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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疗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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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乡村医疗体制改革 第一篇

加强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对策思考

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和国务院为切实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卫生工作是农村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农村卫生体制改革,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关系到农村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我国从1994年就开始进行医疗改革试点,1998年医疗改革进入组织实施阶段。2000年7月,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得以全面展开。2009年春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再次成为“两会”的热点之一。2009年4月6日,国务院公布了新医改方案,全国人民对新医改寄予厚望。但是从在此以前医改实践来看,改革的成效并不十分明显,特别是农村医疗卫生工作仍比较薄弱,存在诸多问题,面临着很多新的挑战。

一、目前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

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举步维艰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但经过试点工作暴露出很多问题,首先是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认识不足,疑虑重重。这里有宣传教育不到位的因素,更重要的原因是农民对国家的农村卫生政策的稳定性和系统性信心不足,可预期性的利益渺茫。其次是药品价格居高不下,农民不堪负重。据悉,在“以药养医”的医疗服务下,药品价格在各环节的实际构成中,生产成本只占30%,商业流通成本占到20%—25%,其中包含医药代表5%的提成,医院环节占45%—50%,包括医院加价、折扣和医生回扣的费用。改革开放后,虽然农民收入增加了,解决了温饱问题,但看病难的情形越来越严重。2008年我国农民人均收入是4140元,而农民住院平均费用是2286.84元,比2007年增加了82.84元。也就是说,如果有一个农民住院,他全年收入超过一半可能都要花在医疗费用上。第三,农村医疗机构管理混乱。到2004年末,全国共设立51.5万个村卫生室,其中:村办27.7万个,联营3.6万个,乡卫生院设点2.6万个,私人办15.8万个。[1]而且相当多的村办卫生室也名不符实,使农民对自己投入到“新农合”的资金缺乏安全感。

2. 机构设置不尽合理

近几年来,农村医疗卫生市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乱办医的现象比较严重,村级卫生室与个体诊所遍布乡村,导致盲目发展、无序竞争、假医假药等现象愈演愈烈。在广大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网底不牢,功能弱化,医疗秩序混乱。村级卫生室名义上属于集体,实际上属于个人,它们既不承担三级预防保健网的网底任务,更不顾公共卫生道德,以盈利为目的,与乡镇卫生院争地盘、争病原、抢业务,导致三级卫生网原有的层次转诊、业务指导关系基本丧失。为了生存,乡镇卫生院也纷纷走出院门,开办所谓第二门诊、第三门诊,使有限的卫生资源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

3. 卫生投入严重不足

一个时期以来,农村公共卫生支出的增长主要表现在人员经费增长拉动上。按照要求,各级财政对农村卫生事业投入应占到财政总支出比例的8%。以湖南省为例,从2007年的数据来看,

省级财政对农村卫生事业经费的投入比例在3 %左右,市级2%左右,县级仅1%左右,公务费和业务费几乎没有增长甚至下降。而在有限的农村公共卫生公务费和业务费中,政府支出逐渐走低,公务费和业务费从2003年的2.58亿元下降到2004年的1.84亿元,剔除价格影响因素,年均增长速度为10.7%,致使公共卫生机构必然通过“有偿服务”进行“创收”,来解决业务活动经费不足的问题。农村基层预防保健服务经费严重不足,预防保健工作有所削弱,某些已经消灭或已被控制的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在一些地方时有回升,而且新发生的病种也有不同程度的流行。

4.卫生资源分布不尽人意

我国卫生资源配置严重的不合理,据统计,2006年全国卫生总费用为3776.5亿元,其中政府投入为587.2亿元,而用于农村的卫生费用为92.5亿元,仅占政府投入的15.9%。当年,城镇人口约为3.79亿人,平均每人享受相当于130元的政府医疗卫生服务;乡村人口为8.66亿,平均每人享受相当于10.7元的政府医疗卫生服务,前者是后者的13倍。农民缺医少药的问题严重。根据统计数字和农村调查研究的结果,估计有40%—60%的人,因为看不起病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在中国的中西部地区,因为看不起病、住不起医院,因病在家里死亡的人数估计在60%—80%[2]。世界卫生组织通常用三个指标来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居民的健康水平,即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人均期望寿命。根据卫生部统计数字表明,我国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城乡差距明显。农村孕产妇死亡率是58.2/10万,高出城镇2.6倍;城市婴儿死亡率是12.2‰,而农村婴儿死亡率33.1‰,高出城镇2.7倍。卫生部2007年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主要结果显示,过去五年,城市居民年均收入水平增长8.9%、农村增长了2.4%,而年医疗卫生支出城市、农村分别增长了13.5%和11.8%。可见,农民医疗保健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乡村医疗体制改革】

