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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供货是什么意思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2-08    阅读:

协议供货是什么意思篇一
《协议供货与定点采购的比较》

协议供货与定点采购的比较

定点采购在过去的一段实践过程当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一定的优点。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定点采购在各地的具体执行过程中,也产生了许多问题,如无法保证定点单位的服务到位,等等。因此有些地方已将这种方式取消。与定点采购相比,协议供货制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好处:

一是采购流程更加规范。协议供货可以用公开招标方式来进行采购,让采购过程更加透明。而且中标供应商在中标之后将签订承诺书,以书面形式承诺自己的服务。

二是拥有严格的审查制度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增强了政府采购执行的规范化,方便了审计部门的工作。 一是可以节约资金。相对于各个部门的零星采购而言,协议供货制是由中央单位将零星采购集中起来,形成一个比较大的采购数量,从而对广大供应商产生一定的吸引力,使其积极参与并自降价格,这样对于广大的用户是非常有好处的。

二是减少供应商的销售成本。如果每一个需要产品的用户都独自采用政府采购的其他采购方式来进行采购,那么所有的供应商将疲于奔命,买相类似的标书,奔跑在不同的开标地点。这样一来,高额的销售成本给供应商带来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

三是协议供货制以其规范的操作程序,使整个采购过程更加透明,更加规范。

四是便于采购管理监督部门对中标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进行监督。同时,也有利于审计、监察部门对采购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五是节约采购机关的采购成本。无论采购数量大小,采购成本是一样的,不会随采购数量的大小而增减采购的环节。

总而言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是将采购效益与采购效率有机结合并找到最佳结合点的一种采购方式。 协议供货的建议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协议采购取得实效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1.“公开”就是将协议采购设备型号、配置、价格、优惠率,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系统进行公开,为采购人、供应商提供阳光采购平台。将协议采购各类信息,全方位挂在政府采购网上,设备型号的推陈出新.市场价格的变幻莫测,光靠专家的评判和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的监督远远不够,让采购人、供应商之间共同监督,使协议采购范围中提供的设备性价比更高,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更好;“公平”是通过报纸、媒体等宣传工具,大力协议采购制度的政策,为所有愿意参与协议采购的供应商都有展示自己品牌的机会,公平参与竞

争;“公正”是指对参与协议采购的供应商应一视同仁,只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满足条件,都应成为协议采购供应商,不要人为地限定比例。排斥满足条件的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市场。

2.一切为采购人着想。协议采购的就是为了解决采购人对采购效率的要求.也是为了让采购人买到性价比较高、又满足他们需求的设备。采购人希望能在政府采购网上看到有任其选择采购各类设备的平台,里面有很多的品牌、型号.且价格很合理,购买很便捷,购后服务很到位,采购人的希望就是我们的工作目标。

(二)“价格快速更新”、“品种适度扩客”、“加强监督管理”是选一步完善协议采购方式的具体做法

1.价格快速更新。为了及时、准确的反映协议采购中各种货物的市场变化,必须做到快速更新。一是强制更新。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每月定时对所供产品进行更新,并将更新内容报采购中心备案。二是及时更新。当所供产品的型号、价格发生变化时,由制造厂家提供证明,由中标供应商在网上及时更新.并报采购中心予以备案。当所供产品有新的型号推出,由采购中心组织协议采购评议小组进行评议,评议方式可采用网上评议,以加快评议速度。

2.品种适度扩容。扩容可以分为两大内容。一是协议采购中每个货物的品牌、型号的扩容。要尽量让常用的、更多的品牌进入协议采购库.其目的是既能给采购人有更多的选择空问,又能让更多的品牌参与竞争。要遵循“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法则,借助现代信息化手段,可以按照货物成交量的大小前后排序,按照货物性价比的高低吐故纳新,最终形成协议采购竞价平台。二是协议采购中货物种类的扩容。随着协议采购制度的运作和积累的经验,可以逐步将除办公设备以外的大宗、通用商品纳入协议采购范围。

3.加强监督管理。协议采购扩容后,加强监管显得更为重要。一是借助于采购人的监管。采购人是协议采购的监管大军,他们在采购每个货物时,都会去市场摸行情,进行比较,将市场行情告知采购中心。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要重视每个采购人的信息反馈,并迅速地加以解决。二是依靠专家和协议采购评议小组的力量。在协议采购评标阶段,要充分依靠专家,确保协议采购中标供应商所供货物的质量;在协议采购货物更新阶段,要充分发挥协议采购评议小组的作用,评议小组成员可根据货物种类进行分工,以提高评议结果的准确度,采用网上评议等方法,以提高评议工作的时间效率。三是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要加强监管。要在第一时间关注政府采购网上协议采购的信息动态.通过查网站信息,跑市场摸底,打电话查询,走用户访谈等形式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对协议采购供应商进行检查,以加强和完善对协议采购的后续维护和管理。

协议供货是什么意思篇二
《关于政府采购中协议供货采购方式的有关说明》

关于政府采购中协议供货采购方式的有关说明

1.什么是协议供货?

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集中采购目录中部分办公设备的品牌、机型、配臵、最高限价、订货方式、售后服务条款,并通过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的形式将其固定下来。各部门在日常零星采购这些办公设备的时候,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采购中心公布的中标产品范围内自行选择。

2.协议供货产品目录在哪个网站上公布?

登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点击协议供货专栏查看。

3.实行协议供货的产品范围是什么?

目前,实行协议供货的产品有: 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显示器、服务器、UNIX服务器、网络交换机、路由器、复印机、打印机(含多功能一体化)、传真机、投影机、扫描仪、移动硬盘、U盘、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影机等。各部门凡采购上述产品的,均应在协议供货中标产品范围内选择,不得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外的非中标产品。

4.协议供货入围产品价格高于市场价怎么办?

各部门在执行协议供货过程中,如发现协议供货商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完全可比的条件下,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时,请及时向采购中心书面反映(传真电话010—83084964/67)。若各部门承诺对货物及服务质量自行承担责任,则可以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

网”上公布的协议供货商以外的其他供应商处进行采购,采购中心将出具相关的政府采购证明手续。但各部门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应将有关情况的书面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采购中心备案,并附录有关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产品型号、配臵清单。采购中心将以用户询价及成交的结果为证明,与该设备生产厂家协商,要求其降低承诺的供货价格,从而使各部门都可以享受最低价格优惠。

采购中心已经委托了独立的第三方调查机构,对“协议供货最高限价”进行调查核实及模拟市场询价,欢迎各部门及关心协议供货制度发展的各界人士在发现“协议供货最高限价”在同等可比条件下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时,及时向采购中心反映。

5.协议供货入围产品的售后服务条款如何查询?

