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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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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不稳定因素的成因及其处置对策
不稳定因素 第一篇

浅析不稳定因素成因及其处置对策

江垭镇人民政府 李经雄

不稳定因素,一般涉及到具体的个人或者群体,一般矛盾比较复杂,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面广,影响到社会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化解时有较大难度。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项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不断加大,引起的征地拆迁项目、移民安臵不断增多,规模不断扩大,范围越来越广,加上国家为减轻农民负担,免征农业税、种粮实行补贴政策的出台,围绕土地征用、土地流转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在农村表现为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权、林界纠纷、移民安臵等问题,而无论是土地征用、林界纠纷、移民安臵等都涉及到当事人的经济复利益。处理不好就会激化矛盾,就会产生群体性上访,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大局。

一、不稳定因素的现状及其特点。

近年来,在我镇不稳定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农村在二轮土地承包后,国家和省为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实行了减免农业税和种粮实行货币补贴的优惠政策,农户在利益驱动下,原来不愿种田,现在要求种田,原本个人相互流转的土地在没有办理任何协议的情况下,要求收回经营权的矛盾普遍增多。移民征用土地青苗费补贴分配的矛盾也在加剧。由于补偿按照前三年常

产的平均值来计算标准,也因粮油价格上涨,生活费用的增加,要求在原订协议的基础上,提高补偿费用等。有的农户在收不回经营权后,就向所在的村提出要经营权的问题。另外,队组与村之间、村与农户之间出现了土地借 用、集体土地划拔使用期限未达到20年的土地权属、界限等群体性纠纷。二是新的一轮土地开发涉及到土地征用和土地预征所带来的矛盾。一方面是土地预征。预征的费用是按照土地级差以货币支付的方式进行租用,这主要涉及到土地预征后未开发,对照当前政策仍由农户耕作,这就涉及到青苗费的补偿和土地荒废后的复垦费的支付,如果不能及时到位就会出现集体上访。另一方面,原打算开发,现实也已丈量登记,由于征用拆迁补偿价格只有少数人接受并已拆迁,现在对照政策已开发不起来,这部分人的安臵问题也随之凸现出来,在处臵上,稍有偏差,就会出现群体性上访。另外,在土地征用过程中,还涉及到农村土地中的虚报土地面积和隐瞒不报土地面积的问题,在征用土地时就会出现实际丈量面积与上报面积不相符的矛盾,引发群众上访。三是移民后扶政策的出台,农民已由农业人口转为居民人口,劳动力安臵后,由于农民在城市打工无技术特长,无法落实就业而带来的生活保障问题引发的纠纷,这一类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城镇居民。四是企业改制后,原来大集体职工的养老费要求提高的政策性上访,以及乡办企业改制后,部分老职工要求退休工资。部分乡办企

业改制时,因建企业的土地是从农村队、组采取集体土地划拨兴建的,现在因不动产改制,土地原属的村组主张权利而导致的波及面较大的纠纷。五是农作物因天灾导致的减产要求政策性补贴的纠纷引发的矛盾。六是村级“两委”班子各立“山头”。在选人用人上,不出于公心,而是搞亲亲疏疏,拉帮结派,以“圈”定人,得不到大多数村民的认可;在财物的管理使用上,不按规矩办事,自收自支,互不监督,互不制约,一些巧立名目,中饱私囊,公物私用,公款挪用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强烈不满引发的矛盾。七是村务财务监管不力,漏洞百出。由于监管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检查监督不到位,造成有些村务财务不按时公开或不完全公开,有的甚至“黑箱”操作,不接受村民监督,致使集体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或补助,一些公物私占,公款私存,收入不进帐,虚报支出现象屡见不鲜,引发的矛盾。

