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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成都电瓶车上牌规定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7-18    阅读:

篇一:2016成都电瓶车上牌规定
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划分的标准2016.1.04

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划分的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标准》。该“技术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属强制否决标准);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公里等多项指标”。

二、《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4158―2009》规定如下:【2016成都电瓶车上牌规定】

3.1 电动摩托车 electric motorcycle

由电力驱动的摩托车。分为电动两轮摩托车和电动三轮摩托车:【2016成都电瓶车上牌规定】

a)电动两轮摩托车:由电力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 km/h的两轮摩托车。

b)电动三轮摩托车:由电力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 km/h,整车整备质量不超过400 kg的三轮摩托车。

3.2 电动轻便摩托车 electric moped

由电力驱动的轻便摩托车。分为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轻便摩托车。 a)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由电力驱动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两轮摩托车: --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 km/h且不大于50 km/h;

--整车整备质量大于40 kg且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 km/h。 符合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而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篇二:2016成都电瓶车上牌规定
2016二手电动车上牌承诺书

2016二手电动车上牌承诺书

二手电动车上牌承诺书

本人名字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现有一辆品牌为_____,车架号:_______电机号:______,顔色为____,于__年__月__日购买,因本人购买的发票丢失,本人郑重承诺这辆车来源合法,所有权属于本人所有,若如上所述失实,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电动车注册上牌承诺书

xx-x,男,系 职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现居住地:

。于 年 月 日购买电动车一辆,该车牌子及型号为:

,车体颜色为: ,车架号码: ,电动机号码:

价格: 元。出厂日期 年 月 日。由于购买时间距今较为久远,发票及合格证因为保管不善,不慎遗失。根据南宁市电动车注册登记上牌之规定,本人现对该车来源合法性作出郑重承诺:

(1) 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及手续真实、完整、有效。

(2) 该电动车系本人的私有财产。

(3) 如发生该电动车归属争议,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如该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

篇三:2016成都电瓶车上牌规定
2016电动车上牌证明承诺书

电动车上牌证明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 ,现有一辆品牌为 电动车,颜色: ,车架号: ,电机号: ,于 年 月 日购买,因本人原因,本人购买的 电动车发票不慎丢失,本人郑重承诺这辆车来源合法,所有权属于本人所有,若如上所述失实,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2016年7月 日

篇四:2016成都电瓶车上牌规定
2016电动车 承诺书

电动车 承诺书

为了保证自己与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本人自愿承诺并遵守、认真履行以下条款内容:

一、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细则》, 严格执行当地交管部门级公司的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精心维护所驾电动车,保持电动车技术状态完好,严格按规程操作电动车,杜绝车辆事故的发生。

三、因以下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本人自愿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及公司相关惩罚,承担 全部责任:

1、酒后、疲劳驾驶车辆,驾禁行标志、超速行车、野蛮驾驶;

2、违章抢行,不按规定让礼、未按规定掉头、倒车;

3、造成交通事故后擅自离事故现场或逃逸;

4、造成事故后不按规定报告给公司领导、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

【2016成都电瓶车上牌规定】

5、将车交给非司机驾驶或未经公司批准的其他司机驾驶;

6、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承诺人:

日期 :

电动车注册上牌承诺书

xx-x,男,系 职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现居住地:

。于 年 月 日购买电动车一辆,该车牌子及型号为:

,车体颜色为: ,车架号码: ,电动机号码:

价格: 元。出厂日期 年 月 日。由于购买时间距今较为久远,发票及合格证因为保管不善,不慎遗失。根据南宁市电动车注册登记上牌之规定,本人现对该车来源合法性作出郑重承诺:

(1) 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及手续真实、完整、有效。

(2) 该电动车系本人的私有财产。

(3) 如发生该电动车归属争议,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如该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

电动车行业维权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全会精神,全面实施我市经济“在发展中调整,在调整中提升”的战略,电动车汽油机滑板车行业协会率先在我市出台了行业维权公约,这是我市经济走出低价无序竞争的重大举措。市经贸局、市外贸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广电局、永康日报社等十个部门全力支持电动车行业的公约履行和维权行动,并联合作出以下承诺,为企业服务,接受全社会监督。

1、把电动车行业作为我市五金主要行业重点行业来扶持,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措施,大力提高电动车行业的知名度和况争力,全力打造电动车行业国内外知名品牌,促进行业做强做大。

2、对同行业中的非法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办,严格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快速执法,坚决打击假冒伪劣生产经营行为,确保我市电动车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3、充分发挥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快速高效为会员企业提供有关工商登记注册、商标商号名牌培育、专利申报保护、税收外贸政策宣传等全方位服务,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2016成都电瓶车上牌规定】

4、严格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和违反公约的企业,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制止,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维权公约的有效实施和维权行动的顺利进行。

5、强化产品质量的管理和监督。帮助企业制订产品标准,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建设,严格要求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遏制行业内偷工减料、粗制滥造行为,坚决抛弃低价低质低附加值的自相残杀式竞争方式,增强行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综合竞争实力。

