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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致知的同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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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致知的同义语篇一
《格物致知》

格物致知的同义语篇二
《格物致知》

格物致知 前言

“格物致知”的学说源流最早是见于《礼记.大学》。在早期,格物致知,作为一种方法论和认识论,一开始是作为纯伦理学所命名出来的。1 《大学》本身并没有深入地去解释“格物致知”,也没有为它下任何的定义。东汉时期的郑玄在为《礼记》作注释时云:“知,谓知善恶吉凶之所终始也。此谓致知。”“格,来也。物,犹事也。此谓格物”。人们在进行道德实践时必须考虑到自己的行为对社会发生的影响是“致知”,而人们根据这种影响来调整自己的行为是“格物”。2 这是“格物致知”最早的诠释。

从汉朝至唐朝,由于当时的文人着重于经典的训诂与考据,所以“格物致知”只是停留在字面上的解释,并没有学者超出郑玄对“格物致知”的注解。首先强调“格物致知”的重要性是南宋理学派二程中的程颐,而后来朱熹就根据程颐的说法,进而延伸出“格物致知”这一个重要的学说。本报告将会从“格物致知”的定义,进而谈到从“格物”到“致知”的认知过程,接着会从朱熹的“理”的角度去探讨他强调“即物穷理”的原因。

第一章:从物到理的认识过程 -朱熹的“格物致知”论

第一节:何谓“格物致知”

1

2 刘泽亮:〈“格物致知”考辨〉,《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0年第2期。 刘泽亮:〈“格物致知”考辨〉

在了解了“格物致知”的源流后,本章节将会先为“格物致知”作解释,在接下的几个章节则会继续探讨从“格物”到“致知”的认识过程。何谓“格物致知”呢?南宋的理学家程氏兄弟中的程颐用义理的方法对“格物致知” 重新做了解释。他强调了“格物致知”的重要性,认为“人之学而莫大于知本末终始。致知在格物,则所为本也,始也;治天下国家,则所谓末也,终也。” 3 “格物致知”是人的修养功夫之基础,也是 “治国平天下”的起点与基础,只有通过“格物”“致知”的过程以后,治国平天下的目的才能达到。

朱熹可说是理学“格物致知”之说的集大成者。他延续了程颐的“格物致知”之说,从中也进行了改造与发展,把“格物致知”之说发展成为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二程与朱熹把《大学》、《中庸》从《礼记》里抽了出来,与《论语》、《孟子》合为《四书》,并重新为《四书》作注解。在为《四书》作注解时,朱熹发现缺少了“格物致知”一传。他认为“格物致知”是要达到“修身”的一个重要过程,必须加以解说,但大学缺少了这重要的一章,因此朱熹为“格物致知”作了补传。

朱熹认为,“格物致知”就是“即物穷理”。他在大学章句里为“格物”做了注解:“格,至也;物,猶事也”4。“格物”就是穷尽事物之理。他在“格物致知”论也有提到“致知是自我而言,格物是就物而言。若不格物,何缘得知?5”因此,“格物”是“致知”的前提。在还没“格物”,穷尽事物之中的理之前就不会达到“致知”。所以,“格物致知”之说可说是一个从物到理的认知过程。 3

4[宋] 程颢、程颐著:《二程集》第一册,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7月,页247。 [宋] 朱熹撰:《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10月,页4。

第二节:格物与穷理

在程颐的“格物致知”论里,他把格物也解释为穷理。曾经有人问过程颐:“格物是外物,是性中分物?”他回答说:“不拘。凡眼前无非是物,物物皆有理。如火之所以热,水之所以寒,至于君臣父子间皆是理。”6 程颐认为,“格物”就是“穷理”,火之所以热、水之所以寒、父子君臣之间的伦理秩序都是天理。

他之所以强调“格物穷理”,主要是希望人人能够通过“格物致知”,穷尽了世间的道理,把它一一结合起来,以天下之务所体现的天理来印证自己心里所固有的天理,内外相证,也就达到了认识的高峰7。因此,程颐所提出的“格物致知”论,主要是把认识论和道德伦理联系起来,也可说是中国古代认识论的其中一个突出特点。

而继承了程颐的“格物致知”之说的朱熹,“格物”是他《大学》思想中的核心。他把“格物”与“致知”列在“八条目”的前两目,又为“格物致知”作了补传;由此可见他认为“格物致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认知过程。他认为,格物的基本精神是穷理,并一再地强调穷理离不开格物,即物才能穷理。人们所要“格”的“物”,即包含“已知之事”,也包含“未知之事”。一件事情不管即至、未至都要穷极其理,这是“格”的第一层意思8。“格”的 5

6 [宋]朱熹撰:《朱子语类》,《文渊阁四库全书》第700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页256。 [宋] 程颢、程颐著:《二程集》第一册,页247。

7 刘泽亮:〈“格物致知”考辨〉,《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0年第2期。

8 张力文著:《朱熹思想研究》,北京:中国科学出版社,2001年12月,页297。

另一层意思是“尽”,朱熹认为格物必须穷尽事物之中的理。“若是穷得两三分,便未是格物,须是穷尽得到十分,方是格物。”9

要“即物穷理”, 首先要确认格物的对象及范围。“物”在理学里含有相当广泛的意义。二程认为“天下物皆可以理照,有物必有则,一物须有一理。”10 天底下所有的事情都可被称作“物”,包括自然现象、社会现象,甚至自我的心理现象和道德伦理等。除此,朱熹认为“上而无极太极,下而至于一草、一木、一昆虫之微,亦各有理。” 朱熹的观点和二程一样,他们都认为上至天地,下至一草一木都有“理”的存在。无论事物的大小、细微皆有理,因而要“穷理”,连细小的事物都不能忽略,必须逐一格过来了解其中的道理。

