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文档 > 讲话 >

安监局执法大队会议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9-02    阅读:

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会议讲话稿
安监局执法大队会议 第一篇

同志们:

今天市局召集各县(市、区)安监局分管执法工作的领导和执法大队负责人,召开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回顾一年以来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研讨2016年行政执法工作思路,并对案件卷宗进行点评。局党组对行政执法工作始终高度重视,虽然年底事务繁忙,仍然决定在今天召开这个会,请执法条线的同志来聚一聚,理一理全年工作情况,交流一下一年来的工作体会,同时也为明年的执法工作明确一个总体思路,大家刚才谈得都比较好。下面,我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再简单谈三点意见:

一、坚定信心,进一步加强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1-11月份全市发生事故328起,同比减少130起,下降28.38%;死亡167人,同比减少46人,下降21.6%。列入省考核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农机等三个行业(领域)发生事故149起,同比减少43起,下降22.4%;死亡75人,占省控指标的36.06%,同比减少21人,下降了21.88%。这个成绩达到了我们年初的预期目标。我这几年一直在强调,行政执法工作是安监部门的重要职责,既是依法落实安监部门监管责任的重要抓手,也是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强有力手段,执法工作是否到位是判断一个地方安全形势好不好的重要因素。所以说,这个成绩的取得与行政执法工作条线同志的努力是分不开的。盘点一年来的工作,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行政执法工作又取得长足进步,一是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下,支队今年增加了4个编制,编制总数已经达到18个,通过公开选调,人员已经全部招录。此外,经编办批准,内设机构增加了一个综合科。近期,我们还将向编办再争取增加一个内设大队。与此同时,部分县(市、区)大队行政级别也已升格到副科级,编制性质也转为参公性质。执法队伍的建设必将为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二是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打击取得新成果。全市安监执法队伍坚持依法治安,强化执法监察,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扎实开展深化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维护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市政府出台的《xx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理。对2013年6月份以来市县两级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回头看,共批复结案事故46起,追究刑事责任35人,党政纪责任追究29人,经济罚款887.4万元。9月份起开展的全市安监系统深化安全生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444起,整治违规违章行为755起,实施停产整顿122家、关闭取缔379家、经济处罚163.1万元,追究刑事责任2人,打非治违工作卓有成效。三是全市安监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取得新提升。今年5月底组织开展了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实战演练,进一步营造了安监系统大学习、大练兵浓烈氛围。在无锡市举办的第二届全省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实战演练竞赛中,我市安监系统代表队经过激烈角逐,荣获团体第二名,其中1名同志获得“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演练标兵”,2名同志获得“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演练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充分展示我市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的良好精神风貌和过硬执法技能。

取得这些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行政执法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任务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大家以更大的信心和决心,不断提升监察执法的执行力和工作水平。一是要以行政执法工作大力推进依法治安的进程。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开辟了我国治国理政的新境界。依法治安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及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继去年全国人大常委员会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修订,今年国务院和省政府又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意见》,对行政执法提出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着力把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纳入新形势下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形成全社会依法治安的浓烈氛围。二是要以行政执法工作促进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当前是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受面上实体经济形势的影响,我市工业经济下行

压力也在加大。企业经济效益的下滑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直接影响就是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力度的减弱和安全投入的不足。在这个情况下,必须通过更加严格的行政执法督促和指导企业强化安全意识,严格安全生产管理,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依法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使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条件得到切实保障。三是要以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树立安监部门的执法权威和良好形象。法是治国之重器,而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效落实到企业的行为规范中,行政执法是有效途径。作为安监部门的法定职责,有没有较好履行工作职责,就看能不能严格依法行政,正确运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纠正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将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纳入法制轨道。我们讲有权必有责,对我们安监部门和安监干部而言,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是责任追究的基本原则。唯有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才能树立安监部门的执法权威,打造良好的安监执法队伍形象,也唯有如此,才能有效化解职业风险,避免失职渎职。希望大家一定要把握形势、坚定信心,不断开创监察执法工作的新局面。