登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进入协议供货专栏查询产品售后服务条款。

6.协议供货产品如何进行验收?

各部门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负责验收,在交货时当场进行认真清点,现场参加安装和调试。验收合格后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上填写并提交电子货物验收单,经各部门初审和采购中心审核通过后,生成、打印正式的电子货物验收单。

为杜绝假冒伪劣产品,保护各部门权益,各部门在验收时,应当场抄录设备及其所有可拆卸的部件(如:计算机的硬盘、内存、主板等)的编号或序列号,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妥善保存,以备维修及产生合同纠纷时使用。

7.如何查询网上下载的货物验收单的真伪?

登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单击页面右方中间的核对验收单真伪图标,进入查询验收单页面,输入验收单号和验收单货物金额,即能核对该验收单真伪。

8.协议供货商应提供什么作为政府采购凭证?

电子货物验收单与采购中心统一定制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作为执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的原始凭证。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由各部门的资产管理部门和协议供货商留存,作为质量保证及解决纠纷的凭证;货物验收单一式四联,各部门执行国库统一支付手续的,由其财务部门、协议供货商、采购中心各留存一联,并报财政部一联用于集中支付;各部门不执行国库统一支付手续的,分别由其财务部门、协议供货商留存一联,采购中心留存两联。其中,采购中心留存的验收单,由中标厂家按季度汇总报送采购中心。

9.发现假货、假合同时该怎么办?协议供货发生合同纠纷应如何解决?

在协议供货执行过程中,遇有协议供货商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各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直接追究协议供货商的违约责任,在处理完成后各部门应将有关情况向财政部或采购中心反映。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以及虚假合同的协议供货商将被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暂时或永久取消中央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

10.保修期内产品在使用中出现故障怎么办?

各部门应直接致电协议供货商,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以及承诺的

售后服务条款,在规定的期限内修复故障,若多次维修仍不能修复故障、或供货商拒绝维修、或批量采购设备的故障率高于2%的,各部门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直接追究协议供货商的违约责任,处理完成后将有关情况向财政部或采购中心反映。

11.如何购买协议供货产品的配件,配件是否也在协议供货范围内?

为方便各部门采购,采购中心公布了部分可以变更的配件范围及最高限价,具体详见“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专栏。

12.协议供货采购供货时间一般多长?

生产厂家承诺的供货周期为7个工作日。

13.如何辨别协议供货合同真伪?协议供货合同和验收单是否能手写填写?

采购中心对协议供货合同实行电子系统管理的方式,即由合同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电子合同文本及货物验收单(经签署、盖章后有效),协议供货商自行编制、复印和手工填写的供货合同和四联单无效。

协议供货商申请签署的每一个合同在系统中都会生成“唯一且对应的”电子合同及货物验收单,审计、财务人员可以直接登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合同管理系统核查合同的真实性。为利于审计核查,保证电子合同的真实性和唯一性,各单位在执行采购时应要求协议供货商提供《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单》。而协议供货合同上的水印,只是与采购中心其他类型的合同相区别的一种底纹,

并不是辨别合同真伪的正确方法。

14.采购多种协议供货的产品能否从一家供应商处购买?

若某家供应商已经得了多种协议供货产品的厂家授权,各部门就可以从一家供应商处采购多种协议供货产品。采购中心鼓励并支持“诚实守信、了解和熟悉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在中央国家机关提供货物或服务的丰富经验、能提供使各部门满意的优质服务并能够严格执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履行投标承诺的协议供货商”的健康发展并不断扩大经营范围。

15.协议供货的供应商是如何确定的?

采购中心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协议供货商名单为中标的设备生产厂商推荐的供应商,厂商对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货物质量出现问题或协议供货商没有按照合同承诺提供服务的,各部门除按照合同追究其责任外还可以从中标设备生产厂商交纳的质保金中优先得到补偿。因此,采购中心推荐各部门优先选择此名单范围的协议供货商。

对厂商推荐的协议供货商名单,采购中心采取宽进严出的原则,若任何协议供货商受到两次有效投诉并经审查核实,将被列入采购中心的不良记录供应商名单,在2年内不得参加中央国家机关的所有政府采购活动。

16.协议供货中标产品不能满足需求怎么办?

协议供货中标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各部门需求的,各部门应致函采购中心,写明具体原因,申请询价采购。

协议供货是什么意思篇三
《协议供货专题知识大全》

协议供货专题知识

一、协议供货知识

什么是协议供货?

协议供货是一种采购方式,在西方发达国家有比较长的历史。大宗标准化商品的采购者和供应商通过长期商业往来,形成了比较可靠的商业信用的基础,采购者同意和供应商通过协议,达成长期供货合同,为此建立了此种采购方式。在供货合同中,规定了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期限、付款方式、索赔等条款。

协议供货的特点有哪些?

一是采购商品一般是大宗的、相对标准化的,如钢材等工业原料、初级产品、办公用品、标准耗材等,因为它们的价格浮动不大、品种规格相对单一,容易清算。

二是建立在商业诚信的基础上。协议供货可以说完全是商业诚信的产物,也是资本主义商业长期发展趋向成熟的结果,只有买卖双方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能够令双方充分信任,才能保证长期供货合同的有效履行,避免商业欺诈。因此,一般协议供货的供应商多是具有雄厚实力和良好商业信誉的大公司、大企业。

