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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9-27    阅读:

河池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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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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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三)
河池学院 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

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

考务工作注意事项

1.根据考务工作的需要,东校区1、2、3号教学楼所有教室、北校区北楼教室设考场(安排中文系和数学系12级学生),西校区不设考场,请各有关教学单位通知好本系在北校区学习的学生按考试安排按时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大学英语”考试只在东区安排考场。

2.请各教学系、院做好相关的考务准备工作,如打印考生签名表、打印试卷交接单、准备监考牌、准备好考试前后试卷存放的柜子、将考试安排通知到各教学班及各教职工等,同时要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

3.认真相看考务、考试安排表,如有错漏及时跟教务科张年老师联系进行更正。请务必将核准后的考务安排、考试安排表及《河池学院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院教学„2010‟73号)中的《监考职责》,发给每个老师,要求其按规定完成监考工作。同时将将核准后的考务安排、考试安排表及《河池学院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中的《课程考核纪律》和《河池学院学生考试违纪、考试作弊事实认定及考试成绩处理办法》(院教学„2007‟16号)发给每个教学班,要求每位同学按规定参加期末课程考试。

4.在整个期末课程考试工作中,如监考员临时有事不能履行监考工作的,请各教学单位自行调整,找人代替。

5.期末考试使用到部分由系、院拿钥匙的多媒体教室,请及时安排人员做好开关门及该教室卫生的工作。本学期期末考试将启用东校区1、2、3号教学楼所有教室,北校区北楼所有教室,请通知各班学生将滞留各教室内的书籍、资料搬走,否则将作无主处理。

6.请各教学单位在考试前一天,认真检查好考试所需试卷是否到位,本单位有监考任务的教师是否通知到位,参加考试的班级是否通知到位。

7.通知所有任课教师,在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前,务必认真阅读《河池学院教师网上成绩录入操作指南》,以免由于操作失误而为日后的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本学期有申请缓考学生的教学系、院,请

通知任课教师填写平时成绩,并在备注栏选择“缓考”;有因各种原因未能选课且参加本学期课程学习及考核的学生的教学系、院,请告知任课教师在本班成绩单后手写该生的成绩。

8.任课教师在上交考试成绩等材料时,请按评估整理试卷材料要求操作,按试卷档案袋封面所列目录按顺序排放好,按档案袋封面所列目录收材料即可,不用收B卷及B卷的评分细则,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材等材料。任课教师所上交材料不齐的先不接收,以免以后难补。

9.请各教学系、院在接收成绩时,如有补考(包括缓考、缺考、违纪、作弊),要求任课教师填写补考名单一式两份,各系将学生成绩上交学籍科的同时,将一份补考名单上交教务科。

10.任课教师、监考员等上交及领取相关考试材料时,请务必办理交接手续。

11.考试安排若有变动的,以教务处教务科最新的通知为准。

12.为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进行考前复习,东区1号教学楼二区1-3楼所有教室(一区、三区教室不开放)将于以下时间段晚上对学生开放,请告知学生,其它教室正常开放。

东区1号教学楼二区1-3楼教室晚上开放时间段:2013年1月13—17日

河池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河池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四)
河池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管理办法

河池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教务处 | 发布日期:2012-11-12| 作者:教务处 |浏览次数:600】

自主实习是指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由实习单位安排指导教师在实习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帮助学生完成实习任务的实习形式。为加强对学生自主实习的管理,保证实习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申请自主实习的原则

专业实习是重要的教学环节,一般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完成。为扩大学生就业、择业空间,提升学生专业实践能力,方便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生视具体情况可申请自主实习。

二、自主实习要求

1.实习单位:具有满足实习要求的基本设施条件,实习内容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实习期间保证实习质量和实习生的人身财物安全,有指导老师对自主实习的学生进行专业实习指导,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2.教学单位:各系(院)要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学生自主实习申请的理由,对自主实习的学生人数进行合理控制,严把质量关。自主实习的时间安排原则上与实习计划规定的时间一致,与集中实习同步进行。对自主实习学生要进行安全教育,按实习大纲要求检查学生实习,不允许借自主实习之名进行与实习无关的活动。实习期间,各系(院)应高度重视对自主实习学生的管理,通过信函、电话、网络及委派指导教师实地考察等方式,对自主实习学生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实习结束后,校内指导老师按要求进行考核、成绩评定和总结工作。

