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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在重大工程建设什么节点启动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16    阅读:

篇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在重大工程建设什么节点启动
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与评估试卷及答案

一、单选题 【本题型共5道题】

1.风险分析(估计)是指系统地运用相关信息来确认风险的来源,并对各主要因素风险的( )进行估计。

A.发生概率

B.影响范围

C.风险程度

D.发生时间

用户答案:[C] 得分:6.00

2.投资项目稳评的利益相关者是指( )。

A.可能影响、被影响或意识到其自身可能被投资项目规划、建设、运行决策所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B.项目决策者

C.政府相关部门

D.老百姓

用户答案:[A] 得分:6.00

3.2+7=?

A.9

B.6

C.5

D.4

用户答案:[A] 得分:6.00

4.风险评价的含义:将估计后的风险与给定的风险准则(风险评判标准)

进行对比,来决定项目整体风险的严重性(评判项目初始风险等级)、研究提出防范化解措施及进行措施后( )分析,评判措施后风险等级的过程。

A.合法性和合理性

B.全面性和完整性

C.可行性和有效性

D.针对性和容忍性

用户答案:[C] 得分:6.00

5.对风险调查进行评估,主要包括对风险调查的全面性进行评估,对( )进行评估;对风险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可信性进行评估和进行复核、补充调查。

A.风险调查方法的适合性

B.公众参与的完备性

C.风险调查过程的正确性

D.风险调查范围的合理性

用户答案:[A] 得分:0.00

二、多选题 【本题型共5道题】

1.以下是水果的是?

A.苹果

B.香蕉

C.布丁

D.火龙果

用户答案:[ABD] 得分:8.00

2.对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重点从( )方面进行评估。

A.合法性

B.合理性

C.可行性

D.可控性

E.安全性

用户答案:[ABCD] 得分:8.00

3.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主要目的是( )。

A.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B.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C.建立和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D.规范项目审批

F.控制投资成本

A.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B.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C.建立和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D.规范项目审批

E.控制投资成本

用户答案:[ABCDE] 得分:0.00

4.所谓风险,就是不确定性对目标的影响。不确定性是指风险的( )。

A.发生与否的不确定

B.发生时间的不确定

C.发生状况的不确定

D.发生后果严重性程度的不确定

E.发生条件的不确定

用户答案:[ABCD] 得分:8.00

5.研究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建议时,需要从( )方面考虑。

A.合法性

B.完整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在重大工程建设什么节点启动】

C.可行性

D.有效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在重大工程建设什么节点启动】

E.系统性

用户答案:[ACD] 得分:0.00

三、判断题 【本题型共3道题】

1.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应当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项目备案报告的重要内容并设独立篇章。

Y.对

N.错

用户答案:[N] 得分:10.00

2.通过风险调查需要重点表达清楚的内容,主要包括:分析、评估的范围,项目建设的具体方案,项目选址及其周边的自然与社会环境,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诉求。

Y.对

N.错

用户答案:[Y] 得分:10.00

3.沟通与协商是指项目单位针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管理,提供、共享或获取信息,与利益相关者,包括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对话的持续和反复的过程,需要贯穿于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行的全过程。

Y.对

N.错

用户答案:[Y] 得分:10.00

篇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在重大工程建设什么节点启动
2015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考试试卷及答案--12.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与评估

1.单选题 【本题型共5道题】

1.投资项目稳评的利益相关者是指( )。

A.可能影响、被影响或意识到其自身可能被投资项目规划、建设、运行决策所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B.项目决策者

C.政府相关部门

D.老百姓

2.对风险识别的评估,主要包括:结合风险调查评估结果,对分析篇章中识别的主要风险因素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进行评估,补充识别被遗漏的重要风险因素,( )。

A.分析各风险因素发生风险的概率

B.分析各风险事件的影响程度

C.分析各风险因素的风险程度

D.编制风险因素识别评估调整对照表

3.风险分析(估计)是指系统地运用相关信息来确认风险的来源,并对各主要因素风险的( )进行估计。

A.发生概率

B.影响范围

C.风险程度

D.发生时间

4.风险等级的评判,一般采用采( )的综合评判方法。

A.定性

B.定量

C.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D.定量为主、定性为辅

5.1+2=?

A.1

B.2

C.3

D.4

2.多选题 【本题型共5道题】

1.以下是水果的是?

A.苹果

B.香蕉

C.布丁

D.火龙果

2.所谓风险,就是不确定性对目标的影响。不确定性是指风险的( )。

A.发生与否的不确定

B.发生时间的不确定

C.发生状况的不确定

D.发生后果严重性程度的不确定

E.发生条件的不确定

3.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主要目的是(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在重大工程建设什么节点启动】

A.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B.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C.建立和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D.规范项目审批

F.控制投资成本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在重大工程建设什么节点启动】

A.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B.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C.建立和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D.规范项目审批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在重大工程建设什么节点启动】

E.控制投资成本

4.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的通用目录有( )。

A.前言

B.概述

C.风险分析的范围、过程和方法

D.风险分析的内容

E.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5.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其篇章编制的依据包括( )。

A.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性文件

B.项目单位的委托合同

C.项目单位提供的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和风险分析所需的必要资料

D.国家出台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关规划

E.其他依据

3.判断题 【本题型共3道题】

1.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中央管理企业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申报文件中,应当包含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意见,并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Y.对

N.错

2.通过风险调查需要重点表达清楚的内容,主要包括:分析、评估的范围,项目建设的具体方案,项目选址及其周边的自然与社会环境,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诉求。

Y.对

N.错

3.风险识别是寻找风险因素的过程,通过识别风险源、影响范围、事件及其原因和潜在的后果等,生成一个全面的风险列表(清单)。

Y.对

N.错

篇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在重大工程建设什么节点启动
2015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第1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主动地落实稳定是硬任务、第一责任的要求,全力打造和谐稳定的新天河,根据区委、街道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在三合社区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等制定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是实现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有机统一,为全街大建设、大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在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应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按照规范程序,准确研判社会风险及可控度,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不稳定隐患和问题的发生。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评估的要求,街直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工作。

3、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主动推进,防范关口前移,努力做到维护社会稳定与促进改革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同监督、同考核。

4、客观公正,民主决策。在对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过程中要充分运用论证、听证、公示、民意调查等公众参与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二、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领域

凡在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涉及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被国家、省、市、区、街道拟定为重点工程的重大项目以及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和问题,事前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重大决策: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居民安置;养老、医疗、失业工商、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的重大调整;促进就业重大政策的调整;城市公用事业和教育收费标准的调整;农村土地、林地经营权转让,村规划建设问题,重大疫情的预警、防控等。

2、重大改革:企业改制重组、破产关闭中涉及的人员分流、安置及资产处置、社会保障等;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程序及改革中的人员分流安置、资产处置、职工待遇调整等。

3、重点项目:水电、矿产、旅游等资源开发和交通、水利、公共服务设施、工业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程选址、实物调查、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和可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或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建设等。

4、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各种大型活动、群众聚会、重要节假日、重大交通事故、其他涉及较大范围或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等;社区认为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

三、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涉及人员多,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点项目及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等,社区要围绕其中可能存在的稳定风险,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评估工作,分析不稳定隐患和问题的风险程度和可控程度。

1、合法性评估:(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2)是否符合上级制定的政策;(3)政策调整、利益调整的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充分;(4)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

2、合理性评估:(1)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2)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是否反映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4)是否兼顾各方面利益群体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5)是否符合各方面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

3、可行性评估:(1)是否开展了前期宣传解释工作,征求了群众的意见,并为绝大多数群众接受和支持;(2)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是否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3)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4)是否具有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和严密性;(5)实施方案是否周密、完善、具体、可操作;(6)重大事项出台后是否会给其他地方、其他行业、其他群众带来负面影响。

4、可控性评估:(1)是否存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是否有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矛盾的对应措施;(3)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是否会给周边的社会治安带来重大的冲击;(4)重大事项实施前,治安突出问题和混乱地区是否得到有效整治。

5、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评估。

四、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评估”的原则,凡应进行评估的事项,有关决策的提出部门、政策的起草部门、项目的报建部门、改革的牵头部门是负责组织实施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单位,涉及到多部门职能交叉而难以评估直接责任单位的最大事项,由街道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评估责任单位。

五、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相关程序

1、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责任主体单位要依据工作需要确定评估事项,合理制定评估方案,广泛征求基层和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评估重点,做好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进行评估。每年元月,街直部门将本年度需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报街道维稳办。

