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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竞聘上岗暂行办法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2-05    阅读:

关于党政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的暂行办法
中层竞聘上岗暂行办法 第一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以转换用人机制为核心,进一步深化校内组织人事制度改革,破除职务“终身制”,使用人制度由“按身份管理”向“按岗位管理”转化,真正实现“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本着充实教学一线,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的原则,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总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原则;

3、注重实绩,任人唯贤,人尽其才,才尽其能;

4、按需设岗、公开竞聘、严格考核、择优聘任。

第三条 竞聘岗位范围:除需由上级有关部门考察任命的处级领导岗位(指纪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以外的所有党政中层干部岗位。

第二章 竞聘资格和聘任程序

第四条 竞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相应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水平,具备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能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工作中能实事求是,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廉洁自律,作风正派,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

5、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科及以上行政级别。

6、年龄要求:按聘期内不到退休年龄的要求,男同志57岁以下(出生年月在1945年2月28日以后),女同志52岁以下(出生年月在1950年2月28日以后)。

7、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在称职以上(含称职)。

8、身体健康。

第五条 正处职岗位的任职资格

除具备第四条各项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

1、有较强的驾驶全局能力,富有开拓创新精神,锐意改革。

2、学院院长、教务处处长、科研处处长、研究生处处长,应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3、岗位所需具备的其他资格要求。

第六条 副处职岗位

除具备第四条各项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

1、能配合正职和其他副职开展本部门的工作,具有改革创新意识。

2、学院副院长,一般应具备高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3、岗位所需具备的其他资格要求。

第七条 聘任程序

1、步骤:处级机构调整→确定各部门中层干部岗位职数→公布竞聘岗位→竞聘者填写竞聘书→资格审查→确定正式竞聘人选→组织部门考察(含公开答辩、民意调查等形式)→党委会确定拟聘任人选→公示→聘任

2、竞聘者填写竞聘书。在规定时间内由竞聘者自己将岗位竞聘书投到票箱,每个人限填三个志愿。

3、资格审查。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汇总公布各岗位的竞聘人选(不公布竞聘人员姓名)。根据公布情况,竞聘人员对自己原竞聘岗位可进行一次调整。待第二轮资格

审查结束后,学校再汇总公布各岗位的最终应聘情况,并确定正式应聘人选。

4、党委按岗位应聘人数及应聘人员具体情况决定公开答辩的人选。

5、学校聘任时,如存在条件不够成熟等因素,将按照工作需要并结合个人志愿,对应聘正处职者可先聘为副处职主持工作,对于应聘副处职者可先聘为代理副职(如代理副书记、代理副院长等)或助理职务。

第三章 聘期和待遇

第八条 此次中层干部的聘期为3年。如工作需要,按组织程序可安排新的岗位。聘期内实行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

第九条 聘期内,受聘人员享受所聘岗位的各项待遇。

第十条 受聘人员的原身份不变(指干部、工人),聘任期满或解聘后恢复原身份待遇。

第四章 续聘、解聘、辞聘

第十一条 聘任期满,经考核合格且工作需要时,可以续聘。

续聘程序:正处职干部由组织部考察后提出建议,党委会研究决定;副处职和助理级干部由部门正职提出建议,经组织部考察、预审后,报党委会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解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解聘。

1、聘期内未完成年度责任目标。

2、工作失职,使学校或部门遭受较大损失。

3、犯有严重错误,受到行政或党内记过以上处分者。

4、聘期内考核结果在基本职称以下(含基本称职)。

5、工作业绩平庸,不能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状态差。

6、聘任期间,有更适合该岗位任职的人选。

7、其他情况,如工作需要、机构撤销合并后,所聘任的职位或职数不存在了,等等。 解聘程序:正处职干部由组织部考察后提出建议,党委会研究决定;副处职和助理级干部由部门正职提出建议,组织部考察、预审后,报党委会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 辞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人可以向学校提出辞聘:

1、实践证明,难以胜任岗位工作或不适合发挥个人专业特长。

2、认为现岗位职、权、利得不到保障,难以开展工作。

3、出现意外情况,无法继续开展工作,本人认为需要辞聘。

辞聘程序:个人向组织部提出辞聘申请书,阐明辞聘理由。学校在收到辞聘申请书一个月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辞聘的决定,并对本人作出答复。

第五章 其它事宜

第十四条 未聘任的原党政中层干部的岗位安置和待遇:凡是具备教师任职资格的,原则上转到专职教师岗位任教,享受相应专职教师的各项待遇。不能担任专职教师者,如男满57周岁或女满52周岁,则改任相应级别的调研员,仍在原单位工作,享受相应级别的周研员待遇;男不满57周岁、女不满52周岁者安置到有关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享受相应岗位的待遇(不改任相应级别的调研员,保留现有待遇至实施新的校内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 凡男满56周岁(1946年2月28日前出生)、女满51岁周岁(1951年2月28日胶出生)的现任党政中层干部(非教师系列),如本人不愿意参加此次竞聘,可以申请改任相应级别的调研员,享受相应级别的调研员待遇。

关于党政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的暂行办法
中层竞聘上岗暂行办法 第二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以转换用人机制为核心,进一步深化校内组织人事制度改革,破除职务“终身制”,使用人制度由“按身份管理”向“按岗位管理”转化,真正实现“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本着充实教学一线,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的原则,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 总原则1、党管干部的原则;2、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原则;3、注重实绩,任人唯贤,人尽其才,才尽其能;4、按需设岗、公开竞聘、严格考核、择优聘任。第三条竞聘岗位范围:除需由上级有关部门考察任命的处级领导岗位(指纪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以外的所有党政中层干部岗位。第二章 竞聘资格和聘任程序第四条竞聘人员的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相应的马列主义、毛思想、邓理论水平,具备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能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工作中能实事求是,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4、廉洁自律,作风正派,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5、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科及以上行政级别。6、年龄要求:按聘期内不到退休年龄的要求,男同志57岁以下(出生年月在1945年2月28日以后),女同志52岁以下(出生年月在1950年2月28日以后)。7、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在称职以上(含称职)。8、身体健康。第五条正处职岗位的任职资格除具备第四条各项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1、有较强的驾驶全局能力,富有开拓创新精神,锐意改革。2、学院院长、教务处处长、科研处处长、研究生处处长,应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3、岗位所需具备的其他资格要求。

