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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广告语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1-28    阅读:

反家暴广告语篇一
《反家暴基本读本》

没有暴力的生活是所有人的权利

反家庭暴力基本读本

中国法学会反对家庭暴力网络(研究中心)

2009.9

目录

一、家庭暴力相关知识

1、家庭暴力的定义

2、家庭暴力的形式

3、家庭暴力的根源

4、家庭暴力的实质

5、家庭暴力的特点

6、家庭暴力的特殊规律

7、家庭暴力的现状

8、家庭暴力的危害

二、对家庭暴力应有的基本态度

三、澄清对家庭暴力的认识误区

误区一:家庭暴力是个人隐私

误区二:家庭暴力主要发生在落后地区和没文化的人身上

误区三:大多数受害者自己也有过错

误区四:施暴者是因为“有病”、“失控”才打人?

误区五:受害者不愿离开暴力关系,说明她们喜欢受暴

误区六:受害者是没用的弱者

误区七:施暴者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 3

误区八:也有女人对男人施暴,现在到处都是“妻管严”

误区九:干预家庭暴力最重要的目标和原则是维护家庭和谐

误区十:丈夫打妻子不对,但父母打孩子可以理解

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3、《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6、《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7、其他国家法律

8、《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

9、地方性立法

五、反家庭暴力的部门责任

1、立法部门

2、公安部门

3、司法行政部门

4、卫生部门

5、民政部门 4

6、教育部门

7、媒体部门

8、人民检察院

9、人民法院

六、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权利

1、报警求助

2、要求固定和保存证据

3、要求司法鉴定

4、获得法律援助

5、要求处罚施暴者

6、保护隐私

7、避免二次伤害

8、起诉离婚

9、获得离婚赔偿

七、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运动

1、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

2、十六日行动

3、“白丝带”运动

4、零忍耐运动 5

5、战胜暴力日(V-day)运动

6、“三八”妇女维权周

八、求助机构列表 6

一、家庭暴力相关知识

1、家庭暴力的定义

简单而言,家庭暴力就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

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家庭成员指彼此间存在血缘、婚姻、收养等关系,并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我们认为,同居伴侣和前配偶、前同居伴侣和职业病特定亲密关系的人之间的暴力也应该被视为家庭暴力,并纳入干预的范围。纳入家庭暴力保护的范围。

任何家庭成员都可能受到家庭暴力的伤害,包括男性、女性、儿童和老人。发生在不同世代之间的暴力称为代际暴力,包括父母对子女的暴力和子女对父母的暴力;发生在夫妻之间的暴力,称为夫妻暴力或配偶暴力。

妇女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在她从童年到老年的各个生命周期中,都可能遭受各种形式的家庭暴力,尤其是由丈夫或伴侣实施的家庭暴力。

2、家庭暴力的形式

一般认为家庭暴力的形式可以分为三大类: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

身体暴力 包括对身体各部位的各种攻击,如殴打、推搡、打耳光、抓头发、脚踢、用凶器攻击等。

精神暴力 包括以语言威胁、恫吓、贬损、辱骂;使用武力、自杀等行为威胁受害者;

强迫受害者做其不想做的事情;干扰睡眠、饮食;限制7

受害者工作、行动、与外界联系等。经济控制也是精神暴力的常见方式,包括控制受害者的时间、衣食、住房、金钱等。

性暴力 包括攻击受害者胸部、阴部,强迫发生性行为或性接触,强迫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等。

3、家庭暴力的根源

在探究家庭暴力的原因时,人们尤其是施暴者往往会找出许多具体的原因,例如施暴者有压力、醉酒,或受害者“有错”等。但这些原因都是表面的,家庭暴力的根源在于不平等的社会性别关系,它深植于传统的社会性别制度中,而这也正是家庭暴力广泛存在并难以消除的原因所在。

家庭暴力反映出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的权力控制关系,暴者通过行使暴力向受害者宣示自己的权力,使受害者屈服,由此实现和维持对受害者的支配和控制。

家庭暴力与传统的性别角色规范有密切的关系。文化鼓励男性追求“阳刚”、“勇猛”,并允许和怂恿他们用暴力证明自己的地位和解决问题,与此相应,文化认为女性的价值低于男性,并应当服从男性的支配。这种文化实际默许男性对女性施暴,当一个大男子主义思想强烈的男性认为妻子或女友没有忠实履行女性的屈从义务时,他就“有权”对她施行暴力。

4、家庭暴力的实质

家庭暴力的实质是对人权的侵犯。人权是人固有、不可剥夺和削减的权利,不管暴力是发生在公共场合还是家庭内部,是发生在陌生人之间还是家庭成员之间,其侵犯人权的性质是不变的。

宣示人权就意味着宣示人权的不可侵犯性,以及国家和社会对人权的保障义务。承认家庭暴力是对人权的侵犯,就意味着承认家庭暴力是绝对不能允许的,而且,对家庭暴力理应采取与陌生人之间的暴力同等的防治力度。

5、家庭暴力的特点

普遍性 家庭暴力广泛存在于所有的地区、国家、文化、种族、阶级、阶层中,在同一个国家中,无论是在城市和乡村,无论教育程度和社会地位高低,从事何种职业,都可能发生家庭暴力。

隐蔽性 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和家庭空间内部,外界往往不容易察觉,而受害者往往因各种原因而不愿暴露。“打是疼、骂是爱”、“家丑不可外扬”、“清官难断家务事”等传统观念和干预支持系统的不力,导致人们漠视家庭暴力问题,并使受害者难以寻求救助,更进一步加深了家庭暴力的隐蔽性。