虽然如此,但朱熹也认为,在穷格自然物和伦理道德之间,后者是更为重要的,因此他强调了“格物须分先后缓急”之说,提出把格物的重点放在道德伦理上。

第三节:积累、贯通与推类

在了解了“格物致知”中的格物与穷理后,本章节将会继续探讨从“格物”到“致知”的过程中的程序。从“格物”到“致知”的具体方法和程序,可被称为“次第工程”,也是朱熹“格物思想”的一个重要部分。12 这个过程就是程颐重复了许多次、朱熹反复强调的“今日格一件,明日格一件,积习即911 [宋] 朱熹撰《朱子语类》,《文渊阁四库全书》第700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页248。

[宋]程颢、程颐著:《二程集》第一册,页247。

11 [宋]朱熹撰《朱子语类》,《文渊阁四库全书》第700册,页258。

12 陈来著:《朱子哲学研究》,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9月,页303。 10

多,然后脱然有贯通处。”13 从一天格一件事,所得到的知识慢慢地积累起来,总有一天就会“豁然贯通”。这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

他认为,从积累到贯通的过程必须备有两个条件。第一,凡是格一物或了解一件事物必须穷尽和“理会得透”,譬如光照一室,无处不到。14当格每件事物都穷尽,完全了解其中的道理;穷的理越多,积累下的经验越多,长久下去,自然贯通。第二,要从“积累有渐”到“豁然贯通”必须花力气,用工深。要达到“贯通”,除了要把一件事物理得透彻以外,也必须下功夫去了解,不怕麻烦,不急于成果。一旦急于达到“贯通”的目标,没有花气力、不用功,即使“今日格一件,明日格一件”,也不见得会贯通。15

积累和贯通两者之间即相差几分,但又相互依赖。两者之间不可缺少其中一个程序,否则就达不到“格物致知”。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人们可从近与远、浅与深和粗与精这三个步骤中达到积累与贯通。从近与远的角度来看,人们往往都会先从自身或是平时日常生活中接触的事物开始“格物”。在穷着一件事物的道理时,便会在里头旋转。旋转的当儿,至大至小的线索都不忽略,十分透彻,直到穷尽事物当中的理为止。穷尽了自身的事物,再去考察其他离自身较远的事物,这就是由近到远的认知过程。

接着,人们对某一件事物的认知,也是有一个由浅至深、由粗至精的过程。朱熹认为,认识一件事物必须一重一重,一层层地递进,从事物的表面至深层的线索都要一一格尽,如果只是了解到一件事物的表面,却没有去探讨它的深层意思的话就不算是“格物”。由此可见,要达到“格物致知”,必须经13

14 [宋]程颢、程颐著:《二程集》第一册,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7月,页188。 张力文著:《朱熹思想研究》,北京:中国科学出版社,2001年12月,页308。

15张力文著:《朱熹思想研究》,页308。

格物致知的同义语篇三
《格物致知》

。《现代汉语词典》2005年发行的第五版将“格物致知”解释为:“推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总结为理性知识”。现在社会上关于「格物致知」的流行诠释是根据南宋朱熹学说的部份观点,认为「格物致知」就是研究事物而获得知识、道理。

“格物致知”包含现在所说的“实事求是”精神,但是,其内涵远比“实事求是”丰富。现今流行观点和朱熹观点的差异,乃是在关于「致知」的解释。朱熹所谓的「知」是知性─包含了智慧与知识─而现代流行观点的「知」只是指知识,这种观念变异可能是由于现今社会流行唯物论观点所产生的影响

【朱熹】:穷究事物道理,致使知性通达至极。:『格,至也。物,犹事也。穷推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未尽也。是以《大学》始教, 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 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 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一旦豁然贯通,则众物之表裏精粗无不到,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 此谓知之至也。』、『故致知之道,在乎即事观理,以格夫物。格者,极至之谓。如「格于文祖」之格,言穷之而至其极也。』

浅析朱熹关于"格物致知"的学说

王 嘉

"格物致知"原出于《礼记·大学》。《大学》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皆以"格物致知"为前提,即所谓"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致知在格物"。《大学》之八条目虽以"格物致知"为首,但长期以来,"格物致知"之说并未得到充分的重视。作为理学思想源头之一,唐代韩愈虽在《原道》中重提《大学》之要,然而重点仍在"正心诚意"而非"格物致知"上。直至二程才把对《大学》的重视落在了"格物致知"四字上。南宋集理学之大成者--朱熹继承了二程对于《大学》的观点,其作《补传》高度概括地论述了"格物致知"的思想,并把二程的思想作了纵深的推进。

就朱熹哲学而言,"格物致知"论不仅是对一般典籍的整理,更是根据他的"理气论"的哲学结构而阐发的为学方法。同时,这还是阐述把外在伦理规则内化为个人内在道德的修养论。所以,朱熹的"格物致知"论是内外本末工夫的一以贯之,"精粗具到,统体兼尽"(钱穆《朱子学提纲》)。用陈来先生的话说就是"朱熹的格物致知学说在重视人的道德修养同时,强调外部事物的考察和知识的学习扩展"。因而,朱熹的"格物致知"学说是求真和求善的结合。

一、格物、致知释义

宋明理学在为学或修养之方上都讲格物,但含义各不相同,有于事事物物上求理的格理者,也有"发明本心"的格心者。总之,"格物"可以被视作理学在认识论关键词。

朱熹的"格物"论是沿习了二程关于"格物致知"的看法,朱熹曾说:"此一书之间要紧只在格物两字上认得","本领全只在这两字上。"(《朱子语类》十四)可见"格物"之重要。 何谓"格物"?朱熹讲:

"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 (《大学章句》释经一章) "致知之道在乎即事观理以格夫物。格者,极至之谓,如格于文祖之格,言穷而至极也。" (《大学或问》卷一)

