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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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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基层国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税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第一篇

当前基层国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连南国税唐新军

目前,基层国税系统随着金税工程和CTAIS软件的上网运用,“两权”监督网络和效能监督网络的建立,已初步从源头上形成了一整套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机制,为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探索出了具有国税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新路子,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特别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胜利召开,作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为全面推进国税系统反腐倡廉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和可靠的保证,使国税系统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得到了根本性的改观。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历史原因和体制、机制及外部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现阶段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还存在,体制、机制、制度还不够完善,诸多经济、社会矛盾的相互交织给反腐倡廉工作带来了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当前基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领导干部对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主要表现在:一是过分看重“政绩”,不敢揭露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总想捂盖子,生怕影响自己的政绩;二是认为抓业务工作是务实,看得见成绩,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抓不抓无所谓,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份内工作,与己无关,因而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当成是额外负担;三是对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估计不足,认为上级出台了有关制度规定,有了明确的工作方向,纪检监察部门去抓落实就行了,没有考虑到落实过程中工作的艰难程度,没有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这项工作是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要做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外,还需要协调处理各方面的社会关系。

(二)工作作风欠实,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主义。主要表现在:一是在组织领导方面,个别基层单位“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

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还没有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在落实责任方面,虽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有的单位没有进行责任分解,没有明确领导班子每位成员的责任,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部门责任制拓宽和深化;有的责任条款过于笼统,责任内容不明确,存在责任交叉和责任缺失现象。三是在组织实施方面,个别地方的工作只停留在一般号召上,疏于精心组织,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主义,被动地应付上级,没有积极地发动干部职工参与,因而也谈不上收到什么成效。

(三)教育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够,缺乏与时俱进的理念。主要表现在:一是党风廉政教育的基础普遍比较薄弱,基层大部分单位还是沿用那种“一人讲众人听”或者看看录像、读几篇警示文章的老方法,显得途径单一,方法陈旧,效果不佳;二是对教育对象缺乏研究。没有针对国税系统和国税干部存在的实际问题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展开调研,没有分层次、分对象区别进行教育;三是对教育内容不加筛选,缺乏党风廉政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仓促上阵,抓到什么学什么,起不到教育的效果。

(四)监督难以实施。存在着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督机构缺乏权威性。基层的纪检监察部门受上级业务部门和同级党组的双重领导,这种机构体系对下级监督还可以,对平级或上级的监督就显得无力;另一方面上级监督部门由于线长面广而不能全面实施监督,监督难以到位。二是干部监督意识弱化。有的干部不大愿意接受监督,对待监督的态度不端正,认识不高,自我感觉良好;有的干部怕监督多了,影响关系,伤了和气,不想监督。三是监督方式缺乏整体性。国税系统现行的监督体制是多元的,本应是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党内监督的有机统一,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结合不够,形不成整体效应。特别是决策权和监督权一体化,使监督主体和客体时常错位,以致对权力的监督难以实施。

(五)贪图享受思想有所抬头,廉洁自律的要求不够严。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理念上的差距。一些干部缺少争先创优的意识,对过去

已取得的成绩沾沾自喜,工作缺乏进取性、主动性,对分管的工作缺乏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思路;二是工作作风上的差距。一些干部工作浮夸,作风不实,存在着“虚、浮、散”现象。工作责任心不强,办事随便、随意,服务质量不高,个别干部还有与纳税人发生争吵的现象,甚至存在以职务或权力影响向纳税人借钱、借物、借车和推销商品等。三是工作方法上的差距。工作中互相协调不够,部门之间出现问题,不能面对面商量,往往互相埋怨,互相推诿;有的即使协商问题,也纯粹靠个人关系和感情。四是干部素质上的差距。一些干部的知识水平、业务操作技能与当前的国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个别干部的依法行政观念较为淡薄,不规范执法的行为仍不时发生;一些干部缺少忧患意识,在工作中表现出没有紧迫感和“精品”意识;有的干部不比贡献,比待遇,一坐下来就是人家单位年收入多少,节日发了多少钱物,而本单位只有多少,很少谈工作,谈成绩,谈贡献;个别干部对己要求不严,迷恋于酒桌歌厅、扑克麻将,经受不住糖衣炮弹的打击,严重影响了国税干部的整体形象。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国税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大量新情况、新问题,国际的、国内的、政治的各种因素错综复杂。由于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制约反腐败斗争开展的一些因素还存在,今后一个时期,腐败现象仍有可能易发、多发。因此,反腐败斗争的任务也将是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对此,每一位国税干部都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一)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传统观念和封建残余思想并未消除,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客观上存在着产生腐败的条件。目前,由于处于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一些现行政策与实际工作相脱离,思想教育机制、权力制约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和廉政激励机制还不完善、不配套,监督职能未能及时跟上,对新的事物缺乏应有的规范,党风廉政法制约束机制没有健全,以德倡廉、以法保廉还没有得到有效落

