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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教育考试学院 宁夏教育考试院 宁夏考试院考生登录

编辑:zhangyanqing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02    阅读:

  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系统"将永久记录考生参加各项国家教育考试的违规行为,并依法向招生院校、用人单位提供诚信档案查询服务。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宁夏教育考试学院 宁夏教育考试院 宁夏考试院考生登录供大家参考选择。

  宁夏教育考试学院 宁夏教育考试院

  宁夏教育考试院简介

  一、概况

  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宁党办[2005] 39号)精神,2005年12月30日,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宁夏教育考试院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宁编发[2005] 91号),将原自治区普通高校(中专)招生办公室、自治区成人高校(中专)招生办公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普通高中会考办公室四个机构职能整合,组建宁夏教育考试院,为自治区教育厅所属副厅级事业单位。2006年2月,宁夏教育考试院正式挂牌成立。

  宁夏教育考试院成立之初,内设4个副处级机构;2010年6月,为适应国家教育考试招生工作信息化建设发展的需要,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宁夏教育考试院增加内设机构的通知》(宁编发[2010]25号)精神,宁夏教育考试院内设机构增加了信息处。

  宁夏教育考试院主要承担全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统一入学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及面向社会非学历证书考试的组织管理等工作。

  二、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根据各级各类教育考试招生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全区中等及中等以上各级各类教育考试的命题、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开展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和宣传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考试信息服务;承担教育类证书考试、资格考试及其他社会考试的组织实施,开展面向社会的考试服务;对各市、县、区教育考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宁夏教育考试院内设5个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考试院的人事、文秘、宣传、档案管理、招生研究、信息统计、资料交流、安全保卫、保密、后勤保障、对外交流等工作。

  会考处:负责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全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负责高中教学质量检测工作。

  (二)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处

  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含在职)招生考试有关报名、施考、评卷和录取等组织管理工作。

  (三)学历文凭自学和非学历社会教育考试处

  负责高等、中等学历文凭自学考试的组织实施及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区内各类非学历教育证书、资格考试工作;负责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课程考试工作。

  (四)成人高等教育及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

  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有关报名、施考、评卷和录取等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命题及考试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考试;负责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教育招生考试有关报名、施考、评卷和录取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五)信息处

  负责全区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和省级教育考试的信息采集、处理、统计、管理、发布和上报工作;负责网上报名、网上阅卷、网上录取、考生电子档案管理和录取数据准备等工作;负责教育考试的统计测量研究和科研工作;负责宁夏教育考试院有关软件的研发、计算机技术的培训工作;负责考试院计算机管理、网络建设管理工作。

  四、联系方式

  宁夏教育考试院地址:宁夏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教育厅办公楼院内北楼)

  邮编:750011

  院 长:戴冰青 主持全面工作;

  副院长:张文国 分管自考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副院长:黄 鹏 分管普招处、成招处工作

  副院长:李幸福 分管办公室、信息处工作

  办公室主任:魏晋惠

  办公室电话:0951-5559163,5559162

  办公室财务室电话:0951-5559170

  普招处处长:耿未

  普招处考务管理电话:0951-5559157

  普招处招生宣传电话:0951-5559158

  普招处高考咨询电话:0951-5559179

  自考处处长:贺 宏

  自考处考务咨询电话:0951-5559166

  自考处学籍考籍咨询电话:0951-5559167

  自考处教材咨询室:0951-5559176

  成招处处长:裴勇俊

  成招处招生宣传及考务管理电话:0951-5559152

  信息处处长:贾海生

  信息处咨询电话:0951-5559155 , 5559153

  会考处负责人:王 治

  会考处考务管理电话:0951-5559173

  宁夏回族自治区2014年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生报名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我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有关文件精神和职业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宁夏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简称高职单独招生考试)考生报名工作办法。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班、成人中专班、技工学校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三)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具有高等学校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三)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或高职单独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四) 在参加上一年度普通高考考试中作弊被暂停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的考生;

  (五)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1日至5日,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采取先申请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nxjyks.cn)上填报本人报名信息的方式。

