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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会计管理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1-10    阅读:

南京市会计管理网篇一:南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学习步骤

南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学习步骤

学员首先到南京市财政局指定机构购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卡,按照以下方式登录:

1、打开南京市会计管理网(

2、在“学员登录”区输入从业证号、身份证号及验证码(验证码是随机的),验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点击“登录”;

3、 查看系统弹出的个人信息是否与事实相符,如果相符,输入验证码,点击“进入下一步”;如果不符,请按以下流程变更个人信息;

请认真核对您在“南京市会计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基本信息,如有变化,持证在岗人员请到现工作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变更手续;持证不在岗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变更,到户籍或暂住证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变更手续。具体要求请登录“南京市会计管理网”(

4、选课并支付:选择您所参加继续教育的年份,并点击“确认”,并按要求选够必修课及选修课课时后,按流程用学习支付学费;

选课:

支付:

5、在线看课:支付成功后,点击课程列表后的讲座开始听课;根据您的网络情况,可以选择不同的效果进行看课;

南京市会计管理网篇二:南京会计网2015年下半年南京会计从业无纸化考试报名时间通告

南京会计网:2015年下半年南京会计从业无纸化考试报名时间通告 2015年下半年南京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时间预计为8月中上旬,具体报名考试时间,请关注江苏财会网

(江苏财会网“官方”唯一网址: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登陆江苏省财政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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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省下半年(第二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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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会计管理网篇三:2012南京市会计从业网上继续教育考试题目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按照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办理的属地化原则,从事会计工作的持证人员, 到( A )地址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

A.单位机构代码证 B.营业执照 C.办公场所 D.税务登记证

2.参加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成绩( B ),合格人员可以按照属地化原则到相应财政部门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A.全国有效 B.全省有效 C.全市有效 D.在考试地所在区县

3.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 C )内,到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所在地区县财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A.30日 B.60日 C.90日 D.三个月

4.持证人员在江苏省内发生工作单位变更的(含在同一财政部门管辖范围内发生工作单位变更的),应当在90日内,按前述属地化原则到( B )。

A.调出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出手续 B.调入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

C.调出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出手续后,再到调入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

D.调入地财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5.财政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规定: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审核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身份证件、经签字确认的基础信息和继续教育情况等材料后,在( C )(遇节假日顺延)内将其电子信息上传至财政部调转平台,并将上传结果及时告知持证人员。

A.5日 B.10日 C.5个工作日 D.10个工作日

6.甲公司的A产品本月完工470台,在产品100台,平均完工程度为30%,发生生产成本合计为100 000元。则月末在产品的约当产量为( C )台。

A.100

B.570

C.30

D.500

7.参加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成绩( B ),合格人员可以按照属地化原则到相应财政部门申领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A.全国有效

B.全省有效

C.全市有效

D.在考试地所在区县

8.财政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规定:持证人员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时,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需在( A )补齐后,方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A.调出地

B.调入地

C.调出地或调入地

D.可任意选择

9.财政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规定:持证人员应在电子信息上传成功之日起( D )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身份证件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或工作证明、户籍证明、居住地证明、暂住地证明)向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调入手续。

A.60日 B.60个工作日 C.90日 D.90个工作日

10.财政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规定:持证人员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时,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需在( A )补齐后,方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A.调出地 B.调入地 C.调出地或调入地 D.可任意选择

11.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 B )的,应当向原注册登记的财政部门备案。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年

12.对于( B )前已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参加基本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时,须先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基本信息采集与确认。

A.2010年12月31日 B.2011年3月31日

C.2011年6月31日 D.2011年9月31日

13.从事会计工作的持证人员补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应持相关资料,到( B )办理补证手续。

A.单位营业执照地址所在地的区县财政部门

B.单位机构代码证地址所在地的区县财政部门

C.单位办公场所地址所在地的区县财政部门

D.单位税务登记证地址所在地的区县财政部门

二、多项选择题

1.按照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办理的属地化原则,不从事会计工作的持证人员,到( ABC )的区县财政局办理。

A.户籍所在地 B.居住地 C.暂住地 D.自由选择

2、持证人员发生姓名、身份证号码、( ABC )等变更时,到按前述属地化原则到相应财政部门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A.学历或学位