"及其进乎大学,则又使之即夫事之中,因其所知之理推而究之,以各行乎其极。" (《大学或问》卷二)

在朱熹看来,"格物"之"格"有二意:一则训"格"为"至"。"格物"便是"至于物",也就是达到极至。这里"格物"要达到至物其极,而且至物其极就能够"知至"。二则训"格"为"尽"。"要见

尽十分方是格物,既见尽十分便是知止" (《朱子语类》十五)以"格"为"尽",则"格物"就是"知尽",而"知尽"便是"理穷"。因而,"格物"向与"穷理"并称。朱熹沿习二程的说法,把"格物"之"物"训为"事"。"事"不仅指事体,也指事情,因而"物"的概念就十分宽泛。所谓"盖天下之事,皆谓之物","眼前凡所应接的都是物"(《朱子语类》十五)。

明晰了"格物"之字意,便可看到朱熹的"格物"之说包括 "即物"、"至极",而且"格物"又是"穷理"。"格物"之功便是主体考穷事物之理,其的核心在穷理。在朱熹看来,理穷而物格,才能知至。朱熹常把"格物"、"穷理"并称,可见二者关系之紧密。综合起来,格物之说就是"明其物之理"、"即是物而求之"和"必至其极而后已"的综合。

何谓"致知"?

"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大学章句》)

"致知知识就一物上穷尽一物之理,致知知识穷得物理尽后我之知识亦无不尽处,若推此知识而致之也。此其文义知识如此,才认得定,便请以此用功,但能格物则知自至,不是别一事也。"(《答黄土子耕五》,《文集》五十一)

朱熹的致知与格物是相联系而讲的。单独来看。"致",就是推及,扩充的意思。所谓"致者,推致之谓„„推之而止于尽也"(《大学或问》卷一),"扩而充之,便是致"(《朱子语类》卷十六)相对与"致","知"的含义较为复杂。

"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大学章句》)

这样人心莫不有知即是致知之识,其有二意,即能知和所知,能知为能觉之知,即主体的认识能力;所知为知识之知,即作为认识结果的知识。

朱熹在论述"格物致知"时,肯定了人有认识能力,其有与众不同的地位。"若夫知则心之神明,妙众理而宰万物者也" (《大学或问》卷一)但主要还是训"知"为"识"。所谓"致知",就是推及知识,使认识的知识得到扩充而所得的结果。陈来先生认为,"致知是主体通过考穷物理在主观上得到的知识扩充的结果"根据"致知"的字意可知,朱熹肯定了人本来是有知的,但是因为理未穷,受到世间事物的蔽塞而不能达到通明,"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所以必须进行后天的学习方能达到。

"格物"、"致知"虽是分列为《大学》两个不同的条目,实际上两者是一体的。一方面,"格物"可以被视为"致知"的前提,而"致知"是"格物"在格物的过程中自然实现的。朱熹在《大学或问》卷一中提到:

"故致知之道,在乎即事观理,以格夫物"

"物格者,事物之理,各有以诣其极而无余之谓也。理之在物者,既诣其极而无余,则知之在我者,亦随所亦诣而无不尽矣"。

"知"是随理穷而至,这表明"致知"是"格物"、"穷理"的结果。"格物"的行为目的在于即事穷理,穷理则有知。推及我心之知则"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另一方面,"格物"和"致知"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而不是两种不同的为学之方。虽然,朱熹也说过"格物以理言也,致知以心言也"(《朱子语类》卷十五)"致知是自我而言,格物是就物而言"(《朱子语类》卷一百十五)。但是,"格物"和"致知"并非分别以"理"和"新"为对象的不同工夫。"格物"解为即事求理以至极,其是就主体作用与对象的具体行为而言;而致知解为推扩心之知以至无所不尽,是就主体自身通过格物的行为而引起的结果而言的。因此,"格物"、"致知"可看作是同一为学之方的"内外"工夫,如《朱子语录》云:"物格是要得外面无不尽,知至是里面亦清澈无不尽。"本质上,两者是统一的过程,所谓"只是一本,无两样工夫也"。

二、"格物致知"与"穷理"

朱熹在《大学章句·格物致知补传》云: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

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格物"、"致知"都与"穷理"相联。朱熹把体认"理"作为认识的最终目的。他认为"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根据"理气论"中"理--气--物"的结构:"气"是"理"的安顿、挂搭处,而"物"则是"理"气化的结果。"理"是绝对的存在,所谓"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理"与"物"相依不相合,相分不相离。"理"虽在"气"、"物"之先,却能主宰万物。因此,"格物"的精义就在于穷理。"格物"于事事物物上所至者,就是"理"。"况格物之功正在即事即物而求其理"(《中庸或问》卷四)。"理"的含义广泛,"天下之物,则必各有所以然之故与所当然之则"。格物所穷之理,既是自然之理,又是道德伦理。因此,"格物"的基本精神就是人通过对外在的对象的考察,从而把握体现在事物中的义理;或者是通过践履外在的伦理规范而体认其真谛。 理穷则知至。一方面,理穷是推及吾心之知至的前提,所谓"则理有未穷,知必有蔽,虽欲勉强以致之,亦不可得而致矣"。(《大学或问》卷一)"穷理"在前而"致知"在后。"致知"在"穷理"中得到实现所穷之理包括了"所以然之故和所当然之则",则知至就是"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穷理"、"致知"既是对外部事物的认识,也是伦理上的修养。另一方面,"致知"和"穷理"又不是等同的。"致知"与"穷理"的关系与致知格物的关系相近。"穷理"是即事而与事事物物上求理之极,其强调的是对于外在个体的考穷工夫。而"致知"主要则是只主体自身知识得到扩充的结果。因而,两者的对象是不同的。穷理是以主体以外事物为对象的行为。而致知则是这样的行为作用与主体自身而引起的结果。

