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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区目标任务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9-02    阅读:

乌苏市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目标任务责任书
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区目标任务 第一篇

乌苏市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目标任务责任书

为了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的安排部署,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扎实地完成,现特制定如下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一)领导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此

、基本要求

(一)立即动员,在全市掀起浓厚的创建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早动手、早安排,部署本部门详细的宣传计划,配合市创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迅速营造本单位浓厚的创城氛围。同时,在本单位干部群众中,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扩大对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参与率和知晓率,吸引更多的市民群众参与到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中来。

(二)转变作风,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在创城工作中,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为民服务意识,每个单位和部门都要做到亲民、爱民,让群众满意。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单位、各部门在创城工作中要成立督查组,对本部门开展的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自验,对出现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

三、考核奖惩

(一)市委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创建工作进度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督促,对创建过程中发现的“不作为”、“中梗阻”现象,经教育仍不整改的,将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以促进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市委将此次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作为各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也作为考核责任单位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之一。

2015年自治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
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区目标任务 第二篇

2015年自治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

2015年,自治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坚持依法治疆和以德治疆相结合,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不断改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一、以推进依法治疆和以德治疆相结合为导向,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区目标任务】

深入开展依法治疆和以德治疆宣传教育活动。以自治区第十四个“公民道德建设月”为契机,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突出抓好道德教化这个基础性环节,引导人们正确辨别是非、善恶、荣辱,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法治理念,让群众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用法治和道德的力量引领正确的价值判断。

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学习宣传活动。以全国和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年为契机,积极创新道德模范评选的形式、内容和载体,大力选树各领域、各层面的先进典型。一是开展第四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坚持群众评、评群众,把先进性强、群众认可度高、可敬、可信、可学的道德模范推选出来。二是积极参加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挖掘选树宣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道德模范,树立新疆人的新形象。三是把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贯穿于评选表彰的全过程,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广播剧、电视短片等形式,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用身边的典型教育和感染身边的人。

继续开展“争做最美新疆人”系列活动。继续开展“我推荐、我评议最美新疆人”活动,选树一批群众身边的先进典型,在全疆唱响“最美声音”、倡导“最美精神”。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开设“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最美新疆人”专栏,让正能量传遍千家万户。

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继续抓好“我们的节日”品牌,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深入开展“五心教育”活动、“文明与我结伴走”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确立爱国、诚信、孝敬、勤俭等道德规范。着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抓好未成年人文化产品的供给,继续举办童谣征集活动,编辑出版《新疆新童谣》,继续办好维吾尔语广播少儿节目《少年好声音》、电视少儿节目《唱响新疆新童谣—双语跟我学》,与自治区教育厅联合举办第四届自治区少儿双语口语大赛。

二、以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开展“迎自治区成立60周年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按照“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新疆精神,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唱响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的要求,发动全社会努力营造“讲文明树新风”的浓厚氛围。以重点领域为突破口,突出抓好文明礼仪知识宣传普及、展场文明服务、窗口行业服务竞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广泛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引导、文明餐桌、文明传播行动,倡导文明言行,改善公共秩序、社会服务,优化城乡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引导人们逐步养成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推动形成文明社会风尚。

扎实做好公益广告宣传和制作工作。运用公益广告大力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建设、新疆精神、民族团结、文明新风等内容,形成强大势场。一是要用好中央文明办的公益广告作品。二是开展公益广告征集比赛活动。突出新疆地域文化特色,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场景,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努力创作一批有专业水平、让人百看不厌、起潜移默化作用的公益广告作品。三是持续抓好刊播。推动全区各级各类媒体进一步按照规定版面、时段、数量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刊播任务。四是抓好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大规模、多渠道推送公益广告。五是组织部门(单位)、乡村(社区)、民营企业等,利用街道、楼宇、宣传栏和交通工具等广泛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切实扩大受众面,不断打造街头正能量。

三、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面向窗口单位、基层、南疆地区,不断加强和改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文明城市(区、县)、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等三大创建在创评内容上,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突出“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新疆精神、民族团结、现代文化引领等内容,形成硬指标列入测评体系,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在创评方式和范围上,要面向窗口单位、基层和维稳形势严峻的南疆地区,以不断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巩固拓展文明城市(区、县)创建工作。文明城市(区、县)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龙头工程。文明城市(区、县)创建不能只注重经济指标,要按照符合新疆实际、简化工作程序、便于基层操作的要求,修订完善《自治区文明城市(区、县)测评体系》,为2016年开展新一轮自治区文明城市(区、县)评选提供基本遵循。要以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表彰为契机,切实履行文明委监管责任,加强对全国文明城市和提名城市的动态管理,使文明城市(区、县)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要以创建“道德城市”

