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个人社保查询个人账户 http://220.171.94.210:10002/
编辑:huantt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2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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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本级失业保险参保单位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自治区本级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申领
二、受理机构:失业保险处
三、负责人:闫科明 办公电话:3689716
四、承办人:杨丽红、葛江云 办公电话:3689718、3689717
五、办理对象:中央驻疆企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
六、办理地点:乌市北京南路445号
七、设定依据: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49号)
八、申报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职参保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
九、补贴标准: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2000元。
十、申报材料:
1.自治区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报审核表》一式两份;
2.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办理流程:
一、申请:
职工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自治区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报审核表》。
二、审核:
用人单位持《审核表》、职业资格证书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申报。经审核通过后,在厅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发放: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职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内。
十二、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三、能否网上申报:否
十四、是否收费:否
十五、咨询电话:12333
十六、监督电话:法规处:3689665 驻厅纪检组:3689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