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2-16 阅读: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篇一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3条 基本定义
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
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或
脱岗连续超过6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
不到岗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
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4条 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
重要依据。
第二章 考勤规定
第5条 公司标准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每天标准工作时间为
上午八时至中午十二点,下午二点至六点。
第6条 工作日内需每天四次打卡:
a. 上午上班打卡、上午下班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为上午六点至八点,下班打卡时
间为上午十二点至中午一点。
b. 下午上班打卡、下午下班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时间为中午一点至二点,下班打卡时
间为下午六点至晚上九点。
第7条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原则上按国家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以公司具体通知为准。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8条 迟到、早退、旷工处罚标准:
月累计迟到、早退次数不超过五次(含五次)者,第一次罚款5元,第二次罚
款10元,第三次罚款20元,依次累计;超过五次者,扣罚本人当月全部浮动
工资部分,超过十次(含十次)者,不享受当月绩效奖金。
旷工半天者,罚款50元,并扣除一天固定工资,旷工一天者,罚款100元,并
扣除三天固定工资,累计旷工二天及以上者,扣罚本人当月全部浮动工资部分,
且不享受当月绩效奖金,最高扣罚总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人月薪资总额。
上下班均未打卡者,按旷工处理。
年累计旷工十个工作日者,不享受当年绩效奖金。
月连续旷工五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十五个工作日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9条 未打卡:
员工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原因不能打卡的,须在人力资源考勤员处签到。
员工确因工作需要直接外出不能按时打卡,须提前一天填写《公出单》,按照审
批权限,报上级领导签批后,提交至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处。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提前填写《公出单》,需在上级领导批准后,提前以短信或电
话形式将情况告知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处,并在当天回公司的第一时间到行
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处补写《公出单》,否则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逾期补办《公出单》,公司一律不予认可。
员工出差须提前一天填写《出差审批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交由行
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处。
第10条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对本部门员工劳动纪律的管
理,确定部门考勤员并及时报备。部门考勤员具体负责督促及指导本部门员工办理
外出登记、请假及出差等手续。
第11条 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处根据公司员工考勤记录,统计罚款情况,并从当事人当月
工资中统一扣罚。
出差管理制度
第四章 审批程序和权限
第12条 员工出差时应填写《出差审批单》,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出差,报请董事长审批。
部门副职及以上人员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其他人员出差,报请主管领导审批。
国外出差,一律由董事长核准。
第五章 出差管理细则
第13条 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及
时补办手续。
第14条 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须经领导审批
后,方可按出差处理。
第15条 出差人员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业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紧急情况
经董事长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第16条 使用企业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17条 因陪同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
征得主管领导同意。
第18条 出差标准规定
出差费用标准:实行限额标准内实报实销。
出差费用标准规定
注:1、职务以公司发文任命为准。
2、其他特殊工具指长途大巴、中巴等公共汽车,不含出租的士。
3、特殊地区指:北京、上海、深圳
员工带车出差的,往返途中过路费、油费凭有效发票据实报销。产生住宿费用
及伙食费的,按上述标准执行。
出差时的招待费用。确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时,各部门要根据不同客户和人数,
本着既节约又能办好事的原则,按照《业务接待申请单》进行审批,报销时按
财务相关规定报销,同时员工报销不再享受伙食补贴。
随同高层人员出行的普通员工,食宿随高层人员。
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标准,需在《出差审批单》上列明原因。
出差返回后,应在一周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19条 人身安全事项
出差在外有酗酒斗殴,与公司无关事件导致意外伤害的,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
没有按照出差规定,夜晚游荡在外导致意外伤害的,公司不给予任何赔偿。
出差在外,有抢劫、偷窃、诈骗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开除,期间发生的事
件和公司无关。
第20条 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请假管理制度
第六章 休假审批
第21条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年假等。
事假: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
病假:办理病假须提供相应的医疗或住院证明材料。
婚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登记手续者,给予带薪婚
假,请假时上需交验三个月内《结婚证》。
产假、计划生育假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丧假:员工亲属过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给予一至三天的带薪丧期。
工伤假:因公负伤,持医院诊断证明及工伤鉴定,可办理工伤假。
年假:根据员工为公司服务的年限,公司相应的给予每年给予员工除法定假日
外的有薪假。
法定假日
第22条 员工及部门主管请假,由个人填写《请假审批单》,请假1天内,由部门负责人签
批;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报部门负责人签批→行政管理中心签批→主管
领导签批;3天以上报部门负责人签批→行政管理中心签批→主管领导签批→董事
长签批;以上手续签批完成后提前一天报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处备案。
第23条 部门副职以上人员请假,1天以上2天以内(含2天),报主管领导签批;3天以上
报主管领导→董事长签批,以上手续签批完成后提前一天报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
处备案。
第24条 因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请假者,待请假结束后出具相关证明并补办请假手续;