5. 运营机制不完善

我国农村的乡镇卫生院最初是按照计划经济的模式建立起来的卫生事业单位,具有“一大二公”的时代特征,基本上是一种相对保守、封闭的运作模式。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独家办医,垄断经营,思想落后,观念陈旧,医院没有压力,缺乏自我经营、自我管理的思想意识,医院与医院、医生与医生之间没有竞争,活力不足。就职工而言,其中的绝大部分没有危机感,依赖国家和单位来养活,缺乏开拓经营、增收创收的思想意识,乡镇卫生院的荣辱兴衰、盈亏进退与职工个人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由于长期受“大锅饭”管理体制的约束,因此在当前激烈的医疗市场竞争中,其生存与发展面临严重的威胁。分级管理的财政体制使得农村乡镇卫生院失去了计划运作的依托,面向市场则成为了农村乡镇卫生院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加强农村卫生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要实现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必须统筹兼顾,合理决策。

1. 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一是根据医疗市场的变化和疾病病种复杂性,扩大报销范围,提供补偿率,调动农民参合积极性。国务院2009年4月6日公布的新医改方案提出:到2010年,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提高,都会提高医药消费水平,扩大医药消费市场,数据显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目前补偿率预计30%都不到,按照国际惯例,补偿率提高到超过70%以上才能真正成为有效的医疗保障制度,未来的投入还有很大空间。二是力争三年之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

覆盖至全体农民,新医改将其圈定为参保率提高90%以上。三是逐步降低并有效控制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新医改方案指出,要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这意味着“以药养医”的管理模式即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目前,由于国家对药品管理的政策与基层实际不配套,存在“失控”的现象。如药品实行顺价销售政策,医院为追求最大化的利润空间,被迫采购价格高的药品,使得药品的价格与价值脱节,导致药价虚高。 从当前的情况看,要进一步完善县内医疗单位药品采购制度,加大行风建设力度,最大限度降低药价。物价部门应加大对医院药品价格的监管力度。同时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多为病人着想,切实减轻农民医疗负担,让参合农民就医得到更多的实惠。四是因地制宜对农村特定群体提供帮助。如对当年没有发生医疗费的农户提供免费体检,这对没有较好自我保健意识的农民来说,有一定的吸引力,有助于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

2.加大农村卫生投入力度,扶持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新医改方案的要求,完善政府对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机制。目前,我国卫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是1.6%—1.7%。在这部分财政支出中,医疗费用的70%用在城市,30%用在农村;而我国70%的人口在农村,也就是说30%的人口占用了70%的卫生资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级政府对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投入的导向作用,是其它卫生费用来源(包括社区筹资、社会筹资、服务收费等)所不能替代的,因此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应适当向农村倾斜,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支持力度。国家财政对贫困地区农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应给予补助。落实对口支援和巡回医疗制度,采取援赠医疗设备、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巡回医疗、双向转诊、学科建设、合作管理等方式,对口重点支援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建设。要提高投入的有效性,把财政支持的重点调整到支持公共卫生、预防保健、人员培训和建立医疗保障体系等方面上来。政府必须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行。对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所有乡镇卫生院,各地都可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核定政府补助。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

3.合理布局,统一规划,有效利用现有卫生资源

随着农村经济、交通、区划和基层组织的变化,原有的三级医疗机构设置不尽合理,甚至重复建设,客观上存在着种种不适应,需要进行调整和改革。一是应打破行政区划布局。在今后的农村医疗体制改革中,应进一步打破行政界限,构建合理医疗圈,并将医疗体制改革放到一个信息化平台上,通过信息化手段建档立库,加强医患之间的互动,以在更高水平上构建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体系。 原则上坚持“一乡一院”、“一村一室”。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设置要考虑其服务人口多少、服务半径大小。二是乡镇卫生院与乡镇计划生育指导站实行共享,解决两者并立造成的资源浪费。三是对那些离县级医疗机构过近,且生存能力很差的乡镇卫生院,应实行撤、并、转,以实现资源共享,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四是要控制乡村医生的数量,提高质量。严格实行乡村医生的准入制度。五是在明确服务功能的前提下,严格控制高档设备购置,减少资源闲置浪费。

4. 理顺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实施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

各级政府按照分级管理,建立起以县(市)为主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对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承担全面责任,加强对农村卫生工作的领导。实施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确立乡镇卫生院在

农村卫生服务工作中的管理地位,这样才有利于解决农村卫生服务监督与管理缺位的矛盾。在乡镇卫生院为主体的统一管理下,乡村两级卫生机构才能形成分层经营、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的服务体系,只有通过对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才可能对农村卫生工作实现全行业管理,把农村卫生事业引向健康发展的轨道。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的核心在管理,盘活现有卫生资源,调动积极性,加强预防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强化县(市)对乡村的卫生业务扶持和监管功能,提高乡村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农村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注释:

[1]张灿灿等.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J].健康报,2004-11-08.

[2]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2003年中国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DB/OL].