为目标,以“利民惠民”为宗旨,做到安民、便民、助民、乐民、化民,实现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不断强化文明城市创建的道德内涵。

不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文明单位创建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细胞工程。文明单位创建不能只盯着大机关、大部门,要向窗口单位和基层倾斜,向南疆地区倾斜,努力扩大创建覆盖面。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去极端化”、民族团结、现代文化引领、群众工作尤其是少数民族群众工作等紧密结合起来,形成测评硬指标。充分运用社会评议、媒体监督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对非评选年文明单位的动态管理,使文明单位评选重在质量、从严把关,有效推动实际工作。建立自治区文明单位测评员信息库,按照《自治区文明单位测评员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各地、部门推荐的测评员进行培训和资格认定,不断提高自治区文明单位测评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四、以“去极端化”为重点,深入推进农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大力推动乡村移风易俗。移风易俗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也是“去极端化”工作的重要方面。加强现代文化宣传教育,引导农牧民群众进一步深化对现代知识、现代观念、现代制度的认识,使农牧民群众不断树立进步、开放、包容、文明、科学的理念,摒弃封闭、落后、保守、愚昧的思想。将法治新疆宣传教育纳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在农牧民群众中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开展“一反两讲”宣传教育,引导农牧民学法、知法、守法、尊法、信法、用法。立足当地优秀传统文化,培育一批乡土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彰显农村文化特色和魅力,确保用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

发动农牧民讨论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村规民约是村民群众基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农村实际,为维护农村的社会秩序、公共道德、村风【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区目标任务】

民俗等方面制定的约束和规范村民行为的一种规章制度。发挥村规民约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倡导文明新风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将其作为推进农村“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和促进农村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的有效载体,作为加强全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抓手,在试点基础上有力推进。研究制定利用村规民约“去极端化”工作方案,适时在南疆召开现场会,总结和推广各地村规民约制定的好经验、好做法。

着力改善乡村环境面貌。整洁优美的环境有利于促进农牧民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提高文明素养。一是加快改善农村住房、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设施配套、安全适用的原则,把“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工程作为改善广大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民生工程,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推进。二是大力实施乡村清洁工程,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改水、改灶、改厕、改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村庄美化、环境净化。三是总结农村文化墙建设的做法,并将其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创建的一项内容,认真加以推广。 广泛开展农牧区创建活动。文明户、文明村、文明乡镇和文明县等创建活动,是推动农村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载体。按照自治区文明委《关于以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进一步推进自治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的总体要求,突出抓好农牧区创建活动。一是规范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把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孝老敬老、文明和谐的内容体现到文明户评选之中,不断丰富星级文明户内涵。二是广泛开展城乡共建活动,以“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为契机,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社会团体等,特别是发挥各级文明单位的带头示范作用,结对帮扶贫困农牧区推进“环境美、风尚美、人文美、秩序美、创业美”的美丽乡村建设。三是不断拓展文明村、文明乡镇、文明县(市)等创建活动,推动形成以县(市)带乡镇、以乡镇带村、以村带户,逐级连片创建的工作格局,整体推进农牧区新农村建设。

2015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范文
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区目标任务 第三篇

0a> 隆林各族自治县

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塑造隆林整体形象,确保2015年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城市工作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紧密围绕隆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打造隆林绿色山水城的目标,着眼于促进我县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在彰显优美的自然风光上下功夫,在提高城市文化品位上下功夫,在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上下功夫,在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上下功夫,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二、目标和任务

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是:通过三年的努力,创建适宜人居的绿色山水城,各项工作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确定的标准和要求,力争于2015年跨进自治区文明城市的行列。

从现在起到2015年9月,从与创建关系密切的项目抓起,从老百姓关心的事情抓起,从薄弱的环节抓起,加大力度,集中攻坚,全面完成“一个中心、八大工程、四项整治”的创建任务,使隆林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指标均达到自治区级文明城市的标准和要求。

(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推进隆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文明城市创建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做好“实”字文章,不摆花架子;要坚持群众路线,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把解决关系城市形象、群众反映强烈和大多数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作为创建工作的突破口,整治、建设、教育、管理多管齐下,出实招,求长效,整治一个,巩固一个。

1、突出一个“治”字,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一是整治市容市貌,改善生活环境。以主要道路、闹市区、车站、城郊结合部、居民区为重点,着重对垃圾、摊贩(菜场)、乞讨算命、广告设置、店招门牌、车辆维修业、餐饮业、道路修理等方面的“脏乱差”问题进行整治。加大城市道路全天候保洁力度,不留卫生死角,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实行24小时保洁,保洁率达到90%以上。加强对流动摊贩的管理,使街容路貌整洁有序。制订《隆林各族自治县市容卫生管理守则》,规范市容卫生管理。进一步整治规范城区卫生秩序。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推进垃圾袋装化。对城区垃圾场、公厕进行彻底清理,加大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早夜市饮食摊点的治理力度,避免脏、乱、差现象的反弹。加大对户外广告招牌匾、雨棚、遮阳伞的治理力度,集中清理和整治城区内的“牛皮癣”,成立《隆林各族自治县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制定《隆林各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城市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城市管理的作用,建立联合执法的运作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的管理水平。

