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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乡镇纪委落实监督责任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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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思考
12.乡镇纪委落实监督责任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第一篇

关于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思考 国网第十九期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班第七组 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是党章赋予的权力,又是纪委的重要职责。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面对当前反腐败的新形势和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纪委如何落实好监督责任成为纪委是否能够正确履职的重要课题。带着对课题的思考和在本次学习中的收获,我们第七组通过热烈的讨论、深入的探讨,经梳理后从三个方面阐述纪委应该如何落实好监督责任。

一、 准确把握纪委监督责任的基本内涵和定位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 “两个责任”,正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和辩证关系,特别是正确把握纪委监督责任的基本内涵和主要内容,对于促进纪委正确履职,促进两个责任互动共进,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意义。

(一) 两个责任的辩证关系和定位。党委的主体责任明确了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党委承担的是领导、教育、指导、推动、检查的职责;纪委是在党委的领导下承担监督的职责。在落实两个责任中,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紧密相联的,党委主体责任是纪委监督责任的政治保障,纪委监督责任是党委主体责任

的纪律保障;党委既要承担主体责任,也要支持和督促纪委承担监督责任;纪委既要承担监督责任,也要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

(二) 纪委监督责任的基本内涵。对于纪委监督责任的基本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做了诠释,他强调了4个方面的责任:一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二是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三是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四是查处腐败问题。王岐山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的报告中把纪委的监督责任简要表述为“监督、执纪、问责”6个字,这也是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二、 当前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面临的困难和不足 根据纪委监督责任的内涵和要求,结合当前工作的开展情况,我们认为在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过程中存在着以下困难和不足。

(一) 层级监督方面。受制于当前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存在对同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不到位。一是在企业里,纪委书记的任用与提拔话语权主要在同级党政一把手,特别是行政一把手,因此纪委书记的顾虑大,存在对上级不敢说不愿说,习惯掩盖问题;二是在班子的排序中,纪委书记靠后,对班子其它成员监督也形成一种障碍,存在对同级监督放“哑炮”,不愿得罪人;三是在对下级监督中,由于对纪委书记的测评大多是中层干部和部分职工代表,严肃履责监督怕影响个人评价,有的

纪委书记就奉行“多栽花少种刺”的无原则主义,对下级的监督雷声大雨点小,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二)专业监督方面。一是与职能部门联系不够紧密,获取信息渠道不够畅通,专业监督业务不精、技术力量不强,在“三重一大”决策、财务资金管理、集体企业管理、物资采购和行风建设方面,纪委监督工作多是浅尝则止,监督工作深度不够;二是没有充分利用审计成果和财务分析结果等,在某种程度上,企业审计结果、依法治企检查情况和财务数据分析与纪委监督工作存在脱节,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形式监督和处理投诉举报上,多数是看资料、听汇报,对实际情况深入研究较少,监督工作过于片面;三是主动联系外部监督力量和群众监督力量停留表面,没有真正意义上建立良性的检企共建机制和内控机制,没有突出行业预防的工作特点和重点,没有细化和量化的工作指标,监督重点不够突出。

(三)主业主责监督方面。有的纪委由于对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把握不准,主业主责分不清楚,在实际工作,经常出现越位、缺位、错位、失位问题。一是越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应由牵头业务部门承担完成的任务,纪委却主动或被动的承担,履行不该履行的职责。二是缺位问题,部分基层纪委对组织与协调的关系理解不透,注重组织,忽视协调,导致有些工作该分解的没有及时分解,该督办的没有督办,在治本抓源头工作中形成责任虚化、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局面。三是错位问题,有的

基层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对部门各负其责与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认识不清,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四是失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三、 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途径和措施

(一) 立足“三转”,找准定位,内强素质。

一是转变工作职能,找准工作定位。要将纪委的主要职能转变到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转变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要职能上,抓好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查办案件等主责主业工作。对于不该管的应该交还给业务部门,决不能成为业务部门监督职责的替代者、包办者,纪委要切实做到牵头不包办、监督不替代、协调不越位,工作不错位。

二是转变工作方式,突出工作成效。着力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警示教育上下功夫。认真落实新规制度和关键节点提醒制度、违规违纪事件通报制度、廉政事件约谈制度和纪委三项谈话制度,充分发挥好警示预防的作用;二是在监督手段上下功夫,发挥好明察暗访、巡访、信访举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纪委书记报告工作等日常监督、效能监察和协同监督等专项监督的作用,

运用好审计、财务、法律和运营监测等专业监督平台,形成立体监督,强化监督效果;三是在防控风险上下功夫。重点通过建立风险收集、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防范和化解风险;加大对关键重要岗位人员交流制度执行的监督,防范岗位风险;四是在执纪问责上下功夫。重点通过严格查信办案对违规违纪事件进行问责惩处,达到对制度和秩序的维护。

三是转变工作作风,强化队伍素质。一是发挥好纪检干部在作风建设中表率任用,率先执行和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二是要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监督和问责,体现纪委执行纪律的刚性,决不护短,保持纪检队伍的清正廉洁;三是强化纪检干部的专业能力,特别是查办案件的能力建设,培养“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和执行“情况明、数据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工作标准。

(二)聚焦“主业”,强化监督,突出实效。

一是狠抓纪律,强化监督。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开展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三公消费、三重一大事项执行的监督,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

加强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教育和问责,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处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切实强化纪律的约束性和执行的刚性,

乡镇纪委如何落实监督责任
12.乡镇纪委落实监督责任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第二篇

乡镇纪委如何落实监督责任

乡镇纪委是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直接面对镇村党员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是巩固党的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基层政府职能的转变,乡镇纪委的工作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挑战,如何加强和改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是我们每一个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结合自身的乡镇纪委工作实际,就如何落实监督责任,进行了深入思考。

一、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纪检干部工作不专,存在兼职问题。乡镇纪委书记由于领导职数限制,除了负责纪检工作外,还分管其他工作。同时,还担任片长,负责片内各村工作。其他的纪委委员也都是由所站长等兼职的,且所兼职的工作多是业务方面的具体工作,纷繁复杂。

2、纪检干部业务素质仍需提高。乡镇纪委书记参加的业务培训太少,纪委委员更是很少参加业务培训。

3、乡镇纪检队伍力量薄弱。乡镇纪委既要负责县纪委各科室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又要安排镇内其他工作,还要下乡办案,人员严重不足。

二、造成问题的主要原因

1、乡镇纪委编制少。以我镇来说,作为拥有70个行政村的大镇来说,连纪委书记加在一起也才3名同志,人数相对严重不足,影响办案数量、质量。。

2、监督制约不力。《党章》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但在实际工作中,县纪委不管人、财、物,只是在业务上进行指导。这样的体制势必导致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形同虚设,对下