三是采购合同一般也是标准化的合同,其主要条款基本不变,只是采购商品的具体指标略有变化,可以反复使用。

四是采购者和供应商可能是一对一地进行协议供货采购,也可能是一对多、多对多地采购,以形成规模效应、节约成本。

协议供货的好处

多家对多家采购,中标供应商和品牌商品较多,可以满足用户需求的多样性;一次招标、多次采购,采购活动集中,可以更好地获得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节约招标和采购成本;提前招标、长期供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采购者需求的及时性; 政府采购的投资示范效应,有利于一定程度上保护和支持国内供应商,有利于促进国内供应商树立商业诚信。 协议供货方式显而易见的好处是节省了采购成本,采购者不必每次都费神地寻找合适的供应商,对它们进行资格预审,也不用每采购一批商品都重新订立一份合同。因此,这种采购方式逐渐被很多大公司采用,进而被引入到政府和国防采购领域,广泛应用于政府办公用品、基础设施建设材料、军队劳保用品、武器装备等项目的采购中。

协议供货与定点采购的不同

定点采购在过去的一段实践过程当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一定的优点。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定点采购在各地的具体执行过程中,也产生了许多问题,如无法保证定点单位的服务到位,等等。因此有些地方已将这种方式取消。与定点采购相比,协议供货制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好处:

一是采购流程更加规范。协议供货可以用公开招标方式来进行采购,让采购过程更加透明。而且中标供应商在中标之后将签订承诺书,以书面形式承诺自己的服务。

二是拥有严格的审查制度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增强了政府采购执行的规范化,方便了审计部门的工作。

协议供货制较其他采购方式的优点

一是可以节约资金。相对于各个部门的零星采购而言,协议供货制是由中央单位将零星采购集中起来,形成一个比较大的采购数量,从而对广大供应商产生一定的吸引力,使其积极参与并自降价格,这样对于广大的用户是非常有好处的。

二是减少供应商的销售成本。如果每一个需要产品的用户都独自采用政府采购的其他采购方式来进行采购,那么所有的供应商将疲于奔命,买相类似的标书,奔跑在不同的开标地点。这样一来,高额的销售成本给供应商带来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

三是协议供货制以其规范的操作程序,使整个采购过程更加透明,更加规范。

四是便于采购管理监督部门对中标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进行监督。同时,也有利于审计、监察部门对采购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五是节约采购机关的采购成本。无论采购数量大小,采购成本是一样的,不会随采购数量的大小而增减采购的环节。

总而言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是将采购效益与采购效率有机结合并找到最佳结合点的一种采购方式。

二、我国的协议供货制

协议供货制简介

所谓协议供货制,通俗地讲,是指通过统一招标定品、定价、定限期、定服务条件,并以协议形式固定下来,然后通过文件形式将相关内容

告之各采购单位。

我国实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的背景

计算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等办公设备是中央单位采购比较普遍、采购规模较大的一项通用商品。为了适应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要求,改革传统的自由、分散采购方法,财政部于2001年将中央单位部分计算机采购纳入了联合集中采购目录,实行集中采购,效果比较理想,规模效益十分明显,得到了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肯定。

试点情况表明,现行的集中采购办法尚不完善,在实施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多头多次招标,增加了招标成本。其次,预算数与执行数差距较大。主要原因有:预算批复较晚,一些单位因工作急需提前采购;集中采购的规模积累和招标工作需要较长时间,为了满足用户及时性要求,部分采购单位采取了分散采购办法;中央单位管理体制复杂,最终用户多,分布广,一些中央采购单位的计算机采购未能纳入集中采购。第三,不能满足个别用户的需求。政府采购是按计算机性能编制招标文件,中标机型虽然有限但都能够满足用户工作需要。由于计算机品牌多,型号多,一些用户存在品牌偏好,时常出现用户倾向品牌或机型没有中标现象。第四,按品牌招标现象较为普遍。一些招标机构为了迎合采购单位要求,采取指定品牌招标办法,将竞争局限在提供招标品牌的代理商之间,节支效果很不理想。 上述问题表明,中央单位计算机采购行为没有得到全面规范,采购成本很不经济,部分单位的计算机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不利于扩大采购规模,影响了政府采购制度的严肃性。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深入

开展,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现行采购办法。

因此,建立一种科学、规范的新型政府采购模式势在必行。这种模式一是要适应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升级换代快、价格变化周期性的特点;二是要充分满足中央单位的用户需要。

借鉴国外经验,财政部决定以计算机采购为突破口,尝试引入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就是通过统一的招标,定点、定价、定期限、定服务条件,以协议供货承诺的形式固定下来。这种做法,计算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等办公设备中标的品牌和机型较多,可以满足用户需求的多样性;提前招标长期供货,可以满足用户的及时性;采购活动集中,可以更好地获得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

实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的目的

为了规范中央单位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等通用商品采购行为,减少重复招标,降低采购成本,方便采购单位,提高采购效率,在借鉴国际惯例和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2002年开始进一步改进采购办法,实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

协议供货的适用范围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小批量(合同总金额不足40万元)采购急需的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桌面多功能一体机、投影机和复印机,除采购中心另行组织批量采购外,均应在本协议供货范围内进行采购,不得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外的非中标机型。 协议供货的法律文本

协议供货的法律文本有两个,分别是《协议供货承诺书》和《协议供

协议供货是什么意思篇四
《2013协议供货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HZZC2013-002

项目名称:2013年霍州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协议供货

招 标 文 件

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2

一、说明................................................................................................................... 2

二、招标文件............................................................................................................ 2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3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6

五、开标与评标 ........................................................................................................ 6

六、签订协议............................................................................................................ 8

七、公告、质疑 ........................................................................................................ 8

八、付款方式............................................................................................................ 8

九、违约处理............................................................................................................ 8

十、适用法律............................................................................................................ 8

十一、解释 ............................................................................................................... 8

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0

一、货物和服务需求 ................................................................................................10

二、供货范围...........................................................................................................14

三、交货期和交货地点.............................................................................................14

四、安装与服务要求 ................................................................................................14

五、对投标供应商的要求 .........................................................................................15

六、对中标供应商的要求 .........................................................................................15

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 16

一、评标方法.....................................................................................................16

二、评标步骤.....................................................................................................16

三、评标标准.....................................................................................................16

第五章 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 ........................................ 18

第六章 协议供货合同格式 ............................................... 20

第七章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 22

附表一、投标函 .......................................................................................................23

附表二、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25

附表三、参标申请表 ................................................................................................26

附表四、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27

附表五、投标产品技术规格格式...............................................................................28

附表六、承诺书 .......................................................................................................29

附表七、投标产品服务计划表 ..................................................................................30