B.专业技术资格

C.会计专业技术职务

D.工作单位

3.参加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人员,不从事会计工作的,到( BCD )的区县财政局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A.自己选择 B.户籍所在地 C.居住地 D.暂住地

4.持证人员调往江苏省外的,应当及时到原会计从业资格所属财政部门办理调出手续。原会计从业资格所属财政部门的属地化原则是:(BC )

A.到现工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地址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

B.原从事会计工作的,到原工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地址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

C.原不从事会计工作的,到原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财政部门办理。

D.到现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财政部门办理。

5.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需提交的资料有:( ABCD )

A.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B.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

C.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D.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注册需提交的资料有:( ABC )。

A.身份证 B.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C.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D.户籍证明

7.持证人员发生姓名、身份证号码、( ABC )等变更时,到按前述属地化原则到相应财政部门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A.学历或学位 B.专业技术资格 C.会计专业技术职务 D.工作单位

8.持证人员调往江苏省外的,应当及时到原会计从业资格所属财政部门办理调出手续。原会计从业资格所属财政部门的属地化原则是:( BC )

A.到现工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地址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

B.原从事会计工作的,到原工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地址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

C.原不从事会计工作的,到原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财政部门办理。

D.到现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财政部门办理。

9.办理跨省调入需提交的资料有:( ABCD )

A.身份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B.《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C.调入后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D.调入后不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0.补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需提交的资料有:( BCD )

A.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B.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C.市级以上媒体刊登的遗失声明

D.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

11.不从事会计工作的持证人员补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应持相关资料,到( ABC )办理补证手续。

A.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 B.暂住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

C.居住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 D.自己选择的的区县财政局办理

12.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可以通过委托代理人办理,但须提供( ACD )。

A.委托书 B.委托人户籍证明

C.委托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D.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三、判断题

1.按照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办理的属地化原则,从事会计工作的持证人员,到营业执照地址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 × )

2.“短期借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本金。( × )

3.会计人员应认真审核各种凭证,对不合理的原始票据应拒绝报销。( × )

4.按照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办理的属地化原则,从事会计工作的持证人员,到营业执照地址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 × )

5.按照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办理的属地化原则,不从事会计工作的持证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暂住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 √ )

6.参加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成绩全省有效,合格人员可以按照属地化原则到相应财政部门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7.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60日内,到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所在地区县财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 )

8.持证人员发工作单位、学历或学位、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等变更时,到按前述属地化原则到相应财政部门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 )

9.持证人员在江苏省内发生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的含在同一财政部门管辖范围内发生工作单位变更的),应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表》,在90日内,按属地化原则到调入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 × )

南京市会计管理网篇四: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办理规范

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办理规范

主要内容(五个方面) 1.办事依据

2.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概况 3.适用范围

4.属地化管理原则

5.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办理规范

一、办事依据(主要有5个文件)

1.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

这是财政部2005年1月22日发布,2005年3月1日执行的。 2.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会〔2011〕11号)

这是财政部2011年5月16日发布,2011年6月1日执行的 3.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会〔2005〕13号)

这是江苏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制定的江苏省的实施办法,是2005年5月10日发布并执行的

4.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办理规范》的通知》(苏财会〔2011〕32号)

这是江苏省财政厅在江苏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省联网后制定的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办理规范,是2011年8月31日发布,2011年9月1日执行的。 5.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办理规范的通知》的通知(宁财会〔2011〕645号)

二、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概况

三、适用范围

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办理规范适用于南京市管辖范围内的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包含持南京市及区县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持证人员、外地转入南京市的持证人员以及在南京市的部、省属企业单位的持证人员。

四、属地化管理原则 南京市各区、县财政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领、注册、变更、调转等事项(以下简称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的办理。

1.从事会计工作的持证人员,到单位机构代码证地址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

2.不从事会计工作的持证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暂住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

五、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办理规范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领(这是一个行政许可事项) 1.适用对象及时限:

适用对象是参加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人员

2.需填写表格:《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见表1)