第六条副处职岗位除具备第四条各项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1、能配合正职和其他副职开展本部门的工作,具有改革创新意识。2、学院副院长,一般应具备高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3、岗位所需具备的其他资格要求。第七条聘任程序1、步骤:处级机构调整→确定各部门中层干部岗位职数→公布竞聘岗位→竞聘者填写竞聘书→资格审查→确定正式竞聘人选→组织部门考察(含公开答辩、民意调查等形式)→党委会确定拟聘任人选→公示→聘任2、竞聘者填写竞聘书。在规定时间内由竞聘者自己将岗位竞聘书投到票箱,每个人限填三个志愿。3、资格审查。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汇总公布各岗位的竞聘人选(不公布竞聘人员姓名)。根据公布情况,竞聘人员对自己原竞聘岗位可进行一次调整。待第二轮资格审查结束后,学校再汇总公布各岗位的最终应聘情况,并确定正式应聘人选。4、党委按岗位应聘人数及应聘人员具体情况决定公开答辩的人选。5、学校聘任时,如存在条件不够成熟等因素,将按照工作需要并结合个人志愿,对应聘正处职者可先聘为副处职主持工作,对于应聘副处职者可先聘为代理副职(如代理副书记、代理副院长等)或助理职务。

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
中层竞聘上岗暂行办法 第三篇

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

度,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竞争上岗是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中层干部是指乡镇和县直单位内设机构的股级干部。本办法主要适用于选拔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的中层干部,县人大、政协办事机构的中层干部,县法院、检察院的中层干部,乡镇党委、政府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应大力推行竞争上岗。是否实行竞争上岗,由本单位党委(党组)决定。 第三条 通过竞争上岗选拔党政机关中层干部,一般在本机关内部实施,也可根据需要允许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 第四条 竞争上岗工作必须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 第五条 竞争上岗必须在核定的编制和股级干部职数限额内进行。 第六条 竞争上岗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 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二)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 笔试、面试; (四) 民主测评、组织考察;

(五)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六) 办理任职手续。 笔试、面试与民主测评的操作顺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 竞争上岗工作在本单位党委(党组)领导下,由本单位干部(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 制定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 第八条 竞争上岗应当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指导原则、竞争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方法程序(含遴选方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实施方案应当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由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第九条 实施方案确定后,应当将主要内容在本机关及所属有关单位公布。 第十条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竞争职位的要求。 第十一条 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可只报一个志愿,也

可兼报其他志愿。报名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在报名过程中,应当允许报名人员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调整所报职位。仅有个别人报名,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可不列入本次竞争上岗的范围,允许报考该职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第十二条 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第三章 笔试与面试 第十三条 竞争上岗应当进行笔试、面试并量化计分。笔试、面试可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3COME文档频道纲》,结合单位实际和内设机构业务特点命题。笔试、面试结束后应将成绩通知本人。 第十四条 笔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以及调研综合、办文办事、文字表达等能力。笔试一般由本单位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应当根据需要采取适当的测评方法进行。 第十六条 面试由面试小组实施。面试小组一般由本单位领导、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相关单位领导及专家组成,一般不得少于7人。面试小组成员应挑选公道正派、政策理论或者专业水平高、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担任。面试小组成员要实行回避制度。面试前应当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面试应当允许本单位人员旁听。 第四章 民主测评与组织考察 第十七条 对竞争上岗人员应当进行民主测评并量化计分。民主测评结果应当通知本人。 第十八条 民主测评主要对竞争者的德才表现及其对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评价,党政机关一般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中进行,单位规模较大、竞争者所在内设机构人员较多的,可在该内设机构中进行。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第十九条 民主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项,每项可细分为若干要素,每个要素划分为若干档次,每档确定相应的分值,由参加测评人员无记名填写评价分数,最后汇总计算每位竞争者的平均分数。 第二十条 考察对象一般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择优确定,即竞争者参加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各个环节的竞争,依据总分高低,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名单以及最低入围分数。笔

试、面试成绩可按照70%计入总分,民主测评结果可按照30%计入总分。单位党委(党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计分办法。 参加竞争的人数较多时,可通过逐轮遴选的方式择优确定考察对象。采用逐轮遴选方式,应当公布每轮遴选入围者的名单以及最低入围分数。民主测评在笔试、面试之后的,可与组织考察结合进行。确定考察对象时,可适当考虑竞争者的资历、学历(学位)及近年来年度考核情况等因素。 第二十一条 对民主测评分数过低的人员,可不列为考察对象。民主测评在笔试、面试之前的,对民主测评分数过低的人员,可取消其参加笔试、面试的资格。 第二十二条 列入考察对象的人选数,应当多于竞争职位数。 第二十三条 考察工作由本单位组织进行。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第五章 任 职 第二十四条 党委(党组)根据竞争者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决定人选拟任职位,应当尊重本人所报志愿。必要时,在听取本人意见的基础上,可由组织统一调剂。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党委(党组)可决定暂时空缺。 第二十五条 对拟任人选要按照任前公示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10天。 第六章 纪律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 竞争上岗必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本办法,并遵守下列纪律:

(一)要确保竞争上岗的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 (二)要严格执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三)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党委(党组)讨论情况等; (四)面试小组成员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 (五)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六)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可宣布竞争上岗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必须接受

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以及县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接受本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干部、群众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有权向党组织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检举、申诉。受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实施竞争上岗,可参照本办法实施。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 资料来源:

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实施程序和办法
中层竞聘上岗暂行办法 第四篇

精选范文: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实施程序和办法(共2篇)南昌市xxx管理处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实施程序和办法为切实抓好滕王阁管理处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工作,保障滕王阁管理处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的正确实施,现将竞争上岗实施程序和办法安排如下:一、公布职位及任职条件月日,在滕王阁管理处张榜公布竞争上岗的中层管理岗位17个,其中综合管理部经理1名、副经理1名(分管文史),人力资源部经理1名(分管党支部及劳资工作)、副经理1名(分管工会及团的工作),计划财务部经理1名,运行保障部经理1名、副经理1名(分管基建或动力),景区保安部经理1名、副经理1名,物业管理部经理1名(分管园区各经营项目)、副经理1名(分管仿古街店面),接待服务部经理1名、副经理3名(分管接待、文娱、质检各1名),滕王阁宾馆经理1名、副经理1名。同时,公布中层管理岗位任职条件,其中竞聘经理岗位的基本条件:①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五年或大专学历、工作满七年,②在原正科长岗位工作满一年或在原副科长岗位工作满二年,③人力资源部经理岗位必须是中~员;竞聘副经理岗位的基本条件:①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三年或大专学历、工作满五年,②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岗位必须是中~员。张榜时间至公开报名工作结束止。二、报名1.报名时间。管理处范围内,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间,报名地点:。

