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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3-28    阅读:

篇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规章制度的制订和贯彻

1.1 在经理领导下组织制订、修订、健全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防火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化学事故应急预案,生产总经理审定后,总经理批准颁发实施。

1.1 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标准以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安全教育

2.1 负责对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中的一级教育与考核,并监督检查二、三级教育考核执行情况。

2.2 配合人力资源部按规定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特种作业证的发放和复审工作。

2.3 负责组织每年一次全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3 安全检查

3.1 在分管经理领导下,组织做好综合安全大检查以及季节性和节假日的安全大检查。

2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 、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采购定购中,把好供货方资质关、质量关,确保供货质量,做到技术资料齐全。

4 、定期召开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负责本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 、组织供应、销售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行政部经理安全职责

1 、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人事安全教育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人事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3 、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工程师。

4 、制定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工作计划。

5 、做好劳保用品的发放建档工作。

6 、组织特种人员的健康查体、预防职业病发生。

7 、合理安排上岗人员、杜绝职业禁忌证人员上岗。

五、技术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1 、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

2 、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气瓶、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

3 、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检修、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4 、组织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工作。

5 、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

6 、组织制度或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 7 、负责各种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及涉及到安全生产的质量指标。

8 、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9 、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10 、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11 、参加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事故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12 、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教育计划和考核工作,审批特殊动火证,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及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采购的安全技术问题。

六、生产部经理安全职责

1 、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参加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

2 、在进行生产技术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

3 、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4 、负责对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工作。

5 、在按排生产计划、任务时,同时安排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预防事故发生。

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3.2 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发现违章操作,有权制止或令其停止工作。

3.3 总结安全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经理汇报。

3.4 参加有关专业的安全检查,并对检查后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5 建立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通知书由安全 科填写,生产副经理审批),监督检查各生产车间隐患的整改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或一时解决不了的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督促做好防范措施。

3.6 建立各种作业许可证的管理和审批制度。负责动火、高处、罐内等作业许可证(票)的审批、监督。检查各票、证的贯彻执行情况。

3.7督促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做好监控工作。

4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4.1 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和地方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经企业领导批准后,贯彻执行。

4.2 负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并监督有关部门按标准发放。

4.3 监督检查并教育职工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4.4 负责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配备工作。

5 事故管理

5.1 认真贯彻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发全伤亡事故后 ,立即向企业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2 参加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5.3 配合有关部门在事故处理中,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执行。

八、保安部经理安全职责

1 、负责企业内的剧毒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保卫和要害岗位,厂内交通管理工作。

2 、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

3 、负责明火采暖(动火)等工作的审批,参加建筑设计防火的审核验收工作。 4 、组织火灾的扑救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抢修核实工作,负责火灾事故、破坏事故和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5 、做好治安、保卫及车辆进出、停放的安全管理。

2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 、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采购定购中,把好供货方资质关、质量关,确保供货质量,做到技术资料齐全。

4 、定期召开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负责本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 、组织供应、销售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行政部经理安全职责

1 、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人事安全教育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人事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3 、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工程师。

4 、制定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工作计划。

5 、做好劳保用品的发放建档工作。

6 、组织特种人员的健康查体、预防职业病发生。

7 、合理安排上岗人员、杜绝职业禁忌证人员上岗。

五、技术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1 、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

2 、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气瓶、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

3 、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检修、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4 、组织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工作。

5 、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

6 、组织制度或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 7 、负责各种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及涉及到安全生产的质量指标.

8 、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9 、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10 、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11 、参加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事故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12 、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教育计划和考核工作,审批特殊动火证,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及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采购的安全技术问题。

六、生产部经理安全职责

1 、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参加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

2 、在进行生产技术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

3 、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4 、负责对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工作。

5 、在按排生产计划、任务时,同时安排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预防事故发生。

6、严格限制外来人员及未成年人员非班上人员进入生产区内。

九、供应、销售部经理安全职责

1 、对采购的器材、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必须技术资料齐全有验收记录,并对上述产品的质量负责。

2 、对生产、试验、研究所需的新化学物 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质,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3 、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危险物品、气瓶和贮运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

4 、销售化学危险品时,必须检查运输单位的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运输许可证,有证方可发货。