附表八、开标一览表 ................................................................................................31

附表九、本公司2013年协议供货产品(标配)最新市场价报价表 ............................34

附表十、分项报价表 ................................................................................................35

附表十一、职工花名册.............................................................................................36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霍州市 :

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2013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第二期协议供货的投标

请你单位于2013年3月6日至2013年3月15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7:30到霍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3月22日09:00,地点为霍州市 。

开标时间:2013年3月22日09:00

开标地点:霍州市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中心不予接受。

联 系 人: 刘红锁 房耀平

电话传真: 0357-5622811

联系地址: 霍州市东大街136号市财政局二楼

邮 编: 031400

霍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霍州市财政局。

2.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霍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3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3.1投标人是通过2013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资格预审的合格供应商。

2.4“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2013年市直协议供货所有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含国外产品在中国大陆生产的),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货物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

3.2“服务”是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其他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4)评标方法、步骤、标准

5)合同书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7)在招标过程中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霍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

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霍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确认。

6.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霍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7.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霍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8.投标文件的构成

8.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8.1.1 价格文件

1)投标书;(格式见附件)

2)投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8.1.2 商务文件

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5)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7)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

8)国内代理销售商代理销售协议或制造商(或代理)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9)投标企业人员学历、职称及资质证书

10)售后服务方案

11)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

12)最近2年内政府采购业绩(需附带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

8.1.3 技术文件

13)协议供货货物品牌

14)协议供货货物供货流程和安装调试方案

15)货物验收方案

16)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9.2 投标人未按9.1的内容和顺序编写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编制

9.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如果有分包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不可拆卸装订,对未按要求装订的投标书将被拒绝。

9.2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书》、《投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9.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9.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9.5投标文件用纸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纸规格。

10.投标报价

10.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优惠率作为评分的标准。

协议供货是什么意思篇五
《协议供货常见问题》

协议供货常见问题

1、如何辨别合同真伪?

协议供货实行电子合同的管理方式,供货商申请签署的每一个合同在系统中都会生成“唯一的”电子合同及货物验收单编号,各单位的审计、财务人员可以登陆合同管理系统(

2、我要购买的产品协议供货的范围内没有该怎么办?

分两种情况:

⑴.这种类别的产品并不实行协议供货:为了提高采购效率,采购中心公布了各单位小批量采购急需的常用办公设备品目清单,范围包括:计算机、显示器、PC服务器(1路CPU、2路CPU)、复印机、打印机(含桌面多功能一体机)、传真机、投影机、扫描仪、电话机、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和复印纸,一共十二类。如果各单位需要采购这十二类产品以外的且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国办发[2004]29号)中的设备,比如4路(含)以上的服务器,网络交换机、通用软件等,需要将具体的采购需求报采购中心(传真83084964),由采购中心按照其他法定的形式(比如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采购。

⑵.另一种情况是,需要购买的产品属于执行协议供货的十二类产品,但是并不在推荐的机型清单内,这说明您选择的机型性价比不够理想,或是设备生产厂家报价过高,而没有入围这一期的协议供货。按照文件规定,各单位选择执行协议供货的采购方式的,“均应在中标范围内进行采购,不得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外的非中标产品。”如果中标推荐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求的,各单位应致函给采购中心,写明具体原因,申请询价采购,若申请被批准,询价程序需要5个以上工作日。

3、买多少钱的设备可以自主采购而不需要经过采购中心审核?

本期协议供货有效期内,合同采购金额不足30万元时,各采购单位可在中标产品范围内自行选择并直接采购。

合同采购金额超过30万,但不足120万元时,各采购单位应在中标价格及折扣基础上与中标供应商(协议供货项目中标人、中标产品生产厂家)协商,以争取获得更优惠的采购价格。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将选择部分采购单位试行网上公开竞价,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4、如果购买批量超过120万该怎么办?

合同采购金额超过120万元,但不足500万元时,为了获得更加优惠的批量采购价格,各京外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产品范围内选择三个以上的中标品牌,邀请中标供应商推荐且在网上公告的多家供货代理商(以下简称协议供货商)进行竞价,由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委会,确定最终的采购产品和协议供货商,并将有关采购及竞价资料送采购中心备案。各在京采购单位应在中标产品范围内选择三个以上的中标品牌,将采购需求计划报送采购中心

进行协议供货批量采购。

合同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各采购单位(包括京内京外)应按照国管局和财政部《关于做好中央国家机关2004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采[2004]139号)的规定编报政府集中采购计划,委托采购中心统一组织公开招标采购。

5、只能按照协议供货价进行采购吗?价格还有没有商量?

协议供货招标确定的中标价格和中标折扣为最高上限,各采购单位可在此基础上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组织多家中标供应商或其授权的最终供货代理商进行竞价,货比三家,以争取获得更优惠的采购价格。中标价格中已经包含了配套服务和有关配件的费用,各单位无需再另外付费。各单位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应查询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专栏中公告的“中标供应商服务汇总表”,注意维护自身权益。

6、什么叫价格折扣,有什么用?

“价格折扣”为投标设备生产厂商投标时的投标价除以在其中国总部对外公众网站上公布的公开报价,厂商承诺折扣在本期协议供货有效期内一直有效。各采购单位可按照公布的折扣率计算出最高采购限价。”

7、如果发现协议供货价偏高怎么办?

各采购单位在执行协议供货过程中,如发现协议供货商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完全可比的条件下,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时,请及时向采购中心反映(传真电话

010-83084964/67)。发生上述情况时,若采购单位承诺对货物及服务质量自行承担责任,则可以从网上公布的协议供货商以外的其它供应商处进行采购,采购中心将出具相关的政府采购证明手续。但采购单位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应将有关情况的书面说明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传真至采购中心备案,并附录有关供应商的报价文件。

采购中心会以用户询价及成交的结果为证明,与有关中标人协商,要求其降低承诺的供货价格,从而使所有的中央单位用户都可以享受到这一较低价格优惠。采购中心已经委托了独立的第三方调查机构,对“协议供货最高限价”进行调查核实及模拟市场询价,我们也欢迎用户单位及关心协议供货制度发展的各界人士在发现“协议供货最高限价”在同等可比条件下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时,及时向采购中心反映。

8、如何进行验收?