【2016成都电瓶车上牌规定】

6、加大对侵权企业的税收管理和查处力度。把税负偏低、申报异常企业和违反公约的侵权企业作为重点监控和重点稽查对象,堵塞税收漏洞。对利用偷逃国家税款进行不公平竞争、低价倾销的企业及时予以严肃查处和公开曝光,规范行业税收秩序,营造税收公平环境。

7、对带头履行维权公约、诚信经营,行业内声誉较好的企业,优先作为“五十百”重点企业培育和纳税信誉等级企业评定以及授予其他荣誉称号的对象,并享有“绿色通道”涉税服务。对侵权企业,作为企业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取消一些荣誉称号授予资格,并重点进行监控调查。

8、及时协调解决维权公约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当好企业行业参谋。积极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对阻挠有关部门行政执法的,确保及时严肃查处。

9、为行业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市场信息、合作与交流等方面的服务,积极做好专利知识培训和专利纠纷、专利侵权调查处理工作,及时预警通报贸易壁垒,支持行业应对各种贸易磨擦,组织企业参加境外展览会,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10、积极主动地为我市联合重组行业提升推波助澜。加大维权公约履行和开展维权行动重大意义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公约实施操作过程的有关情况,跟踪记录侵权企业的侵权行为,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发挥新闻舆-论的威慑作用,为行业维权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篇五:2016成都电瓶车上牌规定
2016电动车使用承诺书

电动车使用承诺书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本人 张某身份证号码 450xx-xxx-xxx-xxx-xxx-x,现有一辆品牌为 某某某车架号为xx-xxx-x电动机号为xx-xxx-x 颜色为 xx 的电动自行车,因 xx-xxx-x 的原因,本人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发票缺失。本人郑重承诺:该电动车为本人所有,来源合法,如以上所述失实,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张某

(本人手印)

x 年 x 月 x 日

电瓶车使用承诺书

兰州阳光航空销售有限公司: 我本人______自愿加入贵公司工作,接受公司车辆配置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并自觉遵守,本人驾驶车辆违规时,虚心接受批评,主动承担处罚。如在车辆管理规定范围外使用,造成事故或车辆的损坏,本人愿承担赔偿责任。

承 诺 人:

身份证号:

公司编号:

车型颜色:

车 型 号:

兰州阳光航空销售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电动车使用协议

甲方:

乙方:

关于公司电动车的使用细则如下:

1, 领用人不允许将车辆外借他人或私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外借,须报部门主管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借车)禁止搭载人员(小电动车限载1人,大电电动车限载2人)如有发现,将处以驾驶员50/次罚款。

2, 车辆维修需到指定地点,维修原因提前报给主管经同意后方可修理,(未经同意批准或因个人操作不当导至车辆损坏,维修费用自行承担),

3, 车辆实行定人定车管理,不得随意换人换车,所配车辆当事人变更或暂离,或调离部门,当事人需到主管处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将车辆交回仓管,仓管确认车辆完好无损的情况下接收车辆,当事人签名。

4, 电动车停放、充电必须到公司指定地点(拉手刹、取钥匙)。否则,因领用人管理不善、被盗、失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领用人全部承担,如有特殊情况需把车开回家充电的人员,对车辆及配套物件,领用人有保管责任,如因保管不当被盗或未经同意私自在外停放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全责。

5, 车辆一经发现失,应立即向当地派出所、公安局、保险公司 等有关单位报案,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找车辆,挽救损失。

6, 领用人负责定期(15天)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保养,针对车辆灯光、刹车、润滑、电瓶水等进行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主管,并跟踪处理完成,如发现是因人领用人员却少保养,造成的车辆故障,将追究领用人及部门主管的责任(总管 5% 主管5% 组长10% 领用人 80% )。

7, 作业期间贺驶员不得酒驾、载负荷、疲劳行驶等,且必须按主管要求在指定地点作业(作业地点与车辆距离在大于50米时,必须取下钥匙,上锁),不能偏离,如有特殊情况,必须通知主管或总管,非作业或维修时间,领用人不准擅自将车辆开离停车场,由主管监督,否则出现任何事故由当事人、直属主管承担(当事人90%,主管10% 总管5%),并按公司制度给予处罚。

8, 车辆行驶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逆行、闯红灯等,若有违规罚款和违例停放,由驾驶员负担全责。

9, 作业车辆在作业过程中轮胎漏气或穿胎,情况不严重且离维修指定维修点较近,可开到指定维修点维修。但在重车,情况严重且离指定维修点远的情况下,不得强行将车开回公司或维修点,必须及时报告主管要求支援。如驾驶员不按要求操作,损坏轮胎各轮古,驾驶员必须照价赔偿。

10, 所有配备有电动车人员禁止私自外业务,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200元/次罚款。