第25条 员工休假时,应把工作交接给工作代理人,包括目前正在进行的工作及下一步需要
进行的工作。提前一天将签批后的请假单报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处备案。在休假
期间需保持电话畅通,不能与公司中断联系。
第26条 除产假、病假、工伤假外,其他休假合并时,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
第七章 事假
第27条 员工经批准可享有无薪事假,但必须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前提,年累计不得超过
30天。
第28条 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平均工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补贴、绩效)。
第八章 病假
第29条 员工休病假时,应提前一天将签批后的请假单交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处备案,因
病情突发或严重不能亲自到公司请假者,可向其主管领导电话说明待核实后,由其
部门同事代办请假手续。假期结束附医院诊断证明或住院证。
第30条 有关医疗期的问题: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休息时间为医疗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篇二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督促员工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好习惯,保证 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签到(打卡):
1、因公出差人员。
2、因故请假的人员。
3、临时事务,事后以文字形式说明事由经主管签字核准,将书面文件 交予行政部存档、备查(注:必须当天或次日补上书面说明)。
第四条 上下班时间为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具体公 休时间以公司排班为准,(注:下属机构工作时间以当地为准)。
第五条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当月考勤截止日期为每月底; 每日出勤规定打卡两次,正常打卡时间要求为早08:30 前(上班前) 和晚17:00后(下班后);(下属分支机构以当地为准)
第六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刷卡或签字登记,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 人代替打卡(代签字),如有违反,代打卡人(代签字人)和被代打卡 人 (被代签字人)均给予罚款100元,如再次违反者予以违纪处罚并 罚款200元,第三次出现此违纪行为公司将考虑给予除名;
第七条 未打卡者必须要有真实合理的解释并在未打卡登记表上登记(有直接主 管签字核实)。
1)忘打卡者:将从当月的工资中扣除罚金10元/次;若因工作关系忘 记打卡,需直接主管签字的书面证明,当天没有签字确认(后补的)需 提供当天的工作证明及上级领导签字确认的说明单,否则均按缺勤处理,
2)打卡机不识别:须及时在未打卡登记表上登记,并找本部门上级领 导或者其他人证明在未打卡登记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不做扣罚处理; 若当时没有签字确认(后补的)也将扣除罚金10元/次,并需提供当天 的工作证明;
第八条 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的员工必须填写外出登记单后,经直接主管签字核 实后上报行政部,方能离开,不办理者,均按缺勤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 经上级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并报行政部备查;
第九条 统计人员伪造、涂改现象者当日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 员工出勤情况每月底由行政部统计并交财务部一份,作为核发工资和 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十一条 全年出勤率累计低于97%或事假超期者,不予考虑当年调资。
第十二条 员工旷工半天扣发当日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两日工资,连续旷工3天 或全年累计旷工7天者应予解除劳动合同。
请、休假管理制度
员工请、休假,不如实反映情况,虚构请假理由,开虚假医疗诊断证明, 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条 请假程序:
1) 员工休假需事先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批假人必须保证部门工作不受
影响下批假),并到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休假结束后应立即到行政
部办理销假手续;
2) 请假人必须将工作交接清楚方可休假。
3) 请假有效程序为:请假人向逐级领导提交书面的《请假单》,经最终审
批权限人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附:《请假单》
第二条 批假权限
普通员工
部门主管请假,需总经理审批后按批准意见执行,并到行政部备案。
第三条 请假要求与相应的规定
1) 员工请假无论时间长短及假类形式,除急诊病假及突发事件(必须在
当日10点之前本人或家人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
续)外,一律需按照请假提前时间要求事先提交书面的请假单,否
则按旷工论处,病假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每年累计病假不得超
过12天;事假每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3天,每年累计请假不得超过
12天;超过者公司予以劝退。
2) 员工假满后应及时至行政部销假,确有突发事件导致假满仍不能及时
上班者须及时报知批准人,可按事假处理。逾期不归又无报告者按
旷工处理;
第四条 病假
1) 员工因病请假属病假。病假应及时告之本部门负责人。凡请病假者必须出具北京市三级以上医院 (私立医院无效)的病假证明,无病假证
明者按事假处理;
2) 员工病假经核实确属严重需住院,连续7天,按公司病假管理制度执行,连续病假达到十天者,公司可考虑为该病假员工所在岗位聘用其它人员,并协商辞职、辞退事宜。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连续住院治疗或休养,不能继续工作的,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可享受规定的医疗期,医疗期间,只发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额的生活费,公司给予北京市最低社保补助,医疗期满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公司可以予以辞退;
病事假扣罚标准如下:
1--3天扣除当日标准工资20%,绩效保底、补助全部扣除(住房、社 保除外)。
4--7天扣除当日标准工资50%,绩效保底、补助全部扣除(住房、社 保除 外);
7天(不含7天)以上扣除当日工资,绩效、补助全部扣除(住房、 社保除外);
3) 未按以上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 事假
1) 员工因私请假属事假,并应依据批假权限及请假时间进行请假和审批;
2) 若遇突发事件,不能履行请假手续,应及时通过电话请假并获批准,并于返岗后当日内填写请假单,部门负责人核实确属实情后,准予补假;返岗当日内报行政部备案;
3) 事假以小时为申请单位,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
4) 试用期员工请病、事假,试用时间顺延,累计达5天者,按自动离职
处理;
5) 月累计事假三天以内,扣除请假天数乘以日工资,月累计事假超过三天以上,公司予以劝退;
6) 未按以上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处(一天当旷工三天,连续三天者,公司予以辞退);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篇三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规范实用版》
1. 目的 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 管理规定
3.1. 工作制度
3.1.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13:00—17:00
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3.1.2打卡制度
3.1.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3.1.2.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
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2.5手工考勤制度
