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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地执与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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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如何做好企业各项管理制度的编制与执行》

如何做好企业各项管理制度的编制与执行?

分类:企业管理 | 标签: 制度 管理制度 培训 贯彻 力度

2007-10-16 14:26阅读(260)评论(0)

现在企业已经越来越重视管理制度的建设,而且各项制度的文挡都做得很漂亮,乍一看似乎管理已经做得很到位,但是实际上很多企业光有一个管理形式,实际执行力度却很差,因此,制度往往无法得到很好的贯彻,其结果是管理徒有其表,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造成执行差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制度的编制过程中没有考虑到实际情况,致使管理制度根本无法贯彻;二是虽然制度可行,但是各管理部门人员不重视执行情况,人员在素质上、思想上都跟不上制度的脚步,又不注意培训,所以最终的执行还是以失败告终。那么应该怎样避免这些问题呢?

首先,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稍有超前的管理制度。制度与实际一样,没有超前性,往往不能适应新的变化,但是如果不切合实际又很难贯彻,因此,需要进行权衡。我们不能过于幼稚和理想化,不立足于实际,制订过于超前的制度,同时也不能不考虑一段时间内将要发生的新变化,所以适当超前是有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在现实基础上进步。不过对现实中的弊端也要根据轻重缓急逐步通过相应的制度来进行改进,不可以搞突变,突变往往会发生变异,触发矛盾。所以要求有耐心和韧性,要能够坚持不懈,并得到高层的大力支持。

其次,要重视员工的培训,要从思想上让他们明白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并从行动上切实自觉地贯彻新的制度。培训的目的,一是要让员工理解流程,二是要统一思想与行动。如果不能理解制度,当然无法贯彻。所以制度的编制需要涉及部门的认真参与,同时文字要简练、思路要明确,要让人一看便知道意思,易于理解。不然新员工流动会很难适应制度,时间长了就会逐渐丧失执行力度。

第三,同类或者相似的制度应该尽可能合并,减少制度条文,要便于员工学习。不然,制度混乱和繁复容易导致员工无所适从,也不容易记住。对于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制度,可以根据情况给各部门配备秘书,专门负责制度的宣传、理解与执行,以提高效率。

第四,尽量利用ERP系统对制度进行标准与规范化,并信息化于系统之中。这样也会降低因为个人原因而引起的错误概率。有些内容繁复、同类业务数据量大的制度,例如财务部的费用报销制度,人为控制往往容易造成失误,这样就方便应用信息系统来进行控制,以提高效率和准确率。

总之,制度的订立与执行要注重与实际的结合,同时员工思想上的重视和行动上的认真也是很关键的因素。人是最容易出问题,也是最容易把事情办好的因素,因此人员管理非常重要。要建立严格的人事招聘、考核以及淘汰制度,坚决奖励优秀的、淘汰落后的,在这个问题上一定不能犯错,否则其他制度订立得再好也无法得到良好贯彻。

如何做好企业各项管理制度的编制与执行?

分类:企业管理 | 标签: 制度 管理制度 培训 贯彻 力度

2007-10-16 14:26阅读(260)评论(0)

现在企业已经越来越重视管理制度的建设,而且各项制度的文挡都做得很漂亮,乍一看似乎管理已经做得很到位,但是实际上很多企业光有一个管理形式,实际执行力度却很差,因此,制度往往无法得到很好的贯彻,其结果是管理徒有其表,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如何有效地执与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

造成执行差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制度的编制过程中没有考虑到实际情况,致使管理制度根本无法贯彻;二是虽然制度可行,但是各管理部门人员不重视执行情况,人员在素质上、思想上都跟不上制度的脚步,又不注意培训,所以最终的执行还是以失败告终。那么应该怎样避免这些问题呢?

