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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教务系统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7-30    阅读: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教务系统(一)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办公室编 2007年9月12日

第4期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办公室编 2007年9月12日

目 录

 兰州商学院副院长傅德印教授应邀来我院作学术报告

 2007年上半年我院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 兰州商学院党总支秘书来我院观摩党建材料

 我院全面启动迎评促建工作

 我院后勤圆满完成迎新准备工作

 我院2007年招生工作圆满结束

 学院召开新学期全院教职工大会

 我院隆重举行2007级新生军训汇报表演暨开学典礼  我院隆重召开庆祝教师节暨表彰大会

 兰州商学院科技处处长蔡文浩教授应邀来我院作学术报告

兰州商学院副院长傅德印教授应邀来我院作学术报告

2007年6月21日下午,应我院邀请,兰州商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傅德印博士在5号多媒体教室为我院师生作了一场题为《漫谈大学生知识结构体系》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院长朱廷珺教授主持。学院董事长王宗台教授、党委副书记袁岳虎副教授、副院长李学运、薛君、高丽霞同志以及学院青年教师和学生200多人聆听了报告。

傅教授从大学生知识结构与素质教育;大学生知识结构的内容;怎样构建大学生知识结构等三个方面进行了精辟的阐述。傅教授通过举例、实证等方法重点讲解了“怎样构建大学生知识体系”这一部分,并对青年教师和同学们的生活、工作、学习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和要求。

傅德印教授以其深厚的理论功底,渊博的知识,实证的科学方法,通俗的语言,结合自己的切身感受进行了生动的讲解,报告会赢得了我院广大师生的阵阵掌声。

(教务处供稿)

2007年上半年我院全国大学英语

四、六级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2007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于6月23日在我院举行。我院共有1979人参加了考试,其中四级1763人,六级216人。在学院统一安排和精心组织下,经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本次考试的组织工作。考前学院领导高度重视,集中组织监考教师和有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CET考试制度和规定。坚持实行考核聘任上岗制度,做到监考教师不参加培训的不能上岗、培训不合格

的不能上岗。考试当天,学院董事长王宗台同志、院长朱廷珺同志、党委副书记袁岳虎同志、副院长孟勇、李学运、高丽霞等同志巡视了考场,并对考试的各个环节进行了监督和指导。省自考办巡视组对本次考试的组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院作为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高校考点之一,学院领导高度重视,监考人员、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圆满完成了本次考试任务。

(教务处供稿)

兰州商学院党总支秘书来我院观摩党建材料

2007年6月15日上午,兰州商学院各党总支秘书在校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党校常务副校长李香枫同志的带领下来我院观摩党建材料。我院董事长王宗台同志、院长朱廷珺同志、党委副书记袁岳虎同志、副院长孟勇、李学运、高丽霞及党委工作部副部长张蒂等同志参加了交流座谈会。

各党总支秘书观看了我院宣传片及党建图片,并翻阅了有关材料,院长朱廷珺同志、党委副书记袁岳虎同志分别向大家介绍了我院目前党委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和要求、党建工作的开展情况、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及取得的一些成效。

李香枫同志详细了解了我院发展状况及各方面的管理情况,对学院目前所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并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多交流、多学习,以取得更好的工作业绩。

(党委工作部供稿) 我院全面启动迎评促建工作

根据教育部2008年对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的要

求,为使我院能在此次教育工作合格评估中取得合格成绩,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院评建工作的领导,扎实做好迎评促建的各项准备工作,学院于2007年7月9日召开院务会议,成立了我院迎评促建工作机构,制定下发了《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迎评促建总体工作方案》、《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材料目录》等文件,工作机构下设迎评促建工作领导小组、教学运行与督导检查组、宣传与学风建设组、材料组、招生就业质量组、校风校纪检查组、校园建设与后勤保障组等工作小组,各小组负责人均由学院领导担任。学院针对各小组的工作职责,科学地分解了评估指标体系的内容,明确了各部门的具体工作,确保了我院迎评促建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为使全院教职工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迎评促建工作中去,学院于2007年7月26日召开了迎评促建动员大会,党委副书记袁岳虎同志首先解读了《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的具体要求,并要求全院师生认真学习评估指标体系的内容,真正从指标的内涵上准确把握,要反反复复研究学院下发的迎评促建总体工作方案,深刻体会,确保工作有效地开展。朱院长在总结讲话中对迎评促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把迎评促建工作摆在学院工作的重要位置;二是要明确职责,建立健全迎评促建工作新机制;三是要吃透文件,对照指标认真整改;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密切配合,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朱院长强调,迎评促建是事关学院发展全局的大事,全院师生要充分认识到迎评促建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务必树立高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竞争意识,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和质量观指导迎评促建工作,以创新的精神和负责任的态度投入到迎评促建工作中来,为高标准的通过教育部对我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做出应有的贡献。