3.1.2.6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1.2.7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2.8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1.2.9 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3.2加班管理
3.2.1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3.2.2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3.2.2.1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凡是达到月工时标准的,应扣减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对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
3.2.2.2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3.2.2.3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3.2.2.4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3.2.2.5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
3.2.3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3.2.3.1《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3.2.3.2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各部门的考勤员(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及加班申报。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文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有效。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管。
3.2.3.3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3.2.3.4如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未设文员,以上职能由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指定的人员履行。
3.2.4倒休
3.2.4.1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由部门考勤员确认当月的加班实际天数签字后,交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签批。
3.2.4.2当月倒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
3.2.4.3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倒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倒休天数。
3.2.4.4员工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
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补偿。
3.3各类假期规定
3.3.1病假
3.3.1.1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3.3.1.2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3.1.3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累计3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3日以上,在7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70%。超过7(含)日以上的,从第7天开始,执行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所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和职业病标准进行劳动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公司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6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3.2事假
3.3.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3.3.2.2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篇四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xxxxxxxxxxxxxxxxxxxxxx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xxxxxxxxxxxxxxxxxxxxxx部所有员工。
第二章 出勤
1. 公司的工作时间:每周六个工作日,上班时间为7:50,下班时间
为17:30点,中午休息一个小时(含就餐时间)。特殊岗位的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性质调整,需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行政专员执行。
2. 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一小时之内到岗为迟到; 17:30以前无故离
岗的为早退。迟到或早退在5分钟以内,每次扣款5元;超过5分钟小于15分钟每次扣款10块;超过15分钟小于30分钟每次扣款20块;超过30分钟小于一小时每次扣款30块。
3.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未经批准,不上班的;
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以上,未请假的;
不打卡而没有书面说明情况的;
旷工的最小时间单位为半天;
4. 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由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
它公众假期,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期间为带薪假日。
5. 员工请假的最小时间单位为1小时,累计6小时按一个工作日计
算,当月累计不足6小时的,每小时按照日工资的1/6计算考勤。
第三章 请假
1. 假期种类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带薪年假等。
所有假期均须填写《假期申请表》,完成审批程序后,交人事行政专员备案。
2. 请婚假、年假、产假、陪产假,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部门经理提
出书面申请;再送总经理审批;最后报人事行政专员备案。
3. 请病假、丧假、事假,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可以在休
假发生的当天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向直属上级请假,事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交人事行政专员备案。
4. 病假
病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无需开病假证明;
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应有医院的病历复印件,住院须有《住院
通知单》和病历复印件,并将此证明附在请假单后;
请长病假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者,公司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与
其解除劳动关系。
5. 事假
1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由人事行政专员审批;1个工作日以
上,3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部门经理同意后由人事行政专员
审批。3个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部门经理、人事行政专员同意
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请假申请交人事行政专员备
案。(此条同样适用于婚假、产假、丧假的审批);
若连续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须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