首先,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稍有超前的管理制度。制度与实际一样,没有超前性,往往不能适应新的变化,但是如果不切合实际又很难贯彻,因此,需要进行权衡。我们不能过于幼稚和理想化,不立足于实际,制订过于超前的制度,同时也不能不考虑一段时间内将要发生的新变化,所以适当超前是有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在现实基础上进步。不过对现实中的弊端也要根据轻重缓急逐步通过相应的制度来进行改进,不可以搞突变,突变往往会发生变异,触发矛盾。所以要求有耐心和韧性,要能够坚持不懈,并得到高层的大力支持。

其次,要重视员工的培训,要从思想上让他们明白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并从行动上切实自觉地贯彻新的制度。培训的目的,一是要让员工理解流程,二是要统一思想与行动。如果不能理解制度,当然无法贯彻。所以制度的编制需要涉及部门的认真参与,同时文字要简练、思路要明确,要让人一看便知道意思,易于理解。不然新员工流动会很难适应制度,时间长了就会逐渐丧失执行力度。

第三,同类或者相似的制度应该尽可能合并,减少制度条文,要便于员工学习。不然,制度混乱和繁复容易导致员工无所适从,也不容易记住。对于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制度,可以根据情况给各部门配备秘书,专门负责制度的宣传、理解与执行,以提高效率。

第四,尽量利用ERP系统对制度进行标准与规范化,并信息化于系统之中。这样也会降低因为个人原因而引起的错误概率。有些内容繁复、同类业务数据量大的制度,例如财务部的费用报销制度,人为控制往往容易造成失误,这样就方便应用信息系统来进行控制,以提高效率和准确率。

总之,制度的订立与执行要注重与实际的结合,同时员工思想上的重视和行动上的认真也是很关键的因素。人是最容易出问题,也是最容易把事情办好的因素,因此人员管理非常重要。要建立严格的人事招聘、考核以及淘汰制度,坚决奖励优秀的、淘汰落后的,在这个问题上一定不能犯错,否则其他制度订立得再好也无法得到良好贯彻。

如何做好企业各项管理制度的编制与执行?

分类:企业管理 | 标签: 制度 管理制度 培训 贯彻 力度

2007-10-16 14:26阅读(260)评论(0)

现在企业已经越来越重视管理制度的建设,而且各项制度的文挡都做得很漂亮,乍一看似乎管理已经做得很到位,但是实际上很多企业光有一个管理形式,实际执行力度却很差,因此,制度往往无法得到很好的贯彻,其结果是管理徒有其表,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造成执行差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制度的编制过程中没有考虑到实际情况,致使管理制度根本无法贯彻;二是虽然制度可行,但是各管理部门人员不重视执行情况,人员在素质上、思想上都跟不上制度的脚步,又不注意培训,所以最终的执行还是以失败告终。那么应该怎样避免这些问题呢?

首先,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稍有超前的管理制度。制度与实际一样,没有超前性,往往不能适应新的变化,但是如果不切合实际又很难贯彻,因此,需要进行权衡。我们不能过于幼稚和理想化,不立足于实际,制订过于超前的制度,同时也不能不考虑一段时间内将要发生的新变化,所以适当超前是有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在现实基础上进步。不过对现实中的弊端也要根据轻重缓急逐步通过相应的制度来进行改进,不可以搞突变,突变往往会发生变异,触发矛盾。所以要求有耐心和韧性,要能够坚持不懈,并得到高层的大力支持。

其次,要重视员工的培训,要从思想上让他们明白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并从行动上切实自觉地贯彻新的制度。培训的目的,一是要让员工理解流程,二是要统一思想与行动。如果不能理解制度,当然无法贯彻。所以制度的编制需要涉及部门的认真参与,同时文字要简练、思路要明确,要让人一看便知道意思,易于理解。不然新员工流动会很难适应制度,时间长了就会逐渐丧失执行力度。

第三,同类或者相似的制度应该尽可能合并,减少制度条文,要便于员工学习。不然,制度混乱和繁复容易导致员工无所适从,也不容易记住。对于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制度,可以根据情况给各部门配备秘书,专门负责制度的宣传、理解与执行,以提高效率。

第四,尽量利用ERP系统对制度进行标准与规范化,并信息化于系统之中。这样也会降低因为个人原因而引起的错误概率。有些内容繁复、同类业务数据量大的制度,例如财务部的费用报销制度,人为控制往往容易造成失误,这样就方便应用信息系统来进行控制,以提高效率和准确率。

