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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28    阅读:

篇一:小学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

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认真贯彻执行。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

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责任人:韩开洪。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

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专人负责保管,在

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

6、图书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

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

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11、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

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不组织学生扑救)。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

究法律责任。

篇二:小学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学校防火安全制度

学校安全防火制度

1、认真执行《消防监督条例》,确保学校财产和全体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2、根据学校特点,配备一定的数量的消防设备,有关部门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消防设备管理实行“三定”即定位置、定人、定期进行保养,“二不准”即不准乱拿乱用,不准任意挪动和损坏,“一追查”即对违反者追究责任。

4、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地点严禁烟火,严禁进行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作业,以上地点必须配置消防器材,并悬挂“严禁烟火”的醒目标志。

5、仓库、实验室以及其他部门的易燃废物,工作结束必须彻底清扫,按指定地点存放和处理。

6、高空作业用火者必须事先将地面上可燃物彻底清理,工作结束后,认真检查工作场地,消除残火后方可离开现场。

7、临时使用明火或焊接、切割时,事先应经安全检查,安装使用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施工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8、仓库内储存的物资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易燃易爆实验室内的机器设备仪表,安全装置和通风设备应经常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9、校内道路,楼房走廊、楼梯、安全出口严禁堆堵,改建或扩建,各种建筑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办理。

10、发生火灾和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并积极组织灭火救灾,对积极组织参加灭火救灾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隐瞒情节者从重处分。

11、发生火灾后要查明原因,采取补救措施,总结经验教训各种火灾火警均应记载存档,上报公安机关。

12、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每年组织学生及有关人员进行消防演习和训练。

13、易燃危险品必须存放专门仓库,严禁在物资仓库或办公室存放危险物品。

14、对违反安全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应追究其责任。

篇三:小学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2015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1篇:沧州市第一中学关于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保障学校消防安全,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每年对学校教职工个新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师生责任主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是教工、学生做到“三知:{知火防知识、知灭火知识、知防火制度},“四会”{会报火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疏散自救}

一、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管理机构有关人员,按照消防部门要求,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二、新生入学后由政教处、宿管处联合组织对新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三、新进教工由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陪训。

四、由安办室每年组织对教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五、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年对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害部位责任人、义务消防员组织一次灭火演练。

六、每年“11、9”宣传日,由安办室、政工处、治卫处联合采用电影、广播、板报等形式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第2篇: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单位全体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体培训。

二、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

1、由保安部门组织召集对饭店全体员工的培训;

2、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3、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4、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根据不同部门的实施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八、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饭店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任组成。

二、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四、防火检查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五、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消控中心值班制度

一、认真执行消防法规、熟悉饭店的消防设施、设备,做好维护和保养。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分三班8小时作业,监视消控主机运行情况。

三、一旦出现报警,立即与楼层值班员或保安员联系迅速查清报警原因。

四、爱护仪器设备,发现小故障应立即排除,如出现较大故障,;立即请工程部技术员进行修复。

五、熟悉本单位的火灾报警程序。

六、每班认真填写“消防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记录”。

七、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消控中心。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饭店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防火检查人员应当责成各部门责任人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三、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保安部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六、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八、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敷设应符合电气安装规程的规定。

二、在增设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时,应重新涉及线路,方可进行安装和使用,严禁私自在电气线路上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

三、建筑内不允许采用铝芯导线,应采用铜芯导线,在夹层或闷顶内敷设线路时,应穿管敷设,并将接线盒封闭。

五、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应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结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

六、在配电室和装有电气设备的机房内应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做好消防宣传工作。

二、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熟悉单位的消防重点部位和各种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和操作规程。

四、积极参加扑救火灾和疏散人员工作并保护好现场。

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消防培训。

六、定期组织消防业务训练,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

七、熟悉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八、在公安消防、保卫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协助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

安全疏散设备管理制度

一、单位内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并按规范要求设置,

三、应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防火门应保持常闭状态,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疏散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消防设备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器材,由保安部统一建档管理。

二、应定期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三、消防设施、器材的周围,不得堆放物品,要便于提取使用。

四、未经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动或动用消防设施、器材。

五、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后,要立即进行维护保养、更新。

六、非正当使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属维护不当导致损坏的,连带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每年的6月12日组织员工进行灭火、印记疏散预案的演习和训练。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为演练总指挥,保安部经理和专职消防主管具体负责指挥演练工作,保安部全体人员和半数以上员工参加演练。