否则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6. 婚假
婚假一般为3个工作日,在岗二年以上的职工婚假增加到7个
工作日。
婚假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按请假审批权限,逐级上报,最后报
人事行政专员备案。
婚假只能在结婚日后3个月内休完,试用期及到岗一年以内的
员工不享受婚假。
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养父母、岳父母)
死亡,可获得3个工作日丧假。家住市外或省外适当给予路途
时间。
7. 年假
员工自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满一年
的,每年可享受3个工作日带薪假;满第三年的,每年可以享
受7个工作日的带薪假。
休假前必须安排好个人工作,以保证工作正常进行为前提。 员工带薪年假须在次年内休完,不得累计,且两年年假不能连
休,年假和其他带薪假也不能连休。
员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动冲抵年假。事、病假冲抵年假不作
扣款处理,冲抵完后,再按所请事假天数扣款。
员工休、事病假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当年不享受年假;当
年已享受年假的,应将已享受部分从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8. 产假及陪产假
公司视员工个人情况予以另行约定。
第四章 监督和管理
1. 公司全员上下班必须打卡。由人事行政专员负责监督员工考勤。
2. 员工因公、私事不能按时上下班打卡的,应当事先向其直属主管
请假,事后向考勤人员补交请假说明。
3. 严禁托人、代人登记考勤。
4. 考勤统计的日期为当月1日至次月1日。
第五章 扣款
1. 病假处理方式:
病假为无薪假期,一天病假按1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病假可用年假冲抵,最低冲抵单位为0.5个工作日。
2. 事假处理方式
事假为无薪假期,一天事假按1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连续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公司可以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与其
解除劳动关系。
事假可以用年假冲抵,最低冲抵单位为0.5个工作日;
3. 旷工处理方式
旷工期间扣除按本人旷工期的工资及其他补贴。
连续旷工三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五个工作日或五个工
作日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
4. 未打卡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则视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
实到时间以迟到、早退、旷工计算。
5. 凡发现托人代人打卡的情况,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给予通报批评,
并分别罚款100元;如委托人属迟到、早退、旷工的,还应按相应条款另行扣款。
6. 员工休婚假、丧假、年假、产假及陪产假期间,工资待遇视同于
正常出勤,但不享受其他补贴。
第六章 附则
1. 本规定由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部制定并负责
解释。
2. 本规定适用于xxxxxxxxxxxxxxxxxxxxxx部所有员工,公司其他部门员工使
用规定由公司另行规定。
3. 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有效。
4. 本规定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
xx部
2011-04-01
总经理审批意见: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篇五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最新》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3条 基本定义
◆ 迟到:按规定上班时间没进入工作岗位打卡签到,视为迟到。迟到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计算。
◆早退:按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提前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离岗的按旷工半天计算。
◆旷工: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私自休假者;各种假期愈期不归,又无续假手续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视为旷工。
第4条 处罚标准
◆迟到、早退:每发生一次罚款10元,月内累计超过五次者,扣罚本人当月5%工资,超过十次(含十次)者,扣罚本人当月10%工资。
◆旷工:旷工半天者,罚款50元,并扣除半天固定工资;旷工一天者,罚款100元,并扣除一天固定工资;累计旷工二天者,罚款200元,并扣除两天固定工资;累计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二章 考勤规定
第5条 上班时间规定
后勤部 冬天: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8:00
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周日休息,休息日及工作时间原则上按规定执行,如变动、特殊情况以公司通知为准。
工作日内需每天四次打卡:
冬天:
A.上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上午7:00至
8:00点,下班打卡时间段为中午12:00至12:30。
B.下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时间为晚上17:30至18:30。
夏天:
C.上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上午7:00至8:00,下班打卡时间段为上午11:30至中午12:30。
D.下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时间段为下午18:00至晚上19:00。
门 店:冬天 一门店7:00—21:00 其它门店7:30-20:30
工作时间以倒班为准,实行上下午倒班制。工作日内实行每天两次打卡: 注:如特殊情况未按以上规定时间打卡,可按实际到岗时间打卡,后可经领导批准后申请补卡。
第6条 打卡规定
A.公司所有员工实行打卡上班,上下班必须按第5条规定打卡。
B.每天上班后由专人打开安装有OA考勤系统的电脑,找到考勤打卡界面,进行打卡上岗。
C.如因临时原因无法准时到达公司,须与规定上班时间之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D.因公外出或因其他公务等,上班或下班未打卡者,必须于上班后或次日下班前由各主管领导核准并说明理由补卡。
E.忘记打卡的员工, 需要其直接上级核实,情况属实的,后将漏掉打卡的时间经经理同意后给予补签。
F.公司领导及部门经理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
G.总经理办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分管部门。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总经理办公室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
第7条 处罚标准
A.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每发现一次扣罚双方当事人10元。
B.员工要自觉爱护考勤卡,要保持卡面清洁,如有损坏或丢失,及时到办公室办理补卡手续,并交纳补卡费10元。
C.员工辞职(调离)时要将考勤卡交回公司,办理相应的手续,如有损坏或丢失,将给予10元的经济处罚。
D.部门主管对补卡审核不严格或包庇,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E.门店不遵守营业时间早关门、晚开门,每发现一次扣罚门店负责人20元。
第8条 考勤统计时间
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月初1-2号由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所有员工的考勤进行审核。审核后考勤提交财务部作为制作工资的依据。
请假管理制度
第三章 各种假期规定
第9条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