总之,制度的订立与执行要注重与实际的结合,同时员工思想上的重视和行动上的认真也是很关键的因素。人是最容易出问题,也是最容易把事情办好的因素,因此人员管理非常重要。要建立严格的人事招聘、考核以及淘汰制度,坚决奖励优秀的、淘汰落后的,在这个问题上一定不能犯错,否则其他制度订立得再好也无法得到良好贯彻。如何有效地执与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

论制度建设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制度是企业目标在工作规范上的具体体现,企业制订、完善各项制度,引导职工日常工作规范,约束职工个体工作行为,明确职工遵守或者违反规定的奖励惩罚措施,保障企业各项措施执行的政令畅通,对企业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制度只是提供了一个工作规范的平台,制度的作用发挥更依赖于制度规定能够被有效的贯彻执行。作为制度规定的执行者,职工是真正制约制度作用的关键因素,是制度作用发挥的核心。因此,制度化管理还须和人性化管理结合起来才能发挥其真正的作用,在制度建设中考虑人性管理的因素,制度上体现一定的措施约定来调动职工的情绪,才有可能真正提高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制度才能被真正有效地执行,这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内容。

自从公司制度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大连设计分公司党政领导班子给予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工作统一部署,围绕制度建设的人性化管理、制度建设的执行管理、制度建设的行之有效、制度建设的人本管理四个方面积极开展有效工作,广泛征求基层部室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现行制度规定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认真总结了制度建设工作的现状,针对不合时宜的制度内容,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不断完善分公司各项制度。

一、制度建设的人性化管理

制度的拟定必须以实际为依据,制度规定的目的是保证企业的各项管理措施能够被真正有效的执行,执行管理不是单纯的技术管理,

更重要的是人性管理,了解职工的基本心理情况是制度切合实际的前提,是制度建设的延伸。制度建设必须综合平衡企业管理目的与职工个体需求的矛盾,充分考虑职工心理状态对企业制度的执行影响。

大连设计分公司在制度建设过程中,努力做到管理机构清晰,责任人明确。组成了由总经理牵头负责,各部室共同参与的管理机构,部室间密切协作、分工到人;分公司通过上传主页的各类信息简报,使广大员工便于及时准确了解国家行业标准信息和企业工作进展情况;这样既保证了管理工作清晰、合理、有序,又充分保证了员工的知情权和信任度。

二、制度建设的执行管理

制度是一种约束激励规范,其产生实际效力依赖于被执行、遵守的程度。即使在拟定制度的时候充分考虑了人性管理的因素,在实际管理中,由于制度制订的目标本身具有缺陷,或者由于对制度执行的效果期望值过高,或者由于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忽略了制度执行的具体操作能力,制度往往并不能得到有效的遵守和执行。

对此,分公司采取一系列措施,消减执行管理不力带来的负面影响。一是制度覆盖完整,编制体系规范。制度涉及分公司质量、技术、培训、人事、财务、行政、施工等十五大类标准,标准层次明晰,内容详尽。二是模板管理到位,门类齐全。模板内容包括市场、财务、项目、技术、行政、总包等九大类,189个模板,相关人员被要求必须参照执行。三是制度制(修)订规范,制度制(修)订记录完整。分公司制度建设目的明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集团公司规定和公司

篇二:《【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如何有效地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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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如何有效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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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

导语: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是能够满足顾客和相关方的需要及期望的体系。这里包含着对有效性的最基本的也是最终的判断标准,即对顾客和相关方需求满足的程度,程度越高,有效性则越强。

如何有效地执与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

图示:如何有效地建立和完善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

这里的“有效”指的是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的有效性。按照ISO9000:2014《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中对质量的定义,质量即“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质量的主体包括产品、过程和体系。显然,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是能够满足顾客和相关方的需要及期望的体系。这里包含着对有效性的最基本的也是最终的判断标准,即对顾客和相关方需求满足的程度,程度越高,有效性则越强。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是一套系统、科学、严密的质量管理的方法,它由国际标准化组织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80个成员国和19个国际或地方组织的专家,吸纳了当今世界上最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为各类组织提供了一套标准的质量管理模式。