所有这些矛盾,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其主要特点是:一是规模逐渐扩大,造成较大影响。一些人抱着“法不责众”以及“事情闹得越凶,领导越重视,越容易解决”的心态,成团结伙,集体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在社会上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二是行为容易偏激,容易冲动,常常表现为谩骂工作人员,堵路、堵门、阻碍施工,造成社会人员围观,使事态扩大,给处臵工作带来难度。三是有一定的人为操纵和组织倾向。从我镇近年来发生的

几次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来看,绝大多数属于有组织的人为操纵。有些人为了个人私利,统一口径,明确分工,造谣生事,挑动胁迫群众盲目参与。四是农户的小农思想比较严重,很少从大局出发考虑利益的得失,往往出现政府依照法律政策给农户已补偿,但由于村组内部因分配不公,方法不当,部分群众村民自治意识不强,依法办事、依法自治程度不高,导致一部分人为多争得一些利益而引发上访。五是思想重视不够,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有的同志过多地强调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对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因而在思想上出现了偏差,对做好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对象,被征地、拆迁对象,特困群体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不够,思考不深,工作不细,忽略了超前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办法简单,工作质量不高,驾驭全局的能力不强,对矛盾纠纷排查不力,对社会稳定动态信息把握不准,在事件初露端倪时缺乏政治敏感性,得过且过,或一推了之,导致矛盾激化。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土地所有权、林界纠纷、移民后扶等遗留问题引发信访重复率高,老信访户缠访情况突出,有的群众对政策一知半解,总认为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出问题层层加码,又听不得半点解释,三番五次到多个部门重复上访,牵涉领导精力,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二、导致不稳定因素的成因分析

综合分析导致农村不稳定因素的一些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不稳定因素具体个人或者群众自身的原因,政策、法律、文化素质偏低。因此,对具体事物的认识,处理就产生偏见,往往不能正确对待,固执己见,有过激的行为或不文明语言;第二,工作人员在处理事情过程中,不依法办事,不依法行政,欠缺工作方法,导致当事人有不满的情绪,或者产生心理对抗、行为对抗;第三,由于第三者的干与,致使矛盾升级,纠纷复杂,为解决消除事情的发生增加了一定的工作难度;第四,企业因改制或者经营不善,长时间拖欠职工工资或者生活费,引发矛盾升级;第五,历史遗留的自然资源权属纠纷长期得不到解决;第六,征地拆迁及补偿安臵政策的配套和落实出现问题;第七,基层选举过程中的违规操作舞弊行为。以上问题处理不好,都是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导火索”。

三、做好维稳工作处置的对策建议。

维护稳定是各级党委的重要职责,也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群众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处臵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执法为民,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以科学的发

不稳定因素排查报告
不稳定因素 第二篇

大茅坡村“十八大” 与“双节”期间信访维稳

【不稳定因素】

不稳定因素排查报告

为确保2012年“十八大”的顺利召开以及“双节”期间的维稳综治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做好本村的稳定工作,根据高乐山镇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村支两委班子近期我村集中开展了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报告如下:

一、 突出重点,做好排查工作

我村采取多种形式,自下而上地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全面了解掌握本村内的不稳定因素。重点排查安全生产、土地征用承包、产权纠纷、排查上访、干群关系、基层选举等不稳定因素。做到全面深入不留死角,确保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理、严防酿成重大群体性事件。坚持以及时掌握涉稳重点对象,积极 疏导涉稳重点对象思想情况,及时解决其合理诉求,确保涉稳重点对象不越级上访、集访戓发生个人极端事件为重点。做到四个到位即: 排查到位、调处到位、防控到位、宣传教育到位。

二、落实责任,做好调处工作

根据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制要求,我村按照“谁的人谁负责”、“谁的事谁负责”和“谁引发的问题谁负责”和“涉及谁谁负责”的原则,抓紧组织协调有关工作,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确定责任人,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调处。努力将不

【不稳定因素】

稳定因素解决在本村,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做好分类管理工作

为加强我存信访维稳工作的领导,根据村支部、主要领导意见,成立村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逐一排队分类,分出轻重缓急,一旦发现有不稳定因素要及时向高乐山镇综治办报告稳控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