由上可见,朱熹的"格物致知"论中"格物"、"致知"和"穷理"是联系在一起的整体,而且格物穷理而知至的工夫是一个积习到贯通的过程。这里朱熹沿习了二程的学说,肯定了"凡有一物,必有一理"。格物便是即物而穷理。程伊川讲"今日格一物焉,明日又格一物焉",这种格物的方法看似有支离、繁琐之嫌,且今日格物所穷之理与他日格物所穷之理的关系并不明显,因此为够积习能够贯通天理呢?对此,二程讲:"盖万物各具一理,而万理同出一原"。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是格物的"分殊"之功,而"万理同出一原"则点出了格物所要达到的是"理一"。因此,"理一"既使得贯通成为可能,也是格物、穷理"分殊"之功所要到达的最终目的。所以,从此意义上看,理气论上的"理一分殊"与格物致知论是有非常密切的关系的,而且格物致知论也可以看作是修养认识论上对"理一分殊"的阐发和实践。

程朱讲积习到贯通时,也指出了他人一些有所偏差的理解。其一是"一物格而万理通,虽颜子亦未至此"(《大学或问下》)事实上,这是点明了格物穷理中"积习"的含义,强调了体识"天理"是有一个量上的积累的过程。二程认为"须是今日格一件,明日格一件,积习既多,然后脱然有贯通处"(《二程遗书》十八)。所谓"脱然有贯通处"不是类似于佛家的顿悟之说,朱熹批判用禅宗的顿悟方式来达到格物"此殆释氏一闻千悟,一超直入之虚谈,非圣门明善诚身之实务也。"(《文集》七十二)这是建立积渐工夫上而产生的认识的飞跃,从而达到豁然贯通的境地。朱熹解释二程思想时说"积习既多,自当脱然有贯通处。乃是零零碎碎凑合起来,不知不觉,自然醒悟。"(《朱子语类》卷十八)。因此,如果说"贯通"指的是一种直觉的话,那么其就应该是认识过程中"智的直觉"的体现。其二是"格物非欲尽穷天下之处,但与一事上穷尽"这里点明的是"格物穷理"要达到至极之意。格物的目的在于穷理,而非格物自身,所以不必要事事物物亲自去格一番;从而也反对了繁琐的而不知其旨的格物。同时,要格物穷理,便要努力做到"至"、"尽"。与事上格尽物之理,加之万理同出一原作为保证,便可以达到对"天理"的贯通。所谓"穷理者,非谓必尽穷天下之理,又非谓止穷得一理便到,但积累多后,自当脱然有悟处"。

三、"格物致知"的工夫及目的

朱熹对于二程"格物穷理"是一个积习到贯通的学说推崇备极,他评价道:

"程子之说,切于己而不遗于物,本于行事之实,而不废文字之功。极其大而不略其小,究其

精而不忽其粗。学者循是而用力焉,则既不务博而陷于支离,亦不径约而流于狂妄。既不舍其积累之渐,而其所谓豁然贯通者,又非见闻思虑之可及"

从总体上来看,朱熹肯定格物致知的工夫是一个由量上的积累到质变的过程,他侧重认识过程中的"贯通",只有到达"豁然贯通"的境地,才能"物格"、"知至"、"理穷"。但从具体的"格物"、"穷理"的方法上看,朱熹则又肯定了耳目之官的"闻见之知"和思虑的作用。一方面,他讲"格物"是即事而穷其理,这种实际的作用于外物的工夫就是肯定了通过耳目之官而得到的直接知识。另一方面,穷理方法,即朱熹所谓"用力之方":有读书明理,即"求之文字之中";有论辩,即"索之讲论之际",亦即二程所谓"或论古今人物别其是非";还有"考之事为之着","处事而求其当",这些具体的方法都强调了吸收间接知识的重要性。在获得间接知识上,朱熹又侧重了"思"这个环节。就是以客观对象为依据,运用"吾心之知"的知觉能力以通"理"。虽然"而其所谓豁然贯通者,又非见闻思虑之可及",但是"盖此义理尽广大,无穷尽,不入思虑,则缘会通!"(《朱子语类》卷一百十三)由此,他并没有忽视理性思维在"格物穷理"中的重要地位。此外,"思"还是从"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到"豁然贯通"这个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这说明朱熹已经认识到了理性思维在认识过程中优于基于耳目的感性认识;而且在方法论上,思辩也是不可或缺的部分。对此,清代的王夫之继承了朱熹思与耳目之官并用的思想,并对此作了清晰的唯物主义的阐发:

"大抵格物之功,心官与耳目均用,学问为主,而思辩辅之,所思所辩者,皆其学问之事。致知之功,则唯在心官,思辩为主,而学问辅之,所学问者乃以决其思辩之疑。致知在格物。以耳目资心之用,而使有所循也,非耳目全操心之权,而心可废也。"(《大学经十》,《读四书大全说》卷一)

朱熹在"格物穷理"的具体方法上肯定了耳目之官与思辩对穷理的作用,肯定了人学习知识和外部事物的重要性,但他"格物穷理"的目的并不在运用所穷之理,所致之知于客观事物的认识和改造,不在于把握世界万物的规律,或应用与技术发明来促进人类的进步。这与近代西方认识论兴起的背景目的是完全不同的。朱熹所谓"格物致知",目的在于"明善"。"格物致知"说原居于《大学》八条目之中,其理应服务于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的三纲目。他在《大学章句》最后指出"其第五章乃明善之要",因而,"格物致知"论从一个角度上说就是对于儒家伦理的认识和修养方法。由此可见,"格物"、"致知"、"穷理"之说最终当落于达到最高的道德境界上。"格物致知"是为了"正心诚意",而道德的修养则依靠对于伦理原则的认识和把这些原则内化为"在我者"的程度。所以,"格物致知"道德上的修养方法和认识论的结合。 总的来看,朱熹的"格物致知"论既在求真,也在求善。于事事物物上求理的"格物"之功,不仅获得了对于外部事物的知识,也是对于自身道德体认的践履。知识愈多,认识就愈广愈深,心中之知就愈明;推而扩之,便能够达到对事物义理的认识和对"天理"的体认,即所谓"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所以,通过这样的为学工夫,既丰富了知识,又能正心诚意,达到"止于至善"的最高境界。从"格物致知"是求真求善的途径上可知,朱熹哲学中"穷理"和"明善"是结合在一起的。

