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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生育政策2016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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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生育政策2016最新篇一
《再婚生育新政策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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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生育新政策怎么样的 核心内容:再婚生育新政策是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都可以再生一个孩子。下面法律快车婚姻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再婚生育新政策。

法律咨询:

再婚生育新政策怎么样的?

法律快车律师回答: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都可以再生一个孩子。

相关法律知识:

再婚可生育二胎的九种情形

第十七条 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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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八)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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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生育政策2016最新篇二
《2013再婚二胎生育规定》

2013再婚二胎生育规定

一、申请二胎生育指标的条件:

1、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

2、第一个孩子经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鉴定诊断结论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3、夫妻一方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妊娠的;

4、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

5、夫妻五方系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同等级因公伤残人员的;

6、再婚夫妻一方系生育两面三刀个子女后丧偶,另一方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要求生育子女的;

凡审核批准再生育子女的,除抱养又孕或者女方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之外,生育间隔期限应当在四年以上。

二、申请二胎生育指标的程序:

1、符合以上6项条件的夫妇可以申请二胎生育指标;

2、申请人须持双方单位的介绍信(写明年龄,婚姻状况,单位是否同意本人申请上报),个人申请(须签名,按指印、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第一个孩子的户口复印件(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的复印件,属于病残儿的附加县级以上医院鉴定书,收养第一个孩子的证件到办事处审核;

3、经审核后到办事处领取二胎申请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于第年三月份,七月份和十一月份报街道计生办;

4、街道计生办研究后,于每年三月份,七月份和十一月份写同局面报告上报区计生局进行审批。

三、其它省市再婚生二胎的政策

湖北省再婚二胎生育政策

湖北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再婚的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这个政策是适用于夫妻双方二婚都换了人以后可以再生育,先离婚后复婚生育的,视同初婚,所以适用初婚的政策。

复婚和再婚是不一样的。复婚是指初婚的夫妻离异后又重新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再婚,指原来的初婚夫妻离异后,各自又组成新的家庭。

农村夫妻初婚可生育二胎的有9个政策: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

2,第一胎生育的是女孩,经申请可以再生育一个;

3,男到独生女家落户;

4,双方都是归国华侨;

5,夫妻一方是二级乙等以上的伤残军人;

6,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

7,生育的第一个孩子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经过计划生育的医疗鉴定小组鉴定后,经申请可生育一胎;

8,夫妻一方两代以上是独生子女的;

9,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山东省再婚二胎生育政策

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25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30周岁。应在妊娠(怀孕)前持以下申办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二孩生育证》。

申办材料:

1、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

2、夫妇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3、结婚证原件(再婚者须持离婚证);

4、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

5、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6、具有《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

7、夫妻和孩子三人2寸合影一张。

广东省再婚二胎生育政策

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民族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按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

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五)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六)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

(七)夫妻双方的户籍均登记为村民委员会居民(以下简称“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按照前款规定对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再婚夫妻生育政策2016最新篇三
《再婚夫妻再生育审核表》

申请再生育审核表

申请时间: 2014 年 6 月 26 日

再婚夫妻生育政策2016最新篇四
《论再婚夫妻生育政策与生育权保护》

再婚夫妻生育政策2016最新篇五
《最新安徽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再婚夫妻生育问题》

最新安徽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再婚夫妻生育问题怎么写的,很想知道

浏览次数:901次悬赏分:10 | 提问时间:2011-1-31 20:56 | 提问者:redhatunix2003

推荐答案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是有两个孩子且丧偶的;

(六)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七)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八)二等乙级以上的残疾军人,五级以上的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十一)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十二)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三)大山区的乡,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村民委员会成建制转为居民委员会,其居民从转制之日起3年内,可依照前款第十、十一、十二、十三项的规定申请再生育。

第二十三条 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须在前一个子女满3周岁或者女方满26周岁后,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附送双方所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申请和证明材料之日起20日内(需要进行病残儿鉴定的除外)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签发生育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基层组织应当及时将生育证发放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生育证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再婚夫妻生育政策2016最新篇六
《2016年最新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

2016年最新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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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姓 名 得分

一、选择题(50分)