级党组织的监督全以乡镇主要领导的意见为主,自然地就会出现监督乏力的问题。

3、工作精力不足。由于忙于乡镇中心工作,分散了抓本职工作的精力。

三、当前加强和改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

1、要适应新要求,加强能力建设。在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组织协调和有效监督的能力;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基础是加强学习,强化培训,关键是实践锻炼,重要的是与时俱进。只有加强学习,才能增强知识,开阔视野,高站位地观察问题,客观透彻地分析问题,及时高效地解决问题。

2、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村务监督委员会是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并受其委托,对村两委有关工作实施监督的村级常设监督机构,是村级自治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镇纪委指导下依法依规开展工作。【12.乡镇纪委落实监督责任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3、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也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措施。重点查办贪污、虚报冒领惠农资金、坐收坐支、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案件。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新特点的研究,改进办案方式和方法,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严格办案纪律和程序,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总结教训,改进管理,完善制度,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重要作用。

4、强化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在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一

系列反腐倡廉新规,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

5、倡导联合办案。利用划分的乡镇片区,组织片区内的乡镇纪委书记联合办案,既可以解决乡镇纪委书记办案力量薄弱的问题,壮大办案队伍,又可以在办案过程中使纪委书记互相学习,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强化纪委监督。

浅谈乡镇纪委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12.乡镇纪委落实监督责任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第三篇

浅谈乡镇纪委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黎正林

乡镇纪委是具体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基层组织。近年来,乡镇纪委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功能,认真履行职责,为纯洁干部队伍,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工作中,也暴露出了一些困难和问题。针对这些困难与问题,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抓好纪检工作,推动乡镇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 部队伍素质和工作效率作了一定思考。

一、目前乡镇纪检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工作力量单薄。目前,乡镇一级纪检部门人员设臵一般为2人,分别是纪委书记、纪检员。一般地,纪委书记都由党委副书记兼任,而且还要分管党政的其它中心工作。因精力所限,抓好了中心工作就顾不了本职工作,往往成了挂名的纪委书记。这样,乡镇纪检部门的业务工作就落在纪检员的肩上。然而,乡镇纪检员同时又都是兼职。所以,乡镇纪检部门的工作力量显得十分单簿。

(二)业务架构断层。村级党组织虽设有纪检委员,但大多因制度不完善,责任不落实,而形同虚设,未能很好的发挥作用。加之,受人情世故等传统意识的影响,或碍于情面,对身边个别党员干部存在的一些不正之风,要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么敢怒不敢言。如此情况,致使基层纪检组织的业务架构出现断层情况。

(三)机制不健全,执行力不够。因制度不健全,在处理干部的时候难免存在有人求情,甚至还有领导干扰情况。乡镇纪检监察部门在处理问题时不能“放开手脚”。另外,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沿用的制度有一部分明显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需建立一套具有科学、系统、可行的监察制度,并加大制度的执行力。

(四)教育管理形式单一。当前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仍停留在口头教育和书本教育上。教育管理形式单一,方式陈旧。每年中,偶尔搞几次宣传教育活动往往都流于形式,很难有良好的效果。如此等等,长此以往,一些干部很难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和不当利益的诱惑,一些干部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急待扭正。

(五)对“一把手”监督缺位。不受监督的权力,必定是被滥用的权力。而权力一旦被滥用,必定导致腐败。当前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形势却不容乐观。党政“一把手”的权利过于集中,许多事情可以一人操控,下级纪委很难靠近,上级纪委又有地理上的距离,存在着监督不到位,约束力不强的问题。

(六)岗位不稳定,能力水平不高。乡镇纪检部门工作人员岗位变动频繁、稳定性差,大多数纪检干部包括乡镇纪委书记的业务水平普遍不高。如某乡的纪委书记任职不到8个月就被变动了新的工作岗位。新的人员调来又需要一段时间熟悉业务,周而复始,整体纪检工作水平就提不上去。同时,也因缺乏一种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纪检干部在岗时工作学习不主

动,办事怕得罪人。

二、加强和改进乡镇纪检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结合乡镇纪检工作存在的种种困难与问题,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对加强和改进乡镇纪检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的纪检队伍。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是思想上要强。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崇高的理想信念,自觉战胜“物欲”诱惑,抵制“私欲”膨胀,摒弃“利欲”攀比。二是作风上要硬。要按照胡总书记提出“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把事业放到第一位。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份之想,带头树起纪检监察干部的新形象。三是业务上要精。纪检监察是一门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专业,也是一项涉及领域很广、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因此,要求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都不能小进则满,始终保持一种进取的心态,样样工作争一流。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要建立定期调查研究机制。乡镇党委要定期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立足实际,增强针对性。二是要建立定期教育机制。根据形势任务变化,每一个时段要确定一个主题,大张旗鼓地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教育。三是要建立廉政谈话和随机教育机制。对容易发生不廉洁问题的关键环节和时期,坚持话要超前讲,要求超前提,教育超前搞,有侧重地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把各种可能出

现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要结合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制定实施细则,建立领导人员廉洁从政评价体系;制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程序及违反规定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强化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协调、宣传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参与,发挥整体合力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委和行政的宣传工作、党员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纪检监察、宣传和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做好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要注意发挥媒体的作用,开设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网页、专栏等,进一步扩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注重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教育与“争先创优”、村务公开等有机结合,形成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氛围。

(四)落实责任,建立有效监督机制。为有效防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形式、走过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纳入党委主要工作日程,健全督查机制,强化监督。一是要明确目标责任。每年年初都要结合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并考核;二是要定期监督检查。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专项检查,对重点村、重点部门

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年底进行综合评比;三是要建立股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对股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明确分工、落实专人归档,动态管理。

(五)加强考评考核,严格兑现奖惩机制。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建立严密的绩效考评体系,严把实绩关,研究制定科学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使考核结果尽可能客观、全面、真实、准确。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有一定的特殊性,考核评议工作一定要把政治表现放在首位,同时要注重干部业绩考评,实行目标化管理。要以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责任、注重业绩考评为着力点,按照责任目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奖惩的思路,不断完善修订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考核细则等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验收相结合、干部自我测评与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进行业绩综合评分排位。奖罚一定要分明,要拉大档次,并与评奖相结合,与晋职晋级相结合,充分调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内在积极性。

镇纪委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12.乡镇纪委落实监督责任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第四篇

