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公寓管理规定》(ca/a16-cx-03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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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公寓管理规定
《职工公寓管理规定》(ca/a16-cx-030-2015) 第一篇
职工公寓管理规定
第一条 职工宿舍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职工队伍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舒适安全、文明规范的居住环境,对职工宿舍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入住职工要自觉遵守厂规厂纪,服从宿管员的管理安排,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入住;离职、离厂职工要到值班室办理职工离厂手续,上交宿舍钥匙、衣橱钥匙后,经宿管员检查验收合格后开具离厂出门证方可离厂。
二、职工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负责本宿舍卫生值日监督、安排及与宿管员沟通协作处理好各项日常生活事宜;
三、入住职工必须缴纳100元住宿押金,要自觉维护公共卫生,节约水电,做到人走灯灭、空调停、水嘴关;
四、爱护使用公司配备的电视、机顶盒、遥控器、桌椅、衣橱、马桶、面盆等公共财物出现丢失及人为损坏照价赔偿;马桶、面盆内禁止乱倒杂物,出现马桶堵塞及人为下水道堵塞,由宿舍人员自行集资解决;
五、室内物品、被褥要摆放整齐,衣橱、桌椅、床铺必须按指定位置摆放;严禁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保持好室内卫生及墙壁卫生;
六、宿舍内禁止使用电饭锅(杯)、热水器、电热风等大功率电器;禁止聚众赌博、酗酒;禁止打架斗殴、大声喧哗及大音量收听、收看节目,共创祥和环境;
七、宿舍卫生做到“八无、八净”。 “八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污水、无果皮、无纸屑、无垃圾、无蜘蛛网和无异味;“八净”即:地面、墙壁、门窗、玻璃、阳台、洗手间、窗台及卫生洁具要每天擦拭干净;
八、严禁男、女职工乱串公寓楼,如遇急事需到值班室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
入;禁止职工私自调换宿舍,因工种变动需调换宿舍的要持主任及班长证明到值班室统一安排;
九、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外出人员要按时返回,严禁爬墙、越窗进入;
十、严禁在洗手间乱倒剩菜剩饭,洗手间用后要及时冲洗,手纸入筐;室内垃圾要及时清理,放入小区垃圾箱内,不得隔夜存放,严禁在楼道及楼梯乱放; 十一、宿舍管理实行周检制度。行政办公室、车间领导及物业科每周定期进行卫生大检查一次,不定期抽查一次,并对检查情况反馈到车间进行考核、张贴公布,奖励及罚款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十二、摩托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摆放到车棚指定位置,做到停车落锁;不准在楼道及宿舍内停放车辆;
十三、注意防火、防盗,手机、现金等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不得在宿舍内存放,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十四、严禁在阳台通过窗外晾晒衣物;
十五、严禁带非本厂职工在宿舍内留宿。本宿舍钥匙严禁私自外借,要随身携带;严禁到值班室借用宿舍钥匙,若遇特殊情况需持车间主任证明方可借用。 十六、以上制度要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对于违规者按照《宿舍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司开除出厂。
职工公寓管理规定
《职工公寓管理规定》(ca/a16-cx-030-2015) 第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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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工 公 寓 管 理 规 定【《职工公寓管理规定》(ca/a16-cx-030-2015)】
为了加强职工公寓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确保职工公寓有一个洁净、舒适、安全的居住和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公寓实行住宿证制度,凡住寓职工均需交一寸免冠照片两张,交纳公物押金XX元后办理住宿证。
二、住宿职工必须按指定房间住宿,未经许可不得个人互调房间;不允许向其他住宿人员转让、转租或暂借床位,违者处以XX元罚款,并取消住房资格。
三、各居室不允许个人私自换锁、加锁和配钥匙,违者处以XX元罚款,并限期改正。
四、各居室内配备的家具及其它物品均为公寓固定资产,不得搬出或转借他人。故意损坏或丢失公物按原价2倍价格赔偿。 公寓标准配置:
单人间:单人床一张、写字台一张、椅子一把、三开门衣柜一组、电热水器一台、钥匙1把、门禁卡1张。
双人间:单人床三张、写字台二张、椅子二把、三开门衣柜二组、电热水器一台、钥匙1把/人、门禁卡1张/人。
五、职工公寓一律按公司统一标准收取房租,单人间为 XX/ 月,双人间为 XX/月。
六、公寓内严禁私自安装和使用高耗能电器,严禁乱拉电线, 违者限期整改,并给予XX元罚款处理。
七、来访人员严禁在公寓内留宿,一经发现处以500元罚款;三次以上屡教不改者取消住房资格。
八、来访人员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和休息,并遵守我公司《职工公寓管理规定》。接待来客来访时间:
周一至周五18:30-20:30
周六至周日10:00-20:30
九、住宿职工离开公寓时应养成随手关灯、关水、关门的良好习惯,严禁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违者处以XX元罚款,三次以上屡教不改者取消住房资格。
十、住宿职工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务,一旦发生丢失、损坏等情况,公司不予以承担相关损失。
十一、公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等危险品,禁止大声喧哗、酗酒滋事、赌博等,违反者将严肃处理。
十二、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垃圾袋装定时放于指定地点,严禁在楼道内乱扔乱倒垃圾、堆放杂物、燃烧废纸等。
十三、凡住寓人员要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养成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果皮、纸屑、不乱泼污水的良好习惯,要文明住寓,和睦相处,不做影响团结和他人休息的事,严禁酗酒、打架斗殴、吵架等不良行为发生。
十四、要自觉服从企业的住房安排、住房调整及各项管理规定,对于借故拒绝、拖延的人员,企业可采取罚款、取消住房资格等强制性措施。