格物致知的同义语篇四
《应有格物致知精神》

格物致知的同义语篇五
《朱熹格物致知论》

朱熹格物致知论

《大学》中讲:“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 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 其知。致知在格物。”这样讲在《大学》这部集中围绕着这些问题论述了儒家以修身齐家为根本的政治伦理哲学中,格物致知是何其的重要。朱熹对格物致知问题有相当深的研究,我们今天就这个问题讨论之。

对于这个问题,朱熹专门写了一篇《补〈大学〉格物致知传》,提出了一个格物致知,即物穷理的认识论纲要。其文如下: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按照朱熹的这个解释,所谓致知在格物,就是即物穷理以致吾心固有之知。他说:“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认为人本来有知,天下之舞都有一个理,这样说来人“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就是因为他没有穷尽理。那么“格物”和“致知”是什么哪?我们来分析一下。

朱熹曾说:“此一书之间要紧只在格物两字上认得”,“本领全只在这两字上。”(《朱子语类》十

四)可见“格物”在朱熹《大学》思想中的重要地位。

“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大学章句》释经一章)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补传五章)

“致知之道在乎即事观理以格夫物。格者,极至之谓,如格于文祖之格,言穷而至极也。”(《大学或问》卷一)

“及其进乎大学,则又使之即夫事之中,因其所知之理推而究之,以各行乎其极。”(《大学或问》卷二)

在朱熹看来,格物包括三个要点,即“即物”、“穷理”、“至极”。在朱熹的认识当中,理是先于天地而存在的,是天地万物产生和存在的本源和根据。所以穷理,就是要探求、穷索一切本源,于是三者的关系就是格物的核心在穷理,穷理离不了居奇的事物,穷理就要穷至其极。这里涉及了格物的方法问题,后面我们再说。这里有个问题,就是这个“格”字训为“至”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朱门后学车若水加了两个字,“量”和“度”(见《宋元学案》六十六《南湖学案》之《玉峰脚气集》)。我理解这个“量”和“度”,是使认识达到“适中合宜”,穷极其理,也要“适中合宜”,否则就过犹不及,因为如果真要“极至”,就会使“穷理”意无着落,格至无穷无尽,求索不得,以至居无所定,没有什么标准而言,落到无限求索的空无之中了。

什么叫“致知”?朱熹在《大学章句》中说:“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致知知识就一物上穷尽一物之理,致知店知识穷得物理尽后我之知识亦无不尽处,若推此知识而致之也。此其文义知识如此,才认得定,便请以此用功,但能格物则知自至,不是别一事也。”(《答黄土子耕五》,《文集》五十一)这样朱熹的致知就定位在“通过考究物理,使认识的知识得到扩充而所得的结果”上了,于是补格物致知传中又说:“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这样人心莫不有知即是致知之识,既有能觉之知,更有知识之知。朱熹认为人本来是有知的,但是由于受到世间事物的蔽塞而不能达到通明,必须进行后天的学习方能达到。他说:“这个道理,本是天所以与我者,不为圣贤而有余,不为愚不肖而不足。但其间节目,须当讲学以明之。”(《语类》卷十四)天所赋予人的理是完整无缺的,无论是贤、愚、不肖,他们固有的理都没有变,但是由于人禀受的“气”各有不同,有“昏明清浊之异”,所以理也有通明蔽塞的不同。于是朱熹强调,无论资质如何,要明天赋之理,都要下困学、勉行的工夫。(参见《语类》卷八)

从上可知,格物指努力穷就事物之理,当人民通晓事物之理后,人的知识也就完备彻底了;致知完全是作为认识过程找能够的格物在人所得知识的一个自然结果;所以朱熹认为,若没有格物谈致知是无法办到的。知悉用“格物所以致知”来说格物和致知的关系,一方面说格物以致知为目的,

另一方面致知是在格物的过程中实现的。在赵顺孙篆疏的《大学篆疏》中载:“《文集》曰:格物独可以一事言,知至则指吾心所可知处,不容更有未尽矣。《语录》曰:物格是要得外面无不尽,知至是里面亦清澈无不尽。”这样“格物”和“致知”只是认识过程中的两个不同的方面,“格物”和“致知”不是两回事。知晓了格物致知的关系,我们怎样来格物而达到致知哪?先要弄清格物的“物”,这个格物的对象问题。

朱熹格物中的“物”,是指一切事物,凡天地之间,无论是客观的物质实体,还是某些思维念虑在内。朱熹说:“圣人只说格物二字,便是要人就事物上理会。且自一念着急微,以至事事物物,若静若动,凡居出饮食言语,无不是事。”(《语类》十五)他还说:“格物须是到处求,博学之,审问之,谨思之,明辩之,皆格物之谓也。若只求诸己,亦恐有见错处,不可执一。”(《语类》十八)从而要求人通过对外在对象的考究中把握义理,以达到引起内心的波动热达到致知。这样朱熹认为天下的事物莫不有理,无论是大小、轻重、贵贱等等,万事万物皆有理,所以格物是长理论上讲对这些事物的理也要格,当然在实践中有个轻重缓急的问题,那桐油另当别论了。事物的多样性引起格物方法的多样性来,但是归结到一处,就是要求把一切内格物之功合到“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的道德境界上去。但是把朱熹格物学说仅仅归结到道德境界修养方法上是不完全的,他也是对知识学习的根本求知方法。我们下来探讨一下朱熹的格物致知的几个有机的常规方法。