镇纪委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镇纪委是党和政府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生活和工作在农村一线的党员、干部,承担着保持政治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能,是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积极、最重要、最现实的力量,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进而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的问题,特别是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镇纪委的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因此,必须加强镇纪委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一、当前镇纪委建设现状 一是思想认识上有差距。思想认识上存在二大误区。误区一:由于多种原因,一段时间以来,不少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甚至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对镇纪委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有的甚至错误地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同阻碍经济发展划等号。误区二:镇纪检干部兼职较多,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得如何无所谓,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有的纪检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导致纪委工作“疲软”。误区三:群众参与意识淡漠,认为在镇纪检组织只是为领导服务的,走走过场,做表面文章,做做样子给老百姓看看而已。 二是力量配置上不适应。镇纪委一般由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检干事组成,事实上,镇的纪检监察工作都是一【12.乡镇纪委落实监督责任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个在做,纪委委员只是挂个名而已,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在职不在岗,待遇一样、职责一样,难免打击当地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相互推诿现象。 三是体制机制上不畅通。在体制上,镇纪委工作体制套用县级以上纪委的工作体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在机制上,由于级别低,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难以发挥作用。在制度上落实不到位,只部署不检查,只发文不落实,规章制度仅仅留存在嘴上、墙上、纸上,如同虚设。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镇纪委难以监督。 四是履行职能困难多。镇纪检机构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生活和战斗在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在努力履行“保护、监督、教育、惩处”四项职责的同时,担负着兴一方经济、保一方稳定的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客观存在着纪检工作摆不开、迈不动,效果不明显、“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主要表现为“四个不适应”:

1、工作力量与纪检工作职能不相适应。目前镇纪委不管是书记还是委员,一般都是兼任的,力量明显不足,镇纪检工作特别是案件查办工作难以开展。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一般都是象征性地完成一两个案件,没有真正做到有案必查。由于案件查办不力,就形成不了对违纪违法者的震慑效果。 2、工作时间与纪检工作职能不相适应。由于镇纪委班子成员大多是兼职,加之个别党政主要领导在认识上存在偏差,认为乡镇纪检工作是务虚的,存在重视不够,把大量纪检干部的工作时间安排在了驻村工作、中心工作和其它分管工作当中。一年到

头,乡镇纪委书记除了到上级纪委开会、拿文件、在镇办一两件案件、订几份杂志,其余时间大多挪作它用了。 3、经费保障与纪检工作职能不相适应。目前镇财力普遍不足,保工资、保运转困难。在这样一种情况下,镇纪检部门要履行执纪职能,缺乏经费那是很自然的事情。

4、工作热情与纪检工作职能不相适应。部分镇纪检干部存在思想顾虑,工作热情不高,工作积极性不够,工作起来放不开手脚。如:担心镇党委、政府不重视,一些镇主要领导看到经济的快速发展,却疏于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担心得罪人,如果查处政府及镇直机关单位的人,那大多是自己同事,如果查处村里的人,那大多是村支两委主要干部,社会影响不小,加上纪委书记都是同级党代会换届时选举产生,加上党委政府对稳定方面的考虑,往往到头来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担心没人作主,尽管镇纪委书记是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的,但由于工资、福利、提拔、重用、组织人事关系等都在镇,跟镇的联系要紧密得多,往往在实际工作中首先要考虑的是镇党政主要领导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认真履职了担心到时无人做主,影响自己升迁。 二、加强镇纪委建设的对策 所有这些影响了镇纪检部门作用的发挥,造成镇纪检工作出现不同程度的真空和漏洞。有鉴于此,镇纪检工作必须理顺关系,在体制机制上大胆创新,与时俱进,破解难题,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提高思想认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镇党委、政府要站在全局战略的、事关我党生死存亡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政治高度来看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敏锐的眼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

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增强党政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责任意识,从思想根源上彻底转变过去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错误认识。正确认识党风的好坏、对违纪违法分子惩处力度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群、干群关系,直接关系到镇经济建设的发展和政治稳定。纪检机关是党纪党规的监督者,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作为镇纪委书记,不但要有坚强的党性原则和爱憎分明的政治立场,还要有敢于履行职责的勇气,只有追求高尚的人格品德,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工作起来才能心无旁物,满腔热情。 创新体制机制。镇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要在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的前提下,争取同级党委的领导和信任,争取同级政府及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要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不断创新镇纪委受双重领导的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镇纪委书记兼职过多,工作打不开局面的现状,减少乡镇纪检干部在思想上的一些顾虑和工作上的压力,为乡镇经济建设切实发挥保驾护航作用。 强化投入保障。必须解决好有钱办事的问题。建议加强投入保障的制度建设,上级党委、纪委出台对下级党委相关考核办法,实行量化考核,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加强乡镇党委对纪检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确保对纪检工作的有效投入,使乡镇纪委全面实现电子化办公和办安,切实优化镇纪委的工作环境。 优化纪检队伍。镇纪检工作任务繁重,同群众直接接触多,直面各类复杂情况和问题,对乡镇纪检干部的素质要求是极高的,要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镇纪委班子,完善“能上能下”的约束激励机制,彻底改变占位不谋事和不敢得罪人的现象。要通过加

大培训力度,拓宽培训领域,打造一批年富力强、素质过硬、锐意进取的纪检干部队伍,在充分考虑和有利于工作的基础上,加大乡镇纪检干部的异地交流和提拔使用力度,真正让镇纪委有为、有位、有威。

三、做好镇纪委工作的建议 1、理顺领导体制。积极探索乡镇纪委双重领导的体制和工作机制,把镇纪委的干部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一并收归县管,根据工作需要和按属地管理原则,镇党委对乡镇纪委履行同级领导权,使镇纪委既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又受同级党委的领导。

2、优化队伍建设。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镇纪委班子,同时要为镇纪委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事协助工作。镇纪委干部的任用应由县纪委提出意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有法律、财经、审计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镇纪委书记,彻底改变过去纪检干部占位不谋事现象。要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的工作能力。 3、规范工作内容。要制定出台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对象、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规范化工作,使镇纪委工作有章可循。 4、健全工作制度。要建立一套系统、便利、管用的工作制度,如学习培训、廉政教育、信访调查、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使乡镇纪委按章办事。五、强化监督检查。对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要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

落实两个“责任”存在问题及对策思考
12.乡镇纪委落实监督责任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第五篇

落实两个“责任”存在问题及对策思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进一步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履行两个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是责任意识不强。在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在基层单位,一些“一把手”的主体责任意识依然比较淡漠,党风廉政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抓不管,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纪委或纪检组一家的事,每年满足于开个会、讲个话或签个责任书,认为只要做到了这一点,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就算尽了责、履了职,出了问题,责任不在我。有些单位“一把手”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领了后转头全部交给纪委,一碰到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事情,往往直接交由纪委“全权负责”;有的党委主要领导不仅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反而把自己在行政工作中的权重和影响力视

为是否有权威性的一种测定标准,违规插手土地规划、工程招投标等事务,对党风政风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是职责内容不明。有些单位和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任务和要求没有清醒正确的认识,认为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没有“抓手”,没有具体工作可做。有些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任领导干部,往往在不了解责任制内容的情况下就上岗,导致在具体工作中,只停留在一般号召和部署上,在抓落实方面存在虚位、缺位情况;有的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同于听取查办案件情况的汇报,忽视了在党员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和制度建设中的主体责任;个别领导干部甚至不清楚自己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到底有哪些,致使对分管部门及其下属长期失管、失教、失察、失监。

