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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管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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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包括那些主要内容
职业卫生管理内容 第一篇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包括那些主要内容?

一、设臵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用人单位应当设臵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

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是指用人单位从事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或专设机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臵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明确由那些部门组成,具体组成人员;各部门及人员职责;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的人力、经费、计划、各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安排等。职业卫生专业人员是指取得执业资格的公共卫生医师,用人单位可以向社会聘用。

二、制定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情况和职

业病防治工作需要,制定切合实际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如职业病危害控制计划,包括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检测、评价计划,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配臵、维修、维护计划;体检和健康监护计划;培训计划;职业卫生专项经费预算、使计划等。计划应当有

目标、指标、进度安排、保障措施、考核评价方法等,并计划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计划的落实。

三、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用人单位管理者和劳动者共同遵循的行为范,是消除或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造成影响的管理手段和技术保借施,也是避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重要环节之一。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要建立目录清单,应当居不同的设备、工艺、岗位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并根据生产技术、工艺改革情况,及时修改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是用人单位重要的职业卫生管理工是用人单位对政府、工人的承诺,单位应当遵照执行,应此,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落实责任制,确保这些重要制度的落实。

应当建立的卫生管理制度 包括: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规定单位进行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病防治的要求,对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与评价制度 在摸清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的基础上,作业场所

工人的工作地点及时间制定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制度。承诺定期对存在的、工人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种类、岗位,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浓度强度监测与评价,并如实公布:如果没有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将采取各式进行改进,包括进行工程改造、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更换、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培训等的改进措施。承诺利用各种方式,对存在的、工人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种类、岗位进行自行监测。

(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根据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工人的接触等基本情况,确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工人数——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不同进行统计,承诺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进业健康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项目的确定;并请有职业健康检查批准的单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按照检查结果的建议安排职业健康检查的后续的工作

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安排工人进行职业病诊断及复查、调离工作岗位、换发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甚至改进工程防护设施、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改变职业卫生培训及防护用品督促检查办法等。建立职工个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职工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

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后续的安排、职业病诊治资料、康复资料、享受职业病病人待遇情况等。

(四)职业卫生培训、危害告知管理制度

依据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针对性地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有计划安排、培训总结。

承诺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危害的告知,以劳动合同、职业卫生培训、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警示牌等方式进行。

(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警示牌设臵管理制度

按照有关规定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安臵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警示牌,在厂区设臵职业病防治公示专栏等

(六)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针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浓度或强度,按照有关个人防护用品标准,采购合格的防护用品,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发放,并登记。应当列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发放的防护用品种类、数量、换发周期等;强调职责部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当有针对性、实用性、标准性等,要检查具体落实措施、实际落实情况等。

(七)职业病防护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目前职责部门,有现有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清单、各自

作用及参数,维修、保养责任人及应尽职责、保养周期,并有维修、保养记录。

(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对存在能够引起急性职业中毒的化学毒物单位,要有针对性的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各自职责:应急方案、装备、设施;现场急救措施、物资,应急培训及演练等等。

(九)职业病病人保障制度

针对可能存在的职业病病人种类,承诺单位如果存在职业病病人,将按照关劳动保险条例的要求,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的劳动能力等级享受劳保待遇。

(十)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是单位采购生产使用的原料、辅料采购的要求。要对原料中所含杂质有限量标准,特别是对工人健康影响较大的杂质的含量。

四、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

用人单位如果存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

五、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履行告知义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确立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

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的内容
职业卫生管理内容 第二篇

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的内容}

1 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用人单位法人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应指定一名主管厂长(总经理)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并要落实专职或兼职的人员负责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需要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做到厂部、车间、班组层层有人抓,将具体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2 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化学品管理制度、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培训制度、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的诊治与报告制度、职业卫生经费管理制度等等,以及各种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生产劳动操作规程等。

