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住房公积金查询 十堰市住房公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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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法规;
2、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全面管理和核算;
3、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和行政执法;4、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5、审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和缴存职工的个人贷款;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安全、保值和归还;
7、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8、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
9、加强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
10、承办十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11、完成市委市政府指示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市直管理部、张湾管理部、茅箭管理部,武当山办事处、丹江口市办事处、郧县办事处、郧西县办事处、竹山县办事处、竹溪县办事处、房县办事处共11个决算单位。
二、11个决算单位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部门决算总收入5111.59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336.9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774.64万元。
2、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决算总支出5111.5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784.4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2327.14万元。
(二)收入决算表
2016年财政收入决算数4336.95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收入数为10.32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机关退休人员退休费、津补贴等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项)财政拨款收入数为59万元,主要用于11个预算单位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收入数为214.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参公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及维护日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财政拨款收入数为5.09万元,主要用于竹山办事处公用经费和其他补助;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收入数为3945.16万元,主要用于除机关参公人员以外的10个预算单位人员的公用经费、津补贴、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女职工卫生费及退休费等;以及11个预算单位公积金业务的归集、提取、贷款、执法、宣传、业务培训、审计、公示、扩面、业务监管、稽查工作经费、档案升级及管理费、网络运行维护、律师诉讼及聘请律师顾问费等业务成本支出、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网上营业厅、服务县域经济工作、不可预见费、各县办事处业务服务大厅用房租赁费、业务服务大厅用房购置费等。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收入数为102.62万元,主要用于11个预算单位人员公积金。
(三)支出决算表
2016年支出决算数2784.45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支出数为10.34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机关退休人员退休费、津补贴等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项)财政拨款支出数为52.6万元,主要用于11个预算单位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数为169.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参公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及维护日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45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万元,用于竹山办事处维护日常运转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446.8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11个预算单位公积金业务费用;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7.07万元,主要用于除机关参公人员以外的10个预算单位人员的津补贴、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女职工卫生费及退休费等;项目支出1015.45万元,主要用以及11个预算单位公积金业务的归集、提取、贷款、执法、宣传、业务培训、审计、公示、扩面、业务监管、稽查工作经费、档案升级及管理费、网络运行维护、律师诉讼及聘请律师顾问费等业务成本支出、服务县域经济工作、不可预见费、各县办事处业务服务大厅用房租赁费等。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6.67万元,主要用于11个预算单位人员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6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5111.59万元,其中本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36.9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774.64万元。
2016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5111.5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784.45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34.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6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327.1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4.45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支出数为10.34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机关退休人员退休费、津补贴等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项)财政拨款支出数为52.6万元,主要用于11个预算单位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数为169.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参公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及维护日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45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万元,项目支出446.8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11个预算单位公积金业务费用;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7.07万元,主要用于除机关参公人员以外的10个预算单位人员的津补贴、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女职工卫生费及退休费等;项目支出1015.45万元,主要用于11个预算单位公积金业务的归集、提取、贷款、执法、宣传、业务培训、审计、公示、扩面、业务监管、稽查工作经费、档案升级及管理费、网络运行维护、律师诉讼及聘请律师顾问费等业务成本支出、服务县域经济工作、不可预见费、各县办事处业务服务大厅用房租赁费等。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6.67万元,主要用于11个预算单位人员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数1322.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53.3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11个预算单位的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以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68.76万元,主要用于11个预算单位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修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11个决算单位“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11个决算单位,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践行勤廉节俭,加强经费支出管理,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支出决算22.58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26%。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4.1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接待人数550人,68批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4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6%,公务用车保有量12台,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产生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等,比2015年减少2.12万元,下降4%,下降原因是2016年机关厉行节约,费用减少。
(九)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11个预算单位共有一般公务用车12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O一七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