(学院办公室供稿)

我院后勤圆满完成迎新准备工作

为了给2007级新生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学院利用假期的时间,对1、2号学生公寓楼、学生餐厅、学生洗浴室进行了粉刷、维修及改造工作。期间,后勤资产处全处职工不辞辛苦,每天坚守在工作一线,切实保证了工程高质量按期完成。同时,为确保新学期水、电、暖的正常供应及学生公寓电梯、体育场馆的正常运行,后勤资产处积极组织力量,对电路电线、水暖管道、电梯及体育场馆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楼道、卫生间瓷砖墙壁、地面进行了全面洗刷,完成了南、北教学楼桌椅的搬迁调整工作,并提前安排有关人员检查寝室设施、整理寝室卫生、配备寝室钥匙,对潜在隐患进行了全面的清查与排除,为构建和谐校园、美丽校园做出了卓有成效的成绩,也为迎新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后勤资产处供稿)

我院2007年招生工作圆满结束

我院2007年招生录取工作在学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于8月20日圆满结束。

2007年我院招生计划为1800人,其中本科1600名(省外270名)、专科200名。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录取、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纪检监察等工作组,各工作组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确保各个环节有序运转,紧密衔接,同时还抽调17名同志负责与考生进行电话联系,确认考生志愿,提高新生报到率。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教务系统(二)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

学校简介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成立于2001年,于2004年2月被教育部确认为甘肃省首批独立学院,属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校统招计划。

学院始终坚持以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充分利用现有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在保持和发挥传统财经类学科优势的同时,积极发展和培育社会急需的应用学科,以一流的教师队伍为依托,以完善的基础设施为保障,经过九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已经发展成为一所在校生8000余人,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管理学、应用经济学为重点,多学科协调发展,甘肃一流、西部地区有重要地位、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应用型商科类独立学院。

学院位于兰州市城关区,占地15.3万平方米。学院教学设施完备,校舍建筑面积13.1万平方米,拥有充分满足教学需要的公共计算机房、专业实验室、语音实验室和多媒体教室,图书馆宽敞幽静,藏书丰富,设有期刊阅览室、专业阅览室、电子阅览室、自习室及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服务系统。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45人,外聘教师9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56人;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159人。

学院设有会计学系、工商管理系、财政金融系、经济贸易系、计算机科学系、艺术系、外语系等7个系和体育教学部。下设会计学、工商管理、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艺术设计、广告学、旅游管理、英语、物流管理、审计学、保险等19个本科专业。

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的全局,牢固树立教学质量是学院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的意识,充分利用现有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优势,在“商”字上做文章,在“优”字上下功夫,在“用”字上求突破,积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创建特色和品牌,增强综合竞争力,培养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依托母体学校已建成的省级、校级重点学科优势,形成以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科为重点,其他学科为支撑,多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聘请高职称、高学历、懂管理的专家学者作为学科带头人、系部负责人和主干课程教师,通过传、帮、带机制培养青年教师;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强专业建设和管理;规范教材选用机制,探索建设适合独立学院的教材体系;科学规划、分步创建精品课程;通过开展院“学术月”和系“双周学术讲座”活动,增强校园文化建设的科技和学术含量;通过加强社会见习环节和超前的“田野观察”训练,进一步唤起学生的学习热情,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加强基础课教学和辅导力度,不断提高大学英语四、六级、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率和考研升学率。2007—2010年学院共有70名毕业生顺利考取硕士研究生,其中17名同学考取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兰州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重庆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985、211”重点大学,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

学院牢固树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超前意识、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了招生、培养、就业统筹规划和齐抓共管的办学机制。2006、2008年连续两次被甘肃省人事厅评为“全省非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学院现为“中国国际贸易学会会员单位”、“甘肃市场营销协会理事单位”、“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重点调研单位”、“兰州市园林化单位”“城关区文明单位”、“城关区卫生单位”。