农村医疗体制改革问卷调查报告
乡村医疗体制改革 第二篇

政策制定的不够合适,部分条款不切实际加之政府支持力度不够导致的。首先,不得不承认,城乡的条件及待遇都没有城市好,许多专业的医务人员都希望到城市工作,而非农村,这也导致了乡镇地区医疗力量的不足,满足不了乡镇居民对于看好大病,难病的要求,使其不满意程度增加。其次,由于乡镇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以及我国目前仍处于发展中国家的现状,使得乡镇医疗卫生设施建设跟不上步伐,医务人员工资水平较低,从而衍生出“大病医不了”和服务满意度的问题。最后,乡镇行政工作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也使得提高服务费的举措“费力不讨好”。即使是通过“增加服务费”的做法使得医务人员的收入有了部分提高,但仍然不能够满足其心理预期,虽然对于服务水平的提高有一定作用,但是这只不过是很小的提升罢了,改善医务工作者收入与服务费的矛盾,恐怕更需要政府财政或其他方式来解决。

三.结论与建议

在此处我将现行医疗体制的问题予以表述。

1.乡镇居民对该体制政策了解程度不够。

2.报销比例问题,部分受访者认为过低。

3.医保体制透明度问题。

【乡村医疗体制改革】

4.监管与程序问题。

【乡村医疗体制改革】

5.基础设施与服务问题。

6.医务人员酬劳与服务费问题。【乡村医疗体制改革】

对此,我认为党和政府应该高度重视我国文化建设,不仅是要提高公民的文化水平,而且要加强对媒体的引导与监管。推进医改工作的民众认知度和认同度,同时要切实做好调研工作,根据不同地方经济发展情况,着实做好调整比例的微调,不能一刀切。做好收支管理统一,集中力量办大事。建立必要的核算体系。同时一方面,严格收入标准,实行一个标准收费,公开药品价格,防止暗箱操作,需要减免的特殊困难群体一律经过县卫生局批准,杜绝乱收费,收人情费。另一方面,改革投入方式,改变过去“撒胡椒面”式的资金投入方式,将有限的资金集中起来,实行“资金捆绑”使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符合乡镇实际建设起完备的卫生设施,以免除没有条件做治疗的尴尬。分期分批建设各乡镇卫生院,完成所有乡镇医疗机构改造。通过政策引导等方式,吸引医务人才下乡,建立健全医务人员的培训机构,开展进修学习活动,着实提高服务的水平和能力。促进操作规程统一,规范服务保质量。建立健全临床诊疗规范,要求严格按照流程操作,减少人为错误,提高医疗质量。开展医疗卫生工作一定要以群众为中心点,建立投诉机制,广开渠道倾听民意。创新管理机制,灵活运用管理办法,促进管理效率的提高,同时还要保证简而不疏,不给非法违规操作以可趁之机。建立健全绩效制度,绩效应与酬劳挂钩,同时增加财政对该方面的补贴。这些应该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工作。

同时,在此次调查过程中也显现出不少隐患。在此,我就此次调查活动之中存在的医疗卫生体制的隐患予以表述。

中国在提高国民人均寿命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功产生了一些意料之外的结果。国民寿命延长后,一些非传染性的“老人病”,如癌症、糖尿病、中风以及心脏病等取代了传染性疾病,扮演了人们的“健康杀手”的角色。由此开始蚕食中国政府在医疗卫生预算中更大的一部分。 高昂的费用。在广大的中国农村地区,情况又有所不同,虽然财政和行政权利的下放意味着地方政府拥有了更大的决策权,但同时也意味着他们将在得不到中央或省级政府任何帮助的情况下,在筹集社会保障资金方面承担更大的义务。

由于地方财政税收有限,一些贫困地区可能无力满足人们对医疗卫生事业的需要,而这又进一步加剧了地区贫富差距的拉大。

监管问题与腐败问题。许多乡镇管理复杂,缺乏监管,医疗体制改革惠及农村本是件好事,若缺乏监管,就会造成严重的腐败问题,导致民不受益,民不支持,社会不稳的问题。这也

可以解释为什么有相当比例的受访者要求增加医保体制操作透明度。

针对以上列举的隐患,我认为党和政府一方面要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另一方面可以用曲线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我们推进对医疗体制改革,一方面是解决群众的医疗需求,而并非西方的完全福利制度,而这有很大区别。党和政府要引领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全民的身体素质,使中国充满活力,对于与医疗体制改革来说,只是起到了辅助和服务的作用。我们要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素质的提高,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不断进步。而非“就事论事”,一味的在一处发力。这样上述隐患就可以很大程度上消除。

四、调查报告总结

我们通过这次短暂的5天的实践,感受医疗卫生体制的重要性,迫切地希望党和政府积极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深化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激活运行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医疗人员素质。

做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树立优良的思想道德水平,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国之栋梁,为国家、为社会分显出我们的微力量。

2015以体制改革推进新农村建设
乡村医疗体制改革 第三篇

与“十一五”规划对新农村建设提出的五个要求(“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相比,胡锦涛12日的讲话和昨天温家宝的讲话中都增加了改革方面的内容。我们理解,这是因为,要建设新农村,首先必须激发农村自身的活力。而要激发农村自身的活力,就必须充分发扬和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坚持和完善改革开放以来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政策,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就此而论,改革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实现上述五个目标的途径。