3 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通过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可以知道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是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工作场所职业接触限制)。如果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加以控制,避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检测结果应通过公告栏告知劳动者,这样可以提醒他们注意做好个人劳动保护。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工作应委托取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格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目前,广东省已有50多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取得广东省卫生厅的资格认证,能为企业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工作

4 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卫生培训对预防职业病危害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措施。因此,《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对新入厂工人和在岗的工人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的义务。

随着广东地区工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而内地一些地区由于相对贫困落后,加上人口较多,存在劳动力过剩的问题,因此形成了大量农民来到广东务工。而这些从农村到城市打工的劳动者,大多数都是年轻人,但普遍文化水平偏低,对职业病危害缺乏必要的了解,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因此很有必要对他们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是职业卫生培训的主要内容。通过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只有让劳动者了解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掌握如何预防与控制的知识后,才能够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5 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

在工作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标识包括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图形、警示语句和文字设置在工作场所入口处或工作场所的显著位置。警示线可喷涂在地面或制成色带设置。警示说明应包括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急救措施等内容。作业场所的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可时刻告知和提醒在岗劳动者,这对防治职业病起到重要的作用。

6 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对新入厂工人和在岗的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这样,企业可以了解和掌握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及早发现职业禁忌证的人员和及早发现化学毒物对健康的损害,通过调换患有职业禁忌证的人员的工作岗位和治理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避免发生职业中毒事故。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目前,广东省卫生厅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已有70多家。

7 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工作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尽可能通过采取有效的防护设施来控制,如采取先进的自动化、密闭化作业技术,安装有效的通风排毒系统等,但仍无法控制,应采取个人防护措施,为接触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配备不同的、合适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可根据工种的不同,选择适合头部防护、眼睛防护、手部防护、足部防护、身体防护、听力防护、呼吸防护等各种防护用品发放给操作工人,并教育和督促工人正确。

8 履行告知义务

知情权是一种基本人权。劳动者为企业创造财富,他对整个劳动过程中包括劳动环境、原材料、设备等有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因素具有知情权,对危害因素产生的危害后果和采取的预防措施具有知情权,同时,对有关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与保养知识、健康检查结果等都具有知情权。

劳动者的知情权需要用人单位充分告知才能真正享有知情权。因为,用人单位掌握生产工艺、流程、技术,掌握与生产有关的作业环境、原材料、设备等的有关信息与知识,掌握职业病防护知识和采取的防护措施,而劳动者对有关的知识(信息)了解甚少,也不容易获得。因此,《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履行职业卫生告知义务。职业卫生告知包括:合同告知、公告栏告知、警示告知、原材料和设备危害告知、培训告知等。

8.1 合同告知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合同告知体现了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基本原则。

8.2 公告栏告知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实施公告栏告知,可让劳动者熟悉企业制定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真实情况,增加管理的透明度,调动起工人的积极性,配合企业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这有利于避免因劳动者不了解职业病危害而盲目操作,导致受害。

8.3 警示告知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2003年卫生部颁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对各类警示标识式样作了详细规定。作业场所的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可对在岗劳动者起到时刻告知和提醒的作用,这对防治职业病是非常重要而且必不可少的。近年来,许多企业在有毒有害作业环境设立警示标志,各种职业中毒事故比实施前明显减少,充分验证了作业场所的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的良好的预防效果。

8.4 原材料和设备危害告知

原材料和设备危害告知主要内容是生产、经营、进口及使用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放射性物质等原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产品特性、主要成分、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8.5 培训告知

【职业卫生管理内容】

通过职业卫生培训,告知劳动者有关的职业卫生知识,让劳动者了解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掌握预防与控制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9 履行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在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同时规定,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10 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四条规定在卫生行政部门中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制度。卫生部于2002年3月颁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申报内容包括:①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③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④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11 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落实设施,并定期进行演练

熟悉与掌握生产过程使用或生产的各种化学品的毒性,对防止发生职业中毒事故起到重要的作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例,运输和储存危险化学品必须使用识别标签,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在购买化学品时,要向供应商索取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以了解该化学品的毒性和一些基本的防护知识。