二是实施“畅通工程”,整顿交通秩序,优化交通环境。实行建管并举,集中整治的工作原则。开展交通秩序整顿,取缔无牌无证三轮车,重点整治机动车辆无证驾驶、驾乘摩托车不带头盔、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农用车货运车残疾车载客等违章行为。按照交通违章“八个一律”的处罚规定,加大对各类违章现象的处罚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规范车辆和行人的交通行为。公安交警部门针对辖区交通状况,合理调配警力,加强上街、上路巡查,查违章,保畅通,努力解决重点路段、十字路口交通混乱、拥堵等突出问题。取缔道路上的摊点,还路于车,还路于民。重点整顿好交通主干道的治安秩序,杜绝公路“三乱”现象。以开展“文明行车、文明走路”宣传教育为主题,加强交通规则宣传,使居民遵守交通秩序行为规范养成率达80%以上。

2、体现一个“美”字,着力打造“绿色隆林”

一是搞好城市绿化美化。建设部门继续加大城市绿化工作力度,提高城市绿地、广场等环境设施的系统配套水平,着力营造绿树成荫、碧水环绕的良好人居环境。加快新州河(城区段)工程建设进程,确保新州河(城区段)两岸绿化改造顺利完工。同时,继续鼓励各单位抓好庭院绿化,采取见缝插绿、空中植绿等多种措施,提高绿化品位,提高绿化率,力争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三项指标达到A类测评标准。

二是加大城市环保工作力度。加大新州河环境治理,推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排污许可证制度,使工业企业污染物做到全部达标排放。加强城区烟尘控制、污水处理、空气污染和噪声的监管力度。【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区目标任务】

三是大力开展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在城郊和广大农村开展以推进“五改四建一覆盖”(即改水、改路、改厨、改厕、改圈,建沼汽池,建经济园,建农村小集镇,建标准化村级卫生室,实施广播电视覆盖工程),治理“五乱”(即柴草乱放、垃圾乱堆、粪便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养)和狠刹“三风”(即打牌赌博、封建迷信、大操大办)为重点的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引导广大村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广大村民的生活质量和农村文明程度,加快推进农村小康进程。

(二)以实施素质工程建设为基础,全面提高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

⒈立足一个“管”字,提高科学执政能力

一是加强党政机关作风建设。设立政府部门集中办公的“一门式”服务大厅,政府部门办事程序做到公开、规范、高效。建立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保证县长服务热线畅通。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教育广大干部树立“勤政为民”的公仆意识,群众对党政机关及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达90%以上。

二是大力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活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重点行业部门进行视察,较好解决一些部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行政效能监察,促进行政工作规范化、法制化。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努力以一流的党风政风创造一流的发展环境,不断提高群众对党政机关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

⒉坚持一个“打”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以创“平安隆林”为抓手,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格落实维护稳定工作党政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单位责任制,通过打防结合,压降各类案件的发生率。坚持打击各种社会丑恶现象,扫除黄赌毒,除黑打恶,有效遏制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确保一方平安。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与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整治治安秩序。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深入开展基层“创安”活动。大力整治治安乱点,坚决扫除“黄毒赌”等社会丑恶现象。强化外来人口管理,强化收容遣送力度。将建成区年刑事案件上升幅度控制在全区平均数以内,建成区年“六类”重大刑事案件发案率控制在现住总人口数的2.3‰以内。

三是坚持“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禁毒工作方针,狠抓禁种铲毒工作。

四是落实“打黑除恶”工作责任制,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原则,做到发现一起打掉一起,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群众安全感达85%以上,保持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富民强县新跨越目标的实现。

⒊弘扬一个“诚”字,着力打造“诚信隆林”

一是以“共铸诚信隆林、营造发展环境”为主题,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形成社会对政府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大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促进政府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全面提高党政机关依法行政、诚信服务水平。

二是整顿市场秩序,维护合法经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建立打击假冒伪劣长效机制。对影响人民生命健康的食品和药品进行专项整治,全面推行食品卫生准入制、行业等级认证制、食品卫生检查公示制,切实加强公共食品卫生监管。加大对城南市场、旧车站、新车站、央索街路口、百货公司门口一带、粮食局门口一带等占道经营的整治力度,对无证经营者进行清查,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大力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示范商场、示范个体户等活动,加强经营户的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倡导“诚实经营光荣,制假售假可耻,优质服务高尚”的文明新风。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清理整顿出版物市场,加强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管理,取缔具有赌博、淫秽等内容的网吧,规范文化娱乐场所经营行为。