城市的家庭暴力可能比农村更隐蔽,教育程度和社会地位越高,家庭暴力也可能越隐蔽。

习得性 施暴并非天生本能,而是男性在社会化的过程中学会的控制他人并维持权力的行为方式,不平等的社会性别制度潜在地教化和允许男人使用暴力对待自己的伴侣,对已发生的暴力的纵容更进一步助长暴力的倾向。

6、家庭暴力的特殊规律

反复持续 家庭暴力往往不是一次性的,施暴者一般不会主动停止暴力,一旦暴力发生而又没有得到有效的干预,那么它就非常可能再次上演,并越来越严重。

周期循环 在配偶或伴侣之间,家庭暴力往往以周期性循环的方式持续和加重。 首先,经过关系紧张和矛盾的积累,家庭暴力由具体事件引发,此时,施暴者使用暴力控制情境,给受害者造成身心或性的伤害。

当情境得到控制后,施暴者可能感到后悔,并通过检讨、道歉、写保证书、送礼物等口头或实际行动请求原谅。此时,受害者一般会原谅施暴者,并反思自己的“过错”,双方言归于好,甚至找回“蜜月”般的感觉。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矛盾再次出现,关系逐渐紧张,暴力将再次爆发,并进入下一个循环:愤怒积蓄、暴力发生、道歉原谅、和好平静,而周期的间隔会逐渐缩短,程度也会越来越严重。

高度容忍 很多受害者对家庭暴力表现出很强的容忍力,她们会一次次地忍受暴力,原谅施暴者,不愿离开他,在警察面前替他求情使其免于处罚等等,这都是家庭暴力受害者特有的表现。究其原因,除了她们仍对施暴者有感情或幻想之外,妇女普遍面对的不利社会处境,包括经济地位的脆弱、对离婚妇女的偏见、子女照顾的沉重负担等,也导致她们没有足够的勇气和能力摆脱暴力。

习得性无助 习得性无助指女性因长期受暴而导致的无助状态。在无数次受暴之后,她们“认识”到自己无力阻止丈夫或伴侣的暴力,而且没有人能帮助自己,甚至认为一切都是自己的错。在这种心理状态下,她们变得越来越被动,越来越压抑,也就越来越难以摆脱暴力。

但是,这并不表示受害者就心甘情愿地生活在暴力之下,当她们实在忍无可忍时,可能会采取激烈的行动,自伤、自杀甚至企图杀死施暴者,以她们自己的方式终止暴力,即“以暴制暴”。

7、家庭暴力的现状

目前中国缺乏对家庭暴力发生率的权威调查。2000年,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结果表明,我国有29.7% 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其中90%的受害者是女性。

2001年,中国法学会反对家庭暴力网络在三省九县(市)的区域性调查发现,配偶暴力的发生率为34.7%,其中,农村为42%,城市为27.5%。

2002年,在全国妇联的另外一项调查中,16%的女性承认被自己的配偶打过,有14.4%的男性承认打过自己的配偶。

8、家庭暴力的危害

家庭暴力最明显和直接的危害是使受害者身体受伤、致残甚至死亡。

家庭暴力还会对受害者的精神健康造成伤害,许多受害者产生心理困扰,包括情绪不稳、焦虑、抑郁、无助、恐惧等,并产生畏缩、自我孤立、人际交往及生活工作障碍等一系列行为反应,生活工作受到影响,严重者可能自杀。

家庭暴力是导致妇女犯罪的重要原因,妇女因不堪受暴而伤害或杀死丈夫的案例时有发生。

家庭暴力是离婚的重要原因之一。

家庭暴力会严重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目睹暴力会导致儿童产生自卑、消极、孤僻、冷漠、残忍、焦虑、沮丧等等系列的行为和感情问题,并容易表现出对同龄人的攻击性行为。儿童期处于高度暴力环境的人,长大后较容易成为施虐者或受害者。 甚至施暴者自身也受到暴力的危害,暴力会导致亲人对施暴者的疏离和怨恨,他们有可能因此失去家庭、妻子和孩子,并可能因受害者的反抗而遭遇生命危险。 家庭暴力的危害远不限于个人和家庭范围。暴力和暴力威胁导致妇女社会和政治参

与度下降,影响妇女的整体发展。因暴力而产生的各类救助和惩戒需求增加了社会成本。研究证明家庭暴力会导致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暴力加重了人类的苦难,暴力代代相传所带来的政治和社会不稳定是所有人的共同代价。

二、对家庭暴力应有的基本态度

——家庭暴力不是个人私事而是社会公害。

——家庭暴力是侵犯人权的行为,是不能容许的。

——不平等的权力制度是家庭暴力的根源,这决定了绝大多数家庭暴力是男性对女性的暴力。

——除了身体暴力之外,精神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控制也是家庭暴力。 ——暴力没有理由,施暴者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指责受害者是对她们的二次伤害。

——反对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消除暴力需要每个人的积极行动。

三、澄清对家庭暴力的认识误区

误区一:家庭暴力是个人隐私

家庭暴力虽然发生在私人领域,但它不是个人隐私,而是人权问题、社会问题、发展问题。我们理应尊重和保护隐私,但家庭暴力是对人权的侵犯,已不属于隐私范畴。在法律上和实践中以隐私为借口而拒绝介入家庭暴力的做法,纵容了暴力,加重了对受害者的伤害。

误区二:家庭暴力主要发生在落后地区和没文化的人身上 人们之所以有这种印象,是因为经济条件和文化程度会影响当事人应对家庭暴力的方式方法,使家庭暴力的暴露程度有所不同。事实上,所有人群中都可能发生家庭暴力,富裕和教育良好的人也可能是施暴者或受害者。是否会发生家庭暴力,并不取决于当事人的社会身份,而取决于他们对性别角色及关系的认识,周围环境对家庭暴力的态度,以及法律对家庭暴力的惩戒力度。