在我国,各类企业组织都竞相采用这一标准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但实施结果却大相径庭。有的企业取得了非常好的管理效果,而更多的企业实施的最终结果只是“一纸文书”,整个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绩效并没有得到改善。换句话讲,这类企业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不足。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企业实施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不足,怎样才能提高企业实施ISO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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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活动的有效性呢?简单归纳以下几个方面:缺乏质量理念支持;缺乏监督考核制度支持;企业的执行力度低。现分别对以上三点进行如下分析和探讨:

1. 质量理念树立

顾客对于企业的重要作用相信企业管理者都有非常的认知度。关键是,有的企业只是把这句话作为一个口号,并没有将这句话的思想贯彻到实际管理和经营过程中,自然也就不会真正实现顾客满意的要求,体系的有效性也就无从谈起。以顾客为中心,首先企业应当想办法识别顾客的需求,并且通过策划要把顾客的需求转化为企业具体的经营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的标准,并保证在转化过程没有将顾客的需求错误理解;顾客对产品和服务的反馈,企业应当及时跟踪,并做出反馈,满足顾客的期望,甚至超越顾客的期望。这些工作显然不是一两句口号就能完成的,它需要企业的所有的人员对企业与顾客的关系、自己与企业、自己与顾客的关系形成一种共识,并且把这种共识指导具体工作并达到工作目标。

2. 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督考核体制

一个完善的监督考核体制能促进质量管理体系良好的运行。目前诸多成功的企业普遍采用“目标管理”手段,并将目标管理与监督考核体制有机地结合起来管理,将企业的方针目标逐层分解(从部门、科室、车间和班组到个人)并建立监督考核体制。部门的质量目标应依据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结合本部门业务的特点来确定部门质量目标项目,目标值应依据历史业绩、公司质量目标值,结合目前经营、技术、生产等现状综合确定。

3.提高管理执行力

执行力是一种能力,其内涵广泛,包罗各种学科、方法、思想的概括,执行力的关键在于透过企业文化影响企业所有员工的行为。质量管理过程需要要求全员参与,但如何让全员积极地加入到质量管理体系中来,这就要公司领导来动员大家,要求大家一定要按公司的规程来办事。执行力不是仅仅要求员工按公司的规程去做事,更重要的是在这种规程下做事的同时,想出更好、更有效的方法。执行力度对一个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正所谓:一流的点子和三流的执行力,不如三流的点子和一流的执行力。如果执行力度不够就是再好的质量管理模式也不能够有效的运行,所以我们需要着手解决执行力度低下的问题。纵观那些普遍存在执行力度低下现象的企业,其原因分析后可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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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度贯彻不够,虎头蛇尾。

⑵ 管理制度部门化,形成冲突。

⑶ 制度留于形式,缺少针对性和可行性。

⑷ 制度在执行过程,流程不合理。

⑸ 工作过程中缺少科学的指导(作业)方法。

⑹ 工作中缺少有效的监督体制。如何有效地执与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

企业在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时要充分考虑以上的几点因素,才能制定出好的管理制度,才能更有效的推动质量管理在企业中的有效运行。企业应充分重视执行力建设工作。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再好,没有好的执行力也是枉然。

综上所述,质量理念、考核制度、执行力度之间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建立和完善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需要正确地将这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不可只利用一项、二项或重点突出其中的一、二项而使它们之间失去平衡。

篇三:《公司规章制度的健全与严格执行对企业、对员工有何意义?》

公司规章制度的健全与严格执行对企业、对员工有何意义?

公司规章制度在处理企业和员工的纠纷中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仅凭“感觉”来处理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是不行的,而现实中往往又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所以企业不仅要有自己的规章制度,而且要结合企业的自身实际制定具体便于操作的规章制度,并依法向员工公示。保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原创:企业规章制度何时会失效?(秋日传奇)

一、企业领导带头破坏或者不遵守规章,常见于家族企业或者私企。

二、规章不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而仅是领导个人权力欲和虚荣心满足的工具。

三、规章变动,出于领导个人喜好,规章建立的目的之一是避免用人单位任意行事,反之则失效。

四、规章与国家相关法律抵触,员工懂法。

 为什么要制定企业规章制度?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扩展,为了取得更高的工作业绩,公司会逐渐增加工作环节,不断细化工作岗位,不断扩编工作人员。但人员的增加和企业的业绩并不是正比例1:1 的增长,对于工作人员来说 1+1=2 的计算方法已经失效,有可能小于2,也可能大于2。究其原因,是因