各采购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负责验收,在交货时当场进行认真清点,现场参加安装和调试,并在验收合格后向协议供货商收取发票和《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单》。为杜绝假冒伪劣产品,保护采购单位权益,各采购单位在验收时,应当场抄录设备及其所有可拆卸的部件的编号或序列号,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妥善保存,以备维修及产生合同纠纷时使用。

9、采购中心是如何选择协议供货商的?

采购中心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协议供货商名单,为中标的投标设备生产厂商推荐的供应商范围,厂商对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货物质量出现问题或协议供货

商没有按照合同承诺提供服务的时候,用户除按照合同追究其责任外还可以从中标人交纳的质保金中优先得到补偿。所以采购中心推荐用户优先选择此名单范围的协议供货商。 对厂商推荐的协议供货商名单,采购中心采取宽进严出的原则,若任何协议供货商受到两次有效投诉并经审查核实,将被列入采购中心的供应商黑名单,在两年内不得参加中央国家机关的所有政府采购活动。

10、发现供应商违规时应该怎么办?

在协议供货执行过程中,遇有中标供应商或协议供货商出现以下违约行为时,各采购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直接追究中标供应商或协议供货商的违约责任,在处理完成后采购单位应将有关情况向财政部或采购中心反映。

⑴.中标供应商或协议供货商在收到各采购单位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⑵.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

⑶.中标的某一型号规格货物被另一型号规格的新产品替代(替代产品配置不能低于原型号)时,中标供应商擅自提高供货价格的;

⑷.未能提供承诺的售后服务的。

11、可否在采购中心推荐的协议供货商之外选择供货商?

请参考“采购中心是如何选择协议供货商的”以及“如果发现协议供货价偏高怎么办”。

协议供货是什么意思篇六
《谈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

 2007年第7期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第9卷第7期)               JournalofLiaoningAdministrationCollege

No.7,2007(Vol.9.No.7)

公共管理

谈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

张 伟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辽宁沈阳)

[摘 要]  本文对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进行了分析。[关键词]  政府采购;协议供货

[中图分类号]D630.1  [文献标识码]A  [——02

  ,为,减少重复招标,,节约采购时间,提高采购效益。

一、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

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是一种采购方式,在西方发达国家有比较长的历史。大宗标准化商品的采购者和供应商通过长期商业往来,形成了比较可靠的商业信用的基础。通俗的讲,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是指通过统一招标定品牌、定价格、定期限、定优惠率、定服务条件,并以协议形式固定下来,在供货合同中,规定了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期限、付款方式、索赔等条款,然后通过文件形式将相关内容告知各采购单位。

(一)实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的背景计算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等办公设备是采购单位采购比较普遍、采购规模较大的一项通用商品。为了适应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要求,改革传统的自由、分散采购方法,财政部于2001年将中央单位部分计算机采购纳入了联合集中采购目录,实行集中采购,效果比较理想,规模效益十分明显,得到了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肯定,但试点情况也表明,现行的集中采购办法尚不完善,在实施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多头多次招标,增加了招标成本。其次,预算数与执行数差距较大。主要原因有:预算批复较晚,一些单位因工作急需提前采购,而集中采购招标工作需要较长时间,为了满足及时需求,部分采购单位只好采取分散采购办法;第三,不能满足个别用户的需求。以采购计算机为例,政府采购是按计算机性能编制招标文件,中标机型虽然有限,但都能够满足用户工作需要,由于计算机品牌多,型号多,一些用户存在品牌偏好,时常出现用户倾向品牌或机型没有中标现象;第四,按品牌招标现象较为普遍。一些招标机构为了迎合采购单位要求,采取指定品牌招标办法,将竞争局限在提供招标品牌的代理商之间,节支效果很不理想。

上述问题表明,计算机等大宗商品采购行为没有得到全面规范,采购成本很不经济,部分单位的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不利于扩大采购规模,影响了政府采购制度的严肃性。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深入开展,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现行采购办法。因此,建立一种科学、规范的新型政府采购模式势在必行。这种模式一是要适应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升级换代快、价格变化周期性的特点;二是要充分满足采购单位的需要。借鉴国外经验,财政部决定以计算机采购为突破口,尝试引入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也就是通过统一的招标,定点、定价、定期限、定服务条件,以协议供货承诺的形式固定下来。这种协议供货的做法,计算机、复印机、多功

能一体机等办公设备中标的品牌和机型较多,可以满足用户需求的多样性;提前招标长期供货,可以满足用户的及时性;采购活动集中,可以更好地获得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

(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的特点、好处、作用1.协议供货制特点:一般是大宗的、相对标准化的产品,如初级产品、办公用品、标准耗材等;协议供货要求采购双方有较高的诚信,双方充分信任,才能保证长期供货合同的有效履行;采购合同一般也是标准化的合同,其主要条款基本不变,只是采购商品的具体指标略有变化;采购双方可以一对一进行协议供货采购,也可以一对多、多对多采购,以形成规模效应、节约成本。提前招标、长期供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采购者需求的及时性,有利于一定程度上保护和支持国内供应商,有利于促进国内供应商树立商业诚信。

2.协议供货制好处:节省了采购成本,采购者不必每次都费神地寻找合适的供应商,对它们进行资格预审,也不用每采购一批商品都重新订立一份合同。因此,这种采购方式逐渐被很多大公司采用,进而被引入到政府和国防采购领域,广泛应用于政府办公用品、基础设施建设材料、军队劳保用品、武器装备等项目的采购中。

3.协议供货制作用:一是可以节约资金。相对于各个部门的零星采购而言,协议供货制对广大供应商产生一定的吸引力,使其主动降低产品价格,积极参与投标,这样对于广大的用户是非常有好处的;二是减少供应商的销售成本。如果每个采购单位都独自采用原来的采购方式来进行采购,那么投标供应商将购买一些类似的标书,往返于不同的采购单位进行投标,这样以来,增加了一定的销售成本,由此给供应商带来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三是协议供货制以其规范的操作程序,使整个采购过程更加透明,更加规范;四是便于采购管理监督部门对中标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进行监督。同时,也有利于审计、监察部门对采购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五是节约采购机关的采购成本。无论采购数量大小,采购成本是一样的,不会随采购数量的大小而增减采购的环节。总而言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是将采购效益与采购效率有机结合的一种最佳采购方式。