三、实施演练前,由保安部将本次演练具体行动方案上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进行批准,方案确定后,将方案传给各部门,所有参加演练人员应熟悉演练方案,明确职责。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重点防火部位要严格火源管理,实施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和“四不动火”制度,即:预防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经过批准不动火,现场没有消防监护人员不动火,大风天不户外动火。

二、单位敷设电器线路、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承担,严禁擅自搭接临时电源线路。

三、仓库、宿舍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四、严格用电管理、严格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用电。

五、对电器线路和设备由电共负责监管,定期检查。

六、临时需要装设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应经工程部批准后,按临时假设规定安装并限期拆除。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能动火。

二、周围的易燃易爆杂物未清楚不能动火。

三、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四、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五、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六、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不动火。

七、现场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八、动火审批由部门申请,保卫处领导审批,并配合现场监控。

消防安全工作奖惩规定

一、消防安全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责任,每一个员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都有做好消防工作的义务。

二、消防领导小组是饭店实施消防管理、监督的职能机构,各部门员工都要无条件地服从消防领导小组的管理。

三、凡在单位范围内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的,由饭店消防领导小组依照本规定分别给予“赔偿损失”、“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或予以罚款等项处理亦可同时并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和认识态度责令当事人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

1、因乱扔烟头或用电、用火不慎,发生火警或火灾,损坏单位或员工财务,损失数额不大的。

2、明火作业未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3、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不采取安全措施,或保管不善,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一)给予口头警告或罚款10元以下的;

1、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或在允许吸烟的地方吸烟而不设烟灰缸,或有烟灰缸不用,乱扔烟头、火柴梗的;

2、擅自在楼内使用汽油洗刷桌布,地毯污迹或机械零件的;

3、动用明火施工不办理动火申请的;

4、班后不按规定清理工作场所易燃杂物的;

5、用电不使用保险装置或乱搭乱拉电线的;

6、擅自玩弄消防器材、报警设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小学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二)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50以下的;

1、擅自在办公室、仓库或工作场所、集体宿舍设炉生或,或使用电炉的

2、使用电热设备擅自离岗或班后不按规定切断电源、熄灭火种的

3、擅自贮存、使用少量易燃品,不到保安部备案的。

4、损坏消防设施、标志或随意挪用、改动消防器材位置的。

5、在楼内或室内烧废纸杂物,乱扔烟头引起报警的。

6、班后不按规定关闭煤气炉管阀门的。

7、楼内乱堆放物品,堵塞消防设施、通道和防火间距。

(三)给予严重警告并罚款100元以下;

1、未经批准擅自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众聚集场所,并私自贮存使用这些物品的。

2、谎报火情的。

3、在楼内随意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将要害部位作临时仓库使用的。

4、将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截然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混放一起贮存的。

5、在禁火区域或要害部位不按要求动火作业的。

6、发现火警后,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又不采取紧急措施临阵脱逃的。

7、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或擅离制守导致火警或火灾,造成一定的损失和影响。

六、有下列情形的追究部门防火责任,由单位领导视情节以行政并经济处罚

1、火灾隐患处于紧急状态,经保安部多次催促仍不整改,又不能说明原因的。

2、强迫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造成危害后果的

3、刁难不配合消防监督人员执行任务,或拒绝接受处罚的。

4、对火灾事故隐瞒事实、不追究、不处理、“不上报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免于处罚;

1、对违反消防管理造成事故(损失不大)肇事者或责任人自动坦白,真诚认错。

2、火警、火灾发生后,肇事者或责任人能积极参加抢救,免除或减轻火灾损失的。

3、对火警、火灾事故、肇事者或责任人能主动提供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表彰、奖励

1、部门领导和防火责任人重视消防安全措施得力,没有发生火警、火灾的部门。

2、一贯遵守消防法规、长期保持岗位消防安全,无火灾和火灾隐患的班组、岗位和个人。

3、发现火灾后及时报警,积极扑灭、处理得当,减少火灾危害的。

4、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

5、对单位的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消防规章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对重点_l二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六、宣传教育培训内容:(l)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欢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二、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证章。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l)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5)消防设施管理情况及值班人员是否在岗(6)营业结束或下班后,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清况;(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六、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l)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3)消防水源状况;(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五、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落实有效整改措施,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

一、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个班次不应少于2人,并实行岗位操作责任制: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训证书》,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三、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操作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或在控制室会客,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五、控制室内应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制定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六、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测、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情况登记、记录制度。

七、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消防控制室操作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一、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进行严密的监视和运用,认真履行岗位操作责任制,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三、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作好系统功能实验,协助技术人员做好修理、维护工作,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四、经常向单位负责人和保卫部门报告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协助有关领导做好防火、灭火工作。