实,这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别是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二)外部环境的影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化步伐的加快,一些干部的思想也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变化。一是由于市场经济活动存在的弱点及其带来的消极影响和西方社会的腐朽思想将对我们的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伦理道德观产生深刻的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于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虽然产生着巨大的作用,但市场经济的竞争原则使人们产生危机感和紧迫感,促使人们奋发向上、努力进取的同时也刺激投机和冒险,并为争取有限的资源而不择手段;市场经济的利润最大化原则在激发人们讲求效益、树立效益观念的同时也容易诱发“一切向钱看”等不良倾向,产生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在促使人们遵守价值规律的同时也可能渗透到人际关系中来,有的甚至运用到政治生活中来,导致出现公共管理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商品化的现象。一些意志不坚定者经不住改革开放带来的国外腐朽思想和市场经济的考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扭曲,思想产生迷惘,理想信念发生动摇,思想防线崩溃,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如企业为了自身的生存或换取某种利益优惠,向其认为有用的主管部门领导或办事人员贿赂,以换取丰厚的回报;二是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大案要案时有发生,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违法乱纪给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带来的负面影响很大。

(三)对抓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存在偏差。基层少数领导干部对抓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依然存在,工作中难免出现重税收业务、轻队伍建设的倾向;对思想政治工作缺乏针对性、有效性,偏重于形式;对干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落实力度不够,没有真正从源头去预防和监督。

(四)反腐败的激励机制尚不健全。对基层国税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没有形成一整套客观、公正、可靠的评价机制,只要没有发生一票否决的情况,都能顺利通过考核,考核结果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

【国税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情况。因此,考核结果很少与领导干部的奖惩、任用挂钩。这样,一定程度上便存在抓与不抓、抓好抓坏一个样的现象。由于缺乏赏罚分明的激励机制,因而难于形成奋力争先的竞争氛围。

三、新时期加强基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防范体系为龙头,合力推进国税系统源头治腐工作。

最近,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通知,这是新形势下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反腐倡廉方针的坚持完善和深化。基层国税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抓好防范体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务必把防范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1、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从完成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国税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把防范体系建设列入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各项国税工作的总体规划之中,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相关责任,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

2、必须坚持与时俱进。面对国税纪检监察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思想方法和思想观念要与时俱进,用全局的观念、发展的眼光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观察和思考问题,正确处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严肃党的纪律问题;工作方法要与时俱进,站在时代前沿,积极探索加强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方法、新途经,善组织、会协调、抓重点、促落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要与时俱进,增强思考的前瞻性,谋长远;增强思维的开放性,观全局;增强思路的创造性,有作为。

3、必须坚持依法治税。必须充分认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

国税局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总结
国税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第二篇

二连浩特市国税局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连浩特市国税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组织税收收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同列入全局绩效考核,同研究部署,同督办检查,同奖惩兑现。为促进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确保全市税务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贯彻执行《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办法(试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1、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方面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其它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监察室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明确由“一把手”负总责、负全责,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为“一把手”的岗位职责之一,进行考核、测评;明确落实责任制和任务,抓好总体工作部署,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纳入领导班子的议事日程,并强调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负全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能部门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格局。

2、以“一岗双责”为核心,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局党组历来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龙头,按照党组书记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税收业务工作一并安排部署,一并检查落实,做到了三个“到位”:第一,部署到位。我局党组把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廉政建设工作,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国税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国税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党组每个成员的具体责任和分管单位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做到了早研究、早部署。同时要求党组成员要抓好自己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要及时处理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所暴露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二,落实到位。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本在落实,关键在行动。2007年初,局党组及时根据区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确定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总体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详细分解任务,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并制定了《二连市国税局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项目分解表》,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措施、人员、时限的四落实。在2007年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按照职责分工,党组书记与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任务,强化了责任,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工作局面。第三,督查到位。党组随时掌握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情况。实行由党组书记分别听取党组成员,党组成员分别听取所分管部门主要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汇报制度,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通过对党组成员以及科所负责人贯彻落实责任制情况的检查,促进了责任制和有关配套制度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基层延伸工作得到较好的落实,全局不仅实现了责任制向科室(分局)的延伸,而且还实现了廉政教育、廉政制度建设和责任制落实检查的延伸。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

1、加强日常监督考核。由监察室定期或不定期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督促检查。对照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责任状的责任内容,特别是对照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的有关内容,逐条逐项的检查考核,看认识是否到位、责任是否履

行、任务是否完成,出了问题是否进行了严格追究,并将检查结果列人全局《绩效考核》项目中,进行奖惩兑现,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国税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2、认真组织好述职述廉和廉政测评工作,加强年终廉政监督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监察部门会同人事教育部门按照《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考核办法》、《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领导班子和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履行“一岗两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按照公开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组织考核、情况反馈等程序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情况进行考核测评,考核测评结果分“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根据考评结果,兑现奖惩,对评出优秀等次的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等次的个别批评,限期整改,实行责任追究。在今年考核中,全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考核测评结果均为“较好”以上档次,没有发生任何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人和事。

二、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惩治和预防腐败责任机制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

(一)市局党组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当大事、要事来抓。

1、抓责任主体。通过分解制定2007年二连市国税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责任制网络;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健全分级负责体系,确定了分管领导和各科室、分局的责任人,并与之签定了2007年党风廉政责任状,做到任务清、责任明;按照“条块结合”原则,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分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一岗双责”制度。

【国税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2、抓责任内容。把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廉政建设工作,做到早研究、早部署。2007年2月4日,我局召开

了全市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传达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6年工作,研究部署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明确了2007年廉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工作任务。在全局各种大会和专题会议上,结合会议内容,对各科室领导干部的勤政廉洁、监督管理、机关作风、行政效能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平时,在不同地点、不同场合不失时机地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廉政问题经常讲、多次讲、反复讲,找原因、说危害,教育干部要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吸取教训,耳边警钟长鸣,筑牢道德和法纪两道防线。