2.报名要求。月日至日到办公室领榷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并于月日前将填好的报名表交办公室。每个报名者可在《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中填报1个竞争岗位意向,供改革领导小组决定时参考。符合竞争上岗条件人员,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报名,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岗位的竞争。三、资格审查1.初审:月日改革领导小组对报名参加竞争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2.复核:月日改革领导小组复核报名资格条件。3.公布名单:月日在滕王阁管理处张榜公布符合竞争条件的报名者名单。四、演讲、答辩1.评委。演讲、答辩评委由人员组成,共人,评委主任由同志担任。2.监督员和记分。监督员名,由担任。3.演讲、答辩工作人员。抽调作为工作人员,负责演讲、答辩日常工作。4.答辩出题。月日前确定答辩出题的具体内容。5.考前准备(1)预备考场:月日召开评委、记分员、监督员以及工作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有:明确演讲、答辩具体步骤、学习《评委须知》、掌握评分办法。(2)时间安排:月日完成演讲答辩。(3)考场地点:演讲、答辩考场设在,月日工作人员布置考场,主要包括:准备好席位牌、计时器记分统分表,布置演讲答辩席、评委席记分员席、监督席、旁听席。6.演讲答辩方法、步骤(1)竞争者报到。参加竞争者于月日时到管理处报到。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者视为弃权。报到由工作人员对竞争者宣读《竞争人员须知》。竞争者抽签确定演讲、答辩顺序,十分钟后,由工作人员领进考常(2)旁听者进常时前旁听者进入考常(3)评委入常时计分员、监督员由工作人员领进考场,时前评委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分发统分表、评分表。竞争者进场后,评委会主任宣布会场规则。(4)演讲答辩。时评委会主任宣布演讲答辩开始,并由评委会主任按抽签顺序依次请竞争者上台演讲。竞争者演讲答辩结束后可继续旁听。下一位竞争者上台演讲答辩。每位竞争者演讲答辩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具体由评委会主任掌握。(5)演讲评分。每一位竞争者演讲完毕,由各评委对其演讲表现打分,填写《演讲评分表》。评委按百分制进行打分。演讲按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打分:语言表达(20分)、举止仪表(10分)、文字组织(20分)、演讲内容(25分)、综合分析(25分),并计算每位竞争者总得分。记分员统一收表统分,监督员进行监督。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累计后计算的平均得分为竞争者演讲成绩(分数四舍五入后取至小数点后一位)。由记分员填写《演讲评分汇总表》交评会主任、监督员、记分员签字。(6)答辩评分。评委按评委主任宣布的答辩时间开始发问。每位竞争者在答辩题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辩,超过规定答题时间,负责记时的工作人员必须提醒“时间到”。各评委根据每一个答辩题的评分标准给答辩者独立打分:综合分析(30分)、言语表达(30分)、应变能力(30分)、举止仪表(10分)。《答辩评分表》记分员统一收表统分,监督员进行监督。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累计后计算的平均分为该竞争者答辩成绩(分数取至小数点后一位),由记分员填写《答辩评分汇部表》,

交评委主任、监督员、记分员签字。五、民主测评演讲答辩结束后,评委会主任宣布民主测评开始,提出注意事项,管理处全体员工对竞争者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工作人员发放测评表,15分钟后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按要求将民主测评表交给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测评按百分制实行量化计分,民主测评主要包括竞争者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设“好”(100—80分)、“中”(80—60分)、“差”(60分以下)三个等次(具体内容见附后的民主测评表),弃权票不计入个人的有效票。六、公布成绩月日完成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的统分工作,月日在管理处予以张榜公布。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将作为管理处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七、组织考察管理处根据竞争者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计算出的总得分(计算公式为:总得分(演讲成绩×50%+答辩成绩×50%)×50%+民主测评成绩×50%),进行排名,各取前3名作为竞争入围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察对象近几年来的德、能、勤、绩主要表现,写出书面考察材料,提交管理处研究决定。在考察过程中若发现有不合格人员,则取消其竞争资格,并从未入围者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充考察对象。八、决定任命月日召开管理处会议,管理处根据考察的情况,研究确定各职位人选,月日在机关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间干部职工若对某职位人选有异议,可向管理处或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反映,经管理处调查情况属实,发现有不宜任该职位者,则取消其任职资格,该职位人选由管理处另行安排。公示时间期满后,对群众无异议的任职人选,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相关聘用手续。

[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实施程序和办法(共2篇)]篇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程序和办法

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参考格式)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构建民主开放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文件精神,结合中层干部队伍实际情况,不拘一格选拔干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党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2.坚持群众公任、注重实绩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5.坚持严格按照程序、依法办事原则。

三、竞争上岗职位及名额

1.①职位,人数 名;

2.②职位,人数 名;

3.③职位,人数 名; „„..