3.需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

(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如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及表格统一使用A4纸。下同) 4.参加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成绩全省有效,合格人员可以按照前述属地化原则到相应财政部门申领 (二)会计从业资格注册 1.适用对象与时限: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到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所在地区县财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需填写的表格:《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见表2)

3.需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会计人员信息变更 1.适用对象

持证人员发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或学位、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等变更时,按前述属地化原则到相应财政部门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2.需填写表格:《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表》(见表3)

南京市会计管理网篇五:南京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南京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关于开展南京市 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2-26

宁财会(2010)46号

各区、县财政局,市各主管部门、产业集团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2005]第26号令)、《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开展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取得并持有南京市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高级、 初中级和一般会计人员两个层次开展。

二、继续教育内容、方式及课时

(一)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题讲座,内容及时间另行通知。

(二)初中级和一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企业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第2号、第3号;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与分析;财政会计管理相关规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程序等)。

2、行政事业类:财政管理相关知识(政府采购法规、政策与操作;“小金库”专项治理相关规定及案例分析);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与分析;财政会计管理相关规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程序等)。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集中面授、分期进行培训方式,每期3天(24小时)。2010年3月1日开始,2010年12月31日结束。具体课时见教学大纲。

三、 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及管理

(一)继续教育培训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别实施”原则。

1、市财政局负责组织管理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高级会计人员和继续教育师资培训,组织编写教学大纲(详见

2、各区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初中级和一般会计人员的培训。

3、鼓励有条件的主管部门、产业集团组织实施本部门、本行业初中级和一般会计人员的培训,在完成规定培训内容的基础上,可以结合《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本行业、本部门业务特点,适当调整培训内容和时间。

市总工会可以结合新《工会会计制度》等内容组织实施工会系统会计人员的培训。

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可以结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内容组织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人员的培训。

无自主培训条件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原则上由南京市财会教育中心集中组织实施。

4、其他持证人员可本着“就近、就便”的原则自行选择经备案的继续教育机构参加培训。

(二)自行组织本部门、本行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产业集团以及社会培训单位(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机构)应在2010年2月10日前向我局提交备案材料。经市财政局评估符合规定条件的,将在“南京市会计管理”网站上予以公布。

继续教育机构应按照教学大纲和我市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要求实施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三)持证人员应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会计人员信息卡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加盖财政部门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用章。

未参加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持证人员,可以选择指定培训机构面授或自2010

年4月1日起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完成相应学习课时后参加统一考试)。

面授培训机构:南京中华财经进修学院。

网上培训机构:南京市财会教育中心

(网址:http//:

四、监督检查

1、财政部门将对继续教育机构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将予以撤换,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2、各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列入《会计法》执行情况、会计从业资格情况检查内容。

3、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将作为会计人员任职、晋升和评选先进会计工作者的依据之一,并由财政部门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在“南京市会计管理”网站公布。

南京市会计管理网篇六:南京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办理规范

南京市会计管理网篇七:关于南京市2015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1]

关于南京市2015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5上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5]8号)要求,现将我市2015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报名条件

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无刑事处分和往年代考、作弊等经历。

二、考试科目及题型

1、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珠算)。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

2、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案例分析; 会计基础: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计算分析;

会计电算化: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实务操作。

三、报名时间

2月7日开始考生网上注册;2月9日至2月15日考生网上报名。

四、报名网址

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生报名后期的所有操作可直接访问报名网址:

也可访问江苏省财政厅网站(

南京考生登录报名网后,请在首页选择“南京考区”。

五、报名流程

1、考生注册、登录

进入报名网址首页后进行注册、登录,注册时需要信息:用户名、密码、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学历、邮箱。

注意:姓名、证件号码、邮箱用于用户名和密码的找回,务必确保这三

个属性的正确性。

注册成功后即可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

2、网上报名、缴费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成功后,选择考区,然后通过《考生报名》模块进行报名,流程为:阅读考生须知→选择考试科目、考点、日期→网上缴费,必须在一小时内完成缴费,否则考生选择的考点和考试日期信息将与考生解除绑定,考生需重新选择考点和考试日期进行报名缴费。

注意:

(1)各考点可选的考试时间将逐步放出,放完为止,考生应根据自己的情况,正确选择考点及考试时间;