企业要对所属的重大职业病危害危险源进行辨识,然后确定和评估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可能导致的紧急事件,根据分析结果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对每一个重大职业病危害危险源都应编制一个现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减轻危险化学事故的后果。

12 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

12.1职业卫生档案内容

(1)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清单及有关文本;

(2)职业卫生管理方针、计划、目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4)职业卫生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

(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包括:① 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及批准文件等;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书;③ 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④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⑥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⑦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书;⑧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意见书。

(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存在岗位、来源、预防策略)清单;

(7)储存和使用的化学品清单,包括种类、量、使用的部位、储存的部位、毒性资料、预防策略;

(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委托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记录与评价报告;

(9)用人单位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包括:① 工艺改革技术措施档案;② 职业病防护设施档案(职业病防护设施清单并注明安装地点;设备的操作规程、合格证书;安装、调试验收记录;使用记录;维修记录,包括维修责任人、维修原因、维修日期、维修人等。)

(10)职业病防护用品档案,包括工种清单,应配备清单,实配备清单,使用情况等;

(11)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计划、培训内容、授课记录及考核成绩;

(12)职业病病人档案;

(13)各种监督文书;

(14)各种设备、化学品中文说明书;

(15)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16)各种汇总资料,包括:①职业卫生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有害因素分布;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③职业健康监护汇总资料;④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总结;⑤职业病发病情况和职业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⑥培训情况汇总资料;⑦因病缺勤情况汇总资料;⑧职业病防护设施汇总资料;⑨劳动者死亡资料;⑩职业有害因素接触情况汇总表等。

12.2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
职业卫生管理内容 第三篇

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管理内容】

主要内容

一、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设置

二、 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管理

三、 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管理

四、 特殊作业的职业病危害管理

五、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管理

六、 个体防护用品的配置、使用、管理

七、 企业职业卫生档案信息管理

八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处置

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设置(组织保障)。

1、法律依据: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管理措施,加强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2、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设立

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生产经营单位,至少应当设置含职业卫生管理职能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一百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

对于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不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高毒物品的用人单位,如果本单位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有困难,可委托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供职业卫生管理服务。这是一种委托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与受委托提供职业卫生管理服务的技术人员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委托服务合同关系,而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的法律责任不发生转移。也就是说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的责任仍由用人单位负责,受委托提供职业卫生管理服务的技术人员只是依据服务合同约定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3、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组成

【职业卫生管理内容】

图1-1 企业安全管理组织网络示例图

4、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职能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的根本职能就是遵循预防医学的三级预防原则,做好三级预防工作,减少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对企业经济发展的影响。其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内容:

(一)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安全卫生管理措施。

(二)进行企业职业卫生状况调查和评价。

(三)作业环境现场管理。

(四)职业卫生培训。

(五)其他职业卫生要求。为确保工作场所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职业卫生管理内容】

1.工作场所职业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2.设置有效的通风、除尘、排毒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3.生产布局合理,有毒和五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4.工作场所应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高毒作业场所应设专门的工作服、工作帽等物品存放处;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工作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职业卫生管理内容】

7.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8.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

9.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

(六)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二、 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管理

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的依据

(一)、法律依据

1.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是指由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对全国的职业卫生工作依法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性、权威性和普遍约束力的监督制度,是一种国家监督制度。

2.职业卫生监督的执法主体是卫生行政部门

法律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二)法规、规章依据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八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资质认证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目录》《高毒物品目录》等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主要法规、规章依据。

(三)规范、标准依据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200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工作

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工作场所有害物质监测方法》(GBZ160—2004)等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也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督的主要依据。

2、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的具体内容

2.1.可行性论证阶段

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2.设计阶段

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中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该项目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提交的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卫生审核意见,以及建设项目设计资料(含职业卫生篇章)。

2.3.竣工验收阶段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在试运行12个月内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内容 第四篇

[篇一: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各车间在总经理、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对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工作场所,是指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场所;