三是履责方式单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多年,各级党委在履责方面都形成了一些有效做法,但也形成了一些形式主义“套路”,个别“套路”甚至被用来对付“履行主体责任”。例如,在责任制的落实上,有些地方和部门只满足于制定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满足于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和责任分解下去,对于制度是否得到落实,任务是否有成效地完成,不闻不问;在责任制的考核上,尽管由党委领导带队考核下级党委落实情况,但仅仅只有年末考核,领导干部出了问题的单位也如此,不出问题的单位

也如此,落实责任制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作用有待增强;在责任制的日常督导上,有些部门和单位长期缺位,除了年初接任务、年终受考核外,中间缺乏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和提醒,也没有形成一些有效的日常督导方式,导致一些地方、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漠。

四是责任落实不力。少数党委领导对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没有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到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对待,认为只要自己洁身自好就行,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畏难情绪,履行责任、特别是追究责任时决心、力度不够。个别领导奉行好人主义,对本单位或下属的违纪违法问题和不良风气不抵制、不斗争。有的明知干部有问题也不敢抓,在组织上调查处理时,千方百计“挽救干部”,反复找市委、纪委讲理由、作解释,主体责任流于形式。有的在责任追究方面怕影响单位稳定,怕影响单位荣誉,怕影响个人业绩的评定,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怕得罪人,不仅自己不追究责任,甚至在上级追究责任时通过各种方式打招呼、做工作,责任追究成为一句空话。

(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是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畅通。在目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下,一些基层单位纪检机构的编制、经费等没有真正独立,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监督对象。纪检机关的执纪监督直接影响监督对象的绩效考核、干部使用,一些单位和领

导干部不愿接受监督,使得纪委监督执纪问责面临压力和干扰,这种情况越到基层越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委履行监督职能。另外,一些职能部门或出于工作惯性,或因为不愿得罪人,对应该承担的监管责任不愿承担,过分依赖纪检机关“牵头”,导致纪检机关无法集中精力聚焦主业,监

督职能的发挥受到掣肘,而且越到基层掣肘越严重。

二是权力运行机制的不完善增加了监督难度。从权力配

备上看,党政机关特别是主要领导权力过于集中,一些重要领域和重点部门的权力较大,而且权力运行具有很强的封闭性、业务性,外部监督难以及时覆盖。从权力运行上看,制度约束刚性不强,有的制度不够完善,或者制度执行不严,影响了监督的严密性和有效性。从权力监管上看,存在边界模糊、职责不清的问题,同一事务多头管理、管理有“真空”的现象仍然存在,为纪委开展监督尤其是对履职再监督造成不利影响。

三是社会环境的复杂性为监督带来了挑战。从发展阶段

看,转型期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高发多发,特别是一些消极腐败现象面临纠而复生、查不胜查的困境,客观上增加了纪委执纪监督的难度。从社会文化看,中国社会延续形成的传统思想和文化,比如说人情观念、礼尚往来,在社会层面还比较普遍,社会监督意识还不强,这都对纪委执纪监督形成掣肘。从社会风气看,一些领域“潜规则”、“亚文化”盛

行,少数“容忍腐败”、“羡慕腐败”的腐朽观念还有一定市场,存有对纪委执纪监督不理解、不支持的心态,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纪委执纪监督的正能量。

四是工作方式方法不足制约了监督成效。从目前工作开展情况看,监督方式单一、老套的问题依然存在,监督工作机制还不完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是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方式,但考核方式比较单一、考核内容和指标设臵不够科学,存在责任认定难、追责力度不大等问题。尤其由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还不够深入,导致一些监督工作在交接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监督空白。

二、落实好两个责任的对策思考

4月11日至5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一个月内先后6次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王岐山指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这是王岐山自去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提出“两个责任”以来,再次强调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由此可见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实际工作中,怎样落实好两个责任呢?我们认为要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一)坚守责任,敢于担当。各级党委必须深刻领会落

2016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承诺书
12.乡镇纪委落实监督责任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第六篇

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承诺书

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有利于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促进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为党内执纪监督专责机关,各级纪委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监督责任。

健全责任体系。确保纪委监督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健全责任体系是前提。一要细化责任内容。要划清纪委与党委、与相关监督部门的责任,明确责任界限,做到主体明确、层级清晰、无缝衔接。要结合纪委内设机构改革调整,理清各内设机构责任,防止责任交叉或出现责任真空地带。二要量化责任标准。整个监督过程都应尽量制定科学的量化标准,以避免随意性。要围绕每年工作重心和阶段工作重点,制定目标任务,逐项分解、量化、下达到各监督主体。明确工作标准、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及工作成果,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签字背书等形式,推动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同时,要健全纪委监督检查行为规范,对纪委开展监督检查的程序、范围、要求等进行明确界定,建立“问题台账”等制度,检查组负责人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对检查结果签字背书,作为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的依据。制定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检查考核办法,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汇报履职情况的制度。三要硬化责任追究。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明确每一个违纪违法案件必须倒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12.乡镇纪委落实监督责任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聚焦监督主业。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突出重点、聚焦主业是关键。紧扣“龙头”,强化督促检查。各级纪委要紧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党委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攥紧拳头,强化案件查办。惩治腐-败是纪委的主业,也是主责。要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要坚持有案必查,攥紧拳头打出去。将力量向办案倾斜,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歼灭战”;对于腐-败问题,抓大不放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保持高压态势打好“威慑战”;持之以恒抓作风,打好“持久战”。要发挥好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完善日常沟通、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办案、案件反馈等工作制度,形成一体化反腐-败工作机制。要完善谈话提醒教育制度,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防范机制,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

提高监督水平。从根本上把纪委监督责任履行好,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重要保证。进一步强化主责,实现转职能。要切实解决“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问题,清理调整不宜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对确需牵头或参与的做到精简和优化,腾出更多精力抓好主业。进一步开拓创新,实现转方式。要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必须摒弃惯性思维,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工作的方式方法,创新思路,优化流程,更加高效地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要坚持问题导向。执纪监督要做足事前功课,问题出在哪里,监督就要跟到哪里,努力做到有疑点就有监督,有问题就有追责。进一步提升形象,实现转作风。要强化队伍内部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纪监督权的行使,严防纪检监察干部以公权办私事、徇私情、谋私利,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严防“灯下黑”。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我就如何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用法治思维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谈谈个人的思考。

定位要准确,严格把握部门纪委的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建设,又要督促检查、落实惩罚和预防问题。中纪委提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三转”问题,这是基于党章和反腐-败斗争实践对纪委监督责任的明确要求。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必须分清主次、突出重点,履行党章赋予的执纪、监督、问责职责。

纪委的首要职责,就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只有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纪委的工作才有了主心骨、有了航向标,才不会迷失方向,2016年5月,局纪委协助党委健全文化新闻出版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纪委的重要职责,就是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今年8月,局纪委组织开展了关于对全市文化系统民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专项工作,通过督查,局属各单位对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有了清醒的认识。纪委的专门职责,就是开展执纪监督。为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局纪委加大明察暗访、通报批评、问责处理等力度。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开展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坚决查处那些“遵纪不够”“执纪不严”“违反纪律”等现象。今年以来,局纪委已通报3起共6人违反纪律的现象。