组 长:庹清汉

副组长:段太平 邓义祥

成 员:刘平安 钱松林 万德权 庹新春 刘 磬

四、加强“双节”和“十八大”期间的维稳工作

我村切实加强“双节”和“十八大”期间的维稳工作,切实把各项稳控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值班,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强化信息情报的及时报送,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甚至隐瞒不报现象的发生,有情况及时上报高乐山镇综治办。

经过村支两委认真开展工作,对大茅坡村进行全面排查后未发现各种不稳定因素的存在。

特此报告。【不稳定因素】

大茅坡村村委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2015当前不安定因素成因及预防处置方法
不稳定因素 第三篇

文章标题:当前不安定因素成因及预防处置方法

内容提要:各类的不安定因素是诱发社会矛盾激化的内在因素。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既有政治领域的矛盾,也有经济领域的矛盾,还有思想文化领域的矛盾,更有莫名其妙的偶发事件。要防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就必须减少或控制不安定因素的形成。当前,整个社会出现了许多不安定的因素,在我辖区范围内,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拖欠工资、医患纠纷、信念错位等不安定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多有发生。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能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从认真做好日常工作,减少诱发矛盾事件的因素,建立完善长久的情报信息网络渠道,强化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等方面入手,经常性地开展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和化解工作,并在群体性事件发生之时,正确区分事件性质,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的优势,妥善进行事件处置。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关键词:不安定因素成因预防处置

党的十六大指出“完成改革和发展的繁重任务,必须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如何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不仅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责任,也是公安机关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面临的重要任务。当前,整个社会出现了许多不和谐的因素,贫富差距拉大、收入分配不公、文化观念冲突、就业矛盾突出、城乡差别悬殊、腐败屡禁不止、干部作风专横、医疗教育费用过高、社会保障不全、环境污染加剧、弱势群体无助、强势集团无忌、百姓前景渺茫等,这些压抑性社会矛盾的并存,使相当部分群体感到压抑、无望、不满、憋气,时时处处催发着群体采用群体性事件的方法去解决个人面对的困境,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埋下了诱发的种子。群体性事件是社会各种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的外在表现。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既有政治领域的矛盾,也有经济领域的矛盾,还有思想文化领域的矛盾,更有莫名其妙的偶发事件。要防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就必须减少或控制社会矛盾的形成。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能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经常性地开展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和化解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不安定因素是特指社会矛盾中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这类矛盾,因此是社会矛盾中较为迫切,也必须高度重视的部分。我所辖区是一个典型的城郊接合部,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数的三分之一,因此,新时期下各类矛盾在我所辖区都有凸现。(一)因征地拆迁,导致社会矛盾增多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及招商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不可避免地征用了大量农村集体土地。大量征用土地和拆迁民宅,使一些以种地为生的失地农民在无劳动技能或已经失去劳动能力、缺乏生活来源的情况下,陷入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保障无份的困境,成为新的贫困群体。(二)因企业改制和拖欠工资等问题,导致劳资纠纷、罢工闹事增多在企业改制过程中,由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问题,有的工人为此而集体罢工闹事,有的工人甚至扬言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就到政府部门上访。随着辖区内开发力度的加大,基建工地如雨后春笋般林立,开发商雇佣大量农民工从事着苦、脏、累活,他们每天工作10个小时以上,工资收入相对较低,而且经常出现延发、缓发甚至不发的情况,更不用提其他如安全保障之类,因此经常引发矛盾纠纷。(三)因理想信念错位,导致一些群众涉足邪教、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邪教组织体系严密,活动诡秘,危害性大,少数不法分子将城郊结合地区视为发展组织的温床,大肆篡改宗教教义教规,编造异端邪说,大量散发传单,并以“世界末日来临”、“驱灾避难”来恐吓人心。而极少数群众因为缺乏精神支柱,意志消沉,精神空虚,缺乏美好的理想追求,法制意识淡薄,精神信仰迷失,导致FLG等邪教和其他封建会道门趁虚而入,肆意蔓延,严重影响了社会主意精神文明建设。(四)因信访渠道不畅,导致矛盾化解调处不利矛盾化解调处机制尚不完善和少数工作人员的不作为,使得许多问题在发生之初没有能够引起足够重视,加之有时处理问题的方法过于简单、态度粗暴、推诿扯皮,矛盾化解不及时,调解疏导不得力,导致个体问题演变为群体性事件,矛盾逐步升级。同时,司法权威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信任危机,信访群众普遍存在“信访不信法”的观念。有的老百姓不相信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公正的,不相信下级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有的认为走法律不如走领导;有的不愿意支付诉讼费。再加之申诉行为本身定位存在问题。如目前刑事诉讼中的申诉不是诉讼行为,而是非诉讼行为,刑事诉讼没有把申诉纳入诉讼轨道来调整,使其不受约束,随意性、盲目性的告状满天飞。(五)因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屡见不鲜