2、成立评估组织,准确分析评估。对确定需要评估的项目,社区相关部门应成立强有力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组,并按评估内容要求,牵头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开展评估工作,工作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具体分为。(1)土地征用评估专业组:由街道规划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2)拆迁评估专业组:由拆迁指挥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3)工资调整评估专业组:由社会事务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4)重大项目建设评估专业组:由经济发展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必要时,可根据各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邀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家、法律工作者、社会知名人士参与。工作组要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及其它相关问题,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重点走访、民意测验等形式,深入实地、深入群众,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征求直接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特别是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要逐项进行分析研判。对重大复杂疑难事项,视情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3、综合评估成果,形成评估报告。评估工作组结合各方面收集掌握的材料、情况,通过认真分析研究,做出总体的评估结论,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对重大事项实施后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发生的概率,矛盾冲突带来的负面影响等作出准确的表述,并明确提出应对策略和处置预案。

4、审查评估报告,决策机关作出评估决定。社区对做出决定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评估事项作出“实施”、“完善后实施”、“部分实施”、“暂缓实施”、“不实施”的决定。决策机构做出决定后应及时将决定情况和相关要求反馈责任主体单位,并对预防和化解矛盾风险、做好稳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5、制定维稳预案,落实维稳措施。重大事项出台后,责任单位要针对预测评估出来的涉稳较大隐患,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落实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

六、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组 长:汪广飞

副组长:罗庆忠

成 员:吕海霞、张先贵、刁吉勇、任桂荣、孙其文、

唐正林、裴正直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对社会稳定风险较大,有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众性事件的重大事项组织召开评估事项风险审核会议,对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相关责任人将追究其责任。

2、加强协作配合。社区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加强协作、共同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降至最低。

3、严格追究责任。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评估失实,或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不稳定问题或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第2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按照自治区卫生厅新卫发[20XX]27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卫生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实施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隐患,保证我院和谐稳定、各项工作顺利、健康开展,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维吾尔医医院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负责我院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决策:

组 长:艾尼瓦.买买提

副组长:高建平、夏同德

成 员:阿米娜.阿不列孜、阿地里.赛买提、买买提.霍吉、李淑芳、阿孜古丽.依米提、李忠林

活动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党政办主任阿米娜.阿不列孜负责。

二、评估工作范围:

1、风险评估范围:

1)事关医院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2)事关医院长远发展工作方针的制定、落实;

3)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型设备的采购、工程选址;

4)关系医院纠纷多发、医疗安全存在较大隐患的科室的整顿与恢复等;

5)关系广大医护人员切实利益的改革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职工待遇的调整、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

6)其他设计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和可能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的事项和社会关注的重大事项。

2、评估工作内容

1)合法性。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党的政策、文件精神等。

2)合理性。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可续发展观、是否符合医院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与医院的发展速度相适应,是否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3)可行性。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论证等。

4)安全性。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引发较大的社会关注性事件。

5)可控性。对评估后认为存在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制定了相应的应急措施和预案。

三、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与评估结果审核的责任主体

医院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以“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评估”为原则。

四、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凡是涉及本意见评估范围的内容,均由所属单位或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成立评估机构,组织开展评估。根据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程度及所涉及的内容,重大事项相对应的科室成立相应的评估机构,采取专家咨询、抽样调查、公示公告、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相关利益群体代表的合理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要重点分析评估群众、利益相关方的真实心态、接受程度以及重大事项实施后可能引发事态的防控能力的评估,并提出对策意见。 (三)评估报告编制与报送。评估小组根据分析论证意见,负责起草该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项概况、先期预测、民意调查、分析评估、程序依据、稳定风险、意见结论、目前状况等,同时做出总体评估结论,提出意见建议,形成评估报告。

(四)制定工作预案,落实维稳措施。对有风险的重大事项,评估主体在提交评估报告的同时,一并提交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确有不稳定隐患又必须实施的重大事项,不稳定隐患由责任主体及时提请同级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调度化解。

五、责任追究

对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导致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对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第3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府、县委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源头上控防社会矛盾,保障各重大事项平稳顺利实施,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环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观念,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总体工作部署,以“会诊工作法”为总抓手,坚持主动维稳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从决策上反映民意,从制度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速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谁主管。是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的原则;以人为本、客观公正的原则;统筹兼顾的原则;重大事项申报制度。

三、方法步骤

1、成立领导小组。镇委镇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以及各班子成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并建立评估人才库(主要包括有关专家、部门业务精熟的人员)。

2、立项、会诊评估。对涉及的重大事项,责任主体单位负责立项及实施,并实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层层把关,涉及多个部门的风险评估由主办或主管部门立项和组织评估。评估方法有责任主体单位组织有关专家、部门业务精熟人员成立专项评估小组,制定评估方案,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从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稳定性等各方面入手进行综合评估。

3、撰写评估报告、进行评估决策。根据评估结果撰写评估综合分析报告,召开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会议,根据评估报告,按照法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民主决策,对本项重大事项作出实施、暂缓实施、暂不实施、不予实施的评估决定。

四、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村要切实加强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好“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和“会诊工作法”,把风险评估作为源头防范和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2、搞好责任落实和协作配合及跟踪督导。重大事项责任主体单位要及时将立项项目上报至镇委领导小组,成立以重大事项的主管部门为责任主体的评估领导小组,组织对重大事项相关部门单位以及专家和业务能手进行评估决策,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为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对在实施重大事项之前,不及时认真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导致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的部门单位和村,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在重大工程建设什么节点启动
201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第1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我县经济发展和审计工作的关系,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根据县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主动维护稳定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对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知、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排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确保地方社会稳定。社会风险评估采取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范围和内容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重大事项,是我对涉及我县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审计项目等。

(一)风险评估范围。

凡涉及我市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审计项目。

(二)风险评估的内容

1、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否对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

2、是否会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其它群体性事件,化解的办法、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3、除上述几方面外,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也要进行风险评估。

三、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制定重大事项的职能部门。我局各股室分别对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涉及的重大审计项目进行评估。

四、评估程序和步骤

(一)成立临时评估组织

根据县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性质,决定成立临时评估小组,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评估小组并负责制定评估方案。

(二)开展民意调查

各股室应向社会广泛宣传审计,让群众全面了解审计相关内容,要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特别要注重征求涉及直接利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要及时收集、归纳、整理群众的意见、建议,真实完整地反映广大广大群众的意愿。

(三)进行分析论证

如遇有分歧,产生异议的重大审计项目,应及时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有关人员代表参加,与会人员进行认真深入讨论、协商沟通、分析评议和科学论证,会后形成明确的论证意见。

(四)评估结果处理

局临时评估小组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论证,根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对重大事项的实施作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定性处理。对存在一定风险,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急需实施事项,责任主体科室、所要提前制定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积极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五)评估报告的报送

评估主体必须将存在风险的评估报告报送局临时评估小组,并研究讨论解决办法和及时上报县维护稳定办公室。

五、责任追究

对应该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而又不上报局维护稳定办公室,导致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对有关股室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由局临时评估小组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后由局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实施。

第2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苏州市委关于积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意见和我市《全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推动我市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结合我局规划编制及行政许可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总要求,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在规划编制及实施管理中,正确把握依法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力争做到对群体性事件及苗头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了,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营造一个长期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及评估主要内容

(一)评估范围: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涉及城市老城改造项目、城市建设中的规划变更调整等。

1.市政用设施的选址,变电站、无线发射(微波通讯)塔站、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公共停车场等项目的选址。如周边有住宅建筑,可能影响市民合法权益,引发上访的

2.老城区改造地块

3.重大项目规划方案

4.对周边影响较大、涉及利害关系人较多的规划行政许可

5.住宅项目规划方案变更等

(二)评估主要内容:

实施风险评估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合法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等。

2.合理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是否考虑到各方面群体的利益,是否兼顾群众的现实与长远利益等。

3.可行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决策时机是否成熟,与本地区经济社会以发展总体水平是否相适应。

4.安全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实施后是否会有引发重大社会矛盾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这些隐患能否得到有效消除,是否有相应预案。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步骤

1.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业务科室及其分管领导在规划编制及行政许可中根据具体情况,提出评估建议。由领导小组确定列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责任科室要及时制订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形式,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根据实际情况,责任科室要采取专家咨询、专题座谈、实地勘察、公示公告、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

3.科学评估分析,形成评估报告。责任科室对可能引发的各种社会稳定风险事项进行分析预测,特别是对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涉及对象、范围、反映的问题和激烈程度做出综合判定,形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对事项提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暂不实施的建议。并根据稳定隐患,制定应对策略和应急预案。

