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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_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编辑:zhangyanqing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0-16    阅读: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程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_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材料,欢迎参考!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_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2016年7月1日以后足额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

  2、所花生育医疗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申请

  携带生育保险报销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受理

  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受理并收取生育保险报销材料,申领人确认并签字。

  3、审核

  审核生育保险材料,着重审核材料的缺漏、真实性,并致电医疗机构、计生部门求证。

  5、汇款

  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审核材料完成后,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联汇款到申领人账户。

  

生育保险报销.jpg

 

  2017年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一、上海生育保险缴费不满一年的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缴费期限不满1年的,生育生活津贴为2892元。

  二、上海生育保险缴费满一年的

  1、上海生育医疗费报销

  ①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3000元;

  ②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500元;

  ③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300元。

  2、上海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①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产前可以休假15天;

  ②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③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晚育假30天;

  ④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

  ⑤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3、上海生育生活津贴报销标准

  ①从业妇女

  (1)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低于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但低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2)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

  (3)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内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计发。

  ②失业妇女

  失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计发。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

  2、《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

  3、上海市生育出具《生育医学证明》;

  4、外省市生育的出具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5、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育的携带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病历证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6、申请人在上海市开立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上海市范围内任意银行);

  7、生育保险委托他人办理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2017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身份证;

  2、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或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3、《生育医学证明》(上海市生育需提供);

  4、注明产妇生育情况的出院小结或病历、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外省市生育需提供);

  5、注明产妇生育情况病历证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译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生育需提供);

  6、实名制结算账户卡;

  7、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

  【备注】:实名制结算账户卡可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其中之一。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计划内生育;

  2、生育、流产当月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

  3、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没有参保的,生育保险报销费用由单位承担。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直接到就近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手续。具体请参考《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相关问题解答

  一、上海生育保险报销项目有哪些?报销时候需准备哪些资料?

  【回答】:上海生育保险包括两项待遇,一为生育生活津贴,二为生育医疗费补贴。报销时候需准备身份证、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或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生育医学证明》等等。如需了解更多,请拨打12333。

  二、流产后报销流产费用需准备哪些资料?咨询电话多少?

  【回答】:上海流产妇女报销流产费用需准备身份证、流产证明、实名制结算账户卡等资料。咨询电话12333。

  三、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时候实名制结算账户卡可以是民生银行的吗?

  【回答】:可以。根据规定,实名制结算账户卡可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其中之一。

  2017年上海生育保险怎么领取?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说明

  【二胎生育险报销标准】

  凡是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第二胎也是可以享受有关生育保险待遇的。如果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也就是给发了准生证的,生育保险正常参保且满足最低缴费期限,同样享受产假期和生育保险待遇的,报销的流程应该和第一胎是一样的。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范围】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针对生育保险中的保障项目的不同来指定的标准,它的项目包括:生育津贴、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而产生的费用和生育而产生的医疗费。

  报销对象:生育、妊娠、流产育龄妇女

  报销范围: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说明】

  1. 属于计划内生育:

  a、计划内生育第一胎的;

  b、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条件并经市或区、县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

  c、于计划内生育但妊娠后流产的。

  2. 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3. 按照规定参加上海生育保险,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a、本市城镇户籍从业妇女且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社保并建立个人账户;

  b、本市城镇户籍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c、本市城镇户籍自由职业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并建立了个人账户;

  d、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妇女,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缴纳社保建立个人账户;

  e、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招用的本市户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其所在单位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

  f、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具有本市户籍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

  【所需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 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或相关证明

  l 在本市生育的,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l 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携带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l 在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育的,需携带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病历证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3. 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可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其中之一。

  4. 2014年10月1日后生育或流产并符合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的生育妇女,应先办理《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

  本市户籍生育妇女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外省市户籍生育妇女到本人居住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

  5.《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单》

  另外,对于男方为军人的,需携带《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对于男方为外国籍的,需携带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没有时间限制,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女职工可在生育后带好上述材料到就近的区社保中心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补贴标准】

  从业妇女缴纳城镇社保累计满一年

  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但低于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内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计发。

  生育生活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性收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执行。根据上述规定,由其生育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予以补差。

  从业妇女缴纳城镇社保累计不满一年

  月生育生活津贴按最低标准计发。2009年起,生产或流产的生育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按2892元计发。

  【上海各区申领地址】

  可直接就进到各区县社保中心 (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30-4:30)

  浦东新区社保中心 浦东南路3993号 50879091

  徐汇区社保中心 徐虹北路80号 64864804

  长宁区社保中心 定西路1016号9F 62512186(举报、投诉)

  普陀区社保中心 武宁路1032号 62573913

  闸北区社保中心 沪太路711号 56531268

  虹口区社保中心 曲阳路179号 65085055

  杨浦区社保中心 江浦路736号 55210395

  黄浦区社保中心 新永安路9号 63112290

  卢湾区社保中心 中山南一路535号1楼 63041494

  静安区社保中心 武宁南路211号 62312119

  宝山区社保中心 友谊支路238号 56695040

  闵行区社保中心 莘北路385号 64929265

  嘉定区社保中心 博乐路69号 59522253

  金山区社保中心 朱泾镇健康路271号 57313749

  松江区社保中心 人民北路荣东路口 57716059

  青浦区社保中心 公园路200号 69717054

  南汇区社保中心 惠南镇城西路61号 58024030

  奉贤区社保中心 南桥路262号 57414032

  崇明县社保中心 城桥镇人民路207号 59620854

  •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16-03-26)
  • ·生育保险仲裁申请书范本(2016-04-22)
  •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2016(2016-07-07)
  • ·2016广州生育保险条例(2016-07-11)
  • ·2016年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2016-07-11)
  • ·广州市生育保险(2016-07-11)
  •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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