201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不稳定因素 第四篇

第1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我县经济发展和审计工作的关系,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根据县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主动维护稳定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对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知、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排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确保地方社会稳定。社会风险评估采取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范围和内容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重大事项,是我对涉及我县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审计项目等。

(一)风险评估范围。

凡涉及我市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审计项目。

(二)风险评估的内容

1、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否对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

2、是否会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其它群体性事件,化解的办法、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3、除上述几方面外,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也要进行风险评估。

三、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制定重大事项的职能部门。我局各股室分别对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涉及的重大审计项目进行评估。

四、评估程序和步骤

(一)成立临时评估组织

根据县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性质,决定成立临时评估小组,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评估小组并负责制定评估方案。

(二)开展民意调查

各股室应向社会广泛宣传审计,让群众全面了解审计相关内容,要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特别要注重征求涉及直接利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要及时收集、归纳、整理群众的意见、建议,真实完整地反映广大广大群众的意愿。

(三)进行分析论证

如遇有分歧,产生异议的重大审计项目,应及时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有关人员代表参加,与会人员进行认真深入讨论、协商沟通、分析评议和科学论证,会后形成明确的论证意见。

(四)评估结果处理

局临时评估小组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论证,根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对重大事项的实施作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定性处理。对存在一定风险,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急需实施事项,责任主体科室、所要提前制定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积极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五)评估报告的报送

评估主体必须将存在风险的评估报告报送局临时评估小组,并研究讨论解决办法和及时上报县维护稳定办公室。

五、责任追究

对应该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而又不上报局维护稳定办公室,导致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对有关股室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由局临时评估小组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后由局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实施。

第2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苏州市委关于积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意见和我市《全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推动我市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结合我局规划编制及行政许可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不稳定因素】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总要求,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在规划编制及实施管理中,正确把握依法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力争做到对群体性事件及苗头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了,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营造一个长期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及评估主要内容

(一)评估范围: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涉及城市老城改造项目、城市建设中的规划变更调整等。

1.市政用设施的选址,变电站、无线发射(微波通讯)塔站、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公共停车场等项目的选址。如周边有住宅建筑,可能影响市民合法权益,引发上访的

2.老城区改造地块

3.重大项目规划方案

4.对周边影响较大、涉及利害关系人较多的规划行政许可

5.住宅项目规划方案变更等

(二)评估主要内容:

实施风险评估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合法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等。

2.合理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是否考虑到各方面群体的利益,是否兼顾群众的现实与长远利益等。

3.可行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决策时机是否成熟,与本地区经济社会以发展总体水平是否相适应。

4.安全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实施后是否会有引发重大社会矛盾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这些隐患能否得到有效消除,是否有相应预案。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步骤

