检查整改书。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依法停产整顿,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经验收合格后才能复产。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及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本次活动是在前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安全检查,认真解决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巩固和扩大大检查成果,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好 “回头看”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镇政府安委会统筹部署大检查“回头看”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各镇直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牵头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回头看”活动开展。各镇直单位、各部门有关部门要将大检查“回头看”工作方案于9月25日前报镇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加强宣传,强化督查问责。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等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先进典型和经验及时报道。各镇直单位、有关部门要及时向镇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和有关报表。对安全检查“回头看”活动中存在走过场及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相关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与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开展,将安全生产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生产经营单位将总结报告报至镇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

方案四:安全生产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新办[20xx]42号《新野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督查单位施庵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贯彻落实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及督查工作领导,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督查领导小组,由局长李文祥负总责,任组长;副局长张建新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殷玉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局属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督查做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务必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局属单位和施庵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局和施庵镇安全无事故发生。

三、督查检查范围和时间

按照县委办公室统一按排,我局对全县范围内房屋和局属单位进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检查,以自查与拉网排查相结合,并与行业管理部门配合重点做好施庵镇安全生产督查,统筹兼顾、有机结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检查督查两不误,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督查时间从20xx年11月21日起至年2月28日。

四、督查检查重点内容

1、房屋建筑工程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2、房屋装饰装修工程中装修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情况、预防安全事故,采取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措施情况。

3、房地产开发实施中,开发企业资质、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工地现场预防安全事故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D级危房使用情况,集中对全县中小学校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对出租直管公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5、对施庵镇学校、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饮食卫生做为重点督查对象。

6.对客运、货运、重点是施庵镇幼儿园校车超载、超限、疲劳驾驶严格检查治理。

7.对施庵镇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严密排查,要求按规定数量储存,对无证经营坚持取缔。

8、对局属各单位日常安全保卫工作、车辆安全检查,对全局办公区内用电线路、设备和用水管道情况检查。

9、局属两个施工公司预防事故发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五、督查检查具体办法

【沼气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督查检查要全面听取施庵镇政府、局属各二级单位工作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

2、实地检查。督查采取普查形式,进行逐企业、逐环节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对事故多发的企业或隐患未予整改的单位强化督查、抽查。

3、专项检查,专家评议。督查检查工作中,要充分依靠和发挥房屋安全鉴定师等专家作用,对查出问题、隐患及整改方法进行专家评议,提高检查效能。

4、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要及时向施庵镇政府和局属两个施工公司、相关部门和企业反馈检查意见,并要求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消除事故隐患。

5、总结情况,提出建议。每次检查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好的做法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对策措施建议,并每半月上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安委会办公室进行备案。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查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防范措施,从根本上消除和减少各类事故的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局和施庵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2、加大力度,务求实效。精心组织得力人员进行督查,分管领导全程参与,亲临一线现场督查,对发现问题责任落实到人,跟踪督查,直到隐患消除为止。

2016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沼气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第五篇

【沼气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面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体安排,结合市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规划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建筑施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不断推进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总体水平稳步好转。

二、治理范围

全县所有已报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治理时间

从下文之日起至9月底结束。

四、治理内容

(一)施工现场管理

1、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考核;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的落实;施工现场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与应急救援器材的配备;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及安全标志的设置等。

2、文明施工:包括现场围挡的设置及封闭管理;施工场地的平整及道路硬化;现场材料的堆放与环境卫生的治理;现场办公与员工宿舍的设置;消防通道与消防器材的设置、配备等。

3、脚手架: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立杆基础的硬化;架体与建筑结构拉接;杆件间距与剪刀撑的设置;脚手板的铺设与防护栏的设置;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的设置与验收;满堂脚手架施工荷载验算等。

4、基坑工程: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基坑支护与排水措施的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超过一定规模基坑工程作业基坑监测的设立,土方堆放、施工机具的布置应符合现场要求,应急救援组织应健全,应急物资、材料、工具、机具等应符合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等。

5、模板支架: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支架基础应坚实、平整,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立杆、水平杆、剪刀撑设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超过一定规模模板支架作业施工荷载应进行设计验算等。

6、高处作业: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的正确使用;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设施应定型化、工具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移动式操作平台设置应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悬挑式物料平台制作、安装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设计计算等。

7、施工用电: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外电防护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应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线路的设置与架设应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分配箱与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8、建筑起重机械:包括是否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基础承载力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设置排水设施;安全装置、限位装置、载荷限制装置、行程限位装置、保护装置、缓冲器、通信装置等应灵敏可靠,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使用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内;停层平台安全门、防护栏杆等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附着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附着装置的水平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设计计算和审批;导轨架(标准节)、吊钩、滑轮、钢丝绳、连接螺栓、销轴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电气设备安装使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安装(拆卸)与验收程序是否到位;作业前检查记录是否齐全等。

