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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本科生教务系统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7-30    阅读:

四川大学本科生教务系统(一)
四川大学本科学生选课系统操作指南

四川大学本科学生选课操作指南

1、 登录和注销

登录:进入教务系统网站:HTTP://202.115.47.141 请使用IE浏览器9.0(9)及以下版本(或高版本的兼容模式,如IE10版本浏览器,F12调出“浏览器模式”,选择IE8.0。暂不支持遨游、搜狗等浏览器)

登陆用户名为:学号

密码:请各位同学务必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以防密码被别人盗用,影响选课或其他个人信息被他人非法窃取。

密码修改:个人管理---个人信息----更改密码

密码查询:如遗忘密码,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或学生证到教务处办公点或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查询。

2、 注销:

离开选课,请务必正常注销,关闭浏览器,以免课表被他人恶意修改。

3、 查询相关信息

查询学籍信息:点击“个人管理”

查询个人培养方案:点击“个人管理”---“个人培养方案”

查询成绩:点击“综合查询”---“成绩查询”

查询本学期开设全校课程:点击“综合查询”---“本学期课程查询”

查询本学期文化素质公选课课程:点击“选课管理”---“选课方案”---“校任选课(文化素质公选课)”

查询本人本学期课程:点击“选课管理”---“本学期课表”

查询当前教学资源:点击“教学资源”

教材选订:正选期间点击“选课管理”---“选定教材”

4、 选课【四川大学本科生教务系统】

(1)预置课表:点击“选课管理”---“已选课程”

(2)选课:点击“选课管理”---“选课方案”

A、“计划课程”菜单:按照学生本人培养方案、在本学期为自己年级开出的课程;

B、“方案课程”菜单:包含在本学期为其他年级相同培养方案所有学生开的课程;

C、“校任选课(文化素质公选课)”菜单:本学期开设的全校文化素质公选课;

C、“自由选择”菜单:可以通过相关检索条件,查找想选课程选课;

D、“重修选课”菜单:可在此页面选择本学期开出课程中作为本人重修的课程。

(3)退课:点击“选课管理”---“已选课程删除”

选择(打勾)课程,点击“删除”,确定删除

四川大学本科生教务系统(二)
四川大学2015年各学院本科生接收转专业计划及实施方案

【四川大学本科生教务系统】

四川大学各学院201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目 录

艺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2

法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6

文学与新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8

外国语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11

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13

数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15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17

化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19

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21

电子信息学院(国家保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23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2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26

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28

电气信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30

计算机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33

软件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35

建筑与环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37

水利水电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43

化学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46

轻纺与食品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48

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50

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54

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57

华西临床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60

华西口腔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65

华西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67

华西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 70

艺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申请条件:热爱和了解所转专业,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和能力,最好有发表或参赛的相关作品展示。

二、接收人数: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绘画(国画)、绘画(油画)、绘画(书法)、美术学各3人,编导2人,表演1人,共计接收24人。

三、考核办法:面试与笔试相结合,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笔试内容:创意草图表现及专业理论基础。

动画:笔试内容:动画角色造型、速写

绘画(书法):笔试内容:书法现场书写

绘画(国画、油画):笔试内容:素描(石膏)、色彩(静物) 美术学:面试与笔试;笔试内容:美术学专业的基础知识

广播电视编导:面试与作品展示;笔试内容:编导专业的基础知识及创作作品展示

表演:面试内容:声乐演唱、形体展示、朗诵、命题表演

四:工作流程:申请转专业学生需在4月25日前将申请表交到艺术学院教务办公室(江安校区),学院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考核时间和地点,用电话通知到相关学生,经各专业对学生进行考核并经学院审核后,于5月4日前将拟接收学生名单报送至教务处。

五、递交申请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点:艺术学院教务办公室(江安校区)

联系人:史秀川

联系电话:85991696

经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及学校相关精神,经经济学院党政联席会共同决议,现将2015年经济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四川大学本科生教务系统】

一、转专业原则

1.转专业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转专业专家小组和督查小组。

2.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为大学一年级和大学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3. 每个学生申请转入专业原则上只能填报一个志愿,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办理一次转专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3.在校期间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4.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非外国语言类专业(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

5.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6.2013年入学的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学生(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

7.2014年入学的护理学专业学生(根据学校招生简章要求)。

8.其它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转专业申请者。

二、申请条件

申请转入经济学院学习的学生需达到以下申请条件

(1)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2)爱好经济,关注经济;

(3)申请转入经济学院的学生学分绩点须达到3.0,院内学生申请转专业学分绩点须达到2.8。

(4)金融大类专业原则上接收高考理科考生,如文科考生申请该专业,其转专业数学考试成绩需达到80分以上。

(5)转入经济学院的学生,在进入经济学院前,如发现有违纪行为,将退回原学院。

三、接收人数

1.经济学院拟接院外收转专业学生共100人,名额分配如下:

经济学类:30人(含2013级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财政学人数)

金融学类:35人(含2013级金融学、金融工程学人数) 金融学(双语):13人

国际经济与贸易:15人

国际经济与贸易(双语):7人

2.经济学院拟接收院内转专业学生20人。

四、考核办法

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须通过经济学院的考核,方能录取。考核内容分为三个部分:学分绩点、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