3.学生本人:申请自主实习的学生必须具备较全面的个人素质、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独立工作和生活能力;要做好各项实习前的准备工作,认真学习

学校和本院(系)实习管理文件,了解实习管理制度,要明确实习任务、目的和要求,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实习期间要虚心学习,遵守规则,确保实习质量,确保生命财物安全;不允许借自主实习之名进行与实习无关的活动。

三、申请自主实习程序:申请自主实习的学生,在实习工作开始前须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池学院学生自主联系教育(专业)实习申请表》,签订《河池学院学生自主实习安全责任书》,由所在的系(院)开出《自主实习联系函》,学生持联系函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由实习单位出具《自主实习生接收证明》,并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保存原件,相关系(院)保存复印件;学生与自主实习单位签订《学生自主实习安全协议书》,学生家长签订《河池学院自主实习学生家长承诺书》,经各系(院)审批后方可进行自主实习。学生必须携带学院出具的实习派遣函到实习单位报到,并将实习派遣函(回函)寄回所在系(院)。

四、实习学生要按照实习内容及进度安排,认真开展实习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从事任何与实习无关的活动。

五、实习期间,学生必须明确记录每天的实习内容,对实习工作及时进行记录和总结。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撰写有关实习材料,经实习单位和校内外指导教师批阅后,交回所在系(院)进行评定与归档。

六、自主实习期间,学生应定期(每周至少一次)向校内指导教师反映自己的实习情况,包括实习内容、实习进度以及自己的思想、生活等状况。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按时返校,不按时返校者,按旷课处理。

七、本办法适用于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各类教学实习活动。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河池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五)
关于做好 2015-2016学年第1学期 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教务发„2015‟37号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第1学期

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加强教学规范管理,掌握教师近期的教学情况,请做好本

学期各项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 教学工作检查内容

(一)上课签到情况

(二)教学进度情况检查

(三)作业布置批改情况检查

(四)撰写教案情况检查

依据教师开学时填写的《河池学院教学进度表》,由教师本人

对教学进度情况进行自检,填写《河池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自检表》(见附件1)交回所在二级学院,跨学院上课的老师需填写两份,一份交所在二级学院留存,一份交所任课二级学院备查。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师自检情况及教学班级反馈的情况,填写好《河池学

院期中教学检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2份,1 份由二级学院留存,1份交教务处教学科备案。各二级学院要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教师个人教学考核和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河池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二、教学意见反馈

(一)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情况反馈

1.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召开学生代表参加的教师教学情况反馈

座谈会,了解学生对任课老师的教学意见(包括教师是否按教学计划授课、教学方法、教学质量,有无缺课,缺课是否按时补上等),如实填写好《河池学院教学意见反馈表(学生版)》(见附件3)一式2份,1份由二级学院留存,1份交教务处教学科备案。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教务处邮箱(hcxyjwc@163.com)。学生对教师个人的意见由各二级学院反馈给任课教师本人。

2.教务处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向学生征求教育教学中存在的

问题和改进意见,座谈会召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要求各二级学院每个专业选派一名学业成绩优异的学生信息员参加座谈会。请各二级学院填写完整《河池学院学生信息员信息表(学生版)》(见附件5)一式2份,1份由二级学院留存,1份交教务处教学科备案。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教务处邮箱(hcxyjwc@163.com)。学生对学校教育教学整体意见经汇总整理后,将在学校教学工作例会上反馈,并汇总成简报形式公布。

(二)教师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反馈

1.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召开教师教学情况反馈座谈会,了解学

生对各门课程的学习情况,包括学习风气、遵守纪律等;各二级学院将集中本单位在教育教学方面突出的问题(至少两个或两个以上)并做出解决方案上报教务处,且如实填写《河池学院教学意见反馈表(教师版)》(见附件4)一式2份,1份由二级学院留存,1份交教务处教学科备案。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教务处邮箱(hcxyjwc@163.com)。

2.教务处组织召开任课教师代表座谈会,向广大教师征求教

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座谈会召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要求各二级学院每个专业选派一名任课教师参加座谈会。请各二级学院填写完整《河池学院任课教师代表信息表》(见附件6)一式2份,1份由二级学院留存,1份交教务处教学科备案。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教务处邮箱(hcxyjwc@163.com)。教师对学校教育教学整体意见经汇总整理后,将在学校教学工作例会上反馈,并以简报形式公布。