误区三:大多数受害者自己也有过错

这是施暴者经常用以自辩的借口。其实他们所指摘的“过错”,往往是以不平等的性别规范和男性标准界定的,例如不顺从、争执、没有服侍好丈夫和家人、自主外出娱乐交往等等。这些根本就不是妇女的“过错”,更不能成为施暴的理由。

退一步说,即使妇女真的有错,她也仍然拥有完整的人权,任何人都无权用暴力对她进行惩戒。

面对家庭暴力,我们应该建立清晰的是非标准,即暴力就是错,暴力没有理由,杜绝从受害者身上去寻找暴力原因、为暴力开脱的思维。

误区四:施暴者是因为“有病”、“失控”才打人?

在谈到施暴者失去理性地殴打妻子时,很多人会说,他有精神病或心理障碍,“他无法控制自己”,“他的压力太大”等等。其实,施暴者中真正“有病”的只是极少数,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对自己的行为是有控制和选择的,他们不会在公共场所对别人施暴,更不敢向给他压力的客户或上司施暴,而只是向比他们更弱、难以反抗的妻子

反家暴广告语篇二
《11.25反家暴活动宣传》

“11.25”反家暴活动简讯

为了纪念“11.25”国际反家暴日,推动和谐家庭、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2011年11月24日上午龙华区妇联配合海南省妇联、海口市妇联、海南省法律援助中心在海口市人民公园举办主题为“反对家庭暴力,构建和谐家园”国际反家暴日的宣传咨询活动,参加这次活动的有省妇联副主席、市妇联主席、龙华区妇联全体干部职工以及海南省律师志愿者和巾帼志愿者共30多名,参与此次活动的群众约3000名。

在活动现场,妇联工作人员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为群众佩戴白丝带,向群众发放《反家暴宣传倡议书》、《新婚姻法及若干问题解释》、《平安家庭手册》、《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维权法律法规汇编》、《海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等宣传资料近6000册。为提高群众的参与热情,还进行有奖知识问答活动,并发放环保购物袋3000个、知识问答奖品约300份、新年挂历和对联等物品,群众积极踊跃参与答题将整个活动的氛围推向了高潮。同时,现场的律师志愿者向群众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对妇女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解答,疏导化解矛盾,帮助妇女增强法律意识来维护自身权益。

此次宣传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在广大居民群众的热情参与中取得了非常好的宣传效果,不仅提高了广大妇女对反家暴的意识,更是唤起了社会各界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广泛关注,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树立正确的家庭道德观念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反家暴广告语篇三
《反家暴讲义》

反对家庭暴力,创建最美家庭

一、家庭暴力的概念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 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有五种:

家庭暴力大致分为四种类型:

⒈肉体摧残式。如对家庭成员用推挤、拳击、扭臂、掐脖子、扇耳光、咬、掐 、开水烫、火烧、用刀等手段及器械伤害,故意杀害、伤害、重度殴打、冻饿、性摧残等使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

⒉精神迫害式。用威胁、恐吓、辱骂、猜疑、恶意贬低、故意刁难等手段干涉配偶行动自由,尤其不得与其他异性来往,怠慢对方的感受及需要;捏造事实强加给家庭成员或四处宣扬,将第三者带及家中同居或发生性行为,使受害人精神极度伤害;实施冷暴力等。

⒊性虐待式。违背配偶意愿强迫进行性行为,或强迫其进行难以接受的性行为方式,损伤其性器官,强迫拍摄淫秽照片或录相。

⒋虐待体罚式。如经常对家庭成员进行打骂,有病不给治疗等,具有连续性的特征;如对家庭成员罚跪、强迫过度劳动、禁闭、限制行动自由等。

⒌经济虐待式:剥夺生活必需品,遗弃家庭成员,限制配偶花钱,夺走工资,扣留身份证件,禁止外出工作,禁止求医,在外赌博欠债,变卖家产。

案例:

9岁的被害人张琼丹系上诉人向和平与张继云的亲生女儿;2011年9

月16日,向和平在与张继云离婚后,独自抚养张琼丹。

因张琼丹不好好上学并多次离家出走,向和平为了教训张琼丹,让其好好读书,于2014年4月4日7时许,使用一根长约4米的尼龙绳及一根长约60厘米的棉绳将张琼丹捆绑在家中卧室的床脚处,并且不向张琼丹提供饮用水及食物。

自2014年4月4日7时起至同年4月9日18时期间,向和平每天早晨外出上班,晚上返回家中吃饭、睡觉,均未对张琼丹解除捆绑、提供水及食物,终致张琼丹死亡。经鉴定,张琼丹系因生前长时间捆绑、饥饿、脱水及营养不良而导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六盘水钟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向和平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向和平提出上诉。

贵州六盘水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上诉人向和平为达到教育被害人张琼丹的目的,用尼龙绳及棉绳捆绑张琼丹130余小时,在此期间未提供水和食物致被害人张琼丹因长时间捆绑、饥饿、脱水及营养不良而导致其死亡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2015年3月决定维持一审判决。

这是一起典型的家庭暴力案件。

家庭暴力的特点: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当事人之间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具有隐蔽性,取证难;恶化升级,后果严重,处罚偏轻。

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猥亵儿童、非法拘禁、侮辱、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遗弃。

二、家庭暴力的危害

家庭暴力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家庭关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案例

家住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麒麟派出麒麟街道泉水新村小区的李文斌、乐燕是同居关系,家中有两个女儿,大女儿3岁是乐燕与其前男友所生,小女儿1岁同是乐燕与李文斌所生。李文斌和乐燕均吸毒。2013年3月李文斌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乐燕独自一人在家带两个孩子。