(2)考生确认缴费前,应仔细核对个人注册信息及所选考试科目、考点、日期等信息,确保其真实、准确,发现错误请及时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3)考生报名费通过网银交纳,缴费完成后不予退还。

(4)在缴费界面考生可自愿选择购买具体科目的参考书及数量,报名费和书费一同缴费。

3、打印报名信息

考生缴费成功后,可在报名网通过【打印报名信息】打印《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内容包括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日期等相关信息。

4、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考前一个月之内登录报名网选择对应考区后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可以反复打印,无需盖章。考生按准考证所列考点、考场、考试时间携带准考证、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六、考试时间

2015年上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为5月25日至6月18日,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各考点的安排及报名系统的提示,自主选择考试时间。

七、考试方式

各科目考试方式均采用江苏省统一考试软件进行机考。

选择会计电算化科目的,三科连考时间三个小时之内,每科最多可用一小时;选择珠算科目的,珠算另外安排考试时间,其他两科连考时间两小时之内,每科最多可用一小时。

每科考试结束后会自动显示当科成绩,并进入下一科考试。全科考完后显示三科(或两科)成绩,考生亦可在公布成绩后登录报名网站和南京市会计管理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八、考试收费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科各50元, 珠算五级30元。

九、发票的领取

需要报名费发票的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于3月份按下表所列考点

相关信息请关注南京市财政局网站(

南京市财政局

2015年2月5日

南京市会计管理网篇八:关于开展南京市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南京市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宁财会[2011]46号

各区、县财政局,市各主管部门、产业集团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2005]第26号令)、《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开展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南京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在宁部、省属企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方式、内容

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企业、行政事业两个类别开展。

(一)企业类(含公司、企业):

1、学习方式:网络培训和面授培训两种方式。由持证人员根据自身需求自行选择学习方式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2、内容:

(1)网络培训: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共24小时。其中必修课为: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共8小时;选修课程由学员自主选择,共16小时。

(2)面授培训: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与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共24小时。

(二)行政事业类(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1、学习方式:集中面授、分期培训方式。

2、内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政府采购政策解读、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政策、财政会计改革相关制度等。共24小时。

三、 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及管理

(一)继续教育培训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别实施”原则。

1、市财政局负责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确定培训内容、协调培训实施,负责市区面授培训机构备案及管理工作。

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沿江工业开发区、溧水县、高淳县财政局负责本地区面授培训机构的备案和管理工作。

2、市、区、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面授培训。具体安排另行发文。

3、市级主管部门、产业集团和在宁的部、省属企业主管部门、产业集团可根据需要,统一组织实施本部门、本行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二)网络培训的实施

网络培训机构:中华会计网校。南京市财会教育中心负责中华会计网校在南京地区的具体实施。

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学习的持证人员凭学习卡登陆“南京市会计管理”网站

学习卡购买和验证盖章地点:

盖章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三)面授培训的实施

自行组织本部门、本行业市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产业集团以及社会培训单位(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机构)应在2011年2月18日前向我局提交备案材料。经市财政局评估符合规定条件的,将在“南京市会计管理”网站上予以公布。

继续教育机构应按照我市教学大纲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要求实施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参加面授培训的持证人员应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会计人员信息卡(在宁的部、省属企业持证人员暂不需要)到财政部门备案的继续教育机构参加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加盖财政部门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用章。

(四)未参加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持证人员,一律通过网络培训方式,补学以前年度课程。

四、监督检查

(一)财政部门将对继续教育机构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不符

合规定要求的,将予以撤换,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二)各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列入《会计法》执行情况、会计从业资格情况检查内容。

(三)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将作为会计人员任职、晋升和评选先进会计工作者的依据之一,并由财政部门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在“南京市会计管理”网站公布。

五、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011年2月1日开始,2011年12月31日结束。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南京市会计管理网篇九:南京市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生报名须知

南京市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生报名须知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4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4]7号)统一部署,2014年全省将组织两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上半年和下半年各进行一次。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和以下报名须知,以确保顺利报名和正常参加考试。