三、教师听课情况

根据《河池学院教研室管理办法》(院教学„2006‟10号)、

《河池学院教学工作量规定及计算办法》(院教学„2008‟24号)等文件的要求,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5节,并有听课记录和评课意见。无教学经历或教学经历不足一年的新进教师,当年必须完成40节课的听课量。

请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检查本单位本学期每位教师的听课

情况,并将统计结果汇总后,填写《河池学院教师听课情况汇总

表》(见附件7)一式2份,纸质版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上交一份至教务处教学科备案,各二级学院留存一份备案。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教务处邮箱(hcxyjwc@163.com)。

四、其他说明

1. 各二级学院请于2015年11月9日(第十一教学周星期一)

前将附件2至附件7的六个表格各1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所有上交材料请按照教务处规定的表格样式,用A4纸打印,

【河池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并同时将文档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邮箱(hcxyjwc@163.com)。

2.对于因公出差、节假日放假或因事请假而冲掉或未完成的

教学课时数,各二级学院要加强检查、督促任课教师补课,确保教学计划的完成。

3. 跨学院上课教师的教学进度检查和教学反馈意见由所任

课的二级学院完成和汇总,反馈意见由所任课的二级学院转告教

师本人,并通过邮箱将教学反馈意见转达任课教师所在二级学院。

各二级学院及教辅单位的邮箱地址如下:

文传学院邮箱:zhongwen3141855@163.com

政史学院邮箱:liaoshuqun2008@126.com

外语学院邮箱:hcxywyx1906@163.com

数统学院邮箱:hcxysxx@163.com

物电学院邮箱:hcxywdx@163.com

化生学院邮箱:hcxyhs@163.com

计信学院邮箱:hcxyjxx4832@163.com

体育学院邮箱:hcxytyx@163.com

艺术学院邮箱:yishuxi2008@126.com

教院邮箱:hcxyjsjyxy@163.com

经管学院邮箱:hcxyjgx@163.com

学工处邮箱:hcxyjyb@163.com

现教中心邮箱:hcxyxjzx@163.com

图书馆邮箱:hcxytsg-ckzx@163.com

4. 本通知电子版请登录教务处网站教务动态栏自行下载。 附件:1. 河池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自检表

2. 河池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汇总表

3. 河池学院教学意见反馈表(学生版)【河池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4. 河池学院教学意见反馈表(教师版)

5. 河池学院学生信息员信息表

6. 河池学院任课教师代表信息表

7. 河池学院教师听课情况汇总表

河池学院教务处

2015年10月28日

河池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六)
河池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教学大纲(整合)

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

教师教育学院

河池学院 2011年6月

目 录

目 录

一、教师教育公共课程教学大纲„„„„„„„„„„„„„„„01

1.《教育学》课程教学大纲„„„„„„„„„„„„„„„„„„„„„„01 2.《心理学》课程教学大纲„„„„„„„„„„„„„„„„„„„„„„18 3.《中外教育史》课程教学大纲„„„„„„„„„„„„„„„„„„„„47 4.《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课程教学大纲„„„„„„„„„„„„„„„„„63 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大纲„„„„„„„„„„„„„„„„69

二、小学教育(语文教育方向)专业教学大纲„„„„„„„„„78

1.《小学语文教学法》课程教学大纲„„„„„„„„„„„„„„„„„„78 2.《现代汉语》课程教学大纲„„„„„„„„„„„„„„„„„„„„„88 3.《古代汉语》课程教学大纲„„„„„„„„„„„„„„„„„„„„ 102 4.《中国现当代文学》课程教学大纲„„„„„„„„„„„„„„„„„„113 5.《中国古代文学》课程教学大纲„„„„„„„„„„„„„„„„„„„131 6.《外国文学》课程教学大纲„„„„„„„„„„„„„„„„„„„„„168 7.《文学概论》课程教学大纲„„„„„„„„„„„„„„„„„„„„„185 8.《儿童文学》课程教学大纲„„„„„„„„„„„„„„„„„„„„„196 9.《写作》课程教学大纲„„„„„„„„„„„„„„„„„„„„„„„204 10.《语言学概论》课程教学大纲„„„„„„„„„„„„„„„„„„„ 210 11.《美学》课程教学大纲„„„„„„„„„„„„„„„„„„„„„„ 220 12.《小学语文教学技能训练》课程教学大纲„„„„„„„„„„„„„„ 226