◆病假:员工因病休假,需持有医院出具的医院诊断(三天以上),基层人员有事打电话请假、方可休息。因急诊,不能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应用电话向有权限批假者请假,并在24小时内持急诊证明补办请假手续。◆事假:员工确因有事需休假,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特殊情况来不及提前请假时,应用电话向有权限批假者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工伤:凡在工作中因发生事故而受到的伤害,经由所在部门写出事故报告并附医疗鉴定,经劳动部门认定方可确认为工伤。
◆丧假:只限员工直系亲属死亡时。
◆婚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结婚登记手续者,给予带薪婚假。
◆产假:为了保护怀孕女员工的身心健康,可享受3个月的假期。
第10条 相关规定
◆病假:员工休病假时,应提前提出请假申请,假期结束附(旗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如需续假应提前申请,病假每发生一人次(天)扣款30元。如超出请假天数,未办理请假手续,视为旷工,处罚标准按旷工处罚标准执行。
◆事假:员工请事假时,每发生一人次(天)扣款50元。
◆工伤:经行政管理中心鉴定后确认属于工伤的,福利待遇按政府有关规
定执行。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含配偶父母)、按请假手续办理申请,可给予3个工作日丧假(不含旅途时间),丧假期间享受100%基本工资,超出假期按事假进行计算。
◆婚假:婚假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可享受10天带薪婚假,一次连续休完。超出的假期按事假进行计算。
◆产假: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女员工享有90天产假,产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女职工产假结束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给予授乳假,一日两次,上下午各一次,每次1个小时。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享有3个工作日带薪假期。
第11条 请假方式
员工及部门主管请假,全部采用OA系统进行请假申请,按照审批流程审批批准后方可休假,具体情况参照《请假流程》。
附:《请假流程》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篇六
《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1.目的 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员工工作绩效考核、计发劳动报酬的重要依据。为规范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运行,特制订本规定。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各驻外分子公司(事业部)参照本规定制订相应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并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后执行。
3.管理责职
3.1 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是考勤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
a) 监督检查员工考勤纪律,调查处理考勤违纪现象;
b) 设专人负责各部门考勤记录统计表的收集、录入、统计汇总与反馈; c) 指导、监管各部门及分子公司(事业部)人力资源部门考勤管理工作,审核分子公司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3.2各职能部门是所属员工考勤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主要负责:
a)教育督导部门员工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纪律。
b)审核本部门员工的相关考勤申请流程,监控员工日常的考勤违纪行为并反馈给考勤主管部门。
c)本部门内指定专人(部门考勤管理员),负责依照本管理规定,做好部门员工每月考勤的统计上报工作。
3.3信息管理部门是考勤管理信息平台的技术支持部门,主要负责:
a)开发或提供专业的考勤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负责提供系统的技术支持。
b)系统日常操作的指导、咨询,与供应商确定良好的售后服务。
c)系统故障维护,数据安全管理。
3.4 各分/子公司(事业部)是本单位员工考勤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参照本 规定,结合当地政策与实际情况,制订本公司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并上报总部人力 资源部审批备案后组织落实。
4.相关定义
4.1“请假”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员工因私不得不离开工作岗位而应履行告知申请和签批手续的行为。
4.2“迟到”是指到了规定的上班时间,员工未按时到达工作岗位的行为。
4.3“早退”是指未到规定的下班时间,员工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4.4“旷工”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应到达工作岗位而擅自不到工作岗位的行为。
4.5“窜岗”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或非联系工作需要,员工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并随意到他人工作岗位的行为。
4.6“怠岗”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员工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但不努力工作或没用心工作或干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行为。
5.工作日、休息日、法定休假日、民间节日和加班
5.1 工作日:实行一周5天工作日制,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5.2工作日作息时间。公司根据季节,将工作日工作时间分为夏令、冬令时间。
5.2.1每年的4月1日至8月31日执行夏令时间,原则上规定为: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
5.2.2 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执行冬令时间,原则上规定为: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5.2.3具体工作时间调整以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发文通知为准,各部门及分子公司(事业部)的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业务需要参照以上要求制订,具体方案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并送总经办备案。
5.3休息日。公司实行双休日制,原则上为每周星期六和星期天休息2天,但生产一线及轮班制岗位的休息日不固定,实行轮休。
5.4法定休假日。公司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法定休假日执行。公司在下列节日期间安排员工休假,若有调整,将以政府部门发布的通知作为依据再行发布通知:
a)元旦:1天(1月1日)
b)春节: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c)国际劳动节:1天(5月1日)
d)国庆节:3天(10月1、2、3日)
e)清明节:1天(农历清明当日)
f)端午节:1天(农历端午当日)
g)中秋节:1天(农历中秋当日)
h)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3月8日)
以上法定假日(除妇女节外)如适逢休息日(即星期六、星期天),应当在工作日补假;如适逢闰月,为头一个月节日当天。
5.6月标准工作日。公司执行月标准工作日为21.75天,其计算依据:
①全年365天,1年52周,每周休息日2天,全年休息日为104天;
②月标准工作日=(365天-104天)÷12个月=21.75天/月。
5.7加班。
5.7.1公司要求员工需在正常工作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若因工作需要加班,员工需提前1天通过OA提交或填写《加班申请单》报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未按规定流程申请报批或部门负责人不同意的,视为个人自主行为,公司不计付加班补贴,不给予调休。
5.7.2公司部门模块副经理级以上人员和实习人员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可给予同 等时间的调休,不计算加班补贴;其它计时工资制人员加班,可给予同等时间的调 休或按规定计算加班补贴。模块副经理级以上人员的调休有效期为加班结束之日起 90天,其它计时工资制员工为30天。
5.7.3工作日延时加班补贴:计时工资人员以2小时为计算单位(不足2小时不予计算),按“基本工资/月应出勤小时数”的150%标准计算;生产车间计件工资制人员按延时小时数给予计算夜班补贴,具体标准为:
5.7.4休息日加班补贴:主管级及以下计时工资制人员休息日加班的原则上在规定期限内按调休处理,确因工作原因无法安排调休的,经员工本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后,给予计算加班补贴,按日基本工资的200%的标准计算。
5.7.5法定休假日加班补贴:按日基本工资的300%的标准给予计算。
6.有薪假
6.1工伤假。
6.1.1员工因工负伤,须按当地政府和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工伤确认,在指定时间内到定点医院确认并治疗后,可享受工伤假。工伤假(医疗期)长短依据医院诊断意
见确认。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凭医院诊断证明经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假期不得累计超过政府规定的期限(12个月)。
6.1.2员工休工伤假,需通过OA提交或填写《员工休假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方可休假,事后凭医院医学鉴定证明确认。未按规定流程请假和提供证明的,按事假处理。如遇特殊紧急情况需立即送往医院治疗或抢救的,申请可由所属部门同事代为办理。
6.1.3员工休工伤假期间,公司按月基本工资全额计发薪酬,发放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6.1.4工伤员工超过核定的工伤假期不回公司上班的,应申请事假,不申请事假者, 以旷工处理。
6.2病假。
6.2.1员工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经医学鉴定确认需要休假的,可享受病假,假期时间根据医生的诊断意见确定,但不能超过医疗期规定。
6.2.2医疗期规定:根据本人入职本公司时间,入职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5年以上的医疗期为6个月。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6.2.3员工休病假,需通过OA提交或填写《员工休假申请单》附上医院诊断证明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批后方可休假,未按规定流程请假和提供证明的,按事假处理。如遇特殊紧急情况需立即送往医院治疗或抢救的,申请可由所属部门同事代为办理。
6.2.4病假休假期间工资标准:按日支付薪酬,入职不满2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60%计发;入职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70%计发;入职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计发;入职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90%计发;入职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100%计发。病假工资发放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6.3婚假。
6.3.1员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适龄结婚的,可享受婚假3天,双方符合晚婚条件(男年满25周岁及以上,女年满23周岁及以上)的,可增加婚假10天予以奖励。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3天,不享受晚婚假。
6.3.2员工休婚假,需提前1周通过OA提交或填写《员工休假申请单》,需附结婚证扫描件或复印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后方可休假。未按规定流程请假和提供结婚证明的,按事假处理。婚假在员工领取结婚证之日起1年内有效,超出时间的不再享受。
6.3.3婚假休假期间工资标准:按岗位工资标准全额计发薪酬。
6.4产假和节育手术假。
6.4.1产假。已婚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分娩,提供相关证明可享受以下假 期。
a)办理《计划生育准生证》正常自然分娩的,享受90天产假。
b)实行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者,增加产假15天。
c)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增加产假35天,男方增加看护假10天。
d)难产、剖腹产,经医院证明,增加产假30天。
e)多胞胎生育,在享受90天产假的基础上,每多一孩增加15天产假。
f)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经医院证明,可给予产假15至30天。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经医院证明,给予产假42天。
6.4.2 节育手术假。接受节育手术者,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结扎证》或相关医学证明分别给予以下假期:
a)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2天;
b)取宫内节育器,休息1天;
c)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
d)输卵管结扎,休息21天。
6.4.3公司员工申请以上假期,需提前1周通过OA提交或填写《员工休假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方可休假。难产或多胎生育需延长产假的,凭医院开具相关证明。节育手术假在期满后3天内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规定流程请假和提供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6.4.4产假和节育手术假期间工资标准:按日基本工资全额计发薪酬。
6.5丧假。
6.5.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可享受3天丧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篇七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办法
总则
1、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现结合公司企业管理需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期全体员工自觉、认真地予以执行;
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综合部负责实施,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义务;
3、公司考勤管理采用指纹签到系统,公司于食堂处安装一台指纹考勤机供全体员工记录出勤使用;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指纹考勤实行每天一次签到和一次签退;指纹考勤机是对员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指纹考勤机必须本人亲自考勤,员工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
4、有关缺勤管理及违反考勤制度的处罚严格依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各部门员工应按照考勤管理的流程和规定及时报批报备,综合部考勤员应及时、完备地做好考勤事项的核批、记录及相关资料的存档备查工作。综合部门将于每月末审核统计员工出勤情况,并根据该审核统计结果对员工的每月应发工资数额予以调整;
5、员工年度累积出勤情况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因素之一予以考量。
第一章 考勤机使用注意事项
1、员工要严格按照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将水、油、灰尘、砂砾等物质留在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东西接触考勤机。若有个人损坏情形将对其通告批评并要求其核价赔偿;
2、考勤机上已设定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如考勤机出现故障或出现其他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协调管理员解决,若擅自摆弄而致考勤机损坏的,将对其通告批评并要求其核价赔偿;
3、使用指纹考勤机签到/签退时,手指平压于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采集头上;不要快速的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确认完毕后方能离开;
4、为便于考勤管理人员确认考勤机记录,除因休假或全天外出未到班到岗而无法指纹签到的,员工到班到岗(含值勤日)必须签到/签退。
5、除经审批确认的特殊情况外,员工出勤时间一律按指纹考勤记录的时间为准。
第二章 具体规定
第一条 工作时间
