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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校车,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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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交通法,校车,停车
2015交通法新规定

2015交通法新规定

交通法规新规定2015全文

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5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交通违法的处理: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扣12分。根据驾驶车辆和是否出事故等情况

做出5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10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终身不的申领驾照处罚。 (详见《机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条、第16条、第72条、第77条规定)

3、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100元。

4、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2分。

6、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

7、超速驾驶,根据超速车辆、行驶道路、超速50%、超速20%等具体情况,分别记12分、6分、3分(详解下面具体扣分规定)。

咨询律师交警的处理是否违规

从2015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

1、闯红灯,罚款200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

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

6、逆行,罚款200元。

7、违停车,罚款200元。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

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

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

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

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分:

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查询驾驶证使用状态、交通违法及记分等情况,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第四条 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人,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对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监督制度,加强对驾驶人考试、驾驶证核发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机动车驾驶证,不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的机动车驾驶证无效。

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申请受理、科目考试、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等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第一节机动车驾驶证

第七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准予驾驶的车型顺序依次分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附件1)。

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

(一)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明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

(二)车辆管理所签注内容: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代号、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

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

第二节申 请

第十一条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6、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交通法,校车,停车】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三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四条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

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第十六条 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符合本规定的申请条件,可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七条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二)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

(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十九条 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除填写申请表,提交第十八条规定的证明外,还应当提交所持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条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员,还应当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一条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

(三)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交通法,校车,停车】

第三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第一节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

篇二:交通法,校车,停车
2014交通法规新规定全文

交通法规新规定2014全文

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交通违法的处理: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扣12分。根据驾驶车辆和是否出事故等情况

做出5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10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终身不的申领驾照处罚。 (详见《机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条、第16条、第72条、第77条规定)

3、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100元。

4、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2分。

6、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

7、超速驾驶,根据超速车辆、行驶道路、超速50%、超速20%等具体情况,分别记12分、6分、3分(详解下面具体扣分规定)。

咨询律师交警的处理是否违规

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

1、闯红灯,罚款200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

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

6、逆行,罚款200元。

7、违停车,罚款200元。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

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

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

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交通法,校车,停车】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分:

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查询驾驶证使用状态、交通违法及记分等情况,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第四条 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人,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对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监督制度,加强对驾驶人考试、驾驶证核发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机动车驾驶证,不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的机动车驾驶证无效。

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申请受理、科目考试、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等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第一节机动车驾驶证

第七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准予驾驶的车型顺序依次分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附件1)。

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

(一)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明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

(二)车辆管理所签注内容: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代号、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

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

第二节申 请

第十一条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6、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三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法,校车,停车】

第十四条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篇三:交通法,校车,停车
2016驾驶员保证书

驾驶员保证书

我通过参加单位组织的春运安全专题教育培训学习,深刻认识到安全行车的重要性,增强了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在今年的春运行车中,我保证做到:

一、出车前按规定做好对车辆例保检查,及时领取《车辆例保检查合格单》,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要求,随车携带车辆和驾驶人所需各种有效证件。

二、行驶中遵法守纪,不发生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高速公路违停上下客等交通违法行为。春运期间,若发现本人在行车过程中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本人愿接受调离驾驶岗位或被辞退的处理。

三、若遇到雾、雪、冰冻等特殊天气,服从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调度安排。严格遵守公安、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对2016年春运安全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四、按照规定及要求保证车载gps监控和3g视频监控设备运行正常,服从单位管理,发现gps监控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报告并立即修复,确保gps监控设备正常使用。

保证人:

××××年××月××日

校车驾驶员保证书

校车安全现在已经引起高度重视了,作为一个校车司机,承载的不仅仅是一份工作而是一份责任。为确保乘坐学生班车学生的交通安全,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兹保证:【交通法,校车,停车】

1、在接送学生的途中,不超速,特别是阴雨天、雾天、大风天、雪天、寒冷天,减速慢行。

2、保证车辆不超员、不超载。

3、保证不开英雄车、义气车,不疲劳驾驶。

4、在接送学生的整个过程中谨慎驾驶,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5. 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安全学习、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6. 热爱车职工作,服从调派,牢固树立服务思想,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职守。