方法要妥当,不断加强部门纪委的监督工作。善于沟通。部门纪委工作不是孤立的,而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领导与指导下、在本级各部门的紧密配合下、在全局干部的支持下开展工作。部门纪委干部要想履行好职能,必须摆正位置、理顺关系、搞好协调,否则就会遇到阻力,处于孤立状态,影响其工作效果。形式多样。不断丰富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把宣传正面典型与反面案例教育结合起来,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案例教育和警示教育,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努力实现良好的教育、警示、震慑效果。依法监督。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对纪检监察业务法规制度学深学透,还应该把法治作为一种精神追求,从更深层次学习掌握各类法纪条规,把“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作为一种思维习惯,敬畏法律、推崇法治、遵循法则。

措施要具体,扎实推进部门纪委的监督责任。加强学习,在学习中提高个人素质和党性修养;严格自律,勤政廉政,敬业爱岗,坚持身教重于言教,带头接受监督,带头遵守好各项纪律和做好各项工作。加大宣传,在反腐倡廉方面发挥引导作用。纪检监察一个很重要任务就是要加强干部的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要爱护、保护干部,不断纠正干部缺点和错误,促使他们健康成长。深入实际,及早发现问题,提出解决对策,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一是建立部门纪委业务例会制度,及时掌握部门纪委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二是建立部门纪委业务培训制度,加强对部门纪委的业务指导,推进部门纪委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建设;三是创建部门纪委之间的信息沟通平台,促进相互联系,相互学习交流,激发部门纪委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必须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协助党委、政府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更多地担负起惩治腐-败方面的责任,组织协调有关力量,加大办案力度。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求,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落实好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必须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铁面执纪,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强力推进“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执纪检查和惩戒问责力度。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完善高效顺畅的反腐-败案件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下级纪委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案件查办领导机制;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司法机关案件及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严明审查纪律,坚决纠正跑风漏气、违纪违规办案行为。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对办案安全事故必须严肃追究,既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也要追究党委和纪委有关领导的责任。

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必须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明确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管理,派驻机构要对派出机关负责,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在党组(党委)中不允许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确保专司监督职责,突出抓好主业。要加强调查研究,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要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省纪委提出的“六条禁令”,开展“净化队伍”行动,解决“灯下黑”。

履行好监督责任,是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结合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笔者对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内涵要求、存在的问题作了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12.乡镇纪委落实监督责任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一、准确把握监督责任的内涵和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监督责任的提出,不仅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概括,是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也是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对纪委地位和作用作出的清晰定位,提出的明确要求,是纪委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履行好监督责任,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标之举,更是治本之策。

那么,如何准确把握纪委监督责任的内涵和要求呢?最精练的概括就是六个字:监督执纪问责。这点中了纪委监督责任的核心和要害,是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地位决定的,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重庆市委出台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把纪委监督责任具体细化为七项内容:加强组织协调、维护党的纪律、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巡视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深化作风督查、推进改革创新。这七项内容,是对“监督执纪问责”六个字要求的丰富和细化,针对性、可操作性更强,同时,也有利于纪委监督责任与党委主体责任的有效衔接,达到两者相互促进的目的。各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就是要紧紧围绕这七项内容来做抓落实,做到目标不偏、措施不虚、精力不散,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二、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当前,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上总的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越到基层表现越突出,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纪检组织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在“三转”工作中,存在上转下不转、内转外不转、明转暗不转的现象;二是责任追究不严格。一些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乐于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领导班子和成员的责任追究不逗硬,导致压力传导不够,责任制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三是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完善。纪委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还未完全到位,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力度还不够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

(二)监督管理措施不到位。一是作风监督检查、惩治腐-败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二是抓早抓小功夫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外”的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紧时松,未形成常态,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一些单位的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三)自身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基层纪委力量薄弱。大多数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无专职人员,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成为“光杆司令”。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年龄、学历、专业结构不合理,办信办案能力差,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二是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三转”工作推进不够有力。有的基层纪委主业不突出,工作精力未有效转移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三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不过硬,有的作风漂浮、律己不严,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办关系案、人情案,对一些不良风气不但不抵制,甚至还参与其中。

三、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履行监督责任的思想认识。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作风督查是切入点和突破点。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从“四风”问题延伸开去,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要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公安、法院、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片区(系统)协作办案模式,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政策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治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四)健全落实监督责任的机制制度。履行好监督责任,健全机制制度是关键。要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探索区县纪检监察机关派驻部门机构的有效途径。发挥好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的监督职能,定期听取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重大问题及时研究。研究制定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以区县纪委考核为主的考核办法,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职。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增强责任追究的刚性。

(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认真落实岐山书记“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集中业务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面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强调,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关键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做到守土有责。“两个责任”的提出,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验的新概括,是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纪律检查机关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一、监督责任是纪委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

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和执行党的纪律的职能部门,落实监督责任是纪委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

落实监督责任是纪委的地位作用决定的。《党章》对纪律检查机关的地位、设置和任务作了明确规定,把执纪监督作为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职责。在不同历史时期,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有所不同,但最根本的职责始终是执纪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委负监督责任,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对纪委的地位和作用作出的清晰定位,提出的明确要求,对于指导各级纪委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具有重大意义。

落实监督责任是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现实要求。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对惩治和预防腐-败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需要纪委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但目前一些地方和单位的纪委大包大揽、职能泛化、聚力不足的现象比较严重,极大地影响了监督效果。纪律检查机关要切实解决好主次不分、力量分散、越权越位等问题,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落实监督责任是保证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的客观需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监督责任是保证,两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实践证明,一个地方或单位纪委监督主体意识强,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有力,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就能落到实处,主体责任就能落实到位。反之,纪委监督主体错位、缺位、不到位,监督措施软弱乏力,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就必然受到影响。纪律检查机关要深刻认识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既不能以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也不能只强调主体责任而推卸、弱化监督责任。要通过加强纪律建设、查办案件、作风建设,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协助和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实现两个责任良性互动、共同发力。

二、准确把握监督责任的主要内容

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必须分清主次、突出重点,履行党章赋予的执纪、监督、问责职责。

首要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要协助党委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坚持履行监督责任必须对党委负责,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执纪监督工作。协助党委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责机制,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重要职责,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要加强统筹协调,协助党委抓好任务分解,明确相关部门应担的责任,切实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寓于深化改革全过程。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的具体办法,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专门职责,开展执纪监督和查办腐-败案件。要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开展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处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三、着力转变落实监督责任的方式方法

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必须转变纪委大包大揽、单打独斗的惯性思维,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创新监督理念,转变监督方式。

对专责工作,在牵头抓总中体现作为、落实监督。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查办案件是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责主业,责无旁贷。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知其可为而善为,集中优势兵力,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响应社会关切。