职工公寓管理规定
《职工公寓管理规定》(ca/a16-cx-030-2015) 第三篇
青岛中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职工公寓管理和实施办法
一目的:
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公司决定建职工公寓,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
二具体规定以及实施办法
1、 职工公寓建设标准
1.1职工公寓根据对员工的调查了解,公司统一规划公寓的建筑面积,具体以职工公寓图纸为准。
1.2职工公寓由公司统一装修,实现入户即住的标准,装修费用公司统一负责。
1.3职工公寓有公司统一联系接入双气,工程费用公司承担。双气费用入住员工自行承担。
1.4公寓楼区域绿化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入住条件
2.1公司双职工员工(即夫妻双方皆为我公司员工),双方入公司时间皆满1年以上方可申请,时间截止到2010年4月30日。
2.2公司单职工已结婚员工,入公司时间3年以上方可申请,时间截止到2010年4月30日。
2.3公司特聘人员、主要骨干等入公司未满1年的,可写申请,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研究后决定。
2.4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必须在工作期间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在工作期间未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10000元以上损失的方可申请。
3、分配办法
3.1由公司综合管理部按入住条件对申请的员工进行审查,将符合申请入主公司
公寓的员工进行汇总,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进行对外公布,接受员工的监督。公布30天后,对无异议的员工进行选房。
3.2选房办法以及程序
3.2.1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2次选房,第一次由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选房,选房顺序按抓阄进行。第二次由剩余员工选房,选房顺序按抓阄进行。
3.2.2选房完毕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汇总公布。
3.2.3严禁员工之间私自换房,双方需要交换房的必须书面申请,将公司批准之后才能换房。
3.2.4剩余公寓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作为职工宿舍和接待公寓。
4、公寓管理
4.1公寓卫生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每天安排保洁人员清理公寓公共区域卫生;安全由保卫科负责,每天安排警卫巡逻,并对人员出入进行登记控制。
4.2公寓的水电费、双气费由职工自行承担,具体缴费时间和金额按财务部通知为准。
4.3公司统一对公寓进行装修和安装太阳能,严禁职工私自装修和改造房间。
4.4职工入住职工公寓后,严格遵守公司公寓管理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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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规定之2010年5月15日开始执行
青岛中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0年5月15日
职工公寓管理规定
《职工公寓管理规定》(ca/a16-cx-030-2015) 第四篇
职工公寓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职工公寓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确保住寓职工有一个洁净、舒适、安全的居住和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住房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均可申请在职工公寓安排固定床位居住:
1、未婚正式职工。
2、婚后未分配成套住房的双职工户。
3、一方为我公司正式职工,婚后未分配成套住房的单职工户。
4、一方为我公司正式职工,婚后在距公司3公里以外单位安家需安排临时性工作床位者。
(二)公寓实行住宿证制度,凡住寓职工均需交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并交纳公物押金200元办理住宿证件。
(三)各居室内配备的家具、床垫及其它物品均为公寓固定资产,不得搬出或转借他人。损坏或丢失公物按原价赔偿。
(四)住寓职工必须按指定床位住宿,未经许可,不得个人互调床位;不允许向职工、临时工或其他非住寓人员转让、转租或暂借床位,违者,对责任人处以2000元罚款,并在公寓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取消责任人住寓资格。
(五)各居室不允许个人私自换锁、加锁和配钥匙,违者给予责任人500元罚款,并限期改正。
(六)在公寓常住的单身职工每套房安排三人,不允许擅自多占或抢占床位,违者每个床位每天加收20元房租,从责任者工资中扣除。
(七)一方为我公司正式职工,婚后在爱人单位安家的职工,公寓不安排住宿,有床位的要及时退交;对家住营口市内的未婚职工,主管部门可视公寓住房紧缓情况酌情安排。
(八)职工公寓设立部分临时性工作床位,公司统一配备家具、卧具等物品,实行招待所式管理。凡一方为我公司正式职工,婚后在距公司3公里以外单位安家的,只能安排临时性工作床位居住,凭证住宿,收取床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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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职工公寓常住床位一律按公司有关房改政策收取房租,标准为使用面积4.0元/平方米·月。如房改出台新政策,按新标准执行。
(十) 住寓职工要自觉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住房安排和调整,不得借故拒绝或拖延,否则管理人员可采取罚款、取消住房资格等强制性措施。
(十一)公寓内严禁私自安装和使用空调器及其它高耗能电器,严禁乱拉电线,违者限期整改,并给予500元罚款处理。
(十二)公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大声喧哗、跳舞、酗酒滋事、赌博等。
(十三)住寓职工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垃圾袋装定时放于指定地点,严禁在楼道内乱扔乱倒垃圾、堆放
杂物、燃烧废纸、随地吐痰等。
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1.在编男女教职人员出入各自宿舍楼必佩戴工作证。
2.教师家属来校,必须在总务处办理来客登记,并领取临时住宿证,交宿舍值班管理员后才能安排住宿。家人来校住宿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3.属于下列情况者,可在教师宿舍同住:
①经确定属于真正的夫妻关系,并经同套房的教师同意。 ②经确定属于亲兄弟关系。