二、持之以恒,认真做好当前各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安监局执法大队会议】

安全生产是一项有始无终、常抓常新的工作,尽管目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是时值年终岁尾,元旦和春节即将临近,这既是我们总结当年、谋划来年的时段,也是企业思想松懈、事故易发的时段。所以一定要一鼓作气,持之以恒,为2015年收好尾,为2016年开好头。一是继续开展好打非治违工作。对照打非治违工作的要求,再接再厉,紧紧抓住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粉尘涉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找准薄弱环节,确定执法重点,深入企业一线,严格执法,认真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严肃问责的“四个一律”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的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二是对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回头看。开展计划性监察是行政执法条线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认定安监部门是否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重要依据。因此各县(市,区)要对照年初政府批复的执法检查计划认真过一遍,还有哪些企业纳入计划但还没有查的,还有哪些整改期限到期还没有复查的,还有哪些依法应实施行政处罚还没有履行完程序的,要抓紧时间落实到位。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严重威胁生产安全的企业,一律停止生产经营。要确保实现执法工作计划完成率100%。三是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加强应急值守,高度重视事故上报工作,及时根据事故级别按规定程序、规定时限上报,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要按调查处理权限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按期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并及时按照政府批复意见,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及相关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调查处理,一定要在认识上重视起来,要求上严格起来,处理上严肃起来,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依法认真调查处理事故,强化事故查处的时效性、严肃性和公正性。今年以来的事故,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也要回头看一下,按规定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事故责任追究到位。四是要及时组织对信访举报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年底往往是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时段,要按照规定时限对受理的信访件反映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核查,并按程序进行反馈。对查实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继续深入开展

明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仍作为重点工作来推进,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细化年度执法工作目标,层层落实执法工作责任。特别是各县(市、区)安监局的一把手要承担起行政执法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重要的全局性工作,全面安排部署、加强协调指导,积极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创造良好条件,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进一步突出执法重点。要按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的要求,以高危行业、事故易发企业为重点,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科学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提高执法效率。三是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以“打非治违”

工作为主线,全面加大执法力度,把行政处罚作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的有力手段,充分发挥执法工作的“拳头”和“尖刀”作用,敢于动真碰硬,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企业、事故责任单位以及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一企受处罚,万企受教育,以点及面,促进面上企业守法意识的增强。四是进一步狠抓执法规范。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严格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基本要求,以“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依据安监部门执法权力清单,规范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避免执法工作的错位、缺位和越位,切实防止出现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现象发生,做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复议零纠错,行政诉讼零败诉。五是进一步提升综合素质。要继续强化岗位练兵,坚持在日常监察执法实践中锻炼队伍,苦练行政执法本领,同时要有计划地通过组织执法专项培训,开展执法演练,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提高队伍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要继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提升安监干部“坚守红线、敢于担当、善抓落实、改革创新、廉洁自律”五种能力。六是进一步强化考核激励。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办理的案件经行政复议被纠错或经行政诉讼败诉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乱作为、不作为等执法过错行为的,予以追责;同时对执法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切实将监督考核工作落到实处,以严格的监督考核,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安监局执法工作机制
安监局执法大队会议 第二篇

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及时、有效实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习培训、资格管理对象是指具有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任务的执法人员及行使建设系统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的监督人员,所有参与建设系统行政执法的人员必须经过县法制办行政执法培训班学习,成绩合格后获得行政执法资格,领取《行政执法证》后,方能参与行政执法。

第三条 法制科负责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 学习培训分为监督检查学习培训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和我单位管理知识业务学习培训三种。

县级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是指县法制办组织的全县行政执法培训。每年视县法制办的行政执法培训计划和本职工作需要积极组织参加。

第五条 法制学习培训必须确保培训效果,培训结束必须通过培训考核。学习培训考核结果应作为考核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六条 定期学习培训制度。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期管理知识学习培训班。

第七条 定期研讨制度。每年召开一次由执法人员参加的讨论会,交流学习心得,研究在执法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执法水平和对执法的认识。

第八条 法制学习培训考核应与持证上岗和执法证件年审相结合;

凡新上岗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市法制办学习培训考核合格,获得行政执法资格后才能参与行政执法。【安监局执法大队会议】

安全生产举报案件核查制度【安监局执法大队会议】

为了更好的开展执法监管工作,及时处理举报投诉案件,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1、执法大队,应在接到举报投诉受理处理单后,调查核实举报投诉真实性。确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建立案案卷,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实施行政处罚。结案后及时将调查原始材料及处理意见及时整理归档。

2、举报投诉内容较复杂并违法事实清楚的,执法大队人员应事先就有关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制定调查方案,必要时利用相关设备对有关情况进行暗访。

3、经调查核实,未查实被举报投诉人有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调查即告终结。

4、调查时限:执法大队接到举报投诉案件后,应在接到《安全生产监管举报投诉案件登记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的调查时效内,将调查结果及拟处理意见报告局办公会讨论,经局办公会同意后由执法大队落实,并将处理结果答复举报、投诉人。如因案情重大复杂,需延长调查期限的,执法大队应说明情况,但延长调查期限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及《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安监局执法大队会议】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大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稀“安监局”)职能科室及大同一生一世产监察大队(下称“监察大队”)依法查处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下称“行政处罚案件”)。