1、公司工作时间实习季节区分制: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00—5:30;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0—6:00; 因季节变化调整工作时间的以综合管理办公室的通知为准;
2、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但因岗位职责特殊及其他特殊需要安排相关部门及人员公休日值班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应予配合;
3、有关员工的法定节假日的休假的规定,具体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给假及调休处理。
第二条 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超过十五分钟后到班者以旷工(职)半日论,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职)半日论,因审批确认的特殊情况而致签到/签退有此情形的除外;
2、员工每迟到早退一次,扣款10元以示处罚,部门负责人迟到早退的,每一次扣款20元以示处罚;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工(职)半日论,;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公司有权视情形给予通报批评、扣除一定比例的月度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不同程度的处罚措施;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班的,应及时电话告知公司总经理、部门主管并报综合部知悉,到班后及时补充《考勤特殊情况说明》交存综合部,经核查属实且报备手续齐全的,综合部门予以记录后不作迟到早退处理;
5、员工实际到勤但忘记指纹签到/签退或因考勤机故障无法指纹签到/签退或因公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未能指纹签到/签退的,需及时填写《考勤特殊情况说明》按流程呈批后交综合部门考勤登记备查,本《考勤特殊情况说明》需一事一呈批,一月一交存,如无经审批确认的特殊情况说明而缺勤的,一律按指纹考勤机记录的迟到/早退/旷工(职)状态予以处理;
6、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职)论处且将扣除月度绩效工资的20%以示处罚。
第三条 请假
1、部门主管以下人员请假半天及以下者由部门主管批准,部门主管以下人员请假半天以上者及部门主管请假的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所有在职员工请假三天及以上的由公司董事长批准,副总经理、总经理及董事长秘书请假由董事长批准;
2、因需请假人员经核准允许休假的均须在综合部门备案以便工作协调和紧急联络。部门主管及以下员工休假的需持书面《员工请假单》按流程呈批后于休假前一个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综合部,副总以上人员经董事长批准同意请假的,口头通知到综合部即可。因事发突然未能提前呈批但已征得口头同意的,应及时补充相关书面文件交存综合部门,否则一律按照旷工(职)处理;
3、因享受年休假、国家法律规定的相关员工假(婚假、产假/陪产假、计生假、丧假等)的请假人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提前按流程呈批《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并至少提前一个工作周报备综合部;
4、员工因获准享受本办法所列法定带薪假/薪资补贴假的,应填写《考勤特殊情况说明》交综合部备案供核算薪资使用;因一般事假及普通病假可不予填写呈批《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实际迟到早退、旷工(旷职)的,不可填具呈批《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否则一律按照伪造出勤记录论处;本《考勤特殊情况说明》需一事一呈批,一月一交存,如无经审批确认的特殊情况说明而缺勤的,一律按指纹考勤机记录的迟到/早退/旷工(职)状态予以处理;
4、员工休假期间达3天以上(含3天)的需做好相关工作交接并在休假期间保持联络畅通以及时应对紧急工作处理情形。经获准休假3天以上的员工,应填写《日常工作交接单》按流程呈批核实工作交接情况,并于休假前一个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综合部。
5、未按规定请假即休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的,以旷工(职)论处且将扣除月度绩效工资的10%以示处罚;伪造请假事由或请假手续者,一经查明属实,以旷工(职)论处且将扣除月度绩效工资的20%以示处罚。
第四条 病假
1、员工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应填写《员工请假单》按照请假流程提前呈批,并应于休
假前一个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综合部;连续请病假两个工作日以上(不含两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公立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如不能提交相关证明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并扣除月度绩效工资的10%以示处罚;
2、员工因急发病情需请假的,应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向其所在部门领导及公司总经理请假,经批准方可休假;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后两日内向综合部报备补充的流程文件,连续请病假两个工作日以上(不含两日)的,还需提交区级以上公立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如不能提交相关证明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并扣除月度绩效工资的10%以示处罚;
3、非需住院治疗的一般病假,病假期间每日/每小时工资将从应发工资中予以扣除;
4、员工患病及非因公伤需要接受住院治疗的,凭病历及医院证明可申请病假,公司将根据员工病情严重程度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间公司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超过医疗期仍未痊愈者,按事假处理,扣除相应的事假考勤款;
5、无正当理由或虚构谎报病假者,一经查实,公司将视情形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关系等不同程度的处罚措施。
第五条 事假
1、员工因私人事务须作请假处理的,应填写《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按照规定的请假流程呈批,并应于休假前一个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综合部。未按规定报批报备而擅自休假的,一律按照旷工(职)处理;
2、事假期间每日/每小时工资将从应发工资中予以扣除;
3、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需在外出办理业务前向部门主管(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的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按照旷工(职)处理;
4、员工每年累积事假不得超过12天,超过12天的一律以旷工(职)论。
第六条 年休假
1、员工在公司累计工作满一年的,享受每年5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5个日历日;
2、员工申请年休假的,应按流程呈批《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并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报备综合部;
3、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4、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5、员工本年累计事假8天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第七条 婚假
1、员工请婚假,需按流程呈批《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并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报备至综合部;员工应于婚假后及时向综合部提供结婚证书作为相关事实证明;
2、适龄结婚的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方满25周岁、女方满23周岁)享受婚假7天;
3、员工婚假期间享受本岗位基本工资收入。
第八条 产假及计生假
1、产假期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公司对参保员工不另行计发生育津贴,员工由于生育所产生的一切检查和医疗费用都将根据天津市政策予以报销,由员工本人产后到天津市生育保险处办理,公司综合部门予以必要的协助;