为存在协调配合问题。合作好了,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合作不好,三个和尚没水吃。

管理的作用也就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通过计划、组织、控制、协调和领导的方法,加强协调合作,使产出远远高于投入,达到1+1远远大于2的结果。然而,管理本身是很抽象的概念,就像电流,我们看不见也摸不着,这就需要一种载体如同电线,这个载体就是规章制度;用它来传递和实现管理的理念、目标和方法。如何有效地执与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

企业规章制度:

1.是为了满足企业经营目标和管理需要

2.具有一定的适用范围

3.针对对象包括工作、活动和人员行为

4.具有约束力和强制性。

如何有效地执与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原则:

1.目标明确: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一定要明确,能够真正服务于企业发展,而不是成为包袱。

2.统筹兼顾:规章制度是一把双刃剑,不可能十全十美,有利有弊,必须针对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员工的实际素质,权衡利弊,切忌四面反对、八方抵制。

3.民主集中:要争取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多角度、全方位的纳百家之长,然后集中汇总,根据目标确定内容。一方面考虑全面,另一方面减少规章制度执行的阻力。

4.操作简单:制度格式要简练,表现形式要通俗易懂,操作过程要简单直接。

 规章制度的健全与严格执行对企业、对员工有何意义?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作为用人单位加强劳动管理,保障职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行为准则,是企业组织劳动所必须的一项制度,它对于提高企业劳动生产效率、保护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l、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是法律、法规的延伸和具体化。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权是法律赋予企业的用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规定:遵守劳动纪律是公民的一项义务。《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制定和实施内部劳动规章制度,是企业在其自主权限内用规范化、制度化的方法对劳动过程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行为,是企业行使用工自主权的重要方式之一。因此,规章制度也称为“企业内部法”,是相

关法律、法规在企业管理过程中的延伸。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企业应当追究法律责任。职工与企业因执行规章制度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定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处理。

2、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有利于保证生产和经营的安全有效。

企业制定规章制度主要是规范内部的生产经营和劳动管理,使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各项活动规范化,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生产经营的发展,增强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因此,为了保证企业生产或经营的正常秩序,企业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职工采取某些处理措施,从而保证企业有序生产或经营。

3、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有利于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企业依法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有很多内容都涉及到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如有关劳动过程中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的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待遇,员工福利,休息日,年休假,女工产假等内容。因此,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有利于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有利于避免用人单位的任意行事。

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使职工在劳动过程中有了共同的行为规范,对于职工的劳动有了统一的衡量标准,如工资与劳动报酬的确定、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保障措施、员工培训、劳动纪律、岗

位职责、职工上岗标准、职工奖惩规定等,有利于避免用人单位对职工的不公平对待。

综上所述,我们应当深刻理解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重要意义,它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们应当关注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问题,使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在法律的约束下健康发展。

篇四:《完善规章制度》

[篇一:完善规章制度]

在明确各部门管理项目的基础上,还需完善企业的规章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足以说明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1)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提升员工思想素质。

在现代企业的资源中,“人”是第一重要的资源阁,企业具备高素质的人员有利于企业眼前的利益及长远发展,也是企业增加后劲的需要,具有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企业在激烈竞争中充满生机和朝气的前提和条件。

我们应建立适合本企业的人员激励机制,具有丰富多样的奖惩手段,每个员工因所处的层次不同,其所需要激励方式也有所不同。完善规章制度。管理人员一般具有较高的需求层次,对他们要注意激励的作用,是他们感到自己被重视被尊重,,通过实施这些制度,加上员工基本技能的提高,在设备管理方面一定能有起色,改变过去我们企业只有设备发生故障了,才知道设备的重要性,才知道去维护和保养的弊端。

(3)完善定额管理,降低生产成本。

在我们企业现行的定额管理中,对材料定额和工时定额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如定额项目不全或是不准确,现在的材料定额缺少生产辅料(成品包装物等)的定领,对物料的使用监控不到位,对呆料、边角料、废料的处理不及时,超料的追究与处罚不健全等问题,这主要是由于制定定额时采用的经验估计法的原因,这种方法是根据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实际经验,参考有关技术文件和计划及生产技术的变化因素来制定的定额,易受制订人员主观因素影响,准确性稍差,这给后续的生产成本核算带来了相应的问题。