4.审查评估报告,建立备案制度。责任科室应在评估结束后3天内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报送领导小组。评估领导小组审核报告,审查决定事项的实施、暂缓实施或不予实施。并报送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坚持全程跟踪,实行动态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经分析评估付诸实施后,责任科室要不间断地听取相关群众意见反映,及时发现新风险隐患,跟进对策措施,确保评估事项顺利推进。

四、责任追究

将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对因没有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而存在重大隐患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且造成重大影响的,对责任科室,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五、领导小组

组 长:许振敏

副组长:盛雪东

成 员:单俊炜、何剑鸣、沈 军、陈立新、邵桂林、张玉梅

协 调:办公室(法规科)

第3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实施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隐患,维护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办发[20XX]26 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稳定优先的原则,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通过机制创新,准确预测、提示、规避和化解稳定风险,主动将存在或潜在的不稳定隐患降低到社会可承受的范围,有效防止和克服抓改革发展和抓社会稳定脱钩的倾向,防止和克服因决策、政策、项目、改革的偏差而引发的不稳定隐患,实现由被动保稳定向主动创稳定的转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滔河、和谐滔河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评估。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全面、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统筹考虑发展需要与承受能力的关系,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二)科学评估。尊重客观规律,运用科学的方式方法实施评估,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使决策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切实增强评估的科学性、可行性、权威性。

(三)民主评估。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决策的渠道。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影响面较广的评估事项,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听证、论证,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使决策能够体现和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公开评估。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重大决策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群众的知情权,进行舆论评估和监督。

三、评估范围和重点领域

(一)主要范围

1、关系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管理、社会保障等重大决策;

2、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民生问题的政策制定或修改;

3、关系到产权转让、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重大利益格局调整的企事业单位改革或改制;

4、有可能在较大范围或较长时间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市政规划和项目建设;

5、涉及到诸多利益群体或较大群体利益的行业政策调整;

6、涉及到生产安全、市场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重大疫情、交通安全等重大措施的制定、调整;

7、其他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

(二)重点领域

1、国有、集体企业重组改制、关闭破产中的产权转让、资产处置、人员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等;

2、农村土地、林地经营权转让,项目建设和乡村规划建设中的农民土地征收、补偿和人员安置,基础设施建设筹资酬劳,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合作医疗、计划生育、农业生产用水等涉及农民的政策性收费等;

3、行政区划调整、旧城改造、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居民安置;增加居民、企业负担的城市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标准的调整等;

4、资源开发和交通、水利、公共服务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程选址、实物调查、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移民安置等;

5、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促进就业等政策的重大调整;教育收费标准的调整;重大疫情的预警、防控等;

6、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程序及改革中的人员分流安置、资产处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调整等;

7、环境保护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可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或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建设等。

四、评估内容

(一)评估合法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分的政策、法律依据;重大事项所涉及政策调整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的依据是否合法;是否坚持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二)评估合理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坚持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超越当地财力和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有机地统一起来;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反映如何。

(三)评估可行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经过必备的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程序;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能够为本级财力所承受;相关政策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是否充分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所涉资金的投入是否能够到位;重大事项出台后是否会造成相关行业、相邻地区群众的攀比。

(四)评估安全性。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生态环境有何重大影响;当地群众对该项目建设有无强烈的反映和要求;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的项目,是否有科学的治理和环保配套措施,是否具有相关权威部门的环保鉴定或审批手续;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影响生产、市场、金融、食品、交通等领域安全,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是否会给周边的社会治安带来重大的冲击;重大事项实施前,治安突出问题和混乱地区是否得到有效整治。

(五)评估可控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存在可能引发不稳定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问题,是否制定相应的预防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矛盾的对策措施,是否在可控范围之内。

五、评估责任主体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指有关决策的提出部门、政策的起草部门、项目的报建部门(单位)、改革的牵头部门以及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的最终决策、审批部门,以及重大事项方案制定的职能部门。如重大事项是党委、人大、政府制订出台的,由党委、人大、政府指定评估责任主体;如涉及到多部门、职能交叉难以界定责任主体的,由党委、政府指定责任主体。重点责任部门的具体分工如下:发改局负责牵头重大改革决策等方面;经贸局、体改办负责牵头所属的企(事业)单位改制等方面;住建局负责重大城镇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房屋拆迁、小区物业管理等方面;国土资源局负责因重大建设项目所需土地开发、土地统征、储备和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交通运输等方面;水利局负责水土保持、水资源利用等方面;环保局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人社局负责社会就业、劳动保障、劳资劳务纠纷等方面;物价局负责物价管理方面;卫生局、药监局负责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及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农业局、林业局负责农业生产、林业生态、林权制度改革等方面;扶贫局负责做好移民搬迁等方面;其他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能,负责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镇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决策实施、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主管、重大改革措施的评估责任主体。镇维稳办、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

六、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项目。凡属于本《实施方案》确定的评估事项,都要纳入评估范围,严禁漏项。各责任主体要在3月底前将本年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计划表报镇维稳办备案;每月20 日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表;对未备案的事项,一律不予审批。

(二)制定评估方案。评估事项确定后,要合理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牵头和协助部门责任、评估人员责任等,明确评估责任、内容、方法等,适时组织评估;并建立专项工作档案,做好资料的规范化收集和整理以备查。

(三)广泛征求意见。责任主体要采取走访群众、抽样调查、媒体公示、召开听证会、与利益相关方进行座谈、组织专家分析论证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群众对评估事项的态度,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回复社会各界和群众的质疑,对拟做出的重

大决策和重大项目进行修订完善。

(四)认真分析预测。根据了解掌握的有关重大事项的第一手资料,按照评估的主要内容,对重大事项确定之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进行分析预测,科学、客观地做出评估。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有关党政领导召开稳定风险评估会和听证会,进行科学论证。特别要对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进行分析,评估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矛盾冲突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以及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等。对重大复杂疑难事项,要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五)划分风险等级。责任主体在对科学分析预测和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做出风险等级评估,并根据风险等级,提出实施建议。风险等级一般分为四个等级,四级为无风险,三级为风险较小,二级为风险较大,一级为风险大。对群众欢迎、条件成熟、无稳定风险或稳定风险较小,经采取相关措施可以化解的,提出可以实施的建议;对群众和相关利益方有异议的,有一定稳定风险且一时难以化解的,提出暂缓实施或部分实施的建议,待条件成熟后再予实施;对矛盾隐患集中、稳定风险大、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的,提出不予实施的建议。

(六)形成评估报告。评估领导小组要对评估事项实施的前提、时机及后续社会影响、配套设施等进行科学分析和研究论证,做出总体评估结论,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一般包含以下内容:重大决策或重大工程项目的概括,开展评估有关情况、稳定风险因素分析、稳定风险等级评价、重大事项实施建议、化解风险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

(七)确定实施意见。责任主体根据评估报告提出的意见,确定重大事项是否实施,并按有关决策程序向有权做出决定的组织机构报送重大政策草案、重大项目报告、重大改革方案;评估报告经审批、审议部门审查后,报送镇级分管领导审定,对重大事项做出可实施、可部分实施、暂缓实施或不予实施的决定;对存在涉稳重大问题的应报镇委、镇政府审定。评估报告一经审定,责任主体应在决定的次日将评估报告及审定意见分别报镇维稳办、镇联席办备案。

(八)落实应对措施。重大事项出台实施后,责任主体部门要根据分析评估情况,制定和落实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的应对措施。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要制定应对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严防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的发生。在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出现新的重大不稳定情况,责任部门要按照预案及时妥善处置,或对重大事项做出适当调整。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把它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要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于3 月30 日前报镇维稳办、联席办。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经常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确保评估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格执行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制定实施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坚决杜绝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盲目进行重大事项或项目决策。要充分尊重和运用预测评估结果,科学决策,统筹协调兼顾好国家、集体、个人等各方利益,凡是有损大多数群众利益的事情坚决不做,凡是绝大多数群众不予理解支持的政策坚决不出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发生。要认真总结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逐步完善,真正建立起源头预防、主动维稳、防患于未然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各单位既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和归口管理的要求,统筹落实好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又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统筹兼顾,加强协作,相互配合,正确处理好责任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关系。要坚持依靠业务部门对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中的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又要坚持维稳部门有重点地主动深入一线了解掌握真实情况,正确处理好维稳部

门与业务部门的关系。要正确处理事项专业性和所涉人员大众性的关系,做好专业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要正确处理多数人意见与少数人意见的关系,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防止产生过激和极端行为。镇维稳办、联席办要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督促、协调和指导工作。

(四)严肃责任追究。镇维稳办、联席办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评估失实,或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以致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对有关单位及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事先经过风险评估,并落实了风险应对措施,但仍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酌情减轻责任追究。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4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立健全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工程建设稳定的隐患,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估内涵