乐燕在夜总会上班,吸毒,经常不回家。乐燕家在5楼,住6楼的邻居施春香有一天路过乐燕家听到有人拍门喊“妈妈,妈妈”。施春香由于照看着家孙和外孙,就没在意此事。大约晚上11时她睡觉前,仍然听到拍门的声音,而且里面的孩子用手将门锁拽的响,但就是打不开。

第二天早上5时许,乐燕家的大女儿竟然自己将门打开了跑到了楼下。施春香送完孙子上学回到小区后,看到乐燕的大女儿光着上半身,下身穿着裤子站在小区保安处。邻居给她包子吃,并把她送回家说她家还有一个更小的妹妹,大人经常不在家。

施春香因为孩子拍了一晚上的门而没有去帮助而深深自责,就想着给她们提供帮助。有一次,施春香看到乐燕总不给小女儿换尿不湿,就跑到乐燕家,让给小女儿换尿不湿。尿不湿取下来后,一股恶心的臭味扑过来。孩子的下身4处溃烂。她说赶紧用毛巾洗洗,乐燕说没有毛巾。施春香立刻回到家里,找来了红霉素眼药膏拿到乐燕家,让乐燕给孩子涂药。

施春香对乐燕说,下次出去的时候不要将门锁住,我们邻居可以也照看孩子。乐燕立即提议,将房门的钥匙留在施春香处。施春香经常帮助照顾孩子,有一次她发现乐燕连续好几天没有回来,害怕了,就把钥匙还给了乐燕。

乐燕家的对门邻居张宇,有一天下午,一女子突然有人敲他的门,张宇打开门后看到是一个20多岁的女子,后来张宇才知道她是对面女主人乐燕。

乐燕这次是来借大米的,“你随便拿吧”,张宇说。乐燕就开始挖袋子里面的大米。从此乐燕一发不可收拾,“米、面、油、盐、菜”啥都借,一般是下午3、4点的时间来借的较多。张宇分析,乐燕晚上经常外出,到天亮才回来。然后一觉睡起来开始借东西做饭吃。 乐燕还有的时候也来借烟抽。

在以后的接触中,张宇逐渐了解到,乐燕是邻居两个孩子的妈妈,在夜总会上班,但是乐燕很少回家。2013年2月底,李文斌因为吸毒被警方抓走后,乐燕就很少回来了。

对乐燕家的情况,当地社区和派出所都是了解的。曾有人提议把两个孩子送孤儿院,但因其有父母,不符合条件送不掉。

李文斌被抓后,社区决定每月拿出800元钱用于救助乐燕和两个孩子。这笔费用是交给片警监管的,片警每一周或10天去乐燕家了解一次情况。2013年6月21日9时许,南京市江宁区麒麟派出所社区民警王平元上门走访时,发现家中无人应答,乐燕手机处于关机状态。王平元觉得事有蹊跷,便叫来锁匠将门打开,发现两名幼女一个在门边,一个在

床边,均已没有呼吸。此时距李文斌刑满释放还有2个月另10天。

2013年9月1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乐燕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造成两个孩子死亡的祸根是毒品。数年前,李文斌所在的村庄进行拆迁安置,李文斌有两套房还有补偿款,可是在毒品的摧毁下,家里的一件件东西都被变卖。最后,连自己的女儿也没有保住。

三、反对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我国目前与治理家庭暴力有关的法律有:刑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2015年3月2日发布《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对家庭暴力重拳出击。

重要的措施有:

㈠保护被害人安全和隐私。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应当首先保护被害人的安全。通过对被害人进行紧急救治、临时安置,以及对施暴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判处刑罚、宣告禁止令等措施,制止家庭暴力并防止再次发生,消除家庭暴力的现实侵害和潜在危险。

㈡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哺乳期妇女、重病患者特殊保护。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通过代为告诉、法律援助等措施,加大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哺乳期妇女、重病患者的司法保护力度,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反家暴广告语篇四
《反家暴活动总结》

反对家庭暴力 促进社会和谐

——玉潭小学“反对家庭”活动总结

11月25日上午,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工的反家暴意识,倡导家庭成员互相尊重,和睦相处,确保每位同志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推动和谐家庭、平安家庭的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区工会的统一要求,我校在全体教职员工中,开展了反家庭暴力建设和谐家庭 “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宣传活动。

田校长在解读《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

活动围绕“什么是家庭暴力、如何防止家庭暴力、遇到家庭暴力如何求助、夫妻间发生家庭暴力无过错方的权利、受暴者应保存哪些证据”等热点难点问题,校长亲自培训,将反家暴宣传活动推向了深入。

通过这次活动,提高了广大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意识,增强了教职工参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责任感,为平安和谐家庭、社会创建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反家暴广告语篇五
《反家暴倡议书》

通 知

各市妇联:

家庭暴力是当今社会的一个顽疾,是家庭中的不和谐音符,不仅直接危害家庭关系和社会和谐,而且直接摧残妇女儿童的心灵。为深入广泛开展反家庭暴力的社会活动,我们在进一步推动完善法律维权手段的同时,需要向全社会提出 “牵手亲情,促进和谐,坚决抵制家庭暴力” 的倡议,让全社会认识家庭暴力不是家庭事务而是违法行为的基本认知,并弘扬符合现代法治精神和家庭伦理的权利观和家庭观,构架起符合家庭和睦、社会和谐需求的权利意识。只有这样,我们社会的每个成员才会在遭遇家暴时,内心强大的说“不”。现将《牵手亲情,促进和谐,坚决抵制家庭暴力倡议书》印发各市,请予向社会、向家庭广泛宣传。