四、资格条件 能够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胜任岗位职务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水平、组织领导能力和文化专业知识,工作实绩显著,实事求是,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善于合作共事。

1.竞争①岗位的的基本条件为:⑴ ⑵ ⑶

【中层竞聘上岗暂行办法】

2. 竞争②岗位的的基本条件为:⑴ ⑵ ⑶

3. 竞争③岗位的的基本条件为:⑴ ⑵ ⑶

„„

【中层竞聘上岗暂行办法】

五、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时间:龙华镇府范围内,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间 : ,报名地点: 。

2.报名要求: 月 日至 日到办公室领取《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居民身份证等),于 月 日前将填好的报名表交办公室。每个报名者可在《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中填报1个竞争岗位意向,供改革领导小组决定时参考。符合竞争上岗条件人员,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报名,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岗位的竞争。

六、 资格审查

1.初审: 月 日改革领导小组对报名参加竞争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复核: 月 日改革领导小组复核报名资格条件。

3.公布名单:月 日张榜公布符合竞争条件的报名者名单。

七、 演讲、答辩

1.评委:演讲、答辩评委由 人员组成,共 人,评委主任由 同志担任。

2.监督员和记分:监督员 名,由 担任。

3.演讲、答辩工作人员:抽调 作为工作人员,负责演讲、答辩日常工作。

4.答辩出题: 月 日前确定答辩出题的具体内容。

5.考前准备

(1)预备考场:月 日召开评委、记分员、监督员以及工作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有:明确演讲、答辩

具体步骤、学习《评委须知》、掌握评分办法。【中层竞聘上岗暂行办法】

(2)时间安排: 月 日完成演讲答辩。

(3)考场地点:演讲、答辩考场设在 ,月 日工作人员布置考场,主要包括:准备好席位牌、计时器、记分统分表,布置演讲答辩席、评委席记分员席、监督席、旁听席。

6.演讲答辩方法、步骤【中层竞聘上岗暂行办法】

(1)竞争者报到:参加竞争者于 月 日 时到 部门报到。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者视为弃权。报到由工作人员对竞争者宣读《竞争人员须知》。竞争者抽签确定演讲、答辩顺序,十分钟后,由工作人员领进考场。

(2)旁听者进场: 时前旁听者进入考场。

(3)评委入场: 时计分员、监督员由工作人员领进考场, 时前评委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分发统分表、评分表。竞争者进场后,评委会主任宣布会场规则。

(4)演讲答辩: 时评委会主任宣布演讲答辩开始,并由评委会主任按抽签顺序依次请竞争者上台演讲。竞争者演讲答辩结束后可继续旁听。下一位竞争者上台演讲答辩。每位竞争者演讲答辩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分钟,具体由评委会主任掌握。

(5)演讲评分:每一位竞争者演讲完毕,由各评委对其演讲表现打分,填写《演讲评分表》。评委按百分制进行打分。演讲按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打分:语言表达(20分)、举止仪表(10分)、文字组织(20分)、演讲内容(25分)、综合分析(25分),并计算每位竞争者总得分。记分员统一收表统分,监督员进行监督。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累计后计算的平均得分为竞争者演讲成绩(分数四舍五入后取至小数点后一位)。由记分员填写《演讲评分汇总表》交评会主任、监督员、记分员签字。

(6)答辩评分。评委按评委主任宣布的答辩时间开始发问。每位竞争者在答辩题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辩,超过规定答题时间,负责记时的工作人员必须提醒“时间到”。各评委根据每一个答辩题的评分标准给答辩者独立打分:综合分析(30分)、言语表达(30分)、应变能力

(30分)、举止仪表(10分)。《答辩评分表》记分员统一收表统分,监督员进行监督。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累计后计算的平均分为该竞争者答辩成绩(分数取至小数点后一位),由记分员填写《答辩评分汇部表》,交评委主任、监督员、记分员签字。

八、 组织考察 根据竞争者演讲、答辩成绩计算出的总得分(计算公式为:总得分(演讲成绩 %+答辩成绩 %)进行排名,根据演讲答辩结果从高到低按各职位1:2的比例分别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内容为考察对象近几年来的德、能、勤、绩主要表现,写出书面考察材料,提交管理处研究决定。在考察

过程中若发现有不合格人员,则取消其竞争资格,并从未入围者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充考察对象。

九、 决定任命 月 日召开管理处会议,管理处根据考察的情况,研究确定各职位人选, 月 日 在机关张榜公[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实施程序和办法(共2篇)]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间干部职工若对某职位人选有异议,可向 部门或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反映,经 部门调查情况属实,发现有不宜任该职位者,则取消其任职资格,该职位人选由 部门另行安排。公示时间期满后,对群众无异议的任职人选,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相关聘用手续。

十、组织领导

1.竞争上岗工作在龙华镇府的指导、监督下,由镇府按规定程序、方法组织实施。

2.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竞争上岗的程序和纪律,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徇私舞弊。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篇二: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

[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实施程序和办法(共2篇)] 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

可兼报其他志愿。报名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在报名过程中,应当允许报名人员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调整所报职位。仅有个别人报名,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可不列入本次竞争上岗的范围,允许报考该职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试、面试成绩可按照70%计入总分,民主测评结果可按照30%计入总分。单位党委(党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计分办法。参加竞争的人数较多时,可通过逐轮遴选的方式择优确定考察对象。采用逐轮遴选方式,应当公布每轮遴选入围者的名单以及最低入围分数。民主测评在笔试、面试之后的,可与组织考察结合进行。确定考察对象时,可适当考虑竞争者的资历、学历(学位)及近年来年度考核情况等因素。

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以及县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接受本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干部、群众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有权向党组织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检举、申诉。受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
中层竞聘上岗暂行办法 第五篇

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竞争上岗是指在工作人员职务晋升过程中,通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竞争、群众评议、组织考察等确定某一职位的任职人选,然后按管理权限决定任命的一种选拔任用方式。

二、使用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竞争上岗在公司内部实施,主要用于中层干部的选配。

四、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实施竞争上岗:

(一)职位出现人员空缺;

(二)按规定进行职位轮换,需通过竞争确定有关职位人选的;

(三)其他需要实施竞争上岗的。

五、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备以上条件:

(一)必须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服从领导;具有胜任所竞争岗位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文化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实绩比较明显。

(二)文化程度原则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六、实施竞争上岗,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中层竞聘上岗暂行办法】

(一)制定方案。实施竞争上岗,应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对竞争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等提出意见。工作方案要事先报区人事局备案。面向本系统、跨部门进行的竞争工作方案以及拟放宽报考对象资格条件的竞争上岗工作方案,应征得区人事局同意。

(二)公布职位。在适当范围内公布竞争的具体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工作程序等事项。

(三)公开报名。由符合竞争条件的人员个人报名,同时也采取群众推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并填写《竞争上岗申请表》。