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的不足

协议供货制度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

1.协议供货的招标时间、范围公开的不够,一定程度上排斥了潜在协议供应商平等参与竞争,很容易形成少数供应商垄断某些政府采购项目协议供货的局面。

2.一些协议招标单位在选定协议供应商时,硬性限定协议供应商入围比例,人为地限定了供应商协议供货权力,使

[收稿日期]2007-03-08[作者简介]张 伟(1970-),男,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工作。

16

2007年7月

第9卷第7期

张 伟:谈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

Jal.2007Vol.9.No.7

一些合格的供应商因比例的原因而不能加入协议供货商行

列。

3.协议供货制度对外宣传的不够,一些供应商不了解协议供货的政策,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潜在供应商参与协议供货的竞争。

4.协议供货价格在确定期初往往都是市场上最优惠的,但市场千变万化,商品价格瞬息万变,协议签订之后由于采购单位对价格变化的信息掌握的不及时,很容易以原来价格采购,得到的却是已降价的产品。

5.协议采购由于其确定了供应商在特定时期内具有独特的优势,有些供应商难免会想办法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中标资格或在实施过程中谋取采购人对自身协议供货的选择,由此可能产生腐败行为。

6.对协议供应商监管的不够,的协议供货资格与非协议供应商串通,取非法利润。

三、(一)坚持,1.“公开”、配置、价格、优惠率,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系统进行公开,为采购人、供应商提供阳光采购平台。将协议采购各类信息,全方位挂在政府采购网上,设备型号的推陈出新,市场价格的变幻莫测,光靠专家的评判和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的监督远远不够,让采购人、供应商之间共同监督,使协议采购范围中提供的设备性价比更高,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更好“;公平”是通过报纸、媒体等宣传工具,大力协议采购制度的政策,为所有愿意参与协议采购的供应商都有展示自己品牌的机会,公平参与竞争;“公正”是指对参与协议采购的供应商应一视同仁,只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满足条件,都应成为协议采购供应商,不要人为地限定比例,排斥满足条件的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市场。

2.一切为采购人着想。协议采购的就是为了解决采购人对采购效率的要求,也是为了让采购人买到性价比较高、又满足他们需求的设备。采购人希望能在政府采购网上看到有任其选择采购各类设备的平台,里面有很多的品牌、型

(上接第15页)医药领域的行贿者主要是药品或医疗器械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受贿者主要是医疗机构和医生,属于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先,要肯定“为了销售本企业生产的药品或医疗器械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给予财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构成违法行为”。对于实施这种违法销售行为的企业,情节轻微的,处以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关于情节是否严重的判断标准,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概括来讲,判断依据主要包括行贿的数额,行贿人因此而获得的利益,对同行业其他竞争对手的损害程度等。

对于接受贿赂的医生给予单位内部行政警告、记过、降级、降职、撤职处理,同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生执照。对于接受贿赂的医疗机构给予系统内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情节严重的降低医院等级,并对医院领导人员适用上述相当于医生受贿的处罚方法。

如果贿赂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创设新罪名。笔者建议,另行规定“事业单位受贿罪”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贿罪”“、对事业单位或工作人员行贿罪。”这些罪名的立法指导思想是,保障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公益事业秩序,与刑法现有的关于行贿受贿等罪名的立法目的有所不同。医院和医生作为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理所当然被包含在犯罪主体和行贿对象的范围之内。如此,就可以解决刑法和反商业贿赂立法的衔接问题。

三、执法环境改良和社会氛围改善

严重的商业贿赂行为在中国本土为什么没有受到处罚,

号,且价格很合理,购买很便捷,购后服务很到位,采购人的希望就是我们的工作目标。

(二)“价格快速更新”、“品种适度扩容”、“加强监督管理”是进一步完善协议采购方式的具体做法

1.价格快速更新。为了及时、准确的反映协议采购中各种货物的市场变化,必须做到快速更新。一是强制更新。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每月定时对所供产品进行更新,并将更新内容报采购中心备案。二是及时更新。当所供产品的型号、价格发生变化时,由制造厂家提供证明,由中标供应商在网上及时更新,并报采购中心予以备案号推出,,评议。一是协议。要尽量让常用的、更,其目的是既能给采购人有更多的,又能让更多的品牌参与竞争。要遵循“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法则,借助现代信息化手段,可以按照货物成交量的大小前后排序,按照货物性价比的高低吐故纳新,最终形成协议采购竞价平台。二是协议采购中货物种类的扩容。随着协议采购制度的运作和积累的经验,可以逐步将除办公设备以外的大宗、通用商品纳入协议采购范围。

3.加强监督管理。协议采购扩容后,加强监管显得更为重要。一是借助于采购人的监管。采购人是协议采购的监管大军,他们在采购每个货物时,都会去市场摸行情,进行比较,将市场行情告知采购中心。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要重视每个采购人的信息反馈,并迅速地加以解决。二是依靠专家和协议采购评议小组的力量。在协议采购评标阶段,要充分依靠专家,确保协议采购中标供应商所供货物的质量;在协议采购货物更新阶段,要充分发挥协议采购评议小组的作用,评议小组成员可根据货物种类进行分工,以提高评议结果的准确度,采用网上评议等方法,以提高评议工作的时间效率。三是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要加强监管。要在第一时间关注政府采购网上协议采购的信息动态,通过查网站信息,跑市场摸底,打电话查询,走用户访谈等形式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对协议采购供应商进行检查,以加强和完善对协议采购的后续维护和管理。◇[责任编辑:正元]这里当然有技术上的问题,从财务会计报告中发现贿赂的痕迹,是一件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我国有《反不正当竞争法》,但在该案件中却没有得到适用,很可能是我国经济监管部门的执法技术不够先进,没能发现商业贿赂问题。比技术问题更严重的是思想意识的落后。政府有关部门认为,行贿公司是利税大户,如果对这样的公司严厉查处,恐怕会影响其今后为国家上缴税款的能力,因此对这样的大商家在执法上可以网开一面。商业贿赂的最终受害者———社会公众对这种现象也见惯不怪了,认为法律为既得利益让路是天经地义的事。在如此的社会氛围之下,中国的商业贿赂如果不愈演愈烈,倒显得不合逻辑了。因此,净化执法环境和社会风气成为不可忽视的环节。