(二)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措施,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严肃而长期的工程,既要靠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更要靠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来约束和规范。工作中,注意发挥制度措施的约束、规范和惩戒功能,针对二连国税局、地税局不分家,任务重、人手少、条件苦的实际,我们既注意通过抓好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来引导和培养全局同志高度的无私奉献精神、默默无闻的勤劳精神,同时又注意下功夫研究管理并通过完善管理措施来不断强化全局凝聚力,增强依法行政、勤政为民的责任感。结合税务工作和机关管理实际,一方面先后组织制定了有关工作管理、纪律管理、学习管理、财务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一系列便于操作落实的规章制度;另一方面坚持严格执行,落实到位。既通过上网宣传、开会宣讲,抓好制度的宣传学习;又结合平时管理实践和半年、年终总结考评,严格按制度规定、按量化任务进行考核和实施奖惩。坚持落实“一课三会”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在充分准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物的管理机制,为防止和减少贪腐的发生起到了有效的防范作用。

(三)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推动全局“三个文明”建设的强大动力,用建设促发展,靠廉政树形象。我们坚持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与单位“两个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充分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作用,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税收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知识培训、开展税收执法大检查,努力塑造税务部门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社会形象,赢得了市委、政府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公认。近两年中不仅无一例有违国法、有乱党纪、有悖党性的事故苗头发生,而且2007年二连浩特市国家税务局还重新创建成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 由于从2005年起连续三年在二连市行风评议中名列前位,二连市国税局及下属城区税务分局被二连市委政府评为首批政风行风免评单位。

三、认真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全面落实责任

按照区局、我局有关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及要求进行了逐条对照检查,从自查自纠结果看,我局党组认真落实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和支持的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局面。“一把手” 认真贯彻执行廉政规定和履行职责,督促检查指导班子成员和下级认真履行职责,半年时督促各科室干部进行自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指导,总结经验教训。随时沟通思想,互通信息,促膝谈心,了解掌握班子成员和下级正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有安排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对各科室打招呼,敲警钟,对分管范围内的不正之风及时制止纠正,提出了预防办法。截止目前全局无一违法违纪案件,没有收到任何举报信件,机关作风得到明显改进。

(一)注重政治思想教育,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国税局党组、二连浩特市市委政府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工作要求,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建设作为全局头等大事来

2015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
国税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第三篇

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

四川国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全市国税系统及时传达学习省局会议精神,并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市局第二稽查局一是抓好全局工作纪律,全面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和总局、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今年实现“四个保障”、“三个安全”、“五个无”的目标。二是抓好全局作风正风,一把手对自己要严,对下级要严,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层层落实责任制,以制度管人,管好人。每个干部要抓早,防患未然,要抓小,防微杜渐,要抓己,防变拒腐。三是强化职工底线思维,坚持以“三不”、“四确保”为基本目标,切实解决好行风作风问题,把税务执法与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在稽查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决不和代理“联合”办案,决不踏“红线”,闯“雷区”。四是坚持一岗双责,一案双查,两个责任一起抓。

锦江区国税局围绕创建成都国税系统中心城区精品国税局目标,进一步厘清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的方式,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留空挡,做到各级“肩上有担子”、“心中有压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准确理解和把握各级纪委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兼职监察员和特邀监察员“两支队伍”在“两权”运行过程中的预防监督职能,深化税收业务、财务、政务、事务“四位一体”“三级联防”风险防控。

三是强化税收执法监督。细化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电子监察系统监察点位设置,关注重要时节、盯住重点环节,对重点岗位、重点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与管理。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学习。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水平,积极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公开承诺活动,自觉践行纪检监察队伍“六项承诺”,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可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双流县国税局一是结合业务工作,深入领会会议精神。多形式地组织全局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围绕组织收入、征管服务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廉洁从政、廉洁从税意识。

二是进一步深化内控机制建设。抓好贯彻落实惩防体系2015-2017工作规划任务实施。认真贯彻执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三是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认真查找、解决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有效进行整改,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真正做到转作风、促发展。

四是继续推进“四位一体”风险防控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业务、财务、政务、事务“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结合税源专业化管理团队建设和风险防控,完善权力内控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

五是进一步深化廉政文化建设。通过拓展国税廉政文化建设形式和内容,开展廉政教育,抓好廉政文化示范单位和县局廉政文化教育园地建设。

六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一方面切实加强全面落实《八项规定》、改进作风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加强对局内部门的目标绩效管理等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税收主业建设平稳高效推进和干部队伍的安全。

龙泉驿区国税局一是组织专题学习,抓好贯彻落实。认真传达学习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把握总体要求、明确重点任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按照省局党组的决策部署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落实“八项规定”,严厉查纠“四风”。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认真查找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三清、三察、三审”工作,抓好正风肃纪各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三是开展风险排查,健全内控机制。以“强化责任、防范风险”为主题,大力落实“四位一体、三级联防”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围绕政务、财务、业务、事务四个方面排查风险隐患,并形成岗位常见风险问题、失误案例、防范措施三项成果。

四是践行三个承诺,着力取得成效。组织各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层层、人人签订“廉洁从税”、“优质服务”、“五个不让”三个承诺书,并将承诺内容公开,年底进行对照检查,着力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取得明显成效,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正风肃纪上取得明显成效,在党风、政风、作风建设上取得明显成效,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上取得明显成效。