(四)资格审查。由公司分管组织人事的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会同综合办公室,按照竞争职位的有关条件对报名竞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民主测评。由公司全体员工对竞争者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党支部最后确定人选时参考,分成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凡不职称比例达到30%以上的不得参加竞争。(这项工作由党支部掌握,不计分也不公开)。

(六) 自荐职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合格的竞争者填写《中层干部职务竞争意向表》,每位竞争者可填写2~3个志愿,

并注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七)组织考察。依据考试和评议的成绩,结合竞争者近年来思想、工作表现、岗位要求和本人任职志愿,由党支部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略多于正选人数,对无人填报的空缺岗位,党支部在征求未录用竞争本人意见后,可予以推荐。由党支部指派专人进行考察,对竞争者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广泛听取意见,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

(八)拟任公示。党支部对拟任的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时一周的公示。

(九)审批任命。党支部研究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任命手续。任命方式一般实行聘任制,任命后公布考试、评议和最后总成绩。

七、对竞争上岗的职位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任职期间公司应按照管理权限,结合平时与年度考核,及时掌握其履行职责情况。对下列情况之一,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者,视情况可予以调整岗位或免职。

(一)对上级各项指示、决定不执行的,交办的任务故意拖延或消极应付的;

(二)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国家、集体利益受到较大损失的;

(三)为政不廉,品行不正,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但不构成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处理的。

2015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中层竞聘上岗暂行办法 第六篇

第1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大方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地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方组发﹝20XX﹞22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实行乡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现就这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法》、《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着力优化队伍结构、增强机关活力、加强履职监督、提高工作绩效,进一步形成机关干部优胜绌汰的长效机制,打造一支“改革创新、真才实学、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机关干部队伍,为实现我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目标提供干部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4、坚持人事相宜、优化结构,工作需要为主,兼顾个人意愿的原则;

三、竞争上岗的职位、双向选择的职位、职数

本次竞争上岗的范围按县委、县政府批准的我乡机关人员编制方案执行。共设16职,其中乡机关办事机构领导7职,乡属事业单位领导9职。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7个):

党政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4名;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团委书记:1名;

妇联主席:1名;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事业单位(9个):

财政所:所长1名、工作人员4名;

村镇规划建设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3名;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工作人员20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1名、工作人员3名;

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报务站:站长1名、副站长2名、工作人员7名;

林业环保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2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1名、副站长1名、工作人员6名;

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远程教育管理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3名;

水利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2名;

四、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处事公道,群众基础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热情高;

2、具有争任岗位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

3、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实际工作经验,能积极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基本资格

1、在20XX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

2、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3、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续争原岗位的可适当放宽文化程度和年龄要求。

五、一般干部竞争的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服从领导,忠于职守,热爱岗位,积极工作;

3、具有争用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技术和相应的工作能力。

六、竞争上岗的工作程序

(一)、动员

5月31,乡党委召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工作动员大会,公布中层干部职数、双向选择职位及职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竞争上岗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法,符合条件者填写竞争申报表(报名时间截止6月8日)。按照1:2比例进行报考,每人只能竞争一个职位,对达不到比例的,将不予以开考,将采取其他方式或途径选拔任用,同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

2、资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

笔试时间:(6月13日)。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分值100分。由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四)、竞职演讲、民主测评、民主推荐

时间:6月15日。

1、竞争者在全乡干部大会上进行竞职演讲,内容包括个人简历、自身优势、工作思路、工作目标等,竞岗演讲的顺序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

2、个人陈述竞岗演讲后,组织全乡干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参加竞争者进行民主测评。与会人员根据竞争者的演讲情况和平时工作实绩,予以评议打分。其中乡领导班子成员分值占50%,村书记、主任、事业单位负责人分值占25%,乡干部分值占25%。最低分为70分,最高不得超过100分。

3、在竞职演讲、民主测评之后,与会人员参加中层干部民主推荐工作,把民主推荐工作纳入竞争上岗的重要内容,计入综合成绩。

(五)、组织考察

时间:6月18日—22日。

根据竞职人员演讲情况及民主测评结果的总得分(总得分=演讲得分×60%+测评得分×40%),按考核对象人数多于拟任职位人数的原则,择优确定考察对象,乡党委集体讨论,按照“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确定初步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天),接受群众监督。

(六)、任命

竞争上岗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根据其任职期间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表现确定是否任用。未被聘用的,可在竞争的岗位或其他岗位选择聘用,落聘的将作待岗处理。

七、双向选择的工作程序

(1)一般干部在中层干部竞聘之后,实行双向选择。

(2)公布职位。根据编制、现有干部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各办公室的职位,并予公布。

(3)双向选择。由符合条件的一般干部填写应聘岗位自荐表,每人可填报两个志愿岗位。各办公室负责人依据本办公室的应聘条件和职位数,提出本办公室聘用的建议人选(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以足额选择,也可以缺额选择),并报乡党委审定。

(4)确定聘任人员。乡党委综合考虑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合理配置、合理交流的原则,统一平衡、适当调整,集体讨论确定聘任人员。 双向选择后无人选择的岗位,可征求没有确定岗位的人员意见,进行第二轮双向选择。

(5)双向选择落聘人员,其本人提出要求的,由乡党委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具体岗位试聘,不服从安排或者试聘期满仍未被聘用的,作待岗处理。

(6)聘用人员,按照乡动态跟踪考核情况,不能胜任聘用单位工作的,作解聘处理。解聘人员不再进行选岗聘用,未聘用的作待岗处理。

八、有关事项

未选择上岗的人员在乡党委的教育帮助下,应认真查找不足,制订整改措施,然后由乡党委统一分配工作岗位。

九、组织领导

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工作在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乡成立由乡党委书记周远鹏同志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罗国琴同志副任组长,其他副科级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要严格坚持工作原则,把握工作程序,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2篇:竞争上岗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文件精神,深化我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局党委决定对我局中层领导干部职位试行竞争上岗,先试点,后铺开。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中共××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干部制度改革的意见》,坚持党管干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和职数

三、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能正确理解和掌握邓小平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政策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改革开拓创新意识,能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严于律己。

2.竞争正处长职位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合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现任正处长职务或担任副处长职务三年以上,或担任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竞争副处长职位人员,应具备大专(含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现任副处长职务或在正科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或担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3。年龄要求:男性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女性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新任正副处长职务,男性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女性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4.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定为称职以上(含称职)。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7.为鼓励竞争,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参加公开竞争。