⒋强化一个“德”字,提高市民综合素质

一是加强全民性教育。要把围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市民的综合素质,作为开展文明县城创建活动第一要务。要把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作为重要抓手,努力把公民思想道德教育覆盖到全体市民和外来流动人员,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开展民族精神的教育,增强全民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进一步完善道德规范,着力从人的基本行为习惯抓起,引导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基本道德规范。广泛开展“共建美好家园、争做文明市民”活动,开展学习型先进单位、学习型家庭、学习型公民等形式的活动,构建全民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体系,形成人人是学习之人、时时是学习之机、处处是学习之所的社会制度和氛围,让终身学习、全员学习等理念,成为每个市民的内在要求和生活工作的迫切需要,促进市民道德素质的不断提高。

二是开展道德实践活动,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思想道德教育网络,切实抓好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①在机关开展“文明机关”等创建活动;②在学校开展以“五爱”、“四有”为主题的思想品德教育活动。③在全县发放《隆林市民守则》等宣传品,开展“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活动。④在农村大力开展“讲文明礼貌、树文明新风”活动。⑤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社会公德和法制教育。⑥要以培养市民日常文明行为养成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文明行为规范。广泛宣传“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隆林各族自治县市民公约》以及各类公共场所秩序守则,采取多种形式,通过文明市民学校举办文明行为知识讲座、知识竞赛和文明行为知识图片展、现场观摩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从日常基本行为规范做起,从一件件小事做起,从身边的具体事情做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行为规范和道德操守,增强自律意识。以“开展思想道德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创建活动。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建立互敬互助的人际关系,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新氛围。

三是采取多种形式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在完善各种群众文体活动阵地功能的同时,整合社区文体活动资源,拓宽群众文体活动空间。采取政府引导、社区主导、市场运作单位联办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向上的群众文体活动,全方位搭建群众文体活动平台,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在参与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中自我教育、修身养性、提高素质,激发创造美好生活的热情。

四是开展百佳“文明”评比活动。即评选“十佳文明单位”、“十佳公务员”、“十佳医务工作者”、“十佳政法干警”、“十佳文明市民”、“十佳文明家庭”、“十佳文明窗口”、“十佳文明学生”、“十佳储蓄员”、“十佳师德标兵”等评选活动,鼓励人们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在家庭做一个好成员,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

四是成立“文明市民学校”。各社区、各学校、各级文明单位都要设立“文明市民学校”,并以文明市民学校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

三、工作安排

今明两年,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5年6月——8月):创建启动阶段。完成总体工作方案、各工作组具体工作方案的拟定、审批、印发工作。同时,将各项指标分解到各工作组及有关职能部门。

第二阶段,(2015年9月——2015年6月):创建落实阶段。各工作组及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测评指标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三阶段,(2015年7月——8月):自查验收阶段。县创建办对各工作组的工作完成情况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并督促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第四阶段,(2015年9月起):迎检准备阶段。制定接待方案,做好迎检的一切准备工作。

四、组织领导

1、成立创建领导小组

组 长:阙建林 自治县县委书记

罗绍英 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谢德强 自治县县委副书记

姚敦双 自治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文深 自治县县委常委、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卫华 自治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周荣清 自治县县委常委、人装部部长

郭秀忠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吴金霞 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赵隆生 自治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周话洺 自治县计划局局长

杨光兴 自治县公安局局长

李廷东 自治县政府办主任

黄顺新 自治县人大办主任

张明东 自治县政协办主任

王翰庭 自治县县委办副主任

农世莉 自治县政府办副主任

黄文松 新州镇党委书记

杨兴德 自治县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杨金良 自治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宗利 自治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文明办 主任

韦世光 自治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岑汉局 自治县经贸局局长

陆启转 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 科 自治县教科局局长

陶德强 自治县民政局局长

陆发平 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梁茂春 自治县建设局局长

李永光 自治县交通局局长

农 军 自治县文体局局长

熊德富 自治县卫生局局长

韦育生 自治县工商局局长

农文学 自治县林业局局长

陈隆英 自治县司法局局长

莫展荣 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甘海威 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院长

李朝光 自治县统计局局长

廖保新 自治县物价局局长

陈 宁 自治县水利局局长

罗应文 自治县计生局局长

杨宗海 自治县环保局局长

赵元敏 自治县旅游局局长

农国松 自治县安监局局长

韦燮奕 自治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周腾福 自治县团县委副书记

黄秀红 自治县妇联主席

陈发标 自治县电信局局长

卢吉方 自治县广电局局长

石吉朝 自治县科协主席

徐维高 自治县残联主席

林立宽 自治县公路局局长

韦应德 自治县卫生局副局长、爱卫办主任

陆海平 自治县卫生局副局长、防疫站站长

自治县武装部政工科科长

聂 志 自治县武警中队指导员

宋上军 自治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杨振卫 自治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文明办,办公室主任由王宗利同志兼任。