当前,农村还存在许多关系其长远发展、影响农民切实利益的现实问题急需通过改革来给予解决。比如,市场农业的发育还很不成熟,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尚不健全,农户没有真正成为完整意义上的市场主体,生产要素市场发育明显不足。再如,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不灵活,未能建立健全有效的土地流转与集中机制,妨碍了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又如,国家支持保护农业的政策体系也尚未形成,导致农村基础设施供给不足,生产潜力下降,农村公益福利事业的投入严重滞后于城市。此外,在城市化过程中,不清晰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为侵害农民的利益提供了可能,等等。

所以,在新农村建设中,需要推进一场以巩固税费改革成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这也是从农村当前情形出发而可以迅速推行的改革。取消农业税的积极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但也使农村原有的深层次矛盾更加凸显。如何遏止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卷土重来,避免农民负担反弹;怎样从财力上保证基层组织正常运转等。这些问题都与农民的现实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围绕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必然要提出加快推进涉及面更广、层次更深的农村综合改革的任务。

建设新农村,单有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医疗等公共产品和人居环境的改善是不够的,还须升级软环境,如科学化的管理、良好的民风习俗等方面的培养。而这一切,都要有完善的融资环境和足够的资金保障作支撑。温家宝在讲话中就指出,要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加强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将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转向农村。今年,要做到国家财政支农资金的增量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建设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总量高于上年。

有了国家财政的大力支持作为保证,在农村综合改革和新农村建设中,还应该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世界多数国家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长期的政策性金融都起了重要作用,中国农村现在缺的就是这种长期的政策性金融。

在全面推进农村的综合改革中,还有一个重点是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作为农村税费改革配套措施之一的乡村机构改革,几年实施下来的效果并不理想。特别是村级组织,因原有农村收费项目被取消,而新的收入来源———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维持村级正常运转和村干部误工补贴都不够,更不用说兴办村级公益事业了。

当然,在全面推进农村改革中,必须强调要保持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制度,这是前提。

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建设新农村,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从农村情况来看,改革是其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只有深化改革,推进体制创新,才能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已经取得的成果,也才能保证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

2016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乡村医疗体制改革 第四篇

一、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1.健全城乡医疗服务网络。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促进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协同发展。严控公立医院规模,逐步减少特需床位,调整设置一定比例的康复医疗和老年护理床位。重点扶持精神、儿童、传染、康复和护理等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在符合条件的综合医院建立慢性病管理中心,推行慢性病多学科协作诊疗模式。开展“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建设活动,继续培育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为群众提供便利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启动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内涵质量和服务水平。力争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达到10%,新增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3个。

2.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医药价格改革动态调整机制,调整提高劳务性收费价格。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和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化解公立医院债务。推进医疗集团实体化,建立社会多元化投资、医疗集团专业化管理、医院运行使用的“建、管、用”分离模式。加快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健康服务联合体,形成县乡联动、镇村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医疗集团医院与辖市区医院之间的危急重症诊疗协作和转诊机制。推进预约诊疗服务,三级医院和县级人民医院与省集约式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实现直连上线,专家门诊预约率三级医院达到85%,二级医院力争达到45%,出院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100%。扩大日间手术试点,缩短平均住院日,全市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不超过9天,二级综合医院不超过8天,专科医院平均住院日比上年度有所下降。强化优质护理、临床路径管理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内涵,推进医疗机构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3.加快推进社会办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重点举办康复、护理院等资源短缺专业机构,最大限度放宽规划限制。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做好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机构衔接,实现养老机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卫全覆盖,建立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间的转诊机制。完善和落实支持社会办医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指导和扶持,帮助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

4.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实施基层医药价格改革,调整提高劳务性收费价格。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按不超过40%的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全面推行有效工时制等考核办法,建立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完善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强基工程”,落实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定向培养、基层骨干医生培训等办法。

5.构建分级诊疗体系。通过医疗集团、县乡村一体、对口支援等多种模式,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城市公立医院与县(市)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远程会诊和预约服务等各项机制,采取特色科室共建、区域资源共享等形式,构建紧密协作联合体,帮助基层提升水平。继续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差距,支付政策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推行急慢分治、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加强医疗集团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完善医院与社区分工协作机制。推进晋升职称医务人员基层轮岗制度化,做好医疗集团下派内儿科医生到社区坐诊制度。有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均开设康复联合病房,提升医疗服务协同性和效率。深化“3+X”家庭健康责任团队服务内涵,引导基层医务人员为签约对象特别是重点服务人群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扩大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范围。

6.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创新编制和人事管理,合理核定公立医院人员总量,原编制数按原办法管理,新增编制数由市编制部门实行备案管理、动态调整。探索编制外聘用人员总量由编制部门备案管理办法,备案管理人员与编制内人员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同等对待,实行同岗同酬。针对卫生行业特点,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合理确定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办法,逐步实行年薪制等多种形式自主分配方式,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推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

7.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内涵建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全面推进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服务,规范中医综合治疗区(室)建设,强化中医药综合服务。加强中医机构康复病区建设,开展“医养结合”试点,逐步形成特色。开展我市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工程,选配40名中青年业务骨干为继承人,采取师承方式进行培养,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力争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到20%以上。力争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中心卫生院建成标准化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