专业设置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工商管理、工商管理(物流管理方向)、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财政学、金融学、金融学(保险方向)、金融学(证券投资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装潢设计方向)、广告学、英语(商务英语方向)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号)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成立于2001年,2004年被教育部确认为甘肃首批独立学院,属本科层次高等学校。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计划。

第三条 学校全称: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

部编代码:13512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店子街45号

邮政编码:730020

学院网址:

招生办公室电话:0931—8698906(兼传真)

E-mail:chqzhaosheng@lzcc.edu.cn

第四条 毕业证与学位证:自2008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学院招生工作同时接受考生、家长、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第七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系统地宣传学院的办学定位、办学思路、学科特点、专业内涵;开展招生工作的调查和研究;进行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制定招生计划;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依据教育部和各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为准,详见《2010年招生计划来源表》(附件一)。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模式进行录取,提档比例一般为120%。

第十一条 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批次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可以录取未填报我院志愿且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

第十三条 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省级招生录取机构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院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准录取。同等条件下,我院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在我院选考科目上线考生不足时,可以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教务系统】

第十四条 考生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同时参照相关科目成绩的原则进行。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则依据考生填报的参考志愿作适当调整。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对专业服从调剂者,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安排适当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录取中的照顾政策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对于各类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按标准分数同等对待。

第十六条 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 做好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和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教务系统】

第十八条 对录取结果通过网络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第六章 招生录取相关要求

第二十条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安排教学。对于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成绩优良。

第二十一条 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数学成绩较高的学生。

第二十二条 对艺术设计专业,录取时认可甘肃省美术类统一考试的专业课成绩;在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依据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和应往届限制。

第二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生各项收费按照甘肃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8000元/人·学年。

2、住宿费:900-1200元/人·学年。

注:如遇物价部门调整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八章 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和贫困生资助情况

第二十六条 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综合奖学金

综合奖学金分四个等级:特等2000元/人·学年,一等1200元/人·学年,二等800元/人·学年,三等600元/人·学年。

(二)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在学术、科研、创新、文体等方面的突出表现给予的奖励,分为“学术创新奖”、“考研激励奖”、“素质能力奖”和“其他单项奖”四类,奖励金额在100—2000元之间。具体评选办法和标准按照《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学生单项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执行。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参评甘肃省“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额度为5000元/人·学年。

第二十七条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的通知》(财教[2007]135号)及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精神,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报到入学前可按照本省(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到已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地区的生源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甘肃省“国家助学金”,额度为2000元/人·学年;学院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对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学校主页:

学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店子街45号

联系电话:0931-8698906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教务系统(三)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排名】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特色专业-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录取分数线

院长青学院录取分数线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教务系统】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成立于2001年,于2004年2月被教育部确认为甘肃省首批独立学院,属本科

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校统招计划。

        长青学院始终坚持“厚基础、宽口径、应用型、有特色”的培养目标,以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充分利用现有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在保持和发挥传统财经类学科优势的同时,积极发展和培育社会急需的应用学科,以一流的教师队伍为依托,以完善的基础设施为保障,经过七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已经发展成为一所在校生近6300人,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管理学、应用经济学为重点,多学科协调发展,甘肃一流、西部地区有重要地位、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应用型商科类独立学院。         学院位于兰州市城关区,占地153189平方米。学院教学设施完备,校舍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拥有充分满足教学需要的公共计算机房、专业实验室、语音实验室和多媒体教室,图书馆宽敞幽静,藏书丰富,设有期刊阅览室、

专业阅览室、电子阅览室、自习室及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服务系统。

        学院现有专职专任教师329人,外聘教师78人,

其中教授、副教授149人;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137人。

        学院设有会计学系、工商管理系、财政金融系、经济贸易系、计算机科学系、艺术系、外语系等7个系和公共基础课教学部、经济管理课教学部和体育教学部。下设会计学、工商管理、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艺术设计、广告学、旅游管理、英语等29个本、专科专业。         学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的全局,牢固树立教学质量是学院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的意识,通过加强学科建设力度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创建了以“名师、名学科、名专业、名课程、名教材”为主要内容的“五名工程”。依托母体学校已建成的省级、校级重点学科优势,形成以应用经济学、

