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文档 > 推荐 >

山西省会计之星网站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1-11    阅读:

山西省会计之星网站篇一:会计之星 山西省会计知识竞网上答题

会计之星 山西省会计知识竞网上答题 题目截屏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法定义务()

山西省会计之星网站篇二:会计之星 山西省会计知识竞网上答题2

会计之星 山西省会计知识竞网上答题 题目截屏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法定义务()

山西省会计之星网站篇三:会计信息网2015年山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最新考试大纲

会计证免费完整视频

(配套免费无纸化在线题库)

免费学习网址

无法点击手动复制)

或者百度搜索“对啊网”

2015年山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山西会计从业考试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山西会计从业考试报名方法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山西会计从业考试报名时间

第二季度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6月5日,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6月1日—6月7日。

第一季度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2日—3月6日,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3月2日—3月8日。

报名时间参考:2015年山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山西会计从业考试时间

第二季度考试时间:2015年6月22日开始。

第一季度考试时间:2015年3月23日开始。

考试时间参考:2015年山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汇总。

准考证打印时间

第二季度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6月17日—6月21日

第一季度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3月16日至考试前。

准考证打印时间参考:2015年山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汇总。

考试科目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会计基础

3、会计电算化或珠算(考生可以二选一)

成绩查询

第二季度考试成绩查询时间:2015年7月4日后登录“会计之星”查询。

第一季度考试成绩查询时间:2015年4月1日后登录“会计之星”查询。

申请证书

证书申领须在成绩公布后6个月内完成。过期不领证者成绩自动失效。

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合格后,需在网上完善个人基本信息,打印个人信息采集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到属地财政局进行现场审核后领取证书。

审核资料包括:个人信息采集表、二代身份证、属地证明(工作证明、学生证、户籍证明、暂住地证明,上述四证之一)、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单位开具会计工作开始时间及从事会计工作岗位的证明。

会计继续教育

会计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持证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制定。我要参加继续教育>>

会计从业证书调转

会计从业资格调转应当遵循以人为本、证随人走的原则,持证人员申请调转时,应填写调转登记表,并向会计从业资格所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出调转申请。

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手续办理详情请查看《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

山西省会计之星网站篇四:山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山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财政厅负责全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市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县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省级、中央驻晋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由所在地财政部门负责。原铁道部委托或移交地方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由省财政厅负责。

第四条 省会计从业资格实行信息化管理。省财政厅《会计之星》网站为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门户网站,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采集信息、变更、调转、补换证、奖惩记录等应当登录《会计之星》网站,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完成。

第五条 我省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 省财政厅负责公布财政部统一的考试大纲和合格标准,制定全省会计从业考试考务规则,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软件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接收和管理财政部统一下发的无纸化

考试题库,组织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监督检查考风考纪,并依法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市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考试工作,负责考点的管理,考试的安全,进行考场安排,监督检查考风考纪,并依法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 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需按属地(能提供工作证、学生证、户籍证明、居住证明等四证之一)进行网上报名。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合格标准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和公布。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必须一次性通过所有考试科目。

第八条 考试合格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在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中正确填写相关档案信息,并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及信息采集表到所报考地区财政部门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政部门核实无误后,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考试合格人员可以委托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除提供上述证件资料外,还需出具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原件。

证书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合格成绩将不再保留。

第九条 持证人员应当按时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采用学分制管理制度。

会计人员可以采用财政部门认可的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参加网络教育的会计人员,登录《会计之星》网站,通过网上付费后,选择所需教育年度进行学习,完成学时要求即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第十条 各市县财政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机构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质量。

第十一条 持证人员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务、工作情况等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请变更后,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相关有效证明等,到发证机关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发证机关应当在核实相关信息后,为持证人员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确认。

第十二条 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调转登记手续。

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本省范围之内发生变化的,由会计人员登录《会计之星》网站提出申请,

调出地网上审核通过后持调转登记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直接到调入地财政部门办理。