朱熹的格物致知的模式就是“博学—积累—贯通—推类”,下来我们看看这个模式。

博学。“博学,谓天地万物之理,修己治人之方,皆所当学,然亦各有次序,当以其大而急者为先,不可杂而无统也。”(《语类》卷八)博学是无所不学,但又要有先后次序,不可杂而无序。博学的目的就是要穷理,他还提出必须先博而后约,博而不能反于约,就不能穷理,就会流于杂。 “务反求者,以博观为外弛;务博观者,以内省为狭隘,堕于一偏,此皆学者之大病也。”(《语类》卷九)

“学之杂者似博,其约者似陋。惟先博而后约,然后能不流于杂,而不厌于陋也。”(《答汪太初》,《文集》卷四十六)

“穷理格物,如读经看史,应接事物,理会个是处,皆是格物。”(《语类》卷十五)这里说的很明白,就是博学是为了穷理,这种广泛的学习知识就是为其做准备的。他在此中,还提出了这样一条,就是一方面肯定人心有先知,另一方面强调观物、读书不能有私心,旧见的束缚。他指出:“今学者有二种病,一是主私意,一是旧有先入之说,虽欲摆脱,亦被他自来相寻。”(《语类》卷十一)己意、私见在作怪,难免先入主见,是不可能真正知道彼事的。朱熹有两句诗很有名气,“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观书有感》之一,《文集》卷二)有朱熹的话来解释就是:“读书若有所见,未必便是,不可便执著,且放到一边,益更读书,以来新见。若执著一见,则此心便被此见遮蔽了”(同上);“学者不可只管守从前所见,须除了,方见新意。如去了浊水,然后清者出焉。”(同上)就是这个意思,其实这对“积累”来说也很重要。

积累。程颐讲了这样一句话:“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件。积习既多,然后脱然自有贯通处。”(《遗书》十八)朱熹很注重这句话,他认为,积累可以达到贯通,贯通须由逐渐积累,关于贯通我下一段再说。朱熹十分强调积累之功,他说:“格物致知,大学之端,始学之事也。一物格则一知至,其功有渐,积久贯通,然后胸中判然不疑所行,而意诚心正矣。然所致之知固有深浅,岂遽以为与尧舜同者,一旦忽然而见之也哉!此殆释氏一闻千悟,一超直入之虚谈,非圣门明善诚身之实务也。”(《文集》七十二)这样格物须是一个又一到十,到百的过程,如果不能切实的“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则会一事无成,超越积累而想达到格物是不可能的,虚妄的。在这里积累首先是要切己之实。这里他批判了用禅宗的顿悟方式来达到格物。朱熹的观点是从即物的见闻之知入手,这个“知”要从小的入手,从自己入手。这样今日格,明日格,久之就贯通了。

贯通。在运用这个方法来解决问题时,朱熹首先用“理一分殊”的观点批判了程颐的格一物而万物通的观点。“问:一理则万物通,其说如何?曰:伊川尝云,虽颜子亦未到此。天下岂有一理而万物通便解万理皆通?也须积累将去。如颜子高明,不过闻一知十,亦是大段聪明了。学问却有渐,无急迫之理。有人尝说学问只用穷究一个大处,则其他皆通,如某正不敢如此说。须是遂旋做将去,不成只用穷究一个,其他更不用管,便都理会得,岂有此理!”(《语类》卷十八)“这道理不只是就一件事上理会见得便了,学时无所不学,理会时却是逐件上理会去。”(《语类》卷百十七)照朱熹的说法,每个事物皆有它自己的理,这个理是十分具体的,但是这些具体的理又受到一普遍原理所支配,普遍原理存在于一切有差别的具体的理之中,一切有差别的具体的理,都是普遍之理的个

别表现。这样不可能由只格一物而认识到普遍原理的。他强调由个别具体之理贯通而达到普遍原理,达到认识的飞跃,但我这里要说明一点就是这个“理”,并不是我们现在认识到的规律,也不是宗教认识中的“神”,是朱熹特指的“天理”。这种贯通诚如《大学章句》中所讲的“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推类。实际上前面三个已经达到朱熹所谓的“致知”了,认识到这一阶段似乎可以终结了。但是天地万物千千种种,总不会达到全部都“格”过去了,这样旧有了轻重缓急问题。对于那些没有“格”过的,朱熹说:“物有多少,亦如何穷得尽?但到那贯通处则才抬来见便晓得,是为尽也。”(《语类》六十)这样那些没有经过穷格的事物才会转化为人的现成知识,这个过程就是推类。如何推类,朱熹认为用这八个字“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从一类事物积累而得到一个普遍原理,再用这个普遍原理去推知其他事物之理。他肯定了人在认识事物上的能动性,有认识到一事物与它周围的任何事物都有联系,这是很难得的。但是朱熹得人为这种推理而得的知识,只是大体上如此而已,对此也不能全信,他还有疑虑。

这里我简单地说说这四个方面的内在联系。博学为积累做了准备,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就会贯通而得到一普遍原理,用得到的这个普遍原理推类就可以知道那些未知的事物之理。经过这样一个步骤就可以达到格物致知。朱熹提倡的先知后行在这里很明显的显示出来了。

朱熹继承和发展了程颐的格物致知论,并将他更加完备程颐的格物穷理是多方面的以及其途径和方法是多样性的观点,被朱熹充分发挥,特别是“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件”的观点。当然也有对程颐格物致知论的某些方面的舍弃,这是必要的。