第三条 行政处罚案件,是指安监局各职能科(室)及监察大队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查处的或接到的举报、移送的违反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需要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 承担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安监局职能科室和监察大队统称为案件办理单位。负责案件查处的安全执法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监察执法资质,执法过程中不得少于两人。

第四条 市安监局成产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案审委),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工作。案审委主任由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其他局领导担任,委员由查关职能科(室)及监察大队负责人担任。案审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包括50元),对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包括1000元)罚款或者警告、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的行政处罚案件,由市安监局职能科(室)或监察大队依法办理;对适用于立案程序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根据实际情况由政策法规科委托监察大队依法查处。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职科能(室)对需要立案程序查处或群众举报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填写《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件移交表》后,由政策法规科委托监察大队依法查处。

对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局有关规定办理。由相关科室参与调查,调查结束后,拟写事故处理报告,经政策法规科审核后,提交局领导审批后上报。

第六条 案件办理单位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审批,批准之日即为案件办理起始时间。

第七条 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或举报的不立即查处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但又来不及立案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执法人员可以先行调查取证及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并在5个工作日内补办立案审批手续。

第八条 对个 处以人民币1000元及以下(包括1000元)、单位处以(含没收违法所得折合并处)人民币3万元及以下(包括3万元)的违法行为案件,由案件单位填写《立案审

2015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安监局执法大队会议 第三篇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省监察厅、省法制办和省安监局印发的《关于对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方案》(浙监字[2015]4号)的通知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并专门下发了文件,全市安监系统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检查发现,我市安监系统能够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较好地执行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安监工作人员基本上能做到认真履责、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全系统未出现行政执法腐败现象,有效促进了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也维护了我市安监系统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2015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2015年,我局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了行政执法工作。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

2015年,我们提出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以人为本、服务发展"的执法思想,要求市、县两级安监部门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正确把握和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改善执法环境。全系统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落实了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法制和执法工作。我局郑金法局长十分重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多次亲自出席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而且在其它会上逢会必讲执法,要求各地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建设,市局对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法制委员会、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了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县(市、区)局也进一步重视法制工作,专门配备人员,明确目标,并提供必要的保障,为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力度不断加大。

1、考核力度不断加大。2015年,我局制发了《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建立起包括法制机构建设、机制建设、行政处罚、执法备案、执法目标、卷宗评查、台帐规范化等在内的大法制考核体系,强化安全生产法制考核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安全生产法制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年度局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评优资格。

【安监局执法大队会议】

2、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围绕"隐患排查治理年"和"百日督查行动",制定全年执法工作计划,并根据不同季节不同监管重点的特点,分行业分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了四次"扫雷"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通过举报电话等途经,畅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并对每一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对属实的立即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对违法行为作出严肃处理。

3、事故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除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抓好事故调查处理外,还加大执法力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事故发生单位,依法作出强制措施,责令事故发生单位暂时停产停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类标准,切实治理安全隐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一年内因同样的违法行为导致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给予从重处罚。

(三)载体比较丰富。

1、以完善考核机制为抓手,抓案卷质量。2015年,根据实行情况两次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考评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补充,使评分标准更加完善,更能客观反映一个案件的真实水平,切实发挥案卷质量指挥棒的作用。制发了《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整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规定实行正、副卷方式组卷,将结论性、印证性及强制性等对外使用的文件材料,归入正卷,商讨性、审批性等对内使用的文件材料归入副卷。下发《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对重大安全生产处罚报备案行为进行规范,加强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安监部门依法行政,减少错案、人情案。

2、以岗位练兵为载体,加强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实际,2015年,我局开展了岗位练兵活动,以举办业务学习培训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大比武"作为岗位练兵的主要内容,以基础知识理论竞赛、案例分析和现场模拟执法为执法"大比武"的主要形式,全市9个县(市、区)安监局分别组队,参加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比武"竞赛活动。"大比武"竞赛活动中,即促进了县(市、区)局的交流,又了解到了执法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的现状和不足,很好地检验了执法水平,也推动了练兵活动。

3、通过实施"扫雷"系列专项执法活动这一载体,逐步形成主动执法工作机制。根据省局下发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和《安监系统2015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工作计划》,市安监局前后以危险化学品、剧毒品、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为主要对象,以"查隐患、查违法、保安全"为主要内容,分别开展了一至四号"扫雷"专项执法活动。在全市各级安监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扫雷"系列专项执法活动取得一定成效,据统计,共检查企业840家,制作现场检查记录670份,发出整改指令书141份,责令暂时停产停业45起,立案调查44起。