持有非本省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调入本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的,应当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三个月内,持《会计之星》网站打印的信息采集表、调转登记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调入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

持证人员调往本省以外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的,由会计人员登录《会计之星》网站提出申请,打印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调入地的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手续之日起三个月内,持相关资料,到调入地办理调入手续。

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手续时,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应立即停止办理。

第十三条 持证人员应当妥善保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遗失,持证人员应当在市级以上报纸登报公告后登录我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携带报纸、补发申请表、二代居民身份证前往发证机关办理补发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毁损,持证人员登录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持毁损证书原件、补发申请表、二代身份证

前往发证机关办理补发证书。

第十四条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 持证人员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在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中正确填写《定期换证登记表》,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逾期不换证者,原证书作废,不再换发新证书。

2013年7月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应当于2019年7月1日前换证。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可以撤销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

(一)对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作出给予会计从业资格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或者违返法定程序,作出给予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决定的;

(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给予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决定的;

持证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

(一)提供虚假资料、伪造学历或开具虚假证明的;

(二)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考试的和代他人参加考试的;

(三)由他人在考场外协助答题的;

山西省会计之星网站篇五:山西财会考试相关内容

2011年12月山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提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报名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报名阶段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期间登录“会计之星”网站(

(二)现场审核确认阶段

1、现场审核信息。报考人员于审核期间持二代身份证和属地证明(工作证、学生证、户籍证明、暂住地证明,上述四证之一)及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件复印件由审核点留存备查),进行资格审查。

2、现场采集照片。2011年起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需持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照片采集,无二代身份证不得报名。

3、现场缴费。2011年起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仍然采用现场缴费。

现场审核和缴费地点为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市、县(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具体地址参阅“会计之星”咨询服务。

(三)打印准考证阶段

报名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条件

1、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

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三、无纸化考试科目: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会计基础

3、初级会计电算化

符合报名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只需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四、2011年12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11月25日——12月4日(报满即停)

2、现场审核缴费时间:12月5日——12月8日

3、打印准考证时间:12月14日——考试前

4、考试时间:2011年12月19日——23日

5、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一周登录“会计之星”查询。

山西省会计之星网站篇六:2015年山西全国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报名条件、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天宇考王-手机版、网页版、单机版三位一体多平台学习模式

2015年山西全国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报名条件、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天宇考王】为广大考生归纳总结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最新考试资讯,让考生最先了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避免错过报名失去考试机会,天宇考王是一款上机练习题库软件,有单机版、网

页版、手机版、三位一体多平台学习模式。

可以加入山西会计资格考试QQ群:124731320参与咨询、交流与学习。

更多最新考试资讯请复制网址到天宇考王官网查看:

2015年山西全国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报名条件、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关于印发我省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晋会考【2015】1号

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省会计服务中心: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4]27号)精神,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15年5月举行。中、高级资格考试采用纸笔方式,定于2015年9月举行。现将我省2015年度考务日程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1.报名方式

我省今年继续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中级资格后审。

报名网址:

中级资格;山西省财政厅门户网(

2.报名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4月1日至30日。

3.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具体条件

中级资格: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⑤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

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于9月12-13日举行;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

五、考务日程

各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在各级别考试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场检查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做好防范和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准备。

各级别考试前一周,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考办。省会计服务中心、省财政厅负责向全国会计考办上报我省考试值班信息。

中级资格

1.2015年4月30前,完成本地区2015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报名结束后,省会计服务中心向省考办报送考试报名情况。

2.2015年8月10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向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

3.2015年8月20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公布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

4.2015年9月12日-13日,组织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5.2015年10月15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组织完成我省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将评卷数据(光盘)、评卷工作书面报告和省人社部门检查验收意见一并报全国会计考办(分送财政部会计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6.2015年10月30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在会计之星(

7.2015年11月30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完成考试试卷等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评价中心报送2015年度工作总结。

报名确认方式:网上报名后,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山西省财政厅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的审核确认。

(1)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份;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4)会计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全省2015年高级资格考试缴费工作。

