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招生办公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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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招生办公室电话(一)
关于甘肃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关于甘肃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
事宜的通知
甘招委发[2015]29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2015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深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改革,进一步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依法治考从严治招,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安全和秩序,不断提高全社会对高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为做好录取前的准备工作,现对我省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志愿时间
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高考成绩公布后通过网上填报志愿。
本科提前批(A段:特殊类及体育艺术类;B段:贫困地区国家专项[部属及省外院校];C段:贫困地区国家专项[省属院校];D段:地方高校专项;X段:精准扶贫专项;Y段:革命老区专项);本科一批( E段: 自主选拔[农村单独招生、自主选拔招生、艺术特长生];F段:普通类及民族班;G段: 预科、民语类、定向、援藏定向等);本科二批(H段:普通类、民族班及体育艺术类;I段:预科、民语
类、定向、中职对口招生等);高职(专科)批(L段:直招士官生、单独招生的残障生、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等特殊类)院校于2015年6月25日-27日填报志愿。
本科三批(J段:普通类及民族班;K段: 预科、民语类、中职对口招生等);高职(专科)批(M段:普通类、民族班及体育艺术类;N段:预科、民族班中职对口招生等)院校于2015年8月6日-8月8日填报志愿。
二、录取批次与时间安排
普通高校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情况和院校志愿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学校审查录取。实施平行志愿批次为本科一批(F段)、本科二批(H段)、本科三批(J段)和高职(专科)批(M段),每个批次设置“A、B、C、D、E、F”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体育、艺术类各批次及特殊类型招生的批次或段实行“1+1”顺序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一)本科提前批
A段:军队、公安、武警、司法等文理类,免费师范,免费医学定向,体育、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及使用校考成绩的二本以上院校,高水平运动员,行业定向等部分特殊招生类型的院校在7月6日-10日录取。
B段:部属及省外院校贫困地区国家专项计划(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在7月11日-13日录取。
C段:省属院校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在7月14日-15日录取。 D段:地方高校专项计划在7月16日录取。
X段: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在7月16日录取。
Y段:革命老区专项计划在7月16日录取。
(二)本科一批
E段: 自主选拔(农村单独招生、自主选拔招生、艺术特长生)院校在7月 17日录取。
F段(普通文理类及民族班)和G段(预科、民语类、定向、援藏定向等)院校在7月18日-25日录取。
7月18日-23日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录取。
7月24日15时-25日20时征集志愿录取。
(三)本科二批
H段(普通院校文理类、民族班、体育、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的三本院校)和I段(预科、民语类、定向、中职对口招生等)院校在7月26日-8月5日录取。
7月26日- 31日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录取。
8月1日15时--8月3日15时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8月4日15时-5日20时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
(四)本科三批
J段(普通类及民族班)和K段(预科、民语类、中职对口招生
等)院校在8月9日-16日录取。
8月9日-13日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录取。
8月14日15时-16日12时征集志愿录取。
(五)高职(专科)批【甘肃省招生办公室电话】
L段:直招士官生、单独招生的残障生、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等院校特殊类专业在8月16日录取。
M段(普通类、民族班及体育艺术类)和N段:(预科、民族班,中职对口招生等)院校在8月17日-26日录取。
8月17日-20日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录取。
8月21日15时-24日15时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8月25日15时-26日20时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
凡在我省有招生任务的院校,均按我省安排的录取批次与录取时间参加录取。各院校如对调阅考生电子档案比例有特殊要求的,须在各批次录取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传真至计划管理与信息交互组。
招生院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录取系统登录测试,上下载录取信息,尽快完成审阅档案任务(详见录取指南)。对超过时间或不按规定完成相关工作环节的高等院校,省招生办公室指定专人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 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学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三、征集志愿有关事宜
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除本科提前批(C段、D段)、本科一批(E段)、高职(专科)批(L段)等3个批次4个段以及精准扶贫专项(X段)和革命老区专项(Y段)不实行征集志愿外,其他批次其他段均实施征集志愿。普通高校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投档录取后,省招生办公室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网上向社会公布(包括专业和名额数),符合条件的考生重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征集的志愿仍按照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计划100%比例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参加征集志愿录取的学校,对剩余招生计划公布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在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提交录取结果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将要求传真至计划管理与信息交互组,截止时间为当日15时前。
(一)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
A段(不含体育艺术类)征集时间为7月8日20时-9日8时。征集范围是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的考生。
B段征集时间为7月12日20时-13日8时。征集范围是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的考生和线下20分(含20分)以内的考生。