(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是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中所列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的用人单位。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分类目录作出补充规定。

第五十九条本规定未规定的其他有关职业病防治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煤矿的职业病防治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实施监察,依照本规定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规定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2009年7月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篇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用人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用人单位行政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用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内容大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类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技、设备、技术、生产、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2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这种制度对企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都起着积极作用。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1)单位或工作场所;(2)措施名称;(3)措施内容和目的;(4)经费预算及其来源;(5)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6)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7)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的范围应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内容,具体有以下几种:

1、安全技术措施,即预防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的各项措施,包括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防爆炸设施等措施。

2、职业健康措施,即预防职业病和改善职业健康环境的必要措施,包括防尘、防毒、防噪音、通风、照明、取暖、降温等措施。

3、辅助用室及设施,即为保证生产过程安全卫生为目的所必须的用室及一切措施,包括更衣室、休浴室、消毒室、妇女卫生室、厕所等。

4、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措施,即为宣传普及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所需要的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教材、图书、资料,职业安全健康展览和训练班等。

编制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主要依据以下几方面:(1)国家发布的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政策、法规和标准;(2)在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中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3)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和所应采取的措施;(4)生产发展需要所应采取的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5)安全技术革新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编制计划时,用人单位领导应根据本企业的情况,分别向车间提出具体要求,进行布置。车间领导要会同有关单位和人员制定出本车间的具体措施计划,经群众讨论,送安技部门审查汇总,技术部门编制,计划部门综合后,由用人单位领导召开各管理、生产部门等负责人参加的会议,确定措施项目,明确设计、施工负责人,规定完成日期,经领导批准后,报请上级部门核定。根据上级核定的结果,与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各车间贯彻执行。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3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用人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是贯彻用人单位方针,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其重要性首先在于提高用人单位管理者及员工做好职业安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帮助其正确认识和学习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其次,是能够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1995年11月8日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劳部发[1995]405号)对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和组织管理作了具体规定。安全教育的形式一般包括: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职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和经常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厂长、经理主要应进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教育。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四十学时。

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教育内容应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职业安全健康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健康知识、安全文件;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一百二十学时。

企业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专业技术干部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本职安全生产责任制;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系统安全工程知识;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学时。

班组长和安全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内容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及本企业、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学时。

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根据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3号令)的规定,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教育,增强其安全生产意识,防止由于缺乏安全教育和必要的技能培训而引起伤亡事故。因此,国家经贸委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推行全国统一培训大纲、统—考核教材、统一证件的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获得证书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 与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为主。<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由国家统一印制,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f1负责签发,全国通用。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

用人单位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用人单位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主要有新员工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四新”教育和变换岗位教育、经常性教育三种形式。

1995年劳动部<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提出了“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v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三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厂级安全教育由企业主管厂长负责,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内容应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车间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车间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协助,内容包括本车间的概况,职业安全健康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内容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职业安全健康事项,典型事故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企业新职工须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明确指出:“企业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企业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位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级或班组级安全教育。”因此,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投产前,也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参加操作的岗位工人和有关人员,使其了解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性能及安全技术,以适应新的岗位作业的安全要求;当用人单位内部职工从一个岗位调到另一个岗位、或从某工种改变为另一工种、或因放长假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用人单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以使其掌握现岗位安全生产特点和要求。

经常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无论何种教育,都不可能是一劳永逸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同样如此,必须坚持不懈、经常不断地进行,这就是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在经常性安全教育中,安全思想、安全态度教育最重要。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态度教育,要通过采取多种多样形式和安全活动,激发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热情,促使员工重视和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经常性安全教育的形式有:每天的斑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事故现场会;张贴安全生产招贴画、宣传标语及标志等。

应急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内容 第五篇

[篇一: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制度]

应急避难场所是指为应对突发事件,经规划、建设,具有应急避难生活服务设施,可供居民紧急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是提高城市综合防灾能力、减轻灾害影响、增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能力的重要举措。