4.2015年5月11日至15日,考生领取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收据,逾期不候。

5.2015年8月10日前,省财政厅向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

6.2015年8月20日前,公布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

7.2015年9月13日,组织高级会计资格考试。

8.2015年10月30日前,省财政厅公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9.2015年11月30日前,省财政厅完成成绩合格证书发放工作。 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做好咨询解释,精心组织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山西省会计之星网站篇七:英语+会计的考试安排

一、英语四级:

2011年12月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时间:预计2011年9月中上旬起在全国各省市陆续展开,请考生密切关注考试吧四六级考试频道。

1.报考资格

考生须为已经修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在校生或全日制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

2.报名手续

①请勿必填写准确身份证号,后签名确认。

②提供蓝底一寸照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3.《准考证》和《成绩单》领取时间

①《准考证》凭收费凭证或身份证在考试前一周到本部领取。

②《成绩单》在下次考试前一个月的中下旬凭《准考证》或身份证领取(请到)如有问题请及时咨询。

4.2011年12月英语四六级考试时间:预计12月17日

(百度)CET全国四六级考试的报名时间为:每年11月份、5月份(每年时间略有不同)考试时间为:每年12月份、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六。

5.考试流程:

8:50---9:00试音时间 9:00---9:10播放考场指令,发放作文考卷 9:10取下耳机,开始作文考试 9:35发放含有快速阅读的试题册(但9:40才允许开始做) 9:40---9:55做快速阅读 9:55---10:00收答题卡一(即作文和快速阅读) 9:55---10:00重新戴上耳机,试音寻台,准备听力考试 10:00开始听力考试,电台开始放音 听力结束后完成剩余考项。 11:20全部考试结束。

二、山西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1.报名时间:3月考试:2月18日—3月4日 6月考试:5月25日--6月4日 9月考试:8月25日--9月4日

2.报名网址:会计之星网站”(

3.考试时间:3月考试:2011年3月21日—25日 6月考试:6月20日--24日 9月考试:

9 月19日--23日

4.准考证:3月考试:3月14日起--考试前 6月考试:6月14日--考试前 9月考试:9

月14日--考试前

5.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一周登录“会计之星”查询。

6.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符合报名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只需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7.问答:

①问: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

(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4)考生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提交报名信息后,在【我的报名】里可以看到相关报名记录;

(6)考生如发现基础资料填写错误,可点击【待办事宜】——撤销报名,再重新录入相关信息报名,一旦审核、缴费确认后,不允许再改动报名信息。

②问:属地证明包括哪些?

答:工作证、学生证、户籍证明、暂住地证明,上述四证之一即可。不符合属地报考的将不能通过审核,无法参加本次考试,请考生慎重选择属地。

③问:考生报名照片如何获取?如何上传照片?

答:考生网上报名时,无需上传照片,但需要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审核现场读取信息,现场采集二代身份证照片。

④问:现场审核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现场审核须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属地证明、相关毕业证到审核现场读取信息。 ⑤问:准考证如何打印?

答: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打印时请将“打印首选项”设置为“横向”,并选择A4纸打印,“考试相关信息”和“考生须知”呈横向排列在一张纸上即可。

⑥问:考生参加无纸化考试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两证必须同时具备)进入考场,无纸化考试不允许携带纸、笔、计算器及任何通讯设备;

(2)每场考试开始2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⑦问:为什么选择报名科目时,只能选择“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答: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会计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毕业不满两年的考生,可以只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当您的基本资料符合上述条件时,会出现这个提示。 ⑧问:报考省直考区的条件是什么?地市的考生可以在省直考区报名吗?如果不符合省直考区报名条件报了省直考区怎么办?

答:省直考区的报考条件,必须是省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省属大中型企业、省属大中专院校、中央驻晋单位。各地市的考生不属于省直考区的范围,请选择当地财政部门报考。报考省直考区的考生审核时会对工作单位进行审核,如果不符合省直考区报名条件,现场审

核时会不能通过,将无法参加本次考试。若报名时所填报单位不符合实际,即使考试通过也不得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⑨问:【待办事宜】是什么意思?