五、工作要求

1、广大市民是创建工作的主体,是创建工作的参与者与受益者,他们是否参与,直接影响整个创建的成效。因此,必须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发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新州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组织宣传发动,全方位宣传争创自治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测评标准、对市民的具体要求以及我县开展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活动的工作进展、相关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激励和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创建各项活动中来,真正使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城区主要街道的主要路段、场所要按照统一要求,精心设计制作适量的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或宣传标识牌。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要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要开辟专栏、专题,全面加大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的宣传力度。

2、强化目标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

县委、政府根据市文明委文件精神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把创建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各有关乡镇、各单位一定要按照方案要求,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将创建责任指标进一步细化,逐项逐条分解,按测评标准落实到位,做到每一项任务都有人牵头,有人具体抓,有专人督查,有实际进展。要加强创建责任目标管理,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

3、建立监督机制,强化督办检查

一是强化群众监督。设立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城市市民投诉电话,认真受理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取信于民。(责任单位:信访办)

二是强化舆论监督。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创建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大的,要进行曝光。(责任单位:广电局)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进行明查暗访,推动创建工作更好地开展。发动离退休老同志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督导活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我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市民文明公约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对乱吐乱扔乱张贴,不遵守交通秩序,说脏话粗话等违背社会公德的不文明行为,通过告知、教育、劝阻、制止等方式进行督导,促进市民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公共环境,并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做耐心、细致的协调工作,促进问题的解决;各社区建立“文明劝导员”队伍,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和测评体系标准,引导市民除陋习讲文明,遵守社会公德,对不文明言行予以劝戒,带动大家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公共环境;各学校要成立“校园文明督查队”,对校园内发生的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倡导和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有效阻止不文明行为。(责任单位:教科局、老干局、新州镇)

四是督查工作组对各部门各单位的督办检查,发现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人大、政协要组织视察组对创建责任单位进行视察,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责任单位:人大办、政协办)

4、组织实施“八大工程、四项整治”工作

八大工程:

(1)“三县一区文明大通道工程”。(责任单位:宣传部、林业局、公路局、建设局、沙梨乡、委乐乡、扁牙乡、新州镇)

(2)堤防护岸工程。(责任单位:水利局、建设局)

(3)治污系统工程。(责任单位:建设局)

(4)垃圾处理工程。(责任单位:建设局)

(5)城市道路网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建设局、公路局)

(6)建成区绿化工程。(责任单位:建设局)

(7)公厕建设工程 。(责任单位:建设局)

(8)旧房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建设局)

四大整治:

(1)整治交通秩序。(责任单位:公安局、交警队)

(2)整治市容市貌。(责任单位:建设局、工商局)

(3)整治治安秩序。(责任单位:政法委、公安局)

(4)整治违章建筑。(责任单位:建设局)

中国共产党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员会

【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区目标任务】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 政 府

2015年5月1日【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区目标任务】

2015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范文
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区目标任务 第四篇

fdgV> **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 2015年是国家级、省级、市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申报年,是实施市委“文明创建工程”的关键年。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总的思路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各项创建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着眼于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全市工作大局,着眼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以提高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为根本,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城乡文明程度为目的,以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为目标,以“三大创建”活动为抓手,大力实施“文明创建工程”,努力贴进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在拓宽领域、改进作风、开拓创新上狠下功夫,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把全市人民群众的力量凝聚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上来,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整体形象,为推动全市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做出贡献。为此,要着力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1、以“优化环境、诚信立市”为主题,扎实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在基层”活动,努力营造文明诚信的社会环境。思想道德建设以诚信建设为重点,扎实开展“做文明公民,铸诚信**”主题活动;创新方法,分类指导,进一步加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力度,组织开展以社会主义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思想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在全市广泛开展“十佳文明诚信新事”评选活动;组织好“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深入开展政德、商德、公德和职业道德教育,整治重点行业和重点部门的不诚信行为,建设一批行业文明诚信示范窗口,努力营造诚实守信、信用**的社会环境。

2、以“文明新村”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着力抓典型示范,抓创建活动,抓检查督办,力求一个季度一通报;到8月份,以现场会的形式召开全市“文明新村”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力争全市建成500个“文明新村”;认真做好2002--2015年度国家级、省级文明村镇的申报、考核、推荐工作,切实抓好市级文明村镇的考核验收工作。