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应主要采用工艺计算法来制定材料消耗定额,根据设计图纸、工艺文件的综合分析基础上,剔除不合理的因素,并通过精确的计算得出数量,再加上一定的消耗,最后确定物资消耗定额,这种方法比较准确。另外,还要对不全的定额加以补全,在此基础上再求准确,为成本核算奠定基础。完善定额管理是对物料控制的第一步,也是基础。

为了考核定额的制定是否正确,还必须进行材料用量的定额测试。保证定额的准确无误,测试的有关项目主要有:板材的利用率;锻造材料的利用率;单位面积油漆及成本:加工刀具用量;辅助材料的单位用量:包装材料的单位用量。

(4)加强品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

在机械制造企业,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有:人员、机器、材料、方法、管理及环境。在上面几节中我们简要地进行了论述了人、机、料、环境几个方面,现在就方法、管理方面进行讨论,曾有人认为,有了先进的机器设备,有了优质的原材料,再加上工作认真的员工,就会生产出优质的产品,这种观点是有失偏颇的,因为如果缺少了正确的工作方法和环境,也只是做了该做的事情,而不一定正确地做事,有了好方法对提高效率及产品的品质有了保证。

从加强品质管理的组织看,我们应设立了质粉邹,由于现在负责质量管理人员设置较少,只有:人,而且归技术部誉蓬,质,人员数量少就不可能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掌控。从组织保证上,应当建立以生产部长为主要责任人,车间主任、班组长都是质量检查员的体系,加强质检队伍,这样也能督促员工自我管理、自我查核,5s管理实施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提升产品的品质,它也是以员工素质的提升为前提的。员工养成事事讲究的习惯,从小事做起,从最基本的操作规程上把关,产品的品质自然就会提高。

加强品质管理的措施之一是建立健全质量标准文件,因为质量标准文件明确质量检验方法、检验要求,是质检作业的重要依据。有此依据能改变质检员在很多时候凭经验去检验的习惯,给质检员带来了方便,提高质检效率,也对开展工作提供帮助,免得工人因对质量标准不知道而忽视质量问题的存在。

加强品质管理的措施之二是建立健全生产作业标准文件,作业的标准化是生产合格产品的基础,错误的操作会导致品质问题的产生。我们企业须完善的作业标准文件有:调整器组装,手制动机,缓冲器组装作业指导书等;其他的工艺文件已存在,只需按照标准贯彻即可。生产部长、车间主任、技术部长、质检员等都要向员工宜传贯彻各种作业标准和质量意识,使之按照标准进行工作。从而保证产品的品质。

(5)完善工艺管理规程,加强技术改造。

针对本公司工艺管理的现状,亟待解决的是工艺技术员的思想问题,有的工艺员不思进取,不深入车间,因此不能及时发现一直使用的工艺手段的弊病,对于生产工人提出的改进工艺的意见不能很好地采纳,有时造成生产成本的上升。因此,工艺的制定,先要考虑到经济的原则,少投入多受益。

严格按照工艺文件图纸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的要求,实施设计完的图纸有技术部审核,厂长终审。达到图纸准确率99、9%外的质量目标的要求。同时,工艺技术员应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不断学习先进的设计理念和设计技术,做到既懂工艺,又懂生产,用工艺指导生产,还能在生产中发现问题修正工艺。这对于今后企业的技术革新与改造大有裨益。

[篇二:完善规章制度促进规范管理]

为进一步履行好审计工作职责,强化审计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努力打造一支能力强、素质高的审计队伍,按照“以人为本、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事”的原则,蒙阴县审计局近期完善出台了<工作规则>、<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财务开支>等八项规章制度。

