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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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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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通识教育部领导及科室工作职责
教务处(通识教育部)处长岗位职责
1. 主持教务处工作,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完成年度工作总结;
2. 主持处务会和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对内对外联系协调;
3. 负责教学管理重要制度的建设;
4. 负责教务处队伍建设和工作人员安排;
5. 负责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经费使用;
6. 负责组织教学单位考核;
7. 负责全处的安全稳定工作;
8. 在分管领导指导下开展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和教学运行;
9. 及时掌握高等教育管理的政策、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10. 具体分管综合科,指导“专升本”工作;
11. 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通识教育部)副处长岗位职责
1. 协助处长开展学科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等方面的工作;
2. 组织实施教学单位考核,完成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
3. 组织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申报和评审;
4. 组织实施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
5. 组织完成教学单位工作量计算;
6. 指导教学运行、排课、考试等相关工作;
7. 负责学生考试违纪的认定及处理;
8. 分管教学运行科和教学质量科;
9.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教务处(通识教育部)副处长岗位职责
1. 协助处长完成招生计划的制定和学前教育专业招生专业测试的相关工作;
2. 协助处长完成“专升本”的相关工作;
3. 组织实施英语、计算机、职业资格鉴定等考试工作;
4. 组织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和评审;
5. 组织通识教育课的教学和改革工作;
6. 指导对教师和学生参加技能竞赛获奖的奖励;
7. 指导学生实习工作;
8. 完成学校语委和上级语委的相关工作;
9. 分管实践教学科和通识教育科;
10. 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教务处(通识教育部)综合科工作职责
1. 负责本处有关文件、信函、资料的收发及报刊订阅工作。
2. 负责对上级下达文件和外来函电的收发、监督承办。
3. 负责本处档案的上交归类工作。
4. 负责教材征订管理工作,审核各系(院)教学用书计划,制定教材订单,负责教材征订结算工作和学生教材费结账,学生资料费结算。
5. 负责处内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及固定资产的管理。
6. 负责劳务报酬造表、临时工工资发放、财务报账、勤工助学津贴核算与管理。
7. 负责组织编制教学管理制度的汇编。
8. 负责管理教务处印章管理。
9. 负责编写付印《教学工作简报》并面向全校发放。
10. 负责安排组织全校性由教务处主办的教学会议,负责会议记录与相关通讯报道。
11. 负责对上级的请示报告、对外函电的起草工作。
12. 负责全校相关教学数据的采集、统计、发布、上报等工作。
13. 负责对外的接待、协调、宣传工作。
14. 负责教务处网上教务信息的监督和教务处网站的日常维护。
15. 负责跨系工作量的计算与统计、教学运行费的划拨。
16. 负责教务处安全管理。
17. 在领导指导下拟订本处年度工作计划要点;草拟全处工作总结。
1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教务处(通识教育部)教学质量科工作职责
1. 负责制定教学质量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
2. 负责组织学校学科专业建设的日常工作;组织学校新专业的申报、评审等工作;负责组织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写、修改及审定工作。
3. 负责审查每学期各专业开课计划和教师资格。
4. 负责组织开学、半期教学检查和日常教学检查。
5. 负责组织各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检查、验收工作。
6. 负责组织各类教学竞赛;负责教学评优推荐及奖励评审工作,包括优秀教学成果奖励、优秀教案、优秀多媒体课件等。
7. 负责教学团队的申报、评审及教研研究项目量化考核。
8. 负责系(院)教学工作考核。
9. 完成学科专业数据填报,协助完成本科基本状态数据库的填报。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教务处(通识教育部)教学运行科工作职责
1. 负责制定教学运行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
2. 负责对学生的学籍注册和学籍卡整理归档。
3. 负责在校生学籍异动处理。
4. 负责处理免修、重修等手续的处理。
5. 负责为学校其他相关部门按需提供相关的数据。
6. 负责教务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及二次开发工作。
7. 负责排课、调课工作。
8. 负责教室使用和调配。
9. 负责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证明的办理。
10. 负责学生的电子摄像工作。
11. 负责教学事故和学生考试违纪的认定和处理。
12. 负责学生的考试组织与管理。
13.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教务处(通识教育部)实践教学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实践教学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
2.负责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与管理;
3.负责组织实践教学大纲、指导书的编写工作;
4.负责实验实训课教学检查和质量评估工作。
5.负责各级各类专业技能竞赛的协调、组织、实施等工作。
6.负责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相关工作。
7.负责师范生教师资格证的审核、办理、发放工作。
8.负责实践教学工作的建档、归档以及各种数据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9.负责学生信息中心的运行管理工作。
10.协助处领导做好实践教学经费的预算、审核和使用管理。
11.组织开展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负责示范实验室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教务处(通识教育部)通识教育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通识教育科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
2.负责组织英语、计算机、普通话、书法等级考试报名、考试组织、成绩公布、查询以及证书办理与发放。
3.负责学校普通高校“专升本”培训、报名、考试、录取工作。
4.负责全校通识课源组织、课程开发、教学运行与管理工作。
5.负责校调频台运行管理工作。
6.负责保密室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7.负责通识教育工作的建档、归档以及各种数据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8.完成学校语委办和推普等相关工作,选拔、培养学校普通话测试员,负责普通话测试员的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