3、以市区为龙头,以创建文明社区为重点,切实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争当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活动,力争市区创建成为省级文明城市,力争县市区有一批县城进入省级文明城市行列。以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小区为重点,集中抓好一批示范街道、社区、小区、文明市民学校等,打造城市亮点。广泛开展市民教育活动,大力推进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进社区”活动,不断提高市民整体素质。加大城市管理力度,狠抓“门前四包”和“庭院三包”,积极探索以社区为基础的文明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做好市区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的申报、迎检工作。

4、以“改进服务、便民利民”为目标,切实抓好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按照“巩固、提高、延伸、辐射”的八字要求,着力在丰富内涵、创新载体、拓宽领域、强化管理上下功夫,大力推进文明示范窗口建设,努力打造**特色品牌。要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窗口行业和执法部门普遍推行规范化服务,进一步推广社会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生产经营信誉制。认真做好2015--2015年度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文明单位的申报、考核和验收工作。

5、认真组织联片共建,重点推进沿江、沿山、沿路文明走廊创建工作。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积极探索城乡文明创建整体联动、协调发展的新路子、新措施。深入开展文明联创活动,认真落实《**省“双千里文明走廊”创建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

6、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的宣传。做大做实做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特色品牌;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宣传推介**县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协会、**县文明新村建设、**商场诚信建设等先进典型经验;大力发掘、总结和宣传各类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人物、先进集体和创建活动新方法,力争推出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的先进典型。

7、努力做好“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高中“宏志班”和“西部助学工程”的实施工作。通过强化责任,强化管理,认真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既定的“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办的扶持项目;认真做好2015年度高中“宏志班”和“西部助学工程”的各项工作。

8、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队伍和理论建设。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规律。适时举办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骨干培训班。评选表彰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2015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总体上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月一3月,抓总结,抓部署。召开全市文明办主任会、市文明委成员单位负责人会和行业文明创建工作推进会,部署全市三大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4月一6月,抓调研,抓推动。调研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非公有制单位文明创建情况,举办全市精神文明建设骨干培训班。

第三阶段:7月一9月,抓交流,抓督办。召开全市文明新村建设现场会。

第四阶段:10月一12月,抓申报,抓检查。组织全国、全省、全市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申报工作,进一步总结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经验,表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市文明办

二○○四年一月六日

2016先进县城创建工作调研报告
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区目标任务 第五篇

7

先进县城创建工作调研报告

2016年以来,我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这个理念,重点突出“加强城市建设管理、提高市民综合素质”两大难题,紧紧围绕“提高县城文明程度、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三大目标,通过相关部门和全体市民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城市整体形象明显改善,市民综合素质明显提高,为2016年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工作夯实了基础。现将创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及我县“创文”工作的总体形势

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是反映城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十分重要的无形资产和战略资源,是含金量较高的城市品牌。省级文明县城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实行届期制,依据“每年测评、三年总评”的原则进行实地明查暗访。测评体系涵盖较广,包括政务、法治、市场、人文、文化、生活、社会、生态环境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共有9大测评项目、***项测评内容、****项测评标准。目前,在全省88个县(区)城市中,已有***个城市获省级文明县城称号。

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是省级文明县城的前奏,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实质上是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城市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惠民工程。做好“创文”工作,党委政府可以树形象,百姓可以得实惠,企业可以赢商机,经济可以激活力,发展可以添动力,城市可以增实力。全省各地都十分重视“创文”工作,将其纳入城市发展战略全力组织实施。我县作为欠发达城市,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有利于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文明素质,进一步增进共识、提振信心,增强加快实施新战略、实现新跨越的精神动力;有利于提升城市形象,优化发展环境,扩大我县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项目、资金、技术和人才来哈兴商创业;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秩序,提供优质便捷服务,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有利于引导各级党委、政府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能力,更好地承担起领导全市改革发展的重任。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不仅关系我县下一步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更关系到城市的未来发展,关系到每个市民的切身利益。

二、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工作的基础条件

三年来,我县紧紧围绕“两加一推”主基调,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旅游产业化“四化”同步发展,着力在加快经济转型、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改善民生等方面下功夫,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促进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创建全省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取得了显著成效,八大环境明显提升,城乡面貌明显改观,市民素质提升,城市品位味明显提高,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全县人民的一致好评,也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环境支撑。

(一)政务环境廉洁高效。行政行为规范,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办事程序进一步简化,办事更加公开透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群众满意率达100%,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已初步形成。

(二)法制环境民主公正。积极推进“六五普法”,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教育,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90%。法律援助机构健全,设立“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法律援助中心,2016年以来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58件;城区3个社区居委会成员均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民主直接选举产生。

(三)市场环境公平诚信。积极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确定县城滨河中路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设立消费者投诉点、市场公告栏,开通网上投诉举报电话,对经营者开展普遍宣传动员活动,与经营者签订《经营者自律和行政监督责任书》,向社会作出承诺——不售假、不欺诈、公平交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引导所有经营者自觉依规经营。“12315”电话运行良好。2016年来共受理申诉86件,结案率100% 。