自治区妇联权益部 2012年3月29日

“牵手亲情,促进和谐,坚决抵制家庭暴力”倡议书

全区广大家庭及其成员: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谐家庭是和谐社会的基石。家庭暴力不仅直接危及人的生命安全,而且严重损害人的人格完整和尊严,也影响生活在暴力家庭中儿童的健康成长,还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为遏止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我们向全区家庭发出如下倡议:

一、牵手亲情,倡导文明,做反家暴的宣传者。每一个家庭要转变观念,彻底消除家庭暴力是家内事的误区;每一名家庭成员要树立反对家庭暴力的观念,谴责家庭暴力行为,弘扬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维护平等、互爱、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每一位志愿者要积极宣传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律法规,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在全区大力倡导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二、抵制家暴,争做表率,做反家暴的实践者。每一名家庭成员要从我做起;关爱家人,增强自觉守法的意识,努力营造平等和谐的家庭氛围;遭遇家庭暴力的家庭成员,要敢于说“不”,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提高自我维权的能力,努力呵护温馨和美的家庭环境。家人、亲朋、邻里要互相关心、守望相助,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应立即劝阻,或协助受害人报警求助,防止家庭暴力演变成恶性案件。

三、强化干预,发挥职能,做反家暴的维护者。各职能部门、社会各界人士,对家庭暴力必须采取“零容忍”的立场,要群策群力,积极参与到反对家庭暴力行动中来,共同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障家庭成员的人身安全,使牵手亲情,反对家暴成为家庭和谐的主旋律。

美好的家园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让我们携起手来,潜心建设好自己的小家庭,积极维护好社会的大家庭,共同为消除家庭暴力而努力奋斗,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2012年3月29日

反家暴广告语篇六
《2011年反家暴宣传日活动方案定稿》

2011年反家暴宣传日活动方案定稿

创平安 促和谐 ——2011年禅城区“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宣传 活动方案 一、主题创平安 促和谐——2011年禅城区“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宣传活动 二、时间2011年11月27日星期日上午9:30——11:00 三、地点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小学

四、主办禅城区妇联、世界宣明会中国办事处、优势力社工工作发展中心、禅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妇女儿童服务志愿者队 协办张槎街道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张槎街道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 承办张槎街道妇联、张槎街道海口村委会、张槎海口小学 五、活动内容 一游戏活动10个 二图片展反家暴、妇女权益保障、禁毒 三现场咨询心理、法律、家庭教育、计生知识 四游园活动猜灯谜 约 100 题 2 五教育片放映 六小组组员招募 六、参加对象 海口小学学生及家长约500人 七、工作分工见附件1 附件 1、创平安 促和谐——2011年禅城区“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宣传活动工作分工 2、创平安 促和谐——2011年禅城区“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宣传活动经费预算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3 附件1 创平安 促和谐 ——2011年禅城区“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宣传活动 工作分工 一、区妇联宣传活动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协调工作 1、召开筹备工作会议 2、制定前期筹备工作分工表 3、制作当天活动流程 4、制定活动当天工作人员分工安排表

5、制作背景画 6、设计活动场地布局图 7、编印猜灯谜题目约100题 8、落实现场咨询嘉宾维权、心理、家教各12

名 9、撰写新闻通稿 10、负责活动宣传单张约600份 11、落实宣传展架反家暴、妇女权益保障 12、制作反家暴横幅5条 13、邀请媒体区广电中心、佛山日报、珠江时报 14、落实志愿者约20名 15、主持人主持词 4 二、张槎街道妇联协调海口村落实具体筹备工作 1、相关咨询单位落实防艾、禁毒、计生、法律 2、制作水牌咨询单位 3、落实志愿者6名 4、负责横额3条 三、海口村委会海口小学落实参加活动人员 1、发动组织海口小学学生及家长约500人参加活动

2、购买小礼物600份 3、落实咨询桌椅12张、游戏摊位20张、红色台布32张 4、落实宣传展架禁毒、计生 5、落实活动场地用电及安保 6、协助活动场地布置 7、落实音响设备海口小学广播室配备电工、联系人3名 8、购买3箱矿泉水 9、教育片放映 10、提供工作人员8名 四、世界宣明会中国办事处、优势力社工中心 1、活动经费保障 5 2、负责亲子游戏项目的设计操作10个 3、前期活动宣传 4、项目宣传展板制作 5、教育片选取 6、项目小组组员招募工作 6 创平安 促和谐 ——2011年禅城区“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宣传活动 经费预算 禅城区妇联 1、背景画7米×3米×60.5元/ M21270.5元 2、横额8米×2条×12元/米211.2元 3、台布租用4张×38.5元/张154元 4、安装、拆卸、杂件、运费及人工等275元 5、游园小礼品600份1500元 小计3410.7元 宣明会 1、志愿者交通补助30元/人×15人450元 2、媒体

工作人员费用50元/人×6人300元 小计750元 合计4160.7元

反家暴广告语篇七
《反对家暴策划书》

反 对

家 暴 策划书 张欣

2011112010

目录

一、活动主题............................................................................................. 3

二、活动背景............................................................................................. 3

三、活动意义............................................................................................. 3

四、活动对象............................................................................................. 4

五、活动方式............................................................................................. 4

六、活动时间............................................................................................. 4

七、活动地点............................................................................................. 4

八、前期准备............................................................................................. 4

九、 活动流程........................................................................................... 4

第一阶段............................................................................................... 4

第二阶段............................................................................................... 5

第三阶段............................................................................................... 5

十、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 5

十一、经费预算 ........................................................................................ 5