一、 报名条件

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无刑事处分和往年代考、作弊等经历。

二、报名时间

报名具体时间安排:上半年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5日至3月11日,下半年报名时间为8月20日至8月26日。

三、报名流程

1、考生注册

直接登陆报名网址进行注册,注册时需要信息:用户名、密码、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学历、邮箱(用于找回用户名和密码)、手机号码。

说明:考试现场采集身份证照片,报名时不用上传照片。

2、网上报名、缴费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后,通过《考生报名》模块进行报名,流程为:阅读考生须知→选择考试科目、考点、日期→网上缴费。必须在一小时内完成缴费,否则考生选择的考点和考试日期信息将与考生解除绑定,考生需重新选择考点和考试日期进行报名缴费。

注意:

(1)考生确认缴费前,应仔细核对个人注册信息及所选考试科目、考点、日期等信息,确保其真实、准确,发现错误请及时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考生报名费通过网银交纳,缴费完成后不予退还。

(3)考生可通过报名网页的“模拟练习”观看考试系统操作演视和模拟考试。(模拟练习中的题量以正式考试为准)

3、打印报名信息

考生缴费成功后,可在报名网通过【打印报名信息】打印《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检查报名信息正确性。

4、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考前一个月之内登录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珠算考生请尽早打印),

准考证可以反复打印,不需盖章。考生应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说明,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注:考试期间如遇停电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应服从考试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

四、考试时间

上半年考试时间为5月6日至6月4日,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0月28日至11月26日。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各考点的安排及报名系统的提示,自主选择考试日期和时间。

五、考试科目及题型

1、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珠算)。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

2、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案例分析; 会计基础: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计算分析;

会计电算化: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实务操作。

六、考试方式

各科目考试方式均采用江苏省统一考试软件进行机考。

选择会计电算化科目的,三科连考时间三个小时之内,每科最多可用一小时;选择珠算科目的,珠算另外安排考试时间,其他两科连考时间两小时之内,每科最多可用一小时。

每科考试结束后会自动显示当科成绩,并进入下一科考试。全科考完后显示三科(或两科)成绩。

七、成绩查询

除现场亮分外,考生亦可在公布成绩后登录报名网站和南京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各科成绩合格人员,可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证书申领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八、考试收费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科各50元, 珠算五级30元。

九、发票的领取

需要发票的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于4月份(上半年的考生)和10月份(下半年的考生)按考生须知附表所列考点对应地点领取。

相关信息请关注南京市财政局网站(

南京市财政局

2014年2月19日

附表:

—————————————————————————————————————————— 考生所选考点 领取发票地点 联系电话 —————————————————————————————————————————— 南京市财会教育中心 湖南路狮子桥34号 83221894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金箔路666号(江宁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财政窗口) 68582463

六合实验高级中学 雄州东路1号 57756425

南京市浦口区中等专业学校 江浦街道龙华路8号(浦口区行政服务大厅) 58195612

浦口区委党校 江浦街道龙华路8号(浦口区行政服务大厅) 58195612

溧水区职业中学 永阳镇小东门街3号 57207224

高淳中等专业学校 淳溪镇固城湖南路12号 57316109 ——————————————————————————————————————————

南京市会计管理网篇十:南京市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考点乘车路线

南京市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考点乘车路线 魁网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专栏

【提要:考试,考点,地址,资格证,从业,2013年,会计,南京市,】 附表三:考点名称 乘车路线

南京市财会教教育中心 地铁1号线玄武门站

公交车100路、34路、31路、16路等山西路站;52路、74路、114路、22路、3路、8路等湖南路站;

南京农业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地铁2号线下马坊站3号出口 公交5、9、34、36、55号卫岗或小卫街站,4、52路钟山花园城站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地铁一号线至江苏经贸学院站;公交车:大同线、大中线、安广线、盛科线。

南京市浦口区中等专业学校 汉江线至浦口车站下,向东200米 汉江线D7至阅景龙华站下,向前100米

浦口区委党校 汉江线至浦口车站下,转607、608、611至建康学院站下向前200米

六合实验高级中学

溧水区职业中学 3、9路公交车至职业中学站下

高淳中等专业学校 高淳汽车站乘2路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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