五、确认发生火灾后,要立即直拨119报警,不得迟报和不报。并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给领导组织扑救火灾决策当好参谋。

六、要积极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七、完成消防部门和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自觉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单位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二、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三、单位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四、消防值班人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并出具月报告书。

六、单位必须定期将火灾探测器送专业清洗维护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七、单位应当对消防设施设备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维修保养。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有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而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三、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构。

六、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八、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中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动用明火需到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中请,并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对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区域,由用电管理部门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营业期间施工。

四、营业场所、车间、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小学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七、易燃易爆车间、仓库的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九、对消防用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

一、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落实交接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非电工人员进入配电重地。

二、线路、设备的敷设和安装必须符合《电气设计技术规范》),严禁带电维修作业和超负荷运行。

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时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并认真处理和做好记录。

四、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内和变压器周围应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杂物。

五、室内应保持干净、清洁,夏天应有良好的通风散热,并有防止雨雪侵入的设施。

六、关好门窗,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动物飞禽闯入室内。

七、配足配齐相应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维护保养,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生产和管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其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二、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定期测温检查。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部位,贮存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

三、贮存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没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与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四、生产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库)房等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五、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六、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暴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七、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八、运输危险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熟悉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运输,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一、专职消防队主要由消防安保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员由管理人员及员工组成,统一由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专职消防队员每月进行一次培训,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

三、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半年组织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

四、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五、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1)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范围;(2)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3)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4)火灾现场的保护。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单位应当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以下简称演练)领导小组。

二、演练领导小组由指挥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

三、领导小组根据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演练。

四、预案演练组织中的各小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中的各级、各类人员,必须按照演练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

【小学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六、对通过演练暴露出的问题,由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根据演练领导小组提出的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评工作,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2)在生产、经营、办公等禁烟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3)擅自使用和遮挡生产、经营、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l)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4)违规使用、储存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者(不包括赔偿金)(6)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9)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3篇:光明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通过消防知识宣传栏,制作消防公益广告、标语,在居民楼建议设置消防警示牌等多种形式,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营造社区消防宣传氛围,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二、定期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

三、每半年组织社区居民参观一次消防站开放活动。

四、依托志愿消防站每月组织社区居民参加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开展灭火和逃生救援演练,提高居民的消防素质。

五、根据季节性特点,每逢重大节日和特殊时期有针对性地加强防火宣传工作。

六、教育督促社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活动。

七、开展社区消防安全咨询,向居民提供消防宣传资料,为社区内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八、依托社区警务室每季度对社区内个体工商户和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人进行实地灭火演练和消防安全常识培训。

九、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好社区一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第4篇: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5篇: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照本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纳入相关工作检查、考评。

各部门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定期研究、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符合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二)消防法律法规;

(三)火灾预防知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五)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一)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二)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四)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教育培训规划,并进行教育督导和工作考核;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三)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

(四)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民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济困和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二)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各类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负责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登记,并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

(二)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城市燃气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风景名胜区经营管理单位和城市公园绿地管理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十条:文化、文物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引导创作优秀消防安全文化产品,指导和监督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等文化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协调广播影视制作机构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播出相关消防安全节目,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电影院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内容;

(三)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及执业资格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相关旅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旅行社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等相关行业标准,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旅游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机构和人员,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按照下列规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对在岗的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单位对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将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作为培训的重点。

第十五条: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二)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三)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五)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六)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的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小学阶段应当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初中和高中阶段应当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采取游戏、儿歌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十七条:高等学校应当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第十八条:国家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消防类专业或者开设消防类课程,培养消防专业人才,并依法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应当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的特点,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开设消防基础理论和消防管理课程,并列入学生必修课程。

师范院校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学生必修内容。

第十九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

(二)在社区、村庄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等场所,对居民、村民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组织志愿消防队、治安联防队和灾害信息员、保安人员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利用社区、乡村广播、视频设备定时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确定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工作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员工和居民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一条: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同一建筑物,负责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单位应当对建筑物内的单位和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二条: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医院、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公共图书馆和公共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对公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处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等;

(二)根据需要编印场所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供公众取阅;

(三)利用单位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知识。

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单位,应当对服务对象开展经常性的用火用电和火场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条:旅游景区、城市公园绿地的经营管理单位、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在景区、公园绿地、活动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疏散路线、消防设施示意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利用广播、视频设备、宣传栏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导游人员、旅游景区工作人员应当向游客介绍景区消防安全常识和管理要求。

第二十四条: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二)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三)对明火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小学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上述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十五条:新闻、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积极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制作节目,对公众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六条: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监管、旅游部门管理的培训机构,应当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章:消防安全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面向社会从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应当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并到省级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二十八条: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条件,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一百万元以上;

