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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08    阅读:

2015观看纪录片《筑梦中国》的通知
daoluyunshuxiehui2015@163.com 第一篇

各直属党(工)委组织部门:

近日,中组部党员教育中心发出《电话通知稿》,要求认真做好历史文献记录片《筑梦中国》的学习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组织学习观看

历史文献纪录片《筑梦中国——中华民族复兴之路》由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电视台、国家博物馆联合摄制,共7集,每集时长30分钟,是对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的重点教育片。

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已于6月30日20:30分首播,每天播出1集,共播出7天,每天播出后课件可于次日在共产党员网、央视新闻网、上海基层党建网、浦东党建网等网站在线或免费下载收看,请各单位做好集中组织学习观看工作,具体网址如下:

党员也可通过电视、共产党员微信自行收看。央视首播后,《筑梦中国》还将在上海本地电视台、上海基层党建网、上海党员远教平台等党员教育平台集中展播,具体收看时间,新区党员电教中心将另行通知。

2、组织讨论交流、报告学习观看情况

《筑梦中国》播出后,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党员开展集中讨论交流,对学习观看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相关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为本单位组织学习观看情况,包括学习观看形式、参加人数、组织座谈交流情况、对学习观看活动的总体评价等;党员学习体会,包括对该片的评价、学习体会和工作打算等。可附党员座谈讨论发言摘录;评论、散文、诗歌等优秀的观后感文章。请各单位于2015年7月15日前将此次收看情况的总结报告上报区委组织部党员电教中心(党员服务中心)。

联系人:宋晓英 赵惠

联系电话: 50709410 50189086

邮箱地址:pdyj2015@163.com【daoluyunshuxiehui2015@163.com】

新区党员电教中心(党员服务中心)

2015年7月1日

2015中共鞍山市委宣传部征稿通知
daoluyunshuxiehui2015@163.com 第二篇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各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市直各单位党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中省直各单位党委宣传部:

按照中共鞍山市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以“学讲话、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鼓士气、促振兴”为主题的大学习大讨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鞍山市委宣传部即日起组织开展“我为振兴献良策”活动,并在千华网开设相关专栏。

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学生积极参与投稿。优秀稿件将向省委宣传部推荐,并在鞍山日报等媒体刊发,评为全省优秀稿件的将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投稿方式:电子邮件

电子邮箱:qianhuawangtougao@163.com

联系电话:2299826

中共鞍山市委宣传部

2015年10月16日

2015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的通知
daoluyunshuxiehui2015@163.com 第三篇

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的通知

教普法办〔2015〕1 号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宪法晨读是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学习宣传宪法的重要形式。为做好2015年宪法学习宣传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的通知》,决定开展全国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形式【daoluyunshuxiehui2015@163.com】

教育部在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设立主会场,由部领导领读宪法有关章节(具体内容附后);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设立专门窗口,各省、区、市选择一所中小学校作为分会场,与普法网连接,实现同步跟读。其他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可自愿接入普法网参与活动。

二、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为12月4日7:20-8:00,内容包括升国旗唱国歌、教师讲宪法、部长领读宪法、司法部和教育部领导讲话等。部长领读宪法时间为7:35-7:45。

三、工作要求

请各省、区、市选择一所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作为分会场,与普法网链接(地址为:xianfa.qspfw.edu.cn;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联络协调人:胡锐,13488750830;网络直播接入技术对接人:韩宝,18630974168;史岳飞,13401075487),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领导可到分会场,与学校师生共同参与宪法晨读活动。新疆、西藏等地可根据本地中小学上课时间,自主安排晨读时间。各地还可结合实际,各自主安排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并可将活动视频、图片等在普法网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展示(投稿邮箱:qspfw2015ac@163.com)。

各地开展晨读宪法活动的情况,请及时报送我办。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27

附件:

【daoluyunshuxiehui2015@163.com】

2015年宪法晨读内容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daoluyunshuxiehui2015@163.com】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2015评选最美孝心少年事迹材料
daoluyunshuxiehui2015@163.com 第四篇

关于开展首届××市 “最美孝心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文明办、教育局: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展示全市未成年人孝敬长辈、自强不息的感人事迹,以及阳光向上、自立自强、勇于担当的美好情操,积极营造尊老、爱老、敬老的浓厚氛围,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展首届××市“最美孝心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daoluyunshuxiehui2015@163.com】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通过广泛发动全民开展“寻找最美孝心少年”活动,树立新时期孝心好少年的榜样,弘扬励志成长、乐观积极的人生态度,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弘扬尊老爱老敬老的社会风尚。

二、活动名称

首届××市“最美孝心少年”评选表彰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15年××月10日至××月20日。

四、推选条件

1、年龄要求:少年儿童(年龄段在4岁-18岁之间 )。

2、孝心定义:孝心是对双亲长辈孝敬的心意,是我国孝道文化的核心,可以是对父母的爱、可以是遵照父母嘱托代父母照顾老人和弟弟妹妹、也可以是以自己的成绩告慰父母,但核心还是对于父母才称得上是“孝心”。如果脱离开对父母的感情仅谈孩子照顾兄弟姐妹,或是孩子品德优秀、见义勇为,不在本次活动范围。

3、事迹要求:

(1)父母患有重大疾病,孩子侍候并照料其生活;

(2)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孩子协助父母或长辈承担起家庭责任;

(3)孩子通过自身努力、发挥自己的知识和专长,帮助父母或长辈实现心愿,或者解决重大困难;

(4)父母长期外出情况下,孩子代父母担当起敬老扶幼和料理家庭事务的责任;

(5)父母有不良嗜好、有违法倾向和行为,孩子对其进行劝导和阻止,通过不懈努力使其回归正常生活;

(6)孩子通过自身不懈努力取得优异成绩告慰父母、或是延续父母遗志的;

(7)在父母分居、离异或家庭重组等特殊背景下,孩子通过自身努力营造了和谐的家庭关系。

五、推选办法

1、推报程序。

市教育局负责推荐直属学校“首届××最美孝心少年”候选人,名额不限。候选人事迹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加盖公章后于4月20日前报送至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文明办负责推荐报送本地区“首届××最美孝心少年”候选人,名额不限。候选人事迹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加盖公章后于4月20日前报送至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联系电话:2802463;邮箱:wmbjyc@163.com。

2、推选材料。

(1)填报《推荐表》(可在××文明网下载)1式3份(要求正反打印),附简要事迹简介(500字左右);

(2)事迹材料1份(要求:A4纸打印,2000字以上;语言要朴实、感人、鲜活、富有感染力;内容包含个人的基本情况、简历、主要事迹)。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发动,深入发掘,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完成。

2、严格选择,确保真实。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严格按照推荐标准,优中选优,择优推荐,确保候选人事迹的真实性,并具有在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弘扬的典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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