1.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涵。2016年,按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辖区不低于52元,辖市不低于40元。加强条线间综合协调,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和业务指导机制。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全面落实国家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完善“三位一体”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加强传染病防控,全市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20/10万以下。继续实施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疟疾、麻风病等重点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圆满完成中盖结核病项目二期试点工作。启动并推进艾滋病城市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推进计划免疫规范化建设,打造计免“安全年”,确保儿童预防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开展数字化计免门诊建设,年内全市数字化门诊建成率达80%以上。规范实施慢性病防治工作,扩大高血压、糖尿病及重性精神病规范管理示范项目试点范围,新增脑卒中及部分恶性肿瘤等慢性病病种开展规范管理试点工作。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年内力争再建成国家级示范区1-2个。

3.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巩固妇幼保健服务年创建成果,提升妇幼保健服务内涵,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继续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儿保门诊标准化建设。2016年,全市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9%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和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

4.健全完善卫生应急网络。推进基层卫生应急能力规范化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强化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网络建设管理,全面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处置水平。力争全市各辖市区全面达到省级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建成5个以上省级卫生应急示范乡镇。

5.加强爱国卫生工作。落实“健康”2016年项目,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启动农村改厕提升工程世业镇试点工作,完成改厕任务2000户,其中生态厕所建设800户,积极探索无害化卫生户厕、污水管网收集、生态厕所等多种形式并进的高效综合改厕模式。完善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提升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积极开展卫生城市、卫生镇、卫生村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三、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1.调整医疗保险政策。完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补充医保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险政策,统一全市医保政策框架,加快实行医保市级统筹。加强基本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慈善救助的衔接,提升医保和救助制度运行效率。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鼓励个人对自付医疗费用部分投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2.改革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方式。完善总额预算下按人头、按病种付费等相结合的复合式付费方式,优化医保结算考核方式和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编制原则和流程,严格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医保与医疗服务协商谈判机制。调整完善区域外转诊制度。建立健全异地就医结算机制。

3.加强新农合制度建设。以统筹地区为单位,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550元,其中财政补助部分达到380元。进一步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努力缩小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与实际补偿比之间的差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以上,乡镇卫生院住院人次占比稳定在35%以上。

四、改革药品供应保障

1.优化药品流通供应机制。探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房社会化改革和医疗机构药品内外供应链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医疗机构与供应商一体化的供应链体系,强化医院药事管理责任,鼓励医院处方外配,为群众提供更加放心、快捷、价廉的医药服务。

2.巩固基本药物制度。调整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政策,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康复专科及特色专科用药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切实加强用药管理,保障基层药品供应,满足群众用药需求。不断提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逐步实现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探索建立社区全专联合门诊,促进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衔接。

3.加强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与监管。严格执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制度和程序,加强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确保各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的正常供应。认真组织辖区内公立医院与入围企业进行价格谈判,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加强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考核监管,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基本药物和高值医用耗材供货企业积分考核管理和公示制度,引导供货企业遵纪守法、诚信履约。

五、强化医疗卫生监管

1.健全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推进医疗卫生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和人员的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

2.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卫生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处罚等制度建设。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非法采供血等专项行动,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医疗诊疗行为,严肃查处医院分解处方、分解住院等现象。加强信息公开、多方参与和数字化监管。继续巩固和推进“阳光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

3.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医院医患沟通中心建设,落实首诉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医疗风险共担机制,建立以医疗责任保险、基本医疗意外保险和无过错医疗损害救助为主的“三位一体”医疗损害赔偿救助机制。优化重组我市医疗纠纷处置流程,构建“医疗纠纷一站式调处”模式,强化保险机构在医疗纠纷处置中的作用,优化医疗生态环境,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推进智慧健康建设

1.扩大基层远程会诊覆盖面。建立区域、集团及辖市远程会诊中心,开展影像、心电、检验及病理等远程诊断服务。建立集团与辖市人民医院影像协助诊断、检验及病理的集中诊断系统。各辖市(区)有2-3个社区服务中心的影像、心电系统与集团对接。康复集团、成员医院及社区实行检验及病理集中诊断,江滨集团(江大附院、市三院、市中医院)建立远程病理诊断系统。

2.增强智慧医疗服务能力。以市民卡、居民健康卡为介质,统一全市就诊卡,实现健康诊疗信息共享。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信息,完善居民健康查询服务系统,优化预约诊疗功能,通过互联网、移动客户端、微信、电视、12320热线、建立自助终端助等方式,推动智能化健康管理服务。

3.提升综合卫生管理系统功能。完善基层业务系统及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医疗服务、医疗行为、药管理品等有效监管。新建综合卫生管理系统,为卫生管理提供数据采集及报表分析平台,提高管理效率和决策水平。

4.加快信息系统应用功能建设。规范居民健康档案信息采集,强化信息整合与共享,提升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功能。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诊疗信息共享,提高临床诊断效率和准确性。优化急救、血液管理、疾控及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单位系统应用功能,提升居民健康管理水平。

2015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乡村医疗体制改革 第五篇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国家、省和医改三年近期工作目标要求,近年来,我市以理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普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为抓手,不断健全和完善以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四大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较大程度提高。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一)不断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和保障水平