四、竞争上岗的具体要求

根据不同的职位提出相应的要求。(略)

五、竞争上岗的程序、方法

1、宣传发动。召开有关会议,组织教职工学习中央、省、市委有关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面的文件精神。院领导动员,宣传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使广大教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参与。

2.公布职位。公布竞争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及竞争上岗的工作程序等事项。

3.公开报名。凡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我院在职干部、教师均可报名。报名者必须填写《竞争上岗报名表》,简述本人的工作经历及本人竞争该职位的优势和条件。每人只选一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后,只参加一个职位的演讲答辩。

4.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由考察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张榜公布名单。审查合格人数少于2人的职位,不列入竞争。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党委集体研究决定聘任。

5.演讲答辩。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演讲,介绍自己的工作简历、竞争优势、德才情况、工作实绩和对竞争岗位工作的设想。并就考评组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答辩。

演讲者在演讲前或演讲后应向考评组递交一份关于竞争岗位工作的设想。(限1000字左右)

6.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在演讲答辩后进行,参加考试会及民主测评人员为:现任副处以上党政干部、副高职务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竞争者所在单位和竞争职位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第3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彭州市委组织部、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彭州市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办法(试行)〉和〈彭州市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办法(试行)〉的通知》(彭组通〔20XX〕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现就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四川省、成都市有关文件,按照中共彭州市委组织部、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下发的《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办法(试行)》,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际,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逐步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科学用人机制,激发全体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奋发进取。

二、竞争原则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二是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三是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效的原则;四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五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六是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段 毅

成 员:祝立跃 聂 军 朱家林 陈 蓉

四、竞争中层干部应具备的资格和条件

参加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和资格:

(一)必须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本单位在岗职工(其中旅游大队正副大队长只限于执法大队 10名同志报名);

(三)按规定的报名截止之月计算,竞争中层正职职位,应当任中层副职满一年或任科员满三年;

(四)按规定的截止报名之月计算,竞争中层领导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现任中层干部竞争相应职级的职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新提拔担任中层干部的,一般应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现任中层干部参与竞争上岗的,可适当放宽;

(六)参与竞争上岗的人员必须是近三年内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人员;

(七)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八)身体健康。

五、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办法

(一)操作程序

按照“制定方案、报批方案、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行文免任、报送备案”等十二个步骤进行。

(二)职位职数

全办共计8个中层干部职位。分别是:办公室主任、规划建设科科长、风景名胜管理科科长、行政审批科科长、市场开发科科长、纪检监察科科长、旅游执法大队队长、副队长。

六、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阶段

1、在全办干部职工大会上宣布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2、公布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职位和职数;

3、公开报名,具备竞争中层干部条件的每位同志可报两个职位。报名时间:20XX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7日

4、资格审查。20XX年2月10日前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向第七纪工委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后,确定竞职者,及时通知竞职者本人。

(二)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阶段

1、演讲答辩(占总分值的60%)。2月中旬,组织演讲答辩。参加人员以抽签为序进行5分钟演讲,再进行5分钟答辩。评委由风旅办班子成员、一般干部职工代表,并邀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第七纪工委相关领导组成。考评小组以百分制标准评分:责任感与进取心(30分),政策水平(20分),应变能力(15分)语言表达能力(10分),仪表举止(5分)。

2、民主测评(占总分值40%)。2月中旬,领导小组组织干部职工对竞职者进行民主测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20分)、工作能力(30分)、组织协调服务能力(20分),敬业精神(20分),廉洁自律(10分)等方面。

3、组织考察和讨论决定。由领导小组根据竞职者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的意见,结合竞职者平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召开风旅办主任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务人选。

(三)任前公示、报送备案阶段

1、任前公示。由领导小组按规定对拟任人选于2月下旬进行任前公示,任前公示以张榜形式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送备案。拟任人选公示期满后,无影响任职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任职手续、完善任免资料,并按规定向组织、人社部门报送任免备案。

七、本实施意见由市风旅办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4篇:中岗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区党政机关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通知》精神,构建干部竞争激励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层干部队伍。经局党组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2015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程序和办法
中层竞聘上岗暂行办法 第七篇