一、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原则

(一)以人为本。以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准绳,充分考虑市民居住环境和建筑情况,以及附近可用作避难场所场地的实际条件,建设安全、宜居城市。应急管理制度

(二)科学规划。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作为城市防灾减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划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实施。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要合理制订近期规划与远期规划。近期规划要适应当前防灾需要,远期规划要通过城市改造和发展,形成布局合理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

(三)就近布局。坚持就近就便原则,尽可能在居民区、学校、大型公用建筑等人群聚集的地区多安排应急避难场所,使市民可就近及时疏散。

(四)平灾结合。应急管理制度。应急避难场所应为具备多种功能的综合体,平时作为居民休闲、娱乐和健身的活动场所,公示。有条件的地方,还可组织检验性应急演练。

(三)各级政府、各部门编制的单项应急预案应与全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相衔接。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经费应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四)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的应急志愿者队伍。通过对志愿者组织的培训、演练,使之熟悉防灾、避难、救灾程序,熟悉应急设备、设施的操作使用。

(五)建立一套规范的应急避难场所识别标志。应急避难场所附近应设置统一、规范的标志牌,提示应急避难场所的方位及距离,场所内应设置功能区划的详细说明,提示各类应急设施的分布情况,同时,在场所内部还应设立宣传栏,宣传场所内设施使用规则和应急知识。

[篇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加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本事故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1、成立事故应急救授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企业)的第一责任人担任;副组长:单位(企业)的直接责任人、经理、厂长、总工程师组成;成员:由各部门重要负责人、各车间主任、安全主任、消防队长、保安队长组成。

2、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生产办主任兼任。

3、应急机构图:

4、各部门要明确主管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指定负责救援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对本系统的救援工作实行管理。

二、应急救授职责

1、领导小组:

(1)对救援工作实行领导和指挥,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审批救援工作的各项办法;

(4)核准救援指挥中心设备建设计划,救援设备更新、购置、报废计划;

2、救援办公室

(1)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2)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3)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4)协调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现场应急指挥中心的职责

调度、指挥现场所有各专业应急小组的工作,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的措施,保护和减少人员伤害,降低财产损失。

4、消防灭火组

(1)负责对单位(企业)关键装置要害部位以及其它重点防火部门制定灭火抢险预案,为事故及灾害调查处理提供依据。

(2)负责报警。对接警出动情况,受灾部门、燃烧物质、火势大小作火灾记录,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现场灭火战斗,加强火情侦察,查清是否有人员受大火包围,及时抢救伤员。

(4)灭火战斗结束后及时补充器材,恢复战备状态,总结火场经验、教训,协助上级部门对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人员医疗抢救组的职责尽一切可能救助人员。对现场伤势较重人员进行临时处置;对已濒临死亡人员进行人工抢救措施送相应医院救治。医疗抢救组有权禁止人员进入情况不明的现场,以防人员伤亡事故扩大,对有可能造成疾病的现场环境进行封闭和环境消毒。

6、警戒保卫组的职责

负责隔离事故现场、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接近,协助人员抢救,防止事故以外再出现另类意外事件。

7、物质保证组的职责是尽一切可能满足救灾和事故处理所用的物质需求保障。

8、抢修队伍的职责是在公司相关部门配合下接受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尽一切可能抢修设备和工艺现场,把经济损失降到最低,尽快恢复生产。

9、联络、通讯、保障组的职责是保持和上级联络,保证应急通讯正常,接待外来人员,接待职工家属;同时和医疗抢救组共同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篇三:矿山企业应急管理制度]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3、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4、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矿长为副组长,安监科长、各采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并负责日常管理。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公司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6、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7、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监科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8、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9、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10、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11、成立兼职救护队,人员由各科室、采区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12、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要同石家庄市矿山救援中心签订救护协议,一旦发生企业不能自救的事故,请求石家庄市矿山救援中心支援。