对协同工作,在组织协调中发挥作用、落实监督。对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纪委要做到牵头不包办、监督不替代、协调不越位。特别是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办法,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对各乡镇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强化指导中提供支持、落实监督。纪委应当充分发挥作为专门机关的优势,对地方、部门反腐-败工作存在体制机制漏洞或工作薄弱环节的,要及时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意见﹔对政策界限不清、把握不准的,要及时提供政策指导,支持和帮助各级各部门更好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对服务和监管部门的工作,在督查问责中形成声势、落实监督。对各部门的业务监管责任,纪委不能包办和替代,应当把首次监督权交还主责部门,纪委主要通过“再监督”,及时发现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履责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执纪问责,以促使各部门履行法定职责。

四、切实加强落实监督责任的组织保障

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执纪监督的组织领导,为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是各级党委、纪委必须认真落实的重大任务。

强化党委的组织领导。党委要经常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积极支持纪委履行职责,尤其是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对腐-败问题敢于揭丑、敢于亮-剑。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

【12.乡镇纪委落实监督责任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完善纪检工作体制机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作出部署。“两个责任”的提出,是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内从工作机制上解决问题的创新举措,既坚持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又保证了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要认真落实好《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不断强化执纪监督的内生动力。

加强执纪监督队伍建设。要认真落实“两个全覆盖”要求,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理顺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责关系,科学配置人员力量,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干部队伍,为全面落实监督责任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各级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从《党章》中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纪委负监督责任”,内涵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对各级纪委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发挥职能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指明了方向,标志着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正确认识纪委职责

落实监督责任是纪检机关的法定职责。《党章》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都涉及到对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处理;《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指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无论具体任务如何改变、工作范围如何确定,从法律授权和要求来看、从机构设定目的来看,落实监督责任都是各级纪检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

落实监督责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纪检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纪检工作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是无法绕过的重要环节。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有利于纪检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准确定位、正确履职,实现自身治理能力现代化;又有利于明确国家治理体系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通过强化监督,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落实,提高党和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准确把握职责内涵外延

落实监督责任,是对纪委履责内容的再明确。当前纪律检查工作中存在的很多问题,根源都在责任不清。强调纪委负监督责任,就是从履责到底“管什么”入手,紧扣纪律强化监督,把主要力量放到对“遵纪不够”、“执纪不严”、“违反纪律”等现象的监督和案件查处上来;紧扣作风强化监督,把工作重心放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执纪和曝光上来,逐步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温床;紧扣责任强化监督,把主要精力用到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上来。

落实监督责任,是对纪委履责方式的再调整。诚于中形于外,职能的调整最终要落实到工作方式的转变上。强化监督责任,就是要从“怎样履责”破题,站准站稳监督的位置。要把握好监督责任与主体责任之间的“位差”,把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切入点和关键点,不断探索督促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有效方式;把握好执纪监督与业务监管之间的“位差”,不断探索监督主管部门正确履责、对其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的有效途径;把握好执纪监督与其他监督之间的“位差”,积极探索对审计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等其他监督成果进行再监督的方式。

落实监督责任,是对纪委履责要求的再强调。强化纪委监督责任,不是“揽权”也不是“推责”,而是更加明确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更加明确对纪委履责的基本要求,即依法履责,既要有所为,真退实转,回到自己“一亩三分地”,又要有所不为,不能表面上退出具体事务,实际上仍然还在“种别人的田”;高效履责,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通过零遗漏查案增强办案的震慑力,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廉洁履责,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理念,认真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切实解决“灯下黑”的问题。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切实加强工作保障

加快推进“三转”,强化监督责任。“三转”是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使然,是纪检机关履行好监督职责的必然选择。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当务之急就是统一思想、付诸行动,与时俱进,随着形势和实践的发展深化“三转”。要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还给主责部门;要深化机构改革,把更多力量调配到主责主业上来;要改进方式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把工作重心、工作力量转到执纪监督问责上来。

创新监督机制,确保履责到位。落实监督责任、转变纪委职能,并不是一转了之,更重要地要在破除旧有惯性做法的同时,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以免形成监督空白。要在比照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同时,因地制宜设置工作机构、配置工作力量、提高专业化水平,使工作力量集中化的同时提升集约化程度;要在退出“一线监督”、“全程监督”的同时,建立健全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再监督的工作机制,完善监督结果报送审查和再调查机制,切实把监督的重点放在“问题”上,把监督的效应体现在“问责”上,通过加大纪律兑现切实强化震慑。

强化主体责任,推动监督责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统一责任范畴的两个侧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必须与党委主体责任相互协调、共同促进。党委主体责任要为纪委监督责任提供保证力量,让纪委敢于、善于承担监督责任,同时对其监督不到位、执纪不严肃、作风不扎实等问题进行纠正;纪委监督责任要为党委主体责任提供监督力量,对其主体意识不强、主体角色不突出以及主体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进行纠正。

今年以来,县纪委以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统领,以落实“三转”要求为担当,以强力问责追责为保障,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强化责任追究,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监督职责。

一、全力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监督责任有统领

一是目标化管理分解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协助县委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为落实八项规定、加强纪律建设等“规定动作”,层层签字背书,明确问责依据。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分解,排出实施方案和序时进度,并明确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协助县委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实施细则,列明党委第一责任人以及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责任清单”,并通过严格的“责任报告”、廉政谈话等制度性措施,敦促各级党委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重任。二是个性化巡查考核党委主体责任。针对各乡镇、部门不同的职能、特点,制定各有侧重的个性化考核细则。采取季度跟踪巡查、党委(党组)负责人向纪委常委会勤廉汇报、勤廉综合考评的巡查方式,对全县13个乡镇党委、22个重点部门党委(党组)改进作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落实。今年以来,通过巡查先后发现个别乡镇存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及时下发了《整改建议书》。三是全方位协调构建齐抓共管格局。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制定反腐工作计划,确定执纪监督的重点领域。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抓好责任分解、检查考核和任务落实。坚持资源共享、手段互补、力量共用,上半年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3次,与公安、检察机关协作办案6件,成员单位移送案件线索17条。在审批职权多、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住建、国土等5部门,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行政审批流程重构,减少职务犯罪空间。通过一系列举措,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初步形成。