(四)重点比较突出

确定了案件数比上一年增加25%以上,非事故类案件占80%以上,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为2015年法制和执法工作的目标。以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岗位练兵等一系列措施,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提升办案质量;加强在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执法力度,制定详细的专项执法计划,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查处案件比上一年有明显增长,并在全市形成一定的声势为工作重点。认真制定执法工作计划,积极规范暂时停产停业复查验收程序,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宣传、教育,认真修改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二、2015年安全生产审批许可和行政监管情况

2015年,我局共有领证生产矿山企业115家,注销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1家。审批危化品乙类经营许可证325家,办理危险化学品使用备案180家,发放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1962份,审核发放特种作业许可证6140本,未出现被提起复议和诉讼现象。全力开展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活动,2015年全市共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9801家、12652次,立案查处各类案件410件,其中非事故案件320件。共实施经济处罚307次,罚款1779.37万元。属市本级立案查处31件,其中事故案件13件,罚款342.7万元。所有案件均实现一案一档,做到了程序规范,按期办结。行政执罚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罚没款全部进入财政专用帐户。行政处罚案件也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具体工作表现在:

1、实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许可。我局把政务公开的重点放在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上,制订了限时办结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和"三个一"制度,将"一个承诺、一个流程、一个电话"上报、上网、上墙进行公布,让群众了解行政许可的程序、行政处罚的依据、上岗证等各类证件的取得程序等,方便群众,接受监督。在此基础上,我局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严格把关,并加强对相关企业取得许可证后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2、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和专项治理行动。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活动。制订了《高危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表》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等,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明确了必须检查的内容。全市共对48330家单位进行了排查,排查出一般隐患82346条,完成整改66295条,整改率为80.5%;排查出重大隐患1842条,完成整改1470条,整改率为79.8%。同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在安监系统积极部署开展了工业用电、船舶修造、危险化学品、起重吊装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引向深入。通过专项整治,大部分事故隐患得到整改,有效地减少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百日督查工作得到了国务院督查组的肯定。

3、夯实"五个一"基础管理,强化安全标准化工作。努力指导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建立起拥有"一张辖区企业分布图、一张企业状况分类表、一套企业安全管理台帐、一个企业情况数据库和一套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五个一"安全管理体系。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标准化推进力度,转变达标指导思想,全面推进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有储存化工原料经营单位的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并将安全标准化达标作为企业到期换证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使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进入正常轨道,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实现本质安全。2015年有2家矿山企业通过省一级安全标准化验收。

4、狠抓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和尾矿库安全监管。加强对新、改、扩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大力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高危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排摸了在建的新、改、扩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项目,并建档在册,明确提出要严肃"三同时"管理。凡未按"三同时"要求实施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全年完成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设立审查35个,安全设施设计审查16个,竣工验收10个。审查矿山开采设计22家,完成竣工验收12家,审查矿山补做设计20家。

针对山西省**市**县新塔选矿厂的尾矿库溃坝事件,我们为市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并于9月3日召开了全市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布置。10月份,邀请省级专家对尾矿库进行逐一检查,并发函给各县(市、区)政府,提出了加强尾矿库监管的要求,同时将尾矿库安全监管情况专题向市政府作了汇报。

5、努力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加快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退出步伐,督促新中烟花鞭炮厂和圣杰烟花鞭炮厂及时退出生产领域,并协调做好退出企业善后处置工作,同时督促东片烟花鞭炮厂按规范要求建设了新库区,确保储存安全。加强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储存库建设,要求等地加快老库改造步伐或新库选址建设步伐,建造符合经营需要的A级库或C级库,确保经营安全。2015年,烟花公司已建成了符合要求的新库区;兴利烟花公司新库区也已进入施工建设阶段。为配合"多城同创"工作,我们分别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和零售经营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和零售布点的指导意见。

6、大力加强安全培训等中介机构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稳步推进,规范管理"的原则,积极培育发展安全培训机构,以适应我市安全生产培训的需要。目前有三、四级资质培训机构7家,2015年新申报3家,估计在2015年能审核通过。培训机构基本按每县市区一家布局。同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严格按照资质要求选配教师,为培训机构输送合格的师资人才,初步建立了一支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督促各培训机构增加资金投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条件改善的力度,为学员培训提供良好的条件。