7. 爱护车辆,坚持定期检查制度,不开带病车,确保行车安全。

8. 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9. 每天认真、准确、填写校车安全检查本。

10. 认真执行中心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确保孩子生命财产安全。

11. 在驾驶过程中要礼让三分,谨慎驾驶,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

12. 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车交非司机驾驶;不准开与证不符的车辆。

13. 熟悉并学习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制定行车安全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车载消防及急救器材,遇事沉着冷静,及时报告,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若违反以上规定甘愿接收以下处罚:

1、违反上述规定、有失责行为,由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给予适当处理。

2、如严重失职,发生相关恶性事故,经研究,给予严肃处理。严重的报请上级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3、本保证书一式两份,负责人和责任人各执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相关责任人离园或离职时自动失效。

保证人:

年 月 日

驾驶员司机安全保证书范本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车辆大量增加,道路交通事故屡见不鲜,给社会及相关家庭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为实现创建和-谐社会、文明社会、创新型社会的目标。作为一名首都司机,我保证做到:

1.认真学习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到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2.服从交通民-警指挥;积极协助交通民-警的管理工作。

3.积极参加镇、村(单位)交通安全组织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并主动热情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打造首都司机新形象。

4.行车时做到文明礼让,不开斗气车,不酒后开车、不闯红灯、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超载超限、不超员载客、不开报废车。

5.勤检修车辆,随时保证机件运转正常,如灯光、刹车、转向等,不开机件失灵车上路。

6.经常保持车辆整洁,提升首都交通文明形象。 总之,要避免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司机(车主)签字:

年 月

驾驶员交通安全保证书

为确保接送学生期间的交通安全,为创造良好的道路和校园交通安全环境,按照仙桃市综治委和郭河镇人民政府的文件精神,每个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保证做到:

一、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确保交通安全万无一失。

二、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出行时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发布的相关通告,做到文明行车、安全驾驶。

三、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凡发现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要立即停驶修复,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车辆有故障绝不上路行驶,坚持出车“三检”制度,确保不出机械事故。

四、杜绝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载、强行超车和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现象发生。做到不开故障车,不开霸道车,服从交通指挥,确保安全,确保xx-xxx-xxx学年不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

五、服从学校校车整治领导小组的管理,遵守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按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停放,注意避让骑车人和行人。

为自己、家人和他人的幸福,创建和-谐社会从我做起。

单位(盖章):

驾驶员签名:

联系电话:

xx-xx年xx月xx

私家车辆驾驶员保证书【交通法,校车,停车】

为充分发挥个人私有车辆的积极作用、保证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本职工作和单位利益不受影响,特就个人私有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向公司作出以下保证:

一、认真遵守国家关于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接受单位安全教育。因个人私有车辆的使用和管理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如因违章或事故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个人同意接受单位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二、严格遵守公司关于不准在工作时间驾驶私人车辆和驾驶私人车辆办理公务的规定(在正常上下班时间范围且在上下班必经路线上驾驶私人车辆除外)。如有违反,个人同意接受单位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三、驾驶私人车辆上班,应将车辆停放在单位提供的停车位或准许停放车辆的其他场所。不论停放何处,停车期间车辆发生被盗或其他损失,自己承担相应后果。

四、保证不利用私人车辆在下班后从事第二职业等影响正常工作的经营性活动,否则自愿接受单位给予的任何处理意见。

五、驾驶私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在发生事故后24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向单位领导汇报,保证不因事故影响工作或让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六、在非工作时间、休息日和节假日驾驶私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个人承担一切后果。影响正常工作的,个人同意按油田和公司有关规定接受单位的任何处理。

七、不以单位名义办理私人车辆注册登记、申领(变更)驾驶证件、缴纳有关税费等相关手续,如有违反,个人同意按油田和公司有关规定接受单位的任何处理。

八、保证不以任何方式使用单位的汽车配件、燃油料,如有违反,个人同意按油田和公司有关规定接受单位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九、本保证书自本人签字之日起至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之日止有效。本人如对现有车辆进行转让并新购车辆,保证在办理相关法定登记手续后24小时内向单位领导汇报并自觉按单位的内部管理规定进行登记、接受教育。新购车辆的,本承诺书自动延续有效。

本人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该保证书自动失效。

十、本保证书一式三份,本人、工作单位及公司安全科各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人签字:

签字时间:

机动车驾驶员车辆安全行驶保证书

上帝是公平的也是吝啬的,他只赐予每个人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生活中交通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它就像我们的朋友。日日夜夜都守在我们的身边,教育我们,劝戒我们。生命是宝贵的,人的一生就只有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爱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也是爱惜生命的一部分。近日参加了驾校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训练,我深知作为一名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对于我们犹其重要,我们要把交通安全作为自己行车生命中的高压线,时时刻刻牢记在心。

为确保自己在以后行车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为创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交通安全法的基本要求,作为机动车驾驶员我保证做到:

一、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确保交通安全万无一失。

二、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出行时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发布的相关通告,做到文明行车、安全驾驶。

三、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车辆有故障绝不上路行驶,坚持出车要“三检”,确保不出机械事故。

四、绝对不酒后开车、疲劳驾驶、强行超车和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现象。做到不开故障车,不开霸道车,服从交通指挥,确保安全不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

五、服从驾校的管理,遵守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按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停放,注意避让骑车人和行人。为自己、家人和他人的幸福,为创建和-谐社会从我做起。

以上保证,请教练及同学们时时监督。

驾驶员安全保证书

为确保证学生上下学期间的交通安全,按照市政府、市教育局及交通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每个校车驾驶员必须保证做到:

一、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确保交通安全万 无一失。

二、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行车时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发布的相关通告,做到文明行车、安全驾驶。

三、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凡发现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要立即停驶修复,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车辆有故障绝不上路行驶,坚持出车“三检”制度,确保不出机械事故。

四、杜绝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员、强行超车和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现象发生。做到不开故障车,不开霸道车,服从交通指挥,确保安全,确保不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员:

监督部门

2016年10月10日

篇四:交通法,校车,停车
2016接送学生承诺书

接送学生承诺书

甲方:曲屯镇中心小学

乙方:走读生家长

曲屯镇中心小学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小学,为确保全校学生的在校安全,学校出台了一整套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确保我校学生在晚上的接送安全和规范有序,学校与家长作如下承诺:

(一)校方承诺

1.学校执行周一至周四的走读生晚自习制度,晚自习时间为18﹕30~20﹕00。晚自习期间,学校教师全程管理,督促学生完成课外作业并开展自主学习,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开展个别辅导。

2.学校实行每天24小时保安值班制和出入校门验证登记制。晚自习结束时,学校将安排学校领导,配合值班教师共同做好家长进校接送孩子时的验证工作,确保走读生家长接送子女过程中的安全与有序。

3.学校原则上不主张学生走读;若家长坚持让学生走读,需签订走读协议。

(二)家长承诺

1.走读生家长请根据自己子女就读年级在晚自修结束前等候在校门口。学生凭走读证出入。

2.进入校门时,请家长描述走读年信息,以便让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认你接送子女的家长身份。

3.家长应该自觉遵守学校的上述规定,表现出家校和-谐合作的良好愿望,遇到意外情况请及时与校门口的值班人员及时沟通,做到不急不躁,保持必要的礼让,避免与值班人员产生不必要的争执。

4.如果家长不遵守承诺;出现问题由家长承担全部责任。

学校实行凭卡接送制度,是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安全着想,希望能得到大家的理解与配合,让孩子们在中心小学学习和生活得更安全,更快乐。 另:每周五下午15﹕30走读生接送,制度同上。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家长各执一份。

家长接送签名处: 家长不接送签名处:

2016年9月1日 2016年9月1日

学校、幼儿园停止使用车辆接送学生的承诺书

新学期伊始,长治市郊区教育局下发了《长郊教字2016(3)号文件》,要求适龄儿童和义务教育阶段青少年要就近入园和就学,禁止各校、幼儿园使用车辆到外村及外县区接送学生和幼儿,争抢生源,以维护我区教育教学安全稳定的教学秩序和育人环境。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和联校通知要求,我单位现承诺如下:

一、从现在开始,我单位绝不使用车辆到外村和外县区接送学生和幼儿,挖抢生源。

二、按照上级划定生源范围进行招生,认真履行各项义务,尽力为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三、我单位将立即对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进行摸底排查,加强对在校幼儿和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教育。