1.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业务科室及其分管领导在规划编制及行政许可中根据具体情况,提出评估建议。由领导小组确定列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责任科室要及时制订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形式,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根据实际情况,责任科室要采取专家咨询、专题座谈、实地勘察、公示公告、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

3.科学评估分析,形成评估报告。责任科室对可能引发的各种社会稳定风险事项进行分析预测,特别是对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涉及对象、范围、反映的问题和激烈程度做出综合判定,形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对事项提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暂不实施的建议。并根据稳定隐患,制定应对策略和应急预案。

4.审查评估报告,建立备案制度。责任科室应在评估结束后3天内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报送领导小组。评估领导小组审核报告,审查决定事项的实施、暂缓实施或不予实施。并报送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坚持全程跟踪,实行动态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经分析评估付诸实施后,责任科室要不间断地听取相关群众意见反映,及时发现新风险隐患,跟进对策措施,确保评估事项顺利推进。

四、责任追究

将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对因没有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而存在重大隐患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且造成重大影响的,对责任科室,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五、领导小组

组 长:许振敏

副组长:盛雪东

成 员:单俊炜、何剑鸣、沈 军、陈立新、邵桂林、张玉梅

协 调:办公室(法规科)

第3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实施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隐患,维护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办发[20XX]26 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稳定优先的原则,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通过机制创新,准确预测、提示、规避和化解稳定风险,主动将存在或潜在的不稳定隐患降低到社会可承受的范围,有效防止和克服抓改革发展和抓社会稳定脱钩的倾向,防止和克服因决策、政策、项目、改革的偏差而引发的不稳定隐患,实现由被动保稳定向主动创稳定的转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滔河、和谐滔河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评估。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全面、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统筹考虑发展需要与承受能力的关系,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二)科学评估。尊重客观规律,运用科学的方式方法实施评估,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使决策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切实增强评估的科学性、可行性、权威性。

(三)民主评估。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决策的渠道。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影响面较广的评估事项,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听证、论证,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使决策能够体现和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公开评估。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重大决策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群众的知情权,进行舆论评估和监督。

【不稳定因素】

三、评估范围和重点领域

(一)主要范围

1、关系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管理、社会保障等重大决策;

2、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民生问题的政策制定或修改;

3、关系到产权转让、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重大利益格局调整的企事业单位改革或改制;

4、有可能在较大范围或较长时间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市政规划和项目建设;

5、涉及到诸多利益群体或较大群体利益的行业政策调整;

6、涉及到生产安全、市场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重大疫情、交通安全等重大措施的制定、调整;

7、其他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

(二)重点领域

1、国有、集体企业重组改制、关闭破产中的产权转让、资产处置、人员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等;

2、农村土地、林地经营权转让,项目建设和乡村规划建设中的农民土地征收、补偿和人员安置,基础设施建设筹资酬劳,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合作医疗、计划生育、农业生产用水等涉及农民的政策性收费等;

3、行政区划调整、旧城改造、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居民安置;增加居民、企业负担的城市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标准的调整等;

4、资源开发和交通、水利、公共服务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程选址、实物调查、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移民安置等;

5、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促进就业等政策的重大调整;教育收费标准的调整;重大疫情的预警、防控等;

6、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程序及改革中的人员分流安置、资产处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调整等;

7、环境保护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可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或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建设等。

四、评估内容

(一)评估合法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分的政策、法律依据;重大事项所涉及政策调整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的依据是否合法;是否坚持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二)评估合理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坚持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超越当地财力和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有机地统一起来;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反映如何。

(三)评估可行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经过必备的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程序;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能够为本级财力所承受;相关政策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是否充分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所涉资金的投入是否能够到位;重大事项出台后是否会造成相关行业、相邻地区群众的攀比。