  1、户口在宁夏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集体到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取得考生号,由所在学校组织网上报名;

  2、户口在宁夏的往届考生,回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

  3、户口不在宁夏,而在宁夏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只允许报考区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或专业),由毕业学校出具证明到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

  (三)报考类别:高职单考类。

  (四)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五)报名信息采集:

  报名以考生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和信息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考生必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或学校证明)、学历证书(或学校证明),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持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十二五”中南部生态移民子女考生还需持当地移民办审核签章的《中南部生态移民子女考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等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设立的报名点申请报名,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nxjyks.cn)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因考生不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不按规定时间在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或已在网上填报了报名基本信息未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 网上报名工作流程

  第一时段(考生网上信息录入时间):2013年12月1日-5日;

  第二时段(信息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2月6日-25日;

  第三时段(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2月1日-31日;

  第四时段(公示、考生报考资格复查时间):2014年1月4日到本年度录取工作结束;

  第五时段(考生照顾政策审核时间):2014年4月30日前。

  第六时段(体检、综合素质评价时间):2014年5月底前由各县(市、区)自行安排时间完成。

  (一)网上报名前准备工作

  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网上报名系统初始化工作,采用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维护本辖区派出所代码库和中学代码库工作,设置报考点(学校)管理员帐号和权限,生成往届生和社会考生网上报名考生号;报考点(学校)设置班级管理员(班主任)帐号和权限,生成应届生网上报名考生号。

  (二)考生网上填报报考信息

  1、考生报名前应在所在学校或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领取网上报名所需考生号(14位),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网站进行报考信息填报。

  2、考生填报的流程为:(1)填写报名表草样(可到报考点领取或在网上自行下载);(2)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并提交保存;(3)在网上报名期限内考生可对已提交保存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考生网上填报的具体流程和要求详见宁夏教育考试院编印免费配发给每一位考生的《宁夏2014年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报名指导手册》。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参加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报考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报并对其准确性和真实性负全责,任何人不得代其填报。

  (三)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考生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1、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资格初审。

  3、交纳报名考试费。

  4、采集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和指纹信息。

  5、进行考生本人电子照片现场采集。

  6、考生须现场核对报名信息登记表,签名交报考点,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保存备查,并在考生录取后装入考生纸介质档案。

  (四)报名资格审查:县(市、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可在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和考生信息确认期间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于户口不在我区的考生,要求考生填报相关报考承诺书。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依据县(市、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的审查结论对符合我区报名条件的考生组织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并核发准考证。对不符合我区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

  (五)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认真审核申报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资格,核对考生网上申报的照顾项目并修正照顾项目特征信息,同时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以及原始证件的复印件(1份)。

  (六)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将所有报名考生名单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各中学要以班级为单位,将报考考生名单在学校、班级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内容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学籍号、户口所在地、应往届情况、是否“十二五”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子女考生、拟享受的录取照顾政策等。

  (七)考生网上报名数据除用于工作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对外提供考生相关信息,更不得利用考生信息非法牟利,违者将依法严肃查处。

  (八)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打印数据由客户端子系统自动下载,用加密方式导入系统中,任何人不得打开数据库。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打印综合素质评价表、考生体检表,并组织做好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体检工作。

  (九)管理机构的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管理系统的唯一途径,有关人员须妥善保管。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要加强用户管理,各级管理机构原则只建立一个管理员帐号和一个操作员帐号,用户名须实名注册。考生登录密码须妥善保管,如有考生忘记或丢失登录密码可以向其报考点书面申请,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管理人员重置为初始密码,考生下次登录时立即修改。

  五、凡以升学为目的,在高考报名户口、投资、纳税、工作经历、住所、社会保险、学籍、档案、注册登记、照顾项目等环节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分别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取消高校学籍等处理;有关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其相应的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六、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为每生145元。

  七、本办法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 ·宁夏新华学院教务平台(2016-07-22)
  • ·宁夏教务管理系统(2016-07-30)
  • ·宁夏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2017-04-07)
  • ·2017宁夏招生办电话是什么(2017-09-01)
  •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2016-04-28)
  •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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