一是医保参保率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97%以上,农村居民参合率连续五年达到100%。二是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不断提升。2015年,我市新农合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镇卫生院达到90%以上,县级医院达到75%以上,儿童白血病等重大疾病报销比例提高到75%,住院最高支付限额达到15万元。城镇职工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及城镇非从业人员住院医疗费支付比例和门诊统筹金报销标准也得到提高,最高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5%和60%。

(二)不断提高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和保障范围

新农合个人住院报销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新农合大病门诊报销范围扩大到16种,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报销病种扩大到9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5.3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5万元;简化城镇医保门诊大病资格审批程序,对器官移植抗排异、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等22个门诊大病病种实行即时办理。

(三)不断完善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控制措施

扎实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实行门诊总额预付、规定门诊日处方限额、提高市级医院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限制自费药品使用、控制大型检查、探索临床路径管理、实行按病种付费等改革措施,进一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四)不断加强现场结报和基金监管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市、区、镇、村四级一体化"网络建设,大力推广就医"一卡通"工程,市区域内定点医院实现现场结报,提高了医保基金的监管能力,杜绝了套保、骗保等现象。

二、大力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我市于2015年3月和11月分别在13处卫生院、503处村卫生室全面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率先实现了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健全多渠道补偿机制

一是统一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保险、工资及补贴。2015年,市财政共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工资、保险和补贴3200万元。二是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专项补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每年分别拨付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专项补助资金1300万元和400万元,村卫生室补助资金自2015年起提高到460万元。三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根据工作量、辖区服务人口及绩效考核成绩,对镇村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2015年共补助镇村两级资金1800万元。四是加大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设施投入。市财政先后投入5000多万元,对全市13处镇卫生院实施了重建、扩建、修缮,全部配备X光机、救护车、计算机等必需的医疗器械和设备,对所有规划内村卫生室进行了规范化达标建设。

(二)加快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步伐

近年来,我市按照"政府主导、整体设计、统一规划、实用高效"的原则,先后投入800多万元,为所有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和扫码枪等硬件设备,并将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基本药物监管系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系统和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系统)进行整合,建立了区域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专网连接卫生行政部门和市、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了数据共享与信息交互,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了信息技术支撑。

(三)创新基层药房管理模式

依托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我市探索实施了以"药房双管、零库存管理、阳光用药、处方审核"为主要内容的药事服务模式改革。一是建立契约式药房双管机制。基层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签署药房双管协议,利用信息平台可自动接收基层医疗机构上传的药品需求计划,并及时配送药品,实现基层药房零库存管理。二是建立无缝隙阳光用药监管机制。基层医务人员开具电子处方后,需通过基本药物和新农合系统双重审核,确保电子处方用药品种、数量、价格等信息匹配,并通过扫码出库实现新农合报销。三是建立常态化处方审核机制。镇卫生院药学专业人员除对本单位用药行为进行处方审核、点评外,还要通过信息系统随时对辖区**村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抽查、审核,及时纠正乡村医生开大处方及"两素"滥用等不合理用药行为,降低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风险,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合理、有效、价廉。该制度的实施得到了国家卫生部、省卫生厅等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多次到我市进行调研总结。

(四)扎实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根据上级统一要求,2015年我市扎实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以建机制为抓手,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一是完善公益性的管理体制。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2015年已经全部划归市卫生局统一管理,2015年9月份完成核编定岗,2015年9月全面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新模式,以市为单位实行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二是完善竞争性的用人机制。按照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总岗位的90%、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的90%的原则,科学设置专业技术岗位963人,实行竞聘上岗。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以医、药、护、技、公共卫生等岗位为主体,优先满足全科医生、公共卫生和中医药岗位的需要。三是完善激励性的分配机制。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方案,经费发放、奖励性补助与绩效考核成绩挂钩;在基层单位推行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工资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积极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

出台了《我市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实施方案》,卫生和财政等部门对债务情况进行认定,建立了债务台账和债务数据库。目前摸底排查、债务确认上报等工作已经完成。

三、不断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持续改善群众就医环境

一是加快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工程总投资1.5亿元、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已于2015年12月底完成封顶,目前室内装修、设备安置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二是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2015至2015年度,我市高标准完成200个规范化村卫生室新建、改建任务。三是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15年市政府将"社区便民就医工程"列为政府实事,重点新建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预计10月底前全部完成机构建设、人员配备等任务。

(二)持续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师培训制度

2015年,我市创新建立镇卫生院身份全科医师培训制度,每年考录30名本科毕业生到镇卫生院,前3年在市直二级医院学习培训,考核合格获得执业医师资格后回镇卫生院工作,不合格者退回人才市场。

(三)持续落实卫生支农和"卫生强基"等人才帮扶措施

认真开展镇卫生院技术骨干、乡村医生岗位、基层中医适宜技术免费培训、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标准化建设等项目,中医科中药房达标率100%,2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覆盖率100%,有力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