答:考生登录个人界面后,会看到【待办事宜】选项,此选项内容会根据考生个人办理情况而变化,所以请考生随时刷新【待办事宜】来查看相关进度与提示。

三、山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提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报名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报名阶段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期间登录“会计之星网站”(

(二)现场审核确认阶段

①现场审核信息。报考人员于审核期间持二代身份证和属地证明(工作证、学生证、户籍证明、暂住地证明,上述四证之一)及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件复印件由审核点留存备查),进行资格审查。

②现场采集照片。2011年起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需持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照片采集,无二代身份证不得报名。

③现场缴费。2011年起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仍然采用现场缴费。

现场审核和缴费地点为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市、县(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具体地址参阅“会计之星”咨询服务。

(三)打印准考证阶段

报名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2、报考条件:

①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

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3、无纸化考试科目:

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②会计基础

③初级会计电算化

符合报名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只需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四、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一年举行一次,一次两门都及格则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1.考试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设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初级资格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为3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为2.5小时。

2.报名条件:

①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②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⒊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4.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0月中旬到11月底。编辑本段考试时间

5.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的5月第三个星期六、星期天。(以当年公布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为准)

五、助理会计师

1.考试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设经济法[1]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为3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为2.5小时。

2.报名条件:

1.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 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9-11月(或10月)。

5.考试时间:每年5月份

六、中级会计职称:

1.报考条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 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⑤取得博士学位。

⒉参考报名条件:①考生报名时先在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获得报名注册号,打印报名表;②报考人员持单位盖章的报名表,并携带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进行审核;③首次报考考生以及需要照相的考生现场采集照片;④所有报考考生现场交报名考务费(40元/科)及订书费用;⑤交费后,获取报名序号,确认报名成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终止之前,必须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查询确认自己的报名

⒊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考试科目与题型: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设《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财务管理》、《经济法》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为3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财务管理》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经济法》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5.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0月中旬到11月底。

6.考试时间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5月14、15日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5月14日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中级会计实务 5月15日 9:00—11:30 经济法

七、高级会计师

1.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各地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②经省级人事、财政部门批准的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2.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

3.考试方式: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4.报名时间:一般在5月中下旬-6月中旬报名。[1]

5.考试时间: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一般是在每年9月的第一个星期日 上午8∶30—12∶00。

八、注册会计师

1.考试资格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2.报名时间

境内考生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时间一般为3月、4月份,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时间一般为4月份;境外考生(即欧洲考区)专业阶段报名时间一般为3——8月份。 报名的具体时间在各年度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中规定,地方考委会应当据此确定本地区具体报名日期,并向社会公告。

3.考试时间

境内考试通常于每年9月第二或第三个周末举行。会计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考试

山西省会计之星网站篇八: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2年上半年总结

时光飞速,转眼间半年已过去,六个月的工作,让我对自己的工作岗位有了更全面的认识,业务技能以及思想方面得到了更好提高。

下面是对自己上半年工作的简单总结:

一、树立全局观念,做好本职工作

不管从事什么工作,树立全局意识是首要的问题,学会工作本身繁琐,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需要我们相互合作、配合完成每一项工作。通过参加会计处、会计学会组织的三次会议,让我更好地提高了自己的协调组织能力,每次会议结束之后自己都颇有收获,弥补每一次的不足。尽量在下一次中做到最好。

二、善于沟通交流,强于协助协调

会计之星网站后台人员不仅要有较强的专业技术知识,还应该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及时将会计信息报道给大家,方便广大会计人员,为全省会计人员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平台。从2011年12月份开始着手山西省会计学会网站的建设,经半年的精心筹划,网站于2012年5月28日正式启动运行。网站以“牢记会计之责,心系会计之家,珍惜会计之缘”为指导,以“服务第一”为宗旨,为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广大财会界同仁搭建了更具特色的服务平台。通过两个网站的创建,让我更加全面的学习了网站设计及网站管理的知识。及时发现了工作中的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自己要不断加强对网站知识的学习才能更好地为