五是深化廉政教育,营造廉政氛围。继续强化市局“一主两辅”廉政文化教育辅基地建设,夯实廉政教育网络平台建设,充实完善“六廉”举措。开展好聚焦“四风”典型案例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从腐败案例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深刻警醒,形成拒腐防变、警钟长鸣的良好氛围。

武侯区国税局一是领会精神,思想统一,保持一致。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即将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严党风、肃政风、正行风、保稳定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集中统一,方向一致,步调整齐。做到政治可靠、思想不偏差、行动不掉队。

二是学以致用,敬业爱岗,履职尽责。通过学习领会、融会贯通,升华活用,适时与各项税收工作紧密的结合起来,把省、市局部署的“三承诺”落实到工作中,转化为具体行动。届时,严格按照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严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逐级签订“三承诺”书,形成全体干部职工人人践行“廉洁从税”、“优质服务”、“五个不让”三个承诺。同时,从区局党组班子成员到中层干部,切实认真、持续严格地履行一岗双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形成稳定税收,持续发展。

三是正风肃纪、改进作风、确保稳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整治“四风”和省局会议精神,在纳税人办事办税难、繁、慢、乱,队伍作风上的软、懒、散、奢、贪等问题上下功夫,出实招见成效。以壮士断臂、刮骨祛毒的气魄胆识,直击要害、直面问题,敢于较真,从整改自身的问题抓起;从严谨细致、廉洁高效地办理各项涉税事宜做起,真正解决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转变作风,务实为民公信,将勤政廉政的正能量化为风清气正,征纳关系日益融洽,国税形象不断攀升。

彭州市国税局提出了以“六个强化、六个确保”为着眼点,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强化岗位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实施廉洁平安工程,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作为党风廉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中层干部每半年向党组述责述廉,纪检监察部门要按季向党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强化教育引导,确保岗位廉政教育取得实效。将廉政教育列入全局年度教育规划的重要内容,将廉洁从税教育作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和日常学习的必修课程,有效地提升廉政教育的成效,切实提升全体税务干部廉洁从税意识。

三是强化完善提升,确保廉政文化建设影响力、辐射力明显增强。认真总结提炼经验,运用好现有成果,制定好2015年建设规划,完善品牌的打造,引导全体税务干部树立自清自洁的廉洁意识,将廉政文化从物态层面上升到精神层面,完成廉政文化主体展示厅的建设,并力争建成彭州市的廉政文化精品项目。

四是强化制度体系,确保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按照“廉洁彭州、清风行动”的要求,建设廉洁清明国税;继续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深化完善“四位一体”、“三级联防”风险防控体系,建立起各项税收工作的安全运行机制;着力规范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纳税评估、审核审批等重点事项和环节,加强电子监察、执法监察系统的运用,使各项执法行为做到可查可控,形成严密的执法监督保障体系。

五是强化纪律保障,确保政风行风的明显改变。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对照“四风”问题开展检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列》和《接待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出台和即将出台的规章制度;加强工作作风监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四个服从”,重点整治在日常管理、税收稽查、纳税评估、审核审批等过程中“吃、拿、卡、要、报、借、占”等行为。

六是强化履职能力,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要能监督、善监督、敢监督,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人力保障;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人员税收政策业务、提高全方位监督的履职能力;要开展好廉政承诺和纪检监察干部公开承诺,自觉接受全局干部职工和广大纳税人的监督。

金堂县国税局一是落实“八项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源头防治,全面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思想建设,领导干部做表率,切实改进学风、工作作风,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廉洁勤政的干部队伍。

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以深化四位一体防控机制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监察部门自身建设为着力点,创新监督方式,完善惩防体系,加强内控监督,优化行风提升效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加强“两权”监督,确保“两权”规范运行。

三是深推依法行政,加强服务评督。持续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实行定性与定量双重考核。建立健全对纳税服务工作的内外评议制度,通过问质问效,强化监督考核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四是开展专题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以税务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例为教材,深入开展预防税务职务犯罪专题教育,着力加强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增强勤政廉政意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防止腐败问题发生,确保实现“四个保障、三个安全、五个无”的廉政建设目标。

蒲江县国税局一是巩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完善“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监察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实际,结合中央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全面推进蒲江国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引导和促进蒲江国税党风、政风和行风进一步转变。

二是深入抓好廉政文化。按照丰富廉政文化、创新形式、逐步推进、营造氛围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深化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局域网“廉政箴言”弹出窗口、廉政格言屏保、节假日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在全局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以行政机关发生的典型案例为教材,着力加强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增强干部队伍勤政廉政意识,夯实廉洁自律防线,推动干部克服软、懒、散、奢、贪、庸等典型问题,努力打造一支业务过硬、立场坚定的干部队伍。

三是健全制度监督体系。切实完善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努力构建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做到用权有责、用权有章、用权有度,最大限度降低失职、渎职和廉政风险。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无论是企业的日常征管、人员的教育管理,还是资金的收入支出、税款的征收减免,都要体现监督制约的要求,以防促管、以查促廉,完善党风廉政监督体系。

金牛区国税局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强化纪律保障。区局将加强对重大决策贯彻执行情况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优质、高效、廉洁推进。

二是深化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外出公示制度,强化绩效管理;严格公车管理,禁止公车私用;整顿会议纪律,大力转变会风文风;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简安排各类活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梳理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解决纳税人的诉求。