(四)评估安全性。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生态环境有何重大影响;当地群众对该项目建设有无强烈的反映和要求;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的项目,是否有科学的治理和环保配套措施,是否具有相关权威部门的环保鉴定或审批手续;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影响生产、市场、金融、食品、交通等领域安全,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是否会给周边的社会治安带来重大的冲击;重大事项实施前,治安突出问题和混乱地区是否得到有效整治。

(五)评估可控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存在可能引发不稳定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问题,是否制定相应的预防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矛盾的对策措施,是否在可控范围之内。

五、评估责任主体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指有关决策的提出部门、政策的起草部门、项目的报建部门(单位)、改革的牵头部门以及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的最终决策、审批部门,以及重大事项方案制定的职能部门。如重大事项是党委、人大、政府制订出台的,由党委、人大、政府指定评估责任主体;如涉及到多部门、职能交叉难以界定责任主体的,由党委、政府指定责任主体。重点责任部门的具体分工如下:发改局负责牵头重大改革决策等方面;经贸局、体改办负责牵头所属的企(事业)单位改制等方面;住建局负责重大城镇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房屋拆迁、小区物业管理等方面;国土资源局负责因重大建设项目所需土地开发、土地统征、储备和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交通运输等方面;水利局负责水土保持、水资源利用等方面;环保局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人社局负责社会就业、劳动保障、劳资劳务纠纷等方面;物价局负责物价管理方面;卫生局、药监局负责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及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农业局、林业局负责农业生产、林业生态、林权制度改革等方面;扶贫局负责做好移民搬迁等方面;其他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能,负责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镇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决策实施、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主管、重大改革措施的评估责任主体。镇维稳办、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

六、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项目。凡属于本《实施方案》确定的评估事项,都要纳入评估范围,严禁漏项。各责任主体要在3月底前将本年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计划表报镇维稳办备案;每月20 日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表;对未备案的事项,一律不予审批。

(二)制定评估方案。评估事项确定后,要合理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牵头和协助部门责任、评估人员责任等,明确评估责任、内容、方法等,适时组织评估;并建立专项工作档案,做好资料的规范化收集和整理以备查。

(三)广泛征求意见。责任主体要采取走访群众、抽样调查、媒体公示、召开听证会、与利益相关方进行座谈、组织专家分析论证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群众对评估事项的态度,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回复社会各界和群众的质疑,对拟做出的重

大决策和重大项目进行修订完善。

(四)认真分析预测。根据了解掌握的有关重大事项的第一手资料,按照评估的主要内容,对重大事项确定之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进行分析预测,科学、客观地做出评估。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有关党政领导召开稳定风险评估会和听证会,进行科学论证。特别要对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进行分析,评估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矛盾冲突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以及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等。对重大复杂疑难事项,要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五)划分风险等级。责任主体在对科学分析预测和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做出风险等级评估,并根据风险等级,提出实施建议。风险等级一般分为四个等级,四级为无风险,三级为风险较小,二级为风险较大,一级为风险大。对群众欢迎、条件成熟、无稳定风险或稳定风险较小,经采取相关措施可以化解的,提出可以实施的建议;对群众和相关利益方有异议的,有一定稳定风险且一时难以化解的,提出暂缓实施或部分实施的建议,待条件成熟后再予实施;对矛盾隐患集中、稳定风险大、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的,提出不予实施的建议。

(六)形成评估报告。评估领导小组要对评估事项实施的前提、时机及后续社会影响、配套设施等进行科学分析和研究论证,做出总体评估结论,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一般包含以下内容:重大决策或重大工程项目的概括,开展评估有关情况、稳定风险因素分析、稳定风险等级评价、重大事项实施建议、化解风险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

(七)确定实施意见。责任主体根据评估报告提出的意见,确定重大事项是否实施,并按有关决策程序向有权做出决定的组织机构报送重大政策草案、重大项目报告、重大改革方案;评估报告经审批、审议部门审查后,报送镇级分管领导审定,对重大事项做出可实施、可部分实施、暂缓实施或不予实施的决定;对存在涉稳重大问题的应报镇委、镇政府审定。评估报告一经审定,责任主体应在决定的次日将评估报告及审定意见分别报镇维稳办、镇联席办备案。