本方案所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是否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在作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或组织实施其他重大事项之前,由决策单位或组织单位牵头,协调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风险评估报告。对有风险的重大事项,根据风险评估报告,进行风险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保障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

二、评估原则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以人为本、科学决策;预防为主、统筹兼顾;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

三、评估范围

根据应评尽评的要求,对与广大市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事项包括:

(一)因重点工程施工,可能对沿线单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建设事项。

(二)关系到单位职工人员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及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改革改制。

篇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在重大工程建设什么节点启动
2015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第1篇: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立健全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工程建设稳定的隐患,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估内涵

本方案所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是否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在作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或组织实施其他重大事项之前,由决策单位或组织单位牵头,协调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风险评估报告。对有风险的重大事项,根据风险评估报告,进行风险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保障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

二、评估原则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以人为本、科学决策;预防为主、统筹兼顾;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

三、评估范围

根据应评尽评的要求,对与广大市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事项包括:

(一)因重点工程施工,可能对沿线单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建设事项。

(二)关系到单位职工人员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及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改革改制。

(三)关系到一线建设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拨付、自身权益维护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

(四)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突发性事故的应急处理、安全隐患的整改。

(五)局党组、机关认为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

四、评估内容

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对可能出现的影响安全稳定问题进行评估。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是否经过严谨周密的可行性论证,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履行了征询意见、公示、听证等程序。

(三)是否给所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有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风险。

(四)是否能通过法律和政策途径,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异议和诉求。

(五)是否能依据法律和政策,化解消除群众可能提出的不合理诉求,最终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六)是否对出台的群众补偿、安置、保障等政策进行事前调研论证,避免引起其他地区同类或类似事项涉及群众的攀比。

(七)有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其他方面因素。

五、组织领导

评估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成立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由局农民工权益维护领导小组成员兼任,负责统筹协调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处室(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负责具体事项决策的评估工作,部门负责人为风险评估第一责任人,当事人为直接负责人。

六、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事项。凡是涉及本方案第四条规定内容的均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组织开展评估,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专项评估小组,负责具体评估工作,各部门积极配合,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可采取专家咨询、抽样调查、实地勘察、公示公告、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相关利益群体代表的合理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提出评估意见。

(三)形成评估报告。评估小组在全面分析论证基础上形成评估报告,实事求是地对评估事项做出风险很大、有风险、风险较小或无风险评价,并提出是否实施的意见。

(四)制定工作预案。有风险的重大事项,评估主体在提交评估报告的同时,一并提交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确有不稳定隐患又必须实施的重大事项,不稳定隐患由责任主体及时提请领导小组、局党组或上级主管部门调度化解。

(五)评估报告报送。各部门形成评估报告后,需实施双重备案,在报送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备案的同时,报送局党组备案。

七、有关要求

(一)切实重视评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转变观念,把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放到全局工作中来谋划实施,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事项能否出台或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做到重大事项未评估不上会、不决策。

(二)遵守评估程序。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估,逐步健全完善风险评估的程序和标准,不断进行探索研究和总结完善,逐步提升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提高评估水平。在实施评估时,要依据全面、周到、细致原则,广泛征求涉及群众的意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不搞闭门评估、想象评估,要深入到群众中去,掌握了解倾向性问题和典型诉求,善于发现真正潜在的隐患风险,不断提高评估水平。

(四)注重风险化解。对可实施的重大事项,属本级本部门的,必须明确风险化解的责任主体及工作要求,需要上级协调的,要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加强评估考核。要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维护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各项目现场日常考核范围,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和职工绩效考评,纳入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年终考评内容。

(六)落实责任追究。对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应评估而未评估或组织实施评估流于形式,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不稳定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照《合肥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若干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2篇: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我县经济发展和审计工作的关系,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根据县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主动维护稳定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对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知、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排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确保地方社会稳定。社会风险评估采取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范围和内容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重大事项,是我对涉及我县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审计项目等。

(一)风险评估范围。

凡涉及我市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审计项目。

(二)风险评估的内容

1、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否对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

2、是否会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其它群体性事件,化解的办法、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3、除上述几方面外,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也要进行风险评估。

三、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制定重大事项的职能部门。我局各股室分别对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涉及的重大审计项目进行评估。

四、评估程序和步骤

(一)成立临时评估组织

根据县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性质,决定成立临时评估小组,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评估小组并负责制定评估方案。

(二)开展民意调查

各股室应向社会广泛宣传审计,让群众全面了解审计相关内容,要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特别要注重征求涉及直接利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要及时收集、归纳、整理群众的意见、建议,真实完整地反映广大广大群众的意愿。

(三)进行分析论证

如遇有分歧,产生异议的重大审计项目,应及时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有关人员代表参加,与会人员进行认真深入讨论、协商沟通、分析评议和科学论证,会后形成明确的论证意见。

(四)评估结果处理

局临时评估小组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论证,根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对重大事项的实施作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定性处理。对存在一定风险,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急需实施事项,责任主体科室、所要提前制定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积极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五)评估报告的报送

评估主体必须将存在风险的评估报告报送局临时评估小组,并研究讨论解决办法和及时上报县维护稳定办公室。

五、责任追究

对应该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而又不上报局维护稳定办公室,导致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对有关股室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由局临时评估小组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后由局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实施。

第3篇: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在全市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株办发〔20XX〕14号)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快速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完善依法行政、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程序和行为,科学评估重大决策、重大举措、重大政策的社会风险,充分考虑社会各群体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承受能力,不断提高各项政策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保障改善民生与群众期望要求同步,着力构建幸福株洲。

二、基本原则

(一)权责统一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总原则,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负责领导、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基本方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群众是否拥护支持、是否满意作为基本标准和尺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按照规范程序,全面深入分析,科学评估预测,把握群众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的结合点,准确判断,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不稳定隐患和问题。

(三)民主决策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增强重大事项分析评估和决策的透明度,运用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程序,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特别注意听取弱势群体的诉求表达,最大限度地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要求,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三、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凡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有关政策的起草部门、有关工作的实施部门以及事项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完成时由局党组决定的牵头部门,是负责组织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必须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权作出决定的机关是评价重大事项是否可行的责任主体,依据评估报告作出相应决定,并对此负责。局办公室和信访办负责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审查监督,并向局党组提出建议,督促落实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工作。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点领域

(一)重大决策或政策调整。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等政策的重大调整;积极就业政策和创业扶持政策的重大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的重大调整;军队退役人员转业安置政策、企业困难军转干部解困政策的重大调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重大调整等。

(二)重大工作事项。国家、省里重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项;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事项;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尤其是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安置等事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等社会保险待遇的调整;社会保险服务方式、服务程序、服务内涵的变化;公务员招考等人事考试工作;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评审和职称评审工作;军转干部的安置分配工作;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和绩效评估奖励的调整;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合法权益维护事项等。

(三)涉及多数群众的改革改制事项。国有、集体企业重组改制和关停并转中的人员分流、人员安置及社会保障等;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涉及的相关改革程序、人员分流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等。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

对所涉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应从安全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是否会有其他诱发不稳定事件的风险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一)评估合法性。主要评估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规定和规章,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事项开展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是否按法律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二)评估合理性。主要评估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顾及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是否兼顾了各方面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是否兼顾了群众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是否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评估可行性。主要评估是否经过民主决策,是否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是否符合当地财政和群众负担的承受能力,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是否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等。

(四)评估安全性。主要评估是否存在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隐患,是否有相应的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可控,是否有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程序和措施

(一)评估基本程序。在决策作出、政策出台、改革措施实施之前,都要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1、确定评估项目。需要组织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一般由责任主体确定,也可由局党组指定或建议确定。

2、制定评估方案。责任主体通过收集相关文件、资料,采取问卷调查、民意测验等多种方式,掌握评估对象基本情况,合理制定评估方案,适时组织评估。

3、分析评估风险。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及其它相关问题,深入实地、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征求直接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特别是对评估事项实施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分析预测,对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所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方式等作出评估预测。

4、确定风险等级。对社会稳定风险划分为A、B、C三个等级。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的,评估为A级;群众反映较大,可能引发一般不稳定事件的,评估为B级;部分群众意见虽有分歧,但仅可能引发个体矛盾纠纷的评估为C级。在形成评估报告前,由责任主体提出风险评估建议,经局领导审核后报市维稳办。市维稳办根据调查、分析情况,核准确定重大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并出据书面意见。