三、小学教育(数学教育方向)专业教学大纲„„„„„„„„„233

1.《高等代数》课程教学大纲„„„„„„„„„„„„„„„„„„„„„233 2.《数学分析》课程教学大纲„„„„„„„„„„„„„„„„„„„„„238 3.《解析几何》课程教学大纲„„„„„„„„„„„„„„„„„„„„„250 4.《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教学大纲„„„„„„„„„„„„„„„„„254 5.《初等数学研究》课程教学大纲„„„„„„„„„„„„„„„„„„„259 6.《数学方法论》课程教学大纲„„„„„„„„„„„„„„„„„„„„265 7.《初等数论》课程教学大纲„„„„„„„„„„„„„„„„„„„„„270

8.《小学数学教学法》课程教学大纲„„„„„„„„„„„„„„„„„„276 9.《小学数学教学案例研究》课程教学大纲 „„„„„„„„„„„„„„ 279 10.《小学教育统计与测量》课程教学大纲 „„„„„„„„„„„„„„„283 11.《小学数学教学技能训练》课程教学大纲 „„„„„„„„„„„„„„289

《教育学》课程教学大纲【河池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授课专业:小学教育专业 学时:56 学分:3.5

【河池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课程性质:

《教育学》课程是普通高校小学教育(语文教育方向、数学教育方向)专业的一门专业必修课程。它聚焦于教育的基本问题和主题,探讨和阐述了小学教育教学实践中必需的教育学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是进一步学习“学科教学法” “班级管理”“教育研究方法”等教育类主干课程的基础。

教学目的:

1.形成对小学教育的整体性认识。识记教育学的关键概念。

2.理解和掌握教育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树立正确的小学教育观念。 3.初步养成从事小学教育工作的思维技能。

4.初步形成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去分析教育问题和解决小学教育教学实践问题的能

力。

5.增强对小学教育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养成自觉加强业务修养的意向和追求。 教学内容及学时分配:

本课程内容包括“绪论”、第一至十三章,共十四个章节,每周4学时,授课14周,共计56个学时。其中,课堂讲授时数为42个学时,实践教学为14个学时。

教学方式:

以讲授法为主,把讲授与讨论、探究、实践训练相结合,讲清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方法,并且根据学生学习的特点,通过启发式教学和研讨典型的教育案例,帮助学生深化理解课程内容。采取多种形式, 加强教学实践环节。指导学生利用课外时间自学教育理论和阅读有关的教学参考资料、教育专著,开阔学生的视野,在课堂上组织学生讨论学习的重点难点,同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引导学生将所学教育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中。

使用教材

黄济,劳凯声,檀传宝主编,小学教育学(第二版),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年

绪 论

教学要求:

绪论主要阐明什么是教育学、为什么要学习教育学和如何学习教育学这三个问题。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教育和教育学产生的背景,初步认识到教育发展与社会各因素关系密切;对小学教育的基本状况有初步的了解,明确为什么要学习教育学并初步形成重视教育理论学习的态度;初步掌握教育理论学习的基本方法。

教学要点:

第一节 教育学的产生与发展 一、教育学的发展历程概述

二、我国当代教育学发展的趋势和任务 第二节 教育学在师范教育中的地位与作用 一、教育学的地位

河池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七)
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毕业学分核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毕业学分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河池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2014届毕业生是我校全面实行学分制以来的第一届毕业生,为更好地了解学生完成学业情况,现对2014届毕业生修完学分情况进行核查,请各二级学院对照相关教学计划,做好以下工作:

1. 分专业按要求填写《河池学院2014届毕业生毕业学分核查表》(见附表1)。如有未修完毕业学分的,请在备注栏填写未修完学分的课程名称或类别(如:集体劳动2学分;公选课2学分)。

2. 如有已完成课程教学、考核任务并提交学生成绩,而系统显示的学分与教学计划中的学分不一致的,请填写《系统显示学分有误课程汇总表》(见附表2)。

3. 本次核查事关学生的正常毕业,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对待,并对未按时修完毕业学分的学生进行学业警示。

4. 由二级学院教务秘书填报有关表格,报分管教学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14年3月31日前将纸质版表格交教务处教务科(402室),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邮箱:hcxyjwc@163.com。

特此通知。

附表:1.河池学院2014届毕业生毕业学分核查表

2.系统显示学分有误课程汇总表

教务处 2014年3月21日

河池学院2014届毕业生毕业学分核查表

院(系): 专业: 班别:

填报人: 审核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系统显示学分有误课程汇总表

院(系): 填报人: 审核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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