(三)有健全的组织章程和培训、考试制度;

(四)具有与培训规模和培训专业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员队伍;

(五)有同时培训二百人以上规模的固定教学场所、训练场地,具有满足技能培训需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六)消防安全专业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四)项所指专(兼)职教员队伍中,专职教员应当不少于教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具有建筑、消防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的教员不少于十人;消防安全管理、自动消防设施、灭火救援等专业课程应当分别配备理论教员和实习操作教员不少于两人。【小学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第二十九条:申请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可以征求同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意见。

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配合对申请成立消防安全培训专业机构的师资条件、场地和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有关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定,并综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应当将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和自动消防设施施工、操作、检测、维护技能作为培训的重点,对经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培训证书。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依法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法开展活动。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定期组织质量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监督评估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质量评估时,可以邀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专业人员参加。

第五章:奖惩

第三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单位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的,上级部门应当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根据权限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建议有权部门给予处分。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在协助审查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工作中疏于职守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学校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其改正,并视情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单位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或者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在培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由公安部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

篇四:小学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2015小学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方案

方案一:新里仁口小学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方案

春夏季是火灾的多发季节,为更好地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意识和技能,进一步推进我校的安全建设和文明建设,共建美好和谐校园。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现将活动内容具体安排如下: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非常重要,学校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责任制逐一落实到每一个班级和每一名老师。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致使火灾隐患得不到整改,并由此引发火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人员伤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

(1)排查时间:3月1日—3月28日

(2)排查部位:教学楼、多媒体教室、图书室、微机室、平房、办公室等场所。

(3)排查内容:重点排查、微机室、教室等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用电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上下楼道和消防通道是否顺畅,应急照明、紧急出口指示设施是否正常等。

(4)排查要求:学校火灾隐患排查实行派查、落实责任人制度,后勤处是安全隐患排查的具体责任人,排查要认真落实登记制度,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绝不允许走过场、图形式。

三、具体工作安排

1、组织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学校聘请张沟派出所警官杜飞来校授课,讲解有关消防知识,讲解灭火器的用法等等,让学生面对面、零距离的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利用校园广播、学校报刊宣传栏、黑板报、班会等宣传阵地,经常性地向学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小学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2、组织开展消防应急逃生疏散演练。学校于3月25日前制定详细的演练计划,演练分为动员、筹备、演练、总结四个阶段,组织成立疏散工作临时指挥小组和报警组、疏散组等职能小组。于3月25日下午3时进行全校消防应急逃生疏散演练活动。

3、召开一次消防主题班会。学校各班要围绕消防安全这一主题,于3月22日组织一次新颖的、安全的、有吸引力的主题班会,进一步普及消防知识。

4、撰写一篇消防安全作文。学校组织学生书学消防安全教育作文。设两个主题,一个是“我的家庭火灾逃生计划”,另一个是“长大我也要当消防员”。

5、进行一次考试。学校给学生布置一份消防安全知识方面的家庭作业。

四、活动总结

学校要及时反馈消防宣传月活动信息,收集活动期间的图片、声像、文字资料等,并于3月28日前将消防宣传进校园活动开展总结上报市教育局综治办。

方案二:东张中心小学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力度,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学校各部门,各班级要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真正做到消防安全走进学校、走进学生、走进家庭。

二、消防宣传活动的主题:增强防火意识,珍爱生命安全。

三、消防宣传活动的实施步骤:消防宣传活动的时间为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活动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检查总结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全体教职员工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对增强广大学生消防安全意识和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的重要作用,对此次宣传日活动进行专门的宣传和发动,确保宣传日活动扎实有序进行。

(二)组织实施:

1、学校要通过校园广播、校园网、国旗下讲话、家教月报等,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常识,全面宣传小学生常见消防安全知识,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

2、各完初小校、各班级要开展三个一活动:一是在本月内上一节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班会或队会课,上课内容请记载于班级手册中;二是每周至少一次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内容请记载于“班主任安全教育记录本”中;三是在本月内出一期安全教育专刊。各班要以消防宣传日活动为契机,广泛、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通过主题活动及其它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和普及消防科学知识和基本常识,提高学生的防火灭火、自救逃生的能力。

3、将消防宣传日与“火灾隐患大排查、保安全”活动结合起来。学校要进行消防安全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检查总结:消防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学校将对各班开展消防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对消防活动进行总结;11月底全校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测试。并组织评选“消防安全工作先进班级”和消防小明星活动。