5、形成评估报告。在充分论证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市维稳办核定的风险等级,由承办部门就评估事项、风险分析、评估结论、应对措施,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6、评估结论采用。对评为A级风险的,不得实施。对评为B级风险的,暂缓实施。或者承办部门汇同维稳部门制定风险应对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制定化解矛盾方案后方可实施。对评为C级风险的,承办部门应根据相关预案,针对性做好矛盾防范和化解工作后,可以组织实施。

(二)落实维稳责任措施。对虽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但经评估决定实施的事项,责任主体部门要认真落实解决矛盾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对经评估决定暂缓实施的事项,要及时研究对策,待化解矛盾、时机成熟后再行实施;对不能使大多数群众理解支持的事项坚决终止实施;对已经评估付诸实施的重大事项,要坚持全程跟踪做好后续维稳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重大事项顺利推进;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要制定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严防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周光耀任组长,副局长刘遂弦、刘泽贵、贺湘原任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和二级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刘遂弦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如海为副主任,其他局属各科室、二级处综合科长为成员。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将其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作为统筹协调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任务,作为研判工作举措是否可行的重要依据。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科室、本单位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从源头上筑牢社会稳定的坚实防线。

(二)严格考核追责。从20XX年起,各科室、各单位要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强化责任主体责任的落实。局办公室、监察室、信访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将其纳入年度考核工作内容,与评先评优直接挂钩,严格实行维稳工作一票否决制。一旦发生不稳定事件,要按株办〔20XX〕35号的有关规定,查清事件经过、原因、损失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造成评估失实或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坚持统筹兼顾。各有关单位要注重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相互关系,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应邀请相关专家和群众代表参加,努力提高评估工作的准确性、全面性。

第4篇: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需要,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必然要求。对于有效预防和化解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主要目的是在重大事项实施之前,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都要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最大限度的消除不稳定因素。

篇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在重大工程建设什么节点启动
2016安全生产和廉洁机关实施方案9篇

第1篇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彻底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和经营行为,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时间

2016年7—9月

三、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

四、检查主要内容

(一)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二)安全责任制、“一岗双责”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特别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工作的履职情况;

(三)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四)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的建设和开展情况;

(五)“打非治违”、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

(六)重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落实情况;

(七)事故查处、问责情况,事故教训的吸取情况。

五、检查重点内容和要求

(一)内河水上交通方面

1.渡口

⑴渡船配备救生衣(个人救生浮具)数量不低于乘客定额数;

⑵渡船船舶、船员证书证件有效情况;

⑶检查渡船是否按规定标明了船名、乘客定额、载重线标志,保持客渡船技术状况良好、设备完善有效,对不符合要求的客渡船是否责令停航整改;

⑷严厉查处非法载客、代渡、超载、违章夜渡、恶劣天气冒险航行和强行横越他船船头等违章行为;

⑸《渡口告示牌》是否设立,水上搜救电话和海事监督人员姓名及电话是否标明;

⑹渡船船员(渡工)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是否开展;

⑺渡运秩序是否良好,定期监督检查船舶签证的办理情况。

(二)道路运输方面

1.道路客运安全

⑴长途客运安全,检查淮汽有限公司客运班车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制度执行情况,安全带——生命带活动开展情况,运营车辆动态监管制度落实情况;

⑵汽车客运站安全,检查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客运站驻站监管和巡查、客车安全例检、进出站安全检查、安全告知等制度执行情况;

⑶旅游包车客运企业人员资质、车辆动态监管等情况。

2.城市客运安全

⑴县客服中心公交车灭火器、消防锤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情况等;

⑵公交车、重点公交场站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城市客运企业针对车辆起火、运营事故等不同类型的公共交通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能力,检查安全标志标识设置,应急通道通畅情况,确保遇到紧急情况能够及时疏散人流并有效处置;

⑶公交企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动态监控和实时视频监控,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

⑴会同市运管处对陈桥镇危货运输企业的资质条件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达不到新规定要求的要限期责令整改,整改仍不合格且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经营资质;

⑵对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和专用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一次集中审查,确保符合规定;

⑶督促企业加强危险货物运输标志管理,确保专用车辆悬挂或喷涂符合国家标准的标志标识,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运政稽查工作

⑴加强路面客运车辆的检查力度和频率,重点抽查“三品”是否上车,是否存在城区站外上客携带危险品的情况;

⑵强化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巡查,重点抽查危险品运输车辆资质及人员资质情况;

⑶重点检查重型半挂及大型运输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情况;

⑷严厉打击违法从事旅游、包车客运以及无证经营车辆情况。

5.驾培行业监管

⑴结合我县三个驾校教练车《道路运输证》年审工作,对教练车的行驶证年审、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教练车全省统一标识以及副制动、副喇叭、副后视镜、灭火器等其他安全防护装置进行严格审验、清查;

⑵对驾校安全管理制度、台账、教练员安全继续教育情况及日常工作进行核查;

⑶结合《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收回注销使用期限超过10年的教练车《道路运输证》;

⑷组织人员对每期从业资格开班培训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培训行为。

6.机动车维修行业风险管理工作

重点结合维修企业风险管理信息采集工作,逐家现场检查,重点督查安全组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等配备情况;各工种、各类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公示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情况,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设置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安全评估情况、维修企业资格条件达标情况。

7.加强普通货物运输的管理。

对所有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摸底,重点摸底调查自有车辆50辆以上的道路货物专用运输、大件运输企业及自有车辆100辆以上的道路普通货运企业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安管人员相关情况,为实施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公路方面

1.检查路政审批、行政执法情况,道路标志、标牌、标线管理等综合动态监督情况,严格许可程序和搭接道口标准进行许可情况;

2.检查公路养护畅通情况,全县一桥一档等日常维护情况,公路养护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完善、防汛物资落实、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3.公务车消防安全设施完备情况,车辆证书、机驾人员证书完备情况;路政人员着装整齐上路穿反光背心、施工路段安全管理人员穿反光背心情况。超限运输查处情况。

(四)航道方面

1.检查航政审批、行政执法、航标管理等工作的综合动态监督情况,严格许可程序和通航标准进行许可情况,落实航政管理季度安全形势分析报告制度等情况;

2.检查航道清障扫床情况,航标日常维护使用情况,航道养护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完善、防汛物资落实、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3.公务车船消防安全设施完备情况,车船证书、机驾人员证书完备情况,上航人员穿着救生衣作业情况等。

(五)交通工程施工方面

1.重点对全县在建的中义渡大桥、石港大桥、金马高速接线、S331国防战备公路大修等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

2.对照“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评价标准对内业工作和施工现场相结合检查情况;

3.本年度“打非治违”、隐患排查和治理、“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平安工地”创建、“三化两创”等活动开展情况;

4.应对汛期、异常天气准备工作以及夏季安全生产计划和落实情况;

5.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落实情况;

6.安全生产费用的计提、审核和支付情况;

(六)港口方面

1.重点针对新港码头安全操作情况;

2.油田危险货物码头安全设备设施及危险货物码头现场作业安全检查情况;

3.安全大检查期间港口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的有效管理情况;

(七)企业方面

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标准为检查依据。

六、检查人员及分工

大检查期间,局领导实行“领导包干制”,负责对督查单位检查和指导,每月一次。

公路组:

督查单位:公路站、顺吉养护公司、振达工程公司、县内交通在建工程。

运输组:

督查单位:运管所、淮汽有限公司、县客服中心、陆上危化品运输企业、汽车维修企业、驾校、普通货运企业。

水运组:

督查单位:海事处、水上危险品装卸企业、乡镇渡口、水上普通货运企业。

港航组:

督查单位:

七、检查要求

(一)强化领导,统一认识。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各类隐患,从严、从紧、从快落实安全措施,要按大检查的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过细、不留死角地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精心组织,全面检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各检查组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开展检查,定期与不定期、专项与综合相结合。要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对查出的重大问题要登记建档,下达整改督办通知,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要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确保不走过场、不留后患。要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报告和备案、分级治理和监控、挂牌督办、统计报告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职”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职能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实、抓细、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强化企业的主休责任,对由于不重视安全生产、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坚决停产整顿。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谁出事、谁负责,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以有效的问责机制推动执行力的提升。

各检查组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负责地填写《安全生产检查表》,撰写检查评估报告(包括检查单位数、排查治理隐患数、“打非治违”案例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方案等),在检查结束后5日内汇总至县局安全办。真正使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达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

第2篇

2016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系列批示精神,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党委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主动作为、严格履责、部门协作”意识,突出改革的思路、创新的举措,以创建“和谐交通”为目标,深入开展“平安创建”,继续推进“三化”建设,探索建立以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基础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保障体系,严密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不断提升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的能力。