四、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一)全面做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是完善绩效考核机制。通过建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考核制度,严格依据工作数量和考核结果发放绩效补助经费,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起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强化项目宣传。通过集中印制发放无纺布宣传袋、制作宣传展板和媒体节目等形式大力宣传公共卫生项目,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从局机关到基层单位层层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任务。截止2015年6月底,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市目标任务。

【乡村医疗体制改革】

(二)深入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项目

为建立科学、规范的慢病综合防控体系,提升综合防治水平,我市以降低高血压、糖尿病发病率,预防并发症发生,促进农村居民健康状况持续改善为目标,于2015年始全面启动了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项目。对35岁以上农民中筛查出的高血压、糖尿病高危人群开展了定期随访和健康教育,对确诊的"两病"患者则落实早诊早治、跟踪随访、药物治疗等综合防治措施,"量身定做"一对一的干预和治疗方案,并选择复方利血平片、卡托普利、尼群地平、二甲双胍、格列吡嗪、肠溶阿司匹林片等6种药物作为基础药物,免费发放给患者使用。(

(三)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动态管理机制

2015年以来,我市先后组织开展了"居民健康档案质量完善月"和"居民健康档案重点信息完善纠错"活动,对重点人群进行面对面的随访、筛查、核实,锁定重复档案,纠正错误信息,完善缺失内容,规范电子档案管理。建立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发放"健康查体服务券",每年对老年人进行免费健康查体,并及时更新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医务人员根据查体结果进行相应的健康指导和随访管理,2015年共免费查体7万余人次,2015年已录入查体服务信息2.8万人次。

2016乡村卫生服务管理实施方案
乡村医疗体制改革 第六篇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为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有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切实加强对村卫生所(室)的监督管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加强农村卫生“三网四化”管理,推动农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工作,促进农村卫生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管理”),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农村卫生服务功能,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卫生服务差距,对于进一步巩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维护农村医药市场秩序,缓解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我市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就要是在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的指导下,按照卫生部、省及市业务部门的要求,逐步理顺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关系,明确两者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责、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卫生组织的服务功能,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逐步建立起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有序的新机制。

二、工作目标

以行政村为单位,规范、稳妥地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在全市探索市、乡二无治理模式的有效形式,通过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规范服务行为,加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效率,为我市广大农村群众提供方便、价廉、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使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医改工作带来的惠民成果,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目标的实现。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村卫生所的公益性,增进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和效率。

2、坚持实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优化调整现有卫生资源为主导,健全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网络。

3、坚持循序渐进,分阶段、有步骤推进,逐步实现全面整合。

4、坚持院办院管为主体,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级卫生机构的综合管理和业务指导。

5、坚持预防保健、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全面推进,中西医相结合。

6、坚持探索村办乡管的运行机制,切实保障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村卫生所健康发展。

四、目标任务

(一)建立健全村级卫生网。

1.规划。严格按照我市村卫生所设置规划,以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为原则设置村卫生所。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有1所村卫生所,人口少的邻近行政村也可以联合设置卫生所;对村型较大、人口较多,自然村较为分散的行政村,可在距村卫生所较远(1公里以上)、居民较为集中的自然屯设村卫生室。村卫生所和村卫生室同属乡镇卫生院派出机构。

2、房屋。村卫生所房屋鼓励争取政府支持、集体租赁和村医集体购买。其房屋面积和基本装配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合理规划和配备,其中,村级卫生所(室)业务用房面积原则上不少于60平方米,有独立分开的预防保健室、诊察室、治疗室、处置室和药房。

3、设备。至少拥有以下基本设备: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身高体重计、诊察床、诊察桌、出诊箱、药品柜、输液器材、换药器材、紫外线灯、污物筒、资料柜、电话、简易高压灭菌设备、灭火器、观察床、输液椅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有条件的应配置电脑、电视、心电图机、氧气瓶等;设有健康宣传栏或宣传窗。

4、标识。全市村卫生所实行统一标识,印章。

5、布局。要做到结构合理,环境整洁,物品、器械放置有序到位,相应制度、图表上墙公示,要在醒目位置张贴便民措施或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及投诉电话、常用医疗收费标准和注射药品配伍禁忌表。

(二)实行“七统一,两独立”。

“七统一”即:在行政、人员、业务、财务、药品、工资、绩效考核等七个方面加强规范管理;“两独立”即:村卫生所(室)实行法律责任和财务核算独立。

1、行政管理。

(1)市卫生局管理职责。市卫生局统一领导全市乡村一体化工作,制定出台工作制度、管理制度、乡村医生工作职责等各项规章制度。

(2)乡镇卫生院管理职责。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本乡镇卫生工作统一规划、统一安排、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对村卫生所(室)实行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聘任村卫生所(室)长,聘期一年,实行目标管理。乡镇卫生院协助卫生局打击和取缔本辖区内无证行医、乡村医生所外行医等非法行医行为。

2、业务管理。

(1)乡镇卫生院统一部署、安排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对村卫生所(室)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

(2)乡镇卫生院要带领和指导村卫生所转变服务模式,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组织医务人员实行上门服务和主动服务,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健康管理。