广大财会人员服务。

三、精于专业技能,勤于动脑

随着电子行业的不断发展,如何做好网站服务,作为一个服务人员,更需要自己勤于观察、多看多读、独立思考、多与同事交流, 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四、积极乐观、微笑服务

从过去的工作中得到了一些体会,在工作中心态很重要,

工作要有激情,保持阳光的微笑,要有耐心。每天有很多咨询电话,对待每一位咨询的会计人员,都要耐心讲解、这样才可以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尤其是在这个服务窗口工作,积极的思想和平和的心态才能促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山西省会计之星网站篇九:会计之星

各位考生:大家好! 欢迎使用山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网上报名系统。为了方便您的报名,保证您的报名信息准确,我们特开通了会计从业资格网上报名系统。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以及您的认真参与,顺利完成网上报名。以下条款关系到您是否能顺利报名、参加考试及取得证书,请仔细阅读,报考人员只有完全同意下列条款,才可以进行网上报名:1、报考人员不得让他人代替自己报名,也不可代替他人报名,否则由此造成无法报名、确认等情况而引起的纠纷,需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2、报考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者,应如实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情况,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得报考,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需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3、报考人员必须慎重选择考区,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的填写个人信息资料,填报后认真检查。由于个人填写错误引发的一系列问题,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全部责任,本网站及财政部门不承担相应责任;4、本系统以报考人员身份证号及密码作为登录的依据,请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及密码,否则由他人盗用造成的后果,本网站及财政部门不承担责任;5、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并且完全理解《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须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常见问题解答》我已阅读并接受该协议

山西省会计之星网站篇十:会计之星2015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最新考试大纲

会计证免费完整视频

(配套免费无纸化在线题库)

免费学习网址

无法点击手动复制)

或者百度搜索“对啊网”

2015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江苏会计从业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江苏会计从业报名时间

2015年上半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日期如下:

(一)南京、苏州报名日期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2月15日。

(二)常州、连云港、无锡、扬州报名日期2015年2月10至2015年2月15日。

(三)徐州、泰州、宿迁、常熟、沭阳、丹阳、南通、淮安、盐城、镇江、盱眙、泰兴报名日期2015年2月11日至2015年2月15日。

2015年上半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补报名时间:3月16日—3月19日。 江苏省具体报名时间请参考:“2015年江苏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江苏会计从业准考证打印

江苏省具体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参考:“2015年江苏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汇总”。

江苏会计从业考试时间

2015年上半年江苏省下属各市考试时间有差异。

江苏省具体考试时间请参考:“2015年江苏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汇总”。

江苏会计从业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三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各科目必须一次性通过,单科成绩不能顺延。

江苏会计从业考试大纲

因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题库(新版)正处于对接和测试阶段,故2015年上半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仍延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题库(旧版)。

江苏会计从业成绩管理

每科考试结束后会自动显示当科成绩,并进入下一科考试。全科考完后显示三科(或两科)成绩,考生亦可在当地公布的成绩查询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江苏会计从业考试费用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考试费各为50元,《珠算》考试费为30元。

江苏会计从业考试简介

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印制试卷、统一制定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的考试。各省辖市财政部门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负责本地区会计从业资格考务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在各地的部、省属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所在地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会计从业证书调转

会计从业资格调转应当遵循以人为本、证随人走的原则,持证人员申请调转时,应填写调转登记表,并向会计从业资格所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出调转申请。

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手续办理详情请查看《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

会计继续教育

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持证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最新成考报名

  • 党员个人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范文(通...
  • 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的标准方面存在的...
  • 2023年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四篇
  • 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材料3000字(通用8篇)
  • 对党支部的批评意见八篇
  • 党员民主评议个人对照检查材料【6篇】
  • 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范文五篇
  • 组织生活互评批评意见50条范文(精选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