一、紧盯和谐围绕平安抓创建

围绕“平安交通”创建,培塑“平安交通”示范品牌。重点开展“五项行动”:一是由县公路站牵头开展平安示范公路和平安工地创建行动。以“防坍塌”、反“三违”专项治理为抓手,实现在建工程“平安工地”参创率100%,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二是由县运管所牵头开展平安城市客运创建行动。以公交车、出租车为行动对象,努力实现城市客运安全持续稳定。三是由县港口局牵头开展平安港区创建行动。以港口码头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不发生港口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四是由县地方海事处牵头开展平安水域创建行动。以县内通航水域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重点水域水上安全稳中趋好。五是由县航道站牵头开展平安航道创建行动。

二、注重实效围绕“三化”抓达标

一是强化行业指导,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去年已完成自评和初审的2家客运、危化运输企业要进一步做好补充完善工作,确保4月份顺利通过达标考评。客服中心、一汽迅达、顺吉、振达、安达公司要抓紧开展达标自评,确保6月底前完成自评,10月底前完成考评。二是强化履责意识,持续推进规范化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去年制定已出台的安全监管规范的基础上充分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方案,规范安全监管行为。三是强化科技支撑,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

三、落实责任围绕“检查”抓长效

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建立严格的安全组织网络体系,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扎实开展“安全宣传月”和“冬安赛、夏安赛”活动,严密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使大检查制度化、常态化。积极探索改进督查检查方法,一是建立暗访制度。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要求,每季组织不少于1次暗访,暗访情况适时通报。二是建立第三方检查制度。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专家力量,构建第三方安全检查评估机制,根据行业安全特点和技术要求,逐步建成安全生产检查专家库,为安全监管提供智力支持。三是健全完善安全考核制度。按照县安委会安全生产百分考办法,出台适合本系统的考核标准,建立起系统安全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挂钩的机制。

四、着力统筹围绕整治抓体系

以隐患治理的“全覆盖、零容忍”为目标,强化“1+3”防控体系,探索建立以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基础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一是建立事故隐患动态台帐。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各类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分类分级标准,推进事故隐患跟踪管理系统应用,建立管理部门隐患跟踪管理动态台帐,实现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的监测预警、科学评价、统计分析、分级管理和动态管控的“全覆盖”。二是强力整治事故隐患。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文化手段,坚决遏制超限超载行为,坚持水面执法与源头整治并重,与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开展水上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保持对“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不断净化运输市场。探索建立事故隐患每月分析、每季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形成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工作闭环,切实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

五、严格标准围绕保障抓应急

一是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组织对现行各类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落实安全重大风险预控。重大活动、重要项目组织风险评估,制定预控方案。认真抓好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机制建设。三是加强应急处置培训演练。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与演练,年内公路、运管、海事、港口等部门和客运企业要结合行业特点,组织相应的应急救援演练,确保事故险情发生时,应急预案执行顺畅,应急队伍配合有序,应急救援高效有力。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县委《十项规定》以及中央有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要求,狠抓作风建设,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建设廉洁、文明、节俭型机关。

二、活动时间

2016年3月—2016年12月底。

三、参加对象

全系统党员干部。

四、活动内容

主要围绕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高效型、文明节俭型机关开展创建活动,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形成“五提倡、五严格、五反对”的新风尚。

1.提倡清正廉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反腐倡廉,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2.提倡艰苦奋斗,严格控制机关“三公”经费,坚持勤俭节约,节俭办事,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乱支乱补。

3.提倡爱岗守纪,严格执行机关工作纪律和相关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坚决反对不务正业,散漫无为的不良风气。

4.提倡优质服务,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服务承诺,为客商和服务对象提供快捷、高效、热情、周到的服务,着力提高社会满意度,坚决反对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态度生硬等不良现象。

5.提倡文明从政,严格要求自己,远离黄、赌、毒,拒绝假、丑、恶,做到八小时内外一个样,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树好文明新形象,坚决反对言行不一,另搞一套。

五、活动载体

为提高活动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确保取得实效,要求以七个一为载体,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1.局党委向每一位党员干部发一份倡议书;

2.每位党员干部向党支部交一份承诺书(五提倡、五严格、五反对);

3.每个党员干部完成一篇“我与创建廉洁、文明、节约型机关”征文;

4.局党委召开一次专题动员大会;

5.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

6.开展一次富有特色和创意的活动;

7.建立一套图片和文字相结合的活动台帐。

六、创建要求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局机关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领导机构,负责协调、推进具体工作,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做到各尽其责,协调配合,共同抓好创建工作。

2.加强宣传,提升形象。在加大各项创建措施落实力度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报纸、网站等,宣传典型示范作用,努力营造“比学赶超帮”创建氛围。

3.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按照活动方案逐项落实,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参创工作积极性。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12月20日,各单位将创建资料台账报局办公室考核。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共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立足出生地开展“月回家、尽孝心、助乡邻”活动,立足居住地开展“进社区、献爱心、帮邻里”活动,立足工作岗位开展“重服务、转作风、见成效”活动,使全系统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得到进一步加强,使党群干群关系得到进一步密切。

二、活动范围

县交通运输系统全体在职党员。

三、活动内容

(一)立足出生地,开展“月回家、尽孝心、助乡邻”活动

1、凡县交通运输系统在职党员干部,每月回老家不少于1次(非籍的到机关党建基层工作站开展活动),在本村组(社区)开展走访活动,每次走访群众不少于5人,每年帮助乡邻解决5-6件难事、急事,并形成记录台帐。

2、每月与老家的村组(社区)干部以及老干部、老党员、老前辈等“三老”人员代表打一次电话,了解家乡的稳定和发展情况、老百姓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掌握社情民意。

3、党员领导干部每半年组织一次乡亲座谈会。及时向村组干部、“三老”人员介绍我县交通运输事业和其他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倾听群众呼声,广泛征求群众对群众路线教育及交通运输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并统一上报本单位党组织。

4、逢年过节,向乡邻发一条祝福短信。

5、开展党的政策宣传。党员干部在回老家时,要宣传相关政策,重点宣传党对农村发展的政策等方面的知识,接受群众的政策、法律法规咨询,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二)立足居住地,开展“进社区、献爱心、帮邻里”活动

1、凡县交通运输系统在职党员干部,均根据实际填写《县县级机关党员干部“进社区、献爱心、帮邻里”活动报到卡》(附表2),并于4月底前执《报到卡》主动到居住地社区报到。

2、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认领社区志愿者服务岗位,服从社区党组织的编组和管理,积极开展各项献爱心活动。全年参加活动不少于2次。

3、注意倾听居民群众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社区和有关部门反映,成为社区与居民、社区与政府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4、在居住小区要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树立交通运输系统良好形象,推进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

5、在社区党组织的统一组织下,根据在职党员意愿和辖区困难家庭实际情况,结对帮扶生活困难的群众,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帮扶活动。

(三)立足工作岗位,开展“重服务、转作风、见成效”活动

1、加强理论学习,坚定思想信念。通过加强学习,用理论武装头脑,提升能力素质,从思想深处树立爱岗敬业信念。

2、立足本职工作,查找存在问题。结合本职岗位的特点和现状,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立查立改。

3、立足发展需要,岗位建功立业。围绕全县发展大局,立足工作岗位,在招商引资、公平执法、优质服务等方面尽心尽责,做出成绩。

4、引入监管机制,促进长久发展。各单位要通过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的考核和监管,促使各项工作都能得到高效落实。对那些工作不到位、基层群众意见大的党员干部,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5、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全系统党员干部要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希望的事情做起,通过积极干事创业,努力落实工作,让广大群众看到干部作风切切实实的转变,树立新时期机关党员干部开放包容、自强不息、公道正派、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在职党员的出生地情况、现居住地情况、专业特长以及本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荷都党员服务群众在行动”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教育引导全体在职党员积极响应号召,增强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及时参与到活动中。

2、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

各单位要根据统一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全面组织实施。填写《县县级机关党员干部“进社区、献爱心、帮邻里”活动对接统计表》(附件1),本单位存档备案后于4月11日前上报局党委汇总。组织本单位在职党员干部填写《县县级机关党员干部“进社区、献爱心、帮邻里”活动报到卡》(附件2),并执《报到卡》到党员干部居住地所属社区(村组)报到。社区党组织会安排好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和对接,并将报到卡回执(附件2)经社区党组织盖章后,及时交所在单位党组织留存,复印件上报局党委。各单位要明确专人深入社区、村居和服务对象了解活动开展情况,防止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检查考核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