四、我单位要将教育局和联校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各位家长。我单位将对使用机动车辆接送学生的家长进行安全教育,与全体家长签订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责任书。

承诺单位(公章): ##第一责任人签字:

2016年2月16日

住宿生家长接送责任书

1、住宿生上下学必须由其家长接送。早上到校时间:7:30—7:40;晚上离校时间:16:55。晚上放学家长必须在学校门口等候学生。

2、接送学生使用的交通工具应符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否则出现一切意外责任自负。

3、住宿生家长禁止给学生带各种零食及各种玩具。

4、住宿生家长不得进校门,有特殊情况必须跟指导老师联系,经学校允许方可入内。

5、如有需要特殊照顾的学生,请家长向指导教师声明。

6、家长一定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

7、家长如不能亲自到校接送的,委托他人接送孩子的要嘱托注意安全,以免出现事故,家长和被委托人要与指导老师进行联系,方可带学生离校。

8、家长不能亲自接送孩子,要及时通知指导老师,学生与同伴同行时,要教育同伴路上注意安全,不玩耍,不出事故,学生到校要向指导老师报到,到家要给指导教师回电话。

9、家长在家要督促学生进行学习,坚持良好的学习和作息习惯。

此责任书由家长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学生家长、学校各执一份。

学生姓名:家长签字:联系电话:

指导老师联系电话:

年月日

学生接送安全承诺书

为了孩子上学、放学路上安全,现做如下承诺:

1、保证按学校规定,在学生到校、离校时间,亲自按时接送学生。特殊情况不能亲自接送时,委托他人接送或教育学生自行安全回家,出现事故,我自已承担全部责任。

2、保证不让学生乘坐农用车辆;不坐无运营资质车辆;不坐超载、超员车辆;不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报废车辆;不坐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辆,不坐魔托车。用摩托车接送学生时,保证自己亲自接送,保证摩托车手续齐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守交通法规,坚持安全运行。在接送学生时做到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超员,不超速行驶,确保万无一失。

3、保证做到:学生因事因病请假离校、到校,由我亲自接送,并及时告知班主任。

4、保证做到: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准驾驶机动车辆;不准在公路上并排骑车或追逐打闹;14周岁以下学生不允许骑自行车上下学,教育学生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上下学靠马路右边走。

5、记住班主任电话,并将自己电话准确告诉班主任,与班主任经常联系。保证做到将学生健康状况及个性情况及时告知班主任和相关教师,并按要求参加体检,学生生病在接到通知后我要及时到校,送学生及时就医。

以上承诺我要认真遵守,若有违犯,我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学校保管,一份由学生家长保管。有效期至2016年8月。

承诺人 :家长(签名): 级 班学生(签名):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日

机动车接送学生安全承诺书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和-谐的交通环境,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作为学校(幼儿园)的机动车驾驶员,我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交通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及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服从学校交通管理,积极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2、车辆进出校门时,时速不超过5公里,遇到非机动车、行人数量较多时,注意减速避让,校园内禁鸣喇叭,不超车和并行。

3、车辆调头、倒车时,注意行人、车辆的安全,不损坏校内绿化和公共设施。

4、车辆在学校指定的停车区域内依次有序停放,先来的车辆主动靠前。严禁在非指定区域内停车,机动车停车时,一定关闭电路,拉紧手制动器,检查车内是否有遗漏人、物后,锁好车门。

5、车辆在接送学生的路途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交通法规,杜绝超载,确定做到行车安全,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对学生要有责任心、爱心,主动、认真的配合随车接送的教师,把学生安全送到家。

6、本承诺旨在共建和-谐校园,提高驾车一族的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如在接送学生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一切责任依照事故处理办法由责任人自负。

承诺人:

驾驶车牌号: 驾驶证号:

2016年 月 日

学校学生接送安全承诺书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同时,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学生上下学及出行安全。为此,学校和家长应共同教育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并做到以下几点:

一、学校方面:

1.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2.下午放学后,学校安排保安(门卫)及值日教师把学生护送到大门外,学生自行回家。

3.教育、督促学生放学后按时回家,不在公路及两旁玩耍、游戏等。

二、家长方面:

1.保证不让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报废、超员车辆及农用车、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或骑摩托车上、下学。