二、聚力“三转”落实,确保监督责任有担当

一是转职能,厘清职能定位,突出主业。调整内设机构优布局,撤销党风室、纠风室,成立党风政风监督室;调整第五工作室为法规研究室,专职研究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和反腐体制机制创新;增加2名检察室工作人员,并坚持“全员办案”,使全委从事办案、执纪、监督一线的人员占总编制数的80%以上。清理议事机构脱副业,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原先参与的144个议事协调机构,经过两轮清理后目前仅保留12个,将涉医、涉教、涉农等问题坚决交还主责部门。规范工作分工明主责,组织落实“三转”座谈会、专题培训班,明确要求基层纪委书记不得再分管招商、计生等辅业副业,并通过履职周报、月度通报、季度例会等方式,推动基层纪委集中精力抓主业。二是转方式,强化执纪监督,突出主责。强化作风监督,重申系列规定。实施党委、政府和纪委联动督查,盯住重要环节、重点时段,派出11个督察组开展明察暗访27次,查处违反公车管理规定、大操大办等“四风”问题13件次,严查、快处、重办10件,转立案2件,纪律处分7人。强化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监督,瞄准重点部门的重点事项、关键岗位的“炙手”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围绕责任分解、督促检查、倒查追责三个关键环节抓好责任落实,6部门因履职不规范被追责。狠抓案件查办,由“抓大放小”向“大小并重”转变,始终保持案件查办力度不减。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1件,同比上升9%;其中乡科级干部案件12件,同比上升71%;移送司法机关5人,同比上升400%。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黄牌”预警提醒,对具有发案规律的案件帮助建章立制。今年以来,先后发出“黄牌”20件次,约谈函询30人次,建章立制11项。注重标本兼治,开设“法·德讲堂”,选取14起典型案例在全县巡回宣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持“一案三报告”,实施“一案多警示”,并通过“三警一线”、旁听庭审现场等方式,不断放大案件查办综合效应。三是转作风,进一步严明纪律,锻造铁军。强素质,提升能力担当。坚持“请进来、走出去”,邀请业务专家专题辅导,组织业务骨干外出培训、赴上级纪委跟班学习。开设“主任讲堂”,室主任言传身教,推动年轻干部“内外兼修”。同时,通过征文比赛、模拟竞赛等活动,努力培养“多面手”。树形象,提升责任担当。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动沉下身子接地气,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带案下访、登门回访,累计接受群众意见建议80余条。梳理案件调查、定性量纪、追究问责等权力清单,严格规范执纪监督行为。严律己,提升廉洁担当。出台“十个一律”、“三个严守”,架起自我监督的“高压线”。抽调专人成立内部监督小组,对纪检干部工作、生活、作风进行全方位监督,严防“灯下黑”,先后在系统内明察暗访5次,提醒谈话3人,党纪处分1人,调离1人,以铁的纪律维护了铁军形象。

三、强力问责追责,确保监督责任“落地有声”

突出问题导向,着眼于问责整改,狠抓责任追究。一是主动出击,突出问责的及时性。坚持主动追责,在问责的提起上,由事发后根据上级指示被动应付,向主动出击、常态追责转变。针对矿产资源无序开采、违法占用耕地、串标围标多发等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围绕“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对检查者开展再检查”的职能定位,强力追责。二是丰富方式,突出问责的针对性。坚持宽严相济,在问责的方式上,由以纪律处分为主向约谈、质询、批评等多种方式并用转变。针对教育领域乱收费、“执窗服”单位“中梗阻”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经济处罚,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科级干部。针对发现的“四风”问题,构建作风建设“一台三书”问责曝光机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点名道姓曝光问责4起。三是责任倒查,突出问责的警示性。坚持“一案双查”,在问责的对象上,由单独追究责任人向一并倒查领导责任转变。在机关效能提升、整治乡镇干部“走读”等工作中,在问责当事人的同时,通报批评分管领导6人,诫勉谈话责任领导3人。

落实中纪委八条禁令承诺书

为进一步强化落实中央纪委八条禁令,明确了依照受贿处理的违纪行为与其他违纪行为的政策,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昌宁镇广大干部的良好形象。我特向党组织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今年以来特别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四个长效机制活动开展以来,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通过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策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从而使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自醒、自警、自重。在抓好个人学习的同时,我还注重抓好党政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的集体学习。在广大基层党员干部中夯实思想政治基础,筑牢反腐拒变防线。

二是坚持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无论是在干部任免上还是在其他重大事项决策上,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开办事,不搞一言堂、不搞独断专行、不搞暗箱操作。遇有重大决策事项,凡须讨论通过的,一律提交党委会讨论通过,在集中讨论、反复酝酿、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再拍板决定,尽力避免决策失误。在工作中、生活中与同志们打成一片,不搞特殊,不脱离群众。坚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对待同志们提出的问题,时刻反省自己的一言一行,努力保持自身良好形象。

三是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我时刻牢记权力来自人民,党和人民给予我权力,更是给予了一种责任。为此,我谨慎对待自己的一思一念、一举一动,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老老实实做事,严于律己,一尘不染。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在招待来客等方面,始终坚持能省则省的原则,不搞大吃大喝和相互宴请,举办各种会议和活动,也本着一切从简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搞铺张浪费,尽量把有限财力用于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上。今年以来,我镇的招待费用等支出项目压缩到了最低限度。对于家中的私事我从不贪图私利,以权谋私,坚持做到看好家门、管好家人。一年中,我没有利用手中权力为亲属和子女调动工作岗位,没有安排亲朋好友接包任何建设工程,没有为了个人利益行贿上级,没有使用超标汽车,没有组织或参加公费旅游,更没有利用婚丧事宜借机敛财。

承诺人:

二oo七年六月二十四

中共宁阳县纪委监督责任承诺书

强化监督检查,坚决维护政令畅通;突出纪律检查首要之责,维护纪律权威;盯住“四风”不放松,持续深化正风肃纪;以零容忍态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守责任担当,严肃问责追究。

具体落实措施:

一是不折不扣抓好监督检查。围绕各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重拳出击,坚决保证政令畅通。建立廉政谈话、约谈等制度,督促各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是严明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查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

三是实施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健全监督检查网络,聚焦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建设,盯住重要时间节点,以点带面,逐步深入,持续发力用劲,完善“四风”问题发现、查处、曝光监督机制。

四是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查办案件。深化全员办案机制,完善班子成员包案、案件主办人和重大案件督办制度,探索乡镇划片办案和交叉办案机制,提高办案水平。

五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苗头性问题开展约谈、函询,实现监督前移。坚持“一案双查”,对腐-败案件多发的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六是大力推进纪检体制改革。调整内设机构,规范工作流程。探索制定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深化乡镇纪检组织标准化建设。

以上承诺,愿意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落实监督责任承诺书

今年以来,平桥区纪委监察局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牵好“牛鼻子”、种好“责任田”、练好“硬身板”,全力抓好主业主责。

一、牵好“牛鼻子”,促进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在全区反腐倡廉建设大会上,组织全区105个基层党委和党组织负责人,与区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和《廉洁从政个人承诺书》,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二是明确责任内容。制定《2016年平桥区党风工作要点》,明确主要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10件事,对党委领导班子必须承担的8项责任和党委主要负责人必须承担的8条任务进行细化,推进责任制工作的具体化和实体化,促进“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三是督促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落实责任制不力的5个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进一步强化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是本职,不抓是失职,阻挠是渎职的意识。