工商管理学科为重点,其他学科为支撑,多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聘请高职称、高学历、懂管理的专家学者作为学科带头人、系部负责人和主干课程教师,通过传、帮、带机制培养青年教师;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强专业建设和管理;规范教材选用机制,探索建设适合独立学院的教材体系;科学规划、分步创建精品课程;通过开展院“学术月 ”和系“双周学术讲座”活动,增强校园文化建设的科技和学术含量;通过加强社会见习环节和超前的“田野观察”训练,进一步唤起学生的学习热情,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加强基础课教学和辅导力度,不断提高大学英语四、六级、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率和考研升学率。2008年,我院28名毕业生考取了“兰州大学、重庆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12所大学的硕士研究生。         学院牢固树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超前意识、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了招生、培养、就业统筹规划和齐抓共管的办学机制。学院历年毕业生就业率和专升本录取人数均名列省内独立学院前列,2006、2008年连续两次被甘肃省人事厅评为

“全省非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学院现为“中国国际贸易学会会员单位”、“甘肃市场营销协会理事单位”、“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重点调

研单位” “兰州市园林化单位和城关区文明单位”。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招生网站: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教务系统(四)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办公室编 2009年11月14日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教务系统】

第5期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办公室编 2009年11月14日

目 录

 校党委书记、学院董事长王肃元教授来我院调研指导工作  我院第二届教学工作会议圆满结束

 学院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 我院举行研究生入学考试经验交流座谈会

 我院召开201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

 我院举办“我与祖国共奋进”2009年迎新生文艺晚会  我院召开预防甲型H1N1流感防控专题工作会议

 学院召开专职辅导员座谈会

 甘肃省发改委经贸处副处长陶正茂应邀来我院为广大师生作学术报告 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2009年“就业指导服务月”活动正式启动  简 讯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教务系统】

校党委书记、学院董事长王肃元教授来我院调研指导工作

10月11日下午,校党委书记、学院董事长王肃元教授来我院调研指导工作。我院领导党志明、朱廷珺、景宗刚、魏龙泽、薛君同志出席会议。

会上,院长朱廷珺同志就学院本学期的工作安排,分八个方面、40个要点向王书记作了全面汇报;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景宗刚同志就学生管理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情况作了汇报;副院长薛君同志就本学期教学工作情况及我院筹备召开第二次教学工作会议的工作方案向王书记作了汇报;副院长魏龙泽同志就我院图书馆建设及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问题向王书记作了汇报。

校党委书记、学院董事长王肃元教授在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了我院在教学管理、学生工作、后勤保障、安全稳定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同时就学院今后的发展提了具体要求:一是要继续深入推进学院各项改革的进程,进一步完善“定编定岗、以岗定薪”的工作方案,充分调动学院教职工的积极性;二是要理顺工作思路,找准制约学院发展的瓶颈和难题,提交学院董事会研究解决,推动学院持续健康发展;三是要进一步明晰办学思路,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大力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扩大学院的知名度。

学院党委书记党志明同志代表学院领导班子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王书记的讲话精神,巩固已取得的办学成果,继续深化改革,努力拓宽办学渠道,高度重视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规模,把长青学院做大做强。

(学院办公室供稿)

我院第二届教学工作会议圆满结束

2009年10月16至27日,我院成功举办了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第二届教学工作会议。10月16日上午,我院在四楼阶梯教室隆重举行了教学工作会议开幕式,校党委书记、长青学院董事长王肃元教授,校纪委书记邓宁平研究员、校长助理、教务处处长王学军教授以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院长、长青学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3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党志明同志主持。

本届教学工作会的主题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质量工程、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会议的任务是总结第一届教学工作会议以来学院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的成功经验,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教学工作的主要任务,为学院下一步的持续健康发展指明方向。

开幕式上,院长朱廷珺教授代表学院作了教学工作报告,报告回顾了2005年第一届教学工作会以来的主要教学工作,总结了办学的成绩和经验,分析了面临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和主要思路,明确了扎实推进质量工程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校党委书记、长青学院董事长王肃元教授做了重要讲话。王书记首先肯定了长青学院办学八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并就如何完善学院顶层设计、创新制度建设、理顺管理体制、提高教学质量、强化办学特色、建立高素质管理队伍等几个关系到学院发展的战略性问题作了重要指示。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学院的办学定位、办学思路和办学方向,创新制度机制,积极探索不同于公办院校的发展之路。二是要全面贯彻教育部质量