一、活动主题

暴力已去,温暖接力

二、活动背景

当《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在全国热播,我们看到了家庭暴力对妇女的毒害。同时,却也忽视了家庭暴力对孩子的影响。当我们的视线集中在贫困儿童的身上时,深受家庭暴力摧残的孩子们承受着身心的巨大的痛苦。尽管中国是个现代化的法制国家,但是一些不好的传统思想仍旧扎根在人们的心底。“孩子是我生的,打他没人管得着”的想法很常见,尤其是在一些还未发展起来的农村。即使不对孩子实施暴力,丈夫殴打妻子也让孩子的心里蒙上了不可抹去的阴影。

儿童家庭暴力是一种错误行为,它对青少年不但是身体上的伤害,更重要的是心理摧残,会对他们幼稚的心灵蒙上一层伴随一生的阴影。轻者会使他们产生畏惧感和轻度的心理障碍,重则使他们悲观失望,甚至是绝望,进而会产生有轻生念头或者报复社会的偏激心理。当今社会,儿童家庭暴力已经是一个严重的国际性的公共卫生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及公众的关注。因此,关注家庭暴 力儿童已刻不容缓。

三、活动意义

儿童是祖国未来的接班人,他们的茁壮成长也将是国家屹立不倒的前提条件之一。所以,关注并帮助那些受到家庭暴力伤害的孩子有助于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的健康发展。

此活动能向更多的家庭传播家庭暴力的危害和人人平等的观念。

社会和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家庭暴力的减少将有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有助于让儿童从小树立法制观念,依法做人,促进其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向更多的人宣传志愿精神,加入为社会奉献的行列中。

四、活动对象

直接受到过家庭暴力的儿童和有家庭暴力经历但并未直接遭受身体伤害的儿童。

五、活动方式

前期:调查存在家庭暴力或曾经有过家庭暴力的家庭,同时,详细了解这些家庭的孩子的基本情况

中期:针对这些情况,关注这些孩子的心理健康状况,在心理老师和志愿者的帮助下,使蒙受心理阴影的孩子阳光地生活。

后期:继续关注这些孩子的发展,由志愿者安排时间定期探望。

六、活动时间

暂定于2013年6月—2013年8月

七、活动地点

团结镇周边

八、前期准备

征集志愿者。

与团结镇中几个居委会和周边几个乡镇取得联系,作为活动的基础。 邀请相关方面的心理老师,向志愿者教授关于儿童心理健康的知识。 志愿者学习一些阳光歌曲和故事,并制作阳光小礼品送给孩子们。

有关儿童家庭暴力方面(尤其是儿童家庭暴力法律方面)的专家,作为资源。 确定好交通路线。

九、活动流程

第一阶段

征集志愿者:

1、6月20日—6月25日,于校内展出活动板报,征集志愿者; 2、6月26日—6月27日,完成分组安排;

3、6月28日—6月30日,请相关心理辅导老师教授相关方面的注意事项

和辅导方法,同时,搜集相关资料,如音乐、礼品等。

第二阶段

信息汇总:

1、联络组取得居委会或村镇相关方面的支持

2、进行相关调查,同时,根据调查信息,拟定具体策划;

活动进行:

1、 分组采取行动,并由信息组进行记录、整理、分析;

2、 将活动信息反馈给指导老师,并由指导老师提供更好地方法;

3、 将活动采用视频、图片的途径记录,与活动进行同步宣传。

第三阶段

后期关注:

志愿者定期对家庭暴力儿童进行探访,并及时整理其情况,进行分析。

十、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1、介于此次活动涉及家庭隐私,有些家庭或居委会不愿意配合。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时,采用较为低调的活动方式,试图说服他们。

2、相关专家没有时间提供帮助。

协调好各方的时间

3、一些孩子可能因自卑等原因不配合

寻求相关心理辅导老师的帮助,采用可行的方法。

十一、经费预算

1、宣传方面

板报×单价+板报纸×单价

2、交通方面

3、其他

反家暴广告语篇八
《广告语的反作用》

广告语的反作用

品牌名称、标志和广告语是一家公司营销信息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们的目标都是要使消费者对某个产品或某家企业产生积极的反应。

作者的研究显示,消费者通常会接受品牌名称或标志的暗示,但是对广告语的引导有抵触情绪。比如,顾客读了鼓励消费的广告语(“奢华,你值得拥有”)后,与读中性广告语(“天长地久”)后相比,他们决定少花26%的钱。而在读了一条劝人们省钱的广告语(“花得少,穿得好”)后,他们决定花的钱却平均多了29%。

又如沃尔玛想倡导节俭,但它的广告语“省钱让生活更美好”却导致顾客大手大脚的消费。广告语之所以会产生适得其反的作用,是因为消费者认为,广告语有刻意劝说的企图,而品牌却不是这样。这种认识可能是无意识的,消费者会不由自主地抵制广告语信息。 市场营销人员用不着因为担心广告语会产生反作用就完全放弃广告语。其实,只要引导消费者不将关注点放在广告语的劝说意图上,这些宣传就能发挥正面影响。营销人员必须明白,即便是下意识的操纵性信息也可能引起人们的强烈反感。

本文经商业评论网许可转载。

反家暴广告语篇九
《反家暴专题培训(2015.4)》

反家暴广告语篇十
《中国反家暴纪事第八集扒词稿》

旁白:这张照片拍摄于1995年,龙年出生三十岁出头的肖百灵,刚刚到湖南省妇联工作不到三年,就被选为代表出席在北京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陈明侠时55岁 也属龙,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她就开始人权问题的研究作为相关领域的法学研究院陈明侠也参与了,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