二、种好“责任田”,紧抓监督执纪问责

一是聚力监督。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盛市具体工作意见和反对“四风”等工作重点,严格监督,常态化进行明查暗访,查处相关案事件22起,党政纪处分8人,组织处理21人。围绕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会所中的歪风、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等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治理,严格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脖早医。围绕新农合资金管理使用、教育收费、公路“三乱”、农村危房改造、安全生产、征兵、高中招等民生热点问题,抓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监督职能部门履好职、尽好责,查处案件9起,处理11人。二是全力执纪。握紧办案“拳头”,把工作力量向执纪办案倾斜。调整3名年轻干部到案件检查室工作,并推行全员办案、个人包案。整合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建立办案人才库74人、办案陪护人才库47人、医疗人才库8人,并采取业务培训、上挂锻炼、联合办案、抽调办案等方式进行培养锻炼,不断提升办案能力。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共查办案件52起,党政纪处分5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案件数和处分人数均有较大增长。三是有力问责。今年以来,共实施责任追究5起,党政纪处分12人,其中科级干部8人,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三、练好“硬身板”,改进作风建好队伍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树牢为民宗旨。区纪委监察局建立周五集中学习制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学理论、学讲话、学先进、学选编、学红廉、学党纪,共组织集中学习21次,观看电教片8次,记录学习笔记200多万字,撰写心得体会60多篇、近10万字。到大别山红廉文化苑参观学习。开展“我是党员,我是公仆,我是卫士”学习讨论活动。组织4批次11人参加上级纪委培训,干部理论水平和为民-意识进一步提升。二是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百姓诉求。今年以来,委局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建立联系点19个,深入基层开展调研56次,走访农户100多户、企业11个,开展谈心谈话100多人次,征求意见建议126条,并建立问题台帐,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开通“@清风平桥”官方微博,增强与群众互动。坚持领导接访、干部下访、重点约访,解决各类信访问题38个,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三是带头正风肃纪,严防“灯下黑”。在今年开展的整治会所歪风等一系列专项治理中,首先把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摆进去,带好头、立标杆、做表率。认真学习中央纪委通报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要求机关全体人员坚持正人先正己,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严格落实案件查办、执纪问责、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制度,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不搞特殊,切实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2015县乡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12.乡镇纪委落实监督责任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第七篇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必须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利更好地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更好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是当前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我们纪检监察工作能否真正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关键取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因此,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才能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最近,我们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中,听取了11位乡镇纪委书记的意见,召开了有150多人次参加的7个座谈会。同时,对目前县、乡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情况等普遍进行了解。通过调研,既看到了我县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上所做的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也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现状

近年来,xxx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纪委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着力抓好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为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为维护xxx县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三条有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或设纪律检查委员”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全县现有县纪委监察局机关、11个乡镇纪委、6个县直属单位纪检组织,共18个纪检组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委员25名,常委9名(其中专职常委7名,兼职常委2名)。县教育、建设、公安部门设立了纪委,配备了专职纪委书记。垂直管理部门国税、地税、工商等单位党组织设立了纪检组长或纪检员。全县11个乡镇纪委,有纪委书记11名,其中10个乡镇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任;有纪委委员51名,每乡镇均按3-5名纪委委员配备,纪委委员多是从人武部、党政办、团委、信访办、农经站等基层机关站所干部中产生,配有专职乡镇纪检干事10名,大部分乡镇纪检干事都兼任其他工作。全县共有93名纪检监察干部(其中汉族34名,占36.6,维吾尔族69名,63.4;女干部15名,占16),平均年龄36.54岁。本科29名,占31;大专56名,占60;中专9名,占9。

二、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说,我县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积极向上,工作恪尽职守,有一定的战斗力,表现为:

一是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知自己所肩负的责任,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服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政府的领导,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干好本职工作,为xxx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是爱憎分明,痛恨腐败现象。县、乡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与广大人民群众一样,对腐败分子、腐败行为是深恶痛绝的,在实际工作中能做到有案必查,是党和人民群众可以信赖的反腐败的重要力量。

三是有较强的廉洁自律意识。县、乡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在工作、生活中都能严格要求自己,处处廉洁自律,维护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但是,由于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目前县、乡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纪检监察干部兼职多,不利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的提高。全县乡镇和县直部门的17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虽担任同级党委(组)副书记,但兼职太多,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没有更多的精力去做本职工作,以至有时只能忙于应付。

(二)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在文化结构上虽然学历较高,大专以上文化占干部总数的91,中文、行政管理、经济管理专业的比较多,而财务、审计、金融、法律、计算机等专业的较少,缺乏懂经济、懂财务、懂法律、懂管理、懂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和乡镇大部分纪检干部存在“接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窄,内容过时,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县纪委虽然每年都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或办短期培训班或以会代训或组织自学,但由于缺乏师资力量,培训难以深入,干部整体素质难以得到较大提高。

(三)执纪环境导致畏难情绪。当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有畏难情绪,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少了几分底气。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了。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

2015浅论乡镇纪委建设现状及对策建议
12.乡镇纪委落实监督责任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第八篇

乡镇纪委是我们党和政府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生活和工作在农村一线的党员、干部,承担着保持政治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能,是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积极、最重要、最现实的力量,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进而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的问题,特别是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乡镇纪委的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因此,必须加强乡镇纪委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一、当前乡镇纪委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上有差距。思想认识上存在三大误区。误区一:一些乡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对乡镇纪委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有的甚至错误地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同阻碍经济发展划等号。误区二: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兼职较多,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得如何无所谓,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有的乡镇纪检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误区三:社会对纪检工作认同程度不一,对腐败的惩处普通存在概念上赞成,内容上同情。二是力量配置上不适应。乡镇纪委一般由3—7人组成,纪委书记1人,委员通常是乡镇民政所、财政所、农经站等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实际纪委日常工作只有1人,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难以开展。三是体制机制上不畅通。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工作体制套用县级以上纪委的工作体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在机制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制度上,制度建设不规范,存在工作无主次、办案无章法、管理无制度、检查无资料等现象。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乡镇纪委难以监督。二、对乡镇纪委建设的对策及建议一是理顺领导体制,解决“谁来管”的问题。积极探索乡镇纪委双重领导的体制和工作机制,把乡镇纪委的干部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一并收归县管,根据工作需要和按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党委对乡镇纪委履行同级领导权,使乡镇纪委既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又受同级党委的领导。二是优化队伍建设,解决“谁来做”的问题。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同时要为乡镇纪委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事协助工作。乡镇纪委干部的任用应由县纪委提出意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有法律、财经、审计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彻底改变过去纪检干部占位不谋事和“养老所”现象。要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的工作能力。三是规范工作内容,解决“做什么”的问题。要制定出台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对象、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规范化工作,使乡镇纪委工作有章可循。四是健全工作制度,解决“怎么做”的问题。要建立一套系统、便利、管用的工作制度,如学习培训、廉政教育、信访调查、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使乡镇纪委按章办事。五是强化监督检查,解决“如何评”的问题。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要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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