三是强化风险防控,从源头治理腐败。深入推进“四位一体”风险防控和廉政文化建设,抓好廉洁从税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涉税行政审批、纳税评估等重点环节的执法监察,继续深化内控机制建设。

四是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纳税人满意度。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大项目、培育大企业”活动,向纳税人“问需求”,持续推出创新举措;扩展“办税直通卡”持卡范围和服务内容,加强服务效能反馈;加强导税咨询台及自助服务区建设,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进一步推广办税信息化,丰富纳税服务手段,增加纳税服务载体,真正让纳税人享受到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

五是抓好信访案件查办工作。完善信访调查处置机制,加大信访举报件核查力度;切实做好网上舆情监控,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应对,进一步提高信访处置工作能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扎实推进。

青白江区国税局一是结合群教实践活动,强化作风建设。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整治责任心不强、执行力不高、在岗不敬业、推诿扯皮、管理松懈等不良现象,严肃纠正办事拖拉推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良作风,严肃查处工作落实不力、不思进取、不负责任等行为,切实实现全局工作作风的大提高。

二是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健全制度架构。借助“四位一体”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在梳理全力事项风险点的过程中,熟悉掌握本部门本环节权力事项的运行规定。监察室要加强对全局各单位的督查,杜绝不按规定行使权力的行为和现象,切实发挥好青白江特色的廉政监督制度作用。

三是丰富廉政教育活动,内化清廉理念。进一步开展好读书思廉、家庭助廉、以评促廉、典型引廉、以案警廉、诺廉测廉“六个一”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基层、进机关、进家庭,进社区,创新政风行风评议方式,进一步突出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的教育性、实效性,增强廉政文化的导向性、辐射性和渗透力,促进干部职工清廉理念的内化。

崇州市国税局高度重视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以各科室、税务分局为单位组织专题学习,充分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开展理想信念和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干部人事纪律和工作纪律。坚决落实好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执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经费使用、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会务等管理。继续开展“三清、三查、三审”工作,适时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检查。

四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和完善“一岗双责”和各种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格责任考核和追究。

五是结合将要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认真查找领导班子及成员和党员干部在“四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力整顿“贪、庸、懒、散、奢”等现象,改进工作方法、优化纳税服务,推进行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切实提升国税形象。

六是继续推进“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深化内控机制建设,运用制度加科技手段,把制度的笼子编织好,应用好,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控执法和廉政风险。要求各部门以风险防控为重点,加强权力风险防控运行,在进一步“清权、亮权、用权”的基础上规范各项权力运行,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都江堰市国税局一是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利用周一学习会认真学习刘书记讲话,要求逐条逐句对照自查,结合我局实际提出整改要求,并形成书面意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部署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安排,年底有总结。

二是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2015年各项工作相结合。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把会议精神融入各项税收工作,贯穿于各个岗位、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做到廉洁自律、廉洁从税。继续加强“四位一体、三级联防”风险防控工作建设,自查廉政风险点,界定每一个工作岗位廉政风险等级,有效规范权力运行。

三是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将会议精神贯彻到即将开展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来,指导活动有序开展,特别是在“三清三察三审”专项整治上下猛药、出重拳,坚决纠正“四风”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起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单位作风建设的制度化、常态化。

四是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按照会议精神做好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开展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总局“三个三”工作要求等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活动,丰富廉政文化建设内容,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用好、用活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使廉政文化内化于心。

青羊区国税局一是着力加强廉政教育学习。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进一步拓展廉政文化领域,结合道德讲堂活动,把税务廉政文化建设融入职业道德教育之中,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切实加强廉政学习,统一学习内容、规定学习时间、明确参加人员并定期检查学习记录、学习心得,督促局内各部门认真组织党风廉政教育学习,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二是认真落实各项廉政责任制度。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制度;继续强化“一岗两责”,将反腐倡廉工作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激励机制,严格考核和问责。

三是努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继续深化税收业务、财务、政务、事务“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构建以“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为主体的大预防格局,将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贯穿到税收工作的各个领域,认真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及早发现问题,堵塞漏洞,防范风险。

四是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强化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建设,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严格查处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报”等行为,切实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五是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进一步增强严守纪律、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刚正不阿、秉公执纪,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大邑县国税局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和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例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总局关于“三个服务、三个实在、三个严禁”的36字落地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克服好人主义,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坚决贯彻执行《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落实党组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一岗两责”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要求各单位“一把手”认真履行廉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同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是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贯彻实施新一轮中央惩防体系规划为契机,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结合税收征管改革,制定落实惩治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7年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继续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完善税收业务、财务、政务、事务“四位一体”和领导班子---科室(团队)---岗位“三级联防”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两权监督,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做到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并重,完善制度运行保障机制,不断提升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二是健全合理规范、特色鲜明的廉政教育制度。在内容上,将党风廉政与党性教育、法律法规、思想道德等教育相统一;在对象上,针对不同层级干部进行分类、分层教育;在形式上,将廉政讲堂、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在方法上,将传统方法与现代化手段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健全立体全面、运行顺畅的监督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特邀监察员和兼职监察员的作用,利用服务评价器、电话随访、满意度测评等多种形式,形成单位内部、社会外部的监督网络,构建立体化监督机制,不断强化反腐倡廉建设。四是坚决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外查企业偷漏税,内查税务干部的不廉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实行“倒查”制度,以“零容忍”态度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究。