1、《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终止妊娠的,在手术后 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A 3 ; B 6 ; C 9 ;)

2、不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 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 A l5日: B 30日: C 60日)

3、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延长女方产假 天。

( A7; B 15; C 30 )

4、为确保群众依法生育,人口计划下达到 。

( A省级; B地市级; C县市级 )

5、国家提倡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鼓励公民 。

( A晚婚晚育; B优生优育;C 优生晚育 )

6、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日常工作的机关是 级以上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 A县级; B乡镇级; C省级 )

7、为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我国正积极实施 工程。

( A出生缺陷干预;B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c青少年性健康教育 )

8、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理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由 规定的。

( A劳动法; B妇女权益保障法; C合同法)

9、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 天的产假。

( A 60天; B 90天; C 120天 )

10、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 周岁,女不得早于 周岁。

( A 18 ; B 20 ; C 22 );

11.利用几何级数求末项的公式推算若干年后的总人数,这是人口总数预测方法中的()。

A.直接推算法B.间接推算法

C.要素推算法D.因素推算法

12.影响人口增长的最根本的因素是()。

A.经济因素B.政策因素

C.自然因素b.性别因素

13.国际上通常认为,一国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以上者为老年型人口。

A.4% B.6% C.7% D.9%

14.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

A.控制人口质量的方法B.控制人口数量的方法

C.控制国民经济的方针D.一项基本国策

15.城乡人口比例、人口与物质资料生产的比例是()。

A.对外开放中的重要关系B.经济计划中的主要比例

C.科技发展的重要比例D.人口计划的主要比例

16.现代人口再生产类型的特征是()。

A.极高的死亡率、极高的出生率、极低的人口自然增长率

B.高出生率、低死亡率、及人口自然增长率

C.中等出生率、中等死亡率、中等的人口自然增长率

D.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人口自然增长率

17.男女适时婚配,做到内无怨女,外无旷夫,是()的主张。

A.柏拉图B.亚里斯多德

C.孔子D.庄子

18.《人口原理》的作者是()。

A.柏拉图B.马尔萨斯

C.葛德文D.孔多塞

19.人口的迁移变动又称为()。

A.自然变动B.机械变动

C.社会变动D.地域变动

20.死亡既是一个生物现象又是一个()现象。

A.自然 B.生理

C.社会 D.人口转移

21.从遗传学、产科学及大量实践证明,最佳生育年龄为()岁。

A.18 B.20一24

C.25—30 D.30—35

22.()是确定人口发展目标和具体生育政策的先决条件。

A.人口普查B.人口预测

C.人口统计D.人口分析

23、2011年4月26日下午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人口发展要抓好 C 项重点工作的落实。(A 、4 B、 5 C、 6)

24、不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起 B 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 A、 l5日 B、 30日 C、 60日)

25、为确保群众依法生育,人口计划下达到 C 。

( A、省级 B、地市级 C、县市级 )

26、国家提倡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鼓励公民 A 。

( A、晚婚晚育; B、优生优育; C、优生晚育 )

27、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日常工作的机关是 A 级以上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 A、县级 B、乡镇级 C、省级 )

28、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理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由 B 规定的。

( A、劳动法 B、妇女权益保障法 C、合同法)

29、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 B 天的产假。

( A 、60天 B、 90天 C 、120天 )

30、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 C 周岁,女不得早于 B 周岁。

( A、 18 B、20 C、 22 )

31、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的父母从领证之年起至子女满l4周岁止,每年各领取 C 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A 、40 B、 30 C、 20)

32、不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 B 倍缴纳社会抚养费。(A 、2 B、 4 C、 5-8 )

33、根据专家预测,考虑各种因素在内,到204O年全国人口将达 A 亿左右,人口开始零增长。(A、15.5 B、 15 C 、16)

34、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 A 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A 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 A 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A、县级 县级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B、乡级 乡级 村委会

C、市级 市级 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D、县级 县级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

35、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 ;仍不缴纳的,由 C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滞纳金 做出征收决定的计生行政机关的上一级