(3)乡村两级医疗机构要为农村居民提供规范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4)要严格加强乡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村级卫生机构的门诊登记、处方书写、药品使用等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规范。

(三)财务管理

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加强对经济活动的控制和监督。

(1)市卫生局职责。要加强对乡镇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财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收支审计。

(2)乡镇卫生院职责。统一管理各村卫生所(室)的业务收入、社会保障和固定资产,实行“村财乡管村用”。设立村卫生所(室)总帐和分帐,对各个村卫生所(室)的财产、物资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药品调拨和业务收支帐册。公开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及其价格和药品价格,对各村卫生所(室)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收费收据,做到收费价格公开,票据齐全。

(3)村卫生所职责。自觉接受乡镇卫生院财务监管。财务实行独立核算。从业务收入中统一提取卫生事业发展统筹资金,用于支出村卫生所(室)的房屋租赁、办公用品、取暖费、水电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四)药品管理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集中网上采购和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双轨制。村卫生所(室)定期向乡镇卫生院报送药品采购计划,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供应,禁止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村卫生所(室)要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验收记录,不得擅自扩大用药范围,要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的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基本药物,严格控制门诊输液和抗生素、激素的使用。对于不认真执行规定药品销售私自加价的,一经发现,进行处罚;乡村医生不得私自进购药品,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并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外,同时取消其乡村医生聘用资格。

(五)工资管理

乡镇卫生院统一核算、管理和发放乡村医生工资,乡村医生工资由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补助和诊疗活动收入三部分组成。

公共卫生服务性收入,根据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完成情况、个人的工作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兼顾绩效考核取得;基本药物补助按销售额比例补到人头;诊疗活动收入根据村卫生所(室)诊疗次数获得相应比例的一般诊疗费。此外还包括中医药收入等其它收入。乡镇卫生院统筹本乡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收入用于支付乡村医生工资和村卫生所(室)业务支出。

乡村医生业务收入利润提取比例(第一次统筹),乡村医生取得的月收入低于300元的不参加统筹。

当月利润(元)提取利润比例(%)业务收入工资发放(%)

低于(含)300不参加利润提取全额发放

301—500595

501—1000694

1001—2000793

2001—3000892

3001以上991

村卫生所诊疗活动的利润提取统筹后,所取得的利润达到一定金额后进行第二次统筹,工资达到2500—3500元/月的按2%统筹,达到3501—4500元/月的按3%统筹,超过4501元/月的按4%统筹(不含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收入)。

乡村医生业务收入二次统筹比例(第二次统筹):

业务收入按比例提取后利润达到(元)统筹比例

2500—35002%

3501—45003%

4501以上4%

(六)人员管理

按照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按所辖常住人口的1‰—1.5‰配备,服务人口多的村卫生所(室)可适当增加乡村医生配置。

(1)乡村医生应接受乡镇卫生院统一安排,全部进入村卫生所(室)执业,私自执业者一律取缔乡村医生执业资格。

(2)乡镇卫生院可根据需要调配乡村医生到卫生院或村医生所(室)工作。在本辖区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方可调配聘用到卫生院工作,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乡村医生可在本乡镇本村级医疗机构调配使用。

(3)乡镇卫生院建立乡村医生人事档案,对其聘用、考核、奖惩等情况建档管理。聘用人员报卫生局审核备案后,统一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

(4)禁止一人办所。对于夫妻或父子(女)同所的必须三人或三人以上同时执业。

(5)乡村医生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对于未完成本年度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乡村医生,不予参与年度考核和下年度聘用。

(七)目标考核管理

(1)卫生局职责。负责对乡镇卫生院乡村一体化组织实施工作进行考核。制定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实施村卫生所(室)从业人员培训和年度考核。

(2)乡镇卫生院职责。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室)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1、公共卫生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2、村卫生所的医疗服务质量;3、村卫生所的内部管理;4、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情况;5、群众的满意度。考核评分办法按卫生局制定的《乡村医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3)依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和工作经费。在卫生院工作的乡村医生参照卫生院职工绩效考核,享受与卫生院职工同等工资、待遇和福利。

(八)两独立:即村卫生所(室)法律责任和财务核算独立。

1、法律责任独立。村卫生所(室)均为独立法人,其法人代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村卫生所(室)的工作人员在开展诊疗及其他活动时,产生的风险和责任自行承担。

2、财务核算独立。村卫生所(室)的业务开展实行财务独立核实,统一分配,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

五、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对全市村卫生所(室)进行排查,核实在岗乡村医生人数。

2、统一规划。根据全市实际,综合统筹乡村一体化工作布局,重新核发村卫生所(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确定乡村医生执业地点。

3、实质运作。对村卫生所(室)进行整合,对村卫生所(室)现有资产进行盘点,确认,出台考核和奖惩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履行有关人员聘用手续。

4、总结验收。重点考核工作落实进度、管理制度执行、卫生服务开展、药品采购使用、技术人员执业等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在全市打标立样,予以推广。

六、组织领导

全面加强全市乡村卫生一体化服务领导,逐级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和督导乡村一体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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