(八)落实应对措施。重大事项出台实施后,责任主体部门要根据分析评估情况,制定和落实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的应对措施。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要制定应对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严防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的发生。在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出现新的重大不稳定情况,责任部门要按照预案及时妥善处置,或对重大事项做出适当调整。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把它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要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于3 月30 日前报镇维稳办、联席办。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经常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确保评估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格执行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制定实施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坚决杜绝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盲目进行重大事项或项目决策。要充分尊重和运用预测评估结果,科学决策,统筹协调兼顾好国家、集体、个人等各方利益,凡是有损大多数群众利益的事情坚决不做,凡是绝大多数群众不予理解支持的政策坚决不出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发生。要认真总结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逐步完善,真正建立起源头预防、主动维稳、防患于未然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各单位既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和归口管理的要求,统筹落实好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又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统筹兼顾,加强协作,相互配合,正确处理好责任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关系。要坚持依靠业务部门对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中的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又要坚持维稳部门有重点地主动深入一线了解掌握真实情况,正确处理好维稳部

门与业务部门的关系。要正确处理事项专业性和所涉人员大众性的关系,做好专业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要正确处理多数人意见与少数人意见的关系,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防止产生过激和极端行为。镇维稳办、联席办要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督促、协调和指导工作。

(四)严肃责任追究。镇维稳办、联席办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评估失实,或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以致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对有关单位及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事先经过风险评估,并落实了风险应对措施,但仍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酌情减轻责任追究。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4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立健全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工程建设稳定的隐患,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估内涵

【不稳定因素】

本方案所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是否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在作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或组织实施其他重大事项之前,由决策单位或组织单位牵头,协调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风险评估报告。对有风险的重大事项,根据风险评估报告,进行风险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保障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

二、评估原则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以人为本、科学决策;预防为主、统筹兼顾;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

三、评估范围

根据应评尽评的要求,对与广大市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事项包括:

(一)因重点工程施工,可能对沿线单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建设事项。

(二)关系到单位职工人员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及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改革改制。

2015上访隐患的调查情况汇报
不稳定因素 第五篇

上访隐患的调查情况汇报

市委吉勇书记:

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接到**国内安全保卫第244期情报信息《**县龙场镇龙场村街上组村民因饮水问题存在堵工上访隐患》及您的重要批示后高度重视,周应华指挥长立即安排部署并要求:"请指挥部办公室立即派员赴龙场镇了解情况,处理问题,必须把吉勇书记关于'妥善解决老百姓的饮水问题'的要求落到实处"。对此,市指挥部办公室于8月31日会同**县指挥部赶赴龙场镇进行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经现场核实,龙场镇龙场村场坝脚组(情报信息称"街上组")多年的饮用水源由于毕都6标(情报信息称"毕都5标")在龙场隧道施工过程中被挖断,群众在水源点自建的水池也将被高速公路压覆,导致该组群众用水困难。因此,岳奇明、陈君等50余名村民到龙场镇政府要求解决人畜饮水问题,并多次到隧道口堵工。

**县指挥部接到群众堵工信息后,及时采取措施,化解群工矛盾。一是组织龙场镇政府工作人员及时到现场开展群众疏导工作。二是安排龙场镇政府每天运水供应群众,确保群众不断水。三是协调县水利局及时对受损水源进行迁改设计。经县水利局现场勘察,决定从**县红旗灌区位于龙场镇的水池处直接将水输送到场坝脚组。目前,水质检验和迁改设计已完成,迁改工程已启动,预计9月15日前竣工并正常供水,群众情绪稳定,未再次堵工。