各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梳理、统计,将活动成效和成果报局党委。局党委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通过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电话回访、查阅记录等形式,开展民意调查,掌握活动成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及时加以整改,巩固活动成果。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列入年终党建考核。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荷都党员服务群众在行动”活动,是深化县委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面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一个重要举措。各单位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确保活动实施。

2、结合实际,创新运作。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活动开展情况,积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并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创新机关党员干部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和运行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各单位要为每名党员配备一本工作日志,及时记录党员学习、走访、办实事、服务中心工作等主要工作和活动,并定期检查。局党委将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活动扎实开展。采取巡回检查、随机抽查、调研走访、查阅记录等方式,对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干部的“荷都党员服务群众在行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作为各单位年度党建工作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4、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媒介,广泛宣传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参与热情,使其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不断总结经验,深入挖掘和宣传“荷都党员服务群众在行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引导机关党员从敬老孝亲的传统美德做起,从建设和谐家庭做起,从关心乡亲、帮助邻里的点滴小事做起,把孝心献给父母、把爱心献给乡亲、把热心献给邻里,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员的群众观念,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密切党群关系,凝聚各方力量,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活动范围

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在职党员。

三、活动内容和主要任务

(一)孝心敬父母(包括岳父岳母、公公婆婆)

1.常回家看看。利用周末及工作之余常回家看看,每月应不少于2次。多帮父母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多陪父母散步聊天、谈心交心,让父母感受亲情的温暖。

2.常电话联系。要经常电话联系父母,了解他们的身体和生活状况,关心他们的身体和身心健康,每周应不少于2次。

3.常送去关爱。要经常从生活、身心等方面关心父母,保证他们衣食无忧、吃用不愁、生活幸福。父母生病期间,要确保他们有钱看病、有人陪护,子女须寻医问药、床前尽孝。在他们生日、重大纪念日、节日时,要送去关爱,让他们从子女身上感受到温暖和幸福。

(二)爱心献乡亲

1.每季度与老家的党组织对接一次。及时了解基层社情民意,为村居发展出谋划策。

2.每2个月与老家乡邻交流一次。深入了解他们的生活现状、所需所求等,适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非籍党员到机关党建基层工作站开展活动)。

3.每年帮助乡亲做一些实事。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召开一次乡亲座谈会,帮助家乡做1件实事;普通党员帮助乡邻做1-2件力所能及的好事。

(三)热心助邻里

1.认领服务岗位。填写《县机关党员“进社区、献爱心、帮邻里”活动报到卡》并执《报到卡》到居住地社区报到,结合自身的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认领社区志愿者服务岗位。

2.积极奉献爱心。服从社区党组织的编组和管理,积极开展各项献爱心活动。全年集中参加活动不少于2次,自主活动不少于2次,帮助群众做力所能及的实事不少于2件。

3.收集社情民意。倾听居民意见,收集信访稳定、社会治理、经济发展、物业管理等各方面的信息不少于2条,并及时向社区或相关部门反映。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1.征求意见。由局机关牵头,分4个组利用1周时间,通过个别走访、集体座谈、电话询问、下发问卷等形式深入农村、社区和县直机关了解活动的可行性、必要性,突出了解基层真实愿望和需求。

2.制定方案。依据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修改后,确定最终方案,对活动目标任务进行量化。

3.动员部署。召开动员会,对我局“三心”行动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

1.全面启动。4月5日前,制定实施办法,全面组织实施。

2.4月10日前,完成每人一张的信息采集表,注明其家庭成员情况、出生地、居住地、所在村居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3.各党支部为每名党员配备一本工作日志,及时记录活动开展情况。

4.采取电话回访、随机走访、查阅记录等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活动开展不到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及时提醒整改。

5.中途召开一次专题推进会和活动成果汇报会。

6.通过组织征文、开辟专栏、选树典型、典型剖析、典型宣传、邀请社会各界参与点评和监督等多途径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三)检查考核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各党支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梳理、统计,将活动成效和成果报县级机关工委。局党委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通过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电话回访、查阅记录等形式,开展民意调查,掌握活动成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及时加以整改,巩固活动成果。将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列入年终党建考核。并将先进典型申报上级“十佳”优秀党组织和“十佳”孝心党员、“十佳”爱心党员和“十佳”热心党员。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孝心敬父母、爱心献乡亲、热心助邻里”活动,是深化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进一步健全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和谐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确保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2.结合实际,创新运作。各党支部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依据总体要求,积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并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创新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基层的方式、方法,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各党支部要为每名党员配备一本工作日志,及时记录党员学习、走访、办实事、服务中心工作等主要工作和活动,并定期检查。局党委将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活动扎实开展。拟采取巡回检查、随机抽查、调研走访、查阅记录等方式,对我局党员开展“孝心敬父母、爱心献乡亲、热心助邻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作为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4.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参与热情,使其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不断总结经验,深入挖掘和宣传“孝心敬父母、爱心献乡亲、热心助邻里”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工作会议部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发展本领。

二、培训内容

主要围绕以下四个专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真正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围绕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既全面把握,又突出重点,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为谱写中国梦篇章而不懈奋斗。

2、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失时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深刻领会和把握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更大力度推进思想解放,不断增强深化改革勇气。深刻领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原则,准确把握全会提出的重大部署和创新举措。深刻理解党是改革的倡导者、推动者、领导者,改革能否顺利推进,关键取决于我们党,取决于党的领导水平。

3、深入学习领会县委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一主四辅”建设新进程。引导基层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和把握县委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新征程。深刻领会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以更大勇气和智慧打好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战,走出一条符合交通特点的改革开放之路。

4、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引导基层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在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工程、保障全面深化改革进程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六有”目标,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拓展服务保障、强化服务实效。切实把握服务型内在要求,采取有效举措,推动基层党组织工作重点转移,工作方法转变,进一步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进度安排

本年度的冬训工作,于1月上旬集中动员部署,组织骨干培训,进行工作试点。1月中旬在面上推开,面上的冬训集中培训不少于5天。各单位于2016年1月20日前完成冬训总结工作。2月底前完成对各单位冬训工作的综合考评。

四、工作要求

要按冬训工作“十有”标准,切实抓好试点调研、开会动员、骨干培训、面上教育、现场观摩、舆论宣传、指导督查、建档立卷、制作光盘和总结表彰等十个环节。要围绕“坚持党性共筑梦”这一冬训主题,切实组织好一次问卷调查,一次集中辅导,一次组织讨论,一次现场观摩,一次事迹演讲,一次金点子征集,一次成就图片展,一次文艺演出等“八个一”活动。要切实加强冬训组织程度,确保“五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到教育主题集中、领导精力集中、教育时间集中;二是宣讲服务到位,成立由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组成的冬训宣讲团,确保各类冬训宣讲辅导村村到;三是督促检查到位,局办公室要加强对冬训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切实组织好百分考评活动,确保按时和保质保量地完成冬训任务;四是新闻宣传到位,各单位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冬训工作的动态情况、创新探索和有效经验,报道冬训中的先进典型和实际成效,切实增强冬训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五是总结评比到位,冬训期间,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冬训工作方案和工作信息,冬训结束后,要及时收集整理冬训相关文字、图片、影像等档案资料,做好冬训工作总结,并书面报送局办公室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第7篇

2016年,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民政部反腐倡廉工作视频会议以及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完善民政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和制度保障,规范民政权力运行。强化执纪监督,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阳光民政”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一、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1、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切实强化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意识和组织意识,增强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开展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建设主题教育活动,把加强对党员干部纪律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制度等党的组织纪律,按要求开展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抽查。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及局党组相关规定,把贯彻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年度考核范畴,建立完善考评机制。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和局党组关于作风建设方面的具体规定,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坚决制止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要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坚决防止复发反弹,对违反中央、省市和局党组关于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3、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市民政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学习,以钉钉子的精神和攻坚克难的韧劲,坚决纠正“四风”。开展“信访件回头看”,按照“即知即改”的原则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解决。进一步建立完善密切联系群众、整治文山会海、规范工作运行、厉行勤俭节约、规范选人用人等方面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努力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推进作风建设持续改进和加强。

4、深化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和深化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抓好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打造人民满意民政。积极参加政(行)风热线、公开民主评议行风等活动,回应社会关切。清明节期间继续开展全国殡葬系统行风建设活动。推进各类民政窗口单位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开展民政系统国家和省级第三批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引导和推动民政系统窗口单位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能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创新民政系统行风监督检查方式,采取明察暗访、社会力量评估等多种形式,提高民政系统行风建设水平。