A段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以上院校)征集时间为7月16日20时-17日8时。征集范围是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线上(文化分数线和专业分数线)未被录取和专业课线下5分(含5分)的考生,其中广播电视编导和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征集线上未被录取和文化课线下5分(含5分)的考生。
甘肃省招生办公室电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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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招生办公室电话(四)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文件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文件
甘招委发[2007]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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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8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 专升本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省内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2008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08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实施办法
2、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英语科考试大纲
3、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计算机科考试大纲
二O0七年十二月六日
主题词:普通高校 专升本招生 实施办法 抄报:省政府
抄送: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
省人事厅、各市(州)招生委员会、省招委会各委员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2007年12月6日印发
印数:130份
附件1:
2008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
专升本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08年甘肃省普通高职(专科)升本科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户籍在本省的中国公民,方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省内普通高等本(专)科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按国家计划招收的普通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
(3)中等专业学校3+2转段的应届毕业生;
(4)身体健康。
2、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除符合上述条件外,须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侨居留证”,方可报名。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收的普通专科(高职)在校生和往届毕业生;
⑵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⑶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⑷中学在校生和毕业生;
⑸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
⑹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的;
⑺外省大、中专及所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4、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⑴报名时间:12月22日至23日,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⑵报名地点:具有招收专升本资格的本科院校招生办公室; ⑶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只准报考一所本科院校的一个专业,报考专业应与本人在专科(高职)院校学习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学校证明、5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黑白照片和当年被普通专科(高职)院校录取的《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复印件等,由毕业学校集体到所报考的本科院校设立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各招生院校招生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将报名情况统计表于2008年1月10日前上报省招办。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看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等在《考生报名表》上作出全面鉴定。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⑴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⑵道德品质恶劣,经教育仍不思悔改的。
三、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7、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8、各招生本科院校要会同当地卫生部门做好体检工作。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检查,应于2008年3月20日至21日进行。
9、体检医院必须是县级以上二级甲等医院。主检医师应由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原则性强的主治医师担任。体检工作人员应认真执行《体检指导意见》和《体检工作人员守则》,严禁舞弊。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四、考试
10、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为计算机(分理工农医类、文史财经类)、英语,每科满分为150分;专业课满分为200分。
11、命题制卷。各招生院校自行负责计算机、英语两门公共课和专业课的命题与制卷。
12、考试时间。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08年3月22日
至23日,具体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安排如下(北京时间):
13、考试大纲。英语科和计算机科考试大纲按“附件2”和“附件3”执行。各招生本科院校应尽快制订专业课考试大纲,一并向考生公布,并以此指导普通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复习应考。
14、专升本招生统考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在启用前为国家秘密材料。
15、考场必须设在招生本科院校本部。考试由各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评卷
16、评卷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各招生院校分别设点组织评阅。各评卷点要成立评卷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领导任组长。分学科成立评卷组,学科组长由本学科负责人担任。采取各评卷点分科目逐级负责制,严把评卷质量关,按时完成评卷任务。各评卷院校要组织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胜任评卷工作的教师参加评卷。
17、评卷工作由招生院校组织,遵循“坚持标准,公正准确,给分合理,扣分有据”的原则。严格执行参考答案和
甘肃省招生办公室电话(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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