③经确定属于亲姐妹关系。
④经确定属于父子关系。
⑤经确定属于母女关系。
4.教师的亲戚或朋友留宿,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解决。如果学校招待所有铺位,教师向总务处提出申请,经查验有关身份证件后,每次交押金200元,每晚交住宿费20元(家属、亲戚或朋友若在校用餐,必须在总务处办理就餐登记手续,每天缴餐费10元。未办理手续而就餐或打饭到寝室一经发现每天扣当事人20元餐费,并给当事人记违纪一次)。
5.不是直系家属,谢绝进入教师宿舍楼。如有要事,必须先登记,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由宿舍管理员与被访教师联系后,可在楼下会客室会面。
6.谢绝男士进入女教师宿舍探访(女教师的丈夫除外)。
7.住校教职工人人负有本栋宿舍楼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轮流值班,每班两人,主要负责处理下班后和节假日宿舍楼的安全保卫、卫生监督、节约用水用电等有关事情。
8.教师宿舍值班管理员,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制度,坚持原则,文明值班。严把宿舍门卫关,决不能让身份不明的人员进入教师宿舍。对出入宿舍的来客,认真做好必要的身份验证和登记。
9.教师宿舍管理员,要提高警惕,注意宿舍楼有无异常情况。注意防火、防盗,注意安全用电,节约用水,发现异常情况要马上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报告。
10.教师宿舍楼每天晚上11时关门。教师在没有加班的情况下,必须在11时之前进入宿舍。晚上11时关门后进入宿舍楼的教师,必须自觉在门卫登记簿上登记。
11.教师宿舍管理员必须坚持每天打扫楼道走廊,搞好环境卫生;教师必须搞好自己的住房卫生
职工宿舍大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文明平安和谐小区建设,把职工宿舍大院建成环境优美、秩序良好、管理规范、居民安居乐业和谐小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二条 严禁在宿舍楼内上下楼梯道及各层走廊、出入口堆放杂物和停放摩托车、自行车,以确保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第三条 驻院各单位和各住户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定点、定位、定数量安放,严禁挪用、损坏消防器材、设施,遮挡防火安全标志和圈占消防水源。除发生火灾外,未局办公室同意,不得启用消防栓。
第四条 门卫保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严禁空岗和擅自离岗、睡岗,严禁饮酒,严禁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五条 门卫值班人员要加强门卫管理,出租、营运及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严禁驶入院内,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入院内的,要凭有效证件检查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六条 宿舍大院是办公及生活区,非本院工作、生活的人员,未经门卫允许禁止进入,对非约定和批准的收购废品、推销商品、送货、打工和闲杂、可疑人员禁止进入院内。
第七条 门卫要对院内生活区、办公区不定期巡逻,白天巡逻不
职工公寓管理规定
《职工公寓管理规定》(ca/a16-cx-030-2015) 第五篇
员工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公司员工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职工公寓管理规定》(ca/a16-cx-030-2015)】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携眷住宿。
4.需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宿舍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第四条 宿舍统一由宿舍长管理,其工作任务如下:
1.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遇有台风)。
3.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等资料)。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严重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公司领导并送医院。
第五条 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六条 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职工公寓管理规定》(ca/a16-cx-030-2015)】
第七条 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灶、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有关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八条 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宿舍管理人员派遣与监督
2.寝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寝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12.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打扫整理。
15.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3)淋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4)水电费用按照公司规定标准使用,多余费用需自理。煤气等费用自理。
17.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食品。
18.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九条 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十条 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通宿)外,并呈报公司管理部门议处:
1.不服从宿舍长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诫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8.有偷窃行为者。
第十一条 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十二条 公司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完善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