13、应急管理费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予以保障。

14、本制度解释权归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篇四:环境应急中心的管理制度]

一、监控值班人员要着装整齐、精神饱满、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完成好安全防范监控任务。

二、遵守监控室管理制度,熟练掌握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操作程序。不随意摆弄设备,密切注意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中断监控录象、删除监控资料或将监控资料挪为它用。

三、掌握各监控点的分布及其监控范围,密切注意重点监控区域,及时对监控信息复核处置。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可疑情况,立即进行现场复核(视频搜索、录像回放、电话询问等);对已确定的可疑情况,迅速通知巡逻人员出警,并与巡逻人员保持联系,配合其抓获或查证可疑目标;可疑情况经复核或巡查确认后,及时向领导汇报;遇情况紧急或突发事件,迅速拨打相关报警电话。

四、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并存档保留。每天对监控录像进行翻看,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及时存盘保留,并做好标记,为业务部门破案提供有效线索;对校园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自然灾害性事故、群体性事件、重大违纪违规事件等录像另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对上级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另存档保留,必要时制作光盘长期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五、爱护和保养好监控设备。每周二上午对设备进行一次维护(杀毒、除尘等),对电视监控主机和摄像头实行定期擦拭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及时报修;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关闭电源,及时报告,故障未排除前,不得随意启动机器,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每日交接班时,应将当班发生情况以书面及口头两种形式告知接班人,接班人应检查设备的工作和室内清洁情况,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七、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保证有线电话、无线对讲机等通信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占用监控室电话处理与监控、报警、指挥无关的事情。

八、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篇五:职业危害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10]121号)等文件精神。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本企业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我矿职业危害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职业危害责任制度:

一、成立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所属各科室、队的主要负责人在职业卫生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与安排下,各负其责,做好本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日常检查的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并建档保存。

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日常检查的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并建档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所在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进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职业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公告栏等形式告知并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领导小组负责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提出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并重点抓好落实工作,积极改善劳动条件。负责向劳动者发放符合(aql05l-2008)国家标准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造册登记,建立档案。

五、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科室、班、队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报领导小组整改,落实科室、班、队解决情况,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结果并留有记录。

六、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经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对于检查出的职业病的人员,及时到医院进行诊疗。

七、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1、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培训必须到取得二级以上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粉尘监测人员的培训必须到县煤炭局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全员培训,由本矿或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

八、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组织开展对本矿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建立好职业病危害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九、每年委托经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核准的有资质的技术服务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当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申报,并向劳动者公布。

十、负责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队,落实人员、职责、资金、物品、药品以备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内容 第六篇

[篇一:车间卫生制度]

1、目的

为规范生产车间的现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和生产流程卫生控制,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的日常卫生清理、维护和管理工作。

3、职责

3、1车间主任负责监督车间卫生工作实施情况,负责对生产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监控。

3、2生产操作人员按要求做好主管区域清洁卫生工作。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3、3清洁工负责打扫区域内入口通道、洗手池、更衣室、卫生间等。

4、管理要求

4、1卫生包干制度

4、1、1车间主任负责对卫生工作进行分区承包,车间员工对自己负责区域每天进行日常清洁、整理归位,每周五进行一次彻底地清理和清洁,车间主任和办公室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1、2清洁标准可参照本规定及其他专项规定。整理按各设备、工具、成品、半成品、原料等车间定置规定摆放。

4、2现场卫生管理

4、2、1地面、墙面、固定物清洁

4、2、1、1地面清洁、无灰尘、无垃圾、无污迹、无积水、无死角。

4、2、1、2墙壁(角)和天花板清洁、无污染、无蛛网、无死角。

4、2、1、3门窗明亮干净、无积灰、无污迹、无蛛网。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4、2、1、4照明、杀菌灯具保持清洁,无灰尘积压。