B、违约金 做出征收决定的计生行政机关的上一级

C、滞纳金 做出征收决定的

D、违约金 做出征收决定的

3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 . A

A、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B、申请行政复议

C、提起行政诉讼 D、要求听证

37、逾期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 B. 的滞纳金。

A.千分之一 B. 千分之二 C. 千分之三 D. 千分之四

38、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后,其独生子女死亡并经批准又生育一个子女的, A. 。

A.重新享受其奖励 B.不得再享受其奖励

C.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金以外的独生子女奖励 D.其他

39、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对产妇增加奖励产假 D 天。

A.十 B.十五 C.二十 D.三十

40、王某将所生子女送养给外国人并且该子女已依法取得外国国籍,那么王某 以此为理由申请再生育. B 。

A.可以 B.不可以 C.其他

41、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 A 起生效。

A.送达当事人之日 B. 送达当事人次日

C.决定签发之日 D. 决定签发之次日

42、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难点在 B 。

A 城市 B农村 C 城郊结合部 D 城镇

43、新时期必须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即 B 。

A 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免费服务、政策推动、重点治理

B 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

C 人文管理、村(居)民自治、免费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

D 人性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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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我国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方针是 A 。

A 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

B 以宣传教育为主、综合服务为主、科学管理为主

C 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一样好

45、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实施违法行为,除依法应由国家机关承担责任外,个人还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即 B 。

A、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B、尚未构成犯罪的,由本人的任免机关或者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

C、有违法所得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46、“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是在我国计划生育工作哪一阶段提出来的( B )

A 计划生育普遍开展阶段 B 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加强阶段

C 计划生育工作进入健康发展阶段

D 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问题阶段

47、在稳定低生育水平时期,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C )

A 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过快增长

B 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C 稳定低生育水平、适当兼顾其他人口问题

D 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健康发展

48、江苏省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哪一年进行的( C )

A 2002年 B 2003年 C 2004年 D 2005年

49、《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是哪一年修订颁布的( B )

A 2000年 B 2001年 C 2002年 D 2003年

50、把实行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是在( A )

A 党的十二大 B 党的十三大

C 全国人大五届四次会议 D 全国人大十届一次会议

51、下列指标属于时点指标的有( B )

A 出生率 B 老年赡养系数 C 初婚率 D 一般生育率

52、下列指标属于时期指标的有( A )

A 出生性别比 B 总人口性别比 C 老少比 D 总抚养比

53、 2005年某地女性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48.6%,则该地区总人口的性别比为( D )

A 0.946 B 94.6 C 1.057 D 105.7

54、请选出正确的晚婚年龄和晚育年龄。( )

A:男23岁,女25岁为晚婚,26周岁以后生育为晚育;

B:男26岁,女24岁为晚婚,25周岁以后生育为晚育;

C:男25岁,女22岁为晚婚,25周岁以后生育为晚育;

D:男25岁,女23岁为晚婚,24周岁以后生育为晚育。

55、夫妻双方或一方是城市居民,且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生育一个小孩后,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能否安排再生育?( )

A:能; B:不能。

56、农村生育二孩需要个人申请吗?( )

A:不需要申请; B:个人必须申请; C:不确定。

57、生育两个子女后,采取下列那个措施更好:( )

A:绝育(结扎); B:放环; C:用药; D:皮埋。

58、夫妻生育了一个子女,采取下列哪个措施更好:( )

A:结扎; B:用药; C:皮埋; D:放环。

59、再婚夫妇一方已生育过二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也未收养,能否再生育?( )

A:不允许再生育; B:允许再安排生育1个孩子; C:允许再安排生育2个孩子。

60、哺乳期妇女能不能口服避孕药?( )

A:不能; B:能; C:有些能有些不能。

61、有女无儿户家庭中,男到女家落户,生育一个孩子后,能否再安排生育第二个孩子?( ) A:不可以安排生育第二个孩子;B:可以安排生育第二个孩子。

62、外出打工持《婚育证明》的有效时限是:( )

A:二年; B:三年; C:一年; D:4年。

63、孩子没有病,不是少数民族,也不是再婚家庭, 生育一个男孩子后允许再生育一个子女吗?( )

A:不能; B:能; C:不确定。

64、实行计划生育丈夫有没有责任?( )

A:有; B:没有; C:不确定。

65、育龄妇女的年龄是指:( )