县审计局从整章建制入手,全面加强和推进机关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结合审计工作特点,以激励、提高审计队伍综合素质为目的,制定出台了<教育培训>等制度,对审计人员提高审计执法水平、加强业务素质、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奠定了制度基础。二是坚持用制度管人。制订了工作规则,创新完善了日常管理等规章制度,便于在工作中对照执行,优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使审计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三是坚持按制度办事。强化监督检查,狠抓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激发了干部职工履职尽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了人人遵章守制的良好氛围。同时,为将各项制度切实落实到工作中,成立了综合考核领导小组,进一步促进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审计干部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动力,在全局形成了人人争先进的良好氛围,展现了审计人员的良好风貌,助推全县审计工作再创辉煌。

[篇三:完善规章制度促进机关效能建设]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枣庄市无线电管理处对2008年制定的规章制度重新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本着简单、易行,符合实际的原则,在广泛征求各科室意见基础上,规章制度进行分类修订、完善、配套,通过了管理处工作制度、会议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公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奖惩制度、无线电发射设备检测制度、干扰查处制度、监测月报会商制度、行政审批流程等25项内容,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权、管人、管事的制度体系。

枣庄市无线电管理处近年来把加强学习、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放在首位。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为目标,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执行力,进一步加强了机关内部协调,精简了办事程序,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篇四:常抓不懈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常抓不懈,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以刚性的制度来约束。

解决作风问题不可能一步到位、一蹴而就,改作风必须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既要立足当前,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健全“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必须遵循“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基本原则。于法周延是指注重制度的系统性,使各项制度相互衔接、系统配套;于事简便是指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明确具体、实在管用。二者相互统一,不能顾此失彼。仅仅注重制度的延续性、系统性远远不够,那些笼而统之、大而化之、不利于执行的制度,制定再多也毫无意义。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检查对照出一些单位制定的不少制度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力,根本原因就是没有做到于法周延、于事简便:有的相互打架,前后矛盾;有的只有宏观构架,没有操作细则。

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在“常”字上下功夫,就是要注重制度的常态化。各级各部门要对相关制度进行梳理,认真区分“废、改、立”三种类型,着重建立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坚持和完善“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工作制度,“两岗三定”惠民机制;健全完善体现群众意愿的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完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住房、用车等工作生活待遇方面的制度,构建“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体系,力求做到突出重点、有的放矢、解决问题。

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在“长”字上下功夫,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对那些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就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要抓紧修订完善;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注意上升为制度规范,及时形成一批制度成果。要不断强化制度的执行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约束没有例外,革除官本位意识,推动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篇五:汉中市人大修订完善规章制度着力提升工作效能]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促进汉中市人大各项工作更为健康有序发展,近日汉中市人大对机关<管理制度汇编>一书进行了修订完善。

汉中市人大<管理制度汇编>于2011年3月印发,截止目前已施行两年有余。各项管理制度在规范管人、管事、管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形势的发展,部分制度在设计和内容等方面已经不能完全满足该单位现有的工作需要,亟需与时俱进地进行修订完善。

为了充分发挥制度引导、激励、约束等功能,真正实现依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和靠制度管人,营造廉政勤政的工作氛围。今年以来,汉中市人大召开多次会议,部署和研究2013年规章制度修订工作。对原有的学习、工作、卫生、请销假、考勤等9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新增了车辆管理、保密管理、餐厅管理等5项制度,使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汉中市人大领导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工作,组织有关人员修改完善制度5个,并根据工作需要在深入调研、充分酝酿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新制定或整合制度8个,本次共计收录管理制度27个。

为了有章可循,还将修订完善的各种制度印刷装订成册,做到单位科室均有一册,以便更好的提出意见建议。在陆续召开的四次修订会议上,各职能科室在前期深入调研、广泛征集广大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删除、修改、新增的制度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常委会领导和相关工作委员会、科室人员对作出修改的相关制度条款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对不完善的条款加以补充,力求使各项规章制度更科学、更合理、更接地气儿。

常委会领导对规章制度修订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规章制度建设的积极性,各工作机构对拟修订规章制度和修改意见要人人听取,认真搜集和听取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广大干部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必循,有法必依。二是要注重规章制度的实用性。人大工作程序性严、规范性强,新修订的规章制度要将这些程序都固定下来,使之切实可行,让没有干过人大工作的同志拿到这本制度册就知道哪项工作该怎么干,让它成为一本人大工作的指导用书。三是要注重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再好的规章制度不具有可操作性便等于形同虚设,因此,对不规范、不具体的考核指标要重新进行细化、补充和完善,使各项考核指标更为科学明确,对各项工作的约束、引导和推动起到实实在在的作用,确保各项规章制度操作简便、严谨规范、易于落实,富有成效。