工程,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等基本建设,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三是要做好人才培养方案的全面修订,积极探索学分制改革,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进一步促进学院学风、教风和校风建设的改善。

根据本届大会的会议议程安排,在随后的6天时间里共提交17分材料进行了分组讨论、同时通过专题报告、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等形式,征求和收集针对教学工作的各类意见和建议共计300多条,意见与建议涉及学院办学定位、办学思路、人才培养方案、学科专业建设、教学质量监控、师资队伍建设、图书资料建设、学风建设、实践性教学、课堂教学组织、教学检查与评估、优秀教学奖评选、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及其他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教室管理、后勤服务等与学院建设发展息息相关的方面,目前已将各类意见和建议分类汇总,及时处理和落实。

根据大会议程安排,2009年10月27日下午,我院在四楼阶梯教室举行了本届教学工作会议的闭幕式。会上,学院副院长薛君副教授作了题为“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推进学院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总结报告,学院党委书记党志明同志在闭幕式上作了动员讲话,院长朱廷珺教授作了总结发言,并对今后学院的教学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本届教学工作会议,是在全院上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26号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的会议,会议主题明确,重点突出,思路清晰、任务明确、成效显著,必将进一步推动学院质量工程、学科专业、精品课程、优秀教学团队、教改项目的建设力度,促进学院的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

(教务处供稿)

学院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10月12日上午 ,学院党委中心组召开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会。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党志明、朱廷珺、景宗刚、魏龙泽、薛君、高丽霞参加了学习。学院党委书记党志明主持会议。

党委委员、院长朱廷珺带领与会人员认真研读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他指出,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认真总结了党执政以来加强自身建设的宝贵经验,深入分析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要举措,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在讨论中,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成立八十八周年、执政六十周年、领导改革开放三十年之际,应对国际国内重大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实现新发展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会议,会议内容丰富、寓意深远,指导性极强,必须认真领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

最后,党委书记党志明作了总结讲话,他要求:一是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二是要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紧密结合学院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组织建设等方面的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教务系统(五)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专业】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招生网站-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分数线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专业】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招生网站-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分数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二条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成立于2001年,2004年被教育部确认为甘肃首批独立学院,属本科层次高等学校。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计划。 第三条  学校全称: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部编代码:13512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办学层次:本科办学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店子街45号邮政编码:730020学院网址:毕业证与学位证: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学院招生工作同时接受考生、家长、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第七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全面系统地宣传学院的办学定位、办学思路、学科特点、专业内涵;开展招生工作的调查和研究;进行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制定招生计划;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依据教育部和各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模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批次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可以录取未填报我院志愿且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 第十三条  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省级招生录取机构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院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准录取。 同等条件下,我院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在我院选考科目上线考生不足时,可以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十四条  考生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同时参照相关科目成绩的原则进行。 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则依据考生填报的参考志愿作适当调整。 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对专业服从调剂者,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安排适当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录取中的照顾政策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对于各类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按标准分数同等对待。 第十六条  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  做好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和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  对录取结果通过网络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 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第六章  招生录取相关要求第二十条  学院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对于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成绩优良。 第二十一条  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数学成绩较高的学生。 第二十二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教务系统】

条  对艺术设计专业,录取时认可甘肃省美术类统一考试的专业课成绩;在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依据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和应往届限制。 第二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五条  学生各项收费按照甘肃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艺术设计本科专业:12000元/人•学年;工科类本科专业11000元/人•学年;其他本科专业:9800元/人•学年;。 2、住宿费:900元/人·学年。 注:如遇物价部门调整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八章  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和贫困生资助情况第二十六条  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学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学年。 (三)综合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分四个等级:特等2000元/人·学年,一等1500元/人·学年,二等1000元/人·学年,三等600元/人·学年。 (四)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在学术、科研、创新、文体等方面的突出表现给予的奖励,分为“学术创新奖”、“考研激励奖”、“素质能力奖”和“其他单项奖”四类,奖励金额在100—2000元之间。 具体评选办法和标准按照《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学生单项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执行。 第二十七条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精神,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报到入学前可按照本省(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到已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地区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甘肃省“国家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助学金”,平均额度为3000元/人·学年;学院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对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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