我们可以这样说,在这个问题上,朱熹从不同的角度上展开了比较广泛的论述,在中国思想认识史上是很有价值的。但是我们用现在的观点来看,是很成问题的,对于朱熹这样的哲学家,我们不能因为将他定位在唯心主义阵营中,就一棍子打死,对其一分为二的看待是十分必要的。

格物致知的同义语篇六
《语文教学中的“格物致知”》

语文教学中的“格物致知”

——活动教学是提高学生语文素质的沃土

重庆市奉节县新治初级中学 吴元国 邮编:404609

【摘 要】 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就是语文实践。初中语文实践活动教学资源丰富多采,语文教师要善于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语文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在各种场合学语文、用语文的意识,多方面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

【关键词】 实践活动 特征 操作 语文素质

美籍华裔科学家丁肇中在《应有格物致知精神》一文中提出了学习自然科学应重视格物致知精神,即实验精神。其实,学习作为人文学科的语文也不例外,即注重语文实践活动的开展。《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也明确指出:“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活动,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活动课对于丰富学生生活,开拓学生视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对于加深学生语言体验,提高学生个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有着重要意义。

一、活动教学的特征

荀子认为“行高于知”,王夫之提出“行先知后”。先哲们早就意识到人的知识必须经过实践.活动是人得到锻炼和发展的最佳途径和手

段。活动是能力训练、个性发展的一块沃土。

然而,并不是任何活动都对学生的发展具有价值和意义,我们所提倡的活动教学是指能挖掘学生的创造潜能,培养学生的创造意识,让他们在活泼主动和谐中发展个性的活动。因此,活动教学应具有以下特征:①学生是有意识的主动的积极的参与,具有强烈的主人翁精神,不是教师的传声筒或教师意旨的执行者。②学生在活动过程中能动脑思考,动手操作,亲身体验和探索。③教师在活动教学中是一个平等的指导者的角色。

二、语文活动教学的形式和实操步骤

语文教学有着广阔的天地,不应人为地把它囿于区区的四十分钟之内。我们在向课堂要效率的同时,也要把眼光投向语文学习的外延。我们应该沟通课内课外、校内校外,广泛地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语文实践活动。

活动教学以人为本,关注学生的精神生活、生存状态,着眼于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使他们成为具有主体意识和自主学习能力、创造性人格和创造性思维、合作精神和社会交往能力的以及丰富知识、健康情感、独特个性和良好行为习惯的一代新人。语文活动教学应采取有利于激发学生主体性的丰富形式,如"新闻发布会""语言的艺术--广告""错别字普查""编手抄报比赛"等专题活动,既让学生感受到语文在现代生活中应用的情况,也加强了学生实际应用语文的能力训练,学生学得兴趣盎然,又实实在在。不少学生反映,开展语文活动课以后,自己才感到语文原来是那样有趣、那样有用。

下面以我校八年级六班的《走进古诗苑》语文活动为例,谈谈语文活动教学的实操步骤。

激趣 教师向学生布置:两周后老师将把一堂课交给同学们自己来上,同学们有信心吗?让学生产生过一把教师瘾的强烈愿望,为活动的顺利开展铺下思想和情感基础。

分组 让学生以自愿为原则,分成若干小组,推举出学习组长。人人动手编辑古诗集;每组推选出两名有绘画特长的同学为古诗配画;推选一名有音乐特长的同学唱古诗;每组准备以不同的方式朗诵一首古诗。由于是自由组合,大家都不想落后,学习热情明显提高。 选择 选择过程完全是学生自主的过程,学生充分讨论,积极参与。选择过程实质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学生必须了解古诗的有关知识,选择感情丰富、意境深远的古诗进行赏析,而这正是活动成功的关键。

编辑 我们要求学生分门别类编诗集,学生就必须去阅读大量的古诗,并对有关古诗进行重点赏析,从而把握古诗的意蕴。在编辑过程中,每位同学综合运用各种能力,力争让自己的诗集成为最佳读本.

排练 同学们分组排练诗词朗诵,我们在班内挑选了几名爱好音乐的同学训练了几首古诗歌曲,如李煜的《虞美人》、马致远的《秋思》等,爱好舞蹈的同学还排练了一曲舞蹈,将苏轼的《水调歌头》思念亲人的意境表演的淋漓尽致。活动课的四名主持人事前也做好周密的安排,力求活动课上的井然有序和运用自如.

展示 到了激动人心的一天,经过四名主持人精心的组织和安

排,以及在讲台上出色的调度,再加上同学们热情的支持,一堂声情并茂的活动展示课成功的展现在师生面前,在场师生无不为之喝彩。

评价 应该把评价作为教学活动的一部分,让其成为有利于学生加深对教学实际过程的认识及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在评价中,首先是学生评委对本次活动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评价,确定出优秀的活动项目,并及时给予奖励。然后是语文教师的总结性评价,评价时应着重肯定同学们在本次活动中取得的进步,并指出下次活动应该改进的地方,提出希望。

三、语文活动教学的效果和意义

教师在活动过程中,充当的是指导者、参与者和配合者的角色,学生才是主角。这种"还课堂于学生"的新型的教学方式促进了教学,锻炼了才干。具体表现在:

促学习热情。学生由于拥有了学习的主动权和充分的自由,在活动中无不透露出浓厚的学习兴趣和强烈的学习热情,充分表现了“我要学”的积极心态。

促竞争意识。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语文教学应培养学生良性竞争意识。这次活动,无论是编诗集,还是给诗配画,无不体现组与组之间的竞争,充分体现了作为学习主人的健康精神。

促诗歌教学。以活动的形式进行诗歌教学,取得了单纯课堂教学无法比拟的巨大成效。在整个活动中,学生通过实践活动了解了诗歌的常识、特点,理解了诗歌的情感、意境,以及受到了诗歌审美的熏陶。