篇五:《企业规章制度范本》

[篇一:装饰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1、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3、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企业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会议制度

为有效地实行经理负责制和健全民主管理,特制订各种会议制度。

一、经理办公会议

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管理层次人员参加,必要时请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和贯彻政府有关建设工作政策;

2、讨论年(季)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讨论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针、人事劳资与分配等全局性的重大事项。

二、工作会议

每周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总工作工程师参加。会议内容:

1、各部室负责人汇报工作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2、传达上级有关的重要规定和内部的工作措施或决定;

3、听取各种加强管理和改进工作的会议;

4、讨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三、职工大会

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篇四:中小企业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中小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定。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包括适用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并且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6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必须已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必须如实争取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签字承诺,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7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失业证和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企业录用职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担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8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位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进行专业技术脱产培训的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10条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并报劳动部门备案。

第11条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第12条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3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使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3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满3年以上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14条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与职工一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职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职工没有<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15条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由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第16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企业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企业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企业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法<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 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9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成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企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的,或者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职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企业。

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21条职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22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除企业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职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企业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23条企业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职工支付赔偿金。

第24条职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造成损失的,职工应赔偿企业下列损失:

(1)企业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可预见的,由企业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直接约定赔偿金,但约定赔偿金总额应原则控制在职工1个月工资总额以内。

第25条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职工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26条经济补偿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企业实行8小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28条职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下午:-:。

第29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30条其他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31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法定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32条企业实行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或单价协议书为准。

其中计件工资单价的计算公式:式中:g是计件单价;ga是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gb是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和167是常数,2代表最低工资和平均工资的中间值,167是月法定工作时间(以小时为单位);t是制造单位产品所消耗的小时数,即工时定额。

第33条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4条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向职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职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5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本月工资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36条非员工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当地基本生活保障费(当地最低工资的80%)标准支付工资;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37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职工赔偿金可从职工月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不超过职工工资的20%,扣除后余额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38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企业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扣除依法赔偿给企业的费用;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39条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各项福利待遇,改善职工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40条企业按政府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41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传真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职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

(9)职工辞职办理移交手续,不办理移交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42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牌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企业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敢于同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43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车间主任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企业;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二节奖励与惩罚

第44条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45条职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企业,服从安排,成为职工楷模者,给予通报表扬。

第46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职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另给予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5)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47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三种。

第48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一个月内被书面警告3次(含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书面警告6次(含6次)以上的,予以记过1次: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6)擅自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

(7)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8)在禁烟区吸烟的;

(9)违反企业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0)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49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含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含6次)以上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和职工生活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4)将企业内部的文件、帐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

(5)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气灶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0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连续旷工时间超过6日(不含6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2日(不含12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企业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

(5)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1条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职工经济损失赔偿每月控制在工资额20%以内,扣款后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应保证其最低工资发放,职工离职应一次性结清。

第52条对职工的违纪处理,由违纪职工所在的车间主任根据本规章制度相关条款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提交人事部门,再由人事部门提交总经理室审批。经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向违纪职工送达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必须包括职工违纪事实、违纪证据、处理原因、处理依据、处理结果等五项内容。整个处理过程不得超过30日。

第53条职工对企业处理不服的,享有申诉权利。申诉程序:第一步,向车间主任申辩事实与理由;第二步,对车间主任再次处理不服的,向人事部门申辩事实与理由;第三步,对人事部门再次处理不服的,向总经理室申辨事实与理由,总经理室作出的再次处理决定为本企业最终处理决定。

第四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54条为了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企业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55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企业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56条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57条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58条严格遵守企业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企业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59条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秘密文件、资料、档案。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60条职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按规定移交给企业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61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62条未经企业同意,职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业务。

第63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职工从离开企业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或者自营同类产品和业务,企业按月向职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

竞业限制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等事项按<竞业限制协议>约定执行。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第五章附则

第64条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65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66条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职工公布。

本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本手册,职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

第67条本制度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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