三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纪检监察部门担当着反腐倡廉的重任,因此必须要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原则、工作部署、队伍建设中去,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坚持原则、忠诚可靠、刚直不阿、秉公执纪的职业操守,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钻研纪检监察业务,广泛了解和掌握各方面知识,着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促进科学发展、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

成华区国税局一是加强学习,领会精神。充分利用局务会、科分局长会、科务会等形式,网络学校、廉政建设、廉政教育“每月一学”等平台,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干部,切实保障学习质量。

二是突出抓好纳税服务。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纳税人涉税诉求和意见建议;设立“纳税人之家”,快速响应纳税人诉求;大力推行一窗通办、同城通办,扩大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认证等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精简涉税报表资料,推行免填单服务,对区局已掌握纳税人基础信息的,不再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取消所得税年报前纳税人到税源管理部门签字等规定,切实还权于纳税人;建立热点政策咨询库,成立工业园区纳税服务小组,不断完善预约服务、分类服务、订单式服务等个性化服务措施。

三是切实抓好正风肃纪工作。加强组织纪律教育,每周由人教科、党办、办公室、监察室组成的行政效能暨作风建设督察组不定期开展工作纪律、政风行风、纳税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发布督察通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由党办牵头开展“查思想认识,看服务纳税人的意识是否牢固,态度是否端正;查工作作风,看是否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接地气、通下情;查工作方法,看是否高高在上,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能否被基层干部和纳税人接受、是否受欢迎”的“三查三看”活动,查找干部思想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是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始终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12字总要求,牢牢把握解决“四风”问题的目标任务,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搞形式、走过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不断提升工作能力,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服务纳税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五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四位一体”、“三级联防”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进风险监督管理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严格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等各项规定,继续开展“三清三察三审”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持续开展“廉洁从税、优质服务”双承诺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监督。

新都区国税局一是以“强化责任、防范风险”主题活动为抓手。集中整治纳税人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问题,对群众反映集中的繁、慢、乱等突出问题,要下大力气进行整改,促进效能建设持续深化。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会议费管理、公务接待管理及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决查处和纠正铺张浪费行为。

三是深入挖掘以“荷孕清廉”为核心的廉政文化内涵。进一步加强“四位一体”风险防控格局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实现“四个保障”、“三个安全”、“五个无”的目标。

郫县国税局一是加强机制建设,筑牢防线。重点抓好对部门、(

二是深化廉政教育,营造良好氛围。2015年要不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统筹推进廉政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和源头防治腐败预警机制构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各项要求具体化、制度化。

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2015年。该局将结合新办公楼建成的契机,开展建设廉政文化走廊创意征集、作品海选等系列文化活动,不断开拓廉政文化领域,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拒腐防变意识,切实起到规范工作、预先防范的作用。

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意识。要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对工作纪律、办事效率和履行职能等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全面落实八项规定,重点解决“落实不力”、“能力不强”等问题,以确保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2016监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国税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第四篇

2016年,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把依法治国要求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明确职责定位,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坚决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作为后备干部培养的领导干部;查处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打造公开公正、廉洁高效法治营造良好的纪律环境。

一、明确责任内容,促进党委主体责任落实

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体现在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当好廉洁从政表率。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

一是积极协助,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主动向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新要求,为党委领导落实、推进反腐败斗争出主意、当参谋。积极协助党委层层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解落实《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实施方案》,形成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层层传导的机制,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发挥党内审查、反腐败案件查处中的组织协调作用,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二是督促检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有效运用“签字背书”、公开责任清单、开展述廉述德,落实报告制度、党委书记重点约谈、纪委书记提醒约谈等制度。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要就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约谈分管领导和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因履职或落实不到位,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三是强化宣教,发挥主体责任优势。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发挥“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加强廉政文化项目管理,多种形式扎实推进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持抓早抓小,突出对党政一把手和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拉拉耳朵、扯扯袖子,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二、强化监督管理,筑牢廉政“防火墙”

从“执行主体”向“监督主体”转变,坚持“执法的再执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新闻媒体、群众监督的作用,综合运用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线索排查、案件查处、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等方式,把问题导向、责任倒逼贯穿于全过程,加强对各级党政机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督和检查职责情况,特别是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再监督、再检查,让监督无处不在,始终处于高压状态。

一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构建政府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的动态监控机制,定期对风险点进行排查,跟踪风险点的状态,及时发现新的风险点。加大整改落实监控力度,对整改不到位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进行重点管理。拓展风险防控覆盖面,建立党群工作机构、国有独资企业和学校、幼儿园、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害岗位廉政风险点,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地排查风险,不留死角,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对重要岗位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快处理、防得住。

二是强化权力运行过程监督。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开展基层党组织、部门“三重一大”决策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情况、“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选取关注度较高的安全生产、动物防疫等两项工作开展立项式监察。完善绩效管理,形成科学有效的绩效管理体系设计、区绩效管理五年规划及绩效管理制度、文件、目标集、指标集,全程跟踪绩效指标的符合性,正确评价各部门的绩效水平。开展部门内部绩效管理诊断和运行情况监督,推动各部门内部绩效管理制度的落实。

三是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发挥行风评议员的监督作用,培育两家自治区政风行风示范窗口,开展已评议单位“回头看”活动,巩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成果。发挥特邀监察员在机关效能建设中的监督作用,开展明察暗访,及时查纠机关工作人员纪律不严、作风不实、效率不高等问题。坚持公众监督,持续推进公众满意度月测评、月反馈,及时解决百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严格执纪问责,架设反腐“高压线”