二、深化民政领域改革,规范民政权力运行

5、加强对民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按照省厅和市局2016年重点工作督查计划项目,狠抓惠民政策和重点工作的落实。开展对养老服务发展工作情况、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落实情况、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情况、开展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情况、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政社互动”开展情况、《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落实和冬春救助工作情况、全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实施情况、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和医疗救助实施情况、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完善质量、地名数据更新进展以及平安边界建设工作质量情况、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情况、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志愿服务记录工作、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情况、基层民政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等项目的督查。

6、强化民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构建“一把手”权力制衡机制。实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行政审批、工程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做到“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加强对各直属单位“一把手”权力运行状况和“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德“三述”、廉政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制度。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认真开展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继续推进“阳光慈善网”建设,在巩固市级“阳光慈善网”的基础上,强力推进县(区)二级“阳光慈善网”建设,实现市、县(区)联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救灾款物投入、救灾捐赠款物接受和使用情况。落实低保审核审批制度,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进一步提高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性和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整合优抚安置信息资源,进一步完善优抚信息系统联网,实行优抚数据动态管理和更新,确保优抚数据的及时准确。加快形成覆盖城乡的退役士兵就业服务信息网络,推进优抚事业单位管理工作。加快建设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平台,指导社会组织加强信息公开,深化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诚信自律建设,提高社会公信力。继续推进城乡村(居)务公开,推动基层政务、村(居)务和党务公开联动。完善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审核审批工作制度。

7、加强对民政资金使用和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民政各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申请、审核和拨付流程,保证资金高效廉洁使用。创新资金监管方式方法,引入社会审计机构,对民政重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加强对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监管,对使用彩票公益金的有关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建立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制度,完善培训项目监管。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完善优抚安置资金管理规定,开展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专项资金等监督检查,全面推行抚恤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规范和指导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加强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民政重大项目事前规划、事中监管、事后评效问责机制,确保项目规范实施。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监督,提高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

8、进一步简政放权。按照中央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要求,推进各类社会组织在职能、机构、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分离,重点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脱钩配套政策,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严格规范公务人员在社会组织兼职任职,重点规范公务人员在受其行政职权直接影响的社会组织兼职问题,严格规范离退休公务人员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担任社会组织职务相关制度规定。理顺和规范局机关与局管社会组织关系,准确定位,规范管理。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坚决惩治腐败

9、抓好惩防体系贯彻落实。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明确工作任务和分工方案,有重点、分步骤地落实工作规划部署的任务。对阶段性任务,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对持续性工作,结合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提高;对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充实的工作,及时研究安排。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民政业务管理工作中。

10、严格执纪监督。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盯住重点节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加强执纪监督,严肃处理顶风违纪单位和个人,及时通报曝光。对在中央,省市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民政各项惠民政策、重要资金、重大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对工作措施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确保民政系统政令畅通,确保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强化对民政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特别是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开展对局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巡察工作。

11、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民政领导干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捐赠、福利彩票公益金等民政专项资金方面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格落实重要信访举报和案件情况报告制度。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对反映民政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的线索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健全案件查办程序和制度,完善案件协查机制,突出办案重点。加强对民政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统计和剖析,堵塞制度漏洞,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作用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小案件变成大案件。

12、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领导班子理论学习、新任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新录用人员初任培训等各类培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使党员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维护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严肃性。强化民政队伍“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教育,大力开展民政系统先进典型宣传,大力弘扬民政“孺子牛”精神;利用民政系统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警示教育。丰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内容和方式,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13、严格执行党的干部人事制度。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改革完善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标准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加强对直属单位中层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监督。建立健全局机关科级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严格执行拟提拔干部财产公示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4、严格责任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程,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考核等配套制度。局党组对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体责任,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体责任。局机关党委、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协助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坚守责任担当,带头改进作风,带头正风肃纪,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第八篇

为全面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任务,根据《201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要点》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2016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第三次会议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改革,以促进社会和谐、维护行业安全稳定为主要任务,大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完善综合治理机制,改进行业公共管理与服务方式,深化系列平安创建,提升系统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实效,为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住建事业科学发展、谱写中国梦的篇章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局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工作任务,保证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和谐稳定,争创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三、主要任务

(一)系列平安创建(市征收办、局质安处、市园林局、局物管处分别负责牵头)。认真按照《201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要点》,加强探索创新,规范平安创建。重点抓好平安征收、平安工地、平安景区、平安小区创建工作。一是精心制定创建方案,层层落实创建责任,制定系列平安创建考核办法,切实增强创建活力,扎实抓好创建指导、督查;二是开展综治和平安宣传月活动。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及时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三是推行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拆迁专业调解机制。

(二)行业安全稳定(局质安处负责牵头)。按照《201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要点》“三个强化”(即: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强化建筑安全监管,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监管)要求抓好行业安全稳定。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1+3”体系,强化监督,严格执行;二是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做好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供水供气等安全检查,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三是完善监管机制。重点是推进监理机构对安全监管职责的落实。

(三)社会矛盾的排查化解(局软建办负责牵头)。一是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按照“谁决策,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和办法,健全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机制。二是继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集中排查住建领域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和潜在隐患,切实从源头上消除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各类问题。落实维护稳定“四项制度”,制定预防和化解群众性事件工作预案,积极创新住建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实行专人负责、跟踪督办、限期调处,确保矛盾纠纷不激化、不扩散、不升级。三是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方式方法。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完善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突出做好房屋征收、房屋质量、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农民工工资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问题的受理和稽查工作,杜绝因各类矛盾引发的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和群众性事件。

(四)综治联系点共建(局行政许可处负责牵头)。按照“责任连带、包干共创”的原则,积极为局综治联系点提供业务指导和物质帮扶,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到联系点指导工作,筹集帮扶经费,力所能及的为综治联系点解决实际困难,促进联系点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进位争先。

(五)舆情导控(局监察室负责牵头)。舆情导控事关住建系统的社会形象,做好舆情导控,一是完善导控机制。主要是明确局机关处室及局属各单位的责任;二是及时做好回复工作。重点是做好有影响网站的回复或跟帖,做好正确引导;三是切实解决问题。对被新闻媒体、网络曝光的事件,要更加积极的做好调处工作,预防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把解决问题作为控制舆情的根本方法。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完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或调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确定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明确专门科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各单位行政办公会或党支部(委)会议要及时研究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形势和任务,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落实目标责任制。局综治和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围绕住建系统实际,牵头制定各单位、机关相关处室年度目标任务,与局属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状。将各单位综治和平安建设任务列为年度目标考核(占比不低于10%)。

(三)制定进度计划。为了保证主要任务按照序时进度开展,局综治和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目标任务,将重点目标进行分解,落实责任部门,明确序时进度,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四)加强监督考核。局综治和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年中(终)要定期考核,日常要围绕重点工作不定期考核推进,对因工作不力或渎职失职引发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年终局将对在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

第九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创新形式、方法和内容,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可控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组织机构

市住建局成立2016年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王亦农局长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质量安全技术处,王守祥兼办公室主任。

四、活动时间及重点活动

活动时间:2016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重点活动:

(一)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宣讲队伍,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宣讲活动覆盖到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重点项目。施工企业要组织观看《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深化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2016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6月16日至22日为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6月18日上午,市住建局在局办公区门前举办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咨询周期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统一的时间和主题,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手段,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法制宣传活动。各县(区)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6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组织近年发生事故的企业负责人培训,开展“千名干部与万名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等各种形式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加强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贯彻《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6)、《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6]847号)等规范和文件法,巩固提升建筑企业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制理念。

(四)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要以脚手架、大型施工机械、高支模、深基坑、游园设施、自来水、燃气以及消防为重点,开展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各县(区)要立足实际,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县区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建筑扬尘整治等活动有机结合,重点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第13个、省第21个、市第2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在完成既定活动的基础上,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考核指导,严格责任落实,市住建局将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考核力度,适时进行督查,保障“安全生产月”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二)创新形式,提高实效。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月”宣传的规律特点,在组织实施活动过程中,重点在“富有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和“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要广泛宣传,实施“媒体联动、工作互动”,积极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大力营造活动声势,实现“报刊有文、电视有影、电台有声、网络有评”,做到“以日促周、以周促月、以月促年”。

(三)强化培训,提高能力。各县区要继续加强对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发挥骨干人员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广大建筑工人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加强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促进其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要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体作用,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监督,打非治违。各县区要加大对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要认真查处未办理立项、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就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以及无施工资质证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同时,对于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五)畅通信息,及时总结。各县区工作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加强上下联动、纵向沟通和横向交流,掌握活动动态。要认真总结经验,将本地、本部门和本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典型,及时上报局活动小组办公室,我局将在“安全简报”中进行宣传和推广。并对活动进行总结评比,在年终考核中予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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