南昌市***管理处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实施程序和办法为切实抓好滕王阁管理处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工作,保障滕王阁管理处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的正确实施,现将竞争上岗实施程序和办法安排如下:一、 公布职位及任职条件月 日,在滕王阁管理处张榜公布竞争上岗的中层管理岗位17个,其中综合管理部经理1名、副经理1名(分管文史),人力资源部经理1名(分管党支部及劳资工作)、副经理1名(分管工会及团的工作),计划财务部经理1名,运行保障部经理1名、副经理1名(分管基建或动力),景区保安部经理1名、副经理1名,物业管理部经理1名(分管园区各经营项目)、副经理1名(分管仿古街店面),接待服务部经理1名、副经理3名(分管接待、文娱、质检各1名),滕王阁宾馆经理1名、副经理1名。同时,公布中层管理岗位任职条件,其中竞聘经理岗位的基本条件:①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五年或大专学历、工作满七年,②在原正科长岗位工作满一年或在原副科长岗位工作满二年,③人力资源部经理岗位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竞聘副经理岗位的基本条件:①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三年或大专学历、工作满五年,②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岗位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张榜时间至公开报名工作结束止。二、 报名1.报名时间。管理处范围内,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2.报名要求。 月 日至 日到办公室领取《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并于 月 日前将填好的报名表交办公室。每个报名者可在《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中填报1个竞争岗位意向,供改革领导小组决定时参考。符合竞争上岗条件人员,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报名,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岗位的竞争。三、 资格审查1.初审: 月 日改革领导小组对报名参加竞争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2.复核: 月 日改革领导小组复核报名资格条件。3.公布名单:月 日在滕王阁管理处张榜公布符合竞争条件的报名者名单。四、 演讲、答辩1.评委。演讲、答辩评委由 人员组成,共 人,评委主任由 同志担任。2.监督员和记分。监督员 名,由 担任。3.演讲、答辩工作人员。抽调 作为工作人员,负责演讲、答辩日常工作。4.答辩出题。 月 日前确定答辩出题的具体内容。5.考前准备(1)预备考场:月 日召开评委、记分员、监督员以及工作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有:明确演讲、答辩具体步骤、学习《评委须知》、掌握评分办法。(2)时间安排:月日完成演讲答辩。(3)考场地点:演讲、答辩考场设在 ,月 日工作人员布置考场,主要包括:准备好席位牌、计时器记分统分表,布置演讲答辩席、评委席记分员席、监督席、旁听席。6.演讲答辩方法、步骤(1)竞争者报到。参加竞争者于 月 日 时到管理处报到。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者视为弃权。报到由工作人员对竞争者宣读《竞争人员须知》。竞争者抽签确定演讲、答辩顺序,十分钟后,由工作人员领进考场。(2)旁听者进场。 时前旁听者进入考场。(3)评委入场。 时计分员、监督员由工作人员领进考场, 时前评委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分发统分表、评分表。竞争者进场后,评委会主任宣布会场规则。(4)演讲答辩。时评委会主任宣布演讲答辩开始,并由评委会主任按抽签顺序依次请竞争者上台演讲。竞争者演讲答辩结束后可继续旁听。下一位竞争者上台演讲答辩。每位竞争者演讲答辩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具体由评委会主任掌握。(5)演讲评分。每一位竞争者演讲完毕,由各评委对其演讲表现打分,填写《演讲评分表》。评委按百分制进行打分。演讲按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打分:语言表达(20分)、举止仪表(10分)、文字组织(20分)、演讲内容(25分)、综合分析(25分),并计算每位竞争者总得分。记分员统一收表统分,监督员进行监督。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累计后计算的平均得分为竞争者演讲成绩(分数四舍五入后取至小数点后一位)。由记分员填写《演讲评分汇总表》交评会主任、监督员、记分员签字。(6)答辩评分。评委按评委主任宣布的答辩时间开始发问。每位竞争者在答辩题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辩,超过规定答题时间,负责记时的工作人员必须提醒“时间到”。各评委根据每一个答辩题的评分标准给答辩者独立打分:综合分析(30分)、言语表达(30分)、应变能力(30分)、举止仪表(10分)。《答辩评分表》记分员统一收表统分,监督员进行监督。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累计后计算的平均分为该竞争者答辩成绩(分数取至小数点后一位),由记分员填写《答辩评分汇部表》,交评委主任、监督员、记分员签字。五、 民主测评演讲答辩结束后,评委会主任宣布民主测评开始,提出注意事项,管理处全体员工对竞争者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工作人员发放测评表,15分钟后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按要求将民主测评表交给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测评按百分制实行量化计分,民主测评主要包括竞争者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设“好”(100—80分)、“中”(80—60分)、“差”(60分以下)三个等次(具体内容见附后的民主测评表),弃权票不计入个人的有效票。六、 公布成绩月 日完成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的统分工作, 月 日在管理处予以张榜公布。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将作为管理处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七、 组织考察管理处根据竞争者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计算出的总得分(计算公式为:总得分(演讲成绩×50%+答辩成绩×50%)×50%+民主测评成绩×50%),进行排名,各取前3名作为竞争入围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察对象近几年来的德、能、勤、绩主要表现,写出书面考察材料,提交管理处研究决定。在考察过程中若发现有不合格人员,则取消其竞争资格,并从未入围者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充考察对象。八、 决定任命 月 日召开管理处会议,管理处根据考察的情况,研究确定各职位人选, 月 日 在机关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间干部职工若对某职位人选有异议,可向管理处或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反映,经管理处调查情况属实,发现有不宜任该职位者,则取消其任职资格,该职位人选由管理处另行安排。公示时间期满后,对群众无异议的任职人选,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相关聘用手续。

《[推荐]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程序和办法

2016民防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案
中层竞聘上岗暂行办法 第八篇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激发民防队伍活力,培养高素质、有能力的干部走上中层岗位,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活动。

一、选拔职位与人数

1、指挥与通信处处长1名;

2、行政许可服务处处长1名;

3、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主任1名(管理七级岗);

4、行政许可服务处副处长1名;

5、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副主任1名(管理八级岗)。

二、选拔范围

面向市民防局机关公务员、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公开选拔。

三、资格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市民防局干部职务提拔、职级晋升管理制度》(试行)等文件规定的基本要求。

1、竞争正科职干部的,须任副科职3年以上,或任主任科员1年以上,年龄在1964年1月1日后出生;竞争副科职干部的,须任科员3年以上,或任副主任科员1年以上,年龄在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2、政治表现好,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勤奋踏实,实绩显著。

3、熟悉所报职位业务,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政治和专业理论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管理协调能力以及相关知识。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未发生违规违纪问题,近3年来年度考核等次在称职以上。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较高公认度。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6、竞争机关岗位的,人员身份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竞争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主任、副主任的,人员身份应为全额拨款编制人员。

7、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四、程序步骤

(一)发布竞岗工作方案。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动员大会,发布竞岗工作方案,公布竞岗职位、报名条件、选拔程序和方法等。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按规定填写《报名表》并附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局办公室。每人限报1个职位。局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对照《方案》中规定的竞岗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经局党组同意后,对符合竞岗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

(三)大会述职和民主测评、推荐。

1、大会述职。述职采取大会述职的形式进行。述职内容主要是自己近3年来的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情况,述职报告不超过2000字,述职材料须按规定时间完成,连同电子文档报局办公室。大会述职时间每人控制在10分钟内。

2、民主测评,权重40%。大会述职后,对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参评人数为局全体干部职工(参评人员到会率不低于90%)。民主测评得分=(优秀票×1+称职×0.8+基本称职×0.6)/参加测评总人数×100。总分100分。竞岗人员得分低于60分的,取消竞岗资格。

3、民主推荐,权重60%。大会述职后,对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得分=(局党组成员投票数/参评党组成员数)×100×45%+(副调研员及中层干部投票数/副调研员及中层干部人员数)×100×35%+(一般工作人员投票数/参评一般工作人员数)×100×20%。总分100分。

(四)组织考察。局办公室按照民主测评(40%)、民主推荐(60%),计算综合得分。竞岗人员综合得分低于60分的,取消竞岗资格。局党组根据综合得分情况、实际工作需要及职位需求等因素,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预告。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五)党组研究决定。局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任职要求,研究确定拟任人选。最终任职由局党组结合本人报名、职位需求及个人特点等情况确定。