采访:这是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时候,我们参加一个论坛嘛,妇女群体。

旁白:同样属龙的王行娟,当时是以观察员的身份代表中国的民间组织参加了这次大会。那一年她已经67岁,三位不同年龄却属龙的女性,当时并不知道正是这次会议改写了包括她们自己在内的千万妇女的命运走向。

资料:9月3日是前来参加,世界妇女大会的各国代表团

旁白:1995年9月4日,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中国首都北京举行,189个国家的政府代表,联合国系统各组织和专门机构,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共15000多人到会,参加非政府组织论坛的达31000人,这是迄今为止参加人数最多的联合国会议,也是中国承办的规模最大的国际会议,在这次会议上,许多来自基层的中国代表第一次接收到了关于家庭暴力的信息。

采访:一个论坛只有两个小时,可是我们的发言当中有两个都是关于家庭暴力。 当时这个家庭暴力被大多数人能接收吗这个提议?

不能接受。

好多人都说中国没有家庭暴力,实际上不是,1992年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的调查就已经是(将近)30%的妇女不同程度地遭受暴力。

旁白:已在信访部门工作的肖百灵,从那时起才知道,平日里大家司空见惯,没人在意的打老婆行为,竟然是一种践踏妇女人权的暴力。

采访:也是第一次,接受家庭暴力这样的一个概念,那么国外就有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包括立法,禁止对妇女的家庭暴力还包括禁止对妇女一切形式暴力等等这些,无形之中还给我们提供了一些思路,给我们有一些影响。

因为九五“妇女会”以后,中国的妇女运动应该是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当时大家讨论的结果是什么,就是觉得针对妇女的暴力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旁白:此后 陈明侠开始专注于反对性别暴力的研究,2999年6月她与一批多学科的专家 学者妇女工作者一起创建了反家暴网络。二十年多来,她的名字一直与维护妇女人

权,推动反家暴立法紧紧相连,在这次大会闭幕的第二天秋天,王行娟为自己创办的中国第一家民间妇女组织,正式定名。

采访:那时候是1996年11月26号,那就是说秋风萧瑟对吧,百花凋谢 连树叶都落了,只有枫叶在绽放,我们说我们就像这个红枫一样,我们要永远地绽放,所以就改名红枫。

旁白:2004年3月8日,红枫正式开通反家暴热线,用生命影响生命,通过燃烧自己的生命,来影响带动全社会尊重生命 关注心灵,已经86岁的王行娟,在二十年中从未背离过自己的诺言,肖百灵回到湖南后,历任省妇联城乡事业发展部部长儿童工作部部长湖南省妇联主席,在将近二十年的艰难探索和实践中,湖南省的反家暴事业风生水起,成为全国效仿的榜样和推近反家暴立法的先驱。

1996年1月4日,湖南省长沙市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高层抛妻案,被害人姚忆召 37岁,一位工作认真待人热诚的居委会主任,因不堪忍受丈夫的疯狂虐待,提出离婚,被丈夫从6楼抛下摔死。这一恶性事件在湖南引起极大震动。此时 肖百灵正于省妇联工作人员一起,在全省14个市州,进行家暴现状调研,姚亿召被害案立即成为调研报告中最具有现实意义的典型案例。

采访:把254起最有典型性的案例集中在一起,就编了一个报告集,然后要让事实说话 让数据说话才能够真正的为党委政府为人大立法做一个理论支撑

旁白:这份报告引起了,湖南省人大常委的重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提案,在1996年 1997年两次被列为湖南省人大的立法计划,但在家庭暴力问题还没有被当作一个独立的社会问题的年代,这样的提案结果可想而知,由于分歧很大这份提案被搁置。

提案被搁置,并不意味着反家暴进程的停滞,平发的家暴案件引发了湖南司法机关的思考和积极应对。

采访:我们必须要出台一个工作规定,让基层民警在遇到家庭暴力报警后,怎么样进行处理,现实审理案件中间也确实有很多特殊的问题,是需要法律予以规范 予以解决的。

旁白:既不能与国家法律冲突又亟需用法律来解决,现实中的家暴问题,经过湖南省两届人大常委的斟酌和修订。最终决定以决议的形式出台这项地方法规。2000年3月31日在全国率先推出《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这份历时5年,跨越湖南省两届人大才出台的决议只有13条内容,却大胆的提出了什么是家庭暴力以及面对家庭暴力公检司法和妇联的职责。这是中国第一部反家暴地方法规,这份决议出台的这一年,新世纪的星光已经在人们的心头熠熠闪耀,尽管由于地方立法的局限性,决议在实践

中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但是毕竟从这一刻开始在人类新纪元即将到来的时候,这个古老的国度终于向着以法律的神圣之名维护人权反对家庭暴力的进程,迈出了果断而坚实的第一步。

(国外案件对话)

旁白:事实上,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说它甚至超越了种族 信仰和意识形态,是人类社会发展中,普遍存在的野蛮 幕后的陋习,在美国 每9秒钟就有一位妇女被丈夫或同居者殴打,每年全国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妇女有400万,被家庭暴力摧残致死的妇女,有6000多人,而澳大利亚一项最新研究显示,家庭暴力使澳大利亚,每年损失八十一亿澳元约合人民币360亿元。

采访:家暴问题不仅对个人或单个家庭有影响,甚至对整个社会和经济发展有很大的影响,特别是家暴带来的经济成本,在反家暴立法国际经验交流会上,澳大利亚的代表说 ,在澳大利亚家庭暴力给国家带来的经济损失比一次自然灾害还要高