7、努力探索基层责任书的规范化工作。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形式多样,行业门类繁多,一份同一格式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本不能满足各行各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需要,各行业责任书应当体现各行业的特点,切合实际。为此,2015年,我们抽调人力物力,花费近半年时间,制订出台了包括《村(居、社区)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等11个责任书示范文本,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县(市、区)和**经济开发区,要求各地认真按照文本式样,并结合实际认真细化,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以进一步完善基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8、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针对执法文书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修改,并召开各县(市、区)安监大队长会议征求修改意见,吸收各地在实际应用执法文书过程中形成的宝贵经验,进一步完善执法文书的相关内容,着重增加了对安监人员的保护性规定。另外,为了使行政执法人员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正确使用执法文书,市安监局还组织编写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常用文书制作参考示例》,供全市安全监察执法人员执法时参考。对文书的适用范围、格式内容、填写要求和注意事项作了具体介绍,并附有文书格式的填写示例,对执法文书制作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为全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中提供了直观、具体、可操作的业务指导。

9、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2015年6月份,省安监局部署开展了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8月份,省法制办和省安监局又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两次专项检查工作我市均专门研究,下发文件认真部署,并在8月上旬联合市法制办对9个县市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9月中旬,专门召开专题汇报会接受了省里的专项检查,并对省检查组和市法制办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了细致研究,认真落实。二是开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评查工作。2015年,为提高办案质量,认真分析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在年中和年末分别开展了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制作了《案卷评查标准》和《打分表》,对各县(市、区)办理的案件进行了抽检,并对评查结果按照得分高低进行了排名和评比,评查结果列入年底执法考核工作的内容。同时,将在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给各县(市、区)安监局,认真安排整改工作。

三、2015-2015年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案例》颁布实施后,我市一边不断加强对该法规的宣传力度,一边大力开展事故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2015年下半年至2015年底,全市共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35起,作出罚款处罚1998.3908万元,对5人追究了刑事责任,对4人进行了党政纪责任追究,属乡科级领导1人,其他3人。其中,市安监局牵头组织调查生产安全事故22起,占事故案件查处总数的16.3%。作出处罚决定书40多份,作出罚款行政处罚476.2万元,追究刑事责任4人,党政纪责任追究3人,其中乡科级领导1人。所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均得到各级政府的授权或委托,依法成立,事故调查报告也均经过政府的批复,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布,并依照法定程序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做到了公平、公开、公正。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尚需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虽已有大幅度的提升,但与公安、工商等执法大户相比,执法能力尚有不少差距,执法行为规范化程度低,执法案卷质量不高,定案证据证明力不强等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安全生产执法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虽然从市安监局本级办理的处罚案件的执行情况看,没有受到较大阻力,但从全市来看,安全生产执法难是一个大问题,需要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意识的宣传力度,需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才能有效地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量尚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从我市情况看,安全生产执法力量不足,人少事多现象非常突出,大多数县市区监察大队实际办案人员只有2至4人,全面开展安监中队执法权委托并能办理案件的也只有局,很多安监中队人员混岗作业,不能将工作精力集中到安全生产管理上来。办案过程中也缺少相应的执法审核力度。目前,全市仅有市安监局设有法制科,其他县、市、区包括市安监局均没有专门的法制处室,甚至有些地方的法制员还不专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量与当前的执法形势相比尚有一些差距。

五、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行政执法工作依赖于国家公权力来实施,每个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手中或多或少有些权力,这些权力行使的好坏,(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疏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数量繁杂,缺乏系统性等特点明显,有些法律、法规之间还存在"打架"现象,如何合法、正确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于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正确量罚,显得十分重要。为此,要积极开展对安全生产法规法律的疏理,对不适应安全生产形势发展需要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予以清理,对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正,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

(三)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工具,只有全面掌握,充分领会,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要充分利用每周学习例会、领导干部法律学习课、法律培训班、案例讲座等,让全体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充分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方针政策。特别要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案例》等常用法律法规,提高办案水平。

(四)继续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岗位大练兵活动。学习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仅仅是认识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工具,而要有效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关键还是要掌握使用这些执法工具的本领。要深化"岗位大练兵"活动的内容,务必使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通过练兵活动做到"三懂五会",即懂法律政策,懂执法程序,懂基本业务,会检查、会调查、会用法、会执行、会群众工作。

(五)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多措并举,创造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宣传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违法责任追究办法》等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通过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努力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意识,积极改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环境。

我市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相比前几年有了较大进步,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离依法行政的标准尚有一些差距,与其他兄弟单位相比也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希望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能进一步提高我市安监系统的行政执法水平,提升我们的办案质量,能够使我们能更好的做到依法行政,秉公执法。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最新成考报名

  •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主持词范文...
  • 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主持词三篇
  • 纪检组长在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3篇
  • 在保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通用12篇)
  • 让勤俭之花在心中绽放国旗下讲话【6篇】
  • 在全市防范金融风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2023年组织生活会领导点评讲话七篇
  • 在保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