(一)学分绩点由转出学院教务办打印,并签字盖章

(二)笔试考试科目为英语和数学。英语不考听力,数学考试范围不做说明。

(二)面试由学院组织成立的专家小组进行。

五、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转专业申请时间:4月20日-4月23日。申请转专业学生要认真填写《四川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

2)(教务处网页下载),学生的在校表现由学生目前所在学院填写。学生将填好的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于规定时间提交到经济学院教务办公室(经济学院北115),过期不再受理。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四川大学本科生教务系统(三)
四川大学本科生成绩自助打印系统招标要求

四川大学本科生成绩自助打印系统招标要求

一、系统功能图

二、主要功能需求

1.自助查询:学生可通过校园一卡通、二代身份证读卡器、个人用户密码进行登录,自助查阅教务处发布的通知公告、培养方案、课程简介、选课情况、考试安排、中英文成绩、在读证明等。

2.自助打印:学生可自助打印各类证明文件,根据管理人员预设的成绩单课程选择规则选择性地自助打印中英文成绩单。

3.自助缴费:可为学生设定免费打印成绩单数量,超过设定值后,通过IC卡系统提供的接口与财务对接,自助终端根据学生申请打印的文件的数量自动计算缴费金额,在学生确认之后,系统自动收取费用,并打印相关资料。

4.智能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可通过网络进行自助终端远程监控管理、系统参数设置、通知公告发布、自动控制缴费金额及免费打印数量、屏蔽部分学生打印权限、交易数据管理等操作。

5.自助验证:凡系统打印的成绩证明及在读证明,均存入指定的打印备查文件库,证明接收方可通过网上直接查询到该证明的电子信息,以辨真伪。

三、硬件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四川大学本科生教务系统】

共三套,望江校区、江安校区、华西校区教务处办公点各安置一套。

四川大学本科生教务系统(四)
四川大学教务处 2015-2016学年 校历

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校历

四川大学本科生教务系统(五)
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

第一条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体现教育公平性原则,根据《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及学校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一)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所修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转入冷门专业或国家建设重点急需专业可适当降低对平均学分绩点的要求),且每学期所修课程学分数平均达到20学分以上者;

(二)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三)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四)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五)符合国家制定的其他转专业规定者。

【四川大学本科生教务系统】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二)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

(三)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四)应予退学的学生;

(五)在校期间学习目的不明确、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认真的学生;

(六)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第四条 学院转出和转入学生的比例根据自身情况不得超过该专业上年度招生人数的10%;部分教学资源缺乏的学院转入学生的比例不得超过该专业上年度招生人数的5%;转入医学专业、基地班的学生人数应严格限制。

第五条 学生转专业原则上应在第一或第二学年申请,一学年

办理一次,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在每学年春季学期进行。

第六条 转专业办理程序和具体操作办法:

(一)上报计划。每学年的春季学期第8周前,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本科人才培养的要求及教学资源条件,提出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计划数,并上报教务处。各学院制定本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包括接收学生转专业的条件、要求、具体考试或考核的内容、办法和安排等),并向学生公布。另外,同时各学院需负责学生转专业的咨询工作。

(二)学生申请。学生要慎重对待转专业。经认真思考,确需转专业的学生,于春季学期第9-10周提出转专业申请。在教务处网页下载或在所在学院领取《四川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填写后交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学生的学习表现由学院学生工作部门认定,分管学生的副书记签字,经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审批同意后,由学生将转专业申请表交拟转入学院教务办公室。

(三)学院考核。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各学院应当组织对拟转入本学院的学生考核。在每学年春季学期第11周,组织学生进行必要的考核,如笔试、面试等,并将考核安排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负责检查学院转专业的考核工作。学院根据学生考核结果和本学院转专业计划接收人数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转入学院教务老师将拟转入学生的名单和转专业申请表送教务处审批。

(四)学校审批。每学年春季学期第12周,学校对学院提交的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批,教务处公布审批的各院转专业学生名单。同时由转入学院教务老师通知学生在第13周前到有关部门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五)接收学院须落实转入学生的学分制指导教师,并负责对转入学生进行教学计划变更与下学期课程修读等相关工作指导,帮助他们按新的修读计划选课。

第七条 转专业后学生所编入的年级和班级由接收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并报教务处学籍科备案。

第八条 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办理一次转专业,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第九条 转专业学生学费按转入专业、年级学费标准收取。

第十条 学生转专业后,必须严格执行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补修转入专业相关课程。

第十一条 转专业学生原专业的必修课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相同课程的,可以认定已获得的成绩和学分,否则应予以补修;原专业所修的其他课程转为新专业的选修课学分。课程的转化认定由学生转入学院负责。

第十二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未获准转专业之前,必须参加原专业学习。

第十三条 学院内转专业的相关规定

院内转专业及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分专业的工作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相关条件由学生所在学院制定,转专业程序参照上述规定执行。转专业和分专业名单确定后须在每年春季学期第12周前报教务处学籍科备案。

第十四条 吴玉章创新学院、各类创新班、基地班、医学长学制及国际合作项目等特殊类转专业工作由学生所在学院及部门组织,其转专业方案由学生所在学院及部门单独制定,并报教务处审核、学校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适用于2004年及以后入学的我校全日制本科生。

四川大学本科生教务系统(六)
四川大学本科教务系统入口:http://202.115.47.141/login.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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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本科生教务系统(七)
四川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入口:http://202.115.207.84/login.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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