方案三:回龙小学20xx年消防安全教育五个一活动方案

每年的“119”消防日是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为认真组织开展好今年我校“119”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根据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决定在11月5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校“119”消防宣传教育“五个一”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陈春豪

副组长:杨玲琳(活动整体筹划和部署总负责)

组员:沈美丽邵伍峰诸建斌张苗

(各班主任协助)

二、活动目标

围绕“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主题,通过开展学校“119”消防宣传教育“五个一”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标,将消防安全理念传播到家庭、社区,实现消防安全“全社会普及、全人群覆盖”的总体目标。

三、活动时间

11月5日至12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将以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为重点,通过开展学校“119”消防宣传教育“五个一”活动,以中小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防自救能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一次消防征文和消防书画比赛活动。(习作:五六年级每班2篇以上;书画作品由美术老师指导,上交书画作品每班1——2幅,截止时间下周周四之前。)余姚市将于12月底对各校学生的作品进行精选评比,并各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鼓励奖10名。同时,选出具有代表性的作品进行巡展,从而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推广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二)每班开设一处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出好一期以消防宣传为主题的黑板报,到时,我们将组织教师和学生代表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具体时间为下周。

(三)开展一次逃生自救疏散演练。以师生为主要宣传对象,开展一次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普及活动。同时,做好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加深学习效果,组织学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学生的消防素质和安全意识。

(四)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活动。消防大队将会同学校向每个学生家庭发出一份《消防安全》倡议书,学校要组织师生开展一次家庭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活动,通过学校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和家长的消防安全意识。

(五)开展一次学校“四个能力”建设自查整改活动。学校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邀请辖区消防大(中)队或消防志愿者协助查找学校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方面的不足,张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考评通告,并加以整改落实,从而提高学校以“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四个能力”建设,切实增强学校抗御火灾的能力,提高学校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方案四:金能小学学生消防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广大师生火场自救、逃生和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依据纳雍县教育局和纳雍县公安消防大队下发的《纳雍县学生消防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三、指导思想:

3 月28号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了有效预防和应对我校发生火灾、地震等危害学生生命安全事件,更好地保护教职工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提 高学校安全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学生在突发事件中自护自救的意识和逃生能力,进一步普及小学生安全消防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经学校研究决定,决定在全校 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四、组织领导

组长:谢超

副组长:张青才

成员:李光明李宗政尚经虎杜昕

刘翠胡娇李艳张小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金能小学,具体办公由张青才老师负责,联系电话:189853xxxx

五、活动内容

1、3月1日至3月12日定制“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火灾”的永久性标语粘贴于校园醒目处。做好舆论宣传,营造安全教育月活动的浓厚氛围。

2、3月12日至3月14日开展火场逃生演习。

3、3月14日至3月15日开展消防知识进课堂活动。

各 班利用3月14日下午第三节课上好一节消防安全知识课,使学生达到“两知一会”,

篇五:小学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2015学校消防安全活动方案

方案一:学校消防安全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各级有关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精神,在各种事故发生时能紧急疏散师生,增强全体师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能力,在紧急情况下组织师生有序逃离危急现场,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避免伤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扎囊县教育体育局要求小学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现有校舍条件的状况,为坚决杜绝因楼道拥挤而产生踩踏伤害事故。为此,学校定于6月 9 日星期六下午第二、三、四节课高消防安全活动。

活动内容:

1、消防安全讲座2、应急防火疏散演练 3、现场使用灭火器灭火演练。

活动过程:

第一、消防安全讲座

一、消防安全讲座目标;为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今后看见火不会害怕,知道怎么逃生。最大限度的保证人民财产安全,知道如何使用消防器具等。

二、讲座地点:学生食堂

三、讲座方法:播放课件(讲解课件的内容)

四、参加人员:全体师生及后勤人员

五、讲座人:男达瓦

六、组织员:当天的值班人员

第二、应急防火疏散演练

一、疏散演练的预定目标

师生能按预定的方法和路线迅速的逃离危险地带(教学楼),转移到安全地带(学校足球场);本次演练要求迅速有序;使学生初步掌握遇到消防事故时自救和逃生的方法。

二、演练总指挥:男达瓦

三、演练路线

全体师生从危险区(教学楼)转移到安全区(学校足球场)。具体为两条线路转移:

(一)、教学楼二楼三年级(1)班、二年级、三年级(2)班、四年级(1)班同学从教室出门沿走廊墙边从教学楼右边楼梯下楼,东门撤离。撤离顺序为三年级(1)班、二年级、三年级(2)班、四年级(1)班。五年(2)班、一年级、五年(1)班、四年(2)班、同学从教室出门沿走廊墙边从教学楼左边楼梯下楼,西门撤离。撤离顺序为五年(2)班、一年级、五年(1)班、四年(2)班。