综上所述,市指挥部认为,通过**县指挥部及时采取措施,有效化解了群工矛盾,堵工问题得到解决。但是,随着高速公路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新的问题将会不断出现,对此,市指挥部要求**县指挥部**场镇党委政府要随时掌握群众思想动态,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主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为高速公路建设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2016贯彻落实全市维稳工作紧急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
不稳定因素 第六篇

市委:

全市维稳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强化举措,认真加以贯彻落实。现将我县贯彻落实全市维稳工作紧急会议精神情况简要汇报于后:

一、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维稳工作会议精神

全市维稳工作会议后,我县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对全市维稳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贯彻。1 月15日上午,县维稳领导小组召集全县各大口、各片区督导组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维稳办、信访办、公安、交通、建设、马电等相关部门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县委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县维稳工作紧急会议,对近期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了认真排查和分析,研究制定了对策措施,将化解责任落实到了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头。同时明确规定,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每天17:00前必须上报当天安全、稳定工作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重要安全、稳定信息要立即上报。

二、强化责任,认真落实川委办[2016]39号文件要求

我县收到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转发川委办[2016]39号文件的通知》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要求立即转发各地各部门加强文件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在县委常委会议上,县委组织与会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同时,县委、县政府正组织人员起草我县的具体实施办法,切实落实维稳工作责任追究制,全面增强领导干部维稳工作责任感。

三、认真排查,妥善化解各类不稳定隐患

县维稳办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积极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对当前存在的不稳定隐患进行了一次深入、拉网式排查,经梳理归类后,按照县级领导分工,一一书面报送各分管领导,及时研究调处化解措施,消除不稳定隐患。

市委督办的金溪航电工程淹没补偿问题:我县于2016年9月就成立了淹没补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县内库区淹没补偿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办等工作,并从县级机关抽派了60多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到淹没区专项从事具体的淹没补偿工作。目前,金溪航电枢纽工程库区淹没补偿已完成县内实物复核调查、公示、协议签定及汇总统计工作,县外正在进行实物复核调查工作。到目前为止,库区内人心稳定,尚未出现重大不稳定苗头。

中巴车客运业主集体上访问题:针对南运集团67分公司汽车客运站各中巴车主在与客运站签订加盟合同时,以进站费260元/月太高为由,站外上下客,并到市集体上访的问题,县委书记刘中伯同志迅速组织县级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对客车不进站的问题了认真研究,采取逐步上调收费标准的办法,将进站费下调为200元/月,得到了车主的拥护,从而妥善化解了这起不稳定隐患。

四、及早谋划,安排部署“两会”和春节期间的维稳工作

为确保“两会”和元旦、春节期间全县社会政治稳定,我县已于2016年12月27日上午组织召开了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会议听取了县维稳办工作汇报,县委书记刘中伯、县长邹平分别对全县在“两会”和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要求严格按照“一岗三责”的原则,由县级分管领导牵头,分块研究,落实责任,分头排查不安全和不稳定因素,及时消除不安全稳定隐患,确保“两会”和元旦、春节期间全县不出现一例重大安全稳定事件。同时,明确了对安全稳定工作实行问责制,一旦出现不安全稳定事件,将从严追究县级分管领导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

五、督查督办,全力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

为进一步把各项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我们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蓬委发[2016]4号文件,将排查收集掌握的各条不稳定因素调处化解责任分解落实到了具体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头,实行“五定”方法进行调处,即:定领导、定人员、定方案、定责任、定时限,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县委、县政府组织成立了四个督查组分赴各地督查督办,督促各级各部门把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千方百计确保全县社会稳定。同时,为进一步增强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力,县委政法委组织政法各部门将于1月19日召开全县公处公判大会,对30多名违法犯罪分子予以公开宣判。针对春节期间是入室盗窃和“两抢”等侵财案件高发期的特点,县公安局制定了专项打击、防范预案,局党委委员分片包干,带领局机关干警上街武装巡逻,加大了对社会面的控制力度,确保春节期间全县社会治安秩序良好。

特此报告

中国共产党XX县委

2016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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