3、员工休产假/陪产假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计生假前提交医院证明,按公司规定的流程填具《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呈批报备。
4、员工产假期间享受本岗位基本工资收入。
第九条 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公司将酌情给予1-3天丧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2、员工办理丧假需按流程呈批《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并报综合部备案;
3、员工丧假期间享受本岗位基本工资收入。
第十条 工伤假
1、员工因工受伤,由其所在部门及时通知综合部;根据情况严重程度,综合部于48小时内到工伤部门报案;
2、员工因执行公务负伤或致伤残者,持指定医院证明,经公司确认确不能出勤,核给工伤假的,按照员工月平均工资的60%予以发放;工伤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一律按照旷工(职)处理。
第十一条 值勤
1、公司值勤分为:1)上班日的值夜;2)休假日的值日及值夜;值日值夜悉遵照本办法执行;
2、公司休假日(周末公休日及部分法定节假日)值日由部门职员轮流排班执行,财务部无特殊情况可不排班值勤,综合部应保证每值班日有一人值勤,工程部门应保证每值班日有所在部门50%以上的人员值勤;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均免值勤;
3、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协调、监督本部门值勤安排,并应于每周五下午将本部门本周值班人员安排报综合部,由综合部统一公示记录;
4、值勤人员职责如下:
1)代理收受保管公私函件及电文;
2)接待来客,收听电话及整理收文并归放各部门、各办公室;
3)巡察本公司办公区、接待区,注意电气安全、电气节约及清洁卫生工作,并预防窃盗及其他可能危害公司安全的事项;
4)处理当日其他临时发生的事务,但事后应分别报告部门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必要时,亦得请示总经理及董事长办理后办理;
5、值勤人员不得推诿免值或擅离职守,如因病或因故确实不能到值者,应事先自行委托本公司同职人员代值并向综合部报备,经委托代值的,其一切责任则由代值人员承担;经取得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同意而免于值班的,经报备综合部可不予值勤安排。
6、公司值夜另有专人担任,不须轮值,但其职责除前条所列各项外,尤应注意人员的来往走动,灯火管理及门户安全等事项。
7、公休日值日时间原则上与日常上下班时间一致,经总经理及董事长核准可稍晚于上班日工作时间到班或稍早于下班时离班;值夜时间以当日下午下班后至隔日上午上班前以内的时间为限,但需候接替人接值后始可离班。
8、在岗人员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故公司不另行报支加班费,但值班期间公司提供全天工作餐,并在每月计算考勤扣除以核定月工资表时将值班天数与法定工作天数并行计算以作平衡,值班一天为正常上班的半天计算,故各部门值班人员务必及时报综合部门记录备查。
9、违反上述值勤规定而擅自行事者,皆按正常工作日考勤管理做迟到/早退/旷工(职)处理。
第十二条 出差
1、员工因需出差或接公司指示出差的,应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按流程呈批,呈批获准的应在出差日开始前一个工作日交综合部门存档备查,未按规定提交流程文件或所提交的流程文件无领导批示而擅自离职离岗者一律按照旷工(职)处理;
2、员工出差应向同职人员做好岗位工作的交接,并应在出差期间保持联络畅通,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进程。核批的出差期满应及时返岗述职;如因工作处理需延长出差期间的,应在征得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同意后报备综合部门,并于返岗后两个工作日内向综合部补充报备相关流程文件,未能提交补充文件的,一律按照旷工(职)处理;
3、出差员工应提交《员工出差申请单》至财务部门,并按照核定的拟借出差费用领款;员工应于返岗后两个工作日内向财务部门提交相关票据如实核销出差费用;
4、接公司指示出差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具,合理降低出差费用;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述职。
第十三条 旷工(职)
1、以上列明的违规迟到/早退及违规请假情形按照旷工(职)处理的,依照本条规定予以记录、计扣工资;
2、旷工(职)半日者,由综合部予以记录备查,不计发旷工(职)期间内的日/小时工资,并扣除当月月度绩效工资的10%以示处罚;旷工(职)全天的,由综合部予以记录备查,不计发旷工(职)期间内的日/小时工资,并扣除当月月度绩效工资的20%以示处罚;连续旷工数日的,绩效工资的扣除累计计算;
3、以上第一条至第十二条列明的几种情形下计扣绩效工资比例的规定不与本条关于旷工(职)绩效工资扣除的规定相冲突,有如上条款列明情形的,应扣绩效工资与旷工(职)处理下的绩效工资的扣除并行计算;
4、连续旷工(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职)达十二日者,除依照上述规定予以处理的外,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篇八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 延迟10分钟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三、工作时间:每星期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七个半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管理
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
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
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
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国
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在节日期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
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8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本部各级人员请假均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呈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无故旷工3日以上的开除处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总经办请假。返工后,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
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七、考勤管理
部门经理以及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 总经办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负责部门。公司值班保安员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总经办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
公司总部人员因公到项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时回来打卡的,须在《未打卡情况说明书》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点,报其主管领导签核,其《未打卡情况说明书》必须在2天内报总经办签核,于每月月末报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上班前已知需从公司总部外出办事,须按时打卡,不得后补。 每月迟到累计达30分钟内、上班忘记打卡不超过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迟到、早退、漏打卡(无《未打卡说明书》)累计3次,扣发1天工资,累计4到6次,扣发5天工资,累计7到10次,扣发10天工资。
因工作需要到各项目部须填写《外勤工作登记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须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负责统计汇总上报主管副总经理,作罚款和发工资依据。
附:《未打卡情况说明书》,《请假条》,《外勤工作登记表》
员工请假单
员工请假单
未打卡情况说明书
外勤工作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