(四)人文环境健康向上。一是群众性文化活动经常开展;二是健全和完善了县、乡、村三级文化网点布局;三是文化市场管理有序;四是“四进社区”、“三下乡”活动较好地开展;五是大力发展广播电视事业;六是体育活动经常性开展。

(五)社会环境不断优化。开展文明上网活动,建立查处“黑网吧”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网吧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督促检查,防范淫秽、违法等有害信息在网吧传播;加强对图书、音像等出版物的监管,积极开展阅读促进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文明陪伴每个家庭健康生活为主题的“双阅读”活动。

(六)生活环境舒适便利。一是突出加强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全县实现了100%的乡镇(街道)通村道路硬化;二是2016年来全县投资2.82亿元进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三是配套完善农村硬件设施。四是认真开展城区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交通秩序、治安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五是狠抓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六是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七)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启动县城数字化管理,实现县城精细化管理,对县城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实时监管;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87%以上;建立健全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和信息报送制度,社区居委会普遍建立治安联防并充分发挥作用。

(八)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多彩贵州文明行动”工作在省、市2016年度考核中都实现了增比进位目标。一是切实发展教育。实现了人均教育投入700元,并逐年呈增长态势。二是抓好科技兴县工作。林、果、牧、烟、茶、药等工作均取得了新进展。三是高度重视环保工作。2016年环评执行率达100%,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空气污染指数为0,区城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节能减排任务完成100%。

三、扎实有效的工作方法

关岭自治县创建全省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在加强领导中全面推进,在健全机制中持续深化,在齐抓共管中形成合力,在优化载体中务求实效,主要做法是以精神文明建设、多彩贵州文明行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抓手,扎实抓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一是2016年,我县在全市率先将县创建办编制7名人员全部配齐配强,并明确职责,确保有人组织、有人协调、有人办事,推进了我县创建工作持续深入有序开展。二是成立由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任顾问,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副县级以上领导同志任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和10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创建办,成立了全省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省卫生县城、省园林县城、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省双拥模范县等5个创建工作指挥部。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将创建指标细化到县直各部门(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明确作为县乡两级“一把手”工程,各乡镇、县直单位“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经费投入,深入推进文明县城创建。2016年以来,共投入创建经费3.73亿元。投入3400万元建成长2.65公里、宽25米的关索大道;投入2300万元建成2万余平方米的民族文化广场;投入5000万元改造老城区(含背街小巷路面改造、亮化工程等);投入1433万元实施雨水、污水管线整治工程,疏通排水管线21千米;投入500万元修建停车场3个,新增停车位300余个,有效缓解县城区车辆堵塞难题;投入600万元购置环卫设施,县城新增了果皮箱790个,移动式垃圾箱140个,路灯1376盏,扫地车2辆,洒水车3辆,垃圾清收车3辆,勾臂车9辆,督查车1辆,高空作业车1辆;投入2000万元,新建垃圾填埋场所1个,日处理生活垃圾可达120吨,有效满足县城区及部分乡镇垃圾填埋需求,改善生态环境;投入300万元推动“多彩贵州文明行动”工作顺利开展;投入4150万元推动“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投入5500万元新建1个农贸市场;投入6388万元新建1个客运站;县城公厕升级改造投入资金约53万元;投入600万元,实施县城区主干道绿化景观工程,在主干道形成以三角梅为主的花带,在县城山头形成以柏树大苗为主的绿色屏障,城市绿化率从12%提升到16%,城市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投入96万元制作关岭体育馆广场文化雕塑。投入XXXX万元新建关岭县人民医院和增设内部设备。

(三)强化宣传引领,营造创建氛围。多渠道、多形式大力开展创建宣传工作,充分发动群众、引导群众支持和参与。制作发放创建宣传资料XX万份,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发送创建宣传短息10万余条次,撰写和编辑信息简报1348篇,利用电信、邮政、人行、信用联社、农行、移动、联通、出租车队等单位LED显示屏,大力宣传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创建及志愿服务等活动。在县电视台设立“曝光台”,曝光不文明行为,监督不文明现象,设立“创建·我们一起行动”专栏,在县人民政府网设立精神文明创建、“多彩贵州文明行动”、“四在农家·美丽乡村”专栏,弘扬文明创建工作,传递正能量。在安顺日报刊登《创建·我们在行动》专版,并通过XX日报、XX民族报、安顺日报、黔中早报等报纸刊登关岭创建信息60余条,切实为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四)强化精细化管理,深入推进文明创建工作。2016年以来,创建办坚持以县城管理的精细化促进“多彩贵州文明行动”工作,有序推进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创建。针对省市对我县检查中发现的难点问题,细化目标任务,强化部门职能,加大督查督办,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2016年度全省“整脏治乱”考核中,我县从2016年的第62位上升到第31位,实现增比进位31位。2016年度“多彩XX文明行动”工作考核并列第24位, 实现增比进位7位。实现增比进位的目标。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各相关部门与沿街商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4229份,对沿街商铺“音响叫卖”、摆摊占道、店铺延伸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治理,其中教育“音响叫卖”20余户,治理违规占道经营1179户次(规劝教育1122户次,罚没57户)。