练创造能力。“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阅读鉴赏是一种创造,为诗配画,配乐是一种创造,为诗配舞更是一种创造。一位女生大胆的为苏轼的《水调歌头》编了一曲舞,博得了当场师生的好评。

练协作能力。与人协作是新时代对人才的新要求。《走进古诗苑》的整个过程是一个互相配合互相协作的过程,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展示课上都不会成功。

练运筹能力。整个活动的时间虽然有两周,但要做的事情千头万绪,四个主持人如果不能及时理出个轻重缓急,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工作效率,要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同时成功的由学生自个儿上一堂活动展示课,是非常困难的事。

《走进古诗苑》的成果展示课,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的提高是一个极大的促进,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发展和锻炼了健康的情感,健全的人格,在活动过程中体验了成功的喜悦。

语文实践活动得其生活之源,扬其“活动”之波,是鲜活的、动态的、多元的。教师应在教学实践中授学生以渔,导学生以法,开其源,活其流。

语文实践活动是将已有的语文知识技能在实践中应用,又在应用中获得新知,提高能力的过程。只有在教学中做到了上述的“格物”,才能让学生在活动中“致知”,由此以来,知识才会更新,学术才会进步,文化才会繁荣。

【参考书目】

格物致知的同义语篇七
《九语 应有格物致知精神》

《应有格物致知精神》导学案

主备人:顾广师 时间:2010年 月 日 使用者: 课型:

一、学习目标

1. 扫清字词阅读障碍

2. 熟读课文

3. 领会古人所说的“格物”“致知”的含义

二、知识准备

(一)语音

1、测量:“liáng”不能念成 “liàng”。 2、朱熹:“xī”不能念成“xǐ”。 3、彷徨:“pang huáng”不能念成 “fáng huáng”。 4、埋没:“mò”不能念成“měi”。 5、肇:zhào。6、诺:“nuò”不能念成“ruò”。

(二)字形

1、一帆风顺:“帆”不能写成“番”。 2、彷徨:“彷”不能写成“傍”。3、探察:“察”不能写成“查”。

4、不知所措:“措”不能写成“错”。 5、密切:“密”不能写成“蜜”。 6、真相:“相”不能写成“像”。

7、恐慌:“慌”不能写成“荒”。 8、激变:“激”不能写成“急”。

知识梳理

(三)理文脉

本文是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这个思路来行文的。开篇提出论题“学习自然科学的中国学生应该怎样了解自然科学”。接着阐述格物致知的科学含义。再论述实验精神在科学上的重要性,即格物致知的必要性。结尾再次强调格物致知精神的重要性。

三、达标检测

(一)基础训练

1.解释下列词语。

①格物致知:

②袖手旁观:

③一帆风顺:

2.“在中国传统教育里,最重要的是‘四书’,”一句中“四书”指的是( )

A.《诗经》《尚书》《礼记》《易经》

B.《大学》《中庸》《论语》《孟子》

C.《春秋》《论语》《孟子》《礼记》

D.《韩非子》《列子》《孟子》《庄子》

3.下列句子是单句的一项是 ( )

A.科学进展的历史告诉我们,新的知识只能通过实地实验而得到,不是由自我检讨或哲理的清谈就可求到的。

B.实验的过程不是消极的观察,而是积极的、有计划的探测。

C.因为这个文化背景,中国学生大都偏向于理论而轻视实验,偏向于抽象的思维而不愿动手。

D.我觉得真正的格物致知精神,不但在研究学术中不可缺少,而且在应付今天的世界环境中也是不可少的。

4.下列短语结构类型相同的一项是 ( )

A.中国学生 自然科学 传统教育 社会环境

B.抽象思维 轻视实验 一帆风顺 没有准备

C.做研究 作主张 出主意 显微镜

D.经书里说 盲目接受 栽种竹子 袖手旁观

5.下列句子中没有语病的一项是 ( )

A.尽管他们怎么造谣、诽谤,铁的事实是改变不了的。

B.我虽然下决心学好数学,成绩总是提不高,老师也总是给我个别辅导。

C.有的同学,由于对语文无兴趣,因而对数学很爱好。

D.只要学习目的明确,只要肯刻苦努力并讲究学习方法,我们就能把学习搞好;否则,我们就不能完成自己的学习任务。

(二)阅读文段,回答问题。

但是传统的中国教育并不重视真正的格物和致知。这可能是因为传统教育的目的并不是寻求新知识,而是适应一个固定的社会制度。《大学》本身就说,格物致知的目的,是使人能达到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的田地,从而追求儒家的最高理想——平天下。因为这样,格物致知的真正意义便被埋没了。

大家都知道明朝的大理论家王阳明,他的思想可以代表传统儒家对实验的态度。有一天王阳明依照《大学》的指示,先从“格物”做起。他决定要“格”院子里的竹子。于是他搬了一条凳子坐在院子里,面对着竹子硬想了七天,结果因为头痛而宣告失败。这位先生明明是把探察外界误认为探讨自己。 王阳明的观点,在当时的社会环境里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儒家传统的看法认为天下有不变的真理,而真理是“圣人”从内心领悟的。圣人知道真理以后,就传给一般人。所以经书上的道理是可“推之于四海,传之于万世”的。这种观点,经验告诉我们,是不能适用于现在的世界的。

6.这几段文字的论点是什么?选择正确的一项 ( )

A.传统的中国教育并不重视真正的格物和致知。

B.王阳明的思想可以代表传统儒家对实验的态度。

C.儒家认为天下有不变的真理,而真理是“圣人”从内心领悟的。

D.这种观点,经验告诉我们,是不能适用于现在的世界的。

7.作者主要采用了什么样的论证方法证明论点?

8.这三段论述文字是如何紧扣全文的中心论点的?

9.从这几段中,可以看出作者对王阳明的态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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