旁白:这是联合国针对中东地区,拍摄的宣传片在这里儿童结婚的现象极为盛行本是天真无邪 无忧无虑的年纪,却早早地开始背负了成人的生活负担,根据联合国的调查表明超过50%的16岁以下的少女,曾经遭到性侵害。超过70%的妇女经历过物理暴力或性暴力。大约6000万女孩在18岁以前成为新娘。

资料:对妇女儿童的暴力,是对人权的严重践踏无论是在家庭内部 街头还是在战乱中暴力始终是错误的这就是为什么在2008年我开始提出停止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我们必须打破沉默 开始行动。

旁白:为了消除包括暴力在内的对妇女的歧视,联合国制定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消除对妇女暴力宣言》《儿童权利公约》等一系列重要的国际人权文书,为此世界上多个国家和地区对惩罚家庭暴力进行了专门立法。

采访:美国有《反对对妇女施暴法》南非家暴现象很严重,但是法律也很严格,他们采取了多项措施来抵制家庭暴力。

旁白:作为拥有女性最多的国家中国6亿5千万的妇女,维系着4.01亿个家庭,而这4亿多个家庭的温暖和安宁又维系着整个国家的和谐和稳定,世界各国的司法实践为中国立法的形式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良好的借鉴。

1950年4月13日,刚刚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民事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第一章第一条就明确了,实行男女结婚自由一夫一妻 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

资料:因为毛主席一贯重视婚姻问题,重视妇女问题。他说《婚姻法》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 男女老少的根本利益的基本法,其普遍性 他的普遍性仅次于《宪法>的国家根本大法,所以我们说 解放了,要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先要公布《婚姻法》,社会安定了 国家才能发展。这是在人民大学,1954年人民大学毕业。您是新中国第一届 第一批。

旁白:巫昌祯 新中国第一届法律系大学毕业生,一生中参加多部民法的起草修改工作。1977年他开始参与对《婚姻法》的第一次修改,从此将自己的研究和教学的重心转到了这一领域。此后她领导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起草工作。并参与了2001年,《婚姻法》的第二次修订。

采访:第二部婚姻法的修改主要有两个起因,一个是家庭暴力,应为富了以后 发生新的矛盾,家庭暴力 统计数字就是90年代比80年代上升了25.4%,影响了法律的稳定死刑犯里面,因为婚姻问题情杀的占到53.4%。

旁白:修改后的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将实施家庭暴力作为法院,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并专门规定了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助措施和施暴人的法律责任这是中国第一次在国家级立法中,对家庭暴力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但这部《婚姻法》以及在此前后相继制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其中对家庭暴力的规定,只是一种宣示性的原则。既缺少明确的家庭暴力概念,也缺少可操作的法律规范

最高法院副院长 黄尔梅:

实际上家庭暴力应该是从一开始的发生到最后的救助,这是一个整个的系统工程,而这个系统工程,一步一步地怎么走,谁来执行这些,来履行国家责任,我们没有规定,显得比较松散。

全国妇联权益部原部长 蒋月娥

也就是说它地法律责任不是非常明确,必须要多部门的合作,所以我们呢吧工作中心放在推动立法上

九五世妇会后,全国妇联成为推动反家暴专门立法的核心组织,在立法条件尚未成熟的背景下,2008年7月,全国妇联联合国家六个部委出台《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规定了七部门各自的职责,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必要时联合行动。黑暗中挣扎寻求莉几千年的手,终于握到了温暖而有力的支撑。以血泪和生命为代价的抗争,冲卡了沉重的裹挟和枷锁,迎接着璀璨的生机和光芒。公权力机构的关注和介入,正汇聚成国之利器,撼动了沉积了几十世纪的冰山。

(家暴丈夫采访)

民警向这位被投诉有家暴行为丈夫发放的是由江苏省妇联和公权力机构联合推出的一项处理轻微家庭暴力时适用的家庭暴力告诫书

江苏省妇联副主席 陈芬:在家庭暴力到了离婚的诉讼阶段,我们由人身保护令的这样一个举措,那么我们能不能提前在家庭暴力发生的过程中间,能够也是用一种有效的形式去警告,或者说去震慑施暴者。

江苏省出台的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石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人生保护令的延伸,它有助于实现家庭暴力事前防范制止,发挥教育、矫治在防范家庭暴力中的作用,改变了过去对轻微家庭暴力行为缺乏有效干预遏制手段的状况。

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副主任 黄祥胜

2013年7月2 号到11月底,我们大概目前全市接报的家暴案件334起,其中发放了告诫书69份,没有发生四二次家暴行为

江苏省公安厅治安局副局长 张波

10月份江苏省接报这类警情925起,比去年同期减少了167,下降了18.5% 在全国妇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推动下,目前全国已经有29个省、区、直辖市制定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政策和法规,90余个地市制定了相关政策文件。全国妇联的12338维权热线,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家庭暴力伤残鉴定中心、庇护所等社会干预机制迅速建立。与此同时,联合国各机构对中国反家暴事业给予了极大的支持,资助和合作研发了多个项目

联合国妇女蜀国别主任 汤竹丽 我们与中国很多部门有合作,我们与全国妇联一直广泛合作,还有其他的一些部委,比如公安部、卫生部、最高人民法院,我们一起做反家暴的项目。

何安瑞,是联合国人口基金的驻华代表,他和同时正在忙于一项特殊的研究,《中国社会变迁中的男性气质》,

何安瑞 联合国人口基金驻华代表

这还是第一次在中国研究性别暴力的时候,我们不再单独地研究受暴者,女性为何成为受害人,而更多地着手于施暴人,分析什么样的人会成为施暴者,什么样的人会成为潜在施暴者,要让决策者看到家暴的严重性。所以我们一直忙于数据的统计。 停止对儿童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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