(二)、教学楼三楼、三年级(3)班、四年级(3)班、五年级(3)班,同学从教室出门沿走廊墙边从教学楼右边楼梯下楼,东门撤离。撤离顺序为三年级(3)班、四年级(3)班、五年级(3)班。六年级(3)班、六年级(2)班、六年级(1)班同学从教室出门沿走廊墙边从教学楼左边楼梯下楼,西门撤离。撤离顺序为六年级(3)班、六年级(2)班、六年级(1)。

1、班级里和的疏散路上组织教师:

各班班主任

2、各楼梯口人员:

一楼东边楼梯口:次仁措姆 西边楼梯口:次仁拉姆

一楼东门:旦增 西门:索朗次仁

一楼与二楼东边转角处:女达瓦 西边转角处 :伟色

二楼东边正厅:格桑加措 西边正厅:指章

二楼与三楼东边转角处:次仁跟宗 西边转角处:王亭亭

三楼东边正厅:单真次仁 西边正厅:强巴

3、其他:

①、安全区(足球场)组织:罗布次仁

②、学生逃离危险区后,各班主任组织清点学生数,及维持本班纪律。清点人数后向总指挥报告。(报告总指挥,*年*班*人,全部安全撤离,报告完毕)

③、摄像:嘎玛次旺

四、各人员的具体工作职责

1、各班的组织教师:负责本班的学生清点工作;组织好本班学生有序的逃离现场(即教学楼);最后在安全区再一次清点本班的人员是否都安全撤离。

2、各楼梯口及楼道的教师:组织好逃离的学生有序的撤离。

3、安全区组织人员:组织好安全逃离的学生的集合和纪律维持工作。

五、疏散原则:

1、疏散时,学生必须用毛巾或口罩等(自带)手捂口鼻,弯腰远离建筑,撤离到安全地带;

2、严禁推搡、拥挤、抢先,有序安全撤离;

3、楼梯疏散撤离队伍发生冲突时,按先到优先原则,一律听从引导员指挥;

4、教师疏散撤离时,特别照顾特殊学生(特异体质;患病学生)。

六、其他事项:

1、各位教师一定要正确、认真地对待本次演练,要让学生有序地撤离,避免学生互相推挤、踩踏等事发生。

2、各位教师要在学生撤离后再自己迅速撤离。

七、安全区为:足球场上。

第三、使用灭火器灭火流程:

一、演练目的: 为了让广大师生深入地了解消防逃生常识,切实树立起消防意识,真正掌握好消防安全知识,并具备自救互救的能力,提高抗击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以及掌握逃生的方法。

二、参加人员:全体师生和全体后勤人员。

三、活动过程:

1、由我校消防负责人男达瓦、罗布次仁讲解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演示。

2、 抽调个别老师、学生、后请人员进行灭火操作。

3、灭火器灭火流程完毕。

注意事项:

1.班主任和所有负责老师要做好演习前的安全教育和演习中的管理工作。

2.班主任在讲台上组织同学有序撤离教室,安排在楼梯口的领导、教师要组织学生有序下楼,学生下楼疏散时要2人为一排,安静、迅速下楼,不要跑得过快。杜绝不要打闹,惊叫和推搡等。

3.演习前学校当天值班人员一定要检查和清理楼道,楼梯上的垃圾及杂物,以防发生学生滑倒、碰撞及踩踏事故。

4.听到学校发出的警报后,全校师生立即快速、安全进行疏散。 安排有任务的教师要提前各就各位,做到万无一失。

方案二:学校消防安全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

对小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是我们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开展小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是保护在校学生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的需要。在发生火灾时在校小学生由于生理、心理等客观因素,更容易受到危害。如果学生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常识缺乏,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低小,一旦发生火情,势必酿成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发生火灾数百起,造成经济损失数亿元,死亡人数上万人。因此对小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刻不容缓。

二、活动目标

1、认知目标:了解消防安全知识及怎样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能力目标:掌握一些日常生活中的消防知识和处理火险的简易方法,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提高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的能力。

3、情感目标:通过这种活动的开展,使学生懂得“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义

三、活动时间:20xx年10月(红十月活动之一)

四、活动空间:学校—消防中队——家庭

五、活动准备:

1、谈谈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2、实地去消防中队进行参观、访问,观看消防安全演习,上网查资料。