4、2、1、5桌凳保持干净,物品堆放整齐。

4、2、1、6水池及地下水道清洁、排水畅通、无阻塞现象。

4、2、1、7现场目视牌保持清洁、无污迹。

4、2、1、8楼梯通道畅通。

4、2、1、9车间四周责任区内清洁、无垃圾、无烟蒂。

4、2、1、10厕所、洗手处、换衣房保持清洁干净、地面无积集水、墙面无污迹。

4、2、2设备清洁

4、2、2、1生产设备、管道在使用前须消毒,使用后进行清洗,保持清洁。

4、2、2、2设备保持干净无油污(包括消防器材),计量器具清洁内外清洁、无污渍。

4、2、2、3不使用的设备、生产用具(包括各种计量仪器、转运设施等)应定期清洗,无污渍和异味。

4、2、2、4设备、管路每周进行一次日常保养,含清洁清理的内容,做到表面目视无灰尘、油渍、污渍等异物。

4、2、3工具、材料清洁、整理

4、2、3、1工具、容器、衡器、搬运工具等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并保持其清洁。

4、2、3、2操作工具、容器等在使用前后均应清洗、消毒、无污渍和异味。

4、2、3、3衡器的托底(盘)、游标及砝码在使用前、后揩拭干净。

4、2、3、4未用的原料、辅料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4、2、3、5各种半成品用转运箱、输送平板及垃圾箱保持清洁。

4、2、3、6产品包装(塑料瓶、塑料桶、产品标签和纸板箱)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4、2、3、7卫生洁具使用前后清洗、清理,用品,工作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五、生产车间有照明、通风、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并设密闭垃圾容器,垃圾、杂物随时清理。六、进入车间后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裤、帽,工作服要定期清洗。七、生产人员(包括临时工)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八、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在使用前彻底清洗消毒,用后要清洗。九、产品检验合格后要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先进先出,产品要与地面、墙壁有一段距离。十、仓库有防鼠、防虫、防湿设施。

[篇四: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工地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微机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区域划分为:南办公室走廊大门以东办公室负责,走廊大门以西财务部负责;院子以走廊大门中心界定东西,以局西办公楼门洞中心界定南北,大门以东南部及东南角花坛由办公室负责,大门以西南部由财务部负责,大门以东北部及东北角花坛由城建资产部负责,大门以北部及花坛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市场营销部负责门前三包。文苑小区工地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

四、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五、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公司的整体评分。

六、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

酒店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内容 第七篇

[篇一:大酒店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

1、酒店场所内、外环境整洁,经常开窗换气。不乱放、挂或晾晒衣物等。从业人员的日常生活和用具不与顾客用品混用、混放。工作间的摆放要合理、整洁,每层客房应设专用消毒及顾客用品保洁柜。酒店卫生管理制度。使用的抹布一定要清洁卫生,专布专用,定期消毒。窗台式空调器滤网或风扇清洁无积尘。

2、卧具要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卫生洁具及餐具应一客一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措施,彻底消减室内的蚊、蝇、蟑螂和老鼠。

4、认真执行“法定传染病报”及“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二)客用口杯、茶杯消毒制度

1、消毒剂:“一片净消毒片,”优氯净“消毒粉

2、清洁剂:去污粉、洗衣粉

3、消毒工具:消毒柜、消毒桶、百洁布

4、存放工具:茶杯储存柜

5、程序

1)从客房撤出的茶杯、口杯放到消毒间倒尽茶水;

2)把茶杯放到清洗池内,用清洁剂洗净,然后放到冲洗池内用清水冲净;

3)用消毒剂配上一定量例水装到消毒桶内,按药剂说明为准,一桶水放一片“一片净”消毒片;

4)将洗过的茶杯、口杯浸泡在消毒水内,时间至少10分钟以上(化学消毒法);

5)或将清洗好的茶杯、口杯擦干连同铁框一并放到消毒柜内消毒(物理消毒法);

6)打开消毒电源(自动消毒),消毒至少45分钟后将茶杯取出;

7)取出已消毒茶杯、口杯储存到封闭的保洁柜里以便备用;

8)在消毒记录上做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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