9、起重吊装:包括是否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荷载限制器、行程限位装置等应灵敏可靠;钢丝绳、吊钩、卷筒、滑轮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磨损程度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10、施工机具:包括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振捣器等的正确使用、单独设置保护零线和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等;桩工机械安装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按规定安装安全装置,作业前应编制专项方案等。

11、安全措施费:包括安全措施费使用和台账的建立情况。

(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落实识别登记和快报制度。

2、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肢解发包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3、承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具备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承揽施工任务。

4、承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三级教育和安全培训,是否持证上岗。

5、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和专家论证。

6、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是否进行落实。

7、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是否旁站监理,是否监督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组织施工。

(三)在建工程履行建设基本程序

建设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等。

五、治理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

自下文之日起至6月底,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自查自纠阶段。各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对照上述隐患排查治理内容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未按要求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肢解发包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单位进行施工的,要立即停工整改,并主动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整改至符合条件后方可施工。各施工、监理项目部于6月底前将附件《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表》进行汇总,报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二)全面治理阶段

7月份,为各县级治理阶段。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依据相关规范、标准,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一般隐患要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较大隐患,要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直至安全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上报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执法检查阶段

8月份,为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执法检查阶段。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县(市、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对不按规范、标准进行施工而存在安全隐患的、抱侥幸心理、强行冒险施工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责任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在建设监督网上通报批评,并记“不良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予以严肃查处。

(四)总结提高阶段

县质监站要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施工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各在建项目的领导,绝不能包而不管,放任自流,要结合本企业特点深化完善本单位检查要求,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督促各项目部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落实到位。监理单位要督促总监每月保证有10天在工地现场,要选派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监理。

(二)强化责任,严格管理。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建设单位要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及时拨付,建设单位要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监理单位要审查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对施工过程的重要危险部位和环节要严格执行旁站监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三)加强教育,提高素质。各施工企业要切实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活动,开展安全文化建设,认真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严格执法,动真碰硬。质监站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把安全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专项整治、与严格执法结合起来,要敢于动真碰硬,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反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依法严肃查处;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整改到位的,要按照事故隐患就是安全责任事故予以严肃处理。对发生伤亡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016农委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沼气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第六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创新形式、方法和内容,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服务保障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委“安全生产月”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五、活动安排

(一)开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宣教活动(6月1日至6月8日)。“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地农(渔)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宣讲队伍,深入乡镇、渔业村、渔港、船头和涉农(渔)企业,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组织领导和专家做客主流媒体,开展网络在线访谈,发表体会文章。组织观看《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农(渔)业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6月9日至6月15日)。各地农(渔)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在公众较集中的广场或重点渔区、渔港、渔业乡村等场所设置宣传现场,悬挂安全宣传横幅、张贴安全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放置农(渔)业安全图片展览等,组织单位干部职工、涉农(渔)企业、渔船主及农(渔)业从业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6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开展生产经营单位(户)、渔船主等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知识培训,分析典型事故案例,吸取教训,警钟长鸣。

(三)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6月16日至6月23日)。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2016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6月16日至22日为我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6月16日上午,市农委将积极参与由市、区安委会在市区大润发门前广场联合举办的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活动启动仪式,并设立咨询点,就安全生产热点问题及安全生产知识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同时接受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各地农(渔)业主管部门要同步举行相关咨询宣传活动,并加强与当地海事部门的合作,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咨询,安全培训、法制教育等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康杯”知识竞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6月24日至6月30日)。各地农(渔)业主管部门、涉农(渔)企业、农村沼气工程点要结合相关应急预案、专项预案,立足实际,扎实开展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并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组织开展农(渔)业“安全生产一线行”活动。各地农(渔)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万里行”、市安委办“安全生产一线行”活动和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好台风汛期前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对渔业、设施农业应用、农资经营等领域进行重点隐患排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落实责任,立即采取防范治理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市农委将组织暗访督查组,对落实隐患大排查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六、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积极筹划。各地农(渔)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国第13个、我省第2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市农委将组织督查组到各县(区)督查,并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督查情况纳入年度农(渔)业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二)扩大宣传,增强实效。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月”宣传的规律特点,在组织实施活动过程中,重点在“富有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和“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要广泛宣传,积极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大力营造活动声势。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地农(渔)业主管部门要有专人负责活动信息的联络沟通,掌握活动动态,及时总结上报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请各县区农(渔)业主管部门将“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及活动总结分别于5月20日和6月30日前报市农委渔政渔监处(安全生产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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