要建立良好的执法环境和社会氛围,一是要严格执法,对于国家工作人员不负责任,未查处其管辖范围内的商业贿赂现象的,给以警告、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等处分;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故意不查处其管辖范围内的商业贿赂现象的,除给以上述处分外,还要没收其违法所得。如果国家工作人员的失职或故意情节严重的,按照刑法规定的渎职犯罪和贿赂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二是要加强普法教育。将法律法规的条文告知广大公众,更重要的是,让公众了解商业贿赂的现实情况,给普通的消费者带来的现实损失,形成全社会憎恶商业贿赂,打击商业贿赂的整体风气。

希望通过医疗体制改革、立法改革、执法环境的净化这种“防与治”相结合“立法与执法”,相结合“,国家与社会”相结合的模式为我国医药领域反商业贿赂提供一些参考。◇

[责任编辑:文哲]

17

协议供货是什么意思篇七
《对我市协议供货问题的思考(修改)》

对我市协议供货问题的思考

协议供货作为一项试图解决政府采购规范和效率矛盾的采购方式已在全国各地被逐渐认可。因为政府采购有一大难题,就是如何解决政府采购规范和采购效率的矛盾。所谓采购规范,就是要求政府采购活动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其操作程序有严格的规定。比如,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就必须保证招标文件发出到投标截止最短20天和评标结果公告7个工作日的时间。再加上核对需求配置,编制招标文件和专家评标等不可缺少的环节,一个招标项目的最短时间周期大约在35天左右。作为采购人,他希望采购到价格优惠、质量可靠的商品,而有时他更关心取得货物的时间。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为此一直在探索解决规范和效率矛盾的药方,协议供货由此而生。我市实行协议供货制度已经四年了,2003年底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了中小学生用计算机协议供货,在这基础上,我们又在2005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中实行了协议供货制度。协议供货简化和规范了办公设备的采购程序,总体上降低了采购成本,缩短了采购周期,提供了更有保障的售后服务,大大提高了政府采购的效益和效率,同时满足了用户需求的多样性。

但是随着协议供货方法在全国各地纷纷采用,协议供货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1、个别供应商的产品调整不及时,如:在2006年6月时候,尼康数码相机中除L1机型外已全部停产,佳能S2 IS停产,而供应商未及时上报更新。有的品牌中的个别型号产品不能提供也没有及时通报,如索尼等。

2、降价或促销都未及时上报采购中心进行调整,如2006年4月抽查优派显示器VX724,优派网站2399元,协议供货价为2470元;2006年6月份该型号优派网站1999元,协议供货价为2350元。

3、部分产品或配件的实际采购价格偏高

如2006第二期协议供货中部分产品涨价,如Dell台式机GX620ndt第一期价格6612元,第二期相同型号配置涨为6656元。清华同方台式机第一期配件256M内存价格210元,第二期涨为250元。

部分配件价格比市场通用主流品牌配件的价格高很多,如第二期清华同方台式机256M DDR内存价格为250元,Dell台式机256M DDR内存为275元,联想台式机256M DDR内存360元,而同期Kingston 256M DDR400内存市场价仅为180元左右;Dell台式机加配DVD刻录机需要830元,联想台式机16XDVD换配DVD刻录机需要350元,市场上先锋DVD刻录机111CH仅在400元左右。

4、协议供货的供货时间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很多都不能在一周内提到货。

形成这些问题的产生,我个人认为:

1、投标产品属于商用机,固定的用户群使其价格没有明显跟随IT产品的更新换代而下降。

2、 投标配件价格基本与前期价格相同,没有同期作出相应优惠。市场上配件价格特别是存储类产品的价格波动较快较大,而协议供货配件价格调整频率未及时跟上。供应商的解释是商用机的用材和工艺远远大于市场配件,是专用型,不能等同于一般市场配件。

3、中标后产品型号发生变化。有的品牌投标的时候有一二

种型号比较优惠,但不久就发布该型号已停产或更新另一种价格明显高的型号。

4、举办优惠活动。目前很多供应商的投标产品针对性较强,中标机型很少有促销优惠,即使有促销政策也是针对厂家和供应商之间的,此类活动一般都未公开通知采购中心且所优惠的型号或类似配置型号的价格远远低于协议供货价格。

5、价格变动不通知或不更改。有的机型在一定的时期会作相应调整,但协议供货商如认为配件价格近期浮动较大(其中包括原材料涨跌的原因,以及厂家为同其他品牌竞争而对上市产品型号及产品价格进行的调整,两大芯片制造商Intel和AMD的激烈竞争,使各品牌机价格随之波动,虽然全省协议供货采购招标文件中要求厂家按照市场价格及时调整产品的协议供货价格,否则将取消其资格,但由于厂家或总代理认为经常调整过于繁琐,一旦价格下调后不可能再上调,所以采取了在协议供货期间产品价格基本维持不变的做法,且基于主流品牌在政府采购市场中的占有率很高,政府采购不可能真正取消这些主流品牌产品的供货资格,否则将使协议供货带来产品选择上的巨大风险)有可能上调,所以不通知可不更改。

二、完善协议采购的一些想法

(一)坚持“公开性”、“适用性”和“竞争性”原则,是协议采购取得实效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1、“公开性”原则。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系统,为采购

人、供应商提供阳光采购平台。让采购人成为“监督人”,全方位监控挂在政府采购网上的各类采购信息。设备型号的推陈出新,市场价格的变幻莫测,光靠专家的评判和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的监督远远不够,而采购人他们人多势众,又是政府采购的受益者,是真正的监控大军。我们应该借助于他们的力量,使协议采购范围中提供的设备性价比更高,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更好。

2、“适用性”原则。协议采购的初衷是为了解决采购人对采购效率的要求,也是为了让采购人得到性价比较高、又满足他们需求的设备。在采购人的心目中有他们认可的产品,他们希望在政府采购网上看到一个很大的设备库,里面有很多的品牌、型号可以选择,且价格很合理,购买很便捷,购后服务很到位,一个电话就可以搞定。采购人的希望就是我们的工作目标。目前,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协议采购库现在有1000多种品牌型号,但还远远不能满足采购人的需求,那么,扩容就是明年协议采购的工作目标。

