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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系评价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6-03    阅读:

数学系毕业生自我评价
数学系评价(一)

数学系毕业生自我评价

大学四年是珍贵的,只是珍贵的四年大学生活已接近尾声,感觉非常有必要总结一下大学四年的生活,从中继承做得好的方面改进不足的地方,使自己回顾走过的路,也更是为了看清将来要走的路。

在思想上,我热爱祖国,热爱我的母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是老师的好帮手,同学的好朋友。我的特点就是,品德兼优、性格开朗、热爱生活,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组织能力。我勤奋好学,积极向上,喜欢和同学讨论并解决问题,经常积极参加班级及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并在其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大学四年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思想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希望以后能做一个有理想,有抱负,有文化的人,为建设社会主义中国做出自己的努力。这就是我在思想上的提高。

在学习上。首先是我端正了学习态度,大学仍需努力认真的学习。我上课认真听讲,并做好老师课上做的笔记,课后就好好复习。由于我的努力,大学四年我从未挂过科,并连续四年每年都可以拿奖学金,同时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的称号;参加全国英语竞赛拿到一等奖,全国数模竞赛省一等奖等。学习之余,走出校门,我珍惜每次锻炼的机会,与不同的人相处,让自己近距离地接触社会,感受人生,品味生活的酸甜苦辣。所以多次当过促销员和其他社会实践,为的就是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

在工作上。多次担当家教,积极参加暑期三下乡活动,为自己的人生画一短美丽的插曲。学习之余,走出校门,我珍惜每次锻炼的机会,与不同的人相处,让自己近距离地接触社会,感受人生,品味生活的酸甜苦辣。所以

多次当过促销员和其他社会实践,为的就是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

对自己的评价就是,拥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了解计算机应用技术;熟悉各类软件、网站建设、编程技术;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乐于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是工作上的好助手及搭档。

数学系毕业生自我评价

数学系毕业生自我评价
数学系评价(二)

数学系毕业生自我评价

大学四年是珍贵的,只是珍贵的四年大学生活已接近尾声,感觉非常有必要总结一下大学四年的生活,从中继承做得好的方面改进不足的地方,使自己回顾走过的路,也更是为了看清将来要走的路。

在思想上,我热爱祖国,热爱我的母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是老师的好帮手,同学的好朋友。我的特点就是,品德兼优、性格开朗、热爱生活,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组织能力。我勤奋好学,积极向上,喜欢和同学讨论并解决问题,经常积极参加班级及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并在其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大学四年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思想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希望以后能做一个有理想,有抱负,有文化的人,为建设社会主义中国做出自己的努力。这就是我在思想上的提高。

【数学系评价】

在学习上。首先是我端正了学习态度,大学仍需努力认真的学习。我上课认真听讲,并做好老师课上做的笔记,课后就好好复习。由于我的努力,大学四年我从未挂过科,并连续四年每年都可以拿奖学金,同时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的称号;参加全国英语竞赛拿到一等奖,全国数模竞赛省一等奖等。学习之余,走出校门,我珍惜每次锻炼的机会,与不同的人相处,让自己近距离地接触社会,感受人生,品味生活的酸甜苦辣。所以多次当过促销员和其他社会实践,为的就是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

在工作上。多次担当家教,积极参加暑期三下乡活动,为自己的人生画一短美丽的插曲。学习之余,走出校门,我珍惜每次锻炼的机会,与不同的人相处,让自己近距离地接触社会,感受人生,品味生活的酸甜苦辣。所以多次当过促销员和其他社会实践,为的就是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

对自己的评价就是,拥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了解计算机应用技术;熟悉各类软件、网站建设、编程技术;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乐于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是工作上的好助手及搭档。

数学系毕业生自我评价

数学系系学生综合量化评价细则(试行)
数学系评价(三)

六盘水师范学院数学系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六盘水师范学院学生管理细则》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和我系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具有我系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专科学生。

第三条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计算公式为【数学系评价】

综合测评分=智育分(课程成绩+智育附加分)×65% +德育分(德育成绩+德育附加分)×20% + 身心素质分(80+身心素质附加分)×15%

各部分成绩的计算方法见分则。

第四条 综合测评成绩是学生评优、奖学金评定以及毕业时向用人单位推荐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德育测评分细则

第五条 德育成绩基础分为70-80分,由辅导员根据班级测评情况给出。德育成绩+德育附加分不超过100分。

【数学系评价】 【数学系评价】

第六条 德育附加分细则

(一)奖励表彰

1、优秀党员、三好学生、团干、青年志愿者等,系级加2分,院级5分,市级8分,省级10分,国家级15分

2、获军训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者,加4分; 3、获军训先进连队:2分/人;

4、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班长、团支部书记5分、其他班干3分、其他学生2分;

5、宿舍被评为系、院文明宿舍者,舍长加2-3分,成员加1-2分。

6、获优秀组织奖的学生团体主要组织者加2分,成员加1分。 (二)学生服务与管理

担任下列各类职务满一学年的学生: 1、院级学生组织:

2、系级学生组织【数学系评价】

3、班级学生组织

实际加分依据考核情况按以上分值乘以考核系数:优(X1.0)、良(X0.8)、一般(X0.6)、差(X0) 4、其他学生组织对照以上标准加分。

(三)思想政治

1、新生递交入党申请书加1分,参加业余党校加,成绩合格加2分,加入中国共产党加3分。

2、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无偿献血者,每次加1-5分(由系研究决定)。

3、参加学院、系集体活动:每次加1分。

注:学生主要干部具体职务加分由指导老师、辅导员(负责班干)按其工作情况给予相应的加分。

系级学生组织成员的考核由系、班级共同考核。学生担任各类职务不满一年者,由其相应的管理部门视其工作成绩决定加分值,但各类加分上限应减半。 (四)减分

1、课堂纪律:旷课每次-2分,迟到、早退每次-1分;

2、纪律处分:警告-10分,严重警告-15分,记过-20分。留校查看-25分;

3、因不尽职责而影响集体成绩与荣誉的,每次减2-8分; 4、不按要求完成系领导、老师安排的临时工作,每次1-5分。 5、学生干部违纪,减分按以上的标准的 2倍执行。 第三章 智育测评分细则

第七条 课程成绩得分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数学系评价】

其计算公式为:AKiAi

i1n

其中A:学期平均成绩;Ai:第i门课程期末总评成绩;n:学期开设课程门数;Ki:第i门课程的权重系数,其计算方法为:

Ki第

i门课程的学分/学期总学分。

注:考试违规、旷考Ai0,缓考按缓考后成绩计算,补考按补考前成绩计算,成绩计算一律采用百分制。采用五级分制的按以下方法进行换算: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40分。 第八条 智育附加分细则

(一)各级各类竞赛

参加数学系每周一题数学竞赛,每次加0.3分;积极参加数学竞赛、数学建模比赛培训加1分,参加竞赛获奖加分如下:

(二)、本年度通过四六级: 通过四级+4,通过六级+6. (三)、本年度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二级+4分,三级+6分。

(四)科技发明成果、学术论文的加分标准参照学科竞赛的加分标准×1.2;获国家专利的,属于发明专利的一项加15分;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一项加11分;属于外观设计专利的一项加9分。如属于多人合作的成果,参照各级各类竞赛加分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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