11, 电动车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制度,确保安全作业。

甲方(盖章)签名: 乙方(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六:2016成都电瓶车上牌规定
2016镇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要求,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监管执法,结合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行为,着力破解七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使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1、危险化学品安全。由镇安监站牵头负责,镇经济发展办、环保等部门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危化企业“九确保”,以合成氨、氯碱生产企业和液氨、液氯使用单位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摸清辖区内食品冷冻保鲜、冷链冷藏车辆、冶金等涉及液氨使用单位和自来水厂等涉及液氯使用单位的底数,明确液氨、液氯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台账;督促涉氨、涉氯单位强化涉氨、涉氯岗位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自动化控制、报警连锁系统,完善各项应急措施,强化应急演练,严防氨气、氯气泄漏事故发生;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特别是动火、用电、受限空间作业等“八项危险作业”制度,加强对未经过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对存在严重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

2、建筑施工与燃气安全。由镇村建站牵头负责,安监等部门配合,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落实防护措施;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重点抓好建设单位履行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到岗履职情况;落实企业标准化创建主体责任,加强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及标准化示范图集施工,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的要求,严厉打击在建工程规避监管、不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等非法违规行为。燃气安全整治要进一步摸清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底数,建立台账,对存在隐患的供气企业、供气设施、用气单位要限期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实施停产停业整顿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运输、配送燃气和餐饮场所非法购买、使用燃气行为,严禁超期、超装液化气钢瓶混入用气单位,依法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餐饮场所;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抓好燃气经营企业、用气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消防安全、民爆物品整治。消防安全由镇消防部门牵头负责,派出所、村建站等部门配合,持续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强化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巩固清理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和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专项行动成效;适时开展区域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落实各级政府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的整改,做好国庆、中秋、元旦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坚决遏制较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民爆物品使用单位运输、储存、使用安全。由城关派出所牵头负责,深入开展治爆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坚持人、物、责任捆绑,加强民用爆炸物品使用末端的安全监管,严查严处违规使用民爆物品;严密涉爆重点人员动态监控,严厉打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彻底收缴非法爆炸物品,严防发生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和爆炸等案件、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共安全。

4、道路交通安全。由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牵头负责,镇交管站、城关派出所、中心校等部门配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和“打非治违”工作意见,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路面巡查管控,加强重点车辆监管,扎实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及货车“大教育、大排查、大整治”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尽快研究出台强化拖拉机管理、强化基层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综合整治效果评价体系、解决农村出行以及加强渣土车、摩托车、外挂货车、非机动车管理等9个规范性文件,并切实抓好落实;扎实推进拖拉机、校车、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和渣土车等专项治理,加强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无资质运输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继续推行营运客车和校车驾驶人不适岗制度;加强路面联合执法、集中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形成整治合力;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和任务,落实部门责任,采取检查督查、考核评比、预警通报、明查暗访等措施,促进综合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

继续开展城区三轮车专项整治,加强市民文明出行和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及联防联控工作;全面落实城市公交运营车辆安检工作,做好车辆技术管理工作,保障车辆良好的安全技术状况;强化城市公交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5、防汛安全。由镇涉农办牵头负责,安监站、村建站等部门配合,要按照防汛抗灾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科学完善防洪应急抢险预案,制定防范措施,强化防范手段,切实做到安全度汛,同时,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切实提高抢险救灾实战能力。各社区、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防洪重要部位和薄弱环节,尤其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点、危旧房屋的排查工作,切实加强巡查、值守、监测、预警和人员转移、撤离等各项防御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6、食品药品加工。由镇经济发展办牵头负责,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要及时了解,确保我们的食品药品能够安全。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7、其它单位要对照各自的行业特点、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检查方式

(一)各单位必须对照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职责要求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并对本单位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镇安监站。

(二)各社区要对辖区内监管对象进行全面检查。

(三)各企业要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下大力气,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要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及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现象的发生。要切实加强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全面认真地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发现的隐患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及时予以整改消除。

(四)创新检查方式,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将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各社区、各单位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的问题,每月1日前要将上个月有关情况报镇安监站。

(五)把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镇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各牵头和配合部门负责实施,镇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督促和检查指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镇直各行业领域牵头和配合部门要根据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制定下发重点整治的具体指导意见,加强协调督促和检查指导。

(二)落实隐患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对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要立即督促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存在较多隐患的企业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对重大隐患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和隐患严重、情况复杂的,要加强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对整治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问题突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和行政问责。

(三)强化督查检查。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百日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行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督促检查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一个月后,镇直牵头、配合部门要组织检查;镇政府安办将组织镇直有关部门开展综合督查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四)营造社会氛围。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报道力度,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走过场的要给予公开曝光。要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发动群众举报和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浓厚氛围。

(五)做好信息报送。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统筹协调,及时掌握各个行业领域整治推进情况,总结、梳理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并及时向镇政府安监站报送情况。各社区和镇直各行业领域牵头、配合部门要分别将实施方案、指导意见于7月3日前报送镇安监站;工作总结于9月15日前报镇政府安监站。

  • ·2016成都电瓶车上牌(2016-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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