(六)公示、任职。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1、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局办公室按照方案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局纪检组全程跟踪监督。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保证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

2、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准泄露考察情况、党组讨论情况等。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竞岗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并在一楼大厅设立竞岗工作意见箱,对署名反映本次公开选拔工作中的违纪问题,局党组、纪检组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本方案由局党组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局党组决定。

2016广电台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案
中层竞聘上岗暂行办法 第九篇

为进一步深化县广电总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全面提升广电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和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优胜劣汰的干部激励机制,根据《县级机关部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若干意见》的精神,经请示县委宣传部同意,总台党组研究决定,对中层干部岗位实行竞争上岗。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事业单位综合改革为着眼点,把竞争激励机制引入本台中层干部的选拔和管理,形成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二、组织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选贤任能、优胜劣汰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力社保局和县编办的指导下进行。

四、竞争上岗条件

参与竞争上岗的人员除了应当具备上级提出的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基本政治业务素质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二)不超过50周岁(1964年3月1日后出生)。

(三)有胜任竞争中层岗位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能完成中层岗位的各项工作。

(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坚持原则,讲究工作方法;敢于严格要求,善于团结同志;能组织履行好岗位职责。

(五)能起模范带头作用,严以律己,以身作则,群众基础好。

五、竞争上岗岗位

根据县编办“三定”规定,结合本台改革实际,本次共竞争上岗6个科室15个岗位。具体岗位如下:

1.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

2.总编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

3.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4.新闻节目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3名;

5.播出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6.技术中心副主任1名(主持工作)。

六、竞争上岗主要程序

(一)召开动员会。3月3日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公布《县广播电视总台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宣布竞争上岗的范围、岗位职数、任职条件以及竞争纪律。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宣传发动,动员符合条件的对象积极参与。

(二)自荐报名。凡参加中层竞争者,均应填写《县广播电视总台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见附件一),在3月5日17:00前报送到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朱久才同志处,逾期无效。竞争上岗职位可填报两个志愿,参加报名人员均需注明是否愿意服从组织决定到其他岗位任职。

(三)资格审查。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3月6日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竞争的人员名单,并及时予以公布。

(四)竞争演讲。3月7日召开各乡镇广播电视站站长及台本级除值班人员外的所有干部职工(以下简称“干部职工会议”)。凡参加竞争的同志,均应在干部职工会议上发表竞争演讲。演讲内容主要包括: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竞争岗位的主要优势和工作设想、工作承诺等,时间不超过8分钟,演讲顺序抽签产生。评委和参加干部职工会议的每位同志对所有竞争者的演讲情况进行评分。邀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力社保局、县编办领导和专家,与县广电总台领导班子成员一起共同担任评委。演讲评分按照主题突出、语言简明、思路清晰、承诺可行、表达流畅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演讲评分表(见附件二)设置“优秀”、“良好”、“一般”三栏,分值分别为85-100分、76-85分、65-75分,评分人在相应栏内填上具体分数(超出65-100分范围的为无效分)。评委评分占总分的20%,其他干部职工评分占总分的20%。

(五)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与竞争演讲同时进行。

由参加干部职工会议的每位同志对所有竞争者的德、能、勤、绩、廉的现实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表(见附件三)分德、能、勤、绩、廉5项具体内容和一项综合评价,每一项设置“优秀”、“良好”、“一般”三栏,折合分值分别为90分、80分、70分,评分人在相应栏内填“√”,以综合评价结果为统计依据。总台班子成员综合测评分占总分的20%,全体干部职工综合测评分占总分的40%。

由参加干部职工会议的每位同志对竞争上岗岗位的合适人选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表(见附件四),在相应栏内填被推荐人姓名,每个岗位只能填写1人或空缺。如有1个岗位填写2人及以上的情况,即为无效票。

演讲评分表、民主测评表、民主推荐表回收后,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公正地汇总演讲评分、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的情况。竞争者最后得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计算公式为:

竞争者最后得分=1+2+3+4

1.评委有效票演讲评分总分÷评委有效票人数×20%;

2.其他干部职工有效票演讲评分总分÷其他干部职工有效票人数×20%;

3.班子成员有效票测评总分÷班子成员有效票人数×20%;

4.其他干部职工有效票测评总分÷其他干部职工有效票人数×40%;

(六)组织考察和确定任职人选。根据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情况,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原则上根据各岗位竞争人员(包括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测评总得分从高到低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对象;民主测评优秀、良好票数之和不低于50%的,方能列入考察。从3月10日组织人员对入围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的全面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最后由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争者德、能、勤、绩、廉的表现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情况,以及任职条件、实际工作需要、中层干部合理搭配等情况,确定各岗位的拟任人员。

(七)任前公示。3月12日将拟任人员的基本情况在本台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3天。

(八)提出拟任名单,上报审批。3月17日总台党组结合任前公示反馈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提出拟任名单,将中层干部正职拟任人选提请县委宣传部任命(其中办公室主任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九)公布任命。中层干部正职,经县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研究,由县委宣传部行文公布(其中办公室主任须经县委组织部批复同意)。中层干部副职,由总台直接行文公布。在行文公布前,总台党组组织人员与每个参与竞争的同志谈话。新任职务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称职的予以免职。任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任期内,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按干部管理权限可作个别调整。竞争岗位暂无合适人选的可暂时空缺。确因工作需要,总台党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竞争实绩直接对中层干部进行调整,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免去原任职务。

七、几点要求

(一)全体干部职工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

(二)全体干部职工既要积极参与,又要认真做好现职工作,做到竞争上岗、工作两不误。

(三)此项工作结果公布后中层干部立即到新岗位报到,并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四)在竞争上岗中,要讲究公道、正派待人,凭德才标准和工作需要取人,排除人情关系的干扰,不允许凭个人好恶取人,不允许拉帮结派,搞小圈子。对有拉票、私下搞小动作,故意违反规定,干扰竞争上岗工作,以各种理由消极怠工、贻误工作等行为的人,将予以严肃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八、其他事宜

本项工作如遇其他未明确的问题,经请示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劳社保局、县编办后,由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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