十、财务部经理安全职责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严格履行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职责及规定,把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纳入计划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2 、按规定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技措经费和上缴安保基金,并对上级拨给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要保证用在安全生产当中,不得挪用。

3 、在审定和编制本单位工程项目计划费用时,应留足相应计划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确保资金到位,并负责监督、检查该项计划的安全措施费用的专款开支情况。

4 、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费等,确保资金到位。

5 、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本单位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6 、保证全体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 十一、安全主任安全职责

1 、 在经理的领导下,对本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完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3 、协助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4 、组织制订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 、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 、审批特殊动火证,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十二、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 、车间主任是本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本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 、组织制定、修订本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本车间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做好应急事故预案的演练和接警后的实施。

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4 、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并定期组织考核,新上岗人员的安全、业务考核工作。

5 、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做好监控使用,及时向上级部门书面报告。

6 、组织或参加本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7 、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支持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作用。

十三、值班长安全职责

1 、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安全工作。对本班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 、组织本班员工的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活动。

3 、经常进行巡回检查,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4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5 、督促教育本班员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各种消防器材。

6 、发生事故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并落实好防范措施。调度好应急事故预案演练和接警后的实施。

十四、车间安全员职责

1 、车间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技术部门领导,并在车间主任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监督责任。

2 、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 、协助车间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 、制定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 、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

6 、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 、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8 、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 、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十五、电工安全责任制

在生产部领导下,对全公司安全用电负全面责任,如因违反上级电力部门的操作规程,不按规定对电器设备进行安装,拆卸、检查、维修不及时 ,造成电器设备、生产及人身伤害事故负直接责任。

组织本班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开展业务学习,负责对新上岗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篇二:《道路货运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道路货运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一、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1、 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 负责和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调查、责任认定及处理决定等事宜。

3、 负责对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4、 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5、 协助安检员管理所驾车辆的证照,按时参加车辆年检、综合性能检测、二级维护、年度审验及投保业务。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 驾驶员不带情绪开车,保证行车安全。

2、 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1)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2)保持车容整洁。

3、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2、严格按规定进行装货,并做好途中检查工作。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3、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5、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的资格及聘用。

(1)驾驶员应有与驾驶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证、相应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2)从业务人员须经相应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有效合格证件方可上岗。

(3)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查询拟聘用从业人员相关情况,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从业人员资格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4)不与没有固定住所或住所、患有严重疾病、休息时间得不到保证的从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本单位从业人员应参加单位组织的例会和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五、安全例会制度

1、单位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2、例会内容:

(1)传达国家省市及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形式,会议,文件精神;

(2)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分析,安排相应的整改措施;

(3)、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3、会议由安检员负责记录,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

2、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请假人员事后必须补课。

3、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内容:

(1)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

(2)事故应急处理及现场自救知识;

4、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负责记录,对学习资料,培训讲义,试卷及考核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购置车辆应选择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规范产品,积极推广使用高性能,低能耗,安全系数高的车辆产品。

2、车辆必须在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合法行驶证,号牌,在运管部门办理合法营运证照方能正式营运。

3、严禁任何人对车辆改装。

4、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购车发票、登记证、行驶证、营运证、年检记录、综合性能检测记录、二级维护记录、修理记录、事故记录等。

八、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重点)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3、发生亡人及重大影响的道路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盖章)签字:

日期:

篇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唐山市顺鸿食品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年9月6日 2013

安全生产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搞好安全工作,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是厂生产和发展的一贯方针,是厂管理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树立“一切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以高度的责任心加强责任制,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抓好安全工作。

三、对全厂生产过程进行安全监督,在布置、检查、总结生产的时候,同时布置、 检查、总结安全工作。通过改善劳动条件,采取预防措施,杜绝不安全和危害人身健康的因素,保证生产顺利进行,为此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厂长对全部安全、劳动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主要责任是:

1、认真及时地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令、文件及厂的安全规章制度;

2、组织召开厂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安全工作,组织力量改善劳动条件,拟定清除不安全因素的规划措施;

3、经常地督促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并组织实现改进措施;

4、领导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和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组织实现改进措施;