王岐山同志指出:“‘三转’要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三转’的实质就是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真正把发力点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纪委落实监督责任要遵循法治原则,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监督执纪问责。”

一是加大制度落实不力的问责力度。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严肃查处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等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动摇、态度暧昧等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对《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单位(部门)内部绩效管理等制度执行不力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强化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确保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

二是加大失职的问责力度。严格落实《区行政效能问责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工作推动不力、效能低下,特别是部门“一把手”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防止和减少行政过错。将行政问责与绩效考核、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加大行政效能问责的惩戒力度。

三是加大作风问题的曝光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进一步纠正“四风”问题,对节点清查、专项整治、明察暗访中查出的问题进行及时通报,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函询,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持续关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继续保持对“四风”问题的有力震慑。

四是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办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做到治标治本交融,提高办案质量。认真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和“一案双报告”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线索排查、初核初查、立案调查、审核处理等办案流程管理制度,杜绝选择性办案、盲目性取证、差异性执纪。充分发挥反腐败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聚合财政、审计、检察等各部门反腐力量,重拳出击,形成强大震慑。

四、狠抓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四风”

把从严教育、从严监督、从严查处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让党员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培养和造就一支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原则、认真负责,敬畏权力、慎用权力,拒腐蚀、永不沾的过硬队伍。

一是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把学与思、知与行统一起来,学以致用、用以促学,通过每月集中学习、季度能力测试等方式,切实转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观念,提升政治鉴别能力。倡导每位纪检干部至少参与其他岗位的一项工作,提升纪检干部担当意识和业务能力。参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挂职锻炼,快速提升纪检干部业务工作的综合素质。

二是强化政权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增加部门领导廉政教育内容,将人事管理、预算管理、采购管理等知识纳入集中教育课程,集中教育覆盖面达90%,新提任干部教育覆盖率达100%。持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转变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整治违反政治纪律、公款吃喝、陈规陋习、借机敛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紧抓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开展公车私用、公款送礼等专项检查,对查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扫除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持续积累风清气正的“正能量”。

各位代表、同志们,我们要冷静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2016年,我们要在市、油田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保持政治定力,坚定必胜信心,坚持不懈地抓下去,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回应群众期盼、赢得党心民心。始终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工作状态,以更新的思路、更高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2016政协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国税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第五篇

为确保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按照中央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八届二次全会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具体分工明确如下:

1、继续构建廉政风险全方位预警防控管理系统,实行全方位信息收集、深层次风险分析、动态化层级预警和严问责追究化险。今年要完善体系、提升功能、延伸覆盖,进一步宣传推进并建全长效管理机制。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县监察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文广新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单位参与。

2、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县监察局牵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参与。

3、加强对“吨粮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由马洪广同志负责,县委农工委牵头,县农业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审计局参与。

4、加强对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的监督检查。由安跃兵同志负责,县住建局牵头,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管局、县监察局参与。

5、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由武十中同志负责,县委群工部牵头,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参与。

6、加强对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由乔向华同志和闫春波同志负责,县发改局、县环保局牵头,县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供电公司参与。

7、加强对财政增收工作的监督检查。由乔向华同志同志负责,县财政局牵头,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参与。

8、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由闫春波同志负责,县安监局牵头,县监察局、县总工会、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司法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政府法制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

9、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由乔向华同志同志负责,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监察局参与。

10、强化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省委“约法八章”和市委《实施细则》,狠刹组织纪律观念不强之风。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参与。

1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抓好投资、社会事业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三个领域的改革,深入推进电子政务平台试点工作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市县审批和电子监察联网互动,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由王现坤同志和来伟同志负责,县监察局牵头,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

12、加强效能监察,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抓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加大倒逼落实力度,严格问责。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工委、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法制办参与。

13、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深化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群众观点、群众立场教育,加强从政道德和权力风险教育,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年”活动。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参与。

14、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贯彻落实市《廉政准则》实施细则,加强对“52个不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参与。

15、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问题。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银监办、县妇联参与。

16、整治领导干部违规买卖经济适用房或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问题。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规划局、县住建局、县监察局参与。

17、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放贷及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银监办、人行成安支行、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参与。

18、加大公务用车治理力度。建立和落实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日常管理等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管理。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公安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参与。

19、加大公款出国(境)旅游治理力度。从严审批、压缩出国(境)经费、团组数量和规模,从严控制在国(境)外停留时间。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参与。

20、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出租使用情况专项清理。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审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参与。

21、纠正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参与。

22、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撤换、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

23、认真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由来伟、马洪广同志负责,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审计局参与。

24、开展党风廉政巡察监督活动。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信访局参与。

25、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有关规定,全面推行基层重要事务规范化管理和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继续推广完善“四双”和“两委+监委”机制,规范农村干部权力行使。由来伟、马洪广同志负责,县纪委、县委农工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群工部、县监察局、县信访局、县农业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计生局、县审计局参与。

26、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治理企业领导人员搞同业经营、关联交易等问题。由乔向华、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县国资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总工会、县发改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参与。

27、进一步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办五类案件:一是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重违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扰乱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二是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的案件;三是发生在司法领域的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案件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四是商业贿赂案件;五是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政法委、县监察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参与。

28、加强案件查处和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线索共享、组织协调、办案保障和以惩促防机制。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牵头,县监察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参与。