六、主题确定

1、结合上网查资料及同学们知道的消防知识,讨论拟定主题的名称。

2、围绕主题提出感兴趣的值得研究的问题,预设问题。

(1)小学生消防安全知识

(2)火灾发生时怎样逃生

(3)消防器材知多少

(4)家庭失火怎样应急

3、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问题组成活动小组。

4、选出小组长4名,拟定小组名称。

七、活动过程:

(一)、与县消防中队联系,聘请活动指导老师。

(二)、拟定小组活动计划

(三)、实践活动

1、乘车到县消防中队参观、访问,观看消防军事演习。

2、拟定消防安全知识知多少调查问卷。

3、上网查资料

(四)、整理资料

1、制消防知识手抄报,收集各种消防器材的图片。

2、制作宣传卡片,自编儿歌。

3、自己出消防知识竞赛试题,讨论知识竞赛程序。

(五)、成果展示与交流

资料集 手抄报 宣传卡 调查报告 消防儿歌 知识竞赛 消防器材图片

(六)、活动总结

1、小组内进行个人总结,填写《学生个人活动评价表》,请家长和老师填写活动评语。

2、各小组分析本次活动的收获与不足,填写《小组活动自评表》

3、评选活动积极分子

4、交流活动体验

(七)、相关资料

消防儿歌(一)

消防用具要记牢,实战场合不可少,防火阀和消防泵,一个来灭一个防,消防高温排烟机,大火逃生必须要,家装钢质防火门,勿怕大火进门烧,火场之中命难保,消防应急灯来照,可用干粉灭火器,沉着冷静就安好,记住火警119,及时报警灾可少。

消防儿歌(二)

家庭失火别着急,沉着冷静守秩序,遇到火灾别害怕,火警电话要牢记,烟雾较浓别慌张,匍匐前进有空气,逃离火场要关门,防止火灾速蔓延,抢救要及时迅速。

方案三:学校消防安全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的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现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防法制观念和自防自救能力,实现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和“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目标,为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高新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高新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区公安消防大队有关人员组成: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由 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一)将消防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日常工作职责,与年终工作考评挂钩。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全体师生全面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档案;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按《消防法》的规定接受消防培训。

(二)各学校要把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生的素质教育中,使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

(三)各学校与辖区消防大队要加强联系,促进全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

(四)各中小学校不发生火灾事故。

四、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认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完善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学校消防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并针对单位的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一) 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档案,做到“三有四进”、“四个建立”。要充分认识开展“三有四进”、“四个建立” 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以向学生负责、向家长负责、向社会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不懈地长期抓下去,把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做好。

(二) 结合实际,多策并举,合理安排,注重实效。各学校要在每学年对学生进行2次以上的消防知识教育,聘请消防官兵担任消防辅导员,指导学校开展消防主题班会、演讲比赛、消防征文、板报评比、消防书画展、消防知识竞赛等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把消防宣传教育与创建“生命畅通工程”、“安全文明校园”、“雏鹰奖章”等活动相结合。要根据学校生活环境、学校火灾特点和学生的年龄、生理、心理特点,以及学生知识结构、认识能力的差异,有针对性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三)各学校要设立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场所,开辟消防宣传教育园地或专栏,配备相应的宣传教育资料和器材(包括:消防书籍、挂图、音像制品、灭火器、防毒面具等)供师生阅读和操作。

(四)各学校要定期组织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教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的专题学习,并安排1名以上的教师参加由区公安消防大队组织的消防培训。

(五)组织各类学校师生到消防站参观学习;建立学校消防应急疏散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六)严格制度,狠抓落实,建立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要拓宽渠道,广泛宣传,注意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加以反馈,争取得到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帮助。

篇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2016小学生消防安全保证书

小学生消防安全保证书

为了确保2016-2016学年度我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顺利进行,打造和-谐稳定的平安校园,落实我校各班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特签订此责任书。

1.班主任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安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和火灾隐患。

2.成立班级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工作有计划,有制度,明确职责和分工。

3.加强学习《消防法》,认真贯彻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并按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提高消防意识。在春夏季、重大节假日、火灾多发季节及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整改有记录。

4、时时处处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保证学生不玩火,不动电,不到危险的地方、随手关闭用电设备。

3、各班主任每周对所管辖班级进行一次安全消防检查,发现线路、电器有漏电等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学校领导,力求及时处理。

4、各班主任必须听从学校消防领导小组的指挥,在发生事故时,应合理安排疏散学生、报案、向学校报告,及灭火各项工作同时进行。保护学生是重点,及时地把学生带到安全地带,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6、各班级要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教给学生安全用电、用火、用液化气、用蚊香和初期火灾扑救及火场逃生等知识,普及消防知识,提高消防意识。