5、领导并开展日常安全工作。

二、质检科责任

1、制定或修改工艺文件时,要考虑安全,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2、采用新技术改进操作方法和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根据部门领导批准的有关对防尘、防毒、环保方面的措施,负责研究设计工作。

三、生产部责任

1、管理全厂安全防护设施和卫生技术设施,保证厂设备完好,正常运转使用;

2、负责改进和新建的安全、卫生设施的组织施工(包括防尘、防毒及环保卫生);

3、定期组织对危险设备(受压容器、电器等)进行安全试验,保证安全运行;

4、组织对危险设备操作员进行安全性训练;

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5、负责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及时清除不安全因素。

6、在调度运转生产的半成品、成品时,应避免堵塞通道;

7、对新员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8、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须重新获得资格后才能上岗;

9、对特殊工种的职工,需经过有关部门考核并取得合格证(执照)后才能上岗;

10、生产场地必须坚固,通道平坦、畅顺、光线充足,车间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11、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严格执行操作守则。

四、办公室责任

1、保证进厂的各种配套件、原材料的质量符合安全要求;

2、对危险物品必须按性质分别完善运输和保管;

3、物资的堆放必须安全整齐,防止倒塌。

五、生产部负责人的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及本厂的安全管理文件;

2、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制定生产计划的同时,注重安全措施;

3、正确维护各种设备,保证完好,保证正常运行;

4、对新进和改装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

5、对违反操作规程的员工应严格教育,并对其进行处理;

6、组织对事故的分析、调查,并填写书面报告。

六、员工安全守则

1、学习安全技术知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规定进行生产;

2、上班检查,下班交接,使设备防护装置处于安全状态;

3、设备开启后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冒险操作和违章作业;

4、不准擅自串岗混岗,特殊工作不准无证上岗。

7.2产品防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产品在搬运、贮存、包装过程中,并可通过标识及保持等方法保证产品质量不会受到污染、损坏和降低,保证产品得到适当的防护。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厂生产过程中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搬运、贮存、包装、及

保护过程。

3、职责

3.1 库房负责入库产品的贮存、防护及出入库手续工作。

3.2 制造部负责原辅材料的搬运工作。

3.3 车间人员负责在车间的原辅材料、半成品、在制品、成品的搬运和防护。

3.4 车间包装人员负责产品的包装及标识。

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4、程序

4.1.车间人员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在搬运过程中要保护好标识。

4.2 在搬运产品过程中,需使用适当的专用工具,防止产品损伤。

4.3 生产过程中搬运的产品应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当面点清。

4.4 对搬运不当造成损坏的产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并按厂相关规定 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4.5厂库房按实际情况划分为原材料库房和成品库房。库房应具有防潮、通风等 符合产品性质要求的贮存条件。

4.6库管员应对入库的产品的收、发、存进行管理。

4.7 技质部应根据产品特点、运输或转运方式、销售合同的要求,设计产品的包 装,并应明确产品的包装方式,材料等。

4.8 包装应对产品质量进行可靠的保护,并有产品名称、技术状态、数量等标识。

4.9包装工段人员按包装要求实施对成品包装。

5.0在生产过程中主要防止细菌污染、杂质混入。

5.1 在贮存过程中库房内应放置防鼠夹、隔离防潮等。

质量负责人管理职责

(1)全面负责食品厂的日常工作,配合公司制定食品厂的整体战略目标,生产经营指标。

(2)确定公司的质量、环境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批准和颁布公司的质量管理

手册,对本公司质量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完善全面负责。

(3)确定各岗位、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向顾客、全体员工和相关方提供管理承诺,并提供相应资源,确保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审批质量手册。

(4)在公司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向工厂员工贯彻质量方针,组织实施质量目标。

(5)根据总公司下达的成本指标,组织工厂的经济分析,提高工厂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将质量、环境责任制纳入经济责任制的考核范畴。

(6)做好食品厂及各部门年度、季度、月度的生产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和超额完成厂下达的生产任务。

(7)组织对重大质量问题、环境问题及事故的原因分析和处理。

生产主任管理职责

(1)做好年度、季度、月度的生产计划和生产报表。

(2)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和超额完成厂下达的生产任务。带领员工完成和超额完成每天的生产任务。