二是大力开展野广告治理。组建“野广告”清理队伍,从疏导入手,在县城范围内的住宅小区、文明巷道内增设“创建”广告栏,增加“创建”橱窗和告示牌,在县电视台开辟“创建”广告栏目,形成全方位的宣传攻势;公安、工商、住建、卫生等部门联合组织专项整治,加强错时巡查,对“牛皮癣”制造者严罚,按规划和标准先抓样板街、示范街,然后由线到面全面展开,全面清除“野广告”,有效遏制我县“野广告”泛滥现象,美化县城环境。

三是交通道路及管网设施逐步完善。在县城施划和补划斑马线、停车线等标识标线3.5万余米;对主街道及背街小巷破损路面、边沟进行改造;建成社会公益停车场3个;在县城区域新安装路灯1376盏。

四是农贸市场管理不断加强。针对我县老农贸市场人流量大、设施陈旧等问题,县住建局重点对农贸市场及周边街道进行管理,专门成立一支20人的城管中队设点开展管理。县住建局每月集中全县城管、环卫队伍,对老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清洗与整顿;建立完善农贸市场清洁管理制度,安排6名环卫工人开展24小时保洁;为每个摊点配置了一个垃圾篓,促进各类摊点的自我管理,形成行业文明约定,共同创建文明市场。

五是交通秩序更加安全有序。大力开展“高速公路文明大道”创建活动,在沪昆高速关岭段设立大型户外宣传广告牌6处,组织高速公路沿线乡镇(街道)开展清除违法加水点和取缔非法摆摊点工作,有效遏制违法加水和摆摊现象。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设立文明交通宣传标语10幅;查处违规运输车辆15039台(次),处罚13443台,处予警告教育的1596台;教育整改及行政处罚机动车侵占人行道行为约300余起。

六是以“属地管理”“督查指导”促进文明创建工作。强化落实“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各乡镇加强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公共服务工作,明确乡镇党政班子专人负责,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关索、花江、坡贡、永宁、断桥、顶云、沙营等乡镇(街道)还专门安排资金,购置移动垃圾箱、牵引车,进一步提高了文明创建工作水平。

七是以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文明创建工作。弘扬社会正气,传递社会正能量,我县积极组织群众广泛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市民素质,促进全县文明创建工作开展。积极配合中央、省、市文明办道德模范评选、“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推荐等活动,上报“推荐身边好人好事”63件,入选在中国文明网“好人榜”候选人3人、贵州文明网“好人榜”入选1人,推动在群众中形成学习、关爱、崇尚、争当模范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道德领域活动,一手抓教育,一手抓法制,更加注重中小学生“我的中国梦”教育,“网络签名寄语”活动,以“小手牵大手”,推动创建工作开展;大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活动,形成全社会文明风尚。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以“最美安顺人——爱心传递”志愿服务关岭支队为标杆,全面推进志愿服务工作,形成人人参与的创建工作局面。深入开展“万名市民行礼仪”活动,举办全县文明礼仪展示大赛,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争做文明有礼关岭人。大力开展“构筑精神高地道德大讲堂活动”,在各级文明单位、乡村学校少年宫定期开展示范活动。大力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进校园、进家庭、进机关等十进活动,明五礼知五耻,大力弘扬“仁、义、诚、敬、孝”,反对“懒、贪、奢、浮、愚”,有效推动文明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工作体会

我县在创建全省文明县城的工作中,积累了一些成功的做法和经验,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

(一)强化领导是前提

把创建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规划,明确全县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实责,把创建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是创建工作的前提。

(二)加大投入是保障

三年来,我县3.7亿元加强县城软硬件设施建设,创建全省文明县城经费逐年增加,极大地调动了各部门单位的工作积极性,是创建工作不断取得突破的有力保障。

(三)部门配合是基础

创建全省文明县城是一项联系面广、牵涉部门多、关联到千家万户的社会联系工程,需要户户支持、人人参与,更离不开各职能部门(单位)的积极参与,主动配合、相互支持、齐心协力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形成创建合力,为创建工作达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只有把目标定得更远,把标准定得更高,不仅全力争创“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取得成功,我们将勇于争挑重担,自加压力,努力向“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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