校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2016年9月3日

学校消防安全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遵守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认真贯彻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学校内部消防安全工作,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完善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义务,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职责和措施。

二、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和教育。积极加强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消防教育进课堂,做到课时、教材和师资“三落实”,确保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努力提高学生消防意识及自护自救能力。

三、全面排查治理学校的消防安全隐患。努力做到“七个立即”。即: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立即改正;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区域外窗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金属护栏的,立即拆除;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的,立即清除;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立即整改;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事故广播损坏的,立即修复;消火栓、灭火器具失效及自动灭火、自动报警系统损坏的,立即修复;出租校舍给外单位经营,消防安全设施不落实的,立即停止出租。

以上系我校做出的保证,我校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校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小学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年我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顺利进行,打造和-谐稳定的平安校园,落实我校各班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特签订此责任书。

1.班主任是班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科任教师是第二责任人,配合班主任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主题班会,安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和火灾隐患。

2.成立班级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工作有计划,有制度,明确职责和分工。

3.认真贯彻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并按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提高消防意识。在春夏季、重大节假日、火灾多发季节及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4、时时处处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保证学生不玩火、不带火种进校园,不玩电,随手关闭用电设备。

3、各班主任每周对所管辖班级进行一次安全消防检查,发现线路、电器有漏电等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学校领导,力求及时处理。

4、各班主任必须听从学校消防领导小组的指挥,在发生事故时,应合理安排疏散学生、报案、向学校报告及灭火各项工作同时进行。

保护学生是重点,及时地把学生带到安全地带,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6、各班级要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教给学生安全用电、用火、用液化气、用蚊香和初期火灾扑救及火场逃生等知识、技能,普及消防知识,提高消防意识。确保每学期不少于

防安全知识教学活动。

责任教师

(签名):

2课时的消 学校主管领导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

塞湖小学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学校与全体员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1.学校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成立由校长负总责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落实消防工作领导责任。

学校与老师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考核,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每年学校要对教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每学期都要对消防设施进行安检,每学期要进行至少两次消防安全疏散演练。

3.各办公室负责人,要当好兼职消防安全员,切实把防火工作放在心上。要养成良好的用电习惯,管好本部门的电,不胡拉乱接,不超负荷使用或不关电源。要教育老师在办公区内禁使明火,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4.各位教工均为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的责任人,特别是班主任应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工作。

班级每年要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三个一”活动,即:每学期要至少进行一次消防主题班会;每学期要出至少一期消防主题的板报或手抄报;观摩一次消防灭火演习或举办一次消防演练。指导学生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班级每学期都要向学校上交必要的消防安全教育资料,以作为学校考核班级的依据之一。

5.各位教工都应遵守学校制定的火灾处理和救援预案,执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提高防火灾的警惕性和在发生火灾时的逃生自救和救护学生的能力。

6.对于学校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各教职工必须掌握使用要领,操作规程,确保发生火灾时人人都能参与,使消防安全救援工作真正做到召之即来,战之能胜。对不参与学校进行的消防培训,不会使消防器材的,不得参与学校任何先进的评比。

7.后勤人员要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确保灭火器材齐备、完好、有效。要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8.学校任何工作人员,都应视学校消防安全如生命。任何不负责任造成安全事故者,学校都将追究相应责任。

校长签字: 教职工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清水镇中心小学学生消防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学校的消防安全和全体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保护消防设施,消除火灾、触电隐患,本人郑重承诺在学校期间、有责任遵守和执行以下规定,如有违反规定而造成消防安全事故愿承担相关的责任:

1、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的相关条例、规定。

2、自觉遵守《消防法》和学校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

3、爱护消防器材,自觉维护公共消防设备、设施,不乱动消防栓、各类电源开关、应急灯、走廊灯和灭火器等消防及应急照明设备。

4、严禁在公共通道、走廊、消防疏散通道上追逐打闹,保证公共通道、走廊、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

5、主动制止破坏、盗窃、随意乱动学校内消防设备、设施以及照明设施的行为,发现有以上行为的应主动向老师报告,一经核实,学校将对举报的学生进行奖励。

6、服从学校及班主任的消防安全管理,积极配合学校或班级组织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演练。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打火机、酒精、鞭炮等)进学校,一经发现或被举报,自愿接受学校任何处分。

8、离开教室时应自觉关掉所有的电源开关。

9、发现火灾应第一时间报告老师;同时与其他同学迅速撤离,不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10、本承诺书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小学毕业止。

承 诺 人: ______年级______班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2016年12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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