(3)负责贯彻执行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实施质量管理目标,为员工进行质量、环境意识教育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4)严格以上日销量和库存量组织生产,正确处理好产量与质量的关系。

(5)负责产品生产过程控制,组织操作人员按技术标准生产,开展各工序间自检自控活动,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6)组织生产车间及库房内产品的搬运、防护和交付质量控制和产品标识的管理。

(7)负责车间现场管理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搞好车间、设备、用具及个人的卫生,保证产品生产适宜的环境条件。

(8)负责反馈生产过程质量信息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不合格再发生。

(9)负责车间的节能降耗工作,预防污染。

(10)增强质量意识,做好整个生产流程品质的管控工作,特别是关键控制点及添加剂的管控。

(11)做好整个流程的生产记录、质量跟踪记录及各种必须的相关记录。

篇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篇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现场参观。

6、2、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移动、摘除警示和安全标记。

6、3个人及设备的管理

6、3、1生产个人有接受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的义务。

[篇四:工厂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总则

第一条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第八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条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

第十三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正确进行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线要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的处所,必需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十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明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电信线路的设计与维护

第二十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要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步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维护。

第二十二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进行安全确定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电梯

第二十三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二十五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二十六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二十七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二十八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二十九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一条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三十二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三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业。

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四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三十五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进行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三十六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各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应不少于二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

第三十七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八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经费项目中列支。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一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设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五对事故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并可进行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第四十七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第四十八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国际标准的105日,并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超过国际标准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四十九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以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利用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来教育职工。

第五十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因公驾车肇事者,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况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并进行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一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询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三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由人事管理部门监督。

第五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篇五:《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篇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内。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班上不戴戒指,手表,手镯。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要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成品仓卫生岗位责任制

一、食品成品贮存方法:

1、低温贮存1)冷藏贮存:0℃-10℃条件下贮存2)冷冻贮存:0℃-29℃条件下贮存

2、常温贮存:贮存基本要求(1)清洁卫生(2)通风干燥(3)无鼠害

二、食品成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有害昆虫。

4、高温冷库温度控制在4℃-0℃。低温冷库温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成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成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成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成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腐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

[篇三: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食品上市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对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食品的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销的食品质量安全、可靠。

三、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同时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做好记录、保管和备查工作,批发经营部和连锁超市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对经进货审验发现食品明显存在质量问题或标识不规范、标注不真实等情况的,应拒绝进货,并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反映。

五、对供货方不能或拒绝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其他可疑问题的,及时与食品上标注的生产厂家进行联系查对,经查对情况不实的,拒绝进货,并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

六、经营者应加强对上柜食品的日常管理。食品在上柜前,由负责上货人员进行感观检查,凡发现已过保质期、霉变或包装破损的食品应立即撤柜,不得对外销售;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及时发出警示,妥善处理,保质期届满一律撤柜,不得对外销售。

七、有条件的经营者自备技术设备对进货食品实行进货检验,对不具备条件的,对进货食品质量有疑义的应当送检。

八、经营者要配备专职进货验收人员或其他质量管理人员,日常加强对内部员工的食品质量检验技能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要积极参加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培训学习和考试

[篇四: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一、本市场(超市、商场)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自我检查管理制度,自觉履行食品质量管理职责。建立食品质量管理机构,配备检测仪器,设立食品质量管理岗位,指定有业务水平的人员担当食品质量管理工作。

二、根据季节变化、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热点和相关行政部门要求,及时制定检测工作计划,调整和规范检测的品种、数量、批次。

三、每日营业前对蔬菜、水发食品、腌制品、米、面、豆制品等食品的甲醛、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二氧化硫、亚硝酸盐、残留农药等指标重点检测。检测品种、数量、项目、结果等在醒目位置公示。检测资料妥善保存,检测结果及时登记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四、通过对食品质量进行常规抽检,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立即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同时通知柜台暂停销售,经确认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五、对经抽检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协助工商部门追查进货源头。对已经销售的食品,应迅速采取措施召回。

六、有计划地邀请法定检验机构,对场内仪器进行抽样检验、质量判定,公布食品质量信息,指导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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