29、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宗旨观念,转变工作作风,狠刹精力不集中、干事不认真、工作不作为之风,解决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作风飘浮、敷衍塞责等问题,坚决制止“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由马洪广同志负责,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办公室、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群工部、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统计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参与。

30、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用人行为。由马洪广同志负责,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参与。

31、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和公正廉洁执法,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由武十中同志负责,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司法局、县监察局参与。

32、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扎实稳妥推进县委权力公开。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工委、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直工委参与;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由陈惠永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工委、县委研究室、各乡镇、工业区参与。

33、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纠正损害农民利益行为,减轻农民负担。由马洪广同志负责,县委农工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政府纠风办、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物价局、县地税局、县规划局、县政府法制办参与。

34、进一步深化厂务公开工作。由陈惠永同志负责,县总工会牵头,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国资委、县监察局参与。

35、深化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由乔向华同志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政府法制办参与。

36、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等重点领域防止利益冲突的制度规定,谋划制定全县2016—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继续抓好制度廉洁性评估,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政府法制办参与。

37、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国土、交通、水利、环保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资金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围标串标、违规转包、擅自改变规划、提高容积率等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招投标和建设工程背后的腐败问题。由乔向华、来伟、于占习、安跃兵、曹虎林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审计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府法制办参与。

38、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土地使用权进场交易,加强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等长效机制建设。由乔向华同志负责,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审计局、县政府法制办、人行成安支行参与。

39、开展征地补偿问题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对征地工作的监管。由安跃兵同志负责,县住建局牵头,县委农工委、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局、县规划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政府纠风办参与。

40、开展住房保障问题专项治理。解决保障性住房在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杜绝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等行为。由安跃兵同志负责,县住建局牵头,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参与。

41、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完善食品药品案件监管体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由曹虎林同志负责,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局、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参与。

42、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由李冰凡同志负责,县教体局牵头,县政府纠风办、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文广新局、县监察局参与。

43、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由曹虎林同志负责,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纠风办、县物价局、县监察局、县工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参与。

44、进一步治理公路“三乱”问题。由乔向华同志负责,县政府纠风办牵头,县交通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审计局参与。

45、深化庆典、研讨会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严把审批关口、严控数量规模、严格经费监管。由乔向华同志和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县政府纠风办牵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体局参与。

46、深入开展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扶贫和救灾资金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县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监察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发改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安管理部、人行成安支行参与。

47、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相关案件,健全完善专项资金监管和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由来伟同志负责,县财政局牵头,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人行成安支行、县银监办参与。

48、创新和改进民主评议工作。不断创新评议形式,畅通评议渠道,完善考核办法,防止和纠正评议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由乔向华同志和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县政府纠风办牵头。

49、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严格落实常委会向全委会、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全会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等制度。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参与执行。

50、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组织建设、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扎实推进“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内部管理。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县监察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参与。

51、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其对驻在部门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局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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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城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评报告
国税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第六篇

XXXXXX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以实现“两个转变”即城市形象转变和队伍形象转变为目标,在积极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同时,结合城管工作实际,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国家、省、市有关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有关规定,通过采取学习教育、完善制度、严格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防腐拒变能力,充分发挥了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树立了队伍良好的执法形象,为完成我局的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我局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评如下:

一、加强领导,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

今年以来,局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做党支部的中心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局党支部先后数次召开支委会,结合我局行业特点,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在班子成员中形成了共识,大家认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提高廉洁从政的使命感和自觉性,做为同人民群众生活有密切联系的城管执法队伍,群众从我们身上看党风、看社会风气。但在我局部分执法人员身上还存在着特权思想严重、执法作风粗暴及吃拿卡要现象,因此,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我们必须从严要求、加强教育、严格管理,提高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在社会上树立城管队伍勤政廉政、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为此,局党支部多次召开各种层次的会议,研究部署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立了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副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由书记负总责,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工负责,实行逐级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预防上下功夫、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在强化教育上下功夫,保证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落实、责任明确,有力地推动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向纵深发展。

二、强化教育,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教育是基础。今年以来,局党支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中紧紧抓住教育这一关键环节,紧密结合当前全区开展的“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学、转、促干部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首先,在教育的内容上,重点对党员干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理想信念是一名党员的精神支柱。我局党支部结合城管工作实际,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既要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又要脚踏实地、立足岗位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两为两树”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廉洁从政,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从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甘做人民公仆。廉洁从政是对每名执法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具体要求。局党支部在结合“艰苦奋斗、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和当前社会环境变化及新时期城管工作可能出现的新问题,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党纪政纪条例》、《干部任用条例》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和利用业余时间自学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艰苦奋斗、廉洁从政意识,把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什么必须坚持、什么必须反对等要求讲清楚,并严加督促,帮助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反腐败的形势,增强党员干部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其次,在教育的方式上,我们突出教育的自觉性、经常性和典型性。自觉性就是我们把教育的侧重点放在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地严格自律上,积极启发党员干部自觉地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经常性就是我们把教育贯穿于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发展、管理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工作、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通过召开支委会、班子会、民主生活会发挥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相互激励和对党员干部的示范影响作用。典型性就是党支部运用正反典型来教育党员干部。我们充分利用了李真、丛福奎等反面典型进行了警示教育。同时,通过学习优秀共产党员郑培民、刘明然等人的先进事迹,并结合我局优秀共产党员XXX、XXX等人的事例,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教育,激发党员干部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弘扬正气,以正祛邪。

三、完善措施,健全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我党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完善党的监督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了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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