3、“竞争性”原则。充分引进竞争机制,是协议采购成功的关键所在。我们要搭建一个可以充分竞争的大舞台,让每个供应商都能找到一席之地,都能成为一个“好演员”。要让他们充分提供各场好戏,展示其舞台功夫,以吸引采购人的眼球,赢得采购人的喝彩。当然,我们也要让供应商清醒地意识到,这里实行PK制,如果戏曲不精彩,或者用“假唱”

的手法想蒙混过关,就会得不到票房收入,甚至会被哄走。

5、对于违反规定的采购单位,有关部门应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同时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通报批评。供货商有违法情况时,应按规定承担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协议供货资格。

6、加强对协议供货商的跟踪督查和评估。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活动,重点是检查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服务的满意度,对规模较大的供货项目,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派员参加验收,还可通过向采购单位发放协议供货满意情况调查反馈表,并及时做好信息的收集、反馈、评估和处理工作。

(二)“快速更新”、“适度扩容”、“加强监管”是进一步完善协议采购方式的具体做法。

1、“快速更新”。为了及时、准确的反映协议采购中各种货物的市场变化,必须做到快速更新。一是强制更新。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每月定时对所供产品进行更新,并将更新内容报采购中心备案。二是及时更新。当所供产品的型号、价格发生变化时,由制造厂家提供证明,由中标供应商在网上及时更新,并报采购中心予以备案。当所供产品有新的型号推出,由采购中心组织协议采购评议小组进行评议,评议方式可采用网上评议,以加快评议速度。

2、“适度扩容”。扩容可以分为两大内容。一是协议采

协议供货是什么意思篇八
《非协议供货项目合同》

××项目

合 同

合同编号:

甲方:××国家税务局 乙方:××

××年××月

××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甲方”)和××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采购项目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 合同条款;

(2) 价格表;

(3) 产品性能及技术指标; (4) 系统集成方案;(如果有) (5) 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方案;(如果有) (6) 项目组织和技术力量;(如果有)

(7) 乙方投标文件,若招、投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描述,以有利于甲方为适用条件。

2.采购内容及数量

详见本合同产品性能及技术指标部分

3.项目实施时间及地点

项目实施时间:设备与软件应保证在合同签定后的××日内全部到货。集成必须在所有设备与软件到货后××天内完成。

地点:××国家税务局办公楼。

4.合同金额

本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元(¥ )。

5. 付款(例,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更改)

(1)合同签定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乙方须先开据等额发票,下同);

(2)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八十七(87%);

(3)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12个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1%)、24个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1%)、36个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1%)。

(4)上述款项由甲方按期一次性汇入乙方本合同指定帐户: 公司名称:×× 开 户 行: ××

帐 号: ××

6.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在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并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国家税务局

签字:

公章:

日期:

乙方: ×× 签字: 公章: 日期:

合同条款前附表

一 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甲方:指××国家税务局。

1.2 乙方:指××。

1.3 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合同,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货物: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的产品。

1.5 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包括项目启动、需求分析、部署安装、系统试运行、系统验收等环节及其它的伴随服务。

1.6 天:指日历天数。

2.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3.1 未经对方同意,甲乙双方均不得泄露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资料、数据及其它信息。

4.专利权

4.1 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交的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等知识产权,乙方应当修改货物或更换货物以避免侵权。

4.2 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交的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指控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等知识产权,乙方将自费为甲方答辩,并支付法院最终判决的甲方应支付第三方的一切费用。

5.履约保证金

5.1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人民币××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汇款的形式缴纳,同时向甲方提供银行汇款回单。

5.2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自行确定,一般与合同付款进度相同)

协议供货是什么意思篇九
《简单供货合同》

长期供货合同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协议,就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2、合同价款及支付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实际出货单为准,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每月月底结清上月16号至当月15号的账单,否则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违约金。

例:9月30号为9月最后一天,当天结清8月16号至9月15的账单。

附:每年在甲方放年假前乙方需结清当年所有未付款账单。

3、生效条件:

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

4、其他约定: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进行补充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执行时间及截止时间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本协议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乙方(盖章): 甲方(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协议供货是什么意思篇十
《供货技术协议》

技术协议

甲方:贵州隆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技术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建立甲方和乙方之间因产品销售而产生的技术合作关系。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由本协议予以约定。

乙方向甲方购置UMF-Y05型地下磁流体探测仪器,甲乙双方对所交付的仪器作如下技术方面的承诺:

一:仪器技术参数及性能:

1.1参数

工作频率:10Hz~6500Hz

输入方式:工作频率

1.2性能

测试深度:地表下20米~500米

测试范围:单次地表水平范围最大150米,在地表条件允许下,多次测试

无范围限制

测试对象:地下水;地下裂隙(或溶洞、空区)

测线范围单深度同步自动探测,GPS地面定位功能

地面水平定位精度:校正后精度小于5m

垂深探测精度:校正后精度小于5m

仪器探测准确率:大于80%

二:操作培训

在仪器订单要求交货日七天前,乙方需提供仪器操作人员名单及所有操作人员能同时参加操作培训的时间和地点给甲方。

在仪器订单要求交货日三天前,甲方依乙方提供之时间及地点及自已的配合条件,按乙方公司所在区域(或所在地)制订区域性(或独立性)综合培训计划及安排并通知乙方,此培训为免费培训。

仪器交至乙方后,甲乙双方依培训计划及安排进行仪器操作人员的培训、测试,测试合格的操作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

培训后测试不合格之人员,由甲方负责培训人员与乙方及其不合格人员沟通协调,进行再培训或更换人员培训。甲方将重新制订相关培训计划与安排,

由此如有造成成本费用的增加由乙方负责。

乙方如因操作人员离职或其他因素需重新培训操作技术人员时,需在一个月前向甲方提供需培训的仪器操作人员名单及所有操作人员能同时参加操作培训的时间和地点,甲方按乙方公司所在区域(或所在地)制订区域性(或独立性)综合培训计划及安排并通知乙方,此培训为收费培训。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

甲方对所销售的仪器软、硬件提供终身技术支持与服务。

四:其它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贵州隆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公章(合同章): 公章(合同章):

授权代表人签名: 授权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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