2.自发组织合伙租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社会车辆,交通安全自行负责。

3.雨雪天和暴雨天家长要安全接送学生上、下学;如当天天气恶劣,家长可不让学生到校上学,避免因天气或地质灾害给学生造成意外伤害,但应及时电话告知班主任。

4.骑自行车上下学的学生,家长应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并排骑车,不带人骑车。

5.教育学生按时上学,放学后按时回家,不在公路及两旁逗留、玩耍等。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家长各一份。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学 生签 名: 年 级:

班主任签名:

家 长签 名:

学 校:

年 月 日

非校车安全接送学生协议书

甲方:

乙方:非校车司机

应本校学生家长自愿要求,我校一二年级及学前班学生需乘车到校就读,为解决这一问题,学校安排非校车接送这些学生,为了更好地确保乘车学生的上下车安全,甲方与乙方签订如下协议:

1、乘车学生必须服从司机的安排和管理,准确到达指定的接送地点候车入学。如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的,应提前告诉司机。

2、乙方司机保证所用车辆必须“三证”齐全,负责全程交通安全,如有交通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司机必须按时将乘车学生安全接到学校或送到家中。早晨为预备前5分钟,下午放学5分钟内必须将学生送出校园直至安全到家。

4、乙方车辆出现的事故和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5、甲方将所收缴的这部分学生的乘车费用全额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6、乙方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甲方接受上级教育部门和交通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7、乙方司机必须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如因司机原因造成家长投诉的,投诉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50元。

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机动车接送学生安全承诺书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和-谐的交通环境,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作为机动车驾驶员,我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交通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及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服从学校交通管理,积极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2、接送学生驾驶员必须做到证件齐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坚决不使用无证、无牌、报废车辆,农用车、三轮车、手扶车、“病车”、等不符合法定载客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

3、严格遵守车辆的核定载客人数,做到不超载,不酒后驾驶车辆接送学生,不疲劳驾驶。

4、严格做到按时接送学生,不影响学生上学、放学。

5、坚决做到每天接送时核对学生人数,不能忽略每一名学生,并督促学生在车上不打斗,不将头、胳膊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

6、停车时要在校门规定位置,不能堵塞交通。

本承诺一式二份,学校一份,驾驶员一份。

承诺人:()车牌号码()

家长接送孩子承诺书

各位家长:

关注安全,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履行监护责任,按时接送孩子是家长的责任。加强青少年安全教育、管理,增强防范能力,需要社会、家庭、学校形成合力,让我们携手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现就家长按时接送孩子问题提出如下要求,并请家长作出承诺。

一、每天上午7:20将孩子送到学校大门口,11:00在大门以外接孩子;下午2:00将孩子送到学校大门口,5:05在大门以外接孩子.

二、家长要按规定的时间接送孩子,且必须坚持天天接送。凡因事不能接送孩子上下学时,应提前30分钟电话告知班主任,并明确告知委托接送孩子上下学代理人的姓名和电话,便于班主任与代理人联系;若班主任没有接到电话,则视为家长亲自来校接送孩子,对没有按时接送孩子而造成的责任事故,家长自负。

三、请家长接送学生在校门口止步,无事不得进入校园。

四.教育孩子不要过早到校或滞留校园时间太长。

五.禁止学生和家长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校园。

六.孩子有事有病不来上学,必须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家长有事来接孩子出校门,必须带孩子到班主任老师处办理请假手续,将持由班主任老师亲笔签名的请假条交给门卫确认后方可离校。

七.教育孩子放学不要跟陌生人走,不要随便跟亲戚或邻居走,不要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到同学、朋友家玩。

八、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上下学不在路上逗留、玩耍,过路要左右看,避开车辆,行走要走人行道,坐公交要有序上下,不要拥挤。 .九、家长接送孩子往返学校时,不要乘坐无牌照、无驾驶证、无行驶证的车辆,超员、超速车辆和其它不具备接送学生用车资质的车辆,不允许以包车和租车等形式上下学。

以上各条希望家长认真做到,确保孩子上下学的安全。

我承诺:为了孩子的安全,一定按学校要求按时接送孩子,否则,我负全责。 承诺人: 年级 班学生 的家长: 怀远县第二实验小学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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