A:16-50岁; B:15-50岁; C:16-49岁; D:15-49岁。

66、放环两年以上,没有脱环史的妇女,一年做几次环检?( )

A:4次; B:3次 C:2次, D:1次

67、农村当年新增二个女结扎户,一次性奖励多少元钱?( )

A:一次性奖励3000元;B:一次性奖励2000元;C:一次性奖励 4000元;D:一次性奖励1000元。

68、《甘肃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育龄夫妻系农村居民,符合再生育子女条件,自放弃再生育的,一次性奖励不低于多少元钱?( )

A:1000元; B:2000元; C:3000元; D:4000元。

69、中国13亿人口日是在什么时候?( )

A、2004年1月6日; B、2005年1月6日 C、2004年6月1日;D、2005年6月1日

70、《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以及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这句话对吗?( )

A:对; B:不对; C:不确定。

71、农村育龄夫妇落实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费用应该由谁承担?( )

A:由中央财政承担; B:由节育人自己承担; C:由地方财政承担; D:卫生院或计生服务所承担。

72、女儿能不能传后?( )

A:不能; B:能; C:不确定。

73、个体医疗机构能不能从事计划生育手术?( )

A:不能; B:能; C:不确定。

三、多项选择题:

74、目前常用的避孕方法有哪几种?( )

A:避孕套; B:口服避孕药; C:外用避孕药; D:避孕环。

75、传播艾滋病的途径是:( )

再婚夫妻生育政策2016最新篇七
《再婚生育二胎的政策到底是怎么样的》

随着社会的进步再婚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然而人们所关注的是再婚生育二胎。再婚生育二胎的政策到底是怎么样的呢?以下法律直通车律师为你做出介绍:

一、可以申请生二胎的情形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八)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另外,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依照中国计划生育新政策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如有婚姻家庭问题可咨询法律直通车律师

二、满足再婚条件的可以生育二胎的情形:

1、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2、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3、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三、申请二胎需要准备的材料

1、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

2、夫妇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3、结婚证原件(再婚者须持离婚证);

4、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

5、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6、具有《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等。

来源于

再婚夫妻生育政策2016最新篇八
《再婚生育政策--【绿狗法律攻略】》

再婚生育政策

----【】

离婚后,部分人选择再婚,重新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再婚后,夫妻双方因为曾经破裂的婚姻,会更加珍惜现今来之不易的和谐家庭。数据表明,有孩子的家庭夫妻离婚的可能性比没有孩子的家庭低很多。很多情况下,出于给孩子一个幸福美满的成长环境的考虑,很多夫妻即使有矛盾,也会尽力化解。看来三角形的家庭结构是最稳定的。因此,很多再婚夫妇,会有想要一个孩子,以稳固家庭关系的想法。然而,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依照法律,再婚后可以再要孩子吗?

一、再婚后应该依法登记

1、《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四)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2、当事人办理再婚登记的特别规定:

(1)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

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

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2)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3)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

(4)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将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件、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收入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档案。

(5)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我国使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

(6)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供假证件或证件被涂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二、再婚生育政策

再婚生育政策,我国法律没有统一的相关规定,再婚生育有什么政策的,只有各地方计划生育部门根据本地的相关情况制定。对此,在此附上有关一些地方的关于再婚生育政策规定。

1、江苏省有关再婚生育的规定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三)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四)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五)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

2、吉林省有关再婚生育的规定:

根据吉林现行的《计生条例》规定,再婚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也可再生育一个子女:“夫妻双方均为农村村民或者在农、林、牧、副、渔场从事承包经营并不再领取工资的原职工,一方无子女;夫妻一方为丧偶,另一方无子女;夫妻一方为离异有两个以下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

关于再婚生育的政策规定,全国并没有一个统一性的规定。都是由全国各地方根据民政部下发的相关规定来制定符合本地区的再婚生育政策。因此,再婚后,可

以咨询当地的计划生育办公室以了解详细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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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生育政策2016最新篇九
《2016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法草案:晚婚晚育不再延长婚假、生育假

晚婚晚育不再延长婚假、生育假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报道,今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根据全面两孩政策的新形势,草案中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至于生育假如何延长,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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